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草的骨头读后感(共14篇)由网友“gaigekaifang”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青草的骨头读后感,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青草的骨头读后感
青草,骨头,这两个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的词语,怎么会被联系在一起呢?这是我看到这书名的第一感觉,难道是青草里有骨头,还是骨头里有青草呢?我不知道。也许,这是一本轻松幽默的书,也许,这是一本关于探险的书,也许,这是一本与科学息息相关的书,我猜不出来作者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是,但我看完这本书以后,发现我真是错得太离谱了。
书中的大水,小舟,小鱼这三个本应该快快乐乐的,自由自在享受他们美好童年的.孩子,却被卷入了一场不该被卷入的灾难,这场灾难遍及了中国的每个角落,将无数家庭从天堂卷到了地狱。这场持续了的灾难给人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这期间,孩子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那些磨难在促使他们长大的同时,也让他们多了一份坚强和承受力。大水从起初什么都不懂、自私、甚至有时会把错事推到弟弟妹妹身上的一个不合格的哥哥,逐渐变成了不再推脱责任,而是好好照顾弟弟妹妹,帮妈妈干活的称职的好哥哥。其中,变化最大的要数小舟了,刚开始小舟是个开朗,听话但却非常怕冷的孩子,但由于父亲的原因变得冷漠寡言,甚至违背大人的话变得很叛逆。可最终他仍然扮演着一个坚强的角色。小鱼是最小的妹妹,可爱的小鱼也在逆境中渐渐变得坚强,有主见起来。
他们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呢,这一切的源头又是什么呢?对,就是那场灾难,那场灾难将他们的父亲卷了进去,他们所熟悉的父亲在几天之间就变成了“牛鬼蛇神”,一切都变了,他们也成了“黑五类”的孩子,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任何有人的地方,他们都饱受歧视和虐待,就像白种人歧视黑种人、犹太人,受到的虐待一样。就是这样如此不公平的待遇,让他们的心灵遭受了难以忘怀的,不可想象的创伤。
可,青草的骨头,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在春天这样一个温暖的季节里,应该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憧憬,青草白色的草根只是一个掩饰,草根里面,是倔强的翠绿色,它告诉我们,不要放弃眼前这个不如意的生活,我们要热爱这个还没有完全温暖的季节和世界!
篇2:《青草的骨头》读后感600字作文
《青草的骨头》读后感600字作文
假期已接近尾声,我来到姐姐的家中,对于我这个“小流氓”的到来,她是十分忐忑的,因为小时候的我时常在她的书房里“疯狂肆虐”,这令她很苦恼。在她的千吩咐万叮嘱的前提下,我终于获得“通行证”,望着整整齐齐的书橱,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突然,一本《青草的骨头》映入我的眼帘,随手翻开那略微泛黄的.书页,我被这书籍迷住啦,忘情地阅读着。
我觉得大水的一家子是非常幸福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个性特点,最值得一提的是水爸爸的自尊心。作为开篇第一则小故事――《暖和的房子》,让我觉得水爸爸是个自尊心十足的老师,水妈妈让他学砌坑,他怕丢面子,说什么也不肯,还说那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了。我可不能像他那样,如果在学习上,我也像水爸爸那样,固执得就像粪坑里的臭石头一样不肯虚心的向别人请教,觉得这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情,我想我的学习成绩要想提高还是很困难的。
对于身为哥哥的大水来说,最难以启齿的就是他那尿湿了的褥子,而我却非常喜欢他的褥子。在《我的褥子》的这则故事中,作为哥哥的大水在妹妹小鱼和弟弟小舟的面前真的是无地自容,如果是我恨不得在地上有个缝可以让我钻进去。然而故事却发生了变化,大水、小舟、小鱼三个兄妹却在褥子上寻找到了欢乐,大水的尿却成了“画画的颜料”而褥子上自然而然的有了大水的“杰出的画作”,当然也成为三兄妹津津乐道的资本。我想在生活中应该也是如此,一些事情看起来是十分的难以启齿,其实让自己不开心的并不是事情本身,而是看自己如何去看待,去处理,我想“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对她笑,她就对你笑;你对她哭,她就会对你哭”。
时间过得很快,我依依不舍的离开姐姐的家,遗憾的是没能完整的“啃”完《青草的骨头》,但这短暂的阅读却让我感觉到与伟人有了一次完整的谈话,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评语]:本篇习作的小作者是个爱读书、会思考的孩子,她懂得联系生活实际进行理解,懂得在阅读中感悟,有自己独特的想法。所感悟到的道理较为深刻,所写语言幽默、诙谐,让人感受到了小孩子的天真烂漫,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
篇3:读《青草的骨头》有感900字
星期天,突然想去书店逛逛,来到了书店,一头扎进了书海。然逛了许久也没有特别引我注目的书,就这样悠悠忽忽的漫游了一个下午,终于在最角落的地方看到了一本书,一看题目便吸引了我的眼球,勾起我心中的那份好奇――《青草的骨头》。大略地翻阅了一下,也许是好奇心使然吧,我不由自主地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是一部通过孩子的视觉来反应复杂而多面的成人世界的`儿童文学作品。讲述了发生在大水、小舟、小鱼兄妹三人身上的故事。这本书堪称儿童文学创作界中“隐藏的天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大水了。他敢作敢为,关心家人、朋友,自从爸爸离开后,小小年纪的他便坚强地担起家里的重担,历尽了沧桑,但无怨无悔。读到了到了打草的季节,他便自己出门去打草,才割了十几分钟,从未参加过劳动的他右臂便肌肉酸麻,望着才割了很小的一片草时,他心急如焚了,咬了咬对自己发起狠来,他发狠的使劲打着,汗水顺着脸颊如雨般流淌着,他疲倦倒了极点,一不留神,抓草的左手就被镰刀划破了一个口子,血喷涌而出,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割草,他就这样坚持着,直到夕阳在草地上照出了长长的影子时,他才收工回家。
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为他的艰辛、为他的坚强、为他的刚毅、为他对家人的爱深深地感动着。回过头来想想我自己,真是羞愧难当,在我们家的兄弟姐妹中我算是最大的了,但是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使爸爸妈妈再忙也很少帮忙,而且还常常为妈妈对我照顾不周或让我带弟弟,不能出去玩而跟妈妈呕气,跟弟弟吵架。
还记得那一次放学,妈妈因为忙忘了来接我,于是我便怒气冲冲地走回家,其实我家离学校并不远,于是回到家后我便蛮不讲理地和妈妈大吵了一架。和文中的大水相比我实在是无地自容了,为自己的不懂事而羞愧,为自己的自私而后悔。如今我明白了,我已经慢慢长大了,我是家里最大的孩子,我应该为父母们分担家务,让他们不那么操劳。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人物感动着我:小鱼,大白……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关心家人,爱护动物,这些正是我所欠缺。也是我应该学习的。
慢慢的,我悄悄地合上了书,但是我的心还沉浸在里头。我愿意把这本书拿出来与大家分享,让大家与我一起漫游在《青草的骨头》里,一起成长!
篇4:读《青草的骨头》有感900字
做人一定要坚强,充满爱心,这是我暑假里从《青草的骨头》这本书中学到的。下面就让我带领大家进入这本书,让我们来互相交流一下吧!
这本书讲述了大革命那个时期大水、小舟、小鱼兄妹三人身上发生的事。他们的爸爸与学校的十一名老师一夜之间变成了让人唾弃的牛鬼蛇神,他们不再是老师,变成了刨大粪的人。而这兄妹三人在生活中失去了爸爸,整个家庭中失去了顶梁柱。
十三岁的大水成了家里最大的男人,他每天割草,为鸡鸭拔野菜……小舟变得少言寡语,变得冷酷,但他最后还是要与哥哥大水一起保护家里的妈妈和妹妹……他们兄妹三人还在远处看爸爸……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大白,他是大水的朋友,他仗义,肯替朋友出头,当武强看见大水就喊:“打倒张天清时?”大白便和武强打了一架;我最喜欢喜欢小鱼,她天真无邪;我最要向大水学习,帮大人分担家务,减轻大人的压力;在读的过程中我最担心小舟,因为我怕他变成一个坏孩子,但最终他要与他哥哥一起保护家人……
合上书,我感概万千,因为爸爸不在家,大水学会了打草这本应是大人干的活,可13岁的大水提前学会了这项生存技能。与大水比起来,我们想在的生活好很多,所以我们要珍惜。大水的爸爸用草根教会了大水做一个坚强的人,大水教会了我做一个坚强的人,不向痛苦的现实屈服、低头。
读完这本书,坚强在我心中扎上了深深的、牢固的根。我不但要坚强,还要心中充满爱,即使是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中,爱也是暖暖的,他能然一颗冰冷的心变得温暖。我们要学会爱他人,爱我们身边每一个爱我们的亲人。
这本书的作者是常新港,写过许多书,我还读过他的《独船》。
我们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心中有爱的人;珍惜现在美好生活的人。
篇5: 《青草湾》读后感
法国著名哲学家伏尔泰曾经说过:“当我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与书为伴,就像跟许多高尚的人在一起。读到一本好书,是一次心灵的洗涤。
利用假期,我细细品读了张吉宙伯伯的《青草湾》。这本书主要内容是:少年东方家养了一只下蛋的老母鸡――芦花,这只芦花鸡在家里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全家靠它下蛋、孵小鸡卖钱,贴补家用。一只芦花鸡,牵引而出的诗意童年;一汪青草湾,滋养而生的成长画卷。在《青草湾》里面,东方与家里养的下蛋的芦花老母鸡,相依为命,朝夕相处,感情深厚。老母鸡的一举一动,七灾八难,牵动着东方的每一根神经,牵动他的快乐,他的忧伤,他的追寻,他的梦想。由此发生了许多耐人寻味的故事,充分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以及人性最美的底色。
因为之前作者张吉宙伯伯来到我们学校,跟我们聊他的想法,聊他的写作,我从心里佩服他。看了这本书,我特意查找作者的生平,因为我觉得只有亲身经历的才能写出这样生动、真实的故事。他不仅是一个极赋才华的作家,还是一个有文学原则的人,一个阅读推广专家,一个儿童文学阅读的“点灯人”。他以诗话的文字,纯美的故事,绘就了一幅幅成长的画卷。他从小在农村长大,村落,炊烟,鸡鸣,犬吠,田野,河流,乡间小路。这一切,无不构成记忆深处的美丽,焕发出生命的光彩。
少年东方的童年干净、澄澈,慈爱的姥姥,亲密的伙伴,心爱的芦花鸡和静谧的青草湾,为他的成长着上了最纯美的底色。细细聆听,在老芦花咕咕的呼唤声中,在小芦花嘤嘤的喧闹声中,萦绕着的是一份逐渐远去的乡村风情,和一种温暖心灵的生命关怀。这段简单的童年故事,不仅关于一个少年,关于一只芦花鸡,更关于成长中那些看似轻盈的瞬间背后,隐藏着的深刻与美丽,苦难与诗意。
一只芦花鸡,牵引而出的诗意童年;一汪青草湾,滋养而生的成长画卷……愿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是那么的让人值得细细回忆。
篇6: 《青草湾》读后感
前几个星期,学校发了一本书让我们阅读,书的名字叫《青草湾》。
听老师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咱们青岛人叫张吉宙,是当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阅读推广专家,被誉为儿童文学阅读的“点灯人”,一个孩子们眼中的“大男孩儿”。凭借《青草湾》获得冰心儿童文学奖。怀着好奇的心理,开始了我的阅读。
翻开书,前面有我最喜欢的曹文轩老师定的序,“诗意童年:记忆深处的美丽”,每个人都有值得回忆的童年时光,童年的记忆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每当回忆起童年时光,心里总是暖暖的。故事主要讲述了东方从小就跟姥姥长大,住在一条胡同里。东方有一个特别的好朋友就是“芦花鸡”。芦花鸡是东方的小跟班,东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拾鸡蛋,拾“芦花鸡”下的红皮鸡蛋,他很喜欢吃鸡蛋,姥姥却不给他多吃,因为要攒着鸡蛋换钱,给东方买更多的好东西。
东方还有四个一块玩耍的小伙伴,彼此关系特别要好,他们一起碰鸡蛋,一起寻找毛蛋,一起背诗,一起粘禅,一起捉萤火虫,一起大战蝗虫,童年的伙伴们快乐成长一起分享一起承担。读着读着,我仿佛也进入到故事当中,跟着东方和他的小伙伴一起疯一起玩。从小在城市长大的我,特别羡慕东方在乡下过无忧无虑的生活。村落,炊烟,鸡鸣犬吠;田野,河流,乡间小路,到处散发着浓郁的生活气息。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学校竟安排作者为同学们进行了一场生动活泼、别开生面的阅读讲座。跟我们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通过张叔叔与大家的'交流,知道了张叔叔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悟,才写出了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准备利用课余时间再把张叔叔其他的作品读完。
篇7:可爱的骨头读后感
可爱的骨头读后感
《可爱的骨头》的内容很吸引人,书里写了一个叫苏茜的十 四岁的少女被邻居谋杀后上了天堂,并在天堂俯瞰人间的事情。她死后一直放不下所爱的人,她静静地看着家人,她想安慰他们,告诉他们杀害自己的凶手是谁,但她不能,活人是听不到鬼魂所说的话的。苏茜是家里的大女儿,她有一个妹妹――琳茜,13岁;她有一个弟弟――巴克利,5岁。她死后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爸爸沉浸在丧女的悲痛中,一蹶不振,她妈妈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离开家去了外地……八年之后,一家人终于又团聚了,其乐融融。苏茜看着他们心里很高兴,她知道大家都从阴影中走了出来。那一瞬间,苏茜消失无踪,她去了另一个天堂,因为她已了却了人间的心事。
这本书是作者用第一人称写的,让人身临其境,更加强烈地体会到苏茜心里的悲伤与不舍。苏茜真的很不幸,她虽然看见了所爱的人,但是不能与他们交谈,不能与他们在一起,这样更始我心里增添了一丝落寞感,仿佛自己就是苏茜,看到了自己的亲人,却无法与他们在一起,让他们知道自己一直陪在他们身边,心中的寂寞和哀愁越加浓了……
它给我的感受很深,震撼很大。我开始胡思乱想:说不定我身边也有以前过世亲人的鬼魂,他们都亲切地看着我,而我却不知道。
不管世界上有没有天堂,我却不想过早地去那儿,天堂固然美丽,但是和亲人在一起却是最大的幸福。我记得一个朋友问过我,人为了什么而活。看了《可爱的骨头》之后,我认真地思考着:如果我是苏茜,或是我也上了天堂,我会快乐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如果我和苏茜一样真的死了,我会牵挂我的家人,也就是说我所爱的人成了我活下去的动力!我想,我是为了家人而活,为了那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而活。
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幸福,也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幸运。看了苏茜的经历,我才真正地感受到我的幸运之处,感受到和家人一起的幸福。想想那些看轻生命的人们,他们这样不计后果的寻死,难道没为活在世上的亲人好友想过吗?
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没有了希望。我希望人们能抓紧这份幸福,不要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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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魂灵静静地站在客厅里,注视着她的家人在啜饮着香槟,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尽管已是在那么漫长的九年以后,直到这一天,阳光才终于重新洒向了她的家人,他们,终于象她期望的那样,完全走出了她惨死的阴影,重新团聚在一起,一种平静的幸福轻笼在她的心头,她退了出去,了无声息。
她是苏茜・沙蒙,一个生活在上世纪美国七十年代的单纯可爱的少女,只因为偶尔的轻信,她被邻居,一个名叫哈维的变态连环杀手诱至地下室,奸杀后尸体被肢解,只有一截臂肘被一只小狗发现。
沙蒙一家得知此讯后,立即就崩溃了。
父亲杰克通过直觉,判断那个怪里怪气的邻居哈维有重大嫌疑,可屡次向警方提供线索,又屡次被警方拒绝,后因捉拿嫌犯被误伤致残。母亲艾比盖尔本就对平淡的生活感到失落,收到爱女的死讯后,再也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面对自己的生活,竟然转而与探长苟且,借此来逃避巨大的伤痛与压力,最后索性一走了之。
妹妹琳茜在巨大的打击面前一夜成人,她努力将创伤深埋心底,以自己的坚强为父亲为兄弟疗伤,为了找出背后的真凶,她不顾生命之虞,潜入凶犯的家中寻找证据,差一点被凶犯抓住。
而苏茜的外婆在女儿离家之后,毅然来到这个已经破碎的家,以她的乐观,她的风趣,她的经验,挑起了母亲与外婆的双重责任,在她的指导下,四岁的巴克利得以健康成长,琳茜也平安地度过她的青春期,最后找到了她的幸福。
漫长的时间,磨平了不堪回首的记忆,冲淡了绯红的血腥味,苏茜原先的同学先后从大学毕业,家人也似乎渐渐忘记了这块缺失的骨头,直到有一天,弟弟取出苏茜的旧衣物想挪作他用,父亲杰克一见顿时暴怒不已,诱发了严重的心脏病,母亲艾比盖尔闻讯后匆匆赶回,一家人坦诚相见,终于达成和解,而可爱的琳茜,也为大家带来了她的婚讯,幸福的幼苗重新在他们的心底滋生。
爱,最终越跨了死亡,走过天堂重返人间,苏茜・沙蒙以生命的代价,换来了神奇的生命循环。
这本《可爱的骨头》,曾在《纽约时报》的排行榜上高居榜首达三十周之久,并获得“美国年度最佳小说”奖,更赢得世界许多媒体的好评无数。作者艾丽斯.西伯德,被誉为“最具潜力的作家”,基于作者那一段与苏茜相似的惨痛往事,本书亦是她历经跋涉,重新微笑着面对生活的心灵疗伤佳作。
小说以荒诞的笔法,用倒叙的角度展开,作者让“我”,那个脱离了肉身而上了天堂的死者苏茜.沙蒙,成为故事的叙述人,从一开始便采用一种简洁的,类似于第三者旁观的口吻来为我们讲述她的被害经历,这种跳脱了主观干扰的叙述手段,因其类似于纪录片般的冷静而更加令人痛彻心扉。但,痛,泪水,同情,不是西伯德的本意,她想告诉我们的,只是在巨大的打击面前,该如何坚持与面对,这也是小说之所以命名为《可爱的骨头》的用意。正因为如此,西伯德没有刻意去渲染悲剧的气氛,而是更多把描写放在了亲情,友情与爱情上,虽然,苏茜事件是个彻底的悲剧,可贯穿全文的,却是一份浓浓的亲情,父母与子女之间,姐姐与妹妹之间......可以这样说,《可爱的骨头》虽然伤感,却未失却明亮,仿佛孑孓无助中,前方灯盏渐明,家的温暖在你头顶轻轻流泻,又似狂风吹散了连日的阴霾,暖暖的冬日终于冉冉升起......一切最终汇成一条河,就这么缓缓地,缓缓地,随着时间流去,一去不返。这,是作者对人生底色的诠释,是对承受苦难的人们的深切关怀,因其发自肺腑,充满不灭的希望,而更加震撼人心。
篇8:可爱的骨头读后感
可爱的骨头读后感
在苏茜回忆事件时有这样一段,”我本应该找条路逃开,但我却没有这么做.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呢?弗妮(苏茜的天堂辅导老师)说这些问题都是白问的:”当时你没逃开,没逃就是没逃,别再多想了,想再多也没用.你已经不在人间,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很多时候,当有人的亲人离开人世时,我们通常都会这样对他们说,过去的就是过去了,他已经不在了,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讲的人好象很残酷,但是说的却很实在,我看到这段时,眼睛是湿润的,不管是生者还是死者对谁来说,大家都不愿接受亲人离去或是自己离开亲人的事实,我们哭喊着,吵闹着,要着他们回来.我们的撕心裂肺能换来什么,什么也不可以..只有好好的生活,生者和死者才得以解脱,不是吗?
书上也有写到”我希望哈维先生以死赎罪,也希望自己还活着,这是我最企盼的梦想,但却无法实现.天堂毕竟不是十全十美,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观看,认真期盼,说不定能改变凡间我所爱的人的生活.”
是这样的..只有放下生与死,留给我们的就不止是悲伤了,还有深深的怀念和浅浅的幸福,也许很痛苦,但是生活还在继续,我们还在生活,就让我们笑着挥别一一离开我们身边的他们吧!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们,我们都有理由坚强勇敢的微笑,生活.
这段特别喜欢的..当苏茜的爸爸找到喜欢苏茜的男生雷的母亲时,是这样说的.
“我很高兴苏茜有个像雷这样的好男孩喜欢她,”爸爸说,”谢谢你儿子对我女儿的青睐.”
她抿嘴微微一笑.
“他写了一封情书给她.”他说
“我知道.”
“唉,如果我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我也会写封信给苏茜,”他说,”最起码我可以在苏茜的最后一天,告诉她,我爱她.”
不止是苏茜父亲,当苏茜母亲多年后回到家里,站在苏茜房间前说的那句“苏茜,我爱你.”都很有感触,我能感受到他们对苏茜的爱,他们对女儿的死总不能释怀,他们爱苏茜,在生命中的每一个日子里.只是,苏茜已经不属于这个人间了,但是他们依然很想说我爱你,亲爱的女儿苏茜.
其实爱一直在身边,在人间,在天堂,唯一不变的还是爱,不管是突然的失去,还是多年后的回忆,我依然想对每一个在我身边陪伴我的人说,我爱你,即使我不在,或者你不在,但爱一直都在,在曾经共同生活的日子里,我们彼此相知相守,我们笑过,哭过,爱过,那还要贪心什么呢?让一句亲爱的,我爱你结束一切的纷纷攘攘,让我们回归到最纯朴的那天,我们彼此紧握对方手的那时,或许我们都会对失去,死亡都释然了…
在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琳茜,她无时无刻都在思念着姐姐苏茜,但是她依然是最坚强的那个,她不逃避姐姐被谋害的事实,她独自一人哭泣回忆着思念着自己的姐姐,她努力地生活,努力地成长,努力地恋爱,她认真仔细地走在专属于自己的路,但是她也是为姐姐在生活,因为爱,她不放弃生活,为自己,替姐姐走好生活的每一步,最后的琳茜有了美满的家庭,可爱的女儿.可能姐姐的死对于她来说是个很大很痛在心上的伤口,但是现在已经不再滴血,伤口愈合,留下的只有伤疤,摸起来是不开心的,是伤心难过的,但不悲伤,不绝望.琳茜爱着姐姐,用余生想念姐姐,但她更加努力经营着自己的幸福.琳茜用着自己的方式爱着苏茜,也许她不知道苏茜在看着她,但是她知道她一直爱着她,在书的尾声,”我妹妹,我亲爱的琳茜则把我留在她记忆深处,那才是我应该在的地方”看来对于生者和死者来说,放任伤心自留,只会让大家更加伤心,勇敢的活下去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死者最想见到的.我们彼此爱着对方,那又何必用爱禁锢了自己呢?既然不在了,那就认真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爱.
在书的最后,大家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时苏茜是这样说的”我的死引发了家中亲人的这些变化,有些改变平淡无奇,有些改变的代价相当高昂,但我过世后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几乎件件都具有特殊意义.这些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就像绵延伸展的美丽骨干,把大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终于开始认清;没有我,他们依然可以活得很好,我的死最终造就了家庭的融溶和合,犹如身体上的骨骼,尽管有了缺失,但在不可知的未来终将长出新的骨干,变得圆满完整.我现在明白了,我以生命的代价换来了这一神奇的生命的循环.”
一直不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可爱的骨头>>,原来一个家庭,犹如人的周身骨骼,即使有一块破损了,缺失了,但骨架终会长全,作为缺损部分的苏茜,固然依恋这个家庭,大家也都在忆念中感到遗憾,但全家经历了这场灾难与悲痛之后,终于融溶和合。死尸的骨头不一定可爱.但这象征的爱的骨头,再可爱不过了.
其实爱一直都在身边,生命可能会提早结束的,但爱不会,感情可能会提早磨灭,但爱不会.有时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人间的时候,我身边的人会怎样?但是我也不敢想,老是觉得人是脆弱的,死亡的打击太大了,不管是谁也难以接受,其实不尽是如此的,人是个奇妙的生物,在痛彻心扉后的只有坚强,即使是死亡,我们依然能坚强的活下去.然而死亡并不代表终结, 西伯德给了我们一个美好的想象空间,生者感觉不到死者,但是死者依然在生者身边陪伴着,到底是什么把生与死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是爱,爱让死者久久不愿离开,让生者久久不愿忘记,我们接受死亡,但不会遗忘,因为这是抹不去的深爱.原来,其实爱一直都在.
篇9: 《青草国的鹅》读后感
《青草国的鹅》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故事书名叫《青草国的鹅》。里面的主人公叫夏草樱,名字很特别,她自称“草樱”。
草樱是一个活泼可爱又富有爱心的女孩,她很喜欢照顾小动物,尤其是鹅。可神奇的'是,有一天,草樱被她最喜欢的大灰鹅咬了一口之后,草樱竟然爱上了吃青草。后来,草樱来到一个叫“青草国”的地方,那里的草非常鲜美,草樱忍不住了,便大口大口地吃起了鲜美的青草。可是吃完后,她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鹅!草樱只好一路往前走,途中她遇到一只大白鹅,大白鹅带着她来到鹅皇后的家,鹅皇后说:“你是我的女儿,十年前,我让鹅巫婆把你送到了人类世界去。你十岁生日一过,就被鹅咬了一口,对吧?咬过之后是不是特别想吃青草……”草樱点了点头。从此,她就在青草国生活了下来。
虽然在青草国的生活很舒适,但是草樱怎么也适应不了,她不愿意留下来当公主,她还是想回到人类的世界。她找到鹅巫婆,跟她要了一种草,巫婆说吃下去就会变成人类。草樱一口就把草吃了下去,一眨眼的工夫她就到了家门口,她终于又变回了那个十岁小女孩!
这篇童话内容很新奇,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我尤其喜欢故事中的大灰鹅,因为它遇到困难不妥协、不放弃,即使被石头砸、被门夹都不退缩,它还要拼命咬草樱一口。哈哈,大灰鹅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真是拼了命了。不过,我也很喜欢草樱这个角色,因为她乐观向上、机智伶俐,富有爱心,和我倒是有几分相像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肯努力,任何梦想都可以成真。希望我也能坚持自己的梦想,为了实现它而不断努力!
篇10:五年级《青草湾》读后感500字
五年级《青草湾》读后感500字
五年级四班 纪博涵 指导老师:孙明琴
前几个星期,学校发了一本书让我们阅读,书的名字叫《青草湾》。听老师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咱们青岛人叫张吉宙,是当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阅读推广专家,被誉为儿童文学阅读的“点灯人”,一个孩子们眼中的“大男孩儿”。凭借《青草湾》获得冰心儿童文学奖。怀着好奇的心理,开始了我的阅读。
翻开书,前面有我最喜欢的曹文轩老师定的序,“诗意童年:记忆深处的美丽”,每个人都有值得回忆的.童年时光,童年的记忆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每当回忆起童年时光,心里总是暖暖的。故事主要讲述了东方从小就跟姥姥长大,住在一条胡同里。东方有一个特别的好朋友就是“芦花鸡”。芦花鸡是东方的小跟班,东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拾鸡蛋,拾“芦花鸡”下的红皮鸡蛋,他很喜欢吃鸡蛋,姥姥却不给他多吃,因为要攒着鸡蛋换钱,给东方买更多的好东西。东方还有四个一块玩耍的小伙伴,彼此关系特别要好,他们一起碰鸡蛋,一起寻找毛蛋,一起背诗,一起粘禅,一起捉萤火虫,一起大战蝗虫,童年的伙伴们快乐成长一起分享一起承担。读着读着,我仿佛也进入到故事当中,跟着东方和他的小伙伴一起疯一起玩。从小在城市长大的我,特别羡慕东方在乡下过无忧无虑的生活。村落,炊烟,鸡鸣犬吠;田野,河流,乡间小路,到处散发着浓郁的生活气息。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学校竟安排作者为同学们进行了一场生动活泼、别开生面的阅读讲座。跟我们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通过张叔叔与大家的交流,知道了张叔叔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悟,才写出了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准备利用课余时间再把张叔叔其他的作品读完。
篇11: 五年级《青草湾》读后感500字通用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青草湾》。
翻开书前面是曹文轩老师为本书写的序,题目是:“诗意童年,记忆深处的美丽”,序中说道:每个人都有值得回忆的童年,童年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着我,温暖着我。
书的第一章写的是“芦花鸡”,芦花鸡是主人公东方的好朋友,东方从小就在姥姥家长大,他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鸡窝拾芦花鸡下的蛋,每当听到芦花鸡发出“喔喔哒、喔喔哒……”的叫声时,东方都会直奔鸡窝去捡拾红红的鸡蛋。东方也爱吃鸡蛋,可是姥姥不让东方吃太多的鸡蛋。因为姥姥要拿鸡蛋去换钱,然后给东方买学习用品。东方还有几个小伙伴,他们彼此关系都非常好,他们一起碰鸡蛋、一起背诗、一起粘知了、一起捉萤火虫、一起捉蝗虫,童年的伙伴们一起快乐地成长,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童年趣事,我的童年基本是爷爷陪我一起度过的,爷爷身体非常好,夏天经常带我去粘知了,爷爷在前面拿着杆子粘,我就跟在后面拿着袋子,袋子里装着满满的知了,同时发出吱吱吱的叫声,我也非常高兴。后来我们粘完了知了,看到一个个知了失去了自由,被困在袋子里,我就跟爷爷说:“爷爷,我们把这些小昆虫放了吧,让它们自由地去飞翔。”爷爷跟我说:“知了是害虫,它们会吸收鲜嫩树枝的水分,最后会使树枝枯死。”从此我便知道了知了是害虫。
我的童年趣事还有很多,每当想起这些童年的趣事,我便会想起我的爷爷,现在爷爷在北京的大爷家,我一年很难见爷爷几次面,我很想念我的爷爷。也祝我的爷爷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感谢老师给我推荐的《青草湾》这本书,使我爱上了阅读,开拓了视野,也让我有更多的故事跟同学们一起分享。
篇12:会唱歌的骨头读后感
会唱歌的骨头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是会唱歌的骨头,它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王国,经常受一头野猪的攻击,国王说:“谁能把野猪杀死,拿着它的心来见我,我就把公主嫁给他!”
很多人都去杀野猪,可都被野猪吃了。
终于有一个武士,把野猪杀了。他把猪心放在屋里的箱子里,想明天去见国王,可当夜就被自己的哥哥给杀了,埋到了小桥下。
第二天,哥哥就去见国王,国王把公主嫁给他了。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忽然,看见了武士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笛子,一吹,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啦,他拿走了猪心,娶走了公主。
农民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恍然大悟,把武士的哥哥杀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有一头非常凶恶的野猪,它吃了不少人和牲口,国王发出了通知,说如果有谁可以讲野猪杀死,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谁。有一个兄弟要去试试。兄弟俩一个从森林的东边出发,一个从西边。弟弟走着走着有一个小矮人,小矮人给了他一把长矛,说有了长矛,野猪就会死的。因此,弟弟也就杀死了野猪。哥哥看到了弟弟的'收成,就把弟弟杀死在一座桥下。有一个牧人来到这里,看到桥下有一根骨头,骨头却自己唱起歌来,牧人把它送给了国王...结果国王就把哥哥杀死了。”
这个故事出自于范勇胜编辑的《格林童话》。这个故事,从哥哥把弟弟杀死,一直到哥哥被国王杀死,也都表现出了哥哥的贪心和贪心的后果。作者只不过是用一个杀野猪的故事,来写了哥哥的贪心,同时也是在告诉人们,贪心的后果永远不会是好的。人也是一样的,有人贪钱,贪钱的后果是什么,就是进了监狱......这个故事也就给我们做了一个例子。
贪财啊、贪钱啊什么的,到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人还是脚踏实地的好。
从前有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人们为此
痛苦不堪。国王宣布只要有人能将王国从这一灾难中拯救出来,他就会大大地赏赐他。可是
野猪太大了,而且强不可敌,因此谁也不敢接近它藏身的那片森林。最后国王宣布:谁若能
捕获或者杀死那头野猪,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为妻。
在乡下住着两兄弟,是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
良。两兄弟说他们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国王对他们说:“为了让你们能确实找到
那头野兽,你们两人必须分头从两个方向进森林。”于是,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
弟弟走了没多远就遇到一个小个子男人。他手里握着一支黑色长矛,对弟弟说:“我把
这支长矛给你,因为你心地纯洁善良;你拿着这长矛,只管大胆去斗那野猪,长矛会帮你
的。”
弟弟谢过那小个男子,扛起长矛,毫不畏惧地继续赶路。
不久,他看到了那头野猪,便用长矛对准了朝他扑来的野兽。野猪气疯了,它冲得太快
太猛,结果长矛把它的心脏划成了两半。弟弟扛起巨兽往回走。
森林另一端的入口处有座房子,人们在那里饮酒、跳舞作乐。弟弟来到那儿时,哥哥早
已坐在里面了,他以为野猪反正逃不出他的手心,于是先喝点酒壮胆。当他看到弟弟带着战
利品从森林里返回时,邪恶的心里充满了嫉妒,无法平息。他对弟弟喊道:“进来吧,亲爱
的弟弟,喝杯酒歇歇。”
从无戒心的弟弟走了进去,把好心男人给他长矛、自己又如何用长矛制服野猪的经过告
诉了哥哥。
哥哥留弟弟一起喝酒直到天色将晚,然后一道离开了小屋,在黑暗中赶路。他们来到小
河上的一座桥跟前,哥哥让弟弟走在前面,走到桥心时,哥哥对准弟弟的后脑勺狠狠一击,
弟弟倒下死了。哥哥将弟弟埋在桥下,自己扛起野猪去向国王领赏,似乎野猪是他猎杀的。
他娶了国王的独生女为妻。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弟弟没有回来时,他说:“准是野猪把他给吃
了。”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
可是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这罪孽总有一天要真相大白的。
几年以后,有个牧羊人赶着羊群过桥,一眼看到沙子下面有根雪白的骨头。他觉得这是
做口吹乐器的好材料,于是爬下桥,将骨头捡了起来。他用骨头给自己的号角做了个吹口。
可他第一次用它吹响号角时大吃了一惊,因为骨头吹口自顾自唱起了小调:
“啊,朋友,你在用我的骨头吹奏,
我在这河边沉睡已久。
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
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
“多好的号角呀!”牧羊人说,“竟然自己会唱小调!我一定要把它献给国王陛下。”
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
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
的所作所为,因此被缝进一个麻袋,沉到河里去了。被害人的尸骨则被安葬在教堂墓地里一
座漂亮的墓冢里了。
篇13:会唱歌的骨头读后感200字
大家一定知道《格林童话》吧!即算没看过,肯定也听说过吧!《格林童话》里有一个故事,我记忆十分深刻:有一只害“虫”野猪,常来危害人们,国王许诺谁杀死野猪,谁就可以娶到公主。老大虚伪、阴险;老二忠实,憨厚。因为老二得到了小矮人的帮助,所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了野猪,老大见了之后,心生嫉妒,于是想方设法把老二弄死之后,便去王宫娶了公主。一天,一位年轻的绅士看到了老二的骨头,他便把骨头做了号角的吹口,奇迹发生了,骨头竟开口向绅士诉说了发生的一切,绅士把号角交给了国王,老大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好的思想和行动只会产生好的结果,同样,心存邪念,多行不义只会有不好的下场,正如古语所讲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老二忠实,善良,凭着自已的努力,在别人的帮助下,去实现自已的目标。老大呢,阴险,狡猾,投机取巧,丧尽天良,虽然娶到了分主,但后来真相大白于天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俗语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自私自利,玩阴谋诡计,最终会自食恶果。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的时侯,千万不能不经过深思熟虑就轻易做出决定,因为你的良心时时刻刻在“看”着你,关注你,特别是做了坏事,就算法庭饶过你了,你的良心却不会放过你,你就永远不会安宁,你的所作所为会让你的良心受到遣责。
篇14:关于会唱歌的骨头的读后感600字
一说起童话两个字,大家一定都会想起丰富多彩的童年。在童年的美好时光里,必定少不了童话带给我们的遐想和启迪。那么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名叫《会唱歌的骨头》。
从前,有一只巨大无比的怪物,它的爪子都能压死四五个人。它住在森林里,凡是靠近它的人,都会被它毫不留情地吃掉。不仅如此,它还经常在深夜十二点的时候出来,祸害周围的百姓。总之,它带给人们的只有疾病、厄运和悲伤、难过。终于有一天,国王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宣布:谁能把怪物的头砍下来,并带到王宫,谁就能娶我的女儿为妻。因为国王的女儿呢,是一位美若天仙,聪明绝顶的少女。所以消息一传出,便有很多人都动心了,并且有胆大的,已经去了怪物居住的地方,可都被毫不留情地吃掉了。 有一对兄弟,哥哥是锡兵,弟弟是汤姆。他们俩一起走进了森林,来到一块大石头旁边。哥哥说,反正没人能够打死怪物,就让我先睡上一觉吧。而弟弟呢,一心想着为民除害,不让百姓再受苦,又劝说哥哥无效,于是自己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就碰到了一个矮小瘦弱的家伙,对弟弟说:“你能帮我找回丢失的帽子吗?”,弟弟因为平时很爱帮助别人,所以很爽快就答应了。小个子一听,就高兴起来,说:“既然你这么乐于助人,就送你一样东西吧,它既能保护你,也能帮助你降妖除魔。帽子不用找了“,说着,留下一样东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弟弟像在做梦一样,回过神来一看,手里拿着的是一把斧头,它金光闪闪,锋利无比。原来那个小个子是小精灵变的,是来给他帮忙的。
于是,弟弟拿着那把金斧头,一口气跑到了怪物住的地方,三下两下就把怪物打死了,并砍下了它的头扛在肩上,往回走。他急于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自己的哥哥,于是,就直奔刚才哥哥睡觉的地方。一看,哥哥还没醒呢。他上前去拍醒哥哥,并把一路上的经历都告诉了他。弟弟津津有味地讲着,只见哥哥的脸上,从茫然到惊讶,接着转为嫉妒,愤怒,最后竟闪过一丝杀机。可弟弟却浑然不知,他仍然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哥哥趁着他不注意,走到他身后,抱起一块大石头,就把他砸死了。这时的哥哥,心里只有财富、地位和公主。弟弟死后,他把他的尸体埋在了附近的小桥下。然后,带着那颗怪物的头。来到了王宫。国王大喜,立即帮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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