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华德福《十二感官》有感(推荐15篇)由网友“摸鱼学研究生”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读华德福《十二感官》有感,欢迎阅读!
篇1:读华德福《十二感官》有感
回到我自己
——华德福《十二感官》读书会嗅觉篇有感
古希腊德尔斐神庙的柱子上刻着一句话:人啊,认识你自己!一直以来人们对此的解释是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但也有人理解为人要认识自己的潜能,不要轻言放弃。两者看似矛盾,但又能和谐统一。
学习听,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听,意味着接收。
接收得多了,接受能力也就强了。接受能力强了,就有更多的能量聚焦于自己。
今天,是读书会的第五期。
没有哪一期比这一期,更让我在自己的感觉里,而不再处于自己的头脑里。
今天有来晚的,所以有一段时间在等待,读书之前有过交流。今天与往常不同,读完以后有过很长时间的交流。最大的不同是,结束之后我们还在一起共进了午餐。
也许,今天才呈现出了读书会存在的真正的意义。每个人都体现出了自己的存在,每个人都感受着自己的存在,存在之间的碰撞、交融、动态的平衡。
不知是这几天读过的文章使然,还是也有其它的生活经历共同使然,今天的读书会一开始,我的脑海里就浮出一个字——“听”。
平衡吗,稳定的平衡吗?
平衡,对我来说是难的。稳定的平衡,对我来说是更难的。
最容易打破我们平衡的就是我们自己,当他人身上呈现出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或几部分时。
中后期,我就难以再听下了,尤其是后期。
每个人身上都能感受到我的影子。
在家的妈妈,全职在家。
一个人带小孩的妈妈,丈夫总出差。
奋起的妈妈,担当着家庭使命、时代使命、社会使命的妈妈。
理性的妈妈。
常听到的一句广告语是,总有一款适合你。我想说的是,总有一个人会牵动我们的心——在她身上会感受到我们的影子,say yes or no,取决于我们的自我接纳程度。
我有好多对自我的不接纳,所以特别容易起情绪。
当下的发生都是最好的发生。
也许是上天的安排,今天我们都不再斯文,各抒己见,畅快淋漓!
前段时间去青岛参加格式塔的学习,和我拼房的婷就在做读书会,我听了她们两次电话会议,那才叫短兵相接呢,我还参与了呢。从那之后,就有了期待,今天可终于实现了!
《十二感官》,我之所以推崇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们回到原点,回到本质,回到我们生命的最底层。
读书会的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十二感官》读书会的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就是我们能在自己的感觉里。能进能出,进出自如。
听,学到人需要首先学会倾听,这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儿了,今天才好像找到了感觉,身体愿意去听了。这是读书会一开始就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聚焦于自己,知道也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儿了。而今天,尤其是最后要分手时,才来到了我的身体。
那位理性妈妈,是我最好的示范。
生活了半生,一直在问,他人怎么了?这个世界怎么了?走到人生的后半程,才不再拷问。
每一位让我们不舒服的人,每一个让我们不喜欢的物,每一件让我们不开心的事儿,都是上天赐给我们创造自我的契机——让我们去开发出创造性地适应的能力。
就如病菌,让我们产生抗体。有了抗体,我们才能在这个世间自由行走。
所有的不愿意,都在增强我们的适应性,助我们游刃有余——我们渴望的自由,我们渴望的幸福。说白了,适应性越强,平衡能力越强,越能拥有更大程度的自由与幸福。
我所说的聚焦于自己,就是在增强自己的适应能力。而说说说,倾诉,责他,就是在花费我们的生命,让我们碰到同类的人、事、物依然不知所措。
今天的读书会,是把之前的触觉、生命觉、动觉、平衡觉,全部演练了一遍!
生命真正地存在着,也让我能更好地理解嗅觉。
听的过程中有一股悲凉升起。0-6是孩子成长感觉的六年,我们却让孩子干了别的。而人生过半的我们,却在重新补习感觉。
或许不够积极啊!什么时候开始都是最早的开始。
大家都说我对读书会看得至关重要,我说这是我的动觉使然。当我觉知了生命的意义,我就有了一股内驱力,一股走下去的内驱力。
《十二感官》,父母的必修读本,有谁愿意,加入我们?!
感慨了一段,再回到嗅觉。
食物是否变质,要凭嗅觉来判断。
道德的善恶,要凭嗅觉来判断。
听起来是不是玄而又玄?
观察一下周围,身体平衡能力强的人,其它方面的平衡能力,比如男人平衡事业与家庭,女人平衡照顾自己与照顾家人,都明显有优势。
嗅觉与道德判断相连,也是一样的。
我不想去考量,这二者是否究竟相连。我只想说,让孩子在该嗅的年龄段尽情地去嗅。
与大家分享书上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如果闻到的是玫瑰香味或其它令你感到恶心的气味,这些无法婉拒、四处弥漫的气味,让你觉得全身都是这种气味。这是因为你被这种气味给麻醉了,顿时对其它气味失去知觉。你也了解,当你进入一个充满各种气味的空间里,你无法正确说出每一种气味。在人类生理学的惊人发现:长时间闻某种气味之后,我们对该气味会失去知觉。在辛辣气味的房间呆上几分钟之后,你就不会再注意到这种气味,直到有人进入这个房间,对你说,你怎么忍受得了这种气味!唯有在你离开这个房间之后再回来,你才会注意到这种气味。这就是人类的特性。因此这种麻醉效应产生时,你必须离开那个场所,让嗅觉器官回复到中性状态。
带孩子时,当我们聚焦于孩子的某一个不良习惯时,我们会对孩子其它的良好习惯视而不见。
生活需要减法,尤其是来到人生的后半程。当我们想要的太多,每一个方向都做出了最优选择,各个方向统合到一起时,才发现,从整体来说,我们享不了这个福——生命不可承受之轻啊。
久闻不知其香,久闻不知其臭。走出来,让我们回复到中性状态,再走回去。无论是亲子关系,还是夫妻关系,都会让我们感受到别样的风景。
摘抄的文章是嗅觉体验,嗅觉体验是可以迁移到方方面面与每个方面的各个深度的,就是所谓的举一反三。
一切都在于体验啊!
一切都在于0-6岁感觉的体验啊!
人的机体智慧,充满神奇与奥妙。
信,是没有,看到,拥有。看到了,才相信,那不叫信。
一个人信的能力,决定其生命的品质,而信的能力取决于感觉的能力。
最后,分享小新留下的两句经典语录:
带着偏见看世界,没有偏见就没法看世界。
问题本身就是答案。
篇2: 读华德福《十二感官》有感
读华德福《十二感官》有感
《十二感官》,我之所以推崇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们回到原点,回到本质,回到我们生命的最底层。
读书会的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十二感官》读书会的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就是我们能在自己的感觉里。能进能出,进出自如。
听,学到人需要首先学会倾听,这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儿了,今天才好像找到了感觉,身体愿意去听了。这是读书会一开始就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聚焦于自己,知道也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儿了。而今天,尤其是最后要分手时,才来到了我的身体。
篇3:《十二感官》读视觉篇有感
视觉
——华德福《十二感官》读书会视觉篇有感
古希腊德尔斐神庙的柱子上刻着一句话:人啊,认识你自己!一直以来人们对此的解释是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但也有人理解为人要认识自己的潜能,不要轻言放弃。两者看似矛盾,但又能和谐统一。
这次“视觉”的读书会是我和唯一两个人的读书会。曾经彩霞问,如果不来人读书会你还进行吗?我当时说,会的。读书会不是为了别人,更多的是在这样一个碎片化的时代里给自己一个整块的读书时间。当然,因为就我们两个人,闲聊还是占据了比平常多一点的时间。
读书有时候是形而上的,有时候是形而下的,而当初选择读《十二感官》一本不是针对具体问题的书,也是希望能跳出问题的看待一下自己。其实每个形而上的想法,最后也是落实到具体的做事上,我们读这本十二感官也是希望从自己的具体的感官上审视一下自己,回归物质的去关照一下精神。
视觉和温度觉是第四章,在每章开始前,还是会照例回顾一下。十二感官的演讲已经过了一半,我们可以说一切都是神经受刺激的结果,但是,唯一无法受到刺激的却是神经。在你的一生中,你都无法去刺激任何一条神经,你顶多刺激一个人,但无法刺激一根神经。
我们的很多感官在现代生活中都开始有些偏离。比如味觉,味觉不是用来品尝东西好吃不好吃,而是用来觉察食物对我们的健康是否有益,但我们现在用美食的诱惑,让味觉失去本来的意义。
现在也有很多静坐冥想的修行,其实在静坐冥想时,应该要像吃三明治一样有具体实在的感觉。“当生命中的美好事物都很容易取得时,整体文化就会衰退。”这句话让我挺警醒的,确实我们现在很多文化知识的获得都变得容易,可是总是觉得这样的进步同时也有其他维度的退步。
视觉这一章先从我们胚胎过程中眼睛的发育讲起。大部分器官都是由体表发展出来的,但是眼睛本身就是脑,后来这个脑开始特化,向外推挤出来。脑竟然会违反规律,让自己向外突出,然后行成感知器官---眼睛。眼睛的机构我们中学生物课也都涉及学了一些。我们眼睛能看到色彩是眼睛里的虹膜就像彩虹一样。这道色彩所依循的色彩规律不是依据牛顿原理,而是根据歌德理论。
篇4:《十二感官》读书会味觉篇有感
味觉--我和地球间的疗愈
——华德福《十二感官》读书会味觉篇有感
古希腊德尔斐神庙的柱子上刻着一句话:人啊,认识你自己!一直以来人们对此的解释是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但也有人理解为人要认识自己的潜能,不要轻言放弃。两者看似矛盾,但又能和谐统一。
前面我们提到,要维持呼吸,所以我们被迫去闻,味觉则不同。我们品尝东西之前多了一道把关的门,必须先将嘴巴张开,这就是味觉的特性。
嗅觉只进入鼻子就行,味觉则不只是进到嘴巴里,这点虽然简单,但是意义重大!人类身上的构造各有其目的,也都表达出各自的意义。
味觉不会用强迫的方式对待你,气味会立即引起你本能的反应,味觉则非如此。我们总会加点东西到食物里,即使在嘴里我们也是这样做。一块干糖是尝不出味道的,除非你把它溶解。
鼻子是开放的走廊,任由气味进出;嘴巴则是隐蔽的器官,东西要获得允许才能进入。我们吃东西的时候也都是闭着嘴巴,其实是在和食物进行隐秘的交谈。不管你吃什么,味觉都是在和它进行双向沟通。闻到气味后它离你而去,品尝的东西则不只是停留片刻。
不幸的是,我们现在并非这样在使用味觉器官。如果我问你,这东西尝起来如何?你会回答:不错。表示这东西很好吃。我们吃东西时,也都用好吃不好吃两种结论,但这是造物主所要的答案吗?
当我们品尝食物时,你吃进嘴里的其实是大宇宙的一部分,同时,它将会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这个身体是你在宇宙里运行的工具。味觉应该是让你确认,这个食物是否适合你的身体。当你持续一段时间吃了不对的东西,就会燃起寻回健康的原始渴望。不幸的是,诱惑太多。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饮食,不是指维他命或碳水化合物检核表,而是要开发自己的器官。早期的药品大多是经由尝试而被发现的。这里就是经由味觉而来的判断力。应该让它再成为我们健康的老师。
甜味可以立即满足我们对幸福的渴求,酸味则能唤醒我们的内在,苦味通常表示意志上的胜利,咸味则更能唤醒我们的感觉。只要加些盐在菜里,就能让菜显露出隐藏的味道。盐是用来帮食物提味的。
我们将心理学与营养学搭配起来做个总结:1、咸味是意识觉醒的基础。2、酸味是帮我们恢复活力。3、甜味带我们幸福感。4、苦味是意志的考验。在这里我感觉这和我们之前接触的一点黄帝内经的内容有挺多的相似之处。真是觉得很多东西方的东西还是有共同之处的。有时候我们会用味道来表达完全不同的东西,比如说一个人的衣着、生活上的品味。
我们在品尝东西时,是让外界的物质跨过边界进到我们的内在世界里。其实我们是在品尝这个世界如何在滋养我们,并确认这养分是否适合自己。其实,我们也在对这个世界施肥。不是只有宇宙在滋养、照料我们,我们也懂得回馈,也会做出回应的行动,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因此我们在谈文化的时候就经常提到品味。一方面,宇宙给我们所需要的物质;另一方面,我们也透过相似的程序回馈这个世界。将我们的足迹留在这个世界上,这才是品味的真谛。吃跟文化一样都是非常神圣的事情。
我们不仅需要消化食物,也需要消化书本或演讲。精神食粮与物质食粮是没有分别的。我们的疗愈是透过开花结果的过程,这会是个痛苦的经历。在有机农业中,地球给了我们最基本的健康之道。
从味觉的学习上也让我们深刻感受为什么华德福会做有机活力农耕。这是我们和地球之间的能量交换,我们是否从中获取足够的生命力,用它来为我们的命运施肥。我们吃的是文化的食物,吃前人为我们备妥的餐点。一粒苹果被丢在桌子上跟被放在盘子里有很大的差别。现在很少人理解其中的内涵。
刚开始提到灵总会让人感觉神秘,这次味觉的学习让我们重新审视我们每天进行的最平常的事情,发现灵也就在期间。安哥鲁斯曾说:仅靠面包无法养活我们,真正的疗效来自神的真言,来自内心,这才是生命。身,思考过去,准备食物的过程;灵,掌握当下,餐厅、餐桌、合宜的服装及行为举止;心,灌溉未来,经验的交谈。完整优美的旋律,必定会得到祝福!
《十二感官》读了一半,我们的新馆也快要诞生了。很高兴在读书的过程中享受和大家在一起的感觉。
篇5:《十二感官》读书会温度觉篇有感
温度觉--兴趣的根源
——华德福《十二感官》读书会温度觉篇有感
古希腊德尔斐神庙的柱子上刻着一句话:人啊,认识你自己!一直以来人们对此的解释是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但也有人理解为人要认识自己的潜能,不要轻言放弃。两者看似矛盾,但又能和谐统一。
又是一次两个人的读书会。很高兴这样的进行,人少的时候我们彼此从对方身上吸取的能量可能比书里还要多。感谢Lily,将自己的认知展现给我,让我有很多收获,虽然不能言语表达出来,我真的发现很多说不明白的东西就像种子,真的是要慢慢待它生根发芽,总会长出来让你惊喜的果实。
这个感觉和这次所读的温度觉还真是有挺大的切合呢。记得上次读十二感官也是读到这个感官因为什么种种的原因停下来的,这次我们一起跨越了,就是一种收获吧。
温度觉也可以称温暖觉,这个也是我们原来五感里面不包含的感觉。可以说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感觉。不过真的读过书后,又是感觉原来它就是我们曾经那么相识相熟的东西。
提到温度,大家首先反应的是物理概念,文章中也以一个物理实验做了开头。把左右手分别从冷水和热水中放一段时间,然后放进温水中,两只手自然对同样的温水有不一样的感觉,通过一段时间后才会感觉双手是一样的温度。
做这个实验就是要说明:唯有发生对流时,我们才会感受到温度。确实呢,就像前面我和Lily的交流,我们发生了交流,就有了彼此的温度感觉。就是那么神奇,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们前面无目的的交谈倒是正好是一次温度觉的体验了。
这样除了物理温度上的变化,我们的内在其实也是感受着温度的。太冷会让我们畏缩,太热则会让我们觉得需要给彼此多一点空间。冷,具有冷漠可怕的效力,温暖则能唤起灵魂抵御冷漠。温度具有热情鼓舞的效果。我想也是我们更喜欢阳光明媚的原因吧。
在观看,倾听,品尝之前,一定有什么先决条件?知觉也不可能一个接着一个的来,而是一次共同发生的。在我们探讨温度觉与其它感官之间的运作关系的时候,我们必须去观察,倾听一些东西。
温度觉是用来做什么?我们的灵魂只用它来做一件事情:认识这个世界。我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兴趣,而这个世界也会用一两种方式回应我们。是兴趣!这就是温度觉的秘密。当我们开启兴趣之门,我们可能会得到一些回馈,也可能不会。得不到回馈时,我们就会有冷淡落寞的感觉,若能得到回应,我们就可以体验到温暖。
也就是说,你的注意力,兴趣,热情都得到了回应,此时,你会感觉收到包容。我们都期望来自有人的温暖关怀。你忍心让某人独自留在冰冷的角落吗?我们一直将兴趣辐射出去,期待能得到温暖的回馈。
史丹勒说这是人类的第一种感觉器官。可能你听说过第三只眼,对人类来说虽然它不是真的眼睛。但你可以在爬虫类动物身上通过红外线看到。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第三眼退化成一个小腺体,也就是脑上体或松果腺,在胚胎时期还可以看到它,后来大脑长大到超过它的高度。
科学无法解释温度觉的功能。就像我们平时可能说的,缘,妙不可言吧,就是有人会给你温暖的感觉,让你愿意靠近TA。温暖的本质是:我们参与这个过程,我们被宇宙接纳,我们乐在其中,我们受到激励,创造出热情。
在人智学称此兴趣体为星芒体,就是单纯的兴趣,这是动物和人的典型特质。它代表兴趣,爱好,想要探索世上的每一件事。在尚未分化,还没进化之前,神经就是用这种方式在传达。很难想象,第三只眼原本只是个单独的器官,后来竟然退化,消失。即便它消失到无影无踪,但是重要的成分仍被保留在我们的大脑中。这个器官分化后,它的能力重现在所有的神经里。它只是牺牲自己,但其本质犹在。
依照史丹勒的说法,我们所有的器官都是由温暖感官所制造出来的。它是原型的感官,牺牲自己,分化创造出所有其它的感官。你一定会惊叹它的惊人过程:某个感官消失,接着重现出十二种新版本,而且还包括最原始的自己!
温度觉对应的狮子座,狮子这种猫科动物身上没有一处是僵硬的,一种辐射式的温暖,盎然的兴趣,始终在他们身上。TA陶醉在自己的生活里,时而慵懒的躺着发出呼噜声,时而优雅的奔跑跳跃,时而绅士,时而野蛮,时而惊恐咆哮,时而沉静不语。这就是温度觉的诠释。
我们现在常说的内动力不足我想可能很大程度上和温度觉的发展不足有关系吧。
篇6:读《十二怒汉》有感
读《十二怒汉》有感1000字
甘雪懿
侦查监督部
甘雪懿,辽宁大学刑法学硕士毕业,同年考入江岸区检察院,在侦查监督部工作至今。
相信大家都对《十二怒汉》不陌生,1957年,这部改编于美国作家雷金纳德?罗斯剧本的电影在北美上映,至今仍是超越时代的经典。我于本科期间观看了这部电影美国原版,研究生期间观看了俄罗斯改编版,工作后在影院观看了中国改编版《十二公民》,而有幸能读到原版剧本的译本,则归功于本院的图书漂流活动,这本书是抱冰书屋内众多好书中的一员。
故事情节很简单:一名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被控谋杀自己的父亲,庭审结束后12名陪审员将裁定该少年罪名是否成立。由于各方面的人证、物证都显得较为充分,11名陪审员未经讨论就认定少年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对案件提出了合理怀疑,并引导大家重新审视证据,克服各自内心的偏见、私利和冷漠,最终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裁定少年无罪。好的作品值得一再品味,能给受众在不同阶段带来不同的感悟。《十二怒汉》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如果说读书期间,电影给我带来的更多是对正义的向往和对陪审团制度优劣学术性的思考,那么工作之后,特别是这次研读完剧本之后,由司法实践带给我的认知上的提升使我有了更为深刻的见解与体会。
一是对于“疑罪从无”原则的把握。剧本中其实最终也没有找到其他的犯罪嫌疑人,这个少年也可能就是真凶,只是由于证据本身存在瑕疵,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定其无罪。“疑罪”的形成是人类的认识能力和证明技术问题的.必然。经过这几年的司法实践,我认为“疑罪”应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仅从案件事实的认定角度而言,指的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够作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判断的案件,;第二类是对案件性质的认定而言,在作出准确的案件事实认定后,该行为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重刑与轻刑之间无从判断。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案件要细致、周密地审查,摒弃“有罪推定”思想的狭隘性,从案件事实和案件性质两方面入手判断案件是否存在疑点。要有一种“鸡蛋里挑骨头”的韧性,多在心里打几个问号,问几个问题,将审查案件的过程变成一种解答疑问,说服自己的过程。
二是对于理性思考及程序合法的坚持。十二位陪审员,十二种不同职业背景,社会层次,带着十二种疑虑进行了一次交锋,始终服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始终坚持投票程序的正义性、完整性,8号陪审员用充满理性、智慧的言语和行动来维持讨论的秩序、推动讨论的进展。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我们难免会因我们个体身份和认识的局限,影响自己的判断,有时候主观的、个人的情感对我们形成了思维上的定式,虽然我相信每一个办案人员都会极力去克服这种定式,但是客观上总会出现难以挣脱桎梏的时候。这时候制度的合理性可以帮助我们最大限度的避免不理性、不合理的结果出现,例如我们的检察官联席会制度和检委会制度,就是通过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来听取不同的声音,最大限度得保证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篇7:读《为奴十二载》有感
读《为奴十二载》有感
徐洋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什么是自由?就是他们可以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正常生活,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作者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奴役压迫。但是在南方,黑人只是可以工作,可以被榨取生产力的高级动物,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在那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奴隶被贩卖。这就是为什么作者本来是自由的,但却被人作为奴隶奴役了十二年之久,甚至几次徘徊在死亡边缘,差一点就无法见到自己至亲至爱的家人。
那么到底什么是奴隶制,美国的奴隶制为什么如此盛行?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的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拐卖而来进入奴隶市场的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黑人”在北美洲作为奴隶的唯一特征。北美洲原为印第安人聚居地,而随着英法等国家在这里建立殖民地,大量印第安人作为战俘和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自然就成为了供人驱使、随意拥有的奴隶。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后,虽然制定了联邦宪法,但是宪法并没有废除奴隶制,反而维护了奴隶贸易。这也是当时的环境造成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北部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主共同浴血奋战而创立的,独立后建立的是两个阶级的联合专政。南方和北方各沿着两条不同的道路发展。在北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地非常迅速,从而开始了工业革命。而南方实行的则是种植园黑人奴隶制度。美国南部的奴隶制种植园形成于殖民地时期,在南方的广大黑奴过着悲惨的生活。虽然美国的建国者们提出了自由的思想和人人平等,但是并没有将其应用于美国南方的黑奴。为了获得南方奴隶主阶级支持,美国的建国者们在建国时采取了默认奴隶制在南方存在的事实。这样就形成了北方自由制、南方奴隶制的“一国两制”美国特色。
正是由于北方和南方对黑人截然不同的“待遇”,使得本来在北方幸福自由生活着的'作者,因为误信他人,被白人一步一步诱向黑暗的深渊,被卖到华盛顿以远的州市种植园,从此沦为了奴隶。在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他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死不足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价值就可以活着,但有时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也许是唯一的解脱。作者也有过几近于死亡的经历,也有意志消沉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心里还有着生的希望,有着活着回家再看看老婆孩子的愿望。因此,他时时想着能够逃跑,时时计划如何逃跑,回到他朝思暮想、温暖自由的家中。
我在书中还发现了两个并不起眼的小孩。一个是埃普斯的儿子,一个是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阿伦佐。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阿伦佐给自己妈妈曾写信说道,等他攒够了钱就去把他爸爸赎回来。一个从未见过自己父亲的小孩,而且还是那样一个人心惶惶的年代,他不但没有抱怨由于自己的父亲不在身边而被别人欺负,反而把攒够钱将自己父亲回来作为他的人生目标。这是最简单、最纯粹、最温暖的爱!爱由心生。而埃普斯的儿子只有十岁,却懂得了用鞭子责问并抽打老亚伯拉罕。作为一个孩子,对待一个老人没有半点怜悯之情,让人感到可悲、可叹!当然,这不是孩子的错。是阶级“赋予”了他不需要尊敬他人,是父母“教导”他不需要爱护他人,是环境“造成”他不需要疼惜他人。所罗门・诺瑟普是悲惨的,也是幸福的。因为在遥远的故乡,有人牵挂着他,想念着他,盼望着他。也正是如此,所罗门・诺瑟普才能够几经转折返回家中。
这也让我不得不想到人的性格。人从出生那一刻起伴随着父母的基因,便已经带着一种性格。在成长中我们虽然随着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断在改变自己,但有一种性格似乎永远都不曾改变,而且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越发地坚定--这就是自己的本心。有一颗善良、友爱、包容的本心,就是自己得到的最大最好的礼物,也是回馈社会的最真最美的桥梁。
有人说:“不管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宏大的目标,每个人生命的根本目的都是一致的――体验美好与感动,享受爱与被爱,收获温暖与幸福。”我想,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我们都应保持本心,不忘初心,迎难而上,破茧而出,为了家庭幸福、身体安康而奋斗。
篇8: 读《兔子哈斯和狐狸福斯》有感
读《兔子哈斯和狐狸福斯》有感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兔子哈斯和狐狸福斯――去小岛旅行》的书,讲的是一只兔子和一只狐狸的故事。他们是朋友,兔子叫哈斯,狐狸是福斯。哈斯不喜欢冬天,为了躲避冬天的'寒冷,哈斯收拾好行李,叫上福斯去南方。福斯爽快地答应了。他们千里跋涉,终于到了温暖的南方小岛……
我觉得,他们非常友爱。福斯捡到了一个特别的贝壳,他没有自己珍藏,而是送给了朋友福斯。要回家的时候,他们也给朋友准备了礼物:送给母鸡咯咯和猫头鹰奥利的是别致的海螺,送给小鸡伊克的是一个电话,送给公鸡叽叽的是一本书。
我的心里也装着我的朋友们,朋友摔倒了,我会把他扶起来,朋友伤心了,我会安慰他……
有朋友多好啊,不再孤单了。
篇9:读笛福《鲁滨孙漂流记》有感500字
古今中外有多少活生生的例子?面对困难。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它。譬如我们尊敬的鲁迅先生。虽然当时的社会是那么的黑暗,鲁迅先生到处碰壁,但是他没有逃避它。而是选择去面对这堵墙,去迎接它的挑战。即使鲁迅先生英年早逝,但是他这样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的主角鲁滨逊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鲁滨逊热爱航海,可是再一次海难中,他乘坐的轮船翻了。可是,他没有抱怨上天如此不公平,没有抱怨上天不让他在海难中猝然长逝,而是乐观的对自己说:“上帝没让自己死在海难中,一定是自己还有人生价值的,所以,我要好好活下去!”
二十多年后,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回到了英国。如果说,鲁滨逊不保持这种乐观的人生态度,它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无名小岛上生存二十多年之久,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英国吗?有时候,保持乐观的态度,是对自己最大的鼓舞。面对困难,我们只要见微知著,就一定能克服它,找到自己嘴满意的答案,难道不是这样吗?
篇10:读《长安十二时辰》有感:梦回唐朝
刘晓刚
个人感觉历史小说并不好写,有时为了介绍一些当时的历史背景、剧中人物关系和常识,作者会让人物说出一些不太像当时人说的话,顿时跳出感强烈。同时要把一些很重要的历史信息安排进情节,让它很自然的呈现出来,这是件挺难的事。更难的是,如何让读者感觉真的回到了那个年代,与那些人物一起看当下时局风云变幻。这个角度讲,马伯庸的《长安十二时辰》算是不错的长篇著作。
故事从天宝三载元月十四巳时说起,也就是唐玄宗李隆基登基第三年的正月十四上午十点。此时的长安城时值开元盛世,是唐朝极盛的缩影。而在盛世之下,暗潮涌动,边境不安,党争愈烈,城市安庆祥和、百姓安居乐业的表面现象背后的阴暗、邪恶、阴险、绝望无处不在。一伙突厥人正在酝酿着一起毁灭长安城的恐怖事件……
如果你喜欢看紧张刺激的历史小说,那么《长安二十四时辰》很对胃口。从书名不难联想到,这是一部以时间为主线展开的故事,像极了美剧《反恐二十四小时》。同样是跌宕紧凑的故事架构、反脸谱化的英雄人物、波澜诡异的深宫权斗,还有堪比美剧主人公怎么也打不死的人物设定和让人瞠目结舌的剧情发展。不同的是年代、国度和文化背景。在美剧中我们可以看到FBI最先进的科技手段武器装备,而在这部书中可以了解到我国唐朝封建社会大背景下的政治制度、人文环境、边贸往来、市井街巷等等。我想这本书绝对是虚构的情节,但如果你熟悉这段历史,便会不自觉的寻找与当时帝王将相历史事件的契合点,去再次寻觅李泌、李林甫、元载、杨贵妃等等这些被后人无数评说、无数演绎却在历史上真真切切存在的人和事,在真实与虚构的世界里流连忘返。
在《长安十二时辰》里,作者没有用过多的笔墨描写主人公张小敬,一句“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承载了很多。换做当今,张小敬应该特种部队退役下来的现役帝都某区刑警队长或资深片儿警形象,三教九流黑白两道通吃,因替曾经共赴生死的战友抱打不平而杀死自己的上司被判死刑。恰逢城市危难之际作为不二人选被获释,肩负拯救城市重任不畏生死、不择手段,誓死保卫帝都百姓的'孤胆英雄。
客观的讲,《长安十二时辰》上部,从一开始突厥人进入长安城导致的恐怖事件发生,到张小敬运用各种手段翻遍长安寻找线索小有成果,剧情连贯合理。张小敬的人物性格日渐清晰,一个心系百姓、维护正义、有情有义却不按常理出牌的不良帅形象呼之欲出。同时随着书中辅佐东宫的李泌、姚汝能、檀棋等人对张小敬态度转变,从不屑不信任到后来心有灵犀鼎力相助,进一步衬托出主人公个人英雄主义的饱满形象。
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在跟随张小敬寻找线索的过程中,不同的人在情急之下暴露出的人性中自保、自私、贪婪、狡诈等等这些阴暗面一览无遗,让人愕然但又如此真实……特别是当要顾及大多数人的利益却不得不牺牲个体的时候,去做“必须做的错事”让人性中正义和背弃矛盾交织,不禁扪心自问,换作是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呢?书中的张小敬选择了顾全大局,所以很多人说他不好说他是魔鬼,他也并不申辩。因为他清楚,相对于大局,个人太微不足道,他在意的百姓安危和他日夜守护的这座城市的和平,这比什么都重要。
相比整本书的上半部分,当获悉恐怖分子蚍蜉的真实意图并竭尽全力阻拦,到结果虽不尽如人意却也将损失降到最低,张小敬的谋虑部署基本上全无,大都是凭着运气杀出重围或被救,虽然也不乏真实,但让人有点略感无力和失望。而此书的结尾更是略显牵强,让人心存无数疑问。
但既然是历史小说,且剧情多为虚构,主人公和整件事情的结果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长安十二时辰》记录的不过是短短一天内发生的故事,却道出了盛唐的彼时彼景,映射出了当时主要历史人物的性格和发展走势,刻画中一位不畏生死的城市守护者形象,也不禁让人佩服至极。我想用这种方式解读历史,所带来的效果比教科书、比真实的历史文献可能更让人记忆深刻,也更有效。
篇11:读《活着》有感:不要像福贵一样活着
读《活着》有感:不要像福贵一样活着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
《活着》是于1992年秋在上海诞生的,这本与我年龄几乎一般大的书,真正被我所知是在3月余华因这部小说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后。电视、报纸、网络铺天盖地的宣传,开发商们也马不停蹄地加印《活着》,就这样这本书进入了我的视线内。但事实上这部书早在20前就被前人学者们奉为经典,经典有经典的好处,它历久弥新,但经典也有经典的坏处,它让人望而却步。于是真正将《活着》这本书和电影看完却是在近几日,而它也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诉说欲望。
我是先看的小说,后看的电影。事实上我并不是很喜欢看通过小说改编的电影或电视剧,但好在张艺谋没有让我太失望。电影,它土它乡村它深刻,但它不沉闷也不晦涩,尤其是里面本应该以务农为生的主人公唱起了皮影戏,那曲调那韵味,是任何一部文学作品也望尘莫及的。然而到底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相形之下,电影还是略显苍白,也空洞了不少。尤其是电影的结尾,福贵、家珍、二喜带着馒头向往美好的生活远远没有小说里只剩福贵与一头名为“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来的更震撼人心。但好在前者还有希望,而后者只剩回忆。
余华很聪明也很残忍,同样是写人物,他不写大人物波荡起伏的一生,专写小人物默默忍受生活的艰辛。字里行间平实无华,娓娓道来,没有义愤填膺、没有怨天尤人,有的只是生活的缩影,真实、残酷,一次次给活着的人希望,再一次次骤然掐灭这丝希望,让人们一个个在活着中死去。
余华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正如书中的福贵嘴里常常念的“这都是命”。
毫无疑问《活着》这本书里给人印象最深、冲击力最强的就是徐福贵,他从嗜赌成性的地主少爷到一贫如洗的农民,再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死去,从痛苦到麻木,从麻木到欣慰。他饱经风霜,于是云淡风轻,可还有什么比一个深陷痛苦的人,为了超脱这种痛苦,拼命节制、强颜欢笑、举重若轻,更让人不忍呢?
福贵父亲的死是福贵逼的。嗜赌成性的福贵将家里全部的田地都输给了龙二,连祖屋也没剩下。但当福贵父亲说“赌债也是债,是债就要还”,然后毫不犹豫地将家里的全部财产给福贵还债的时候,我第一次被感动了。一个父亲为不争气的儿子,宁愿倾家荡产也求他浪子回头。福贵终于懂了,但父亲还是走了。
福贵放下了少爷身份后,学会了下地干活,家珍也在生完有庆后回到了这个一贫如洗的家,无论如何,这个家是全了。然而好景不长,母亲病了,福贵在去给母亲请医生看病的途中被拉去当壮丁。也是在这途中,余华借着老全的口第一次说出“活着”这个词――“老子死也要活着。子弹从我身上什么地方都擦过,就是没伤着我。春生,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带着对家的思念、对亲人的眷恋,“活着”两个字就这样深深地扎在了福贵的脑海中,从那以后他相信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你想就能活着。于是他会对得了软骨病认为自己连累了一家人的家珍说:“按理说我是早就该死了,打仗时死了那么多人,偏偏我没死,就是天天在心里念叨着要活着回来见你们,你就舍得扔下我们?”会对遭到批都后想要自杀的春生说:“那你更该好好活着,你想想,你走南闯北打了那么多仗,你活下来容易吗?”即便春生间接害死了他的儿子。“活着”,早已成了福贵的信仰。
在那之后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却也早已走了,但无论如何这个家还是完整的。之后的日子,福贵干活勤勤恳恳,他坚信“一只小鸡长大了会变成鹅,额长大了会变成羊,羊长大了会变成牛,牛长大了……日子也就好了。”但有庆的死却为徐家的“诅咒”正式拉开的序幕……
在小说中有庆是为县长女人输血活生生被抽死的,电影里则改成了县长开车撞到了墙,墙塌后砸死了有庆。我不能说这种改法不好,毕竟很多故事是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很多事情是只可意会不能明说。就像我读到有庆死后,福贵除了一开始的愤怒到后来知道县长是春生后就不再追究时,我却出离愤怒了,因为无法理解,无法理解医院怎么会忍心将一个孩子的血抽干,无法理解一位父亲怎么会原谅杀害儿子的凶手。其实人总是这样,当以自己的价值体系去看待其他许多人的生活方式时,我们是有理由惊讶的;但是,如果你知道他带着什么样的生活历程走到今天,也许就会多了一些谅解。我们没有办法再回到那个愚昧还未开化的时代,无法感同身受那些事情,也便无法得知福贵当时的想法,但我知道是痛的,而且会很痛、很痛,这个伤口不会痊愈,活着一天就被折磨一天,但是还是要活着……
家珍这个人物可以说是余华笔下希望的象征了。她先是得了软骨病,被医生告知准备后事后却奇迹般地康复了。这是个奇迹,但谁说生活中不能有奇迹呢?家珍的康复给这个已经濒临破碎的家再次带来了希望,毕竟福贵、家珍、凤霞,还算是一个完整的家。
凤霞的死我认为电影里比小说里诠释的更好,短短十几分钟的片段,不仅将文革背景交代的清清楚楚,而且让凤霞的死更显得在情理之中。至于小说后来二喜、家珍和苦根的相继死去,在电影里则全部删去。这样的处理方法或许是因为电影时间的限制,也或许是电影的意义在于正面教导观众,所以要留下希望,但不得不说这确实大大弱化了这本书给人心灵的冲击力。
其实这本书给我的最大冲击是它让我陷入了深深地自我矛盾之中。在我看来这本书还是有着明显硬伤的,徐家的人一个个相继死去,连女婿也不能避免,这样的情节不是不可以,但在作者的笔下我却总有一种牵强的感觉,这种为了“死”而“死”的设置,不但很难让我难过,而且有时会觉得好笑。小说中凤霞难产,福贵和二喜都决定保大人不要孩子,后来医生又说大小平安,接着凤霞就突然大出血;二喜的死是工伤,没人知道出了什么情况,万二喜就被水泥夹扁了;至于苦根则是吃豆子活活撑死的……其实就情节来讲,我觉得这样的情节很好,贴近生活,使读者感同身受,很容易博得同情或是引起共鸣,而且很容易上升高度说:“事实永远都会比最恐怖的小说更恐怖,比最科幻的作品更科幻。”但就作者的描写而言,我却真真不敢恭维,看他的文字,你会觉得死亡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仅仅只是一个代号,一个叫“凤霞”、“二喜”和“苦根”的代号。死了也就死了。我一直想如果作者能将这些人物写得再丰满点、真实点,他们的死因写得再深刻点,或许会给读者的冲击性更强。但偏偏是这种貌似无味的描写却让我感到另一种感动和恐惧。而这种感动和恐惧全部都是来自一个人――徐福贵。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这是在讲完苦根的死后,福贵说的话。那句“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让我久久难以忘怀。很难形容的一种感受,那种本该是声嘶力竭、痛彻心扉的感觉硬是变得踏实而又有那么一点幸福的味道。但这笑中带泪的幸福却更能揪住我的心,记得有人说过:如果知道必败,不如败得漂亮。没有人喜欢失败,但却可以败得光荣。席慕容曾在《时光九篇》中说:“故事一旦开始,再怎么曲折,也只是在逐步走进结束的方向,我当然明白,所以美丽的呈现只是为了消失,所有令人颤抖与焚烧的相见,只是为了分别……”生命必须由丰美走向凋零,必须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不是快乐,而是人生。徐福贵的一生,平凡却又不平凡,他亲眼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自己,从一开始的痛哭流涕,到之后的奋力挣扎,最后只剩一句喟叹“这都是命”。阿甘说:“我不懂我们是否有着各自的命运,还是只是到处随风飘荡。”今何在问:“是不是选择任何一个方向,都会游向同一个宿命。”福贵最后认命了,没有大悲大喜,没有怨天尤人。我猛然惊醒,想知道作者的叙述方式是否是在复述福贵的话语?那些不够饱满的人物,那些乏味的描写,究竟是出自作者,还是出自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口中?如果是后者,那需要多少绝望,才能看淡一切;又需要多么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同情、怜悯、感动这些最表层的情绪开始浮动,但却终究没有压制住我内心里由徐福贵带给我的深深恐惧。
有人说:人生的游戏规则就像划拳喝酒,划输的人,反而可以畅饮美酒。曾几何时我也向往着丰富的.生活阅历,想把一辈子活出好几辈子,觉得跌倒了就跌倒了,受伤了就受伤了,觉得挫折是成熟的过程,渴望经历一些大风大浪,然后正式进入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高人状态。其实说白了,真正吸引我的是“宠辱不惊”四个字,觉得这才是高人一等的表现。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了一些事情,也随着阅读量的积累,真的像池莉说得那样:“阅读让一个人活好几个一辈子”,慢慢地我开始恐惧挫折。闾丘薇露曾说:很多人曾羡慕我丰富的生活经历,说我好像一个人活了好几个人一样,但事实上,那些羡慕我的人只看到了我今天的成就、地位,却没看到我一路上的辛酸与泪水,如果我一开始就知道得到今天的成就和地位所要付出的代价,我不确定我是否还会选择同样的路。咪蒙也曾就文学方面提过伤痛与幸福给人生活带来的不同表现,“很多时候,伤痛就是文学的解药。如果你文章写不到顶好,不一定是才气不足,也可能是因为你太幸福。文坛即武林,幸福的人因为平和,少了锋芒和机关,携带的常常是钝刀。而不幸的人因为激愤,充满尖锐的痛感,往往怀抱利器。正如龙应台说的,做一个灵魂的漂泊者,那也许是文学的美好境界,却是生活的苦楚。”我们不难发现,那些大智若愚、云淡风轻的人往往是经历过巨大生活变革的人,他们都曾悲伤过、挣扎过、怨恨过,但终归他们看透了,或者说是认命了。而《活着》带给我的恐惧正是徐福贵的认命,他越是云淡风轻、越是宠辱不惊,我越是同情他,也越怕自己有一天跟他一样。
他说:“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了”,我却要说,不要死,也不要孤独的活。我们都会活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因为这样我们才不会互相失去。
我很害怕看深刻的文字,因为越是深刻的文字你越会去深刻思索,而越是深刻思索,你身上留下的锐气就会越少。就像刘瑜说的:“她小小年纪,怎可以放任自己的清醒。”我愿意糊涂一点,任性一点。年轻,什么都没有,可是有勇气。我愿意天真的活着,认为什么都可以把握在手,那些幸福,天长地久。所以我说:不要像福贵一样活着,那种悲伤、那种痛苦、那种被生活洗礼后留下的举重若轻、强颜欢笑,统统不要。
篇12:读笛福《鲁滨孙漂流记》有感800字优秀
鲁滨孙是一个是个爱劳动的人。空想是没有用的,鲁滨孙坚信这个道理。他凭借一个人的力气,没有小船,把船上的东西往船下搬是有困难的。但他不怕困难,终于想出办法先后12次上船,把那些能搬得动的东西通通搬了下来。
他没有坐失良机,没有偷懒,运用自己的劳动、勤勉和才能,凭着开天辟地的热情,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兵孙还是个十分坚毅的人。他没有帮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事情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很多的时间。
比如做一块普通的木板,要42天!他做的很多的东西都是他白费了辛苦,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他用半年的时间做了一个独木舟,做成之后,因船太大,船身太重而下不了水,如果挖条河把它放到海里,经估算需要的时间,他只好放弃他。他偶然得到一些谷物种子,播种了一些种子,但是种的不是时候,没有收成。后来,他就了一个将要被宰杀的野人,取名叫“星期五”一次,鲁滨孙一上小山,便看见了一条大船停留在他的东南偏南方向,立着大约有七八海里,那是一艘英国船,小船也是一条英国长艇。
鲁滨孙在小山上望了没多久,就见那小船驶进小岛,在据他半英里的地方停了下来。
篇13:读笛福《鲁滨孙漂流记》有感800字优秀
小说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鲁滨逊喜欢冒险,当上了充满刺激和惊险的水手。由于一次货船失事,鲁滨逊一人流落到一个荒岛上,陷入绝境的鲁滨逊以人们难以形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地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建造船只。凭着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不仅使自己生存下来,而且还救了一个即将被土著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在他用智慧救出一位西班牙船长后,鲁滨逊终于结束了自己20多年的荒岛生活。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做出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生活中这样例子有很多:桑兰,一位年轻的体操运动员。因一次比赛失误,永远不能站起来走路。可是她凭着自己的毅力,不仅学会了用木棍打字,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主持人。
伟人改变环境,能人利用环境,凡人适应环境,庸人不适应环境。那些成功的人不是比常人聪明多少,而是在与常人相当的智慧与意志的基础上更好的处理了自己和条件之间的关系。
无论你失败了多少次,再试一次,为什么不呢?
成功的秘诀很简单,无论何时,不管怎样,我们也绝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灰心丧气。
篇14:读《给青年的十二封信》有感
今天上午我读了朱光潜先生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中的其中一篇——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伦理观。对此我深有感触。
文章一开始先指出了中国传统与西方传统中,对于社会的不同偏重点的认识。接着从中西方思想文化中,解释了认识差异的来源,其次承认这两种认识都有其合理性。最后,朱光潜先生提到了“时势造英雄,英雄亦造时势”的问题,并且解答了中国青年如何让中国社会变得更好的问题。
诚然,中国传统思想中认为一个人能够影响社会不在少数,但个人的力量太过于薄弱并且容易动摇。而我认为社会也应该有反作用于个人,我们应该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之中,实现自我价值。社会要肯定积极的个人力量,抵制腐朽落后的因素,充分地尽到社会应尽的责任。
书的内页中写道,在上世纪半叶中,山河破碎,国家风雨飘摇。朱光潜先生为了解决社会困惑,鼓舞青年人从而写下了这本书。“少年强则国强”这句话如雷贯耳,激励了无数骄阳青年发奋图强,为国为家奉献出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力量!
作为少年之中的一名,我们应该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之中,实现自我价值。纵使个人的力量十分渺小,但有无数的少年。“冀以尘雾之微补益山海,萤烛末光增辉日月。”只有每一个人都不放弃自己的坚定信念,立足于当下,脚踏实地,那么一定能够建设好中国社会!
朝为学堂读书郎,暮成华夏复兴者。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做好青年应做的份内事,在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统一中实现自我的价值。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值得每一位青年人都抽出时间进行品读。
篇15:读《长安十二时辰》有感:那些少年,曾经年少
读《长安十二时辰》有感:那些少年,曾经年少
那些少年,曾经年少
――读《长安十二时辰》有感
浩浩
摘录:“他早知道长安城这头怪兽的秉性,可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他无时无刻不在试图挣扎,想着不被吞噬,却总是会被撕扯得遍体鳞伤。”
《长安十二时辰》是马伯庸的反恐题材新作,故事结构类似美剧《24小时》,全书24章,每章写半个时辰,两位男主一路烧脑一路挨打KO了终极BOSS ,化解了皇城危机,拯救了长安百姓。
人物刻画的非常出彩,连小配角都性格各异,情节曲折反转,连环局中局。毕竟是权谋,故事走向总体是灰暗的,最终的结局虽然暂时解除了危机,但长安城的繁华之下的污秽已无法清除,安史之乱,唐由盛转衰已不可避免。
在时代的巨潮面前,个体的渺小与无助就像一个个被撕裂的伤口展示的他人面前。聪慧如李泌,勇猛如张小敬,天才少年与五尊阎罗,其实都是一类人吧!努力不被这瑰丽的世界所吞噬的一类人,也就难免被撕扯得遍体鳞伤。
张小敬,“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五尊阎罗,其勇、其狠与其温情 ,都足够鲜明,他的无赖与不择手段,作为故事的主角,张小敬承担了大部分的矛盾冲突,让情节得以顺利展开。24小时展开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必须有一个足够鲜明的主线人物来承担主线任务,更通过闻染这个与张小敬非亲非故的女子,把看样子最狠的汉子最难的兄弟情谊和谋略展现出来,马亲王不愧是文字鬼才,张小敬这个人物够劲儿。
李泌,少年天才,年少成名,居于皇城之内,与太子为伴,本应前程似锦,却在成年之后手持拂尘,一边求道问仙,一边为太子谋事。故事开篇时,我对于这种一边权术诡诈一边不问尘世的人物设置,我甚为困惑,但随着故事的深入,这种设置变得合理了,这位七岁说出“方如行义,圆如用智。动如逞才,静如遂意”的俊朗少年,虽然认同为大局可牺牲个人,但是对于这吞噬人心人命的权术怪兽,骨子是厌恶的,但对于世事,他又无法做到超脱,隐遁山林又心系人间,这样的人物设置合情合理又绝妙,也为其后来数度出山又数次归隐埋下了伏笔。其他人物,如反派萧规、比反派更让人恶心的元载,也都活灵活现。
长安城就是一个欲望的城市。恶,太多了,人,太容易被吞噬,不是被仇恨吞噬就是被欲望吞噬,挣扎着不被吞噬的人,能活下来已经是不易。张小敬、李泌、徐宾、姚汝能,甚至反派萧规,谁不是怀着一颗济世之心投身这宏图大业,却落得心灰意冷,道心破碎。张小敬眼角的那滴泪,落在了高高的乐游原的官门大户的.废墟上,悲伤在喧嚣过后的长安城腐败的心里。熠熠生辉的城市,阳光照不进的地方太多太多。
十二时辰,二十四小时,七十万字,描写了一段地狱边缘的不为人知的拯救。平静之下,有多少鲜活的生命被埋没,有多少残酷的真相被抹去。历史,就是帝王将相传记,这高贵壮丽的城市之下,埋葬了多少血泪生命,见证了多少济世梦想的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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