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时间:2023-04-27 08:01:48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合集19篇)由网友“蛋黄流心的太阳”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看完小说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篇1: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引入:1880年5月27日,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诞生了。然而,1后,1980年5月29日,在中国南京,另一个即将创造辉煌的生命也诞生了。100年的时光跨越,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使这两个生命有了某种联系。她们中一位是海伦。凯勒,一位是周婷婷。

正文:静心坐下,面对着周婷婷的自传《墙角的小婷婷》,我细细地观赏着。粉色简洁的封面上,印着婷婷的卡-通油画头像。她淡淡微笑着,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耳朵竖起,似乎在努力寻找已经遗失的听力。我试着闭起双眼,轻轻地抚摸,并去感受着那封面凸起的字――“墙角的小婷婷”,我用了良久才抚出这个标题背面的深度。不,这不算久,也许用内心去了解周婷婷,会用上比这上百倍的时间。

传记文学《墙角的小婷婷》是作者周婷婷的自传。她一岁半的时候因为药物过敏导致双耳全聋,在托儿所里总是孤零零地蜷缩在墙角;3岁半才开口学会说第一个词;8岁能背下1000位的圆周率;11岁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13岁荣获首届中国残疾少年儿童成才奖最高奖;16岁成为中国首位聋人少年大学生;17岁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在人民大会堂作了题为《我要做中国的海伦%26#8226;凯勒》的报告;21岁被《中国妇女》评为首届海内外最有影响力的时代人物,并留学美国;24岁同时被哥伦比亚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录取为博士生。

本以为,在这样一个传奇的经历中得付出无数的血和泪;本以为,《墙角的小婷婷》将是一部历尽磨难、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史,但读过之后发现:这本书中几乎看不到苦难的影子,反而婷婷在接受倪萍访谈时说的一句“坚强并不代表快乐,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坚强”给人以最深的震撼。耳聋的婷婷面对人生的态度,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健康和积极,取得的成就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多,活得比许多健全人更精彩丰富,为什么?婷婷在书中写下――“没有不幸的人,只有不幸的教育”。只是因为她幸运地受到了最理想的`教育,才“把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教育家孙云晓评价)。

在此刻,我有了另一种独特的想法。也许,婷婷并不是墙角的小婷婷,而是广阔天地的小婷婷呢?婷婷又怎么会满足于呆在小小的“墙角”呢?书中,婷婷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写出了身边每一个人的想法、表情,写出了自己的困惑,更写出了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美丽愿望;她甚至能用心中的耳朵,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活。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无声的环境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学习,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由此可见,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婷婷一样,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何尝不会欢乐、幸福呢!

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并不在于自身条件的好坏,而在于自己是否拥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让自己主宰着自己的命运。

《墙角的小婷婷》看完了,此时此刻,我的手中也掌握着勇气的秘密……   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看完小说的读后感”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原文地址

篇2:感人微小说 看完哭了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   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 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 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 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 终于的终于,她累了。 “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 “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 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 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 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 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 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 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 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   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 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 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 两年后,我们分手了。 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 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 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 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   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 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 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 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 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 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 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 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 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 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 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 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 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 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 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   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 “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 “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 “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 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 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 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 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 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   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 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 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 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 他问:什么好处? 她说;请我吃饭吧。 他问去哪吃。 她轻声说:哈根达斯。   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 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 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 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 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 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 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   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 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 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 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 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 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 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 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   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 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 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 “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 “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 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 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 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 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 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 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   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篇3:看完《呐喊》的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九篇中,“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窥。”这句话表面说的有理,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勾心斗角,自相残杀现象,尤其是当官的,这种现象极为严重。随便翻翻历史就知道了,奸臣暗害忠臣的事例极多,比如秦桧害死岳飞,等等。也有些是两个奸臣在暗地里争斗,也有的。我消灭你,又有人又把我消灭了,这难道不正符合了上面这句话吗?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00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他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他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他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现代社会,早已不是那残酷、专制的封建社会了,但仍存在一些类似于“吃人”的不平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的一些针对某人的人身攻击;官场上暗地里的争斗;一些杀人、贿赂事件等等。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听说一些工厂单位不给刚来的职工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这其实也是一种吃人现象吧。不过有些已经被法律解决了。

也许,大家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大家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篇4:看完《呐喊》的读后感

看完了《呐喊》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在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的背景下,他们的无知和愚昧。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他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他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他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他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他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大家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 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篇5:看完草房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数班长杜小康了。一开始,杜小康家的生活富裕,学习很好,被全票通过当上了班长,可是由于一系列的事故,杜小康家变得一贫如洗,而且由于一件事,桑桑对他的态度也不好了。由于家境贫寒,杜小康不得不辍学回家,虽然回到了家,但是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读书,一直苦苦地央求爸爸让他回到学校。但一直没有实现,最后在很极端的情况下,竟然去学校偷了同学的书……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篇6:看完史记的读后感

《史记》记载了许多古代的名人名将:汉高祖刘邦,西楚霸王项羽,“烈丈夫”伍子胥,助秦称霸的李斯,商人政客吕不韦,横扫齐国的乐毅,以奇制胜的田单,“至圣先师”孔子,贤相管仲、晏子,枉死的`彭越等等生动形象的人物,而且每个人都有描述他们各自的故事,使这本书更栩栩如生。读起来,就好像回到了那一战争连连、动荡不安的历史场面,使我身临其境。

《史记》最吸引我的人物是“烈丈夫”伍子胥。伍子胥是吴国的大臣,毕生都对吴王忠心耿耿,常向吴王献良策,吴王也十分重用他,这就是吴国为什么多年来都国泰民安的原因了。可是好景不长,到了吴王夫差的时候,吴王居然听信奸臣的谗言,不再重用伍子胥,还赐伍子胥宝剑,命他自杀。伍子胥死前,老泪纵横,悲愤交加,他说:“我毕生都对吴国忠心耿耿,我献良策,夫差反而觉得我烦闷,整天就顾着饮酒作乐,国家政事一点儿也不理,再这样下去,吴国迟早会被邻国越国吞噬啊!”说完便自刎而死。终于,果然不出伍子胥所料,过了不久,越王勾践率领大军攻打吴国,打败吴军,吴国灭亡。从中我体会到夫差没有慧眼识人,把奸臣收入国家,那也算了,还要听信他,把忠臣全杀光了,以导致吴国灭亡。我觉得,这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史记》里记录了许多栩栩如生的

篇7:小说读后感

上海作家张建中继小说集《青砖上的凹痕》、散文集《春日,猩红的亮》之后,最近又推出他的长篇小说《白霜》(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小说描写的是上世纪70年代末一个贫民知识分子的命运。主人公余华自小生活在老式的棚户弄堂里。在这样的地方,他的生活环境显然是艰苦乃至恶劣的。尽管如此,主人公仍然有理想,有抱负,有一个美丽的梦,让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西班牙语能够对口致用。为了实现这梦想,他开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跋涉。在这过程中,所经历的常人难以想象的,恶劣的生活环境,和旧的习惯势力的双重困难和压抑。小说最后以主人公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在即将实现自己的理想时,却积劳成疾的悲剧作为结尾。作家以广阔、沉郁而又细腻的笔调,营造了一种悲壮的氛围,使人读后心情犹如铅一般沉甸甸的。

在小说中,随着人物命运的跌宕起伏,作家不仅描写了人物在困境中的心灵,而且还忠实地描写了老式棚户弄堂里的人们和各种生活场景,“早晨那呛人的炉烟,那装着叮当碰响牛奶瓶的牛奶车;雨天里,在雨脚如麻的老弄堂里,用铝锅等着雨水的白发老人,还有那年久失修的小灶间在倒塌时扬起的灰尘……”这无不一一生动地再现在读者面前。因此,张建中的小说是可以当作一段历史来阅读的,它不但有着较高的文学价值,而且还有着宝贵的史料价值。

纵观作家张建中近十年来文学创作的轨迹,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中短篇、散文、还是长篇小说,他始终把人们忽视的、淡忘的那些生活在底层市民生活作为自己写作的内容和题材,讲述他们的悲欢离合,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对他们倾注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这在上海众多的作家中是不多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建中小说的价值将会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因为往事依然沉重。

易卜生名剧《玩偶之家》的女主人公“娜拉”是一位美丽而天真的女性,一向以丈夫为自己的生活中心。由于一桩偶然事件,她从对婚姻表面和谐的幼稚陶醉中骤然惊醒,毅然出走。

那么,娜拉出走以后到底怎么样?易卜生并无回答也没有解答的责任。这个难题从作品问世的1879年至今,始终困惑着人们。根据鲁迅先生1923年底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演讲“娜拉走后怎样?”的分析,娜拉走后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

读罢旅加作家曾晓文最近出版的长篇小说《梦断得克萨斯》(百花文艺出版社),我们为当代的“娜拉”找到了第三条出路,那就是在艰难中勇敢地生活下去。

《梦断得克萨斯》女主人公舒嘉雯和博士丈夫韩宇经过多年冷战后筋疲力尽,毅然告别婚姻。如果不出走,她可以顺理成章地当“博士太太”、“陪读夫人”,但她只能过着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对于身居异国他乡的弱女子来说,出走,也许注定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舒嘉雯与“打工仔”阿瑞之间迸发出患难与共的激情后,似乎很快得到了她寻求的幸福,然而,他俩却被移民局特工以“有意雇佣、窝藏非法移民”的罪名逮捕,双双锒铛入狱。

在琳琅满目的移民文学作品中,作者曾晓文独辟蹊径,以特殊的视角探索女主人公的心灵成长史。《梦断得克萨斯》是一个关于奋斗、痛苦、流浪和选择的故事,但它并没有早期移民小说的成功或团圆的结局。对于舒嘉雯,生活是一个不断寻觅自我、印证人性、寻求人生意义的过程。她对美国梦由追逐到放弃,使她的性格在一系列的生活变故中变得坚韧。她的彷徨、失落,甚至偶尔的沉沦,也许代表了许多在海外生活的中国女人的心路历程,但她的自拔、自强和更新则使她的个性拥有了激励的力量。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篇8:小说读后感

《羊脂球》这本名著,我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 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我满腹狐疑:区区一则关于 羊的故事到底有什么 好称赞。直到暑假 有空了,我才有时间去检验我的猜测。莫泊桑这位文学巨匠的确没有令人失望,他深邃的思想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测到的。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 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亨利第四的什么什么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会更出色的反映出当时混乱的法国。

一辆驶往阿弗尔港的公共马车上载着形形色色不同身份的人:贵族、商人、修女、“民族朋友”,还有身份最卑微的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国的有的而是全世界都有的“红灯女子”。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与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分享自己三天的食物是完全可以省略掉的举动,而这个在他们认为无比低贱,肮脏的“社会耻辱”在这些无上高贵的人上人面前就像上帝一般赐给他们食物。他们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 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 上帝……”

上流人士的为人处世比较狐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数以百计的穷人换不来他们的一丁点同情心,他们永远不会记得施舍与救济,就好像他们永远不会忘了如何赚更多的钱那码子事。面对恶势力丧失正义的立场以求的明哲保身是道貌岸然的贵族惯用的伎俩。在将羊脂球物尽其用的之后,“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 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然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篇9:小说读后感

读了《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我深有感触。文章曲折的情节和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告诉我们:动物--人类永远的朋友。从古至今,人类的生活都离不开动物。

比如马,马曾经伴随人类走过千百年的生活道路,如果没有马,人类灿烂的文化至少有一块会变得暗黑无光。

比如牛,牛吃苦耐劳,为人类耕地。牛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如果没有牛,人类文明的脚步无疑会变得沉重。

但我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常常让我脸红。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5种动物,一种是金花蟒,一种是金钱豹,还有熊。猕猴。喜马拉雅犬,它们都是的一。二级国家保护动物。

《金蟒蛇》主要讲述发生在哀牢山野生动物种群间的奇特故事以及人们为拯救野生动物种群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揭示了野生动物鲜为人知的生存奥秘。深刻描写了动物的亲情、友情以及人与动物之闻的种种恩怨情仇。

我读了这本书想到:动物并非我们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能,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识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

篇10: 小说读后感

今天是九一八,早晨打开电脑,看到蹦出的新闻,才发现,说实在,我昨天荒废了一天,看小说,今天似乎也是,没心情学习,想想这大半年来,我不看韩剧,偶尔为学习而看看日剧和美剧,其余大部分的消遣就是看小说了,从一开始的网络小说到后来的看的天翻地覆的蝴蝶季,说起来以前我很鄙视网络小说,可是当我沉浸其中时,我就不知道说点啥好了,不过说实在的,这种小说的作者也就是20岁到30岁之间,和我一样,在爱做梦的年纪,虽然我一再标榜我心理年龄很大,自我感觉我也很成熟,很世故,甚至有时我都有些讨厌这样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单纯些,但环境使然吧,我没法变得纯粹,从小我考虑的应该更多,我看人看事容易在第一感觉下往悲观方面想

放暑假之前,因为要去云南,想想漫漫旅途就头痛,因此借了几本小说,就这样我莫名的借到了《蝴蝶季》的小说《金龟记》写得真的很不错,很喜欢男主人公---翟知今,说不上多喜欢女主韩京冀,感觉,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因为她一次次拒绝翟?还是因为她不是处女了,稍显轻浮?亦或是她大翟2岁?不知道,只知道说不定她的命运就是我的,现在看小说总喜欢把自己也安插进去,真怕我将来嫁不出去,我刚刚过完生日,吓了我一跳,我已经这么大了,我希望27岁前出嫁,30岁前生子,但是有时候事情真的不会想我想的一样发展,

这周,去图书馆一查,果真还有好多《蝴蝶季》的书,几乎整个周末都奉献了出来,看了《守候瞬间的永恒》《试离婚》《爱在阿拉斯加冰川下》《纸婚》《这麽远那么近》《指末的幸福》,有时候我也蛮佩服自己的阅读速度,24小时不到,精读了三本半小说,泛读了两本多,我如果看英文看日语能有此速度的一半,我就谢天谢地了,看守候时,触动也不小,但是感觉他前面写的有些唯美,有些韩剧范,总之有些超现实,觉得不是很妥当。后面还不错,这就是为什么我感觉金龟记更胜一筹,至少少了一份理想化,多了一些现实性,守候里面有两段出自张爱玲的引用。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看了前一句就情不自禁的想到了奶茶的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虽然早知道那里面的歌词化用了张的话,但是在小说的背景衬托下,越发使人悲从中来。

另一本笔调惆怅的书就是《爱在阿拉斯加冰川下》。女主人公一出场就是心事重重,忧不胜犹,虽然穿插全文的关于郦小桥和付越明中学时代的叙述让我笑翻了好几回,但是我还是在一片沉重之中读完了小说,我在想,如果小桥不是因为那场变故,应该和《柠檬色琴声》里的桑柠有的一比,我喜欢那种阳光的性格,纵使我没有,其实我一直觉得倘若不是那次该死的转学经历,我应该会一直开朗下去,如果不是我对自己的顾忌,我也应该会有这种性格,但是少年时代终究一去不复还,我的性格终究还是这样无情的定了性。

我喜欢付越明那种默默地喜欢,喜欢小乔与都督的诨名,喜欢沈瑶佳对咸鱼施以淫威,终归我还是喜欢他们那青葱的岁月,但人总要长大,不是吗?去面对不想面对的,去工作,去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所谓的锦绣前程拼搏,我很早前就发现我已经不太能看悲剧作品了,都说悲剧比喜剧有更强的震慑人心的力量,但是我的确很认同《守候》作者的一句话:生活中已经有了太多的不如意,何必在小说里制造更多的不愉快,因此,无论电影还是电视,还是小说,我坚信我要一个明亮的结局。

《这么远那么近》是我最佩服的一部作品,不是因为情节有多末吸引人,而真是作者只写了肖颖和叶昊宁平淡的分居生活,却有一种魔力,吸引我迫不及待的看到最后,合上书,感觉作者没有写多么狗血的情节,没有多么激烈的冲突(小说本来就是由一个个冲突组成),但是我被征服了,我被吸引了,说实在,一开始还真有些接受不了作者不温不火的笔调,但是这也是一种风格,就像我弄不懂叶昊宁究竟爱不爱肖影。不过豆瓣上的对此书的吐槽倒是蛮严重的,批评这两个人就是一对,我笑了老大半天,再次审视这不小说,不得不承认,确实如此。

今天说了很多,只因为看了太多,明天我又该奋斗了,应该快聚会了,说实在我很期待,因为我想惊艳一下,后来又想,期望和失望是对等的,不抱太大期望,也许才不会有失望,万一他来不了,或者我去不了怎么办?万一没有达到我想要的效果怎么办?因此我只能老老实实承认,我是一个悲观的人。算了,聚会后再说。

篇11: 小说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阅读了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卡尔维诺文集》,包括了卡尔维诺的绝大部分作品。本来阅读卡尔维诺是为了写篇论文的,后来发现自己水平太低,写不出来,但读过他的作品后对卡氏还是不由得喜欢上了。

总体来讲,阅读卡尔维诺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徒步探险,一路上迎接你的'都是奇谲瑰丽的画面,令人目不暇接。不像读很多其他作家的全集,读着读着就觉得乏味厌倦,因为作者总是难免在不同的作品里重复自己,尤其是在写作风格上。卡尔维诺虽然也是一个风格鲜明的作家,但他的小说就题材内容和表现形式来讲可以说是相当丰富多彩。他在探索小说写作的无限可能中不断地挑战自我,也给读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卡氏的小说像一块晶莹剔透而又坚不可破的水晶,其结构完整严谨,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如水晶般浑然天成,无需装饰。卡尔维诺的语言也是恰到好处,流畅自然,在阅读中能够感觉到作者思维的迅捷敏锐,写作也仿佛一气呵成,不磕绊,不拖沓。

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先读到是他早期的几部短篇小说,当时只是因为其篇幅短小,比较利于在睡前随便翻开读一读才看的。出乎意料的是我一读起来就被卡氏丰富大胆的想象力以及小说幽默风趣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觉得《马科瓦尔多逛超级市场》、《糕点店的盗窃案》、《弄错了的车站》等故事既妙趣横生又发人深思。可以说是这些小说滋润了我呆板枯竭的思维,向我敞开了一扇通向奇异的艺术花园的大门。

要说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乐意读的还是《我们的祖先》三步曲,包括《分成两半的子爵》、《树上的男爵》和《不存在的骑士》。可能很多读者跟我一样也喜欢这三部小说吧,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祖先》采用了比较传统的写作方法,更易被大众读者所接受,但这决不意味着这部作品平庸,相反,这三部小说却极富张力。表面上看小说讲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或者说作者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安排在了过去,使得作品看起来像历史小说。而对于历史故事,普通读者都或多或少地熟悉并乐于接受;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这一点也类似于以情节取胜的传统小说;此外,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也是让读者为之倾心的最重要因素。凡此种种构成了《我们的祖先》大众化的原因。然而它决不是通俗小说,细心的读者能够从中读出丰富的哲学内涵。在小说的字里行间经常能够找到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语句,而小说背后的哲学思想更是若隐若现,发人深省。尤其是《树上的男爵》,它看似平淡无奇,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唯一独特之处是这个人不像普通人一样,他生活在树上。然而卡尔维诺正是利用了这看似荒诞不经的设计,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类的生存状态。总之,《我们的祖先》读后既令人拍案叫绝又让人掩卷沉思,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作品。非但如此,为了更好地理解书中提出的问题,勤思好学的读者很有可能还会因此找来其它的相关书籍深入阅读,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我想这也是好书的一个长处所在吧。

卡尔维诺的代表作要数后现代作品《寒冬夜行人》了。读这部小说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体验。小说不同与传统的小说,不采用线性的叙事方式,据评论说体现了作者时间零的创作理论。对于这个理论我并没有搞清楚,而小说新颖的形式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尝试,也是对传统小说的挑战。它颠覆了作者与读者的传统关系,给读者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虽然谈不上对这部小说有多么喜欢,但对其探索精神我还是不由得心悦诚服。

另一部带有鲜明实验性质的小说是《命运交叉的城堡》,它是作者运用了符号学理论,历经数年呕心沥血创作完成的。小说选择了塔罗牌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利用牌上的图画(符号)杜撰故事。小说的最大成功就是将符号学与文学较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很多符号学专家对这部小说赞赏有佳。从小说的内容等方面看,作者为了能够将符号学运用到作品中,确实发挥了极大的想象力。但就文学性而言,这部小说显得滞重枯燥,并不耐看。

卡尔维诺的其它重要小说还包括《看不见的城市》、《宇宙奇趣》以及早期作品《通向蜘蛛巢的小路》、《烟云》、《阿根廷蚂蚁》等。《看不见的城市》故事发生的时间是过去,但却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宇宙奇趣》充满了奇思妙想,读起来非常有趣。

除了小说以外,卡尔维诺的另一部重要作品就是在他死后由他妻子整理的《美国讲稿》。这部讲稿本来是卡尔维诺应邀去哈佛讲学的演讲稿,但因其猝然死亡,演讲未能成行。《美国讲稿》是卡尔维诺的小说创作观的集中体现,他为20xx年以后的小说创作开了一剂良方,其理论价值不可忽视。

卡尔维诺是个严肃而勤奋的作家,他有强烈的作家使命感和对文学的炽烈的热爱,在他并不算长的一生中一直坚持思索和开拓小说创作的无限可能,他的作品也成为文学宝库的奇葩,绽放异彩。

篇12: 小说读后感

在人生中必然会遇到许多让你受益匪浅的书,而《夏洛的网》就是其中的一本。本来一开始,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去看这本书,在我的眼中,这只是和其他所有书一样的一本,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我偶然翻到这本书其中的一幕时,我便下定了决心去读这本书。

这是一篇凄美的童话故事,书中主人公之一的小猪威尔伯的未来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当时他已经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最真挚的友谊,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当我读到这里时,我缓缓的合上了书,闭上了眼,心中却在想:夏洛不管有多么大的毅力,他毕竟只是一只蜘蛛啊!但接下来的事,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看到这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心里默默的想:夏洛,你为了你最好的朋友却奉献了你的生命,值得吗?夏洛的声音仿佛在我耳边回荡:值得,人生,一定要让它过得有意义,而奉献,正是让人生变得精彩的其中一个因素!这本书使我懂得我了做人要学会奉献,虽然夏洛在走的时候并没有人来陪伴她,但她的心中一定是温暖的,因为她这一生过得很有意义!她虽然走了,但她努力织网救威尔伯的身影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身影!

篇13: 小说读后感

看了九夜茴的小说《匆匆那年》,心里堵得慌。这不仅仅是小说中那些人的青春,也是我们的青春。想念读书的那段时光,青娇晶、壮志班。虽然回不到过去的那段岁月,幸好我们一直都没有走失。

这本书在我手机里有几年了了,但一直没有看。这段时间拍了电视剧、电影,这本书火了。偶然间看到同学在空间里发布的关于这本书的状态,提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陈寻的.青春有很多人,孙涛、杨晴、海冰、吴婷婷、赵烨、乔燃。他有着这个年龄的骄傲。一开始喜欢方茴也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渐渐地他对她有了兴趣。陈寻很有个性,为了让方茴看到篮球场上的他,就把校服反着穿。

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面临着很多考验。陈寻的朋友海冰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每次朋友聚会时海冰都会暗示方茴。方茴是胆小的,很怕以前的事情会再次发生。陈寻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们分开,一方面和方茴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悄悄地跟儿时的伙伴在一起。期间又因为这些事让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些矛盾。

还是中学生的她们恋爱必须低调点,特别是老师和父母知道以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同一个班上的他们说话的机会很少。

上大学以后他们在一个学校,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了,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却远了。没有来自外界的压力,两个人的感情变得很平淡,这个时候的陈寻可能觉得方茴太无趣了,因为方茴是那么的安静。陈寻还未和方茴分手,就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沈晓棠。这是一个完全异于方茴的女子,热情又大方,他不用偷偷摸摸地与儿时的伙伴聚会,也可以大大方方带着她去见自己的朋友。沈晓棠就个性上来说和陈寻很像。陈寻早已忘记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方茴的。

方茴的青春只有陈寻,以至于分手后一直没有走出来,甚至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其实这样有何用呢,让陈寻后悔与愧疚又能怎样,他的心早已变了。继续在一起两人都难受。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对方是个,仍旧爱的死去活来。

陈寻注意到方茴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但乔燃喜欢方茴是真的喜欢。他们都好静,又有相同的爱好。性格相同的他们注定没能在一起,若是乔燃勇敢一点,先于陈寻向方茴表明心意,故事可能就会换个方式发展了。

林嘉茉的青春是敢爱敢恨的,或许是因为太年轻了,她处事并没有特别考虑旁人的感受。喜欢一个人就说出来,管苏凯有没有女朋友,管方茴和陈寻是不是在一起。爱情在她的世界里是第一,友情次之。我甚至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哪一个人,她喜欢的是爱情带给她的感觉。

苏凯要去读大学前,他们聚在一起,嘉茉喝了很多酒。其实她做一系列事情还是希望苏凯能注意到她,能够因此喜欢她,就像后来的方茴做的那些伤害自己的事情一样。

故事里的这些人的形象都很鲜明,有一个共同点是大家都很傻。青春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傻,但又是无比的可爱。

篇14: 小说读后感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深夜,我看完了《十宗罪》。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刻意关了灯,拉紧了窗帘,在黑暗中静静体会这本描写黑暗的书,试图在黑暗中寻找出一线光明。

看过《罪全书》的人知道,蜘蛛的作品看似在写罪案,其实更着重于描写案件背后的故事,充满了浓浓的悲悯情怀。而《十宗罪》更是将这悲悯发挥到了极致。天堂里的苹果固然可爱,地狱里的苹果未尝没有清甜的一面,罪恶之花不仅仅散发出罪恶,也有最初绽放的那一刻纯真。而蜘蛛,便是在挖掘这隐藏在一宗宗恐怖凶残案件之下的那一点点纯真和无奈。

每一宗案件都离奇诡谲,让人欲罢不能。每一个出场的人物都有可能成为怀疑的对象,你不知道隐藏在面具之下的那一张脸究竟是善良还是邪恶。而蜘蛛的描述,更是大吊读者的胃口,谜团一个个抛出,欲擒故纵欲语还休,在天涯连载的时候,对案件的讨论一度白热化,回帖中的精彩言论层出不穷,我却在这样的推理中越来越迷糊,像我这样的笨人是最不善于推理的,觉得这个有理,那个也对,直至在真相揭开的那一刻恍然大悟。对作者佩服至极。

十个故事中(我习惯称它们为故事,而不愿意相信是真实的曾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五个,肢体雪人、雨夜幽灵、人皮草人、精神病院和尸骨奇谈。对于读者来说,它们不仅仅是罪案,也是对现实赤裸裸的控诉和揭露,还有,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读罢掩卷,内心浮现出无限的沉重与悲凉。这些故事,于情,情有可原;于法,天理不容。“我本良善,谁将我逼上梁山?”情与法之间的平衡,在很多时候,都令立法与司法实践界纠结,也许正是这种纠结,才体现出了社会的进步。法制化是一方面,道德化又是另一方面。人性之复杂,情理之丰富,值得人们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读者思考的价值,也证明了蜘蛛的文章的价值。

肢体雪人,世界冰天雪地,我们的内心鸟语花香。――赤贫者的爱情,同样如玫瑰花般美丽芳香。

雨夜幽灵,路边的栀子花,洁白而芬芳,默默绽放。――再没有什么比亲情更让人尊重和感动,哪怕,这份深情背后是血淋淋的杀戮。

人皮草人,他乡有人吹箫,他乡菊花泛黄。――两个男人的爱情,第一次让人感觉是那样的纯净,和安静。可惜,总有人想要闯进属于两个人的桃花源。

精神病院,最丑陋的也许正是最美丽的那个人。――谁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有病之人?

尸骨奇谈,爱你爱到成了你。――这份爱,极度深情,也极度恐怖。

我很喜欢蜘蛛对每一份情感的表述,娓娓道来,仿佛很平淡,却在这样的平淡中震撼了人心。那些语言,美丽而纯净,深情而悲凉。

于是我知道了,蜘蛛是一个懂爱,并且一直爱着的人。

篇15: 小说读后感

小说的梗概就是某恐怖组织利用一些邪术,将亡者怨念通过通讯塔基站扩散,感染者逐步肌肉萎缩。故事通过死人发短信引出,主人公误打误撞进入了这个局,最后吉人天相抱得美人归。

小说的惊险刺激程度有待提高,语言流畅性尚可,故事杂糅了鬼怪蛊术,多而不精。

小说一般。

篇16: 小说读后感

我看着《不败战神》,给我自己的感官最大的是有点动漫文的感觉(也有不少同人动漫小说),因为热血早已灌输在小时候的记忆,龙珠、灌篮、海贼、火影等等,还有好多其他的动漫出现在小时候故事中,这是自己对于热血的最初记忆。

小白流的经典典型开头,一个有些特殊才能的潘浚一个令人仰慕的主角美女,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开始,让我不禁回忆起自己印象最深刻的这类小说,应该是番茄的《寸芒》,那时候书店半个月出一本,我可是排了一周多之后才看到书,想想那时候也真够笨的。

主角基础流其实一出来,我就想诶,怎么有想到一书《全职高手》,当然这是不同类型的,自己就是很喜欢这种以下克上的快感,自己最喜欢的概念‘厚积薄发’,小白流还是很符合自己胃口的。

要说当年的小白就简单直白多了,霸王之气一发,小弟自然就前仆后继的跟上来“大哥,让我跟你吧。”…天空一科星星闪耀(流星滑过),老祭祀(老道士)猛让站了起来…于是乎我很注意地看到了“鹤峰深处,一座古朴的木屋内,一位盘膝而坐发须皆白的老者,蓦地睁开眼睛,浑浊的眸子里,陡然爆出耀眼的光芒”,暴力直接有内涵。

两个角色的同时排上,嘿,这我自己想到的是《佣兵天下》,两兄弟出去干活了,不过很可惜阿莫里这个角色,我个人认为他是塑造很可惜的,因为他的性格与主角重叠了,其实我最初以为阿莫里这种风风火火的性子,应该就是近身肉搏的经典性格塑造,不然也改是拿起两把大板斧的逵爷形象,结果果然主角光环胜利了,阿莫里拿刀去了,穆牢头一句话‘没有唐天狠啊’,呵呵,之后与天晶再次强化这个点‘你害怕了,不够狠啊’,我想着竖立角色形象难起色了,小白流就追求一个爽,当然肯定要一些惹麻烦的,但明显这个角色有不行了,我有种果然的感觉,阿莫里过了不久就与主角分开了,可怜的娃,又接上了个凌旭这个小伙伴,热血真不能缺少小伙伴啊,不然怎么能到打BOSS的时候,四个人倒下,艰难喊着“星矢,快射啊”的经典镜头出来,凌旭有原则的角色最能体现某些发面的突出,这不论对文还是人物的推进都有很大帮助,这让我不禁想起‘弃佛死愿’的感叹……

当唐天看着铜牌的时候,我不由怪想不要有个‘戒指的老爷爷’吧,果然还是进去了,其实进去了并没有那种基础的设想,不过还是勾自己想起自己不得不想起‘唐龙高中毕业后参了军,进入了只有他一个学员的步兵训练营,在经历了骷髅教官近乎残酷的训练’(小兵传奇),这就是看小说的乐趣吧,自己与主角那么一个共同‘小秘密’,一个与主角一同成长的过程,在其他角色未知的秘密,一爆发的时候必然是有种共鸣快感,在这里都能找到。

‘兵’的出现,其实我最先想到的是‘牧殇’,嘿,有意思了,不过‘鬼爪’一来,我就额……又想起蒲与卫的拌嘴,当然不尽然相同,其中兵这个角色满满的变化让我有些须不适应,从当初的冷漠到开始懂得了寂寞,话变多了,冷漠的角色推移给了‘鬼爪’,不然也没办法给主角成长推进感吧。

那么开始从剧情气氛烘托上,主要看其他路人啊,惊叹啊,恩,贬低啊,哎哟,厉害啊等等方面,该书够明显烘托上来了,气氛烘托感觉强的还是让自己想起《鬼吹灯》,因为气氛烘托对于读者阅读感觉有很大影响,如果能让作者能好好感受,最后顶点必然是爆发的‘爽点’啦,(.)《不败战神》这就还是相当不错的。

不过其实《不败》还是让我觉得瑕疵的,因为自己是养粮草够肥再吃的那种,阅读其实很爽快,一次又一次点下一章,不过也发现了一些些,主角要感叹要爆发其实很好啊,剧情和气氛烘托上都是良性的,不过间隔不到两三章就来那么一次,主角不爆算了,二三号觉得也要‘啊,我能输,啊,我要赢!’,突然那么连续来,热血过头了,真是‘油腻的师姐’啊,让我最初想起有这种感觉《网游之梦幻现实》,其实我也知道码字辛苦,但也不能有些章节这样来嘛,有骗字嫌疑哦。

“神一样的少年”其实是‘过年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一种植入性观念语句让读者印象深刻,也是主角的‘口头禅’,希望也会是将来《不败战神》大家对他回忆的经典语句吧。

篇17: 小说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篇18: 小说读后感

今天,我一口气把《爱不是自私》全部看完了,因为十分难看。这本书是梁泰锡写的,是第二辑最励志校园小说。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学五年级的尚宇,他的爸爸去世了,和妈妈相依为命。尚宇的妈妈自从他爸爸去世当前,得了忧郁症,终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而且动不动就流眼泪。尚宇也因爸爸逝世变得对什么都不感兴致,还常常翘掉补习班的课。他还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政浩,另一个叫英智,他们被称为“三剑客”,意思是三个恶童。“三剑客”时常“呼风唤雨”,成为同窗眼中“无可救药”的坏孩子。然而,自从尚宇加入儿童义工队也会,他学会分享爱了,变得不再随意与人吵架,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大话3序列号。他的两个好友人后来也参加了儿童义工队,改过自我,从新开端,也成为好孩子。而尚宇的妈妈,在赞助别人的进程中,也不再愁闷,重新变回以前那个豁达的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清楚了分享不仅是别人快乐,并且自己也会快活。就像我们常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在分享的同时,本人也会感到开心,因为分享会让你我一起感触幸福。实在,分享并不须要太多太多,即便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辅助,都能够成为分享的幸福。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生涯都过得非常艰苦,让我们投以关心和友好的目光,记住不是恻隐的眼光,由于那样基本不是分享。让我们试着向身边的人传递爱,让爱始终传递下去。因为,分享是一种为每一个人传递幸福的神奇魔法。

所谓“与人为善天地宽,与人分享情更浓”就是这个情理。当咱们与人分享时,一定能从小小的分享里,取得大大的喜悦跟满满的觉得。

篇19: 小说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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