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阅读心得体会

时间:2023-08-14 07:48:48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暮色》阅读心得体会(锦集17篇)由网友“阿拉善盟”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暮色》阅读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暮色》阅读心得体会

篇1:《暮色》阅读心得体会

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的老豺是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

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

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篇2:《暮色》阅读心得

猜你正在找读《暮色》有感的怎么写?那么就给你这篇范文参考。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大灰熊卡普》、《虎女蒲公英》、《猎狗霹雳虎》。。。。。。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沈石溪中篇小说《暮色》。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埃索斯豺群在冬天因找不到食物而牺牲老者,使年轻豺、幼豺活下来的故事。其中有一段写得十分精彩:“七八十只雌雄老幼各个无精打采,耳垂间和脊背凹部都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花。每只豺的肚皮都是空瘪瘪地贴到了脊梁骨,尾巴毫无生气地耷拉在地,豺眼幽幽地闪烁着饥饿贪婪的光”,可以看出当时悲惨的场景。

几天后,豺群们终于找到一个野猪窝。但野猪可不好对付,它们成天在树上乱蹭,子弹都打不穿,更别说豺牙了。再加上野猪还有锋利无比的獠牙,万一被刺中,肠子就会流一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选一只豺当苦豺,将野猪引出窝,群起而攻之。豺群选中了豺娘霞吐,但豺王索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命,就毅然决定做替身苦豺。这是绝无仅有的事,一只生命力旺盛的豺王竟为一只老到掉渣的老豺做替身苦豺!但是豺娘却趁索坨不注意撞倒了它,将野猪拉了出来,豺娘也为此送了命。豺群吃着肥美的野猪肉,吃得香极了,但索坨,却吃出了无尽的心酸。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豺这种动物并不像字典里说的那么坏,它们之间也会有浓厚的感情。我们人类也应该像豺一样,在人与人之间保持浓厚的感情。

篇3:《暮色》阅读心得

偶然的一次机会,我翻开了沈石溪的一篇文章《暮色》。它讲述的是权利与亲情之间的矛盾以及母子之间深深的爱,其情节曲折动人,扣人心弦,以至于我读后久久不能释怀,脑海里还清晰地回响着索坨那无奈又悲伤的叫声。我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故事发生在寒冷的冬季大草原上,埃帝斯红豺群受到了饥饿的威胁,碰巧一声野猪叫声给了它们生存的希望。但此时需要挑选一名苦豺做出牺牲,引诱野猪出洞。豺王索坨被迫将目光射向了自己的生母身上,但索坨不忍心让年迈的豺母受苦,面对亲情与权利的抉择,它毅然选择了亲情。它不愿违背内心的想法,只求对得起豺娘的养育之恩,即使为了生母放弃王位又如何呢?索坨的决定让我震惊,面对亲情与权利的考验,我们是否也能为了亲情而放弃可有可无的权利呢?当今上趋炎附势的人很多,用权利欺压人民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我想我们是时候思考一下我们的所作所为了,只有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在《暮色》一文中我不仅学到了作者细腻的写作技巧,而且深深地感受到了索坨在作出决定时所经历的煎熬。先是刚开始的包庇,但又因为外在压力的驱使下不得不选定豺娘,又迫于良心上的不安放弃这个决定,又到因担忧王位而阻碍前程再一次将苦豺人选定为豺娘,最后经历万分的内心斗争索坨毅然决定自己代替豺娘进洞。但是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当索坨刚要进洞时豺娘将它推了回来,自己冲进了山洞......这个过程是多么的艰难又揪心,结局又是多么的出乎意料,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篇4:《暮色》阅读心得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篇5:暮色阅读答案

暮色阅读答案

炊烟是房屋升起的云朵,是劈柴化成的幽魂。它们经过了火光的历练,又钻过了一段漆黑的烟道后,一旦从烟囱中脱颖而出,就带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宁静、纯洁、轻盈、缥缈。无云的天气中,它们就是空中的云朵;而有云的日子,它们就是云的长裙下飘逸着的流苏。

如果你在晚霞满天的时候来到山顶,俯瞰山下的小镇,可以看到一动一静两个情景,它们恰到好处地组合成了一幅画面:静的是一幢连着一幢的房屋,而动的是袅袅上升的炊烟。房屋是冷色调的,而炊烟是暖色调的,这一冷一暖,将小镇宁静平和的生活气氛给完美地烘托出来了。

女人们喜欢在晚饭后串门,她们去谁家串门前,要习惯性地看一眼这家烟囱冒出的炊烟,如果它格外的浓郁,说明人家的晚饭正忙在高潮,饭菜还没有上桌呢,就要晚一些过去。而如果那炊烟细若游丝、若有若无,说明饭已经吃完了,你这时过去,人家才有空儿聊天,炊烟无形中当了密探的角色。

炊烟总是上升的,它的气息天空最为熟悉的了。但也有的时候气压过于低,炊烟徘徊在屋顶,我们就会嗅到它的气息。那是一种草木灰的气息,有点微微的涩,涩中又有一股苦香,很耐人寻味。

这缕涩中杂糅着苦香的气息,常让我忆起一个与炊烟有关的老女人的命运。

在北极村的姥姥家居住的时候,我喜欢趴到东窗去望外面的风景。窗外是一片很大的菜园,种了很多的青菜和苞米,菜地的尽头,是一排歪歪斜斜的柞木栅栏。在木栅栏的另一侧,是另一户人家的菜地,她家种植了大片大片的向日葵。从东窗,还能看见她家的木刻楞房屋。

这座房屋的主人是个俄罗斯老太太,我们都叫她老毛子。她是斯大林时代避难过来的,早已加入了中国籍。北极村与她的祖国,只是一江之隔。她嫁了一个中国农民,是个马夫,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到外地去了,另一个仍留在北极村,不过不跟她住在一起。那个在北极村的儿子为她添了个孙子,叫秋生。秋生呆头呆脑的,他只知道像牛一样干活,见了人只是笑,不爱说话,就是偶尔跟人说话也是说不连续。秋生不像他的父母很少登老毛子的门,他三天两头就来看望他的奶奶。秋生一来就是干活,挑着桶去水井,一担一担地挑水,把大缸小缸都盛满水,再抡起斧子劈柴火,将它们码到柴垛上,要不就是握着扫帚扫院子,将屋前屋后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所以我从东窗常能看见秋生的影子。除了他,老毛子那里再没别人去了。

那时中苏关系比较紧张,苏联的巡逻机常常嗡嗡地叫着在低空盘旋,我方的巡逻艇也常在黑龙江上徘徊。不过两国的百姓却是友好的,我们到江边洗衣服或捕鱼,如果看见界河那侧的江面上有小船驶过,而那船头又站着人的话,他们就会向我们招手,我们也会向他们招手。

那时村中的人很忌讳和她来往,因为一不留神,就会被戴上一顶 苏修特务 的帽子。她也不喜欢与村中人交往,从不离开院门,只呆在家里和菜园中。她个子很高,虽然年纪大了,但一点也不驼背。她喜欢穿一条黑色的曳地长裙,戴一条古铜色三角巾,她脸上的皮肤非常白皙,眼帘深深凹陷,那双碧蓝的眼睛看人时非常清澈。我姥姥不喜欢我和她说话,但有两次隔着栅栏她吆喝我去她家玩,我就跃过栅栏,跟着她去了。我至今记得她的居室非常整洁,北墙上悬挂着一个挂钟,挂钟下面是一张紫檀色长条桌,桌上喜欢摆着两个碟子,一个装着蚕豆,一个装着葵花子,此外还有一个茶壶,一个茶盅和一副扑克牌。这桌子上的东西展现了她家居生活的情态,喝茶,吃蚕豆,嗑瓜子,摆扑克牌。她把我领到家后,喜欢把我抱起,放在一把椅子上。我端端正正地坐着的时候,她就为我抓吃的去了。蚕豆、瓜子是最常吃的,有时也会有一块糖。与她熟了以后,她就教我跳舞,她喜欢站在屋子中央,扬起胳膊,口中哼唱着什么,原地旋转着。

她旋转的时候那条黑色的裙子就鼓胀起来了,有如一朵盛开的牵牛花。她外表的冷漠和沉静,与她内心的热情奔放形成了鲜明对比。北极村的很多老太太都缠过足,走路扭扭摆摆的,且都是小碎步;而老毛子却是个大脚片子,她走起路来又稳又快。【(画线处)我那时把她爱跳舞归结她拥有一双自由的脚,并不知道一双脚的灵魂其实是在心上。】

那些不上她家串门的邻居,其实对老毛子也是关心的。他们从两个途径关心着她:一个是秋生,一个就是炊烟了。人们见了秋生会问他:秋生,你奶奶身体好吗?秋生嘿嘿地笑,人们就知道老毛子是硬朗的。而我姥姥更喜欢从老毛子家的烟囱观察她的生活状况,那炊烟总是按时按晌地从屋顶升起,说明她生活得有滋有味的,很有规律。大家也就很放心。

冬天到来的时候,园田就被白雪覆盖了。天冷,我就很少到老毛子家去玩了。玻璃窗上总是蒙着霜花,一派朦胧,所以也很少透过东窗去看那座木刻楞房屋了。她家的炊烟几时升起,又几时落下,我们也就不知晓了。

老毛子在冬季时静悄悄地死了,她是孤独地离开这个冰雪世界的。那几天秋生没过来,人们是通过她家的烟囱感觉她出了事的。住在她家后面的人家,每天早晚抱柴生火时,总是习惯性地看一眼老毛子的烟囱,结果她连续几天都没有发现那烟囱冒出的一缕炊烟,知道老毛子大事不好了。于是喊来她的家人,进屋一看,老毛子果然已经僵直在炕上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在暮色苍茫的时分看到过那幢房屋飘出炊烟,尽管村子里其他房屋的炊烟仍然妖娆地升起,但我总觉得最美的一缕已经消逝了。【问题】

16.揣摩语句(3分)

我那时把她爱跳舞归结她拥有一双自由的脚,并不知道一双脚的灵魂其实是在心上。

一双脚的灵魂其实是在心上 的意思是。

17.结尾作者说 尽管村子里其他房屋的炊烟仍然妖娆地升起,但我总觉得最美的一缕已经消逝了 ,请结合全文思考,为什么说老毛子家的炊烟是最美的呢?(5分)

答:

18.文章记叙了一个俄罗斯老太太在中国的悲剧命运,为什么以 暮色中的炊烟 作标题?(6分)

答:

19.一个老人,在孤独中走向死亡。她的悲剧命运,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怀?(8分)【参考答案】

16.【答案解析】一个人善于舞蹈,是因为她有一颗热情奔放的心。

17.【答案解析】说老人家的炊烟最美,实际上寄寓的是作者对老人的`怀念和赞美(1分):1)她的眼睛看人的时候非常清澈。2)她的院子里种植了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她的居室非常整洁,她是个勤劳的人;3)她招呼我去玩,给我吃零食,是个热情好客的人;4)她爱跳舞,是个外表沉静冷漠但实际内心热情奔放、热爱生活的人。(每一点1分)

18.【答案解析】

(1)(从结构上分析) 炊烟 是贯穿全文的线索。

(2)(从情节发展分析) 炊烟 在人们生活中充当了 密探 的角色,所以 炊烟 是人们判断老人生活状况的重要凭据,她的死亡正是通过消失的炊烟发现的。

(3)(从表现人物命运的角度分析) 暮色中的炊烟 那涩而苦香的气息,让作者联想到俄罗斯老太太悲苦的命运。作者对 暮色中的炊烟 的描写,烘托了一种宁静平和的氛围。而老人却在这种宁静平和的氛围中孤独地死去,更凸显了老人悲苦的命运。

(4)(从表达情感的角度分析) 炊烟 这个意象还寄寓了作者对老太太的深切的怀念与同情。

(答对一点记两分)

19.【答案解析】

原因:(1)前苏联国内政治斗争所造成的恐怖迫使她逃亡到中国。(2分)(2)中国国内的政治斗争形势使周围的人不敢接近她。(2分)

思想情怀:

(1)表达了作者对身处苦难和孤独中依然热爱生活的老人的尊重和赞美;

(2)表达了作者对老人的悲剧命运的深切同情;对造成老人悲剧命运的社会的谴责。

(3)也表达了对生活在老人周围关心着老人的那些淳朴的人们的赞美。

(答对一点记两分)。(编辑:于振海)

篇6:暮色

暮色

金色的阳光普照着大地。

远处,西边的山在夕阳明亮的光线后,反而显得白蒙蒙的,很模糊,很神秘。东边的山则在明媚而柔和的夕阳中,更加青翠,一派明媚,满目宁静。

近处,树和野草在夕阳中闪着亮亮的金黄翠绿鲜艳的光,清风徐徐吹来,树和野草在风中可爱地自在摇曳,搅动着阳光。

无边而伟大的静笼罩着我。地老天荒的静向远方延伸出去,铺展开去。

坐在这个和故乡一样的村庄村外山上,故乡的风景历历在目,声声在耳,耿耿于心。

我的记忆向遥远的少年青年时代滑去。

我想到祖母粗糙温暖的手掌,母亲慈祥疼爱的目光,永远永远地离开我们了,我的心灵充满孤独与忧伤,那是如同失去故乡的巨大的悲伤和苍凉与凄惶。

我想到刚强而衰老的父亲,还在那个遥远的山村辛苦地劳作,正直倔强的身影不再挺拔魁伟,孤独彷徨的身影常常向村口张望,我的心,充满愧疚与惆怅。

父亲啊,您可一定要保重啊,父亲!儿女善良正直倔强正是受您深刻影响,没有能够给你我们想给的生活,我们辜负了您的希望,也是这个时代辜负了我们的正直善良。

当初,当家辉叔披着美丽的夕阳送来高考录取通知书,当你披着朝阳送我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您和我们,我们大家的,都曾经对这个时代对我们的前程充满热烈的期待和饱满的希望。

我想起第一次独自去姥姥家,第一次看到夕阳中的黄土白沙公路。路边修长的桑树枝长满嫩绿扩大的桑叶,在夕阳中,在金色的风中,翻飞摇曳;路边的小河,流水在夕阳中调皮地跳跃奔跑,洁白的白沙路在夕阳中闪着圣洁的光,第一次,我无限向往白玉飘带一样延伸到的神秘的远方。

我想起在夕阳中稻场上,牛磙研过的稻草是那么平整柔软,在上面比赛翻跟斗打反叉是那么刺激那么快乐,西落的太阳是那么红那么圆那么大那么漂亮。

我想起放学后,一边哼唱着歌曲,一边甩开大步,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坎坷崎岖的山路和弯曲狭窄的田间小路上,夕阳中,路边的山林野花蒙着薄薄的辉光;夕阳中,原野上的稻田腾起薄薄的水雾,荡漾开一缕淡淡的`甜香。

我想起羊角山,金色的麦穗,碧绿的苋菜,油煎方果诱人的美味,和槐花开放甜甜的清香;还有那窈窕的身影,清澈的目光。

我想起弯曲深刻的河道,鱼在跳跃游翔,农夫在耕种收获。长满青草的河堤上,穿着凉鞋和背心长裤的我,沐浴着夕阳,深深地呼吸,独自雄壮地快走,也静静地坐着读书,伸展着肢体,也伸展着情感和思想。

我想起夕阳中,白沙涂金,枫叶如火,青林寂静,小溪悄然流淌,刚参加工作的我,走在那条崎岖的山路上,沿路飘荡着我深情激昂的歌。

我想起那个金色的黄昏,我站在高高的山岗,看着那个美丽的穿绿裙的卖茶姑娘,沿着我指的方向走向灿烂的夕阳,飘逝在夕阳中的苍茫。

我想起又是个金色的黄昏,我在那个高高的长长的河边高岗,对着北方河边那个夕阳下蒙着淡淡薄雾的村庄,久久地凝望,无限神往,却没有勇气走近那个地方。

我想起站在劳尔山顶,当远村近庄袅袅瓢升起或者低低地铺开消散的炊烟,响起清晰悠远的呼唤,我的目光就转向云山重重云烟苍茫的西北方向,在那夕阳灿烂的地方,那是我亲爱的故乡。

我想起大城潭通往帽子的山路。山坡地里,碧绿的花生叶间悄然开放着金色小花;野草杂树间,野花五彩缤纷毫无顾忌地开放,独有桔梗悄然开放着美丽的蓝色花朵,我要采来献给妻子,妻子却拦住我:“让它自然开放,自然凋落,让它拥有完整的生活。”白沙清水,小溪流淌;鱼戏蜻蜓,塘堰泛浪;风过田野,稻花飘香。满脸汗珠地走在夕阳中,快做母亲的妻子,脸上满是喜悦幸福的辉光。

我想起李集中学大路旁大枫树的枝摇叶响,夕阳中暮色里,女儿稚嫩的呼唤,韭菜炒鸡蛋和乡村谷酒的淳香

我想起秋风里夕阳下一筐筐饱满的红苕,儿子兴味盎然地在红苕地里打仗,老岳父红黑精瘦的脸上的满足与慈祥。。。。。。。

篇7:暮色

“如果你是真正的飞鸟,就加我。”我一赌气,便加了她。

于是,颇显夸张的上有阳光下有五金的蓝天似乎不那么滑稽了。

“飞鸟,从今以后,我便在你的行列了。我……很想和你一起翱翔在蓝天。你不建议吧?“”当然,如果蓝天容得下你的话。“我强装着笑脸木然回答。她看起来什么烦恼都没有,只是股脑儿地对着我笑:“这可是你说的啊飞鸟。”我还是提醒了她一句:“要想加入我这一行,你得经得起恁多考验。你可不要当儿戏。”我若有所思,片刻,瞅了瞅她:“鱼,水性也;鸟,???”。“哈哈哈……”她笑的好夸张,夸张的可以与属于我的蓝天相媲美,“跟着你,决定了。”

这是开始。我不知道这开始意味着什么。反正结局如何不想多想。居于此,她随我怎么着。我凌望着天,她也凌望着天。我俯视蓝天湖,她也跟着看蓝天湖。我怕怕羽翅,她就摆摆扇尾。我给她一个白眼,她回敬我的是傲慢。

“我饿了”。

“那你去找几条虫子”。

“你呢?”

“我学你怎么在空中漫舞,怎么在树枝头捉虫。为了你。”

“为了我?”我很疑惑。

“对”她好坚定。

“你真会开玩笑,我可以自食其力,在广阔无银的天空中我什么都能勇敢面对。”我脱口而出。

“不愧是真正的飞鸟,有魄性。”这口吻有赞美的意思。一种莫名的快慰油然而生。这并非我的自作多情。出于本性我原本强硬的脸终于十花绽放。

我信心大增,腾地一跃而上,消失在浮云镶衬的蓝天,干烈的地面上留下滚滚红尘,直呛得那陆上之鱼泪眼汪汪,模样怪可怜的。当我的朋友毛毛虫把这此事实讲给我听时,我甚是心疼,差点没让泪珠子往外滑,并痛恨自己太自私而没有把美餐消与她些。她因我而活受罪,我因她而谴责良心。

我过一个月的努力,她学会了鸟性的一切。真为她骄傲。毕竟,我是她老师,还是国家的教练,这当然是后来的事儿,那是因她的存在而获的荣誉。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它关系到我的生命中的全程。

我和她一道,漫舞碧空,佳肴枝头。魂牵土影。

可是,天公作美也不作美。有时它也讨人厌。那天午后,日头高挂,白云飘荡,世界一片悦然。令你心花直怒放。

我曾是不安份的鸟儿,现在亦然。饱餐之后的我和她便兴奋地奔空。向有天使的地方飞奔。

这时,对流层顶峰鸟云翻滚,我预感到了不祥之兆,因为我们还没有达到平流层。很快,一股愤怒的公牛样的瀑风骤雨直击着我们。不多时,由于她不悉天性而紧抱着我,她以为我是最安全的,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我从来就单独翱翔于蓝天的,这时多了她。我不堪重负,结果……嘿,不说也罢。说来令人心伤。

我失落在蓝天阁的瓦檐上,奄奄一息,幸存一命。而她便落回蓝天湖,安然无漾。

如果……

不想在日说下去了。再说下去,命都得搭上。

我不知道我的生活也必须回到陆上,甚至为了心中的太阳又过二点一线式的生活,应该明白,那才是我要的生活,我承认甚或无可非议。

但我还是得问一句,对着天空:“我什么时侯还可回到你那儿,蓝天啊。”

“暮临,你还会加我吗?”

篇8:暮色

行人的脚步声从远到近,溪面也映着斑斑的人影。稀稀落落的,树叶飘临在溪面,划出了一道道涟漪,是如此的'唯美。

夕辉零零散散的挥洒在泛着微光的地面。夕阳一寸寸的沉入大山中,可是那浑浑的黄眷恋着大地,依旧轻柔的照着大地,不愿离去。乡村的袅袅炊烟渗和着余辉,投向大山,是模糊,是朦胧。这为大山披上了一层面纱,人们的视觉是影影绰绰的,望向一切,是美丽,是神秘,是静谧。

暮色一点点的褪去,一点点地离走,一点点地走向尽头。 可暮色停留在这的一切被我刻成一幅画,一直保留在我的心底。

篇9:《暮色》读书笔记

“呯!”我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一天到晚妈妈就会让我背课文背诗。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拿起身边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翻到上次看到的《暮色》。故事讲述的是饥饿的豺群发现了野猪栖身的山洞,但要用苦豺引野猪出来。而苦豺正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一旦被选为苦豺便极少有生还的希望。索坨主动顶替豺娘,当了第一个进入野猪洞的苦豺。但在最后关头,豺娘为了自己的儿子,奋力顶开了索坨,与野猪殊死搏斗,为豺群光荣阵亡。

读到这里,我被豺娘深沉的母爱感动了。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眼睛。隔着泪水,瞥见桌上那顶红色的绒线帽,我想起在出发前她对带队老师的千叮咛万嘱咐,当时我很不耐烦。现在嫣然回想,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母爱?

冬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带队老师放了出发前母亲们的录音。“儿子,希望你在营地里生活得快快乐乐的。”“女儿,你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别的地方生活,在那里不要哭鼻子。”

偌大的礼堂里,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多。五天中的四个夜晚,我经常听见同宿舍的两个女孩低声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谣。

拂去脸上的泪,再次背起诗文,突然感到了古诗中的那丝温暖,那缕情意……

篇10:《暮色》读书笔记

在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让我感动的动物小说故事——《暮色》。

《暮色》讲了一群饥肠辘辘的埃蒂斯红豺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野猪窝,真是苍天有眼,山神开恩,这个发现足可以拯救整个豺群,可是因为这个野猪窝的入口很小,一次只能进去一只豺,而一只豺又打不过野猪,无疑是狼入虎口,所以豺王索坨决定选一只苦豺,把野猪引诱出来。苦豺就是豺群中为了群体而被派去去引开危险或引出敌人的豺,一般最老的豺就是苦豺,行动后很难生还。在索坨的豺群,最老的豺就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索坨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好豺,它怎么能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呢?可是另外的那些豺的眼睛已经盯上了豺娘,索坨现在很纠结,它要是选了豺娘,那它就太不孝顺了;如果不选豺娘,他就会被另外的那些豺推下宝座。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去代替豺娘当苦豺,在索坨冲向野猪窝的时候,豺娘撞开了索坨,跑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豺娘为了大局而牺牲了自己。

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感动的差点哭了,索坨是一个孝顺的豺子,它为了母亲,可以牺牲自己;豺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爱都展现在了索坨身上,她为了索坨,曾多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索坨。

篇11:《暮色》读书笔记

《暮色》是什么书?为什么封面上画着一只豺?为什么封面上写着:豺群生存举步维艰,母子情深生死依依?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豺群好几天都没吃上食物了,这时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野猪生性凶猛,必须得有一只豺来引野猪出窝。这个豺群的王叫索坨,它要挑选一只老豺来做这件事,它们称做这种事的豺叫苦豺,一旦被选定为苦豺,那基本上是凶多吉少。而索坨的母亲霞土是最佳人选,索坨不想让它去牺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对豺族高度负责的态度,索坨决定代替豺娘当苦豺。快要进洞时,豺娘把它甩出去,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豺群饱餐了一顿。值得高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暮色》是一篇动物小说。有关豺的成语有:豺狼成性、豺狼当道等,它被比喻成各种坏人、恶人。可我在这本书里却看不到恶的一面。相反,我看到的是一只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豺。

动物也是有着像人一样深厚的感情与超群的智谋,有时甚至比人还深。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总是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心里的感动不知该如何表达,心里的感激不知该如何回报。

篇12:《暮色》读书笔记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

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篇13:《暮色》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大灰熊卡普》、《虎女蒲公英》、《猎狗霹雳虎》……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沈石溪中篇小说《暮色》。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埃索斯豺群在冬天因找不到食物而牺牲老者,使年轻豺、幼豺活下来的故事。其中有一段写得十分精彩:“七八十只雌雄老幼各个无精打采,耳垂间和脊背凹部都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花。每只豺的肚皮都是空瘪瘪地贴到了脊梁骨,尾巴毫无生气地耷拉在地,豺眼幽幽地闪烁着饥饿贪婪的光”,可以看出当时悲惨的场景。

几天后,豺群们终于找到一个野猪窝。但野猪可不好对付,它们成天在树上乱蹭,子弹都打不穿,更别说豺牙了。再加上野猪还有锋利无比的獠牙,万一被刺中,肠子就会流一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选一只豺当苦豺,将野猪引出窝,群起而攻之。豺群选中了豺娘霞吐,但豺王索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命,就毅然决定做替身苦豺。这是绝无仅有的事,一只生命力旺盛的豺王竟为一只老到掉渣的老豺做替身苦豺!但是豺娘却趁索坨不注意撞倒了它,将野猪拉了出来,豺娘也为此送了命。豺群吃着肥美的野猪肉,吃得香极了,但索坨,却吃出了无尽的心酸。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豺这种动物并不像字典里说的那么坏,它们之间也会有浓厚的感情。我们人类也应该像豺一样,在人与人之间保持浓厚的感情。

篇14:《暮色》读书笔记

我也算读过许多动物小说了,可有一篇却最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暮色》,一首悲壮的颂歌。

正如这个浪漫动听的名字,故事的本身也一样动听——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豺王索坨在豺群的压力下,被迫牺牲深深爱着它的豺娘霞吐做“苦豺”,以换得食物。正当它想起豺娘的一次次救命之恩,准备牺牲自己时,豺娘又一次做出了牺牲,用生命为代价保住了儿的王位,换来了洞中的野猪做豺群的食物。

看完了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难道只有人类社会存在母爱?不,动物们也有浓厚的情感。母性的光辉十分伟大,她为了孩子,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死换来孩子的生,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呀!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伟大女性。当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时,就会看见妈妈靠在椅背上,手指几乎僵硬,头也沉重地抬不起来时,还是坚持靠着一盏孤灯,对着刺眼的电脑大屏幕,为我查阅资料、打印作文、备战小升初……留给我的只是一个忙碌的背影,和一头略微发白的头发。看到我还未入睡,妈妈便装作生气地呵斥两句:“快睡觉!不要让我把你叫起来学习啊!”说罢,又一头扎进了屏幕……

我突然感到惭愧。我们这些孩子在意识到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已经不早了。妈妈,您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呀!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而《暮色》,就是这种火焰的一个完美的载体,让人感到手存余温。短短一篇小说中,蕴含着多少爱啊!

篇15:《暮色》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

篇16:《暮色》读书笔记

这些天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名叫《暮色》。

故事主要讲一个叫埃蒂斯的红豺群牺牲苦豺捕食野猪的故事。

红豺群里面的豺王叫索坨,它非常勇敢也非常地智慧,推翻了原来老豺王的统治,但它也非常孝敬母亲霞吐,它是豺群里最老的一只豺。

豺的家族都有这样一条规矩,如果捕兽时遇到困难,需要有“苦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敢死队),必须要用最老的一只豺做苦豺来引诱猎物牺牲自己。

有一次,红豺群要捉一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野猪,需要有一只苦豺去把野猪给引出来。那个时候,索坨的母亲是最老的,可是索坨不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但是豺群里其它的豺才不管呢,只要是最老的,就算你是豺王,也要当苦豺。

霞吐被选做了苦豺,它是非常不愿意的,索坨作为豺王,它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做苦豺。为了整个团队,它宁愿牺牲自己。就在索坨要进入野猪的洞穴引野猪出来时,霞吐一下子撞开了它,进入了野猪洞穴,牺牲了自己,换来了它的儿子,索坨豺王的王位和整个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命。

我被霞吐勇敢的母爱感动了,很久不能平静。

篇17:《暮色》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暮色》这篇文章,使我泪流满面。

主要讲的是:有一只豺王,叫索坨。它和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窝猪崽,它们非常高兴,可是里面有母野猪在守护,索坨想不出来办法来。想了一会儿,目光便落到了老豺身上。要选最老的。开始,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母亲身上,可是它又不忍心,便把目光又转向了另一匹老豺。同类用愤怒的眼光看它,原来,豺群有一个规定就是让最老的豺当敢死队。它又想起当年自己的母亲是怎样把自己救出来的。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为母亲去死。快要进洞时,母狼把它甩出去,跌出去两米远,豺娘望了它一眼,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了,豺群终于饱餐一顿。值得可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看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很不平静,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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