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悟

时间:2022-09-17 08:15:12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朝花夕拾》读后感悟(合集15篇)由网友“芒果大户”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悟,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朝花夕拾》读后感悟

篇1:《朝花夕拾》读后感悟

鲁迅是我们都很喜欢的一位作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朝花夕拾》是我们学过一部作品,《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死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朝花夕拾》读后感3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能够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十分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述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4

进入初中的前两个月,我拜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这本书。《朝花夕拾》只有十篇散文,篇幅都不大,我只用几天时间就读完了。可是我意识到阅读名著只浏览是不行的,必须细细品味。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又多次阅读《朝花夕拾》。

鲁迅先生是一个爱国的人,这在《朝花夕拾》中就有很大的体现。在《父亲的病》一文中,鲁迅的父亲得了水肿,鲁迅是一个孝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他不惜花大价钱为父亲请“名医”治病。“名医”们用一些奇怪的药引子,比如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一对,还要用“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败鼓皮丸等。这些药引是多么的荒唐可笑!还有一种药丸,叫败鼓皮丸,因为水肿又叫鼓胀,就用打破的鼓皮去破水肿,也是十分荒唐可笑。直到他的父亲生命垂危时,所谓的名医仍旧泰然自若的开着这样的方子,然而却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

文中鲁迅先生批判了这些庸医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的恶行,也下定决心去了日本仙台学习西医。他希望用自己高明的医术去救治那些被庸医所误的病人,由此可见鲁迅先生是很爱人民的。

《藤野先生》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在日本留学的经历,当时日本人都瞧不起中国人,认为中国人都是低能儿,鲁迅先生考试得了60多分,就被他们认为是作弊。之后他和同学们去看了一部关于日俄战争的影片,讲的是日本和俄国都企图得到中国东北的大片土地从而引发了战争,而剧中的中国人不是想如何保卫自己的祖国,竟去给俄国人当间谍。被抓后要当众枪毙时,围观的中国百姓不但没有一丝愤怒,反而拍手叫好。屏幕之外的同学们也都拍手叫好。这一情景刺激了鲁迅爱国之心,使他走上了弃医从文,用文字去救治中国人沉睡的心灵的道路。

读了这些,我感觉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处于危难之中,但我们也要保持一颗爱国之心,从点滴做起,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祖国,有益于社会的人,向鲁迅先生学习他老人家的爱国精神。

《朝花夕拾》读后感5

《朝花夕拾》是我无意间读到的一本书,但是它却成功地吸收了我,这本书不像是在“看”反而是在“听”。如同有一位朋友在与你侃侃而谈。

《朝花夕拾》是鲁迅创作于1926年的回忆性散文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

《朝花夕拾》共收录了十篇作品,有描写对猫的仇恨的《狗·猫·鼠》;追忆保姆阿长的《阿长与山海经》;批评封建老道的《二十四孝图》;揭露封建家长制阴暗面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全都的《无常》;回忆自己童年趣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鞭笞旧时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刻画心术不正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缅怀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怀念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的《范爱农》。

最让我喜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小小的百草园。百草园虽然只有小小的一块地方,但却充满了情趣。

幼时的鲁迅时常到泥墙根去抓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那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那带刺却又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无尽的好奇与深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带给他无尽的快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而透亮。

而《狗·猫·鼠》中那只小小的却十分迷人的隐鼠是鲁迅小时的“墨猴”,时常陪伴在他左右,带给了他无穷的乐趣,家里人也十分喜爱它。面长妈妈却“误”将它踩死,还骗他说被猫给捉去了。

《父亲的病》写了旧时的庸医治人,因而医死了鲁迅的父亲。鲁迅用《父亲的病》来表达他对庸医的痛恨与厌恶。

我认为《朝花夕拾》较为适合在社会中拦的青年们,因为它写出了鲁迅当时内心的感受,令人可以释放内心中的感受。

《朝花夕拾》读后感6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7

王安忆说:“生命不过一场记忆。”谁又不是活在记忆中呢?《朝花夕拾》是鲁迅儿时与青年时的回忆。

在《藤野先生》中,我从鲁迅为了防蚊子用被子盖住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看出了鲁迅的吃苦耐劳。从中,我回想到了夏天,我在房间内睡觉,因一只小蚊子而抓狂,无法入睡。而鲁迅当时在客厅中,那么多蚊子还能想出办法,安心睡觉,为此,我对鲁迅敬佩不已。鲁迅一生有过这么多老师,但是在其中,授课时间最短的藤野先生却是鲁迅认为在心中第一的老师。这可看出鲁迅是多么感谢藤野先生啊!在日本学生欺负鲁迅的时候,藤野先生却站在鲁迅这一边。分别时,藤野先生把照片当做礼物送给鲁迅,当时照片可是十分珍贵的。我知道了在一个人遇到困难时,当别人给予他帮助,那个人就会终身难忘。

《琐记》的城中,衍太太十分令我厌恶,他庇护小孩,看似令小孩十分喜欢,却是在害小孩。就比如:鲁迅十多岁时,与几个小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地多,衍太太就从边上计数,让小孩转。一个小孩摔倒了,他的婶母又刚好走来,衍太太马上换了一张脸,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可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这令我十分不爽,竟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表面一张脸,令小孩子喜爱,里头又是一张脸,令人讨厌。

在《父亲的病》中,鲁迅执笔为武器打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迷信思想。我从中也看出了鲁迅的艰难,一个小孩,面对一个故弄玄虚的庸医,在父亲去世的压力下被欺骗,看出了鲁迅当时的无限心酸。

拾起朝花,就是拾起了鲁迅童年的回忆。

《朝花夕拾》读后感8

读《朝花夕拾》,我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美好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最好。

迅的名字,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世界上非常有名的文学巨匠,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少年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觉到好象在一位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朝花夕拾》读后感9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晚年的时候,回忆过去写的一本书。从书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早晨的花,到了晚上再把它拾起来。多么美妙的名字!

鲁迅先生是近代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和文学家。他的作品不求语言华丽,只求能抨击人心。在朝花夕拾这篇文章中,《藤野先生》这篇文章令我感触很深。一开始,我并不认为藤野先生是一个很好的老师。但是后来经过鲁迅先生的描写,我深刻的体会到藤野先生的为人,他和其他日本人包括有些中国留学生不一样。他并没有嘲笑或者看不起中国人,而是很认真的教每一个学生,他教学很认真严谨,哪怕是鲁迅先生的一个血管图画的不准确,他都要亲自告诉鲁迅。因此我很佩服藤野先生。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在中国抗日战争以前,有一位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来到了中国,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救死扶伤”成了他的最高使命。在面对即将爆发的战争时,他也毫不退缩,丝毫没有回国的意愿,而是坚持留在了中国,最终在为病人手术时不幸被感染,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藤野先生和白求恩医生,他们都为了自己的使命拼搏着、奋斗着,而且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这不仅让我感动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想:我们现在作为一名学生,最大的使命不就是利用这青春的大好时光好好的学习吗?就像鲁迅说得那样:“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再继续写一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在想要放弃时,我们应想想身边辛勤的老师时、我们应该想想身边含辛茹苦的父母时,便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努力完成作为一名学生的使命——好好学习!

《朝花夕拾》读后感10

《朝花夕拾》是鲁迅追忆青少年时期难忘的人和事以及对师长的怀念,童年时期故事的一本书。这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在晨曦与黄昏交替更织中,在看不清的路上前进,拾起路边的花,放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让我最为百感交集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在《父亲的病》这篇中,那些“名医”们的药引子全是稀奇古怪,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庶,败鼓丸子”全无半点疗效,最终让鲁迅的父亲撒手人寰。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名医”的本质是草菅人命、毫无医德的庸医,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地。鲁迅正是通过叙述这件事,来洞穿当时医道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鲁迅曾因父亲的病迟到的原因,在桌子上刻下了“早”这个字,来提醒自己不能再迟到,我想,鲁迅的父亲应该感到非常幸福。现在,只要一提到鲁迅先生,我就会想起那个“早”字。这个字不但提醒着鲁迅,还提醒着我们应该早起勤学,不落后于他人,更提醒着当今我们中国要做到比他国更早发展各方面的水平,科技、军事、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我们更早、更努力地发展,一定能取得飞跃性突破,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其实,鲁迅的父亲的离世看似是医德医道的低下,更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医疗水平的低下,才导致鲁迅的父亲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最终撒手人寰。当今的中国,医疗资源是人民健康的保障,想想看,一个多病而又寻而无医的国家怎么富强起来?我们需要合理地处理医疗问题,人民才能健康。

由此可见,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问题,要想尽快让“白衣天使”遍布各地还是有难度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11

我家书橱里有一本书——《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杂文集。刚看到时,我被书名所吸引,一直想读一读,只是觉得年龄还小,怕自己读不懂,所以这事就一直搁着。直到今年暑假,我又看到了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来看了。

书中让我记忆比较深的一篇作品是《腊叶》。深秋时节,作者绕庭前的枫树徘徊,忽而看见一片有着斑斓色泽的病叶,便把它摘下来,夹进刚买的书里。从而使这片病叶有幸没有和群叶一同飘散。

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略带哀愁。“但今夜它却蜡黄似的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似去年一般灼灼。”如今的枫叶已不像去年那般有着斑斓的色泽了,颜色也是蜡黄的了。“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模样相似的病叶的罢,但可惜我今年竟没有这赏玩秋叶的闲余。”从去年到今年,短短一年,作者的变化竟如此之大。作者似乎是在感叹时间的流逝,改变了太多原本美好的东西。

“雪是雨的精魂。”作者在《雪》中这样比喻到。江南的雪,隐约着青春的气息。花呀,蜜蜂呀,蝴蝶呀,堆罗汉的孩子呀,使得这雪景有了绚丽的生机更加令人难忘。“在晴天之下,旋风呼来,便蓬勃奋起,在日光中灿灿的生光,如包藏着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是啊,这就是雪,更是雨的精魂!读到这段文字,我觉得体内沉睡的细胞似乎重又苏醒,正要带领我去拼搏!

《朝花夕拾》,我觉得它就是触及灵魂深处的文学,它带给了我思想上乃至精神上的鞭策。读完它,读懂它,我似乎对人生的意义变得更加明白,更加透明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12

手捧着脍炙人口的巨作——《朝花夕拾》,擦拭上面久矣的尘埃,轻轻翻阅起来。

这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中写下的。老了,累了,倦了,品味起年少的童真,想必也不再是年轻的滋味了吧?

鲁迅先生的童年也并不乏味,他虽是乡下人,却可以随城里人一同上学;它有趣味横生的百草园;他在雪地捕鸟;他在上课时偷偷画画。似乎鲁迅的童年是在一首圆舞曲中结束的。“枯燥,乏味”则是鲁迅先生对书屋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就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从这本《朝花夕拾》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似乎感染了我,让我看到自己童年的光辉事迹。

小时候,我经常坐在外婆家的河岸边,看见古老的大桥下边,向着我游来一只只小鸭,歪着脑袋,掰着手指数“一只,两只,三只,五只……”喜欢把外婆洗好的衣服丢进脏水盆,想到这儿,心中有些窃喜,似乎是一个小阴谋得逞了。

鲁迅先生的童年趣味横生,而鲁迅先生的中年更是为国奉献。他非常具有战斗精神,他用他的一支笔与敌人进行战斗,他创作了大量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他还翻译了许多外国文学家的作品,如苏联作家法捷耶夫的长篇小说《毁灭》,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等。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写出了旧中国的弊端。如今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发努力。独酌花酒释胸竹寒衣不胜暑朝花夕拾谁归属甜酸咸辣苦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篇2: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悟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奏琴。掀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细读鲁迅教师的《朝花夕拾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用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吐露出来的那份灵活烂漫的感情,面前目今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天然画。

我读鲁迅教师的这篇满盈对童年回想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教师心底的那份热爱天然、向往自在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好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细致,钻进了百草园。他与虫豸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畏惧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固然有寿教师严格的教导,却仍耐不外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百般百般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灵活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熏染了,大概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小的时候,本身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动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驰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能否;还喜欢躲在一个秘密的中央,看着搭档进进出出找本身的繁忙身影,最后因为本身躲的技能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下去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未遂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祸”。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只要情绪才气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的确厉害,他的统统话语固然平庸朴实,酷热的情绪却展露无疑。他盼望与大天然真正拥抱在一起,向往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孤芳自赏的日子。

篇3:朝花夕拾读后感悟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长大了,年老了,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花朵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娇嫩,到了夕阳西下再将它摘去,虽没有了清晨的那份娇嫩,却又因夕阳的映衬而平添了一缕风韵,令人浮想联翩。

鲁迅虽是一位作家,却又是一个乡下人,乡下人却又能像城里的孩子一样读书。这样便使他既没有乡下人的粗狂,又多了一份知书达理;既没有城里人的娇气,又多了一份大度气派。他怀念儿时的童趣,怀念与小虫子为伍的欢乐。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仿佛是在一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度过的。趁大人们不注意,偷偷溜进书屋后的园子里野玩,却又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召了回来,到书屋后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鲁迅先生对三味书屋的评伦也就是枯燥无味吧。只有当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可以画画儿,渐渐的,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了;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读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小时候有些竟与我相似,使心中产生共鸣,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魔力吧!

篇4:《朝花夕拾》读后有感

一、

鲁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果要我来回答:他是我中学时代不怎么喜欢的一个“课文作家”,一个面容冷峻眉毛浓密嘴唇上都是胡子的男人,说话半文不白的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不喜欢的原因呢?

一言难尽啊!

我第一次接触鲁迅,大概就是小学时代的那篇课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文章讲了什么,我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一直记得这个片段:

鲁迅说他小时候鼻子又高又挺,后来碰了几次壁,鼻子就变平了。作者问他“为什么会碰壁”的时候,鲁迅回答:

“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

这句话被放在课后习题里重点分析。于是我知道,“黑洞洞的”是表示当时社会的黑暗, “碰壁”是形容革命遭到了挫折,而鲁迅先生幽默的说法表达了他乐观的革命精神和坚定的革命决心。

虽然我一点儿都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幽默的,但这个初次相遇的确在某种意义上奠定了鲁迅的基调:六年的时光里,他的影子苦大仇深地飘扬在语文课本的字里行间。每一次出现,他肯定在严厉地抨击什么、无情地批判什么、辛辣地讽刺什么――这些“什么”内容很丰富,但无非就是“吃人的”封建礼教啊、反动派啊、“旧势力”之类的很抽象但一听就觉得“不像个好东西”的事物。

如果鲁迅是我们身边的一个人,那他一定在不停地抱怨、抱怨、再抱怨……

而谁会喜欢一个一天到晚传播“负能量”的人呢?

再说了,他说话还文绉绉的,看着就头大……所以他哪里是在传播负能量,他就是负能量!

二、

去年春节的时候,在老家翻书架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薄薄的《朝花夕拾》――只见标题的正上方,赫然写着“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我当然知道这本书了!我还记得它是散文集、还记得它最初发表在《莽原》杂志,原名“旧事重提”。

你看,我没背错吧?!

在书的第一页,“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很贴心地为小读者们准备了一篇导读:先介绍鲁迅、再介绍创作背景,然后对10篇作品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进行了分别概括。

我一直觉得写导读剧透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情,就像看《我是歌手》之前不小心看了一眼微博,然后发生了什么、最后的名次是什么全都知道了,再去看节目趣味全无。

于是我跳过了导读,花一个上午的时间,慢悠悠地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

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有点不敢相信:天呐!我竟然读完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竟然又读了一遍《阿长与山海经》《藤野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更要命的是,我竟然觉得每一篇散文,都挺“有意思”的!而同样的文章,多年前,恰恰造成了我痛苦的中学语文学习体验。

当我返回到导读的时候,读着读着就开始困惑了:我眼中的《朝花夕拾》明明就是一个经历了人生酸苦的成人回忆童年、少年时光的文字集,怎么被这位署名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的作者导读得充满了政治斗争的味道?

三、

我不太明白“革命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但大概觉得是这一种以革命为职业――或者事业――的人吧?钢琴家弹钢琴、舞蹈家跳舞、歌唱家唱歌……所以革命家天然搞革命:不仅搞,还要比别人搞得好、搞得精、搞得频繁。

可是,钢琴家也有不弹钢琴而吃饭的时候,舞蹈家也有不跳舞打开微信水一水朋友圈的时候,歌唱家除了唱歌有时候还是会说说脏话的……因此,革命家在搞革命之余,也有自己作为普通人类的一面――而人,是复杂的。

中学语文课上我见到的鲁迅“一点儿人味儿都没有”;而今天我读到的《朝花夕拾》中的鲁迅却颇为真实。

打一个不太恰当地比方:鲁迅就像我一个研究生毕业、进了事业单位的老同学,偶尔聚会跟我讲起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的“心路历程”――他是个性格有点叛逆、言辞时不时过激的老青年,经过世事磨练因而眼神浑浊、叙述往事时难免感怀一下现实艰难。

他会怀念生命中遇到的一些人:世俗而善良的保姆(阿长)、对他关爱有加的师长(藤野先生)、命运坎坷的朋友(范爱农);他也会想起一些不怎么让人开心的人――比如有些猥琐、自私、病态的长辈(衍太太)。

他同样会怀念起往事:比如小时候读的一些书,回想起来却觉得那些故事荒唐而虚伪(《二十四孝图》);小时候去看玩耍之前,被父亲要求学习,以至于最后去玩儿了都没有觉得快乐(《五猖会》);离开家去读小学,感叹旧时光逝去,但在小学的日子似乎也并不是完全乏味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去外地读书,读了几个大学,结果发现大学教育不太对自己的胃口(《琐记》)……

如果去掉上面两段中括弧里的内容,一遍读过来,我会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丰满而又正常的人应有的生活轨迹。

鲁迅文笔犀利是显而易见的,但他并未失去凡人所应有的情怀。

可是导读的部分解释却总让我觉得用力过猛:

比如说《五猖会》吧,导读表示这篇文章“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我实在不明白什么是“封建教育”?按照文章的情节,在看迎赛神会之前,父亲要求幼年鲁迅背《鉴略》,背不好就不让出去玩,这个难道就是“封建教育”吗?既然可以指出当时的“封建教育”落后,今天的教育起码应该是“非封建教育”或者“不那么封建的教育”了吧?我很难回答今天的教育是否很好地保护了儿童的天性。何况什么是“儿童的天性”,这个东西是否需要“保护”以及怎样才算是“保护”,这些似乎都是可以扔到清华大学辩论队里辩上三天三夜的问题。

再比如说《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导读中认为这篇文章“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情趣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又来了!“束缚儿童天性”、“封建私塾教育”……这二者怎样界定、是否对立、以及文章是不是表达了这样的对立……这都是非常令人困惑的问题。在读了三遍原文之后,我总觉得鲁迅离开百草园之后虽然依依不舍,在三味书屋被“束缚天性”之后也在“苦中作乐”,二者之间并没有“尖锐的矛盾”。快乐的童年逝去,鲁迅固然不舍,在三味书屋的日子似乎也是“快乐”的一部分,或者说起码不痛苦。

我宁愿相信这两篇文章只是表达作者的遗憾和怅惘这样容易被理解的情结,而不是恶狠狠地要用自己一个人的亲身经历来控诉教育。

毕竟一个理性的作者和读者都不应该由“我一个人的童年时代受教育不快乐”得出“这个教育是摧残天性的”。

四、

当然,《朝花夕拾》中的讽刺、抨击、批判是非常普遍的。这些批判有些在辛辣老到的文字中非常直接和明确,还有一部分隐晦到需要借助于文章的尾注来了解历史背景。比如《狗猫鼠》这篇散文,如果读者不了解鲁迅和陈西滢、徐志摩的论战简直不知道鲁迅在说什么,《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如果没有对“新文化运动”的了解也会感到不知所云。

如果读者没有文学史的研究任务或者特别的兴趣,我相信这些内容非但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反而会增加阅读负担、降低阅读效率。

我们想象一百年以后,“方寒大战”期间的各种各样的长微博被集结成册并由认真的编辑加入注解。读者读到“这是真的吗?”、“这就是xxxx的又一铁证”……等等的时候,必须了解当时发生了什么样的论战、双方是怎样表现的、围观群众是怎样反应的才恍然大悟:哦,这个短语或者句子原来是方舟子说过的原话,它被引用之后有的确会有奇特的修辞效果。

一个对方舟子、韩寒感兴趣的读者也许会如饥似渴地挖掘这段历史,更多无关的读者却容易被搞晕然后“读不下去”。

我总觉得一篇杂文、时评,首先必须要做的功课是交代好前因后果,其次才是有针对性的攻击或立论。对时事的评论在其他文学作品如狭义的散文、小说中隐晦的带入不应当影响文章的可阅读性。这样一个普通读者可以读到一个流畅运行的故事或者感悟到一种人类共有的情感,而一个喜欢考据和历史知识丰富的阅读者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探测到还原的史实和作者的态度。

但鲁迅和很多其他的作者并不这么认为,起码我就见过不看尾注、不用Google就根本看不懂的文章,看起来相当伤脑筋。

五、

让我从自身的角度,来总结一下鲁迅曾经带给我痛苦的语文学习体验的原因吧:一方面是语言的隔阂――中学时代的我,对于半文不白的汉语没有很好的兼容能力;另一方面则是生活阅历和历史知识的欠缺;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则是由于教材编写者和语文老师的生硬解读所造成的刻板印象。

而今天我觉得《朝花夕拾》是一本不错的散文集并且喜欢阅读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年龄大了以后,阅读汉语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则是在有了一定的生活阅历之后,我开始能够理解鲁迅的一部分思想感情。

阅读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阅读应当是一种乐趣,而不应当是负担;阅读是去了解世界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去浏览已经定义好的世界的说明文档;阅读应当锻炼感性和理性的思维,令读者感受到文字的张力和语言的美好――而思维和美好,是冰冷的“标准答案”和“答题要点”所不能给予的。

事实上,我认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怎么解读鲁迅和他的文字都不应为过。重要的不是答案,重要的是阅读和思考的过程。对于语文教育者来说,在阅读方面授之以渔比授之以鱼要可贵得多。

当我们看到网上的“论战”中,笔仗的双方都罔顾逻辑的缜密而忙于不断的人身攻击的时候,我都在怀疑:这样批判性思维的缺失,跟语文课上的阅读教育是否有关联?起码在我的眼里,这些论战的主角和我的语文老师门一样,都在做着“告诉你一个无比正确的结论”这样的事情。

我不知道现在的中学语文教材是如何解读鲁迅文章的,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们能否理解鲁迅和他的语言。不过想想看,今天的互联网是如此的发达,还有什么事情他们不会懂呢?

即使今天不懂,以后也会懂得吧?但愿他们有能力懂得的时候,还有阅读的习惯。

十年后,第一次读完《朝花夕拾》。我更加坚定地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贴附在文字上面的那些花花绿绿的标签都会随风剥落,文学作品中与人性最接近的那一部分才是永恒的。

十年前我可以乖乖地在试卷上写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表达了对封建私塾教育的控诉,十年之后我会指着当初的试卷追问自己“What?”、 “Why?”、 “When?”、 “Where”和“How?” .

再加上一个:“Seriously?”。

篇5:朝花夕拾读后感想

《朝花夕拾》只是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但是细品他的人都会知道这其中却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以及其他的那些杂文、小说集的语言锋利而尖锐。当然,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那都叫艺术,连讽刺都那么有魅力……

初中的语文教材,几乎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也都选自《朝花夕拾》,琢磨久了,有时也会想,夕拾的朝花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使教研员都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呢?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那有人会问了:是什么酸?是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废,不写家境早已苦不苦不堪,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这一切,都能够深切的表明,他们一家都处于水深火热揭不开锅的状态之中。然后到篇尾,父亲快不行的时候,衍太太让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了作者的最大的遗憾。此篇感人肺腑,却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就能让人感受失去已久天真和烂漫,展现了亲切柔情,给人一种似乎又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回到了各自美好的童年和故乡。

苦。成了名人即便是正人君子也会存在不少的仇敌他们“羡慕嫉妒恨”,对作者有意无意的进行攻击,这何尝不是一种苦,长妈妈、父亲的逝世是苦,和藤野先生永别是苦,作者其实是以自己的各种苦来反映这个社会的苦,不禁令人深思。

辣。鲁迅的本色。就是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他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更是在体现着那是社会的昏暗,犀利的笔锋解释这社会的一切……

咸。泪水的味道就是咸的。《朝花夕拾》是本朴实感人的散文,它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点滴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原因,他勾起了老一辈人的多少的心酸记忆和快乐往事,也给我们这一辈人了多少的教导。它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新生代的奋起……

篇6:朝花夕拾读后的心得

我读的名著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著,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

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篇7:双城记读后感悟

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篇8:《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悟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段话选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句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无法忘怀。

这本书讲述着一个从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无产阶级的战士的过程。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乌克兰某小镇一个贫苦工人家的小儿子,自幼父亲死了,母亲则在富人家当厨娘,哥哥阿尔·焦姆是一个铁路工人,一家人都受尽了资本主义制度剥削和压迫人民的痛苦。在被迫退学后,保尔通过哥哥认识了朱赫来,也因为这次的相识改变了保尔的人生。后来,保尔在朱赫来的影响下参加了红军,成为了著名的克托夫斯基的骑兵师中最勇敢的士兵之一。但在一次激战后,保尔受伤严重,不能再回到前线了,但他不忘工作,立即投入到地方上的各种力所能及的事情上。由于成绩突出保尔被任命为某铁路工厂的团委书记,但他因伤寒又再次回乡养病。病愈后,保尔马上又忘我地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可好景不长。1924年,党组织不得不卸掉他全部的重担,让他长期养病,在养病期间,他认识了达雅并和她结婚了。1927年,保尔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他曾经放弃过,放弃了希望,放弃了活下去的勇气,但最后坚强的革命信念又使他走出了谷底。就在这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保尔开始他的创造。虽然过程并不顺利,但终于在母亲和妻子以及同志们的帮助下,1936年12月14日,他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终于出版了!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保尔身上那种为革命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不得不佩服保尔那种坚强的意志力,如果让我们去经历那样的锻炼和命运,说不定没有一个人可以坚持过去的。保尔教会了我在疾病面前,不能退缩;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在挫折面前,坚贞不屈。还从他身上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对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大的影响。人生,是一条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这条人生之路上,你不可能永远都是一帆风顺,你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考验、困难,当困难和考验来临时,就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但这些都只是暂时的,只要你在突破考验、战胜困难后,回顾一下自己走出来的路,你会看到那条路上燃烧着熊熊火焰,那时磨砺人生的火焰,这些火焰证明了我们在人生之路上越过一道又一道的难关,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要把保尔身上的'精神带到生活和学习中,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越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有正确的生活目标,向这个目标勇往直前!

在21世纪的我们应该在保尔精神的激励下,树立起人生的目标,并以百折不饶的精神向目标前进,让我们用自己的力量去造就我们伟大的祖国的繁荣昌盛!

篇9:《逍遥游》读后感悟

《逍遥游》是《庄子》的第一篇。本篇在全书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不仅表达了作者的根本思想,也能代表作者文章的主要风格。“逍遥”“逍遥”何为逍遥之说?“逍遥”,作为一个复音词,始见于《诗经·郑风·清人》篇“河上乎逍遥”与“河上乎翱翔”对举。自然逍遥游即不受任何束缚与约束,自由自在,悠然自得的活动着,生活着。

文章以以描写神奇莫测的巨鲲大鹏开端,一开头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雄奇壮丽的画卷,将我们引入一个奇妙的世界,尽管知道世上并不存在这样的事物,却仍被想象力丰富的庄子所迷惑。接着庄子又借《齐谐》来证实自己的看法,一番深刻而形象的描写把作者心目中那种为一般人难于理解的高远哲学境界,变得易于想像了。然后一系列的比方,比喻论证小大之辩,表明这些人和物之间小大之辨十分明显,但都毫无例外地没能达到超脱一切的“逍遥游”的境界。而后假托古人的话再次形象地描绘了鲲鹏,与前文似有重复之意,确是着重强调,加深读者对“小大之辩”的理解,与开头呼应对照。最后在进行了上述那一番奇异无比的比喻和描述之后,逐次展开了对处于不同思想境界的几种人的描写和评论强调了一种绝对化的自由世界。

庄子推崇的是主观唯心主义,这是天地间根本不存在的。在庄子看来,大鹏鸟还算不上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逍遥游是要“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于无穷”,也就是要达到至人、神人、圣人那样的忘我、无为、无用、无所待的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自然到了我们这个时代都知道自由都是相对而言的,哪里有绝对的自由呢。任何的自由都是有条件的,人怎么可能脱离这个社会,没有依靠呢。可对于庄子这个理想主义者而言,这是他的精神寄托与生命支柱。

篇10:《逍遥游》读后感悟

很多人喜欢老庄思想,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却觉得难以实现。几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这也一直提倡的是儒家积极入世的思想。相比之下,老庄思想似乎更含消极成分。特别是现代社会,人们物欲横流,精神空虚,汲汲于功名,戚戚与利益。很少有人能够抵挡住这种诱惑。在这种情况下,适时读一读庄子的《逍遥游》会深受感触。

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出神人之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同时通过宋荣子对“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这类以自己才智汲汲于名利的人的嘲笑,表明自己观点“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变乎荣辱之境”。

很多人不能理解,积极追求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何不可,这是因为我们一直接受的儒家思想中倡导入世精神。《论语〃子张》中,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自我修身完成,便能入仕,以自己的才智造福一方。相反,会被看成是荒废一生,碌碌无为。

但这些在庄子眼里则是汲汲于名利,求一己之浮名。而“无为”才是一种大智慧。

我觉得庄子和惠子间的辩论更能阐释这个道理。惠子先举例说,种一树,得五石之重的瓠,“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吾为其无用而捂之”。有如此大的瓠,却因其无用,将最终将它击碎。惠子以此来讥讽庄子的逍遥神人之说。庄子用使手不皲的药的例子来讽刺惠子不能善用其无用,嘲笑惠子一窍不通。

篇11:《第七天》读后感悟

“那是什么地方?”“死无葬身之地。”—题记

合上书,淡淡的月光穿过了云翳,躲着人群,洒在了纯黑的封皮上,“第七天”三个字闪着微微荧光,像是那浩渺群星。我抬头望向远处江边的点点灯火,仍沉浸于那曲折离奇的故事中。

这是个玄乎又现实的故事,却几度令人哽咽失声。主角杨飞离世后,放弃了到殡仪馆火化,魂魄在空虚混沌的城市中游走,意外地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短暂相聚片刻后再度分别,杨飞继续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又见到了自己的出生情境,走进了那生前记忆。他重观了一遍自己的一生,杨金彪、李月珍、亲生父母、郝强生、还有鼠妹伍超等等诸人,冷漠或温暖,熟悉或漠生者,都像粒粒石子般在生命的潭水中激起了点点涟漪,或大或小,或轻或重。最后的最后,杨飞在鼠妹的带领来到另一个世界——死无葬身之地,这里人人平等,美好清澈。“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杨飞就此有了归宿。故事合上了帷幕。

一个复杂又简单,温暖又冷漠的故事往往令人回味悠久。全书中最令我嗟叹的便是杨金彪与杨飞之间那份父子之情。杨飞是杨金彪捡来的孩子,但就是为了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杨金彪为其放弃了一切,活着的时候,他为了照顾杨飞,放弃了两情相悦的姑娘,而选择继续陪着“儿子”长大。他爱杨飞,但却在杨飞生母找到他恳求把儿子归还她时,他选择了同意。因为他知道,自己能给杨飞的仅仅只有温饱,而杨飞的生父母却是北方的两位官员,能给予自己的儿子更好的物质条件。而在杨金彪逝世之后,他的魂魄选择了在殡仪馆工作,只为了能再见到自己的儿子一面,十年,二十年,五十年……

我想,这便是爱吧。是无言又深沉的爱。杨金彪与杨飞互相依偎取暖,给予彼此真心,也许日子很苦,精打细算间忙忙碌碌度过岁岁又年年,两个幸运又不幸的父子平平淡淡地过着自己的生活,纵有生老病死,纵有事态炎凉,然,得一份真心,抵世间疾苦。“这温吞世俗人间烟火,只有你是我的江河湖泊。”杨金彪,这个没有钱没有文化没有固定住所的“三无”男人,却拥有着那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上层官员没有的东西——真心。说来可笑,真心这东西,在余华的书中鲜少才能见到。从殡仪馆火化的三六九等到二十七个生命被医生称为“医疗垃圾”,从李月珍的超度都分国产与进口到她的遗体失踪而医院拿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我清晰的看见了余华笔下那些医生等人胸膛中跳动的不是心,而是被腐朽填满的空壳,流淌的并非鲜血而是粘稠的灰黄液体。而杨金彪这个朴实忠厚的父亲,却真正拥有着心。

活着的人不一定活着,死了的人也不一定死了。

那些活着的人或许行同傀儡,那些死了的或许仍旧鲜活。我想,这种境况在过去,亦在现在。也许世态污秽,也许人情寒凉,但不管怎样,都要努力成为一个像星星一样的人,干净透澈。

要站在有光的地方啊,有云淡风轻,有微微晨光,雨水沾过树叶透着湿润的光泽,长街灯火点点车辆川流不息,挨家挨户的人渐渐进入梦乡。心间爱的力量奔腾不息,流淌着,向着光闪耀。

我们都活着,活在清风明月的当下。晴天、阴天、太阳、月亮、黑色、白色,期待初春第一朵早樱,期待仲夏第一缕晚风,期待深秋第一声雁鸣,期待冬日第一抹洁白。

《第七天》中死无葬身之地是人死后的归宿,是平等的乌托邦,是温暖的依靠处,但,却别忘了忽视一点,那是些死了的人。纵然那儿有鸟语花香,有汩汩清泉,有暖阳明月,可他们却再无法回到活着的时候,无法和所爱的亲人拥抱,无法享受阳光的沐浴。

来人间一趟,不努力把每天过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怎么行。

“得以份真心,抵世间疾苦。我们都活着,活在明媚似阳光的当下。”

篇12:《第七天》读后感悟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篇13:《乱世佳人》读后感悟

《乱世佳人》是美国一位女作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她讲述的是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女人的成长史。这个女人就是《乱世佳人》的主人公斯佳丽。在《飘》的开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想尽办法被无数男士吸引。自己却在心里只爱一见钟情阿希里的少女型的斯佳丽.作为贵族长女的斯佳丽却有着极其叛逆的性格。她不像其他贵族的女儿一样接受并服从命运的安排。她敢作敢为,只要是自己追求的东西就一定会努力得到。也就是她的这种好胜心理造成了她第一次不幸婚姻。让她提前一天成为了心爱人的嫂子。

也就在此时,战争也在那个原本太平的时代悄悄拉开了帷幕。有了战争就一定有为战争效力的战士。阿希里和斯佳丽的丈夫并都是其中的一员。他们离开家庭奔赴战场,女人和较大的孩子成为了家里的主要劳动者。有了战胜就一定会有伤亡。在战胜中斯佳丽的'丈夫失去了他年青的生命。照理说对于失去丈夫的女人来说是不幸的,可这对于斯佳丽来说这却是最大的幸事。战争结束了她因为报复而原本不幸的婚姻。可这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身边的亲人不知便出于好心的让她离开伤心地去另一位亲戚家疗伤。在疗伤的开始过程中她是快乐的,可快乐却没有一直眷顾着她。由于战胜一切暂时的欢乐都会被破坏和伤亡所覆盖。

经过几番周折,她不得不为了她的家园塔拉而再一次步入她不幸的婚姻中。这一次她设计过走了原本将成为她妹夫的男人。即使她非常不想这样做,可当“豺狼”要夺取她的塔拉时,她也只有放弃一切这样做了。虽然她遭到了所有人的责骂但她仍没有后悔守着自己丈夫的小店,虽然发不了财但总可以支付开支和乡下塔拉的税收。即使没有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但仍旧很快乐。这第二次婚姻仿佛以为她人生的结束。可是上帝却总爱开玩笑。一次黑人的调戏让原本失去一切的白人再次发怒了起来。也就在这次事中,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离她而去,这一次她不再有以前的高兴过多的是自责。

就在这时一直都爱着她却时时和她作对的她生命中的第四个男人白瑞德把她从自责中拉了出来。第二任丈夫还未逝世一个月她就和白瑞德结了婚。开始了她的第三段婚姻。这段婚姻本是幸福的,二个志同道合的人走到了一起。可最后结局却是不幸的。原因只在于白瑞德太了解斯佳丽,她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过白瑞德的眼睛。他懂她,理解她,更多的还是爱她。他从不因为斯佳丽为第二次婚姻所做的卑劣行为而感到可恨,他反而非常理解她所作的一切,只是他很后悔当时没有能力让她再一次嫁给了别人。现在白瑞德拥有斯佳丽。他确又深深明白他仅仅拥有的只是她的人却不曾拥有她的心。她的心一直都留在那个还是少女时代就表白但遭拒绝的阿希里那里。

篇14:《乱世佳人》读后感悟

女主角斯佳丽的抉择是抛开过去,重新开始。对于她,我一直有着矛盾的心情:面对一无所有的窘况,她放下以前接受的白人教育,像黑奴一样在田里干农活,用一个娇弱的身躯,承担下整个家庭的重担;她不顾社会言论,义无反顾地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男人面前,永远都是卖弄风情,可是对阿希礼的爱却忠贞不悔,一往情深;她自私冷酷,却在最危险时给了自己的情敌玫兰妮最真诚的帮助;一向在别人面前坚强的她会独自地潸然泪下。正是因为她的如此真实,我也爱她。

在整个故事中,斯佳丽一直展示的形象是朝气蓬勃,满怀信心。我一直记着她的那句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管遇到什么,她的那句话都值得我们共勉。

还有一位,她拥有着善良、仁爱的心;她宽容、理解他人,受到许多人的尊敬与爱戴。她便是玫兰妮。她知道斯佳丽一直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可是她从没对任何人说起过。正是她的这份包容,让斯佳丽在玫兰妮病危时深感愧疚。

我的老师对我说,如果一位姑娘拥有斯佳丽的外表,玫兰妮的内心,她便是一代绝佳了。可是,哪有那么完美的人呢?所以,我们不必去讨厌,也不必去抱怨谁。谁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只是他们处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背景,用的方式可能不能被现在的人所理解。所以,我对斯佳丽那份矛盾的看法也渐渐消去。

斯佳丽一生爱了两个男人,可是她都不了解他们。她在不停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时,也推开了她所拥有的幸福。是谁将斯佳丽从守寡中拉出来?是谁一再容忍她的娇纵与无理取闹?是谁在她最危险的时刻,从容淡定地为她摆平一切?瑞德想用他的真心、耐心等待斯佳丽的成长,等待斯佳丽的心看到他的存在,可是斯佳丽一再将他的心揉碎。最后,瑞德黯然离开了。而在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一直是自己的丈夫,这一连串的悲剧都是她自己造成的。她一直都是以一种恣意的姿态活着,总是不在意她周围的一切,一次又一次地伤害身边真爱她的人,最后得到的也只有影子的陪伴。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美的。斯佳丽的人生点醒了我,不要一直仰望那一片虚幻的天空,该放下心境,去看看身边那些爱你的人了。

篇15:《乱世佳人》读后感悟

她没有埃伦的温柔娴熟,待人谦逊而又富有教养,她有的是精明能干的头脑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冲劲;她没有媚兰的善解人意,宽厚慈爱,深得别人喜爱,而是张扬放肆,敢爱敢恨,他继承了父亲嘉乐的豪爽、不拘小节、暴躁的性格,又接受了母亲埃伦大家闺秀的教育,造就了她矛盾而富有特点的性格,她就是——郝思嘉。

郝思嘉出生在美国的南方种植园家庭,理应生活无忧无虑,所要做的就只需向一个名门闺秀一样,嫁一个如意郎君,生一群孩子,然后相夫教子,平淡地度过一生,然而她的性格与命运决定了这一切的不可能。她的美丽与豪爽使她的身边总是围绕着许许多多正当青春的男孩子,而他则倾心于看似风流倜傥的卫希礼。希礼的拒绝使她赌气嫁给了她不喜欢的韩查理,也就在这时,南北战争开始了,查理的死让她婚后一年就成为了寡妇,而她也来到了查理的家乡亚特兰大。当战事临近,亚特兰大沦陷,她再回到家乡塔拉时,塔拉早已物是人非,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崩溃,她一个年轻姑娘用瘦弱的双肩承起塔拉的一切,她打死过一个来偷盗的北方士兵,独自勇敢面对闯入塔拉劫掠的北方军队。战争结束后,她又肩负起重建塔拉的使命而在塔拉受到要挟,一家再度面临流离失所的危机时,她回到亚特兰大,毅然将妹妹小有资产的男友弗兰克夺来,挽救毁灭边缘的塔拉,即使是面对许多人的职责。思嘉再嫁给弗兰克后又一次拙出了一个旁人看来离经叛道的举动——买下一家锯木厂,她运用自己的才能在流言蜚语中使生活重新变得井井有条,她的经营也如日中天。当生活看似又回到自己所希望的轨道上,却谁知一系列出人意料的灾难接踵而来,弗兰克的死、再嫁白瑞德、爱女夭折,最终当她发现自己深爱的是白瑞德而非卫希礼时,白瑞德已经心如死灰,执念离开了,但是面对这一切,坚强的思嘉依旧不放弃“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也许,郝思嘉身上时有太多为人诟病的性格,她固执、自私自利、拜金、吝啬,她背叛当时妇女的道德观;剥削手下囚犯的劳动,甚至是狡诈,但是人无完人,这一切并不能成为否定她的理由,她任何的缺点都不能掩盖她性格中的亮点。

她有着绝对的责任心,当希礼抛下媚兰参战,仅是一个小小的口头托付,让她在战火纷飞、混乱的亚特兰大不顾自身安危照顾她当时打心里不喜欢的媚兰。当她带着刚生完孩子,病恹恹的媚兰逃难回塔拉时,作为嘉乐和埃伦的长女,她又不得不负起照顾两个妹妹和已经失去理智的父亲的责任,她原本是塔拉的小主人,享受荣华富贵,只需要让下人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此时她却得放下夫人的身段亲自劳动,亲自参与耕种这些曾经只需要黑奴干的苦活,即使如此,她从没有选择放弃,因为她有这个责任,来拯救与重建这个命运多舛的家族。

在思嘉的所有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就是在面对灾难与痛苦时坚强与勇敢的精神。从小说的开始直到结尾,她面对过太多的痛苦与失意,却从未因此而崩溃。就像故事中写的,当战火降临,她试图回到生养她的塔拉,找到可以容身的避风港时,她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她面对的是一无所有,可是这一切并不能使她气馁,因为自暴自弃不能起任何作用,她下定决心要保护塔拉,她能做到曾经只属于黑奴的苦活,为了挺过这一切的艰苦她可以不择手段,虽然这会为她招致非议。她从未向命运低头,无论面对多么深重的痛苦,她都坚持自己的信念,而事实证明,天无绝人之路,她战胜了每一个对他这么一个弱女子来说不可能的挑战,也势必会战胜未来不可预见的更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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