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的读后感

时间:2022-12-28 07:56:11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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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的读后感

篇1:《暮色》读后感

提到暮色,人们一般会想起太阳落山时的景色。然而,我的这篇读后感可和太阳下山的景色没有一点关系,而是和一群豺有关系。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名叫索托的豺,它是一只豺王。在冰雪交加的一天,它带着它的豺群找到了一个野猪窝。它们都知道野猪相当厉害,所以不敢去攻击。然而,他们也不愿让跑到嘴边的肥肉溜走,所以他们只能在窝旁等待机会。

野猪一直没有出来,它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没办法,只好挑一只苦豺去试探了。所谓苦豺,其实就是让豺群里最年老的,去做敢死队的工作。不用说,一定就是索托的母亲吐霞了。

虽然众豺都同意让吐霞来当苦豺,但是索托的心理却很矛盾。应为,如果他让母亲当苦豺,那就太不孝了。但如果他不让母亲当苦豺,他就会被赶下王位。

最后它决定――让自己来充当苦豺的角色。但是,它的母亲挺身而出,自愿当作苦豺,才保住了索托的性命。

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母爱,浓浓的母子之情。

篇2:《暮色》读后感

《暮色》读后感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篇3:《暮色》读后感

“纾 蔽野逊棵胖刂氐毓厣稀R惶斓酵砺杪杈突崛梦冶晨挝谋呈。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拿起身边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翻到上次看到的《暮色》。故事讲述的是饥饿的豺群发现了野猪栖身的山洞,但要用苦豺引野猪出来。而苦豺正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一旦被选为苦豺便极少有生还的希望。索坨主动顶替豺娘,当了第一个进入野猪洞的苦豺。但在最后关头,豺娘为了自己的儿子,奋力顶开了索坨,与野猪殊死搏斗,为豺群光荣阵亡。

读到这里,我被豺娘深沉的母爱感动了。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眼睛。隔着泪水,瞥见桌上那顶红色的绒线帽,我想起在出发前她对带队老师的千叮咛万嘱咐,当时我很不耐烦。现在嫣然回想,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母爱?

冬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带队老师放了出发前母亲们的录音。“儿子,希望你在营地里生活得快快乐乐的。”“女儿,你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别的地方生活,在那里不要哭鼻子。”……

偌大的礼堂里,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多。五天中的四个夜晚,我经常听见同宿舍的两个女孩低声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谣。

拂去脸上的泪,再次背起诗文,突然感到了古诗中的那丝温暖,那缕情意……

篇4:暮色

暮色

金色的阳光普照着大地。

远处,西边的山在夕阳明亮的光线后,反而显得白蒙蒙的,很模糊,很神秘。东边的山则在明媚而柔和的夕阳中,更加青翠,一派明媚,满目宁静。

近处,树和野草在夕阳中闪着亮亮的金黄翠绿鲜艳的光,清风徐徐吹来,树和野草在风中可爱地自在摇曳,搅动着阳光。

无边而伟大的静笼罩着我。地老天荒的静向远方延伸出去,铺展开去。

坐在这个和故乡一样的村庄村外山上,故乡的风景历历在目,声声在耳,耿耿于心。

我的记忆向遥远的少年青年时代滑去。

我想到祖母粗糙温暖的手掌,母亲慈祥疼爱的目光,永远永远地离开我们了,我的心灵充满孤独与忧伤,那是如同失去故乡的巨大的悲伤和苍凉与凄惶。

我想到刚强而衰老的父亲,还在那个遥远的山村辛苦地劳作,正直倔强的身影不再挺拔魁伟,孤独彷徨的身影常常向村口张望,我的心,充满愧疚与惆怅。

父亲啊,您可一定要保重啊,父亲!儿女善良正直倔强正是受您深刻影响,没有能够给你我们想给的生活,我们辜负了您的希望,也是这个时代辜负了我们的正直善良。

当初,当家辉叔披着美丽的夕阳送来高考录取通知书,当你披着朝阳送我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您和我们,我们大家的,都曾经对这个时代对我们的前程充满热烈的期待和饱满的希望。

我想起第一次独自去姥姥家,第一次看到夕阳中的黄土白沙公路。路边修长的桑树枝长满嫩绿扩大的桑叶,在夕阳中,在金色的风中,翻飞摇曳;路边的小河,流水在夕阳中调皮地跳跃奔跑,洁白的白沙路在夕阳中闪着圣洁的光,第一次,我无限向往白玉飘带一样延伸到的神秘的远方。

我想起在夕阳中稻场上,牛磙研过的稻草是那么平整柔软,在上面比赛翻跟斗打反叉是那么刺激那么快乐,西落的太阳是那么红那么圆那么大那么漂亮。

我想起放学后,一边哼唱着歌曲,一边甩开大步,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坎坷崎岖的山路和弯曲狭窄的田间小路上,夕阳中,路边的山林野花蒙着薄薄的辉光;夕阳中,原野上的稻田腾起薄薄的水雾,荡漾开一缕淡淡的`甜香。

我想起羊角山,金色的麦穗,碧绿的苋菜,油煎方果诱人的美味,和槐花开放甜甜的清香;还有那窈窕的身影,清澈的目光。

我想起弯曲深刻的河道,鱼在跳跃游翔,农夫在耕种收获。长满青草的河堤上,穿着凉鞋和背心长裤的我,沐浴着夕阳,深深地呼吸,独自雄壮地快走,也静静地坐着读书,伸展着肢体,也伸展着情感和思想。

我想起夕阳中,白沙涂金,枫叶如火,青林寂静,小溪悄然流淌,刚参加工作的我,走在那条崎岖的山路上,沿路飘荡着我深情激昂的歌。

我想起那个金色的黄昏,我站在高高的山岗,看着那个美丽的穿绿裙的卖茶姑娘,沿着我指的方向走向灿烂的夕阳,飘逝在夕阳中的苍茫。

我想起又是个金色的黄昏,我在那个高高的长长的河边高岗,对着北方河边那个夕阳下蒙着淡淡薄雾的村庄,久久地凝望,无限神往,却没有勇气走近那个地方。

我想起站在劳尔山顶,当远村近庄袅袅瓢升起或者低低地铺开消散的炊烟,响起清晰悠远的呼唤,我的目光就转向云山重重云烟苍茫的西北方向,在那夕阳灿烂的地方,那是我亲爱的故乡。

我想起大城潭通往帽子的山路。山坡地里,碧绿的花生叶间悄然开放着金色小花;野草杂树间,野花五彩缤纷毫无顾忌地开放,独有桔梗悄然开放着美丽的蓝色花朵,我要采来献给妻子,妻子却拦住我:“让它自然开放,自然凋落,让它拥有完整的生活。”白沙清水,小溪流淌;鱼戏蜻蜓,塘堰泛浪;风过田野,稻花飘香。满脸汗珠地走在夕阳中,快做母亲的妻子,脸上满是喜悦幸福的辉光。

我想起李集中学大路旁大枫树的枝摇叶响,夕阳中暮色里,女儿稚嫩的呼唤,韭菜炒鸡蛋和乡村谷酒的淳香

我想起秋风里夕阳下一筐筐饱满的红苕,儿子兴味盎然地在红苕地里打仗,老岳父红黑精瘦的脸上的满足与慈祥。。。。。。。

篇5:暮色

“如果你是真正的飞鸟,就加我。”我一赌气,便加了她。

于是,颇显夸张的上有阳光下有五金的蓝天似乎不那么滑稽了。

“飞鸟,从今以后,我便在你的行列了。我……很想和你一起翱翔在蓝天。你不建议吧?“”当然,如果蓝天容得下你的话。“我强装着笑脸木然回答。她看起来什么烦恼都没有,只是股脑儿地对着我笑:“这可是你说的啊飞鸟。”我还是提醒了她一句:“要想加入我这一行,你得经得起恁多考验。你可不要当儿戏。”我若有所思,片刻,瞅了瞅她:“鱼,水性也;鸟,???”。“哈哈哈……”她笑的好夸张,夸张的可以与属于我的蓝天相媲美,“跟着你,决定了。”

这是开始。我不知道这开始意味着什么。反正结局如何不想多想。居于此,她随我怎么着。我凌望着天,她也凌望着天。我俯视蓝天湖,她也跟着看蓝天湖。我怕怕羽翅,她就摆摆扇尾。我给她一个白眼,她回敬我的是傲慢。

“我饿了”。

“那你去找几条虫子”。

“你呢?”

“我学你怎么在空中漫舞,怎么在树枝头捉虫。为了你。”

“为了我?”我很疑惑。

“对”她好坚定。

“你真会开玩笑,我可以自食其力,在广阔无银的天空中我什么都能勇敢面对。”我脱口而出。

“不愧是真正的飞鸟,有魄性。”这口吻有赞美的意思。一种莫名的快慰油然而生。这并非我的自作多情。出于本性我原本强硬的脸终于十花绽放。

我信心大增,腾地一跃而上,消失在浮云镶衬的蓝天,干烈的地面上留下滚滚红尘,直呛得那陆上之鱼泪眼汪汪,模样怪可怜的。当我的朋友毛毛虫把这此事实讲给我听时,我甚是心疼,差点没让泪珠子往外滑,并痛恨自己太自私而没有把美餐消与她些。她因我而活受罪,我因她而谴责良心。

我过一个月的努力,她学会了鸟性的一切。真为她骄傲。毕竟,我是她老师,还是国家的教练,这当然是后来的事儿,那是因她的存在而获的荣誉。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它关系到我的生命中的全程。

我和她一道,漫舞碧空,佳肴枝头。魂牵土影。

可是,天公作美也不作美。有时它也讨人厌。那天午后,日头高挂,白云飘荡,世界一片悦然。令你心花直怒放。

我曾是不安份的鸟儿,现在亦然。饱餐之后的我和她便兴奋地奔空。向有天使的地方飞奔。

这时,对流层顶峰鸟云翻滚,我预感到了不祥之兆,因为我们还没有达到平流层。很快,一股愤怒的公牛样的瀑风骤雨直击着我们。不多时,由于她不悉天性而紧抱着我,她以为我是最安全的,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我从来就单独翱翔于蓝天的,这时多了她。我不堪重负,结果……嘿,不说也罢。说来令人心伤。

我失落在蓝天阁的瓦檐上,奄奄一息,幸存一命。而她便落回蓝天湖,安然无漾。

如果……

不想在日说下去了。再说下去,命都得搭上。

我不知道我的生活也必须回到陆上,甚至为了心中的太阳又过二点一线式的生活,应该明白,那才是我要的生活,我承认甚或无可非议。

但我还是得问一句,对着天空:“我什么时侯还可回到你那儿,蓝天啊。”

“暮临,你还会加我吗?”

篇6:暮色

行人的脚步声从远到近,溪面也映着斑斑的人影。稀稀落落的,树叶飘临在溪面,划出了一道道涟漪,是如此的'唯美。

夕辉零零散散的挥洒在泛着微光的地面。夕阳一寸寸的沉入大山中,可是那浑浑的黄眷恋着大地,依旧轻柔的照着大地,不愿离去。乡村的袅袅炊烟渗和着余辉,投向大山,是模糊,是朦胧。这为大山披上了一层面纱,人们的视觉是影影绰绰的,望向一切,是美丽,是神秘,是静谧。

暮色一点点的褪去,一点点地离走,一点点地走向尽头。 可暮色停留在这的一切被我刻成一幅画,一直保留在我的心底。

篇7:《暮色》读书笔记

“呯!”我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一天到晚妈妈就会让我背课文背诗。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拿起身边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翻到上次看到的《暮色》。故事讲述的是饥饿的豺群发现了野猪栖身的山洞,但要用苦豺引野猪出来。而苦豺正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一旦被选为苦豺便极少有生还的希望。索坨主动顶替豺娘,当了第一个进入野猪洞的苦豺。但在最后关头,豺娘为了自己的儿子,奋力顶开了索坨,与野猪殊死搏斗,为豺群光荣阵亡。

读到这里,我被豺娘深沉的母爱感动了。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眼睛。隔着泪水,瞥见桌上那顶红色的绒线帽,我想起在出发前她对带队老师的千叮咛万嘱咐,当时我很不耐烦。现在嫣然回想,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母爱?

冬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带队老师放了出发前母亲们的录音。“儿子,希望你在营地里生活得快快乐乐的。”“女儿,你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别的地方生活,在那里不要哭鼻子。”

偌大的礼堂里,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多。五天中的四个夜晚,我经常听见同宿舍的两个女孩低声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谣。

拂去脸上的泪,再次背起诗文,突然感到了古诗中的那丝温暖,那缕情意……

篇8:《暮色》读书笔记

在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让我感动的动物小说故事——《暮色》。

《暮色》讲了一群饥肠辘辘的埃蒂斯红豺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野猪窝,真是苍天有眼,山神开恩,这个发现足可以拯救整个豺群,可是因为这个野猪窝的入口很小,一次只能进去一只豺,而一只豺又打不过野猪,无疑是狼入虎口,所以豺王索坨决定选一只苦豺,把野猪引诱出来。苦豺就是豺群中为了群体而被派去去引开危险或引出敌人的豺,一般最老的豺就是苦豺,行动后很难生还。在索坨的豺群,最老的豺就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索坨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好豺,它怎么能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呢?可是另外的那些豺的眼睛已经盯上了豺娘,索坨现在很纠结,它要是选了豺娘,那它就太不孝顺了;如果不选豺娘,他就会被另外的那些豺推下宝座。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去代替豺娘当苦豺,在索坨冲向野猪窝的时候,豺娘撞开了索坨,跑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豺娘为了大局而牺牲了自己。

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感动的差点哭了,索坨是一个孝顺的豺子,它为了母亲,可以牺牲自己;豺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爱都展现在了索坨身上,她为了索坨,曾多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索坨。

篇9:《暮色》读书笔记

《暮色》是什么书?为什么封面上画着一只豺?为什么封面上写着:豺群生存举步维艰,母子情深生死依依?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豺群好几天都没吃上食物了,这时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野猪生性凶猛,必须得有一只豺来引野猪出窝。这个豺群的王叫索坨,它要挑选一只老豺来做这件事,它们称做这种事的豺叫苦豺,一旦被选定为苦豺,那基本上是凶多吉少。而索坨的母亲霞土是最佳人选,索坨不想让它去牺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对豺族高度负责的态度,索坨决定代替豺娘当苦豺。快要进洞时,豺娘把它甩出去,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豺群饱餐了一顿。值得高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暮色》是一篇动物小说。有关豺的成语有:豺狼成性、豺狼当道等,它被比喻成各种坏人、恶人。可我在这本书里却看不到恶的一面。相反,我看到的是一只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豺。

动物也是有着像人一样深厚的感情与超群的智谋,有时甚至比人还深。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总是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心里的感动不知该如何表达,心里的感激不知该如何回报。

篇10:《暮色》读书笔记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

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篇11:《暮色》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大灰熊卡普》、《虎女蒲公英》、《猎狗霹雳虎》……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沈石溪中篇小说《暮色》。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埃索斯豺群在冬天因找不到食物而牺牲老者,使年轻豺、幼豺活下来的故事。其中有一段写得十分精彩:“七八十只雌雄老幼各个无精打采,耳垂间和脊背凹部都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花。每只豺的肚皮都是空瘪瘪地贴到了脊梁骨,尾巴毫无生气地耷拉在地,豺眼幽幽地闪烁着饥饿贪婪的光”,可以看出当时悲惨的场景。

几天后,豺群们终于找到一个野猪窝。但野猪可不好对付,它们成天在树上乱蹭,子弹都打不穿,更别说豺牙了。再加上野猪还有锋利无比的獠牙,万一被刺中,肠子就会流一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选一只豺当苦豺,将野猪引出窝,群起而攻之。豺群选中了豺娘霞吐,但豺王索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命,就毅然决定做替身苦豺。这是绝无仅有的事,一只生命力旺盛的豺王竟为一只老到掉渣的老豺做替身苦豺!但是豺娘却趁索坨不注意撞倒了它,将野猪拉了出来,豺娘也为此送了命。豺群吃着肥美的野猪肉,吃得香极了,但索坨,却吃出了无尽的心酸。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豺这种动物并不像字典里说的那么坏,它们之间也会有浓厚的感情。我们人类也应该像豺一样,在人与人之间保持浓厚的感情。

篇12:《暮色》读书笔记

我也算读过许多动物小说了,可有一篇却最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暮色》,一首悲壮的颂歌。

正如这个浪漫动听的名字,故事的本身也一样动听——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豺王索坨在豺群的压力下,被迫牺牲深深爱着它的豺娘霞吐做“苦豺”,以换得食物。正当它想起豺娘的一次次救命之恩,准备牺牲自己时,豺娘又一次做出了牺牲,用生命为代价保住了儿的王位,换来了洞中的野猪做豺群的食物。

看完了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难道只有人类社会存在母爱?不,动物们也有浓厚的情感。母性的光辉十分伟大,她为了孩子,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死换来孩子的生,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呀!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伟大女性。当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时,就会看见妈妈靠在椅背上,手指几乎僵硬,头也沉重地抬不起来时,还是坚持靠着一盏孤灯,对着刺眼的电脑大屏幕,为我查阅资料、打印作文、备战小升初……留给我的只是一个忙碌的背影,和一头略微发白的头发。看到我还未入睡,妈妈便装作生气地呵斥两句:“快睡觉!不要让我把你叫起来学习啊!”说罢,又一头扎进了屏幕……

我突然感到惭愧。我们这些孩子在意识到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已经不早了。妈妈,您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呀!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而《暮色》,就是这种火焰的一个完美的载体,让人感到手存余温。短短一篇小说中,蕴含着多少爱啊!

篇13:《暮色》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

篇14:《暮色》读书笔记

这些天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名叫《暮色》。

故事主要讲一个叫埃蒂斯的红豺群牺牲苦豺捕食野猪的故事。

红豺群里面的豺王叫索坨,它非常勇敢也非常地智慧,推翻了原来老豺王的统治,但它也非常孝敬母亲霞吐,它是豺群里最老的一只豺。

豺的家族都有这样一条规矩,如果捕兽时遇到困难,需要有“苦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敢死队),必须要用最老的一只豺做苦豺来引诱猎物牺牲自己。

有一次,红豺群要捉一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野猪,需要有一只苦豺去把野猪给引出来。那个时候,索坨的母亲是最老的,可是索坨不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但是豺群里其它的豺才不管呢,只要是最老的,就算你是豺王,也要当苦豺。

霞吐被选做了苦豺,它是非常不愿意的,索坨作为豺王,它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做苦豺。为了整个团队,它宁愿牺牲自己。就在索坨要进入野猪的洞穴引野猪出来时,霞吐一下子撞开了它,进入了野猪洞穴,牺牲了自己,换来了它的儿子,索坨豺王的王位和整个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命。

我被霞吐勇敢的母爱感动了,很久不能平静。

篇15:《暮色》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暮色》这篇文章,使我泪流满面。

主要讲的是:有一只豺王,叫索坨。它和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窝猪崽,它们非常高兴,可是里面有母野猪在守护,索坨想不出来办法来。想了一会儿,目光便落到了老豺身上。要选最老的。开始,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母亲身上,可是它又不忍心,便把目光又转向了另一匹老豺。同类用愤怒的眼光看它,原来,豺群有一个规定就是让最老的豺当敢死队。它又想起当年自己的母亲是怎样把自己救出来的。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为母亲去死。快要进洞时,母狼把它甩出去,跌出去两米远,豺娘望了它一眼,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了,豺群终于饱餐一顿。值得可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看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很不平静,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篇16:《暮色》读书笔记

提到暮色,人们一般会想起太阳落山时的景色。然而,《暮色》这篇读后感可和太阳下山的景色没有一点关系,而是和一群豺有关系。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名叫索托的豺,它是一只豺王。在冰雪交加的一天,它带着它的豺群找到了一个野猪窝。它们都知道野猪相当厉害,所以不敢去攻击。然而,他们也不愿让跑到嘴边的肥肉溜走,所以他们只能在窝旁等待机会。

野猪一直没有出来,它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没办法,只好挑一只苦豺去试探了。所谓苦豺,其实就是让豺群里最年老的,去做敢死队的工作。不用说,一定就是索托的母亲吐霞了。

虽然众豺都同意让吐霞来当苦豺,但是索托的心理却很矛盾。应为,如果他让母亲当苦豺,那就太不孝了。但如果他不让母亲当苦豺,他就会被赶下王位。

最后它决定——让自己来充当苦豺的角色。但是,它的母亲挺身而出,自愿当作苦豺,才保住了索托的性命。

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母爱,浓浓的母子之情。

篇17:暮色作文

冬夜,是寒而静的世界。

雪,冷静地坐在路旁,一条狭窄蜿蜒的小巷,不知所终。几颗隐秘的寒星盯倦了月光,在冗长的静默中沉沉睡去。睡去时,天地便陡然间寥廓了,仿佛能容纳世间所有拥挤不堪的烦恼和幸福。

坐在飘洒清寒的书房,阅读哪一本哲学书籍更为适宜呢?但无论是什么,甚至尼采超人的狂热头脑,都将在这寒寂的子夜得到冷却。

此时面对的人生,不会是庄周的嬉笑戏谑;不会是徐文长手舞足蹈的癫狂,更不会是佛家超凡脱俗的绝情无义。此时的人生太严肃了。它沉默着,看你收敛笑容或停止抽泣并庄重地抬起头,以一种不可回避的清醒与它对视。

于是,你便从它的眼里,看到了一个脚印,一道车辙,一片蓝天,真实得不容一丝虚假,严谨得不容一毫疏忽。更重要的是,你能看到一树红的灼人的梅花。它如墨的枝干在尽力伸张,它如火的花瓣在沉深地烧灼,一副不屈于冷又不讨好热的态度,一股遗世孤立而起渡春风的正气,一方出俗而又茫茫无边的呻吟.它不掩饰自身的孤立无明,也不掩饰背后的斑驳暗影。却正是孤独的命运,才使自身千万倍美丽了。

此时,我明白:走进暮色,并不是意味我以背叛了光明,我所以又走在月光下,只使为迎接海上的黎明摇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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