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的格言

时间:2022-05-23 01:38:58 名言格言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产品质量的格言(通用12篇)由网友“十六夜”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产品质量的格言,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产品质量的格言

篇1:产品质量的格言

关于产品质量的格言

1、做药先做人,炼药先炼心,

2、做人守诚信,制药重质量。

3、抓素质教育是促进产品质量的母本。

4、质量在的心中,名牌在的手中,责任在的肩上,诚信在的言行中。

5、质量赢信誉,信誉得效益。

6、质量以我为本,我以质量为荣。

7、质量体现素养,素养决定质量,质量决定生存。

8、质量是我们的自尊。

9、质量是维护顾客忠诚的最好保证。——杰克·韦尔奇

10、质量是企业长远生存的根基,是企业竞争的免死金牌。

11、质量是品牌的基础,质量是素质的体现,质量是市场的保证。

12、质量是成功的伙伴。

13、质量就是政治,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价值。

14、以一流的管理,培养一流的`团队,争取一流的质量,实现一流的效益。

15、以一流的企业文化,创造一流的产品质量。

16、有百分之百的工作态度,才有百分之百的产品质量。

17、只有敬业的精神,才有高质量的药品。

18、质量不是检验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

19、质量出效益,操作是关键;工作完成好,精心是尺度。

20、以质量征服人心,让世界认识。

21、用诚信打造脊梁,用质量铸就辉煌,

22、用完美的质量打造常青的品牌。

23、用真情锻造产品,以爱心打造质量。

24、优质产品名扬天下,劣质产品关门回家。

25、质量等于利润。——汤姆?彼得斯

26、优质良药惠百姓,粒粒融入情。

27、以信誉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

28、诚心人为本,创新争第一,卓越求超越

29、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威廉·戴明

30、优质是奉献的堆积,效益是优质的结晶。

31、设计是质量的源头,质量是成功的保障。

32、市场是检验产品的唯一标准。

33、市场是检验质量的唯一标准。

34、质量第一、生产第二。

35、市场与世界同步,质量与生命共存。

36、视人类健康为己任,以质量第一为生命。

37、塑高尚人格,创优质产品。

38、质量缔造名牌,名牌*质量承载。

39、质量就是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40、以科技为动力,以质量求发展。

41、以诚信赢得市场,以质量铸造品牌。

42、一流的员工造一流的产品!

43、药品质量是消费者心中最重要的砝码。

44、行为是意识的结果,而质量又是行为的结果。

篇2:产品质量公函

广东省汽车贸易中心:

我公司于××××年六月六日向贵公司原业务一科购买附有商检合格证的日野fc16sa型六吨卡车15辆,发票两张,号码为0671012,0671022,于××××年六月二十三日交货,九月中旬正式投入营运使用。该批车使用后,陆续发现前,后轮内侧胎不规则锯齿形磨损,以内侧内边缘为甚。经有关技术专家及广州市公安局第七检测站检验,认定此批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原供货资料标准不符。我公司已于十一月初暂停止使用。为此,特向贵单位请求: 一,于本月三十日前,派员前来检验质量鉴证等问题;

二,重新按质论价,赔偿经济损失,或退货。

希贵公司讲求信用,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与我公司共同协商解决上述商品的质量问题。

附件:

一,购车发票两张

二,广州市公安局检测站检验书。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路××号广东省××公司汽车队。

××年十一月十二日

【产品质量公函(3篇)】

篇3: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我县地处湘北边陲,拥有丰富的资源,主要农产品的产地城市化、工业化程度低,城市和工业产生的“三废”污染物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时间短、程度轻,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和资源优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目前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仍然是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课题。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发展现状

多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开辟思路,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截止20xx年11月,我县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个、产地面积7.91万公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品22个,其中粮油产品2个,茶叶5个,蔬菜4个,水果5个,畜禽产品5个,其它1个;绿色食品企业5家,产品5个,产量26896吨;有机食品企业8家,均为茶叶企业,产品19个,产量813.5吨。

二、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业水平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日益增强,但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是认证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市场需求较大的畜禽肉类产品所占比例极小,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市场流通体系和优质优价竞争机制发育相对滞后,品牌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实现,影响着开发效益;三是认证产品保障体系不完善,个别生产企业仅仅是通过认证了事,求得一个“绿色”或“有机”卖点,认证后的管理、企业自律行为、规范用标等,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对认证产品品牌的认知度;四是由于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实施,很难体现认证产品的优质优价。

三、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对策

(一)、围绕中心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1、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要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优粮工程”建设,积极组织规模开发,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产品认证步伐,扩大总量规模。

2、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条重要途径。龙头企业,特别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代表了农业企业的最高水平,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代表了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认证农产品品牌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能促进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3、与农民增收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要通过宣传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育认证农产品消费市场,做好厂商合作、产销衔接,利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调动农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4、与农产品出口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一个有力手段。要密切跟踪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开展国际认证合作,突破贸易技术壁垒,在促进农产品出口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整体推进

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是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快地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将其纳入我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展方向和发展阶段,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制定长期稳定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开发政策、资金扶持政策等,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股份制联合体和专业协会等,增加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借鉴江苏、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机制,加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设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制定、认证认定、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和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对于获得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借助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倡导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技术培训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从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主管部门、生产者、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监督检测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五)、明确工作重点,提高认证水平

目前,农产品质量认证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手”。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农业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技术条件,结合我县农业发展的实际,不断地规范、创新和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的运行体制和发展机制,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六)、加强后续管理,打击假冒伪劣

加强获证产品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做好获证企业和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取消其认证标识使用权。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认证产品市场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假冒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市场形象。

篇4: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用户购买的水泵在规定“三包”期限内,凡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严重性能故障,企业免费包修、包换、包退(易损件除外)。

二、在“三包”期限内,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因制造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其生产企业、经销单位,接到用户详细事故通知后于48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若需到现场解决,保证在72小时内维修服务人员到位,服务人员到位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不排除,服务人员不撤离现场。

三、保证兑现“三包”,在购机15天内,若服务维修人员到达现场7天内不能解决质量问题,从第8天开始,每天向用户赔偿水泵售价的1%(以发票为准)的经济损失,再经7天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用户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保证退货款一次性付给用户。

四、在本企业水泵拥有量较多的地区建立零配件、易损件供应网点,保证用户能就近及时购买零配件和易损件。

【产品质量保证书集合五篇】

篇5:产品质量保证书

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不锈钢精密铸件和成套中高压阀门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检测仪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一直赢得客户好评。基于与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针对向贵公司提供的阀体、上阀盖、支架、阀杆连接件和推杆连接件等钢铸件的产品质量,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整体质量:碳钢铸件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不锈钢铸件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

2、化学成分:碳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不锈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

3、铸件形状和尺寸:铸件结构、形状和尺寸符合贵公司提供的图纸要求【下同】,未注尺寸公差按gb/t6414-《铸件尺寸公差》标准执行,精铸公差等级按ct8执行,砂型铸造公差等级按ct11执行。

4、表面质量:铸件表面去除浇冒口,整体打磨光滑平整,表面无裂纹、气孔、夹沙、冷隔等缺陷;

粗糙度符合图纸要求。

5、内部质量要求:铸件内部无缩松、缩孔、气孔、裂纹等缺陷。

6、力学性能:碳钢铸件力学性能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3条款

的规定;不锈钢铸件力学性能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3条

款的规定。

7、无损探伤检测要求:依据本公司的技术文件规定,对需要做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渗透探伤和

射线探伤的的铸件按规定做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发货。

8、出厂检验:本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出厂前,严格按事先的质量策划要求,依据检验标准对

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检测合格后发至贵公司,并附带出厂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单位: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单位盖章:xx

承诺日期:xxxx

篇6: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上岗人员应具有全血及成分制备、理化分析和检验的专业知识,掌握各项质量检测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2、定期对血液及血液制品、检测试剂和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并按时发出有关报告。

3、负责不定期抽查血液检验的室内质控记录。

4、如实填写实验记录,正确处理数据,加强核对,严防差错。

5、定期深入生产部门,熟悉生产工艺和流程,根据质量检测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科主任反映。

篇7:产品质量保证书

产品质量控制

品质管理是绵阳维克切削液有限责任公司腾飞的翅膀,是绵阳维克切削液有限责任公司的生命原动力。严格的品质检验程序,先进的检测设备和训练有素的品质控制人员,保证了绵阳维克切削液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出厂合格率100%”质量目标的实现。

为保证产品质量,选料、生产、检测等各个阶段都严格遵守“高品质、高可靠性”的宗旨,精益求精。

原材料的采购

全部选用通过国际标准ISO9001质量认证厂家。对所购原材料的各项指标(如PH值,粘度指数,酸值,闪点,防锈性等)提出严格要求。

产品的生产

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并严格按照Q68790522-701.20xx工艺标准生产,工人上岗前均经过严格培训。

①生产前的准备

生产部接到销售部下达的任务通知书后,开始制订生产进度表。备料清单、工位指导书及质量检测点。

②用料筛选

首先对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品牌进行严格挑选,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

生产过程的质控

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质量管理

一原材料供应厂家的认可与控制、来料检验的控制。

二生产过程的控制,各道工序的控制(工序检)及其迅速、有效的信息传递,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产品的出厂检验

1、产品生产完毕后根据出厂检验规范进行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公司质检部按企标对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由质检部签字方可出厂。

4、产品出厂前进行技术存档工作。

产品的质保

产品出厂后,质保期为半年,使用后质保期为15天

绵阳维克切削液有限责任公司

20xx-11-1

篇8:产品质量承诺书

致:××

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投的所有产品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执行,严格按照厂家提供质保期进行质保。

对本次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如因质量问题,“三包”承诺如下:①七日内免费退货;②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③整机一年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费更换。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产品过质量保证期以后,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我公司只收配件工本费,免收人工费。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厂家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对本次采购项目中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提供三年质保、邮件服务器软件提供三年免费升级服务;提供三年免费上门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代用机和备品备件服务。

技术支持热线:

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

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交货时,提供质量证明书以及主要零部件化学成分分析、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2、本公司产品在开始使用前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将派专人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协助、指导、并免费对使用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3、本公司保证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业主在产品运行使用期间,应按操作规程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操作。

4、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初步验收成功后12个月。

5、本公司产品在开始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要求,公司承诺:包修。

6、质保期内,本公司对故障保修的响应,在接到使用方通知的3个小时内予以答复,技术服务人员50小时内到达现场。

7、产品销售服务:根据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办事处布局,由公司指定下属公司或办事处就近服务,并填写服务反馈单向公司上报存档。

8、本公司阀门质量及交货期违背合同规定造成损失,按合同条款和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限公司

篇9:产品质量承诺书

一、医用产品质量标准

依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设备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第五章文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

(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六章设计开发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六条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章采购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三条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第八章生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四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第五十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第九章质量控制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

第五十七条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

(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

(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五十九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等。

第六十条企业应当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

第十章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直接销售自产产品或者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应当规定售后服务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标准,建立安装和验收记录。

由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企业进行安装、维修的,应当提供安装要求、标准和维修零部件、资料、密码等,并进行指导。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顾客反馈处理程序,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一章不合格品控制

第六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十八条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六十九条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第七十条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

第十二章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第七十五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等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费者。

第七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八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第八十一条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第八十二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过程: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

第八十三条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本规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12月1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xx〕833号)同时废止。

二、医用吸塑盒的包装有何要求

1、吸塑盒产品的定位与保护

结合产品的特性、结构与重量,在吸塑盒上做避空、缓冲、加强、卡扣等。结合运输问题考虑叠位设计,不仅有利于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也将大大节省运输空间。

2、原材料的选择

结合不同的器械类别,并且综合吸塑盒的结构与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及原材料厚度。还可延伸至特卫强盖材的型号选择以及热压机的温度、压力、时间控制等。

3、吸塑盒与盖材的热合封边及手撕位

结合不同的吸塑盒结构,设计不同的封边结构或尺寸。通常情况下,建议的预留封边尺寸为8MM1.2MM,法规要求不能低于6MM。可结合产品特性及包装综合考虑,使吸塑盒与盖材达到完整连续剥离的效果。根据每个盒子的结构,制作合适的手撕位,易于无菌剥离与开启。

4、灭菌的适应性与残留

在设计前针对不同的预期灭菌方式考虑风险预防。灭菌过程的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环氧乙烷(EO)、伽马辐射(γ)、电子束(e―beam)、蒸汽和低温氧化灭菌过程。如为了更好的定位产品,采用上下盖的形式。采用EO灭菌方式,在设计上盖前就必须考虑EO气体有效的进入与挥发,为使灭菌剂进入以杀灭微生物,并使灭菌气体扩散,降低残留浓度,无菌屏障系统应有透气件。

三、医用灭菌包装袋有效期

1、未开包的无菌包:5月1日到10月1日,有效期一周。10月1日到次年的5月1日,有效期为2周。

2、开包的无菌包有效期:4小时。

3、无菌持物钳的有效期:干式:4小时;湿式:1周。

4、启封后的无菌溶液有效期:24小时

5、无菌盘的有效期:4小时。

6、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7、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8、启封的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启封的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9、未启封的过氧化氢消毒液(双氧水)一般有效期是1―2年。

总的来说,无菌包装的目的是要让物品在无菌环境下操作,不污染无菌环境,所以对于无菌物品的保存也是有严格要求的。

篇10:产品质量承诺书

尊敬的客户:

xxxx公司向您保证我们的产品均严格按照iso9000认证管理体系进行生产,现对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如下质量保证:

1、我公司保证产品在出厂会对产品进行各项指标的严格检验,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2、我公司保证自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如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如果产品超出了我们的保修期限,我们也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您提供相应的__服务。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免费保修,但可以实行合理的__服务。

(1)超过保修期,不能提供购买凭证的;

(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修而造成损坏的(特别注意发生进水、摔坏以及人为的损坏);

(3)客户擅自维修、拆卸产品的或者客户委托非本公司指定的维修人员维修,拆卸产品的;

(4)使用非正规的劣质通信电缆造成的损坏;

(5)由于水灾、火灾、雷击、地震等不可抗拒灾害造成产品发生故障或损坏的;

(6)其它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我公司技术人员将做到有问必答,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保证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或解决方案,质保期内需要现场处理,保证48小时到达现场。

xxxx公司

垂询电话:

技术支持:

篇11:产品质量保证书

“dulu__多乐士”系列涂料是阿克苏诺贝尔公司出品的新型水性环保功能涂料,其质量已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保证保险责任。为使用户放心消费,本公司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1、本公司出品的屋面隔热防渗涂料、外墙隔热防渗涂料的技术指标,保证符合q/mrh01-____标准;墙面弹性拉毛涂料的技术指标,保证符合gb/t9755-标准;纳米超强弹性防水涂料的技术指标和环保指标,保证符合q/mrht2-____标准及gb/18582-____标准;超级环保内外墙粉末涂料的技术指标和环保指标,保证符合q/mrht3-____标准及gb/18582-____标准。用户如证实所用“dulu__多乐士”产品质量不符上述标准,本公司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用户必须按本公司施工规定规范施工,并做好齐全、完整、有效的施工记录(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地点、面积,施工环境温度、湿度,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等),否则,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六、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12:产品质量承诺书

产品质量承诺书

产品质量承诺书

根据机械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机械处(1995)276号《关于加强机械工业企业质量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为了提高电站及输变电配套产品的质量,确保用户电气工程按期投产可靠运行,切实履行“为用户服务,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宗旨,我公司特向用户做出如下质量承诺保证声明,自声明之日起,对出厂的.变压器产品保证做到:

1、确保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交货。

2、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出厂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确保产品运行的可靠性。

3、对用户在使用变压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及时派出服务人员,并做到故障不排除或末作出结论意见前维修人员不撤离现场。在产品“三包”期内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赔偿责任。

4、对出厂产品实行质量“三包”,既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外的产品实行终身保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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