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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美文:老头儿,就是春天
美文:老头儿,就是春天
那夏因高考的临近,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压抑。我带着所有的倔强与骄傲拼命地奔跑。每当累了、倦了。总会想起那间小小的画室,想起老头儿,想起窗上叮咚的风铃……
爷爷说,老头儿是他早年的战友。退伍后,开始潜心画画,还办过画展哩。青子,你要跟着言爷爷好好学画。
起初,我是极讨厌去学画的,也不曾恭敬地喊他言爷爷。因为,在伙伴们疯玩的年纪,我总要骑车穿过市区,穿过歪歪扭扭的胡同,穿过半座小城,找到老头儿住的那幢老楼。在那小小的画室里待上一个下午。他管我叫小丫儿,而我呢“老头儿。老头儿”的叫顺了嘴。他每每瞪一眼,作势要打我,却每次都被我躲开了。
平常老头儿家里极冷清,很少见他有客人。可每到年关,总有人给他送酒送茶,求他一幅画。老头儿便很高兴的挥毫泼墨,没有一点儿艺术家的架子。老头儿画的牡丹可是一绝。浓妆艳抹、倾国倾城。可别有一番风姿,一股清雅,美得炫目。
老头儿是极爱花爱画的。脾气不坏,可也有真生气的时候。一次是我折了他一株茉莉,另一次是我看楼下有小孩玩飞机,心里发痒。偷拿宣纸折成好大一架飞机,扔到窗外。怎料,宣纸太软,被风吹到电线上。最后被他撞见了。只是瞪着我,不动手、不说话。半饷,将镇纸重重地按在桌子上。那时年纪小,想哭不敢哭。凑过去拽老头儿的手指,摇啊摇,老头儿又笑了。
我喜欢风穿过树梢的声响,我喜欢洒满肩头的和煦阳光。就这样,骑着单车穿过市区,穿过歪歪扭扭的胡同,穿过半座小城,去找阳台上花儿开的最艳的那幢老楼。就这样,奇妙的対油彩着了迷。
哪日去早了,会碰上他正午睡,便随意地在屋里转悠。翻翻他的画册或帮他擦擦那宝贝的不得了的风铃。风铃是老头儿每日睡起必擦的,大概有些年了。不知是什么金属做的,有些褪色。可风吹过,满屋子的清脆叮咚。这时,老头儿总会迎风眯着眼笑,像个孩子。早些时候,好奇过这风铃的来历。老头儿却总是笑而不答,于是它渐渐被我遗忘成了记忆中的风景。
大多时候,是我屁颠屁颠地跟在老头儿身后“您瞧瞧,这幅怎么样嘛……”老头儿皱眉端详,末了开口“我看不好,太过规矩。这画儿没有神。”我嘟囔一句“嘿,你这老头儿。”
于是,在这小小的画室里。一老一少,我画他评亦或他画我看。不觉间,日子一点点溜走。
风吹过的刹那,长大了么?
不知从何时起,老头儿开始喜欢跟我说起年轻时的故事。跟我说,他有个女儿叫小暻,那串风铃就是女儿做的。说我第一次来学画,背着画夹、扎着羊角辫的.模样。说他喜欢听我脆生生地喊他老头儿。几个月前去看他,秋风起了,他只穿着个单衣却执意把我送到门外,轻拍我的肩膀“小丫儿,学习再忙也不能把画笔撂下……”
高三的生活是无味的、机械的、没有波澜的。似乎唯有黑板上的高考倒计时仍一天天变化着。片刻的失神中,总会想起有关老头儿的种种。想起老头儿带笑的眼角,老头儿叮咚的风铃,老头儿笔下一大簇一大簇开的绚烂的牡丹。
老头儿,就是春天。可是,老头儿是老了么?
骑着单车穿过市区,穿过歪歪扭扭的胡同,穿过半座小城。窗外还有开的正艳的杜鹃。
门,锁了。
篇2:《老头儿汪曾祺》节选
《老头儿汪曾祺》节选
汪曾祺其人其事
这世间,可爱的老头儿很多,但可爱成汪曾祺这样的,却不常见。
生活家汪曾祺
他惯于“贪得无厌”,有很多爱好。贪吃,贪喝,贪看,贪玩儿,贪恋人世间。
他好酒异常,喝起酒来,从不会一口一口抿或者呷,而是痛饮酒,一喝一大口。
他还好吃,从他诸多谈吃的文字来看,他简直是吃尽四方的人。从家乡高邮的鸭蛋到北京的豆汁儿,到湖南的腊肉,包括咸菜,酱菜,野菜,他都要追究,琢磨一番。而且时常要发出毫不保留的赞叹:我一辈子没有吃过昆明那样好的牛肉。
暮年因为疾病缠身,医生给立了很多规矩,酒是要戒的,油炸食品也不行,硬东西更要注意。——这可怎么活?他蹙眉,发愁,就偏不沮丧。他不是个容易沮丧的人。他的愁总会有转折——“幸好有天下第一的豆腐,我还能鼓捣出来一桌豆腐席来的,不怕!”他这样给自己打气。
5月16日,离世当天,他想喝口茶水,医生不让,他就“撒娇”:皇恩浩荡,赏我一口喝吧。医生勉强同意沾沾嘴唇后,他对小女儿说“给我来一杯,碧绿!透亮!的龙井!但龙井尚未端来,他就已离世。
对于草木,他也皆有情意。还是少年时,他就有心发现家里的园子里什么花最先开,祖母佛堂里那个铜瓶里的花也是常常由他来换新,换花后的画面也是他眼里的景儿: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地想着什么。
他对那些草木如数家珍,有着特别的“占有欲”:“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它的一切好处,知道哪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
他贪玩儿,年轻时爱唱戏,吹笛子,后来放弃是因为——“牙齿陆续掉光,撒风漏气。”然后还写写字,画画画,做做菜。
他爱逛菜市场,觉得买菜也是创作,想买冬笋,未果,却碰上荷兰豆,就要“改戏”。
他有一种“无可救药”的天真,容易对琐碎的,稚气的事情发生热情。
1987年9月到12月,老头子到美国爱荷华参加“国际写作计划”,陆续给老伴儿发回一些家书。明明是第一次,到美国,他的信里却无关繁华,他在意的是“爱荷华河里有很多野鸭子,都不怕人。”“美国的猪肉、鸡都便宜,但不香,蔬菜肥而味寡,大白菜煮不烂……”参观林肯墓,他的发现是“林肯的鼻子是可以摸的”,去海明威农场,老人家的发现是海夫人非常胖。“我抱了一下,胖得像一座山!”
而对于大事,他又神经大条,在《随遇而安》中回忆自己当右派的经历时,他居然如此起笔: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
文体家汪曾祺
关于汪曾祺的文字,都知道是“别一家”的。他也自己逗趣,称自己是文体家。曾有评论家说:汪曾祺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他的句子大都短峭、平实、朴拙,文字直白冲淡,像在水里洗过一样,干净。
曾有文章描述一种豆瓣酱,“清淡,而且还是那种汪曾祺级别的。”其中的妙处对于熟知汪曾祺的人来说,是非常传神的。
汪曾祺师承沈从文,习得最要紧的是“要贴到人物写”和对话不能写成“两个聪明脑壳在打架”,要平实。贴着人物写,后来被他引申为“气氛即人物”。
他惯于写普通人,平常事,市井人生,人间烟火,而且带着沈从文式的“温爱”与同情,因为“我对这些人事最为熟悉”,他说。
尽管他自称是通俗抒情诗人,但能看到他对于抒情是克制的,他说:好的,坏的,都不要叫出来。
他写的父子生活片段,就是非常克制的抒情:有一年夏天,我已经像个大人了,天气郁闷,心上另外又有一点小事使我睡不着,半夜到园里去。一进门,我就停住了。我看见一个火星。咳嗽一声,招我前去,原来是我的父亲。他也正因为睡不着觉在园中徘徊。他让我抽一根烟,我搬了一张藤椅坐下,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一次,我感觉我跟父亲靠得近极了。
朋友汪曾祺
很奇怪,谈到他的朋友,首先想到的却是他的父亲和儿子。因为对老头子来说,父亲,儿子都和他是朋友。从他父亲开始,多年父子成兄弟的话就被挂在嘴边。他也和他们成为了朋友。
在他笔下,父亲是个随和,爱带着孩子玩的孩子王,学业上也任由他随性来,好了,夸奖,差了,不怪。17岁,他初恋,暑假在家写情书,父亲在一旁瞎出主意。因为管教松,十几岁,他就学会抽烟、喝酒。喝酒时,父亲会给自己一杯,给他一杯。抽烟时,父亲自己一根,给他一根,还会给他点上。
对自己的儿子,他同样如此。孩子恋爱,他了解,却不干涉,相信他的决定。孩子们在家有时叫他“爸”,有时叫他“老头子”,甚至孙女也这样跟着叫。
他喜欢这种没大没小,觉得父母让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散文家苏北曾对汪曾祺1947至1948年在上海的时光着迷。因为那段时间分别是三个可爱老头儿黄永玉,汪曾祺,黄裳的二字头年龄。他们仨一起,那得多带劲!为了解更多,,他写信给黄裳,黄裳在收到苏北寄去的关于汪曾祺作品的新书后,“调皮”地说:山东画报把曾祺细切零卖了,好在曾祺厚实,可以分排骨、后腿……零卖,而且“作料”加得不错……
而黄永玉更是直接表示:我一直对朋友鼓吹三样事:汪曾祺的文章、陆志庠的画、凤凰的风景。
关于汪曾祺的故去,他曾如此叙述:和他太熟了,熟到连他死了我都没有悲哀。他去世时我在佛罗伦萨。一天,我在家里楼上,黑妮回来告诉我:“爸爸,汪伯伯去世了。”我一听,“嗬嗬”了两声,说:“汪曾祺居然也死了。”这有点像京剧《萧何月下追韩信》中,萧何听说韩信走了,先“嗬嗬”笑两声,又有些吃惊、失落地说了一句:“他居然走了。”我真的没有心理准备他走得这么早,总觉得还有机会见面。他走时还不到八十岁呀!要是他还活着,我的万荷堂不会是今天的样子,我的画也不会是后来的样子。他在我心里的分量太重,很难下笔。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汪曾祺的文字,就是糖衣炮弹。他是为了让你怅惘而生的。
他是美的侦探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这两句诗是马一浮的,我读了就喜欢,常常提起。现在要写汪曾祺了,才发现,这十个字是应该专门用在他身上的。
他写过多少草木啊,拿他这些文字,可以编一本词典,薄薄的,并不整齐划一的。这种词典不解决什么疑难,就是没事翻翻,让你觉得随身带了一个花园,或者一个不错的菜园。
他对菊花不讨厌,但讨厌菊展,他觉得菊花还是得一棵一棵的看,一朵一朵的看。
确实,很多人成天忙活的就是把美从土里揪出来,搅拌成水泥,去砌墙。汪曾祺就跟这些人着急,上火,这些人就像《茶馆》里说的,“把那点意思弄成了不好意思”。
他夸沈从文的《边城》,他说是“一把花”。真好。多少人会顺嘴夸成是一朵花,可是汪曾祺知道,他老师写的是一把花。美是很多的,不一样的,美和美是在一起的,起码是互相牵挂着的,所以是,一把花。
汪曾祺写过很多次沈从文,我因此才知道沈从文是怎么过日子的,怎么叹气怎么高兴。他也让我知道西南联大是怎么回事,那学校有点像他爱提起的京剧《桑园寄子》:“走青山望白云家乡何在”。青山白云都是真的,家乡不在身边,也是真的。我后来读齐邦媛的《巨流河》,可为印证。
汪曾祺是个老福尔摩斯。他是个针对美的侦探。他夸某寺的罗汉塑得好,就说有个穿草鞋的罗汉,草鞋上一根一根的草茎,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记得祖母有个小黄蜂的琥珀扇坠,很好看。晚年在宾馆,看到人工琥珀,各路昆虫齐备,甚至还有完整的蜻蜓,在一个薄薄的琥珀片里。这当然是弄死以后,端端正正地压在里面的。他觉得还是那个扇坠好看,因为是偶然形成的。“美,多少要包含一点偶然。”
白马庙教中学的时候,他看见一个挑粪的,“粪桶是新的,近桶口处画了一圈串枝莲,墨线勾成,笔如铁线,匀匀净净。粪桶上描花,真是少见。”
多少少见的东西,少见的美,被他记录下来,作了呈堂证供。他是个好侦探。
在香港,他看见的是遛鸟的人,记得的也是这个,觉得值得写的也是这个。人家提的是双层鸟笼,楼上楼下,各有一只绣眼。早上九点钟遛鸟?北京这时候早遛完了,回家了。“莫非香港的鸟也醒得晚?”
然后他想起徐州养百灵的汉子,“笼高三四尺,无法手提,只能用一根打磨得极光滑的枣木杆子做扁担,把鸟笼担着,在旧黄河岸,慢慢地走。”
他告诉张辛欣,我看见一个香港遛鸟的人。她说:“你就注意这样的事情!”他也不禁自笑。
“在隔海的大屿山,晨起,听见斑鸠叫。艾芜同志正在散步,驻足而听,说:‘斑鸠。’意态悠远,似乎有所感触,又似乎没听。”
汪曾祺自己,在伊犁也听过斑鸠,他就趁机想家。
他夜宿大屿山,听到蟋蟀叫。“临离香港,被一个记者拉住,问我对于香港的观感。我说我在香港听到了斑鸠和蟋蟀,觉得很亲切。她问我斑鸠是什么,我只好摹仿斑鸠的叫声,她连连点头。”
这画面是有意思的,老头一本正经学斑鸠叫,女记者斑鸠似的`连连点头。
流沙河也为蟋蟀写过诗,孙犁偶也留心,这几个名字,适合放在一起。
篇3:春天美文
岁月的春天
有人说,春天,总是安放在梦开始的地方。于是,无论在哪儿,每一刻倾心的凝望,便是时光的安详;无关季节,每一次生命的感动,都是岁月的春天。
不知何时,岁月里有了春天。留在记忆里的安好,滋养着一个又一个春天的梦。尘世绚丽的烟火,满怀芬芳的温柔,落满一季春暖花开的流年。
一向喜欢春天的沉静和唯美。安静的午后,剪一段清寂时光,一缕暖暖的阳光,便涌出心中的幸福。春天的心是清静的,清静却不孤独,简单亦不寂寞,现世安稳,天涯亦不惊,喜欢静守这份人间随意的清味。
光阴如水,岁月温良,习惯了在简单的日子里,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简单的生活。而春天,也总是在这些不经意的时候便会悄悄来临。这含蓄的完美,犹如沉醉的苍凉,守望着月下萦绕的思念,蕴藉着烟雨缠绵的情长。
生命里,无悔的是年华;岁月里,灿烂的是春天。一颗恬淡的幽远,低眉浅笑间,在摇曳的红尘里,写满心灵的感动;一段岁月的香暖,繁华落尽时,在绚烂的余香中,落满灵魂的陪伴。
静倚光阴窗口,望着窗外一片唯美、多情的盛开,阳光掠过一缕相依的悠长,清风拂过一阵过往的凝香。真情的温暖,在指尖的流沙中,一次又一次将回忆变短,一次又一次把思念渐渐拉长……
情若深时,看人,便有了花的娇容;而看到的花,便也都成了那意中之人。不管是花,还是人,只喜那浑然如春的素淡与清芬,那份不娇不媚,不艳不争的素雅,清淡如白,纯净如水,便觉是入了心的至美。
春天的花开,不似夏天那般热闹的鲜艳,只一份淡淡的安静,便能从中感觉到尘间的静好。正是这些难得的安静,让岁月里每一次经历风雨中的泥泞,虚伪和善良、烦恼与忧伤时,都能得以焕发出一个重新的开始。
春天是初遇的季节,是爱恋的天堂。朴素的光阴里,处处充溢着花香的清柔。一处安然的素净里,所有的得与失,悲与欢,都已经在上一个季节里冰消雪融,呈此刻你面前的,又是一个崭新、灿烂的期望。
爱,是发自心灵深处的阳光。时光的年轮,静静碾过岁月的山高水长,一齐走过的日子里,遇见的那一刹那,便连同所有的欢乐和幸福,相约最美的年华。
季节的转角,一个转身,便留下一世迷茫。落了的花,怎还会见得飞走的蝶,若如就此收藏一份喜悦,只在泛黄的书页间,留作一份念想。于是,每每拿起书,打开时,总觉暗香盈袖,便知又是春来。
生命里所有遇见,是否会在光阴的茶马古道,留下一串长长的背影不明白有谁会同我一样,枕着岁月的安详,坐在经年的路口,等光阴的辗转,一齐找回旧时的模样。
在你的世界里,不知已经沉睡了多久,醒来,已是岁月的春天。沉浸在年华的锦园,轻轻萦握那抹温馨的完美。我的文字里,不明白什么时候写下太多的遗忘,而离别,终不再有花落的忧伤。
年华依旧,多少聚散遗留在浪漫的梦里,多少错过飘散在春天的风中。或许命运总会适时的,拿出一份善良惠顾生命中的每一次相遇,于是,一个雨后,一米阳光,一抹新绿,或是一个盈盈的笑意,便都是岁月的春天。
篇4:春天美文
一年有四个季节,桃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以及白雪皑皑的冬。我最喜欢的是春天,因为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也代表着新的开始。
喜欢春天,喜欢春天的早晨,春晨的空气像过滤过似的,异常清新;喜欢春天的中午,太阳明晃晃的照在阳台上,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看书,暖暖的阳光,暖暖的心境;喜欢春天的晚上,一个人在月光下散步,月色如水,洒在心的深处;喜欢春天的山脉,连绵不断的群山披上了绿装,起伏的丘陵像一条卧龙,隐约可见一片片彩霞般的小花点缀在绿色的“卧龙”身上,给“卧龙”增色添彩;喜欢春天的田野,麦苗青青像绿毯,油菜花开得黄黄的,艳艳的,散发出阵阵醉人的馨香;喜欢春天的小河,冰封了一冬的小河发出了“哗哗”的流水声,像一曲美妙动听的音乐;喜欢春风,是春风唤醒了大地,让一切显得那么和谐、那么安逸;喜欢春雪,片片雪花都是情,滋润了麦苗、净化了空气,热闹了孩子;喜欢春雨,春雨带着欢乐和丰收从天而降,雨丝淋湿了花草树木,给了植物充足的水分。
喜欢春天,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春天的野菜多。“春风吹,野菜生”,小的时候,春天是个诱人的季节,因为春天有着太多好吃的野菜,什么香椿、榆钱、槐花、马齿苋、鱼腥草、野韭菜花、枸杞、灰灰菜、面条菜、苦苦菜等都是营养丰富的美味野菜。就说那枸杞吧,清明刚过,田边地角的枸杞枯枝上就已经长出了许多嫩绿的枸杞芽,我们在放学的路上,就会随手摘一把枸杞尖,回家了之后交给大人,在开水锅里一煮,清水里一漂,洒上了调料就能够上桌了,苦涩中带着香甜,是下饭的佳肴,并且枸杞又有清热解毒之功效,深受人们喜欢。只是过去人们吃嫩枸杞芽,大多是为了丰富餐桌,给不太富裕的生活增添一点资料,而此刻,绿色食品成了时尚,枸杞已经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市场,成了宾馆饭店的座上客,同时也增加了农户的收入。还有面条菜,面条菜藏在麦地里,每逢周日,我们就会提个篮子、拿把小铲刀来到麦田,收获大得很,不一会就会挖满满的一篮子,面条菜即可下锅做调菜,也是可在烧热的油锅中炒着吃,吃起来是满口的清香。吃法最多的还要算苦苦菜了,既能够凉拌又能够烧汤和制成咸菜,据传,古时苦苦菜一向是朝庭的贡品,每当春天到来时,乡绅就会派人把制作好了的苦苦菜送到京城,让那些达官贵人们改变一下口
味,不知这是不是真的,可是它确实是十分好吃的野菜,又细嫩又爽口,是这些野菜中清香味最浓的一种,若是村中哪户人家正在煮它,远远地就能闻到它的香味。家乡的野菜种类繁多,只是这些野菜可吃的时间都很短,一般都仅有半个月的时间,过了就只好等第二年的春天了。
喜欢春天,因为它是一个美丽、神奇,充满期望的季节。
篇5:《怪老头儿》读后感
晚上,我合上《怪老头儿》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分。
这本书主要讲了怪老头儿年纪这么大,还有一颗年轻的心。他的趣事有很多。他从汽车上一迈腿就下来了,生病时也不打针,还要吃炸糕。他把鸟儿放进赵新新的肚子里“消灭害虫”。更有趣的是,他还能把耳朵拿下来,放在家里听动静。
我们现在虽然没有那么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一样很快乐。他不像我们一样有很多钱,但是他有一颗纯洁的心。他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没有我们的衣服那么漂亮,但是他乐于助人,这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品质。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看别人的外表,要了解别人的心灵。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点评:概括故事时,能围绕“趣”字展开,逐层深入,引人入胜。 上一篇:《皮皮鲁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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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怪老头儿》读后感
上个星期,我在家里读了《怪老头儿》这本书。这本书是孙幼军爷爷写的。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赵新新,外号铁头。有一次,赵新新在公交汽车上看到了怪老头,他站在公交汽车上,然后赵新新看见了一位叔叔在椅子上,然后赵新新说:“叔叔,你能把位置给那位老爷爷坐吗?”叔叔说:“除非你给我五角钱。”赵新新只好从口袋里掏出五角钱给叔叔。然后,怪老头就坐在座位上面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赵新新,因为他为了让怪老头可以坐上座位,从口袋里掏了五角钱,让我很感动。
赵新新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让我想到了我们班上的张朋。有一次,他看到了一位老人正准备过马路,他就飞快地跑过去,扶老人过马路。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你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的。
点评:感受真切自然,很有哲理! 上一篇:《怪老头儿》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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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怪老头儿》读后感
夜深了,妈妈总是说我:“都这么晚了,手里怎么还捧着这本书?”“这本书好看呗!”我又接着说。一直到深夜,我想睡觉了,才把这本书轻轻地合上。
《怪老头儿》这本书主要讲了,怪老头儿和赵新新的神奇经历。有一次,赵新新肚子疼,想坐公交车回家,正巧在公交车上,遇到了怪老头儿。赵新新请怪老头看了一下他的肚子,没想到怪老头竟然把一只鸟放进他的肚子里。结果,他的肚子就不疼了。还有一次,赵新新去怪老头儿家做客,怪老头儿给赵新新介绍了“飞天树”,怪老头儿说:“这棵树的根就像一个水缸一样粗。”
我读了《怪老头儿》这本书,就真的想要怪老头儿到我身边呀!这样的话,我每次遇到了难题,就打电话让怪老头儿来解决。要是妈妈总是说我作业做得难看,我就让怪老头儿帮我变出一个替身来,帮我写作业,我就出去玩。那该有多好哇!
点评:“总是”,“一直”说明我爱读书,达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 上一篇:《皮皮鲁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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