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作品读后感800字(精选16篇)由网友“江中的小鱼儿”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过的三毛作品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三毛作品读后感800字
三毛一直说她写书是为了父母。她自己的书,写成了她就不看了。她不喜欢自称为小说家,她只是喜欢小小地说说,再自己组建一个家。
再看这书之前,我对撒哈拉的印象就差不多等於没有印象。在我的tag之中,那里应该是一个穷困,野蛮,艰苦的地方。即使我从来没有去过,我想我以后也不会去。
整本书不长不短,不会让你食不果腹,也不会让你饱难下咽。我印象最深的无非是几件事。三毛与荷西仓促的婚礼,十岁姑卡的童贞,沙巴军曹,那个比近邻更懂得感恩的哑奴,还有沙伊达和巴西里的故事。不管是真是假,是现实还是虚构,这些名字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他们都曾让我沉默静思。他们是为了什麼,我又是为了什麼呢?
荷西,这个痴情的西班牙男人。为了心中挚爱,毅然决然的跑到了沙漠中间去生活。书里没有讲到荷西和三毛的死别,在简介中却是真的直言不讳。我想知道他们死别的经过,但是我又真的希望直到现在他们还在一起。世界为什麼总是那麼残酷,有情人总不能在最后终成眷属。
三毛因为她独特的性格和那个深爱她的荷西在台湾牵起了“三毛热”,能够做到让一方水土因为某个人而动容,应该已经是人生之最了但是这样的三毛,却也还是失去了荷西,就像那像仙女一样的沙伊达,在摩洛哥的侵占之中,还是失去了她的巴西里。
若是能在一个偶然的瞬间,我们抬眸,亲眼目睹了绝世的美景,那必定会伴随著我们的一辈子。一片景尚且能在我们心中一息长存,又何况是我们亲身经历的事,又或者是亲自交往的人。
撒哈拉的故事,最妙之处是会让你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似乎真的能看见那个日日买醉的沙巴军曹,我似乎能看见巴西里的自信霸气和沙伊达的美貌……我不是那麼幸运的人,能够经历三毛这样跌宕的人生,我也没有勇气我的人生活成她的洒脱,但是在书中,在看她的书的那短短几个小时里,我的心似乎真的如小鸟一样无拘无束过。
有欢有悲,有笑有泪,有满足有遗憾,有爱情,友情,善意……在离我生活很远的那个地方,有颗心曾经离我很近。
篇2:三毛作品读后感800字
我们在流浪,流浪去远方,手挽手,肩并肩。
——题记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就要至死不渝的去爱;有人说,喜欢一件事就要浪迹天涯去追求。也许这种勇气与毅力早已湮没于如今的现实世界,但我认为这是三毛与荷西最真实的写照。
于我,三毛是洒脱、随性不羁的 女子。当她讲出要去撒哈拉旅行居住一段时间时,父母关切地为她打点行囊,朋友前来相访问其缘由。而只有一个人,早已默默独身来到了撒哈拉。初到撒哈拉的荷西面对这拥挤而又近似野蛮的地方心中曾疑惑,为何他深爱的女子会爱上如此之地,那个锦衣玉食的姑娘会受得了这种生活吗?但无论她爱或不爱,他都一定会竭尽全力保护她,护她安危。
三毛自己也曾说,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那里,只是感觉自己属于撒哈拉。初到沙漠的三毛,袭一身田园长裙,戴一顶草帽,竟有一种油画上的复古美。从飞机上下来,她觉得心自由了,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归属地,它可以自在的飞了,不受任何拘束。她极力地想用那双深邃的眼眸去望到更远的地方。风沙拂过她的脸颊,轻抚她的柔发。她看到了机场台前等待着她的荷西正微笑的望着她,她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是啊,这个拥抱,荷西等的很久了。而此时,三毛的心,也在慢慢的融化……
初到新家的三毛真的只能用“家徒四壁”来表达内心所见了。荷西日以继夜的干活,希望三毛随手可触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他亲手打造木材,做床做柜子……半年后,他们结婚了。三毛也真正踏上了她的背包旅行生涯,她见识到了这个沙漠另一面的黑暗。年仅十岁的姑卡被其父许给三十多岁的罕地,姑卡的悲情与无助深深的烙印在了三毛的瞳孔中,她形容这残忍的父亲在“卖女儿”,可整个地区都是这样,三毛深感无力,内心在被强烈的撞击着。可另一些散哈拉族人的纯朴与可爱,又是三毛陷入对自己认识的撒哈拉的矛盾。虽然她讨厌甚至可以说是鄙视撒哈拉人思想中一些腐朽,没有进步意识的观念,但他又被哑奴的卑微与爱家感动。娅奴是最让三毛不解而又熟悉的人,她不解哑奴心中为何自然产生的那种卑微感,不解哑奴为何倍受压制而只懂顺从不懂反抗。她又熟悉着哑奴无时无刻不在惦记他的家人们,他熟悉哑奴比任何一个撒哈拉威人有教养,他懂得感恩与回报。我深深记得当哑奴被卖到另一个地方当奴隶时,眼神中的麻木与强烈的悲伤。残酷的分离,残酷的命运买卖。
我知道三毛的心早已寄存在撒哈拉,我知道西班牙与民族起义时三毛荷西离开撒哈拉沙漠最晚,我知道**后三毛与荷西饥寒交迫的日子,我理解三毛内心那种即将离别的窒息感,我悲伤荷西去世后三毛憔悴的面容。
我们不再流浪,心却归属远方,望着夕沉,独自感伤……
篇3:三毛作品读后感
最近一直在看三毛的作品,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时大概是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楼上小孩来家里玩回去的时候落下这本《撒哈拉沙漠的故事》。
看那书名刚开始的时候以为是冒险小说,阅读后才发现原来是一本由十几篇精彩动人的散文结合而成的书籍,该书记录了作者在荒凉单调沙漠中的所见所闻和一些生活中所发生的趣事,在阅读了一小篇后便很快的被作者那特有的风趣幽默以及当地的奇风异俗所吸引了。现在那本盗版书还依旧被我保存在柜子里没有还给它原来的主人,虽然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还是很喜爱它。就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深深的爱上了三毛的作品,在看《撒哈拉沙漠的故事》的时候一边幻想那沙漠的美景又一边感慨如果我也能跟三毛一样在沙漠里到处流浪那该多好啊!后来还有一个很好奇的疑问一直在困扰着我就是三毛到底是一个长着什么模样的美丽女子呢?苦于当时条件限制,只能自己在那里呆呆的幻想,后来这件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慢慢的被我淡忘了。
时隔多年后当我无意中再次翻开那本书的时候一丝回忆又涌上心头,心里也跟这一阵莫名的欢,马上跑到电脑前去查看关于她的资料。从照片中看她虽然不是非常漂亮艳丽的女人但是却可以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可亲可敬的气质,然后我又看到了三毛的最爱的丈夫――荷西:一个长着满脸都是胡子的男人让觉得很有趣。后来每天晚上我都拿着手机缩在被窝里看三毛的作品,因文笔太差看完以后也写不出什么读后感,只是每篇文章我都会仔细的看,看着看着好像自己也融入她的生活中一样一起笑也一起难过。关于三毛跟荷西的爱情,我觉得很朴素也很温馨,有时候又觉得很激情浪漫,对于荷西的离去我觉得真是造物弄人,没想到后来三毛也跟着去了,红颜薄命啊!我想他们在天堂里一定会再次相遇吧!
篇4:三毛作品读后感
我喜欢三毛,洒脱的三毛。我喜欢三毛的“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的`自信;我喜欢三毛的“生命的滋味,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都要自己去尝一尝”的勇敢;我喜欢三毛……
那是怎样的一个雨季,带着长大了穿丝袜的念想,伴着对恋爱的向往,一个从开始便被认为不正常的小孩,却是每个寻常小孩的缩影――单纯、天真。三毛对“珍妮”的痴迷,正如我们对玩具的依恋,三毛感受得奖的快乐,补考定终生的忐忑,孤身在西班牙求学的精彩。三毛用真实告诉我们蝴蝶翩翩飞舞的地方定是幸福的指向。
三毛认识了一个叫荷西的男子,他们从小就认识,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穿越撒哈拉沙漠,一起感受大漠的温情。三毛就是这样,做别人不敢做,感受别人不能感受到的,就连结婚也是那样的独特有致,做第一个走路结婚的新娘,在撒哈拉沙漠的见证下与荷西牵手;三毛还勇敢地做一个悬壶济世的业余医生为撒哈拉的人们看病;她目睹了沙漠的娃娃新娘;她和荷西在荒山经历了永生难忘的一夜,寒冷,恐惧吞噬着他们;她和荷西为生计捉鱼卖鱼却到头来两头空空的乐趣;还有那哭泣的骆驼,让人流下了好多泪……
我喜欢三毛纯朴的文字,在她的字里行间里我领悟到了大漠的一切一切,原来火烧火燎的大沙漠也是如此的意趣横生。
在那温柔的夜忆起多少往事,婆媳关系的相处,与卖花女的斗智斗勇,与大胡子(荷西)的甜蜜与衰愁……
三毛的一生太精彩了,一生流浪过54个国家,足迹遍及天涯海角,领略了三毛的真实与洒脱,我大悟原来人生可以如此精彩。
墓碑不重要,哀乐不重要,哭泣不重要,欢笑不重要,反正时间永是流驶,生命只是一颗荷叶上的露珠。但你可以选择你活着的方式,你可以像三毛一样选择流浪,和自己的伴侣一起走遍万水千山,让自己死后凋零的棺木亦铸成一盘美丽的棋局;你亦可以像张爱玲一样“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让自己装饰额角的诗歌也甘美……而我更愿意学三毛,走自己的路,追寻自己的幸福,快乐着,悲伤着,感受着“原来生活如此精彩”,一切只在于你选择的方式。
篇5: 三毛作品读后感
再一次一口气把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读完,心中又一次莫名的嫉妒。在这本书里,有我向往的生活。即使在荒无人烟,物资匮乏,语言和文明都不相通的沙漠上,三毛这个聪明的女人,总是能把“罗马城”建在沙地上,能让天堂鸟在沙漠里燃烧。
她该需要怎样的勇气呵!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梦想,仅因为那一半的乡愁,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要知道,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与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不能坚持下去。但我们的三毛做到了。
读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仿佛在与三毛默默地交谈。
在她的口中,我知道粉丝又叫做“雨”,小黄瓜也可以代替笋片,猪肉干被说成了中药。她不是在胡说八道,她是在培养生活的情趣,谁说异想天开是犯法的呢?她与丈夫荷西,每时每刻都在生活。也许你会说,我们不是每时每刻都在生活吗?但我想,有许多人是在每时每刻生存,会生活的人,又有多少个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愿当素人渔夫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把几个石雕看成宝贝呢?又有多少个人会在家里开免费的女子学校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拿棺材外箱做家具呢?也许只有三毛夫妇了吧。谁说沙漠里的生活很苦闷很枯燥呢!三毛与羊的战争不是痛并快乐着吗?与姑卡的友情不是让她哭笑不得吗?与荷西结婚时不是上演了一幕幕滑天下之大稽的闹剧吗?所以说,苦闷的不是生活,是人。三毛让我明白,很多时候环境只是客观因素,并不能决定什么,只有自己,才能决定故事结局的悲与喜。大凡这个世界上的事,都没有绝对,枯木也能逢春,就看有没有盼春的寄望了。
三毛带给我的,还有那一片异域所散发的神秘气息。残酷的婚礼,是在可笑的风俗幌子下愚昧的人们孕育出来的畸形产物,用暴力夺去一个女孩子的贞操在他们看来是那么地值得庆贺。女人在那里是多么地卑微,一个丈夫可以有四个老婆,保守的她们在生产时竟因为医生是男的而拒绝去医院。他们的愚昧,用三毛的话来表现,就是“对沙哈拉威人来说,迈向文明唯一的象征就是坐在自己驾驶的汽车里。至于人臭不臭,这是无关紧要的。”然而就是这些愚昧的人们,让三毛的沙漠生活绽放了光彩。三毛纵使不喜欢他们落后的风俗习惯,却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愚昧的人们。面对他们无理的甚至啼笑皆非的要求,三毛都应允了,甚至帮他们治病,教妇女们知识,帮房东的母羊脱掉衣胞。文明与愚昧是不分等级的。文明人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只是侥幸出生在一个文明的国度,侥幸比那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多学了点知识,所以,这并不能成为文明人炫耀的资本。在《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当地居民的尊重和爱护。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有小小的矛盾和不满,但三毛总是机巧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与他们相处,不卑不亢,于是,所有的摩擦都变得那么的有趣,在孤寂的沙漠里时常会听到三毛的大吼大叫。
这本书,还有一个主题词,是“爱”。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这平淡深远的结合,意味着不离不弃。所以,在荒山的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想尽办法营救心爱的丈夫;在符咒让三毛痛不欲生的时刻,荷西一直陪在她身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这就是简单却深刻的爱。没有山盟海誓,因为誓言早已刻于心中。这是三毛与荷西的爱。沙仑的爱则让人感到莫名的痛惜。他对沙伊达的爱是疯狂的,是那么地执着,因为对于他那颗孤寂的心,哪怕是假的爱情,一样能给他精神的慰藉。无奈沙伊达是骗子,沙仑的执着,只能带来悲伤地结局。但也许如三毛所说:“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和幸福的.。”这样的爱,令人肃然起敬。还有马诺林的爱。错误的爱,只有一句“对不起”,再无它句。爱情是双方的,如果缺了一方,就不完美了,不完美的爱,放手,比苦苦纠缠来得洒脱,更不容易遍体鳞伤。
不知道三毛为什么要把《白手成家》这一篇放在最后,明明这一篇才是故事的开始。但我又想,在描绘了沙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后,回过头来看初来沙漠时的情景,这故事,才会异常深刻,才会让人深切体会到在这诗意的生活背后,有初来的困窘,有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和生活的热爱。
篇6: 三毛作品读后感
历经将近二十天,终于重读完《三毛经典作品集》。
五百多页的书,如果不在暑假,最多一个星期一定读完。可是随着暑假来临,虽说孩子将得到二个月的放松,可日子却变得没规律。每天晚上我大把的阅读时间被分隔成东一块西一块,等终于空闲可以静下心来阅读时,大都已到夜深人静。经过一天的生活后,此时身心已疲惫万分,只能拿起书本看几页后,躺下去休息。人到中年后,已越来越明白身体的重要性,再也不敢如年少时可以挥霍、可以轻狂。
已几乎忘记了不到二十岁时读《三毛经典作品集》的读后感受,只大致记得看完她的作品后,想着梦想与她一样千山万水去流浪,她的作品,给我打开了世界xx,发现原来世界如此广袤无垠、丰富多彩。二十年后,重读她的作品,多了一些理性与深度的感悟。她的心灵从小就是不羁与向往自由,而她的心是那么的善良与崇敬自然与美好的一切。读三毛的作品,就是在听一个普通人讲述她生命中所遇到的人与经历过的点点滴滴。也许她的散文在很多人看来并没有很高的文学造诣,但字里行间流露的那种细腻、真实的情感足以将我们带入她的世界,品味她的思想,感受她的无奈,分担她的忧愁。
三毛是一个叛逆、倔强、不循规蹈矩的人,这让她活出了真正属于她自己的人生,这点,最是令我佩服与敬仰。她的生活是随心所欲,兴之所至,一切都率性而为,并非刻意追求的。而我,虽说也叛逆与倔强,却少了她的勇敢,总受太多世俗的影响与约束,于是她活出了真正属于她的精彩人生,而我却终生只能碌碌无为,至今仍活在小县城里围堵过来的沾亲带故之亲人与风俗之高墙重压下,日渐平庸地走向死亡。
在我理解,写作对于三毛来说是她一生的追求,对于一个从小喜欢‘吞书’的人,对书,对文字,一定是真正的喜爱与享受。于我,难道就不是吗?不然,为何没有大把时间阅读,虽说日子每天都过得匆忙,仍是感觉内心是那样的空虚与迷茫?出生在很穷苦的小山村,为何从小就知道到处搜索书去‘吞书’?为何一直把书当作是最好的朋友?至亲的哥和一些最好的朋友都说我是‘多愁善感’之人,一点点事总会想得很多。对此,我无法辩解,对于一个从小到现在都在看着父母吵闹打架,很少得到家人的关爱,从而极度没有安全感,一直在寻爱的人,说‘多愁善感’只是浮浅了。多少次,我觉得活着是痛苦,是负担,想要毁灭自己时,都是书挽救了我,让我走出阴霾,重新有勇气面对生活。儿子说我是一个非常两极化的人,高兴时可以像个孩子去拥抱世界,失落时却可以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还好,我与三毛一样,极度喜爱与享受书,书真不单纯带给我知识与素养,是我极重要、极好的朋友。也只有书与文字,可以让我真正静下心来,去思索生命的意义。
在陪伴儿子的成长路上,我走了很多弯路,与他有过欲哭无泪的日子,互相嘶喊的日子,唯一让我欣慰的是,在我的影响之下,他也极度的喜爱与享受阅读。自从他走入青春期
后,已极少再参与我的一切活动,总是选择自己一个人安静呆在家静静地看电视、看书。一开始,我颇有怨言,后来是越来越理解与尊重他。一个人,安静地享受阅读,多么的难得与美好。我已俯首在世俗面前苦苦地挣扎,难道还不够?还不让儿子去过他自己精彩人生吗?任何人的心灵都是向往自由与浪漫的,唯愿他可以真正地朝着他心之所指向去自由飞翔。正如三毛所经营的一个她的世界,这个世界在她的心中,在她的笔下。她说:“生命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趟啊。”有情有致的去爱人,有滋有味的去享受生命,有真有实的游戏人生??
她与荷西的爱情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平淡安定,没有什么轰轰烈烈,仅那一份轻柔、那份恬淡,足以让我们泪珠盈睫。对于爱情与婚姻,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感觉到平淡、安定、简单的珍贵。此生能够相遇于我的丈夫,与他偕老,我是多么的幸运。在他身边,我才是那个最安定与简单的幸福女子。每天晚上,他在看电视,我在他身边看书,看累了,头一歪靠在他的肩膀上,或与他一起看看电视,或就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此生能够有他相伴,岁月如此就一片静好!
读三毛的作品,品味她的思想,感受她的无奈,分担她的忧愁后,我思绪万千,内心久久无法平静,于是写下这些思绪杂乱的胡言乱语??
“世间最平和的快乐就是静观天地与人世慢慢地品味出它的和谐。”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
“路是由足和各组成的。足表示路是用脚走出来的,各表示各人有各人不同的路。”
篇7:关于《三毛》读后感800字
那一年,正值烟花三月的重庆,一个女婴呱呱坠地。从此开启她注定不凡的人生。
三毛的人生,颠沛流离,却又格外美好。她注定是个传奇般的女子,从小,她就向往自由,独立有主见,渴望自我放逐。她像是一粒沙,绝不安然地待在原地,她享受在天地间飘飞的过程。
很少,有人真正懂得她的内心,她的渴望与不安,她的叛逆与任性,她的矛盾与孤僻。或许真正懂她的,只有她自己而已。但所幸,她还可以躲在屋后玩泥巴;与清风为伴,以书籍为友;或是在撒哈拉沙漠中漫步,做个洒脱的拾荒者。她的一切愁苦或是快乐,都可以向自然一一道来,从书中寻找答案。还有,宽容地爱着她的父母,他们,给予她最大限度的包容、理解和耐心,给她留下足够的自由。纵使三毛多年后从沙漠归来,父母依旧呵护她如初。对了,还有爱着她的男孩们。三毛或许无数次为情所伤,但,她却也体会到轰轰烈烈的爱情,烈火般的凄美。正是青春芳华,该有的模样。
三毛的人生动荡不安,却又是无比幸福。她坚定地为自己而活,从出生到死亡。对于亲友和读者,她是自私的。她的一绿色生,皆是率性而为,来世一遭,要为自己,洒脱地活一次。
多少人活着,就只是活着,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牵绊,使得我们无法随心所欲,不忍转身便走。我们的一生里,太多的一部分是为了别人而活着。各种阻碍,使得我们无法遵从内心。多少人儿时嘴中说着无比美好的梦想,青春时热血方刚、激情澎湃,努力奋斗。长大后才发现,世界是如此残酷,所谓梦想,竟那么遥不可及。原来曾经的一切,只是年少气盛。不愿相信,却不得不相信。于是,灵魂便死了,只剩一副模糊的肉体,在社会上奔波,只为生存下去,唯一的信念,似乎只是身后还有等着自己回家的家人。梦想和自我,埋藏在内心某个角落,深深地遮盖住,再不敢拿出。活着,却活得无奈,活得疲惫。累了,真的累了,却不敢恣意妄为,不敢挥手告别。多想,同三毛一样活,却终于还是没有那般的勇气,不舍得抛下这红尘。毕竟,这里有过太多的怀恋。
罢了,三毛终归是三毛,那个洒脱的拾荒者。而我们,总还要继续奔波于红尘间。这里,除了无奈,亦还有太多温暖,太多美好,又怎么,舍得放下?
篇8:三毛作品读后感1000字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在我看来,三毛是个极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她生性豪爽,乐于助人,有着一份善良朴实的心境。虽然从图片中看出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可亲可敬中透露出的气质之美一度让我赞叹不已。然后我认识了荷西,那个等了三毛6年的男人!我一直以为荷西长了一幅娃娃脸,比三毛小4岁,带点稚气,然而从网上搜到的照片却是一个大胡子!“再等我六年,让我念完四年的大学,服两年兵役,六年后我人便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有一所很小的房子,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荷西语录)
看的三毛作品不多,写不出什么感想之类的读后感。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她的文字,她的精神,让我悟彻,让我悲痛。她真的深深令我折服!很真实,纯朴又不缺乏幽默。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三毛对爱情是非常苛求的,在与荷西结婚前,32岁的三毛可以说对爱情已经是“曾经沧桑难为水”,而且在这之前的许多追求者都是荷西无法相比的。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从来没有说“她也恋了荷西六年”。在那六年里,三毛三年在国外,三年在台湾。在国外期间,最少有三位追求者都是在最后一刻才被三毛拒绝:在西班牙时,被一位日本籍的富商同学追求;在德国时被一位后来成为外交官的德国同学追求;在美国时,被一位台湾籍的在美博士追求。这些人都远比荷西优秀,都比荷西更加接近三毛的爱情标准,但是三毛拒绝了,因为三毛心目中的爱情标准比这三位所能达到的还要高。回到台湾的三年,当她终于选到了愿意结婚的人,却在结婚前被死神夺走了未婚夫。三毛在未婚夫去世不久,就背井离乡与荷西仓促结婚,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对爱情的绝望,已经非常清楚了。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荷西与三毛婚后的关系并不融洽,争吵不断,更重要的是三毛是个感情细腻丰富的人,荷西是个粗线条的大男人倾向很严重的人,两个人在性格上,文化上,情趣上,人生观上等都有着巨大的差异。再加上,荷西忙于工作,整天不在家,所以,在撒哈拉的.三毛几乎是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写作使她走进理想的世界。
但是我这样说,并不否定三毛与荷西之间有爱情,但有的是“先结婚后恋爱”的爱情,更重要的是这种爱情产生于三毛出名之后。因为当《撒哈拉的故事》出版以后,荷西已经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三毛的丈夫,而成了三毛笔下的一个理想人物,读者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三毛更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在荷西意外去世后,这个理想人物得到了进一步的神化。正是这种神化,使得三毛背上了永远无法卸下的枷锁,不管她多么渴望爱情,为了维护神化了的荷西与三毛的故事,三毛都不能再与任何人结婚,尽管荷西去世时,三毛才38岁。
三毛曾经说过,她是个比较传统的人,主张嫁鸡随鸡。其实,这样的表白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不一定是三毛真实的想法。三毛从小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而是一个叛逆性很强的人,再加上在国外生活十几年,她的爱情观不可能那么陈旧。读她的《倾城》,可以感觉到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强烈地爱上一个人。从她未婚夫去世后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与荷西结婚,也可以看出她不是一个主张寡妇不改嫁的人。但是为了她自己塑造的荷西与三毛的完美形象,她不能再嫁。
谈到三毛的爱情就不能不谈她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剧本由名演员林青霞和秦汉主演,但由于剧中的男主角是一个日伪时期的文化汉奸,所以电影拍好后遭到禁映,甚至被指责为美化汉奸。其实这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她与荷西的爱情简单、朴实。也许是我还年轻,再也想象不出会有比他们爱的更疯狂的夫妻了!我真的惊异,六年来,竟日日如新婚,分离半晌就相思难耐。不是春花秋月,缠绵细语,而只是平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吹海风------两个人真想融为一体,永远都不要分离。这样深刻的感情,为什么要让一个人先走呢?为什么要留下一半去忍受活着的煎熬?我能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如此善良、温柔、和气、孝顺的三毛呀!老天不公,为什么要让她去独自承担这切肤的绞痛,即使她说“愿意”......一如三毛的为人,简单是真,平凡是实,那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让人心底为之震撼:虽然它不轰轰烈烈,虽然它也没有什么浪漫可言。但是,打动人的就是为种平凡中所显露的真实。
至于她对生和死的一些看法,曾经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经历一些生离死别的事件后,我才终于明白她所阐述的真正含义:生者的痛苦逝者无法体味到,所以宁愿自己死在爱自己的人之后,这样让生者独自承受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可是三毛最终的选择依然让我觉得有些难过,虽然她已去世多年,我依然喜爱她甚至于崇拜她,为人为文都让我由衷地钦佩。
三毛去了,但是她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底,我想对一个已逝去者的最大怀念也只能如此吧。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篇9:三毛散文读后感800字
一直很喜欢三毛,她的笔锋有温度,有广度,有深度,真实地倾诉生活的故事。
她和荷西的爱情,热情似火,温柔如棉,跨越国界,超越生死,刻骨铭心感人至深!
温柔的海,拿走了荷西的生命,也拿走了三毛一半的灵魂。三毛的灵魂,一半,爱着自己,一半,爱着他们。她一生都在流浪,流浪在山水和沙漠里,像风中摇曳的花,绽放着孤独,美丽的脱俗。
荷西的意外离世,让她撕心裂肺,肝肠寸断,相思刻骨,万劫不复!七年的时光里,三毛的身体也被抽丝剥茧般,惹着悲痛,想着随他而去,只是奈何不了人世的骨肉恩情。每每入眠,忆起往昔一切,那么真,那么幸福,可是现实又是那么忧伤。只能道,梦里花落知多少?万般感慨。
三毛是孤独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只是当一个人了解另一个人的孤独后不小心又走了,这个人就更孤独了,因为孤独再也不会有人了解了,心再也没有栖息的地方了。
三毛说,写作只是她的生活的一小部分,因此她的文字不加以修饰,矫情,而是平平淡淡的叙述,原汁原味地展现生活的原貌与智慧,趣味。整本书是围绕纪念与荷西的一点一滴展开的,失去荷西之后的悲痛心情,行尸走肉般的生活,语言平淡,但是却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了三毛的深情。
很多人在爱着三毛,三毛也在爱着很多人。在她骨子里,藏着一种十分神奇的东西,大概是爱,是柔情。在失去许多东西之后,她还有爱的能力。她说,“人生那么短,抢命似的活是唯一的方法,我不愿慢吞吞地老死。”
本书是三毛作品中极沉重的一部,真实地记录了爱人荷西意外离世后,三毛所经历的黑暗时光,然而哀恸过后的她愈发坚强,文字也愈发透着深情与力量。 行文中平静的语调掩藏不了死别的伤痛,而哀恸过后的坚强,让这位深情女子更加美丽,她以深沉的笔,表达了走出阴霾的勇气。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事,就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在荷西离开的那一瞬间,三毛的心就已经死了。
她站在他的'坟前喃喃自语: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
书里,一字一句都能嚼出三毛的泪水,每翻一页都能听到心碎的声音。爱,在三毛的笔下都是那样纯净和简单。她的爱没有耀眼闪光的你侬我侬,只有平淡如誓言的天长地久。
三毛不再是那个尽情挥洒,才气纵横的三毛,荷西的逝去,让她失去了对生命的热爱,在往后的岁月里,尽管她去过很多地方,但再也没人能够陪着她颠沛流离。
《梦里花落知多少》,埋藏着三毛生命中最浓黑的悲戚,对荷西最蚀骨的思念,以及对亲人那种难以舍弃的深情。
梦里,让惊魂的梦魇,里面有太多的不安和不舍;梦外,是物是人非的感慨,是一段又一段难忘的过往。而面对梦外的现实世界,痛苦却必须活着,因为有责任在,因为世界上总有些什么,是我们无法强求的,还不如释然一点。一切,都已随风而去。
回首往事,泪流成河,斯人已去,冷却故人心。至情至爱、凄美不巧的悲情故事,三毛虽没能得到永恒的幸福,却拥有了永恒的爱情,也许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永恒。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或事,不用去追忆,因为它们早已深藏于我们的心底了,甚至润物细无声般地融入了我们的灵魂。
人的一生总要面临各种悲痛欲绝,但是死亡是不必急迫的事情。愿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活在这世间,挣扎,勇敢,向上。
人所经历的黑暗时光刻骨而残忍,然而灰烬里爬出来的人愈发坚强,文字也愈发透着深情与力量。平静的语调掩藏不了死别的伤痛,而哀恸过后的坚强,让这位深情的女子愈加美丽。岁月悠悠,漫长没有止境,活了一生,终就还得了一个土馒头。当清晨迎着朝阳站在大海的面前,我不知道是否还可以春暖花开,但是如若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
请善待每一天每个人,寻找生活,发现生活,最后要陪着父母,因为我们永远是父母的孩子。
篇10:三毛散文读后感800字
撒哈拉之心,是三毛与丈夫荷西之间的代称。在相遇之时,我心在你身,也愿你心在我身。
撒哈拉的故事,温暖异常,简单平凡的生活中洋溢着爱与关心。爱的小巢,由两人费劲心思铸成。爱的永久,有两人费心营造。
三毛是个特立独行的女子在我看来,有自己的思想主见,她随性而活,足迹便天下。人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对她来说,她能随心而活,主要是有一个深爱她的丈夫理解支持她。婚后六年的生活,丝毫没有因油盐酱醋而归于平淡,他们的日子似乎一直如新婚燕尔一般,连工友也会忍不住调笑。看着书,有时会看的看的笑起来,会为他们感动开心与难过。当看到三毛对荷西说:我爱你!荷西像孩子般哭了,说: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六年,终于听到了。我也哭了,是份感动,也是份惋惜,因为字里横间我知道荷西即经去世。
撒哈拉沙漠的故事依旧缠绕耳边,却知道故事中的恋人经要天人永隔,对于看惯了喜剧的我似乎是份打击。一直知道荷西比三毛早死,却不想如此年轻。
荷西走后,她游历了好几个国家,虽有同伴,但她一直是寂寞的,一直把那份悲哀压在心中,她哭着对奥帝说:我已没有了心,心在荷西那,他的心在我这,我要带着他的心一起回我们的家。为了父母朋友她如行尸般的生活,虽有一篇写着她很开心,可是,却知道,那份开心无心享受,快乐会是掩藏悲伤最好的方法。回到那个面朝大海的别墅里,看着荷西的墓,他们的心完整了。我知道,三毛最终依旧选择了死亡,不是不孝,只是无法独活,无法无心的面对爱她的人。也许只有选择了死亡,撒哈拉之心才算完整,完整的他们才能回归自由的大沙漠。她的心是自由的,他给她的亦是自由。只有沙漠才是这份自由最好的归宿。
吾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吾愿:撒哈拉之心永在!
篇11:三毛撒哈拉的故事作品读后感
一开始,我以为三毛是我们看电视上的那个流浪记里面的三毛,后来我才知道不是,自从读了三毛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我开始发现三毛是一个奇女子。
撒哈拉的故事用平实的语言来讲述了她和荷西在沙漠中的所见所闻,记录了他们浪漫的沙漠生活,给这个荒凉的沙漠增添了一丝温暖和色彩。
在《娃娃新娘》中,我看到了男性与女性之间的不不平等,在结婚的初夜,用暴力来夺取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贞操,只是因为一个风俗,就要让一个十岁的小女孩遭受这种对待,有时候想想也是时代的悲哀,虽然说现在时代在进步,但是在一些落后的地区还存在着一些特别的风俗,让人感觉到通心,希望有一天沙哈拉沙漠的女生能够拥有自己的自主选择权吧,从三毛的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得出三毛是很痛恨这种风俗的,体现了三毛是一个独立的女性。
在《悬壶济世》中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经历,三毛用自己奇特的方法来帮助邻居治病,可以看的出三毛是有智慧的女子,也很温和地和别人相处。甚至有一次,三毛做牙医,用指甲油来补人牙齿,让病人可以咬东西,这个更加可以看出三毛聪明的性格了。
在《素人渔夫》中可以看出三毛和荷西在沙漠的浪漫生活,他们想去赚钱但是没有赚到钱反而赔了一千五百,但是他们还是很开心去吃了一顿大餐,这就好像三毛所说的一句经典话语:“爱情是一种奥妙,在爱情中出现籍口时,籍口就是籍口,显然已经没有热情的籍口而已,来无影,去无踪。如果爱情消逝,一方以任何理由强求再得,这,正如强收覆水一样的不明事理。”这就是我们所向往的爱情,简简单单的,没有什么利益的冲突。
在阅读《撒哈拉的故事》的一片片故事之后,好像是读懂了三毛,读懂了她对生活的执着和追求以及对爱情的理解。三毛带给我们的是积极乐观的心态。
篇12:沈从文作品读后感800字
前年冬天一个阴冷的午后,意外碰到张新颖,问他最近忙什么,他自嘲地说:“唉,我现在就一天到晚赶那本沈从文。”我惊奇地睃他一眼,说:“沈从文,挺好的。”没想到他立刻抬起头,眼睛里放出光来:“沈从文——是最好的!”
一年后读到他的《沈从文精读》,读着读着,心里慢慢被感动的细浪扑打,似乎懂得了当时他眼睛里的热情,知道他用怎样的力把他认为的“最好”表达清楚,还有,在这“表达”中,他又让自己获得了一个怎样的发展。
好在哪里?请允许我当一回文抄公吧:
比如讲大家熟知的《边城》:
沈从文的文学世界是一个比“人的世界”大的世界……
这个世界有它的悲哀,这个世界自来就带着悲哀的气质在体会、默认和领受……
由自然美、人性美和人情美构成的沈从文小说世界的“微笑”面容,担当了什么?
如果不看到这一点,单说沈从文的景物如何如何美,人情风俗又如何如何淳朴,就把沈从文小说和人情看得太简单了。“微笑”背后不仅有一个人连续性的生活史,而且有一个人借助自然和人性、人情的力量来救助自己、纠正自己、发展自己的顽强的生命意志……
比人的.世界大的那个世界。在人的世界中成长的人,是不大容易体会到这一点的;而有这样的经历,有这样的体会的人,又有多少能够不流失这一点心性,能够像沈、张一样从容地阐释,顽强地承担呢?
接下来看张新颖怎么谈人们不那么熟悉,或者熟悉但理解起来也并不容易的《从文自传》:
五四以来都有一个“启蒙—觉醒”的过程,觉醒之后他发现了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从哪里来的?是先有一个新理论,然后才产生出来。他这个自我建立的基础很难说是在自己身上,而是建立在一种理论的基础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情况。如果把这样一个普遍的情况和沈从文去比的话,沈从文这个发现自我就非常有意思。张文江老师讲《庄子·寓言篇》讲到人要“得其自”,也就是发现自我——但这个自我不是事先预设好的,那个方式是要“沿路追溯自己生命的来历”,我觉得“沿路”这个词用得非常好。《从文自传》就是讲的一个“得其自”的过程,叙述自己生命来路,由这样的来路找到和确立一个这样的自我。
“沿路得其自”。这是相当要紧的指出。意谓建立在自我基础上的世界观能够在对本原性的追寻中达成与世界的和解和信任。张新颖在书中两个地方说到这个“得其自”。在我看来,这其中也可见他“沿路寻找”的真实痕迹,有特别的意义。
篇13:林语堂作品读后感800字
馋了!随手从书架取下林语堂大作。这本是三九折买来滴!当时,只是因为他是大家,相信他一定不会令我失望,定会对于我的人生有所启迪,所以入手。
昨晚,信手翻阅《林语堂散文》,至《论读书》,不禁又有朗读,拍案,会心微笑,鼓掌大笑滴冲动。大师果然不负我之所望,知己呀!
大师说:“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警醒呵,第一次看到这句古训,反省!偶尔我也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虽说旁观者清,毕竟事未临头不能真正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只能想当然地侃侃而谈,把书中的大道理强加给人家,强势地指责或批评,不顾忌他人感受,不讲究方式方法,冷静滴想想,微薄的内心并不能完全服人,却要从态度上压倒对方,气焰嚣张,不可取呵。
大师说:“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这些情态基本同样适用于今天哪?!指责国人以读书为名取利禄之实,但能撼得动教育体制的力量在哪儿?当然还有一句,“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这令大师不齿的现实,同样在今天也遍地开花呵?!我忽然想,大师如果不能撼得动这现象,那么是否大师把浪漫滴读混同于求生存的读了嗫?是不是读书本来就分很多种,只有等自己的人生奋斗到一定高度时候,才有资格进入下阶段的读?果然,大师接下来说,“今日所谈,非指学堂中的读书”嘘^果然!大师提醒学子不要读死书,要透过文字看本质,持怀疑态度做学问。
接着,转入正题,是自由读书。大师说:“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射手座的强势主观使我极容易钻牛角尖,但读了一点书,开了一点窍,发现前面的路还很宽,何必每每自寻烦恼,换个角度看问题,并不是天塌地陷的危难,乐观的活才是正理。就是这句,“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现在处于中年的我,回忆前面的路,发现幼年时是多么滑稽好笑可爱,因为不懂,所以对什么都感兴趣,盲目地摸索痴迷地流恋。青年时以为顿悟了,终于成年了,多了几许忧愁几许忐忑,其实只是看见了幼年时的可笑。中年时以为这次真得成熟了,所以有一点感触就忙着记下来,热衷于不停地写,记录,慨叹原来这才叫‘知道’,渐渐,发觉,有些东西并不是那样,就微微地有些茫然起来,呵,原来就是在变老。
大师说:“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具体我也不敢妄言,但读过一点书后,真得偶有话不投机半句多之嫌,不仅如此,即便那人的笑声刺耳,都会令人不爽。我想,这跟健康报上的气味说有雷同罢,各人找适合各人气味的朋友才是。若读得书是适合自己口味的书,那么此种读书必定是会影响人的谈吐及思维方式的,有兴致地读,必定有所收获;为卖弄而浅薄地强读,必定食古不化疳积胃滞。所谓“读书须求气质相合。”
篇14:林语堂作品读后感800字
虽然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但是我都一直未曾拜读过他的文学作品。我这是第一次认真地拜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在老师布置我们阅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后,我有在网上搜索他的文章,也在其中看过《生活的艺术》和《武则天传》。不过因为《生活的艺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看不怎么懂,所以我也就放弃了阅读这篇文章。至于《武则天传》是由于时间不足也就没有细看了。所以我就看了下林语堂先生所写的散文。虽然文章都很简短不过内容是相当的丰富精彩。
在读《秋天的况味》的时候感觉先生的文章都是由生活中的一些细小的事物而可以体会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快乐的元旦作文)
我也是一个爱秋之人,我爱它是因为,它没有春的阴雨绵密、没有夏的炎热迫人、没有冬的寒风凛冽。爱它那份成熟淡定。不过相对于先生对于秋的爱和理解,我的这些太过于肤浅罢了。
我虽然到现在还是有些许不懂先生为什么在文末加了那段关于烟的文段,不过在这些段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先生对于生活当中许多细微的事物都观察的很是细腻。就像大烟在烟灯上燃烧时所发出的那微微哗剥的声音,先生也会觉得有一种诗意。还有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同样能够让先生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虽然我不能够体会得到先生的这种感受,但是我想我能够感受到先生在观察这些细微的事物的当时的心情。
在看这篇文章后我还顺便看了下《孤崖上的一枝花》。对于这篇文章我种油然而生的喜爱。很喜欢这句“花只有—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我觉得这句话,这篇文章给人很大的勉励。我看了这句话所理解的就是:只要还存在一丝丝的希望,那么不管当时的处境是多么的艰难、绝望,都要坚持下去。即使再失望也要有微笑的理由。我不知道先生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的意义是些什么,但是我在这篇文章当中所领悟的就是这些。
先生的文章我虽然读得不多,但是先生在文章当中所用的词此我都很是喜欢得紧。不像有些文章尽是些浮华字句、尽是无病呻吟、平淡无奇。。先生的文章虽然有时候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但是在过后细细品味还是会在其文字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同时也会在其中悟出很多的人生哲理。先生能够通过最普通的事物来育人。
读过先生的文章后我觉得自己体会得挺多的,觉得平时闲着无聊的时候看看先生的书会受益匪浅的。并且先生的书会让喜欢它的人更加喜欢,不喜欢的人也不会觉得枯燥无味。
篇15:鲁迅作品读后感800字
读钱钟书时,感觉自己像一汪清水,被看个透彻;读鲁迅时,又觉得自己像一尾死鱼,任他宰割。
细细数来,鲁迅的作品在初中高中的语文课本里篇幅不少,《狂人日记》、《孔乙己》、《故乡》、《社戏》、《祝福》、《记念刘和珍君》等等,而像《药》、《阿Q正传》等虽没有出现在课本里,但也出现在语文老师的必读清单上。高中时代,每次学到鲁迅总是头疼不已,大有古人摇头晃脑吟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之感,明明全篇不通,还要听老师口干舌燥的讲解,更要记住此处“铅灰色的天空”是渲染的修辞手法,意在说明作者悲凉的心境,那处“圆规似的腿”比喻形象,将豆腐西施的形象刻画的灵活生动,更兼通篇讲述了封建礼教压迫下祥林嫂的悲剧,讽刺了旧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云云,宛如八股文,我虽能对答如流,但并不能领会其意。有时厌烦他这个“刺头”,专写些愤世嫉俗的文章为难我们这些苦命的莘莘学子。
然而人总是要长大的。现在的社会消息灵通,各种闻所未闻的事扑面而来,人人不缺饭后谈资,且花样日日翻新,层出不穷,再大的新闻也如丢入池中的石子,扑腾两下便悄无声息,转瞬便被新的新闻覆盖,杳无踪影。吐槽是人人都要会的,可若要一针见血,语惊四座还必得向鲁迅先生学习,于是我决定重读鲁迅,好好体味下当年老师赞不绝口的辛辣讽刺究竟何如。
这次终于明白了自己往枪口上撞是何滋味。历史总是不断重演,生而为小民,现在的我们和当时的他们并无太大的不同。生活的重担压得人麻木而自私,有的人眼巴巴地盼着同类死去,好拿他的鲜血来救自己的孩子,好比华老栓;有的人为了活下去抛弃自己当初的信念,只用挥霍无度来弥补自己日渐空虚的内心,比如魏连殳;有的人承受了失去丈夫孩子的双重打击,却还被认为是不祥之人,备受冷落,以致生无可恋,比如祥林嫂;有人以为自己和爱人冲破了世俗的牢笼拥有了自由的爱情,最后却因自己的自私懦弱,害得伊人离世,比如涓生。而我有时感觉自己也像是那些蒙昧的小民中的一个,懵懵懂懂看不清世事,只寻乐似的咀嚼着他人的痛楚,一面摆着悲悯的架子,然而听多了觉得无趣,总是事不关己,便毋自走开,有时也利齿如刀,随意评论一番,细细想来,倒像自己也是血盆大口,嚼过新鲜血肉。而他的笔只是缓缓地刻着众生世相,从未说过苛责谁的话,可又仿佛该说的已经说尽,可是彀中的人往往都不明白。他烧着自己的脂膏,化一点莹莹烛火,渴盼有一两双混沌无神的眼睛能恢复清明和他同道而行,可谓用心良苦,只是这样呕心沥血地踽踽独行,总是孤独彻骨。
我使劲裹裹,被他戳出几个窟窿的遮羞布还可用,书看完了,孔乙己自排他的大钱,阿Q自有他精神的胜利,扑面而来的新闻依旧热闹,我仍可看戏似的指指点点,随意兴阑珊的人们一哄而散,便是读书时有过片刻自省的清明,也在阖上书的刹那,像狡黠的猹,从少年胯下钻出去,逃的远了。
篇16:鲁迅作品读后感800字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讨厌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鲁迅作品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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