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悟(共18篇)由网友“ua0174”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读后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双城记读后感悟
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篇2:《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悟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段话选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句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无法忘怀。
这本书讲述着一个从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无产阶级的战士的过程。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乌克兰某小镇一个贫苦工人家的小儿子,自幼父亲死了,母亲则在富人家当厨娘,哥哥阿尔·焦姆是一个铁路工人,一家人都受尽了资本主义制度剥削和压迫人民的痛苦。在被迫退学后,保尔通过哥哥认识了朱赫来,也因为这次的相识改变了保尔的人生。后来,保尔在朱赫来的影响下参加了红军,成为了著名的克托夫斯基的骑兵师中最勇敢的士兵之一。但在一次激战后,保尔受伤严重,不能再回到前线了,但他不忘工作,立即投入到地方上的各种力所能及的事情上。由于成绩突出保尔被任命为某铁路工厂的团委书记,但他因伤寒又再次回乡养病。病愈后,保尔马上又忘我地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可好景不长。1924年,党组织不得不卸掉他全部的重担,让他长期养病,在养病期间,他认识了达雅并和她结婚了。1927年,保尔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他曾经放弃过,放弃了希望,放弃了活下去的勇气,但最后坚强的革命信念又使他走出了谷底。就在这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保尔开始他的创造。虽然过程并不顺利,但终于在母亲和妻子以及同志们的帮助下,1936年12月14日,他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终于出版了!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保尔身上那种为革命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不得不佩服保尔那种坚强的意志力,如果让我们去经历那样的锻炼和命运,说不定没有一个人可以坚持过去的。保尔教会了我在疾病面前,不能退缩;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在挫折面前,坚贞不屈。还从他身上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对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大的影响。人生,是一条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这条人生之路上,你不可能永远都是一帆风顺,你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考验、困难,当困难和考验来临时,就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但这些都只是暂时的,只要你在突破考验、战胜困难后,回顾一下自己走出来的路,你会看到那条路上燃烧着熊熊火焰,那时磨砺人生的火焰,这些火焰证明了我们在人生之路上越过一道又一道的难关,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要把保尔身上的'精神带到生活和学习中,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越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有正确的生活目标,向这个目标勇往直前!
在21世纪的我们应该在保尔精神的激励下,树立起人生的目标,并以百折不饶的精神向目标前进,让我们用自己的力量去造就我们伟大的祖国的繁荣昌盛!
篇3:《逍遥游》读后感悟
《逍遥游》是《庄子》的第一篇。本篇在全书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不仅表达了作者的根本思想,也能代表作者文章的主要风格。“逍遥”“逍遥”何为逍遥之说?“逍遥”,作为一个复音词,始见于《诗经·郑风·清人》篇“河上乎逍遥”与“河上乎翱翔”对举。自然逍遥游即不受任何束缚与约束,自由自在,悠然自得的活动着,生活着。
文章以以描写神奇莫测的巨鲲大鹏开端,一开头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雄奇壮丽的画卷,将我们引入一个奇妙的世界,尽管知道世上并不存在这样的事物,却仍被想象力丰富的庄子所迷惑。接着庄子又借《齐谐》来证实自己的看法,一番深刻而形象的描写把作者心目中那种为一般人难于理解的高远哲学境界,变得易于想像了。然后一系列的比方,比喻论证小大之辩,表明这些人和物之间小大之辨十分明显,但都毫无例外地没能达到超脱一切的“逍遥游”的境界。而后假托古人的话再次形象地描绘了鲲鹏,与前文似有重复之意,确是着重强调,加深读者对“小大之辩”的理解,与开头呼应对照。最后在进行了上述那一番奇异无比的比喻和描述之后,逐次展开了对处于不同思想境界的几种人的描写和评论强调了一种绝对化的自由世界。
庄子推崇的是主观唯心主义,这是天地间根本不存在的。在庄子看来,大鹏鸟还算不上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逍遥游是要“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于无穷”,也就是要达到至人、神人、圣人那样的忘我、无为、无用、无所待的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自然到了我们这个时代都知道自由都是相对而言的,哪里有绝对的自由呢。任何的自由都是有条件的,人怎么可能脱离这个社会,没有依靠呢。可对于庄子这个理想主义者而言,这是他的精神寄托与生命支柱。
篇4:《逍遥游》读后感悟
很多人喜欢老庄思想,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却觉得难以实现。几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这也一直提倡的是儒家积极入世的思想。相比之下,老庄思想似乎更含消极成分。特别是现代社会,人们物欲横流,精神空虚,汲汲于功名,戚戚与利益。很少有人能够抵挡住这种诱惑。在这种情况下,适时读一读庄子的《逍遥游》会深受感触。
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出神人之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同时通过宋荣子对“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这类以自己才智汲汲于名利的人的嘲笑,表明自己观点“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变乎荣辱之境”。
很多人不能理解,积极追求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何不可,这是因为我们一直接受的儒家思想中倡导入世精神。《论语〃子张》中,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自我修身完成,便能入仕,以自己的才智造福一方。相反,会被看成是荒废一生,碌碌无为。
但这些在庄子眼里则是汲汲于名利,求一己之浮名。而“无为”才是一种大智慧。
我觉得庄子和惠子间的辩论更能阐释这个道理。惠子先举例说,种一树,得五石之重的瓠,“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吾为其无用而捂之”。有如此大的瓠,却因其无用,将最终将它击碎。惠子以此来讥讽庄子的逍遥神人之说。庄子用使手不皲的药的例子来讽刺惠子不能善用其无用,嘲笑惠子一窍不通。
篇5:《第七天》读后感悟
“那是什么地方?”“死无葬身之地。”—题记
合上书,淡淡的月光穿过了云翳,躲着人群,洒在了纯黑的封皮上,“第七天”三个字闪着微微荧光,像是那浩渺群星。我抬头望向远处江边的点点灯火,仍沉浸于那曲折离奇的故事中。
这是个玄乎又现实的故事,却几度令人哽咽失声。主角杨飞离世后,放弃了到殡仪馆火化,魂魄在空虚混沌的城市中游走,意外地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短暂相聚片刻后再度分别,杨飞继续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又见到了自己的出生情境,走进了那生前记忆。他重观了一遍自己的一生,杨金彪、李月珍、亲生父母、郝强生、还有鼠妹伍超等等诸人,冷漠或温暖,熟悉或漠生者,都像粒粒石子般在生命的潭水中激起了点点涟漪,或大或小,或轻或重。最后的最后,杨飞在鼠妹的带领来到另一个世界——死无葬身之地,这里人人平等,美好清澈。“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杨飞就此有了归宿。故事合上了帷幕。
一个复杂又简单,温暖又冷漠的故事往往令人回味悠久。全书中最令我嗟叹的便是杨金彪与杨飞之间那份父子之情。杨飞是杨金彪捡来的孩子,但就是为了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杨金彪为其放弃了一切,活着的时候,他为了照顾杨飞,放弃了两情相悦的姑娘,而选择继续陪着“儿子”长大。他爱杨飞,但却在杨飞生母找到他恳求把儿子归还她时,他选择了同意。因为他知道,自己能给杨飞的仅仅只有温饱,而杨飞的生父母却是北方的两位官员,能给予自己的儿子更好的物质条件。而在杨金彪逝世之后,他的魂魄选择了在殡仪馆工作,只为了能再见到自己的儿子一面,十年,二十年,五十年……
我想,这便是爱吧。是无言又深沉的爱。杨金彪与杨飞互相依偎取暖,给予彼此真心,也许日子很苦,精打细算间忙忙碌碌度过岁岁又年年,两个幸运又不幸的父子平平淡淡地过着自己的生活,纵有生老病死,纵有事态炎凉,然,得一份真心,抵世间疾苦。“这温吞世俗人间烟火,只有你是我的江河湖泊。”杨金彪,这个没有钱没有文化没有固定住所的“三无”男人,却拥有着那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上层官员没有的东西——真心。说来可笑,真心这东西,在余华的书中鲜少才能见到。从殡仪馆火化的三六九等到二十七个生命被医生称为“医疗垃圾”,从李月珍的超度都分国产与进口到她的遗体失踪而医院拿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我清晰的看见了余华笔下那些医生等人胸膛中跳动的不是心,而是被腐朽填满的空壳,流淌的并非鲜血而是粘稠的灰黄液体。而杨金彪这个朴实忠厚的父亲,却真正拥有着心。
活着的人不一定活着,死了的人也不一定死了。
那些活着的人或许行同傀儡,那些死了的或许仍旧鲜活。我想,这种境况在过去,亦在现在。也许世态污秽,也许人情寒凉,但不管怎样,都要努力成为一个像星星一样的人,干净透澈。
要站在有光的地方啊,有云淡风轻,有微微晨光,雨水沾过树叶透着湿润的光泽,长街灯火点点车辆川流不息,挨家挨户的人渐渐进入梦乡。心间爱的力量奔腾不息,流淌着,向着光闪耀。
我们都活着,活在清风明月的当下。晴天、阴天、太阳、月亮、黑色、白色,期待初春第一朵早樱,期待仲夏第一缕晚风,期待深秋第一声雁鸣,期待冬日第一抹洁白。
《第七天》中死无葬身之地是人死后的归宿,是平等的乌托邦,是温暖的依靠处,但,却别忘了忽视一点,那是些死了的人。纵然那儿有鸟语花香,有汩汩清泉,有暖阳明月,可他们却再无法回到活着的时候,无法和所爱的亲人拥抱,无法享受阳光的沐浴。
来人间一趟,不努力把每天过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怎么行。
“得以份真心,抵世间疾苦。我们都活着,活在明媚似阳光的当下。”
篇6:《第七天》读后感悟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篇7:《乱世佳人》读后感悟
《乱世佳人》是美国一位女作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她讲述的是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女人的成长史。这个女人就是《乱世佳人》的主人公斯佳丽。在《飘》的开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想尽办法被无数男士吸引。自己却在心里只爱一见钟情阿希里的少女型的斯佳丽.作为贵族长女的斯佳丽却有着极其叛逆的性格。她不像其他贵族的女儿一样接受并服从命运的安排。她敢作敢为,只要是自己追求的东西就一定会努力得到。也就是她的这种好胜心理造成了她第一次不幸婚姻。让她提前一天成为了心爱人的嫂子。
也就在此时,战争也在那个原本太平的时代悄悄拉开了帷幕。有了战争就一定有为战争效力的战士。阿希里和斯佳丽的丈夫并都是其中的一员。他们离开家庭奔赴战场,女人和较大的孩子成为了家里的主要劳动者。有了战胜就一定会有伤亡。在战胜中斯佳丽的'丈夫失去了他年青的生命。照理说对于失去丈夫的女人来说是不幸的,可这对于斯佳丽来说这却是最大的幸事。战争结束了她因为报复而原本不幸的婚姻。可这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身边的亲人不知便出于好心的让她离开伤心地去另一位亲戚家疗伤。在疗伤的开始过程中她是快乐的,可快乐却没有一直眷顾着她。由于战胜一切暂时的欢乐都会被破坏和伤亡所覆盖。
经过几番周折,她不得不为了她的家园塔拉而再一次步入她不幸的婚姻中。这一次她设计过走了原本将成为她妹夫的男人。即使她非常不想这样做,可当“豺狼”要夺取她的塔拉时,她也只有放弃一切这样做了。虽然她遭到了所有人的责骂但她仍没有后悔守着自己丈夫的小店,虽然发不了财但总可以支付开支和乡下塔拉的税收。即使没有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但仍旧很快乐。这第二次婚姻仿佛以为她人生的结束。可是上帝却总爱开玩笑。一次黑人的调戏让原本失去一切的白人再次发怒了起来。也就在这次事中,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离她而去,这一次她不再有以前的高兴过多的是自责。
就在这时一直都爱着她却时时和她作对的她生命中的第四个男人白瑞德把她从自责中拉了出来。第二任丈夫还未逝世一个月她就和白瑞德结了婚。开始了她的第三段婚姻。这段婚姻本是幸福的,二个志同道合的人走到了一起。可最后结局却是不幸的。原因只在于白瑞德太了解斯佳丽,她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过白瑞德的眼睛。他懂她,理解她,更多的还是爱她。他从不因为斯佳丽为第二次婚姻所做的卑劣行为而感到可恨,他反而非常理解她所作的一切,只是他很后悔当时没有能力让她再一次嫁给了别人。现在白瑞德拥有斯佳丽。他确又深深明白他仅仅拥有的只是她的人却不曾拥有她的心。她的心一直都留在那个还是少女时代就表白但遭拒绝的阿希里那里。
篇8:《乱世佳人》读后感悟
女主角斯佳丽的抉择是抛开过去,重新开始。对于她,我一直有着矛盾的心情:面对一无所有的窘况,她放下以前接受的白人教育,像黑奴一样在田里干农活,用一个娇弱的身躯,承担下整个家庭的重担;她不顾社会言论,义无反顾地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男人面前,永远都是卖弄风情,可是对阿希礼的爱却忠贞不悔,一往情深;她自私冷酷,却在最危险时给了自己的情敌玫兰妮最真诚的帮助;一向在别人面前坚强的她会独自地潸然泪下。正是因为她的如此真实,我也爱她。
在整个故事中,斯佳丽一直展示的形象是朝气蓬勃,满怀信心。我一直记着她的那句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管遇到什么,她的那句话都值得我们共勉。
还有一位,她拥有着善良、仁爱的心;她宽容、理解他人,受到许多人的尊敬与爱戴。她便是玫兰妮。她知道斯佳丽一直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可是她从没对任何人说起过。正是她的这份包容,让斯佳丽在玫兰妮病危时深感愧疚。
我的老师对我说,如果一位姑娘拥有斯佳丽的外表,玫兰妮的内心,她便是一代绝佳了。可是,哪有那么完美的人呢?所以,我们不必去讨厌,也不必去抱怨谁。谁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只是他们处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背景,用的方式可能不能被现在的人所理解。所以,我对斯佳丽那份矛盾的看法也渐渐消去。
斯佳丽一生爱了两个男人,可是她都不了解他们。她在不停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时,也推开了她所拥有的幸福。是谁将斯佳丽从守寡中拉出来?是谁一再容忍她的娇纵与无理取闹?是谁在她最危险的时刻,从容淡定地为她摆平一切?瑞德想用他的真心、耐心等待斯佳丽的成长,等待斯佳丽的心看到他的存在,可是斯佳丽一再将他的心揉碎。最后,瑞德黯然离开了。而在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一直是自己的丈夫,这一连串的悲剧都是她自己造成的。她一直都是以一种恣意的姿态活着,总是不在意她周围的一切,一次又一次地伤害身边真爱她的人,最后得到的也只有影子的陪伴。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美的。斯佳丽的人生点醒了我,不要一直仰望那一片虚幻的天空,该放下心境,去看看身边那些爱你的人了。
篇9:《乱世佳人》读后感悟
她没有埃伦的温柔娴熟,待人谦逊而又富有教养,她有的是精明能干的头脑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冲劲;她没有媚兰的善解人意,宽厚慈爱,深得别人喜爱,而是张扬放肆,敢爱敢恨,他继承了父亲嘉乐的豪爽、不拘小节、暴躁的性格,又接受了母亲埃伦大家闺秀的教育,造就了她矛盾而富有特点的性格,她就是——郝思嘉。
郝思嘉出生在美国的南方种植园家庭,理应生活无忧无虑,所要做的就只需向一个名门闺秀一样,嫁一个如意郎君,生一群孩子,然后相夫教子,平淡地度过一生,然而她的性格与命运决定了这一切的不可能。她的美丽与豪爽使她的身边总是围绕着许许多多正当青春的男孩子,而他则倾心于看似风流倜傥的卫希礼。希礼的拒绝使她赌气嫁给了她不喜欢的韩查理,也就在这时,南北战争开始了,查理的死让她婚后一年就成为了寡妇,而她也来到了查理的家乡亚特兰大。当战事临近,亚特兰大沦陷,她再回到家乡塔拉时,塔拉早已物是人非,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崩溃,她一个年轻姑娘用瘦弱的双肩承起塔拉的一切,她打死过一个来偷盗的北方士兵,独自勇敢面对闯入塔拉劫掠的北方军队。战争结束后,她又肩负起重建塔拉的使命而在塔拉受到要挟,一家再度面临流离失所的危机时,她回到亚特兰大,毅然将妹妹小有资产的男友弗兰克夺来,挽救毁灭边缘的塔拉,即使是面对许多人的职责。思嘉再嫁给弗兰克后又一次拙出了一个旁人看来离经叛道的举动——买下一家锯木厂,她运用自己的才能在流言蜚语中使生活重新变得井井有条,她的经营也如日中天。当生活看似又回到自己所希望的轨道上,却谁知一系列出人意料的灾难接踵而来,弗兰克的死、再嫁白瑞德、爱女夭折,最终当她发现自己深爱的是白瑞德而非卫希礼时,白瑞德已经心如死灰,执念离开了,但是面对这一切,坚强的思嘉依旧不放弃“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也许,郝思嘉身上时有太多为人诟病的性格,她固执、自私自利、拜金、吝啬,她背叛当时妇女的道德观;剥削手下囚犯的劳动,甚至是狡诈,但是人无完人,这一切并不能成为否定她的理由,她任何的缺点都不能掩盖她性格中的亮点。
她有着绝对的责任心,当希礼抛下媚兰参战,仅是一个小小的口头托付,让她在战火纷飞、混乱的亚特兰大不顾自身安危照顾她当时打心里不喜欢的媚兰。当她带着刚生完孩子,病恹恹的媚兰逃难回塔拉时,作为嘉乐和埃伦的长女,她又不得不负起照顾两个妹妹和已经失去理智的父亲的责任,她原本是塔拉的小主人,享受荣华富贵,只需要让下人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此时她却得放下夫人的身段亲自劳动,亲自参与耕种这些曾经只需要黑奴干的苦活,即使如此,她从没有选择放弃,因为她有这个责任,来拯救与重建这个命运多舛的家族。
在思嘉的所有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就是在面对灾难与痛苦时坚强与勇敢的精神。从小说的开始直到结尾,她面对过太多的痛苦与失意,却从未因此而崩溃。就像故事中写的,当战火降临,她试图回到生养她的塔拉,找到可以容身的避风港时,她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她面对的是一无所有,可是这一切并不能使她气馁,因为自暴自弃不能起任何作用,她下定决心要保护塔拉,她能做到曾经只属于黑奴的苦活,为了挺过这一切的艰苦她可以不择手段,虽然这会为她招致非议。她从未向命运低头,无论面对多么深重的痛苦,她都坚持自己的信念,而事实证明,天无绝人之路,她战胜了每一个对他这么一个弱女子来说不可能的挑战,也势必会战胜未来不可预见的更多挑战。
篇10:《乱世佳人》读后感悟
故事的开头,一副淑女打扮的斯嘉丽听一对双胞胎男青年偶然提起,她所爱的艾希礼就要和另一个女孩梅兰妮订婚了。她又惊诧又痛苦,觉得心都要裂开了,很快就动身去找艾希礼,她不能就这么算了,她要挽回这一切。
斯嘉丽是家中的长女。所谓淑女,对她来说,只是外在的装饰。她的个性太强,因而生活对她来说,就是不能逆来顺受,所以她要抗争,要抢夺,总想要回她觉得她应该得到的幸福。只是,她不知道,也许一开始她就迷失了方向,也许她一直追求的一切,都只是表面的存在。人生不是只有爱情,但爱情的错误难道不会带来整个人生的错误吗?
母亲对斯嘉丽进行的淑女式的教育虽然没有在少女时代的她身上成为完美的现实——她的个性更像她的父亲,却在她内心深处造成了一种由于自己不能真正成为母亲的骄傲而导致的心理暗影,她对有优雅举止谈吐的艾希礼的爱慕也许也与这一点有关。
年轻的斯嘉丽没有意识到,就她的个性而言,母亲的正面影响是要在她的外貌不再具有对男人致命的吸引力以后。而在她刚走出少女时代去承担社会角色时,就她的个性而言,她暂时疏远母亲的教育影响,向她的父亲学习,这一点并没有错。
艾希礼是家中的长子。对于他来说,梅兰妮和斯嘉丽是他从小就相识的最亲密的女孩。梅兰妮的温柔贤淑是他喜欢的,斯嘉丽的活泼美丽也是他喜欢的,梅兰妮喜欢静静地听他朗诵,斯嘉丽喜欢他教她骑马,她们都崇拜他,这对于从小就因表现优秀而遭受其他男孩嫉妒的他来说,她们是他少年时代常有的精神上的疑惑的最好安慰。
在父母帮艾希礼选择了梅兰妮时,他并没有马上回应。他有点失落,虽然上帝知道他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因为选择这一个而伤了另一个的心,但是在他并没有完全消失的少年的激情里也许还是斯嘉丽比梅兰妮更让他心动一点吧。他也有点顾虑,由家庭的严格教养而得来的习惯,指出他的爱情应当服务于他的整个人生,而他的整个人生应当符合父母的期望——成为南方的上流人物,理智告诉他在这方面梅兰妮比斯嘉丽对他更合适。现在,他的激情,他的理智,面临着二选一的考验,他该怎么办呢?在父母的面前,他最终决定以一种平静地态度来接受这一切。父母离去后,他心里充满惘然,无论如何,他明白他多少还有点率性的少年时代就要结束了,从此他要用一个成年绅士的标准来生活了。
在家人为艾希礼筹备订婚仪式时,他知道他本来应当找个时间去见斯嘉丽,告诉她这件事,跟她解释,请求她的原谅。但是他应当怎样说服斯嘉丽接受这一切呢?斯嘉丽可能像他这么冷静吗?而他能保证在斯嘉丽的眼泪下他还能这么冷静吗?他能对斯嘉丽撒谎说他不爱她吗?而且斯嘉丽总会用她自己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那时他又该怎么办,也许真的要私奔了呢,那不就毁了这场订婚仪式,也毁了他们三个人的将来吗?最后他只有安慰自己,总有人会告诉斯嘉丽这件事的,而只要他从此与斯嘉丽保持距离,她会慢慢忘记他的。
篇11:《羊脂球》读后感悟
《羊脂球》一文记叙的是一个发生在普法战争时的故事。由奸商鸟先生、棉纺业的卡雷·拉玛东先生、省议会议员德·布雷维尔伯爵先生、他们分别的三位夫人、两位修女、高尼德先生以及羊脂球所组成的一行人,他们带着不同的目的,坐同一辆车到勒阿弗尔。但是途中并不顺利,因为在旅馆的司令官垂涎于羊脂球的姿色,想要与她过夜。但是“敌人在这里,这个女人便不像以前那样了,这种爱国主义的境界唤醒了她那疲惫不堪的自尊心。”羊脂球并没有答应他。然而司令官说,如果他的要求一天得不到满足,就把全部的人多扣留一天。
开始大家知道这事儿时,与羊脂球一样义愤填膺:“似乎敌人要羊脂球作出牺牲的这件事里他们每个人都有份”,但过了几天,“大家对羊脂球有点儿冷淡了”,到最后,大家都因为被“软禁”在这儿枯燥无味的生活折磨得完全失去了耐心。于是他们想尽办法,对羊脂球软硬兼施,逼迫她答应司令官的要求。一开始羊脂球执意不从,但后来她为了大家的利益,她含泪走进了司令官的房间······
羊脂球的牺牲换来了大家的解放。然而,“他们先把她当成玩物,然后又像抛弃没有价值的东西似地抛弃她。”上车后,全车人对羊脂球的排斥,冷嘲热讽和他们的自得其乐,让我感到既心痛又愤恨又厌恶。是的,他们是身份高贵的人,但是他们的内心是何等的低俗啊!他们的贪婪自私,与羊脂球虽身为女儿却深明大义、善良、热爱祖国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羊脂球》一文,让我看到了旧时法国人名那虚荣为善的一面,也让我明白了莫泊桑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用意,他正是想用他的文笔,像清水一样洗去久蒙人们心上的自私可笑的灰尘啊!在人世间,又有什么比一颗金子般的心更为可贵的呢?!
篇12:《陈情表》读后感悟
一边是气息奄奄的祖母,一边是愤怒严厉的帝王。李密困窘两难,只得用两行辛酸泪写下一张《陈情表》。
常卧病榻的祖母老泪纵横,被疾病折磨得痛苦呻吟。李密只能在一旁忍泪,端药送水,恨不能为祖母分担一些病痛。他还记得自己年幼丧父,生母改嫁,是瘦弱的的祖母为他撑起一方天空;他还记得自己年幼多病,九岁不会行走时,祖母的关切与辛劳;他还记得自己茕茕独立,形影相吊时,祖母的呵护与陪伴。
是当孝子,还是忠臣?这恐怕是个极难抉择的问题。他在表中说蜀国以孝治天下,又一再表明了自己的忠心。只是他可怜的老祖母没了他就无法安度残年,他的心更是不愿废止奉养而远离祖母。他无可奈何,又不得不做决定。于是他提出先孝后仕来换取心灵的一片宁静。他的孝,恐怕会让那位阴险多疑的君主也流下感动热泪、让许多人汗颜吧!他在功名利禄和亲情之间选择了后者,这是现代人也难达到的境界啊。
李密未留下多少文章,但仅这一篇《陈情表》就足以让他在历史的河流中闪闪发光。倒不是他文采斐然,辞藻华丽,只是他朴实而难得的真情打动了所有人。
他的这份真情,或许正是我们正在丢失的、宝贵的财富。
篇13:《一九八四》读后感悟
其实,除了主角温斯顿、朱丽亚,其他人的名字我仍旧记不得。小说里描述的历史背景压抑,压抑地像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又那么现实跟残忍。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思想暴政下的统治,每个人都活得像行尸走肉,没有思想没有内容没有科学以及串改了的历史。唯有男女主角似乎是清醒的,区别在于男主想改变,想找到组织有契机去改变,他记录着他所参与历史阶段的各种政治谎言,希望有一天能揭露虚假的“党”。而女主聪明机灵,在行尸走肉的环境里只想找到属于自己快乐的生活。但是他们想要的自由却是不被党所接纳的。将他们拘捕,残忍地折磨,改变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变成同样的行尸走肉,并给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杀之。男主到最后都是清醒的,只是无力再对抗,两滴泪落到杜松子酒里,不知是感激解脱还是无奈悲伤。
看完书已经是半夜12点多,临睡前我内心是压抑的。我在想若是我生活在1984里,我会如同他一样吗?肯定不,我应该会选择被同化,活成像那个哼着歌洗晒衣服的妇女吧。忽然明白92跟我说的,作者是以一个上帝的视角在写这本书。
现在我所生活的环境,没有像小说里那么糟糕。但是书本警示我,人一定要有自己的观点,学会洞悉。微缩到生活里,如果不满足于现在的状态跟环境,那就努力提高自己,有能力去寻找另一个更适合的平台。
回头再去看看网上对这本书的书评,然后把电影也给看了。
篇14:《一九八四》读后感悟
断断续续的,我终于将《1984》重新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什么呢,主要是几点疑惑。
一是奥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从他的言语里可以看出他对“理想主义”的温斯顿的思想可以说是十分了解,而且从他参与不知道是否真实存在的反派老大古的著作的写作来看,他对真实的世界,甚至是“正确”的思想是有清晰的认识的,但他的所做所为却完全是为了维护当权者的利益,究竟是权利的魅力太大,让他完全的沦陷,还是他原本就是一个不够“正”的人,只是他足够聪明,了解所谓“躁动”的人心里想些什么,又或者他发现“理想主义”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少数人的理想主义永远无法战胜群体的欲望甚至个体的欲望,如果不同流合污,自己的生存也会成为问题,所以他选择独善其身,做对自己最好的事,而不是自己认为最正确的事?第二个疑惑是温斯顿最后是“信了”,还是放弃了“不信”,我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后者意味着所谓的改造温斯顿并没有成功,只是极权逼疯了人。
对于这两点疑惑,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可能没有统一的答案,而我的心里或许也有我更愿意相信的答案。
篇15:《呐喊》读后感悟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得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得作品。读过那么多得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得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得日记,是社会得真实写照。恐怖得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得面具下掩盖得是吃人得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得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得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得灵魂?那是发自内心得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得人都会自然而然得发出这样得呐喊。可是,最为可悲得是,在封建礼教得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得呐喊!狂人是幸福得,因为他得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得对心灵得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得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得棱角,它所塑造得是无数条没有思想得,满口之乎者也得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得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得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得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得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得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得我们国人得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得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得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得朦娩得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得严重影响。但作为他得主要性格特征得是他得“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得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得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得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得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得作品里,表现得是他那忧国忧民得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得深深热爱。他得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得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得第一声春雷。他得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得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得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得呐喊,唤醒麻木得灵魂,被压迫得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篇16:《简爱》读后感悟
看到这一章,我想到了我的老师。不论是学校老师还是辅导班老师,他们都很负责。
我都很喜欢他们。他们为了我们整天忙碌着,非常辛苦!有一句古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们每个人都要心怀感恩,就像感恩自己的父母一样,我们都应该尊敬我们的老师,是他们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如何学习……
他们是我们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人。有时在看书或做题等等时候,都会想起交过我的老师。我总是提醒妈妈不要把已经不教我的老师的手机号删掉,这样我想念老师了,可以发个短信,送上祝福。现在,每到节日我还给幼儿园或辅导班里的老师发短信祝福。
老师发短信告诉:得知我学习进步了他们非常高兴。
篇17:菜根谭读后感悟
这本书我看过两遍,第一遍是在大学的时候,有个比我低一级的安徽籍师弟推荐给我看的,那是20xx年。我和那位师弟谈的颇来,他的思想挺有深度的,我们会偶尔地聊聊天,谈人生谈理想。某次,他说,师兄,我给你推荐两本书,我觉得很值得看看,其一就是《菜根谭》,其二是曾国藩的传记。当时这两本书都看了,曾国藩的传记在图书馆借的,版本不是很好,因此印象不是很深刻。等遇到好的版本,曾国藩还是需要重新读读的。那位师弟本科毕业去美国留学了,读完了硕士现在读博士。他现在还会每个月把他在美国的感悟和经历写一写,挺好的。第二次看这本书是去年了,买了一本,放在床头,没事就翻一翻,获益很多。总的来说,这本书是对我的性格影响最大的两本书之一,另一本书是唐德刚写的《胡适口述自传》。这两本都使我改掉了性格里的急性子和比较苛刻的部分,教会我更加淡定从容和更加包容的品质。虽然,我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但是我还在努力。这本书也许还需要再多看看。因此很想推荐给大家看看。这本书中都是一些几乎没有逻辑不连贯的一些人生哲思。下面就挑选几句和大家分享吧。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这句话在书中是在比较靠后的地方,但是我把它放在第一的位置,因为这句话即使你没有看过这本书,你也一定在别的地方看到过。还有那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都是我特别喜欢的句子。它俩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在强调一种态度――冷眼旁观。生活上或是工作中,有太多的不如意,有太多的无能为力,与其整天抱怨懊恼,真是不如以一种冷静的态度去接受,不是一种消极的态度,而是一种冷眼旁观的沉静。我是不太喜欢让自己的情绪随着生活中的琐事而改变,我追求一种内心的平静,不喜欢自己处于一种大喜大悲的状态,我讨厌那种情绪像过山车般的大起大落,那不仅于事无补,还很有害健康。记得时,高三班会有位同学在班会上说过这样一句话“就算是跌倒也好豪迈的笑”.要的就是这样一种姿态。
“恩里由来生害,故快意时须早回首;败后或反成功,故拂心处莫便放手。”这句话是在教我们正确地对待得与失。与老子的那句话“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也是一个意思。《菜根谭》的这句话我觉得说的更具体,在我们得意的时候别轻易忘形,因为太多的人容易被胜利冲昏头脑,所以他建议我们早回首,这一点其实我不太认同,因为我觉得这稍微有点悲观,我们只需要在胜利的时候继续保持冷静,及时认清形势,应该还是可以的。后半句则是说在失败的时候或许还会转败为胜呢,所以不要轻易放弃。这一点是我觉得很有道理的。对于我现在读研究生而言,其实五六年,甚至是六七年而言,做的实验何止千百个,只要有十个实验成功了,那我也就顺利毕业了。说的通俗一点,其实我们这一辈子,机会有很多,错失一两个机会有算的了什么呢?甚至,只要你抓住一两个机会,你的人生也就成功了。我总觉得,失败教给我们的东西更多。
“十语九中,未必称奇,一语不中,则衍尤骈集;十谋九成,未必成功,一谋不成,则訾议丛兴。君子所以宁默勿躁,宁拙无巧。”这让我想起来了流行很久了的两个词“靠谱与不靠谱”,做一个靠谱的人就要事事靠谱,只要你有一件事情不靠谱就会被说为不靠谱,这样子做一个靠谱的人何其难啊!顺着这件事情,我觉得对于朋友和家人,也许我们该多一点包容,允许周围的人犯一些错误,只要次数不多,不是很严重,我觉得是可以原谅的。不然的话,那就没法和别人交往了。就我引述的这句话,总的来说我是赞同他的观点的。他提倡君子尽量保持沉默和不要轻易浮躁,宁可做一些笨拙且保险的事情,也不要冒险取巧。这让我想起来了高中数学老师的那句话“吃亏在于不老实”.在拙与巧之间,大家自己取舍吧。
之前我以为《菜根谭》是一本禅学意味很浓的书,但是我刚才看书的编者序言,说这本书是融合儒、释、道三家的行为处事道理。不过就我自己而言,我更喜欢的是关于禅学的句子,比如刚才我介绍的第一句话,我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对于第二句和第三句,我就会有点异议,因为我觉得有点悲观和保守。忍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原本还准备多介绍几句我喜欢的句子的,但是我不想把一篇读后感写的太多冗长,我们讲求的是点到为止,目的是让你们大概看看喜不喜欢这本书,而不是可以给你讲一本书。
《菜根谭》的隐喻是“咬的菜根,百事可做”.什么意思呢?咬菜根好比是很枯燥很落寞的生活,如果在那样的状态里你都扛得住,那么你就可以应对很多其他事情了。有点逆境出人才的意思。我自己不喜欢太热闹和太复杂的生活,总觉得那会影响我们的思考。我们没必要刻意去咬菜根,但是我们得具备咬菜根的能力。
1.菜根谭读后感
2.《活着》读后感悟
3.小狼小狼读后感悟
4.《爱的教育》的读后感悟
5.《活着》读后感悟800字
6.小王子的读后感悟
7.《边城》读后感悟 700字
8.狼来了读后感悟
9.《名人传》的读后感悟
10.亮剑的读后感悟
篇18:金银岛读后感悟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金银岛英语读后感。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的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别的朋友商量,带着一群水手踏上了探宝之旅。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一丝景象,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在他身边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他现在是在海底了,我还在一小时内,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了,读后感《金银岛英语读后感》。至于纵帆船吗,使我割断了船的缆索,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西尔弗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反而而更加猖狂。越想到金钱脑子越空,最后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想一个接一个的把人的喉管割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全部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短刀疯狂的杀了很多人,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虽然,这篇小说以假乱真,但是他的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我觉得这个故事警告我们:干什么都不能自私,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是一种以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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