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小说的读书读后感600字

时间:2023-09-04 07:53:12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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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小说的读书读后感600字

篇1: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引入:1880年5月27日,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诞生了。然而,1后,1980年5月29日,在中国南京,另一个即将创造辉煌的生命也诞生了。100年的时光跨越,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使这两个生命有了某种联系。她们中一位是海伦。凯勒,一位是周婷婷。

正文:静心坐下,面对着周婷婷的自传《墙角的小婷婷》,我细细地观赏着。粉色简洁的封面上,印着婷婷的卡-通油画头像。她淡淡微笑着,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耳朵竖起,似乎在努力寻找已经遗失的听力。我试着闭起双眼,轻轻地抚摸,并去感受着那封面凸起的字――“墙角的小婷婷”,我用了良久才抚出这个标题背面的深度。不,这不算久,也许用内心去了解周婷婷,会用上比这上百倍的时间。

传记文学《墙角的小婷婷》是作者周婷婷的自传。她一岁半的时候因为药物过敏导致双耳全聋,在托儿所里总是孤零零地蜷缩在墙角;3岁半才开口学会说第一个词;8岁能背下1000位的圆周率;11岁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13岁荣获首届中国残疾少年儿童成才奖最高奖;16岁成为中国首位聋人少年大学生;17岁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在人民大会堂作了题为《我要做中国的海伦%26#8226;凯勒》的报告;21岁被《中国妇女》评为首届海内外最有影响力的时代人物,并留学美国;24岁同时被哥伦比亚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录取为博士生。

本以为,在这样一个传奇的经历中得付出无数的血和泪;本以为,《墙角的小婷婷》将是一部历尽磨难、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史,但读过之后发现:这本书中几乎看不到苦难的影子,反而婷婷在接受倪萍访谈时说的一句“坚强并不代表快乐,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坚强”给人以最深的震撼。耳聋的婷婷面对人生的态度,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健康和积极,取得的成就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多,活得比许多健全人更精彩丰富,为什么?婷婷在书中写下――“没有不幸的人,只有不幸的教育”。只是因为她幸运地受到了最理想的`教育,才“把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教育家孙云晓评价)。

在此刻,我有了另一种独特的想法。也许,婷婷并不是墙角的小婷婷,而是广阔天地的小婷婷呢?婷婷又怎么会满足于呆在小小的“墙角”呢?书中,婷婷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写出了身边每一个人的想法、表情,写出了自己的困惑,更写出了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美丽愿望;她甚至能用心中的耳朵,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活。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无声的环境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学习,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由此可见,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婷婷一样,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何尝不会欢乐、幸福呢!

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并不在于自身条件的好坏,而在于自己是否拥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让自己主宰着自己的命运。

《墙角的小婷婷》看完了,此时此刻,我的手中也掌握着勇气的秘密……   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看完小说的读后感”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原文地址

篇2:小说读后感600字

又是一个暑假,又是一年毕业季。转眼间,我已然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时间匆匆,无奈似水流年,无力去感叹,却又要备战中考。早早做完作业,在网上流连,看见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封面上,“我和你坐同桌,三年。你的影子和粉笔灰交织在一起,黑白分明,在我的记忆里面转圈。我想,那时候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扣人心弦,毫不犹豫的把它购了下来。

耿耿,一个看似头脑简单但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的女孩,糊糊涂涂地考上了万年第一都没敢报的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开学那天,在偶然中看见了新生分班的红榜上,她的名字右边赫然写着“余淮”……

余淮,一个情商并不怎么高,但是理科成绩却异常出类拔萃的高材生,成了耿耿在开学报到第一天偷拍的对象,随后两人渐渐熟络,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耿耿、余淮……这两个名字,注定了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不同的青春。两个一样简简单单,神经大条的人类,却犹如火星撞地球般相遇了,在彼此心里埋下种子。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时日里,不断努力,度过着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

高二分科时,为了一年前的承诺,理科差生耿耿毅然抛弃了对自己有希望的文科,选择了陪伴在余淮的旁边。但是高三生活的嬗变在他们小小的认知里翻起一片风浪。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失去了保送清华的机会。为了踏踏实实应对高考,平日语文课里埋头苦写数学练习册的他,坦然的在语文的试卷上的排比句练习上写下“如果我是阳光,就温暖一方土地;如果我是绿树,就庇护一群飞鸟;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弄死心相印。”

篇3:感人微小说 看完哭了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   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 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 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 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 终于的终于,她累了。 “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 “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 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 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 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 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 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 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 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   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 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 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 两年后,我们分手了。 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 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 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 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   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 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 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 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 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 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 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 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 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 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 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 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 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 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 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   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 “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 “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 “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 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 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 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 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 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   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 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 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 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 他问:什么好处? 她说;请我吃饭吧。 他问去哪吃。 她轻声说:哈根达斯。   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 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 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 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 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 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 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   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 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 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 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 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 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 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 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   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 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 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 “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 “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 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 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 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 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 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 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   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篇4: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

又是“雾失楼台,霾迷津渡”的周末。蛰居在家,翻微信文章,看到汪曾祺先生一篇《五味》,不禁跟着先生的文字重又咂摸了一遍全国各地的“酸甜苦辣咸”。

汪老的散文,平实中带着幽默,富有浓浓的生活气息。好比一锅白菜豆腐汤,看似寻常,信手拈来,细品才发现不一般——原来是,苏北草鸡,金华火腿,太湖活虾,云南松茸……文火慢炖三四个钟头,再把这些全都捞起滤去,下入白菜豆腐吸油吸味,方得这汤清爽鲜亮,又回味无穷。倘若没有丰富的阅历和深厚的艺文底蕴,哪个作家敢在“平”字上做文章?

然而我更喜爱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许是年资尚浅,相比繁华落尽的冲淡平和,更容易对纯真唯美的东西着迷。汪曾祺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宏大壮阔的场面,只有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在他们的家乡或旅途,在所寄身的苍茫时代的一隅,过着前接古人后续来者、悲欢离合而又平凡无奇的一生。不似西洋画法的透视深邃,一张白纸上只作闲闲几笔,勾勒出人生中昙花鬼火、秋云野鹤的几幅画面。

人生是什么?在汪曾祺笔下,是明子和英子飞桨划船的芦苇荡,是巧云织席十一子化锡的柳荫街头,是陈相公挨打后向远方母亲的呜呜哭诉,是秦老吉肩挑手摩数十年养大女儿的馄饨担子,是李小龙的晚饭花,是王四海的黄昏,是腊月三十大雪纷飞如意楼上醉一回的三个老友,是墓草萋萋斯人已逝小学校的学生们依然传唱的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世俗中的优美,苦难中的坚强,趟过泥潭滚过油锅后尚存的一抹温情和纯真——这些即是汪曾祺小说里最打动人心之处。生活纵然贫苦,命运纵然颠沛,但有那么一点至纯至美的东西照耀着,让自己的小小世界也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温柔的光。

在雾霾锁心的日子,捧一卷书,借一缕光,便能微笑着展望风清日朗的远方。

篇5:长恨歌小说读后感600字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篇6:长恨歌小说读后感600字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篇7:经典名著小说读后感600字以上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曾经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一定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妓女偷盗并杀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后来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妓女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因为厌恶自己的曾经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杀。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妓女、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希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因为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努力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希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积极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意义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努力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努力总是因为时机、因为人力、因为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么努力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可以选择继续去努力,去争取更多的人一起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死去。

篇8:关于名著小说读后感600字

请问,你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短篇小说《第七条猎狗》吗?

它主要讲的是在老猎人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他一条小狗作为贺礼,老猎人给这条狗起名叫“赤利”(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刀),他把赤利看作是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不料,在泼水节的前一天,老猎人去打野猪,结果惹怒了野猪,召盘巴叫赤利咬住野猪的后腿,但赤利没有去咬……回到家,召盘巴为赤利的不忠非常伤心,决心要除掉赤利。于是,泼水节那天,他把赤利绑在家门口的大树上,用棍子打赤利……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赤利是一条勇猛的猎狗。其实老猎人召盘巴并不知道,在他让赤利去咬野猪后腿的时候,赤利正在跟一条有毒的眼睛蛇搏斗。一般来讲,狗是不敢惹蛇的,可那天赤利竟然把眼睛蛇三角形的脑袋咬了下来。由此看来,赤利对主人的忠诚让我佩服不已。可惜那些惊人的场景召盘巴并没有看到。

当老猎人上楼拿猎枪时,他的孙子艾苏苏为了放走赤利,把大拇指削掉了一块。当时赤利是依依不舍地舔了舔艾苏苏的手才走的;当那些豺狗把召盘巴围起来时,赤利还是一如既往地和豺狗搏斗。它真是一条深明大义、不计前嫌、对主人忠诚的狗。

它使我明白:我们人类和动物要友好相处,既然动物能做到不斤斤计较,我们又何苦不能呢?

人何人之间需要爱,世界需要爱,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愿献出我们的爱给(你、我、它),我们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真正的情谊不是建立在金钱和物质利益之上的,而是,在朋友受到磨难的时候得到了你的帮助凸现出来的。

篇9:关于名著小说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生死传奇《第七条猎狗》,作者把这里面每一个故事都写的令人紧张、快乐、感动。

这本书描写了三种动物:狗、狼、豺。通过作者描写的三种动物三种不同的故事,让我知道了狼的凶猛和勇敢;狗的忠诚和温顺;豺的残忍和卑劣。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暮色》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了埃蒂斯红豺群在风雪弥漫的草原上已经三天没有进食了,无意中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洞口太小了,豺群无法进去,无奈之下,豺王索坨只好决定选一只最衰老的豺当苦豺,可先在只有两个选择:一、老公豺达曼洪,二、是它的亲生豺娘。索坨不愿自己的亲生豺娘去当苦豺,便把目光移向别的老豺。可是由于豺群的逼迫,索坨只好让自己的亲生豺娘去当苦豺,但索坨决定代替豺娘,可当豺娘看到自己的儿子还是有孝心的,便撞开索坨,头也不回的进了野猪洞,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全身伤痕累累的豺娘把老母猪拖了出来,豺群终于饱餐了一顿。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至尊王者竟然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延长一个生命快到头的“人”。所以动物之间也有感情,甚至比人类的感情还要深。

往往成就了许多人,而反之也毁了许多人。彼此之间,最基本的就是信任,没有了信任,那朋友之间不会有友谊,恋人之间不会有爱情。就算是人和动物也有彼此的信任,尽管语言不通,但有了信任,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在生活中,对待朋友多一份信任,他也会信任你,如果连这小小的信任都打不到,那何谈以后的百年大计。信任是互相的,但她不求回报,信任是基本的,但她也是最重要的。相信我,多一份信任,世间就多一份美好。

篇10:关于名著小说读后感600字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讲的是傣族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赤利是召盘巴的爱犬,可是有一次进山打猎,面对穷凶极恶的野猪的袭击,赤利在危急关头同要攻击主人的毒蛇战斗,没能挺身而出为主人解围。召盘巴没看见,以为赤利遇到危险逃跑躲起来了,一怒之下,要杀赤利,却被老猎人的孙子放走了。半年后,当老猎人陷入豺群包围的危急时刻,忠诚的赤利及时出现,舍身救主,用鲜血洗净了蒙在它身上的不白之冤。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一种很想哭的感觉,我被赤利那种为救主人勇敢与蛇和豺战斗的举动震撼了,为它的死感到惋惜,因为它之前一直被主人误会,直到最后用死的代价才洗清了自己的冤屈,让召盘巴明白了它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忠心耿耿,一直都在用性命保护他;同时我也有一点怨恨召盘巴,如果是他当初知道赤利救了自己,就不会误会赤利,要杀了它,也就不会使赤利逃走,再发生后来的事情了。

现在我在生活中经常看见流浪的动物,我想那都是被主人抛弃的宠物,主人有了更好的宠物,就抛弃了原来的宠物,看了许多有关动物的书后,我想对那些人说:“请你们不要丢掉这些小动物,因为这对它们来说是一种伤害,要知道,对于宠物来说,它们最幸福的日子就是和主人待在一起的时光。”其次,我们也不应该歧视某些动物,更不要猎杀他们,因为它们的有些特点是天生的,它们也有在世界上生活的权利!!!

篇11:曹文轩小说读后感600字

《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是曹文轩《马戏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读了《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舒袖、杜珊珊、唐蔓、夏萤她们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上学,并且同住一间屋子。每到星期天她们就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回家,可是却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们的衣服就没有了,一到星期一她们的衣服都回来了。星期天,学校放电影,她们宿舍的人都去了,只有舒袖没有去,过了一会儿,舒袖背着一大包东西出了校园,夏萤对那两个人说:我们跟着舒袖一定能查出偷我们衣服的那个人。果然,他们跟到了一片小树林。发现舒袖穿着她们三个人的衣服走了出来,她变得那么美丽,她们骂舒袖臭美,穿着偷来的衣服还到处炫耀。这时来了一个老婆婆给她们讲:原来舒袖家一直很穷,买不起衣服,总穿得破破烂烂的。有一天,财主家的傻儿子看见舒袖穿得破破烂烂的就上去又摸又撕,舒袖恼了就给了傻子一记耳光,傻子就回家找他老子了,他老子来了后舒袖就告诉他是傻子先欺负我的,他老子就问围观的人:是这样的吗?他们一声不出,都怕得罪了傻子他老子。从此以后舒袖老呆呆的,嘴里还一直说着“衣服”。夏萤她们听完后觉的舒袖很可怜,就原谅了她。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对舒袖说:你不能因为家里穷买不了好衣服,就偷别人的衣服穿。但是你学习好让我佩服,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学校。

我想对傻子和他老子说:你们不能仗势欺人、仗钱欺人。

我还想对围观的人说:你们太自私了,一点正义感也没有,不在关键的时候帮舒袖说一句公道的话。

篇12:600字小说读后感初三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着祖先的“谎言”。相信着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一位寻弟的男爵,一位报仇的王子相遇在一片濒临沙漠死地的草原上,为了各自的目的,一起去了那个与世界隔绝的帝国。王位的争夺似乎注定是一场战争,男爵与他的朋友一位上校感谢那位王子,并助他一臂之力,打赢了那仗。王子感谢他们,便让那位已活了三百多年的矮小的,脸皮早已全部皱纹的老巫婆带他们到那已封闭几百年的所罗门宝藏。那老巫婆带他们进去后,竟然关上了石门……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亲情是宝藏,深埋在我的心旁;友情是宝藏,像一把锋利的剑插在我们心中;宝藏是宝藏,深藏在无名的大地之上……

大地总有不知名的传奇,宝藏总有不知心的意义;人们只会重视它们表面的含义,却不知它们深藏的情趣;宝藏与土地,总是那么依依相惜……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大地与宝藏,

友情与亲情。

大地的传奇,

宝藏的意义。

友情的轻重,

亲情的无情。

一切只不过,

都在我们的内心。

篇13:小说隋唐演义读后感600字

这几天,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隋唐演义》,中国十大名著之一,作者是褚人获。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瓦岗寨众英雄匡扶正义,反抗暴政,各路起义军隋唐到唐王朝建立、李世民称帝的传奇故事,再现了那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历史年代。其中秦琼卖马、程咬金劫王杠、罗成打破一字长蛇字阵、尉迟恭日抢三关等故事早已是脍炙人口。

《隋唐演义》里很多故事令我难忘,有徐茂功智退三路兵、雄阔海捐躯千斤闸、紫金关众将破贼……但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徐茂功智退三路兵,这个故事讲了:尚师徒、新文礼、杨林来攻取瓦岗。在万分焦急的时候,徐茂功站出来用他的智慧说退了尚师徒,新文礼也随之而去,接着有劝走了唐壁。徐茂功用他的智慧和那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说退了三路大军,他的大智若愚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书中也有很多猛将,有程咬金、秦琼、罗成……其中我最喜欢罗成,他在破一字长蛇阵的时候毫不犹豫,那可是谋反的事,并且和他爸作对,但他为了国家,宁愿牺牲这些,他大公无私真令大家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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