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款物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3-04-18 07:47:59 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涉案款物工作自查报告(锦集20篇)由网友“雨女无瓜”投稿提供,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过的涉案款物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阅读参考。

涉案款物工作自查报告

篇1:涉案款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达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万纪发〔xxxx〕50号)要求,现将我乡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组织乡纪委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发〔xxxx〕3号)、《关于部分地区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中纪办通报第2期)、省纪委《办公厅通报》(xxxx年第14期)和达州市万源市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案款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xx〕7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中纪发〔〕32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各1次,要求大家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法纪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及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督查方案,乡纪委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杜林同志任组长,指导和督促自查工作开展,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任务要求。

二、扎实工作,严格自查

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乡纪委针对依纪依法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分别开展了严格细致的自查。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狠抓政策法规学习。上半年开展各类学习4次。狠抓办案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培训1次、专题辅导2次、以会代训6次。有针对性地对办案工作中容易混淆的疑难问题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实例分析讲解和座谈交流,达到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做到不变相 “两规”、违规“留置过夜”,确保了规范安全文明办案。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完善办案硬件设施。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查找的我乡纪委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重点落实了基本符合办案安全要求的谈话场所,并对规范案件调查谈话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乡纪委高度重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省、市纪委对涉案款物管理的要求,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的工作要求。经查,我单位涉案款物的管理中无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问题存在。

三、总结经验,建立制度

一是狠抓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全面监督。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办案人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规范线索管理。

篇2: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公安部“专项办”:

_X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清理排查工作有序、保质、稳妥地向前推进,第二阶段的工作成效明显,截止6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清理排查案件__X件,占应排查数的 _ %,发现问题案件数件_X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精心布阵抓排查

主要领导再推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取得成效,清理排查是关键,必须精心布阵,认真细致用实招,翻箱倒柜抓排查,不能放过一起案件、不能漏掉一起涉案财物,为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整改和建立健全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_X4月15日在听取省厅“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后就清理排查工作的指示。“4.21”日,省公安厅按照_X的要求,召开了全省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_X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讲评,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_X对清理排查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_X、_等三个单位交流了经验。各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更加重视,行动迅速,做到了“三有”:“一把手”有批示;党委会有研究;“专项”工作有方案。各地公安机关将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并用会议记要的形式下发所属单位执行。同时,全省各市、州公安机关就“专项治理工作”分别拟定了“七个一”举措:即公布一个举报电话、开辟一个工作专栏、签订一份责任书、进行一次交交叉检查、建立涉案财物一案一台帐、成立一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完善一套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召开会议再部署。5月20日当清理排查工作进行40天的时候,省公安厅在_召开了全省市、州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题督办会,对26起涉案财物问题信访投诉件进行了督办,明确了办结的时限和要求;听取了各市、州公安机关清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清理排查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并明确了二项举措:第一、以“量化考评办法”为载体,在强力推进清理排查工作向纵深发展上动脑筋。采取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量化考评、及时通报排位、挂牌督导整改等具体方法,着力解决动力不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第二是以“典型示范引路”为先导,在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计划做好“五件具体事”:一是清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统计、月通报”;二是收集各市、州“一把手”对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各种批示;三是制作一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警示片;四是组织一次交互检查,督办一批“涉案财物”管理问题案件;五是出台一批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规定,努力解决好动力不足、管理不规范、不统一等“顽症”。

集中骨干再培训。在清理排查的攻艰阶段,6月13日至6月17日,省公安厅在_警官学院举办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清理排查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各市、州公安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县(区、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副书记)、厅直有关单位领导和省“专项办”成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以重温政策法规、正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矛盾、交流工作经验、确保排查质量、探讨长效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为宗旨设立培训内容,还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法官、法学博士何帆同志就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达到了预期目的,为高效、有序、保质完成清理排查工作起到了释疑、充电、鼓劲的作用。

形式多样再教育。进入清理排查阶段后,针对民警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的种种模糊认识,影响了清理排查的质量,全省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再教育、法规制度再学习,加强舆论宣传,将学习法规和警示教育贯穿全过程。抓教育。省厅充分运用网络平台,由有关领导进行远程宣讲,认真解读“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重大意义、“六个严禁”、“管办分离”等政策规定,重点讲清自查自纠解决的问题与信访投诉处理的问题存在的本质区别。同时,各市、州公安局根据实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警示教育。_X市公安局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将本局十年前因办案民警违规管理涉案金项链,而引发办

案民警开枪打死当事人后自杀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曾因此案而受过处理的三名在位民警现身说法,并将发案之日定为警示日,全局上下深受震撼。搞讨论。各基层公安局利用网络专栏进行讨论交流,大家谈认识、论危害、受警示,增强了执法规范化意识。办专栏。目前,全省各市局开设“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21个,发布动态信息510余条。印册子。_X、_X、_X、_X等地市十五个市、州将“六个严禁”等重要内容制成卡片或小册子发给全体民警,做到全警皆知、入心入脑。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在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共印发有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学习资料2.1万册。发短信。各基层公安局利用扁平化指挥调度短信平台向所属民警发送涉案财物管理“六个严禁”、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基本知识“四字诀”短信,做到警钟常鸣。各市局通过一系列的再教育、再发动,把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和省厅的要求上来,有效澄清了民警中存在的“玩真的”担心引火上身的害怕心理;“来软的”漫漫来、等等看的观望心理;“不投诉不动真”的侥幸心理,“用真心、动真格、出实招、细排查、严整改”已变成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

二、多措并举 认真细致抓排查

落实责任追究。为了把清理排查工作达到“两不”要求,我们采取省厅警种领导垂直包干、市(州)局领导分片挂勾包干、县(区)领导分警种条线包干、队(所)领导分案包干、办案民警个案包干等方法,实行一案一档,一档四表,达到“四清”;逐级签订“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把“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考评与年终绩效考核挂勾,在执行“六个严禁”上动真格。有16个市(区)公安局在清理排查中以对群众、对自己、对领导、对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自我加压,将清理排查的时间段面扩展为以来的所有涉案财物案件,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为保证质量,积极采取定范围、定重点、定责任、定程序、定时间等“五定”措施,强化各级领导与民警的职责意识和忧患意识。

严格检查督导。一是严训骨干。_X、_X、_X、_X、_X、_X、_X等市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骨干;二是严密督导。省厅和各市局“专项办”组织力量分别对所属单位第二阶段清理排查工作进行一次以上的实地检查督导、考评,做到全覆盖,无“漏网”,对好的作法进行肯定,对薄弱环节进行纠正。督导组及时督导竹山县刑警大队办理的一起涉案9台被扣车辆

篇3: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进刑侦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公安机关部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修水县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修水县公安局统一思想,强化意识,切实开展集中学习,并按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和排查清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意识、统一思想

4月6日,我局传发了关于印发《全修水县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公发[]50号)后,我支队立即召开全局民警会议,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党委《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同志20113月21日在全国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仔细对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并开展深入讨论,引导民警熟练掌握各项执法规范,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同时,认真学习了支队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会上,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了动员部署,号召各县县局各单位认真学习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和通知要求开展工作。通过集中学习,全体民警强化意识,统一思想,充县认识到涉案财物管理方面问题存在的严重危害性,充县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增强了全体民警公正廉洁执法、规范财物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支队将制成标牌的公安部“六个严禁”发放到各办案单位上墙,以提示每个办案民警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近期将会同修水县局法制科就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出试卷发给各县县局组织基层民警进行测试,打牢思想根基,县局在组织测试的基础之上,随机抽取民警到修水县局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代表所在县局内上网通报。

二、排查清理、查找漏洞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县局组织全修水县公安部门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了全面排查,要求各执法民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排查:一是对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二是以来已办结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三是20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

排查清理在全体办案民警中进行,自查和互查有无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 通过排查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守法意识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民警们普遍存在只要不贪污挪用涉案财物就行了的想法,在思想上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重视扣押、没收、收缴、追缴环节,但对涉案物品后续管理、处置方面不及时,扣押、扣留后,未及时移交涉案财物专管人保管;有的将涉案财物和嫌疑人的暂存物品混放。少数民警对处理涉案财物的法律规定不熟悉,对有的涉案财物或暂存物品未能及时按规定处理,造成积压。

2、制度监督不力。重视追缴、收缴环节,对后续管理、处置方面监督不够;有时对登记、保管、调取、使用等方面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涉案财物不能及时登记或登记不全,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力。

3、硬件设施不到位。部县大队、派出所虽然设有财物保管室,但还没有专门的柜架县门别类地单独存放涉案财物,有些不涉案财物也与涉案财物堆放在一起。

三、建章立制、整改隐患

县局在组织整体排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针对登记、保管、移送等环节上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做到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实行所有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扣押、收缴、保管、移送、处理各环节有规可依,办案与管理相县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1、强化守法意识。要求各办案部门组织全体刑侦民警以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为重点,围绕涉案财物的处理权限、处理方法、处理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使民警了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内容,掌握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同时使民警认识到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是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素质的体现。

2、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办案人与保管人相县离、物随案走、案结物清、及时处理,抓住扣押环节。一是完善登记制度。县局各大队及派出所设立专门的涉案财物台帐,对涉案财物及时进行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不得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二是建立物品清理制度。按照公安部要求,对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清理,做到不放过一起案件,不漏掉一项涉案财物。对当前正在办理的案件,及时做好随案物品的收缴、上交工作,并依法出具罚没票据。对于无主物品,特别是群众遗弃或丢失的物品,及时开展查找失主工作。三是建立暂时代为保管财物台帐,实行县类管理。对于在扣物品做到实物和台帐一一对应,在随后的移交、扣押、发还中有合法、完备的登记手续;

2、对在扣物品的保管进行检查,检查涉案财物是否保管妥善,登记与实际物品是否相符,是否有专门的保管室或柜;

3、规范办理流程。对于因案情需要扣押的涉案财物,抓住保管环节,24小时内由办案民警及时移交专管民警并做好登记,对于需要收缴的物品由专管民警及时放入涉案财物室,无法存入涉案财物室的物品如涉案车辆等,对车辆逐一进行登记、编号,用笔录、录像、拍照等方式加以保全管理,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并及时向县局纪委报备。建立“专帐管理、专柜保存”模式。即所有涉案款全部交内勤登记,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所有物证出入库均详细清点、逐件登记,有交接双方共同核对签字的手续,确保涉案物品存放有序、管理规范,不发生损坏、遗失或擅自处理等问题。定期向单位全体民警公开涉案财物管理情况,以公开促规范,杜绝坐支挪用涉案财物现象的发生。

4、加强执法监督。抓住责任环节,严把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关。明确各大队、派出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员和内勤为具体责任人,办案民警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定期对涉案财物进行核查,对民警的在办或已办结案件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涉案物品未及时移交,或不、发还等问题,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予以纠正,并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民警绩效考核。修水县局督察大队对县局办案部门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察。

篇4: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涉案款物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法[]221号、皖高法[2016]209号和阜中法纪监[2016]28号文件精神,我院自7月底在全院开展了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今年10月底,根据法[]272号、皖高法[2015]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5]30号文件要求,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院在接到《关于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窦灿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处、室、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了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检查活动中来,准确把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为做好此次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自查,落实责任

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我院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自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均签署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各部门及时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内容中任何一项违规现象:

(一)不存在违规设臵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不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办案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涉案单位费用的情况。

(三)不存在以“赞助费”的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涉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

(四)不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

(五)不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六)不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三、全面复查,巩固成效

根据法[2015]272号、皖高法[2015]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5]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巩固检查成效,促进廉洁司法,我院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全院各部门本着全面细致,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围绕去年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从检查情况看,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中的任何一种违规现象,自去年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未出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

在去年专项检查活动中,我院结合实际建立了防止发生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的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持续加强对干警的有效监管。财务部门定期对诉讼费的相关会计资料进行彻底地检查核对,做到证账相符、款帐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加大对审执权和后勤管理权的监督,确保审理的案子不出问题、收取的费用不出问题、办案的干警不出问题;三是将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需交纳的款项、计算标准及缴款程序在诉讼和执行服务中心予以公示说明,明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四是严格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理”的“三严”原则,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账,不定期对涉案款物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

通过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我院充分认识到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它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法院形象、事关司法公信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预防机制,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现象的发生

【涉案款物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达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万纪发〔2016〕50号)要求,现将我乡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组织乡纪委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15〕3号)、《关于部分地区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中纪办通报第2期)、省纪委《办公厅通报》(20第14期)和达州市万源市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案款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中纪发〔〕32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各1次,要求大家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法纪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及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督查方案,乡纪委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杜林同志任组长,指导和督促自查工作开展,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任务要求。

二、扎实工作,严格自查

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乡纪委针对依纪依法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分别开展了严格细致的自查。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狠抓政策法规学习。上半年开展各类学习4次。狠抓办案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培训1次、专题辅导2次、以会代训6次。有针对性地对办案工作中容易混淆的疑难问题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实例分析讲解和座谈交流,达到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做到不变相“两规”、违规“留置过夜”,确保了规范安全文明办案。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完善办案硬件设施。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查找的我乡纪委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重点落实了基本符合办案安全要求的谈话场所,并对规范案件调查谈话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乡纪委高度重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省、市纪委对涉案款物管理的要求,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的工作要求。经查,我单位涉案款物的管理中无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问题存在。

三、总结经验,建立制度

一是狠抓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全面监督。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办案人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规范线索管理。

篇5: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近日,福建长泰县检察院开展涉案款物自查工作,重点就接收、录入、出库以及扣押、发还冻结款物流程、手续等细节问题进行检查。

经自查确认,该院办结的案件中扣押冻结钱款已全部上缴财政、涉案物品均移送法院,未办结的案件相关款物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登记都能一一对应;同时,在扣押冻结、管理和处理涉案款物中无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也没有当事人不服提出申诉的情况发生。

据悉,该院充分认识到做好扣押冻结款物工作是保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的一重要环节,办案时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办案三效合一的高度,就涉案款物按照涉案款物的相关规定进行了100%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受案时,严格执行一物一核对,一物一登记,确保每个涉案款物都有“身份证”,对难以实物形式移送的涉案物品,审查是否进行刑事照片等证据固定。对于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扣管分离,涉案款物由财务专门管理,并及时将相关涉案款物录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使涉案物品在各环节的流转情况一目了然。

同时,对随案移送的涉案款物,根据公诉进程和案件处理结果,及时督促承办人员办理财物变动手续。在办案部门移送、处理涉案款物时,会同承办人当面核对涉案款物,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出库处理,确保案结物清、款清。

此外,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衔接,健全工作机制,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抽查制、领导责任制和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个案跟踪等相关监督机制,以完善的制度规范司法行为。

篇6: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近期,大余县检察院对该院自侦部门以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案款案物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从源头上解决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次涉案款物自查自纠对20以来所有办理自侦案件的涉案财物进行逐一清查, 重点检查涉案财物是否及时全面登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及时全面移送、扣押款项是否专项管理、出入库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 针对自查中发现移交涉案财物不及时、涉案财物出入库登记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并实行办公室管理账目与案管部门管理款物分开的模式,及时予以整改,确保每一件涉案款物全程同步监督、管理。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自纠活动,提升了全院干警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的意识,有效促进了执法办案规范化。

篇7: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为规范管理涉案款物,尤溪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自侦部门的查封、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工作开展专项自查。

该院从承办人是否违法违规查封扣押、程序是否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及结案后是否规范处理等多个方面,对年以来审结的.15件自侦案件进行自查。对不规范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列出问题清单,下发到相关业务部门对照自查,要求自行整改。对涉案款物的审查、入库、保管、出库、备案及文书使用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通过自制台账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流程和涉案款物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做到一案一清,确保移送环节的高效运转。

此外,该院出台《关于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办公室建立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监督若干规定》,加强部门协作监管,发挥监督合力,定期、不定期对涉案财物进行专项自查。

去年以来,该院共对不规范问题发出《规范执法建议书》5份,多年未出现违法违规处理涉案款物情况。连续4年被三明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效优胜单位”。

篇8:纪委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根据法[]221号、皖高法[2010]209号和阜中法纪监[2010]28号文件精神,我院自7月底在全院开展了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今年10月底,根据法[]272号、皖高法[2011]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1]30号文件要求,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院在接到《关于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窦灿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处、室、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了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检查活动中来,准确把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为做好此次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自查,落实责任

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我院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自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均签署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各部门及时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内容中任何一项违规现象:

(一)不存在违规设臵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不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办案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涉案单位费用的情况。

(三)不存在以“赞助费”的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涉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

(四)不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

(五)不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六)不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三、全面复查,巩固成效

根据法[2011]272号、皖高法[2011]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1]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巩固检查成效,促进廉洁司法,我院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全院各部门本着全面细致,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围绕去年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从检查情况看,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中的任何一种违规现象,自去年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未出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

在去年专项检查活动中,我院结合实际建立了防止发生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的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持续加强对干警的有效监管。财务部门定期对诉讼费的相关会计资料进行彻底地检查核对,做到证账相符、款帐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加大对审执权和后勤管理权的监督,确保审理的案子不出问题、收取的费用不出问题、办案的干警不出问题;三是将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需交纳的款项、计算标准及缴款程

序在诉讼和执行服务中心予以公示说明,明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是严格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理”的“三严”原则,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账,不定期对涉案款物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

通过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我院充分认识到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它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法院形象、事关司法公信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预防机制,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现象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篇9:纪委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自从“队伍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我按照省、市、县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了学习实践活动,并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衡量,根据本人自查,使我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了认识,找出了差距,挖出了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学习不够深入,平时,自己虽然也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能够及时、认真的学习有关政策,但不够系统,缺乏全面的、系统的钻研精神,对一些理论学习只局限于就文章学习文章,缺乏深刻的理解,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得少,对一些问题缺乏理性思考,由于缺乏深度学习、思考,导致看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另外,在学习的自觉性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我还需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2、思想解放不够,俗话说,解放思想,黄金万两。本人在思想作风上还不够艰苦,特别是适应农村基层新形势、新情况的主动性有时不够强。虽然始终坚持加强思想修养,不断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想问题、做工作、办事件还是沿袭老方法、老套路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少;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多,站位全乡统筹发展长远发展思考的少;面对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存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在运用现有农村政策处理有关问题方面不够灵活,有时总感到老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工作中,有时思想顾虑比较多,突破思维定势少,敢想敢干、敢闯敢冒、大胆创新意识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3、能力提升不够,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够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够从坚持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但是在立足本职,如何更好地做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方面探索得不够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形势的变化;在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和接待群众来访上,自觉维护党委政府整体形象和利益方面考虑的多,为基层群众、特别是一些特殊群体考虑的相对较少,做的也不够。

4、作风过硬不够,作风事关形象,作风事关发展。日常工作中,本人在完成乡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大,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民意,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较少。个人认为,作风上存有三多三少的现象,即一是听取部门汇报情况多,实地考察少;二是等着基层找上门来的多,深入到村到户少;三是工作一般布置多,动真碰硬较真格少;由于上述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工作的有效开展。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进一步树立发展的理念,争做解放思想的表率。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做到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立足乡情,谋化发展,努力增强加快经济发展的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开动脑筋,着力研究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挖掘资源,瞄准市场,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切实引领农民增收致富;要不断转变观念,积极开拓创新,克服求稳怕乱,因循守旧的思想,看准的事就大胆试、大胆闯。

二是进一步树立奉献的理念,争做勤奋工作的表率。作为乡纪委委员,自己要时刻意识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牢记宗旨,克难求进。要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和饱满的革命热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系基层,心系群众,服从大局,团结同志,共同肩负起富民强乡的神圣使命。在工作中不求名利、不计得失,摆正位置、当好角色,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是进一步树立廉政的理念,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严以律己,认真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要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吃苦耐劳,不畏艰苦,始终保持一股勇气,一股锐气,勇往直前;在用权上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篇10:纪委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为强化内部监督、推进管理规范化,迎接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近日,文登市检察院组织监察、行装、检委会办公室人员共同开展涉案款物专项自查活动。

这次检查以涉案款物台账为基础,将台账与案件卷宗以及财务账册进行对照,逐案、逐人、逐笔进行核对。同时,对以前收缴赃物的处置时间、方式等进行了检查。从自查结果看,该院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等工作基本能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文书规范、保管完善,没有违法违规现象。对收缴赃物的处置能及时依法进行,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据院领导介绍,这次自查结果体现了近年来院党组严抓内部监督的成果,今后此类自查活动将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定期进行,确保执法办案不出问题、检察队伍不出问题。

篇11:纪委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的管理, 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近日,大化县检察院开展自侦案件扣押、冻结的赃款(物)专项核查,收到良好效果。

本次自查是该院对以来自侦案件所扣押款物的.收管和处理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既检查是否存在法律手续不全、管理不规范等违反程序规定的问题,又着重检查是否存在该退不退、该交不交、违规乱扣、截留挪用等实体违规问题。通过全面检查无一侵占、挪用、调换、扣押等情况。

严格涉案款物管理,是严肃办案纪律、提升办案能力、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该院通过建立制度,使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要求反贪、反渎部门在办案中对于赃款赃物的扣押、冻结必须一律要求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写出书面请示,说明扣押、冻结的理由及范围,经检察长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并开具《人民检察院扣押财物清单》,承办人、见证人、被扣人在清单上签名 。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办案中依法扣押的赃款赃物实行分离保管,由专职财务人员依照法律和财务纪律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该上缴国库的及时足额上缴,该返还的一律返还,确保案结物清,不留隐患。要求纪检、案管及办公室等部门对涉案款物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该项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改正,确保不留死角。

篇12:纪委涉案款物自查报告

20xx年8月7日上午,城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到廿里铺法庭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为载体,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忠义带领全体中层干部参观了城北区纪委、区监察局主办,区法院在廿里铺法庭承办的城北区警示教育基地,大家兴致勃勃听取了讲解员的精彩解说;认真观看了警示教育图片、廉政格言录、廉政制度系列展板、廉政书法作品展、近五年城北区法院自己审理并判处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及法院自行制作剪辑警示教育电教片。

全院各部门根据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详细汇报了截至20xx年7月底,各业务部门办理案件诉讼费收取、返还情况,罚没款收取、上交情况,查封扣押涉案车辆、物品情况,涉案款项管理、给付情况,执行案款到位、给付、暂存情况,公款借支、报销情况,本部门历史遗留财务问题,有无乱拉赞助情况。院党组还就一些当事人及承办法官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并听取了各部门对院财务部门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向纪检监察室安排党风廉政工作相关督查事项,着手准备详细整改方案。

宋忠义在听取各部门自查情况汇报后,强调指出涉案款物大检查活动是党组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举措,是组织能动张开“保护伞”,安装“避雷针”的强有力举措,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限期整改,一定要确保干部在廉洁上不出问题。为此提出了“五个绝不允许”:一是绝不允许任何部门、任何法官向当事人拉取赞助;二是绝不允许法官借出差之际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三是绝不允许案款长期私自存放;四是绝不允许违规擅自处理查封、扣押物品;五是绝不允许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出现给法院系统、法官形象抹黑的人和事。

通过廉政教育、涉案款物大检查,与会同志认为,此次涉案款物大检查活动是北区法院党组践行“廉政是最大福利”理念的体现,是保护干部、纯洁队伍的主动作为,旨在解决公款私存、案款长期存放在承办法官或内勤手中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诉讼收费和涉案款物管理,促进公正办案,保持司法廉洁,杜绝干警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队伍。

篇13:涉案款物管理规定

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以下简称委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委部机关自办案件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案款物,是指委部机关自办案件中与案件有关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钱款和物品,如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名贵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和通信工具等。

第三条 委部机关自办案件中暂予扣留、封存,责令不得变卖、转移,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等涉案款物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须合法、公正、准确、及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人相分离、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各司其职。严禁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

第五条 在案件调查中,需要采取暂予扣留或封存措施的,由案件承办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呈批表,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委部领导批准后执行。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可先予执行,但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补办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案件承办人不得擅自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

第六条 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措施的承办人不得少于二人。执行时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一起对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当面逐件清点,当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一式四份),由承办人、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后,交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一份,附卷备查一份。

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拒绝在登记表上签名或盖章的,承办人应当注明。

第七条 暂予扣留的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名贵字画等贵重物品,除当场摄影、摄像或制作谈话笔录外,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进行鉴定的,可先封存保管,条件允许时再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书,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执一份。鉴定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 委部机关受理其他机关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应当要求其他机关同时移送已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或涉案款物清单、已处理凭证等,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涉案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

第九条 暂予扣留的涉案款物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保管。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款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涉案款物的毁损和灭失,严格办理涉案款物交接手续。

第十条 办案部门或调查组经批准对涉案款物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移交手续;在异地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移交涉案款物确有困难的,办案部门可以委托中央纪委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或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保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可暂时代为保管涉案款物,但在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移交。

委托地方或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保管涉案款物的,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委托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涉案款物保管清单应当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份备案。

第十一条 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办案部门或调查组移交的暂予扣留款,应当在复核无误后,开具专用收据交案件承办人员。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将暂予扣留款设立明细账,及时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

第十二条 具有数码特征或其他特征,并能证明案情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应当作为实物进行封存保管,并注明特征、编号、种类、面值、张数、金额等。

第十三条 暂予扣留、封存物品移交保管时,承办人员与保管工作人员均不得少于二人,承办人员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与保管工作人员办理移交。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对移交物品逐项核对,查验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第十四条 保管工作人员对暂予扣留、封存的实物应当建账设卡,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

对小件物品可根据物品种类分袋、分件、分箱设卡。对大件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或委托有关专业部门封存保管。贵重小件物品应当装入透明袋封存。对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需要定期保养和维护的物品要做好日常养护工作,防止损坏。

第十五条 对大宗物品、特殊物品应当指定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封存保管。对危险品、违禁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根据办案需要严格封存,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和扩散。

对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与物品持有人协商或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委托有关机构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办理,并将清单、照片、变卖或拍卖结果附卷。

第十六条 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在移送案件或因案件需要调取暂扣、封存的涉案款物时,应当经分管委部领导批准。加封的涉案款物启封时,承办人员与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同时在场,当面查验。归还时,应当重新封存,双方在封条上签字。

第十七条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定期对暂予扣留、封存款物的保管情况进行自查;办公厅案件管理局应当对暂予扣留、封存款物的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对经调查认定不是涉案款物的,应当及时解除相关措施。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填写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清单,将暂予扣留、封存的款物发还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发还时,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按清单与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当面清点,并由其签收。

第十九条 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部门向案件审理室移送案件时,应当在调查报告中写明全部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提出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并附涉案款物清单。

案件审理室在审理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时,应当对调查报告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审理报告中写明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案件审理室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经中央纪委会(书记办公会)或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办案部门,由办案部门商机关事务管理局执行。

特殊情况下,可先对违纪人做出处理,再对违纪款物做出处理。

对涉案款物未经审理的,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 没收、追缴的涉案款物,应当区别不同对象按照程序做出书面决定,由办案部门填写没收、追缴款物清单,开具收据和凭证,及时送达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送达时,应当由被送达人在清单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承办人应当注明。

第二十二条 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退赔的涉案款物,应当区别不同对象按照程序做出书面决定,由办案部门填写责令退赔款物清单,及时送达退赔人签收。退赔人拒绝签收的,承办人应当注明。

第二十三条 没收的款物一律上缴国库。追缴、责令退赔中依法不应当退回(赔)或由于客观原因无法退回(赔)的款物,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四条 对应当上缴的违纪违法所得款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处理决定所确认的数额,办理上缴国库手续。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有关部门兑现后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其他应当委托有关机构以拍卖或其他公开方式做变价处理的违纪违法物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分案登记造册,并填写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五条 上缴国库或返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暂予扣留、封存款物,其孳息也应当一并上缴或退还。

第二十六条 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的,办案部门应当加强与司法机关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对司法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纪的涉案款物,办案部门应当督促司法机关予以退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案件审理室审理,报经中央纪委会(书记办公会)或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初核后认为不需要立案的,对被调查人主动上交的或者应当建议有关党组织或单位责令被调查人退赔的违纪违法所得,由办案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委部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八条 以监察部名义采取的暂予扣留,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财物等措施,以及对财物进行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处理的,按照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委托地方或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保管涉案款物的,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将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受委托保管单位,对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或擅自使用、处理涉案款物及其孳息。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及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或因管理不当造成涉案款物毁损和灭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按本规定要求填写的有关文书和单据,应当存入案卷归档。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4: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

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以下简称纪检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结合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案款物,是指可以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款物和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第三条 纪检机关查办案件中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以及移交、保管、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须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处理涉案款物。

第二章 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

第七条 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呈批表,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审核并报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紧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可以先予执行,但应当在执行后十个工作日内补办报批手续。

第八条 执行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措施的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二人。执行时应当与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共同对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当面逐件清点,当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分别由案件承办人、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无法或者拒绝在登记表上签名或者盖章的,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九条 暂予扣留的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及其他贵重物品,除当场摄影、摄像或者制作谈话笔录外,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应当及时委托纪检机关指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鉴定结果及时告知原物持有人或保管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进行鉴定的,可以先封存保管,条件允许时再进行鉴定。所需鉴定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原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对鉴定机构的资质或者鉴定结果有异议,并提出重新鉴定的,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重新进行鉴定。

第十条 调查过程中认定不是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或者不能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款物的,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应当及时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由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填写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清单,将解除暂予扣留、封存的款物发还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还时应当按清单与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面清点,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三章 涉案款物的移交

第十一条 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对涉案款物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后,应当及时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由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暂时保管,但应当在特殊原因消除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涉案款物。

第十三条 在异地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移交涉案款物确有困难的,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可以委托当地纪检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保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委托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清单应当报双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工作人员均不得少于二人,案件承办人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与保管工作人员办理移交。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对移交款物逐项核对,查验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第四章 涉案款物的保管

第十五条 涉案款物应当由纪检机关的财务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未设财务部门的纪检机关,涉案款应当交由本级财政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应当由纪检机关指定的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 派驻(出)机构涉案款交由派出它的纪检机关财务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由派驻(出)机构集中统一保管。

地方纪检机关派驻(出)机构集中统一保管涉案物品有困难的,可以由派出它的纪检机关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 财务(保管)部门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严格办理涉案款物交接手续,指定专人对涉案款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涉案款物的毁损和灭失。

第十八条 财务(保管)部门对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移交的涉案款,应当在复核无误后,开具专用收据交涉案款物移送承办人。

财务(保管)部门应当将涉案款设立明细账,及时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

第十九条 财务(保管)部门对涉案物品应当建账设卡,注明案件名称、物品名称、移交时间及经办人等,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

小件物品可以根据物品种类分袋、分件、分箱设卡。对大件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或者委托有关专业部门封存保管。贵重小件物品应当装入透明袋封存。对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需要定期保养和维护的物品要做好日常养护工作,防止损坏。

大宗物品、特殊物品应当指定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封存保管。对危险品、违禁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根据办案需要严格封存,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和扩散。

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与原物持有人协商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委托有关机构变卖或者拍卖,所得价款按本规定第十八条办理,并将清单、照片、变卖或者拍卖结果存入案卷归档,委托程序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保管费用以及保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条 具有数码特征或者其他特征并能证明案情的钱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应当作为物证进行封存保管,并注明特征、编号、种类、面值、张数、金额等。

第二十一条 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在移送案件或者因案件需要调取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时,应当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加封的涉案款物启封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同时在场,当面查验。归还时,应当重新封存,双方在封条上签字。

第五章 涉案款物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案件检查部门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案件时,应当在调查报告中写明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情况等,提出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并附涉案款物清单。

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调查报告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审理报告中写明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报经本级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案件审理部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案件检查部门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案件检查部门应当商机关财务(保管)部门于收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执行完毕。

第二十四条 初核后认为不需要立案的,对初核对象主动上交,或者应当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责成初核对象退出的涉案款物,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 纪检机关收缴涉案款物,应当在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作出收缴决定后,由案件检查部门填写收缴款物清单,财务(保管)部门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或者凭证,由两名承办人员负责及时送达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送达时,应当由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二十六条 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退赔的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应当在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作出责令退赔决定后,由案件检查部门填写责令退赔款物清单,及时送达,并由退赔单位负责人或者退赔人签名或者盖章。

退赔单位负责人或者退赔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二十七条 应当上缴的违纪违法所得款项,由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按照处理决定所确认的数额,及时办理上缴国库手续。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由机关财务(保管)部门通过有关部门兑现后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委托有关机构以拍卖或者其他公开方式变价处理的违纪违法物品,由机关财务(保管)部门负责分案登记造册,并填写涉案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八条 收缴、责令退赔中依法不应当退回(赔)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退回(赔)的款物,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 上缴国库或者返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有孳息的应当一并上缴或者退还。

第三十条 委托其他纪检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保管涉案款物的,案件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将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受委托保管单位,按照处理意见通知要求,对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进行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移送司法机关或者其它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同时移送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以及涉案款物清单、已处理凭证等,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十三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管理过程中的文书使用和手续办理情况、涉案款物的保管和处理等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本级纪检机关领导撰写专题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 涉案款物鉴定、拍卖机构的确定,纪检机关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纪检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其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后指定。

第三十五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案件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涉案款物的处理文书存入档案。

第三十六条 涉案款物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文书、表格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制。

第三十七条 对移送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认定与犯罪无关的涉案款物,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督促司法机关予以退回。

第七章 纪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问题,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责令纠正。对不纠正的,纪检机关要予以通报批评。违反纪律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涉案款物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条 保管不当造成涉案款物毁损或者灭失的,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不按时移交涉案款物或者不及时执行涉案款物处理决定,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纪检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

军委纪委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有关规定,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要求填写的有关文书和单据,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并存入案卷归档。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有关涉案款物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本规定。

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相关

篇15: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到位。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发工会信息、组织会员座谈、会员代表培训等方式帮助全体会员提高对会员评家的认识,使干部职工认识到会员评家既是加强工会建设、增强工会活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凝心聚力、兴校强校的重要保证。从《工会法》找到了会员评家的政策依据,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理解,纠正了部分会员认为评家是虚架子、走过场的错误想法,克服了会员厌烦、应付的心理,激活了大家的工会意识和参与意识,为会员评家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到位。会员评家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工会牵头负责,以会员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了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人员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会员提名推荐、工会小组初选提出候选名单,最后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差额选举产生。

会员评家工作每年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一次,评家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评家方案、宣传发动、学习、培训、组织评议、汇总统计、反馈上报、书面报告等工作。

(三)制度措施到位。我们根据《关于广泛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学校的会员评家工作,制订了《中学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办法》,根据会员评家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评议范围、程序、方法开展工作,后来又多次对《意见》作了修改与完善,加入了监督检查、奖励等新的内容。

二、严格评议程序,保证评家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校会员评家工作逐步走上了标准明确、步骤紧密、程序规范的路子。

(一)内容具体、标准明确。我们始终把职工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学校工会工作的根本标准。

同时,把党政的认可度和会员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建设职工之家的工作标准,坚持围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市、区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工会的各项职能,结合学校特点和自身实际,明确了评家范围,制定了评议标准。在评家范围上,我们除正常评议建家情况外,还组织会员评议工会正、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会主席。

在评议标准上,对建家工作从健全工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职能履行情况、民主管理工作、工会基础建设、服务职工群众六个方面,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逐条评议;对工会干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打分。

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和全局当年实际情况,对每年的评议内容都作适当调整,提出不同要求,并向会员发出你认为当前工会应注意抓好哪一两件事的征询,使评家内容更贴近学校工作实际。

(二)严格程序、环环相扣。评议前,通过橱窗、展板、公示栏、信息、局域网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将评家方案和标准提前告知会员代表,并在会员代表培训班上认真组织学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工会工作的具体要求,让他们清楚工会的职能,帮助会员明确评议的目的、尺度和评判标准。

评议中,工会主席必须向会员报告工会工作,汇报履职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被评议工会干部也要逐个向会员代表作述职报告,给自己打分定格;述职报告后,再由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家情况和工会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后,评家工作小组如实整理汇总评议意见,做到四报告、一见面,即向学校党支部报告、向上级工会报告、向下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向上级局干部主管部门报告,评议结果与各评议对象如实见面。

我们除一年一度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评家外,平时还注意通过不定期召开会员座谈会、意见征询、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会员的意见,涉及工会工作评价、工会阶段性工作等。便捷的方法在宽松中拉近了工会与会员的距离。

(三)评考结合、重在求实。为更快的将评家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我们建立了专项反馈渠道。每次评议后,工作小组都将评家信息一一反馈,限期抓好落实。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共性问题,由工会主席在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提交讨论,研究解决办法;有关工会活动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在工会全年工作中认真加以完善;有关工会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工会委员会负责查找原因认真加以改进。

近几年根据会员评家的意见,我们相继出台了《工会会员联系工作制度》《职工患病慰问、困难补助规定》《工会财务公开制度》《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制度》《工会活动经费使用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职工对家的意见和愿望变成、了现实,会员职工对家形成的认同感、优越感和满意度逐年提高。对每次的评议,不管会员信任率高低,被评议对象都要写出书面认识,提出改进措施。

三、评家成效明显,提升了建家水平会员评家工作的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使我校建家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推动了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密切了工会与会员群众的联系,得到了学校党政的认可、支持和职工群众的信赖、拥护。

(一)工会建家工作再创新绩。我们始终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作为一以贯之的目标去追求,切实加强工会基础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突出和强化履行职能。注重经常到分会、小组调研了解情况,指导职工开展工作,帮助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和职工实际困难。工会干部在各项活动中,都率先垂范,在职工中有较强的号召力。

(二)会员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工会会员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关注家的建设,为家的发展献策出力,参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会员代表巡视工作,增强当家作主的参与力。许多会员深有体会地说

我们是学校的主人,工会就是我们的娘家,把自家建设好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在工会的组织引导下,会员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和教学改革创新上,形成了全员参与学校建设的局面。

(三)学校发展和谐健康。开展会员评家,既有力推动了建家工作,也有效促进了学校和谐、健康的发展。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排球重点传统校、福建省素质教育先进校福建省中学示范图书馆厦门市文明单位厦门市文明学校厦门市花园式单位厦门市20xx年初中教学质量优质奖厦门市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厦门市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厦门市基础教育课改先进单位厦门市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厦门市先进教工之家、翔安区综治创安工作先进单位、翔安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篇16:工作自查报告

通过医院组织的“自检自查”活动,我发现自己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我虽然从未间断过学习,但由学习劲头不够足,有时间就学、挤时间去学的自觉性比较差,学一行、精一行的恒心和毅力不够;在学习方面就存在搞实用主义,不相关的就不过问,对上级的有些重点工作了解不深不透。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

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

思想观念仍需解放。我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从服务的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作好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中多数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工作方法不够活,自己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在处理问题上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二、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自检自查,使我真正认识到个人存在的问题,小不改则筑大错。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深入学习有关理论,实现工作新突破。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

深入实际,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形象。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

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合理用药,依据患者的病情,尽可能选择副作用小、疗效好、价格便宜的药。

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医务工作的'需要。

总之,我要以此次自检自查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树立新时期医务工作者的新形象。

篇17:工作自查报告

王庄中心学校现有1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7人,教师33人,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二级以上,语文教师全部是二级甲等。我校历来对语言文字工作十分重视,在师生中“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工作常抓不懈,积极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充分利用每周四的校本课时间组织学生诵读经典古诗文,每年举办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今年,学校领导班子及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又认真学习了文件,更加充分认识到开展达标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办学过程中,我们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三纳入一渗透”,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情况向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如实汇报。

一、学校有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组织机构:

为把此项工作抓好、落实,我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各部门的职责及分工如下:

组长:崔进超

副组长:赵振花、夏银海、胡尚德、

成员:段传强焦明朝莉、李玉锐、赵春婷、赵丽娜

2、领导小组职责: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将语言文字规范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在组长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力争把语言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

3领导垂范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领导不仅要充分重视,更要身体力行。我校领导班子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带头推广普通话。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单独列进每年的学校工作计划、学校教学计划,每个学期作专题小结。

校长除了在推普活动周仪式上进行全校动员之外,还积极参与各项推普活动,高度重视教师的普通话参测情况,并通过广播、晨会、教工大会等形式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在学校领导的带动下,各科室认真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校园内的教育教学、集会座谈、文娱体育、广播宣传等活动以及应使用汉语的场合(包括正式和非正式场合)都做到使用普通话。可以说,普通话在我校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校园语言。

二、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

在学校的校规、有关管理和奖惩制度中,对师生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均有相应条款明确规定,并与教师的职称评定、聘任考核、评先晋级及学生的评比、竞赛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学校让每个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行为受到大家的监督,督促师生共同进步。各班设有正音纠错角,把语文课文中容易读错的字音,容易写错的字形,辨别不清的多音字记录下来,语文教师要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帮助学生把字写规范。另外,我校还经常组织学生对校内外不规范的字进行调查并建立档案。

三、全方位的大力宣传,营造出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

1、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一种养成教育,良好而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具有的较强警示和引导作用。我们在环境建设中,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深入人心。进入学校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美观醒目“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条幅标语;步入教学楼随所都设有规范语言文字警示语,使每一位学生和教师及家长都耳濡目染;各班的黑板报每期都设有以语言文字为主要内容的“推普角”,灵活多样。在我们的环境建设中,从宣传标语到每块标牌,从专用橱窗到各班板报,所有的校园用字全部规范准确,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2、通过学校广播站宣传语言文字工作。

自学校红领巾广播站成立后,每天中午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广播,其中穿插着对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知识的宣传。学校红领巾广播站,主持人字正腔圆的主持,推普员热心工作的身影,实实在在地发挥着一个小小宣传员的积极作用。

总之,我校开展的丰富多彩的推普宣传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推普舆论氛围,增强了同学们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受到师生的好评,在校内掀起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热潮。

四、加强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1、与考核挂钩,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我校根据不同的岗位制了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实行了量化管理,由教务处进行检查,在其中的检查环节中都对语言文字有明确的要求和量化的分数。根据教师普通话等级给予不同的分数;教案及板书都要使用规范字,教务处在听课过程中发现问题会在课下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并纠正。现在“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已经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2、认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水平。

对于普通话的培训,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体现了动手早,制度健全的特点,认真组织了教师普通话培训,有专职辅导教师。主要培训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提高教师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帮助教师树立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法律意识;普通话的基础知识,特殊发音,易错问题等。

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为此学校有计划地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普通话训练和规范字训练。学校利用各种渠道推广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掘语文教师和部分中青年教师的语言文字优势,发挥他们的推普骨干作用,推动校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他们依托我校浓郁的文化氛围,利用教学主渠道,在课堂中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的相关内容,不定期对全校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负责全校师生语言文字宣传教育;针对师生语言文字方面的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从而推动全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活动。

在工作中,我们积极为老师们搭建展示才能的平台。50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都要上一节考核课,骨干教师要作示范课,学科组要上本学科的研究课,教师们互听互评,互助共进,特别注意纠正各种不规范的课堂用语、用字及符号。教务处要求每位教师在假期中都要练习三字,定期举行教师三字比赛,评比后的优秀作品在全校进行展示,成绩优秀的教师,通过单项奖给予奖励。对粉笔字不够好的青年教师,要求他们每天都要在练功台上练字,每周五本周所写的钢笔字、毛笔字交上来,进行验收,效果非常好。

学校特别重视教师的朗读能力,因为老师的朗读是有感情的、有温度的,能把作品中蕴藏的东西最直接、最生动地传递给孩子,以至深入到他们心灵的深处,永久地保留下来,任何美妙的录音都不能代替老师的朗读。今年11月我校举办了教师美文诵读比赛,诵读的内容是教材中的课文。赛前大家积极准备,每天抽时间就练,比赛时老师们感情充沛的朗读赢得大家热烈的掌声,比赛取得了圆满成功。

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教师的综合素质会不断提高,他们的一言一字都能成为学生的表率。

五、深入教育教学,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提高学生语言文字素养

1、发挥课堂教学,尤其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对学生进行听、说、读、写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课堂教学是主渠道,语文教学主阵地。在教学过程中,不同年级我们有不同的侧重点:低年级的训练重点是拼音教学和识字写字教学,目的在于抓住儿童普通话和书写训练的最佳有效期,为学生从小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打下扎实的基础。

中年级的训练重点是阅读理解及初步的习作能力的培养,高年级的训练重点是习作及语文综合性学习能力的加强。教学处要求语文学科组教师要围绕各学段特点进行有针对的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和学法,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语言文字的兴趣,把课堂变得丰富多彩,生动有趣。

在各年级的语文教学中,老师们非常注重口语交际课的训练,创设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以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的方式,使学生充分体验学习语言文字、使用语言文字的乐趣,在某种程度上,把学习变成一种享受。

学校力图通过多元、开放的学习和评价方式,从朗读、认读、口语表达习作等多方面给学生一个综合的全面评价。新的评价方式让学生在学习的经历中体验语言文字的魅力,认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养成了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

2、让学生在口语实践活动中提高语言文字能力。

学校十分重视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常规性的活动有:课前三分钟,即每天利用一节语文课的前三分钟,让学生进行演讲,内容由各班自定,全班都要参与;国旗下的演讲,即每周一升旗时由推选出的一名优秀学生演讲,老师提前指导,对全校学生来说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学校定期举办的活动也很丰富,有朗读能力抽测、古诗文诵读、写字比赛、作业展览、作文比赛、课本剧表演、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等等。在这些比赛的评分标准中都强调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这些活动大大增加学生的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不仅引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还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和谐发展。

由于我校经常让学生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因此学生使用普通话及规范字的情况非常好:

1、毕业班的学生95%能达到语文教学大纲对听说读写的要求。

2、毕业班的学生95%能熟练认读音节,运用音序查字法查字。

3、学生在学习和集体活动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学生与教职员交谈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

4、学生考试时的卷面非常干净、规范,经常受到阅卷老师的好评。

六、规范校园用字,发挥示范作用。

1.严格检查校园环境用字:

(1)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都使用规范字。

(2)各种指示牌、使用规范字。

(3)橱窗、板报使用规范字。

(4)学校周边环境使用规范字。

2.严格规范师生用字

(1)学校公文、校刊、规章制度使用规范字。

(2)教师教案、计划、总结等使用规范字。

(3)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评语等使用规范字。

(4)学生90%能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和不规范的字。90%的学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笔顺规范。

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学校对所有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计划等资料派专人进行妥善管理,资料齐全,存放有序,便于取阅查询。

虽然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作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严格按照标准对照我校工作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个别教师中存在普通话讲得不太标准的问题,在学生中存在个别学生汉语拼音成绩不理想,写字不规范的问题。今后我们一定努力,使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望各级领导给与指导、帮助。

篇18:工作自查报告

档案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强农村决策科学性、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为发挥档案工作在xxxx镇新农村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促进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xxxx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围绕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全面加强镇机关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设施配备、基础业务和开发利用。

一、加强领导,规范档案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xxxx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机关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各站所均设有兼职档案员,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办公室主管,专职档案员专管的管理体制。把档案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考核,制定了档案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档案工作切实做到了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

今年,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同时,xxxx镇还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站所、各行政村专兼职档案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法》及《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档案员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专业培训,订阅档案方面的杂志,开阔视线,提高业务水平。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基础业务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了各项制度。结合xxxx镇实际,先后修订完善了《档案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村、各单位,使档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档案工作的严密性和整体性。二是制定了xxxx镇各类档案分类大纲、编号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等档案业务规范,促进了整体工作的标准化。

三是严格标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业务工作。镇党委、政府发文档案整理实行两套制,各门类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档案整理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库房档案管理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上架排放。档案人员还经常采取内查外调的方法,对不完善的资料进行了补充、订正,并采取重新复制的办法,对不合格的案卷封皮重新进行抄写、装订,保证各类档案齐全、完整。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镇党委、政府在机关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高度重视综合档案室的建设,专门为档案室安排3间办公用房,其中,库房1间,办公室1间,阅览室1间,安装了防盗门窗和遮光窗帘。并筹集经费购置了档案规范化管理所需的档案柜、电脑、照相机、录音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设备,以及用于防盗、防火、防高低温、防潮、防磁化、防尘、防鼠、防虫用的防盗门、灭火器、去湿机、空调、防磁柜、吸尘器、杀虫剂、温湿度仪等设施全部配备到位。

四、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xxxx镇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购置了世纪科怡档案管理软件,镇机关实行了文档一体化管理,目前,现有室藏档案全部建立了案卷级、文件级和全文管理数据库,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五、注重开发利用,提供优质服务

如今,xxxx镇已建立了文书、会计、声像、科技新农村建设档案等门类齐全的档案系统,为充分利用档案服务全镇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为了开展利用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xxxx镇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了全宗卷,编制了各类档案目录和专题目录等齐全的档案检索工具,编制了机关成立以来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大事记》《历次主要会议简介》、《年鉴》等。每年都编写有机关《基础数字汇集》和专题编研材料,在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服务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为领导和各部门甚至基层干部群众解决基建工程、落实政策、解决纠纷、综合治理、清理财务、编史修志,调整工资、人事任免等提供了大量的档案史料。

农村档案是农村建设、发展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宝贵信息资源,xxxx镇党委、政府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精神,坚持认真做好农村档案工作,让档案工作更好地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

篇19:工作自查报告

20xxx年,在市、区妇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妇联围绕市、区妇联的工作意见,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实现村妇女主任进“两委”比例达标。现将我镇妇女儿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帮助弱势群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助残活动、慰问孤寡老人,多措并举,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和创业。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继续做好“春蕾计划”活动,为“春蕾”女童广泛争取社会关注与资金资助,在迎“六一”期间,镇妇联慰问了镇中心小学,鼓励他们好好学习,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和谐氛围。

(二)、深入推进“巾帼创建”活动。我镇认真学习区妇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创建“巾帼文明示范村”和“巾帼文明示范岗”,以“双学双比”为出发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面貌,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为重点,加强对村妇代会主任能力的培养,提高她们“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了“三留人员”(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摸底调查活动。建立了三留人员登记台账,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区妇联办公室。同时还发放了《市中区留守妇女生产生存与发展状况参考调查问卷》1000余份。认真配合妇联组织开展“市中

区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暨市中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活动”启动仪式,我镇共有6名人员得到了市中区妇联的资金援助。

(四)、协助政府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截止我镇已有5人参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达25万余元。积极开展内江市妇联“两癌”筛查贫困户的统计,我镇已上报了9名患病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妇儿工委基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摸索到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如村妇女主任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农村妇女法律维权意识差、地位低;妇女创业能力不强;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

三、做好基层妇儿工委工作的对策思考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制定目标,努力使我镇妇联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建立长期整治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拐卖、妇女、遗弃、残害妇女儿童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要提高认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高度来加强妇女儿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篇20: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安全问题一直是我校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面临当前学校安全教育不容乐观的形势下,在各安全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刘校长的带领下,于5月11日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排查,现就我校安全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于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刘校长和包校长5月11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学校安全工作会,会议人员包括全体校委会成员、网点校负责人以及年级组长,

会上刘校长首先阐释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并且结合我校的实际讲了我们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后分析了当前学校的教育形势和国内外的社会形式,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学习和知识固然重要,但孩子的生命比一切更主要”的思想,要求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

二、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由刘军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包俊国副校长和何立俊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成员有各中层以及年级组长。

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制定了“敖林西伯学校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敖林西伯学校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学生‘一日安全’常规”,把学校校长、网点校校长、班主任确定为校、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确定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纪委自查报告

公安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

纪检监察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范文

监督执纪学习心得体会

监察工作自查报告

行风政风工作总结

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工作的总结

涉案款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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