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精选12篇)由网友“吹水”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
关键词:费孝通;乡土中国;文化自觉
引 言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篇2: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
读过无论哪一种费孝通传记的人,心中总是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其实费孝通和传统社会下的乡土中国不是完全契合的。虽然出生在名家辈出,传统文化根基深厚的苏杭之地,但是费孝通所受的教育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塾之学,而是接受了一部分西方思想的新式学校。从启蒙院开始,一直到燕京大学,清华研究院,虽然也讲求传统文化的继承,但是所有的教育也无一例外的带有西方的色彩。
能有如此的学习经历大概还是和他的家庭有关,因为他的父亲费璞安当年曾作为政府所派的公费留学生东渡日本,专门攻读教育专业,学成回国后即开办了新学。他的母亲杨纫兰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接受了西式教育的知识女性之一。正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使费孝通接受了严格而又规范的系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之后负笈英伦的求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他可以毫不费力的接受西方的思想,但是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使得他与农村社会在生活上是脱离的。这种脱离,并不是不常见的特殊现象,而是近代中国一种带有时代意义的演变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城市化的文化改造过程――从农村到城市,通过接受西方的思想脱离传统的农村社会。⑴
但是与其他留学国外的学生不同,费孝通内心中并没有因为接受了西方的思想就完全排斥中国的文化。在很多留学生认为中国文化落后,因而不愿意回国,或者是对中国的情况不加了解就否定,甚至不讲中文的时候,费孝通仍然是对中国文化保有一种乡土情结,这似乎也是得益于他所受的新式教育。正如美国教授阿古什(a.d. arkush)在《费孝通传》里面写的那样:
费孝通与二十世纪初期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不同,他从感情上并不否定中国文化。他是在不背弃他小时所受的传统教育的情况下,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就获得西方知识的。他的父亲留学日本意味着,是父亲而不是他的儿子们代表了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一代,费孝通不像其他人那样,与旧脑筋的父辈们在感情上格格不入。他不属于参加“五四”运动的一代,但他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统,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反封建思想。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更是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⑵
从后来的研究者们对《乡土中国》的评价来看,费孝通的观点是到位的。有的研究者甚至将他对于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分析,和鲁迅先生著作中对中国人的剖析相类比,认为是相当的具有发人深省的力量,在著作问世的几十年里一直都有借鉴价值。⑶而《乡土中国》也因为其自身的价值,成为了一个概念,涵盖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和特质。⑷也正是因为他的代表性,随后出现了各种以乡土中国为标志的研究类书籍,乃至是《新乡土中国》这样的著作。由此可以看出,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抵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
在文化领域一直都有这样的难题存在:一是对自己本民族文化的定位,二是对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关系。回顾中国文化发展的历程,不难发现是有这样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是主张接受西方文化,甚至全盘西化,以胡适等接受西方现代高等教育的学者为代表进而波及至今日的“海龟派”;另一种观点以钱穆等人为代表,坚守传统文化的精髓血脉,反对西方文化侵袭。在全球一体化的现实背景下很多人力图创造第三条道路,实现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或者说是外来文化的整合,如牟宗三先生对中西哲学的整合研究,但是也有一股庞大的势力认为文化冲突无可避免。⑸对此,费孝通先生文化自觉的观点可以说是第三条道路的有益尝试,他在《重建社会学与人类学经过的回顾与体会》一文中这样解释他对于文化自觉的理解:
文化自觉只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去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归,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坚守传统”。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时文化选择时的自主地位。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的多种文化,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改造和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与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⑹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文字下乡》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一个人在社会中所接受的观念,所学到的知识,尤其是在社会上里言行事的无形的道德规范以及道德观念,都是在同一社会中生存的前代人的共同社会经验,是整个社会世代相承的共同的文化取向。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本质也就是
这种建立在相对固定的社群基础之上的稳定的社会结构。而应当看到的是这种社会结构,无处不体现传统文化或者说是儒家文化的力量。
研究费孝通学术思想的学者认为《乡土中国》的主题就是“研究中国文化模式怎样从中国农业和农村生活中产生出来”,而我们也不难发现“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这些《乡土中国》中最精髓的部分,也实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浸润儒家文化最深厚的部分。拿“差序格局”来说,费孝通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不是一捆捆的柴,而是象石头丢入水中在水面形成的一圈圈的波纹,每个人都是圆心,而波纹波及的范围也会依据时间地点的不同而变化。⑺熟读或者说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人不难看出,这里费孝通所借用的正是儒家“推己及人”的观点。而儒家哲学之所以在几千年中国文化发展中成为主流,与中国乡土社会本质是分不开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两者应当是起了相互推动的作用。中国乡土社会结构是差序的同心圆,每个人都是圆心,那么结果就是公私都成了相对的概念,而一切价值和行为都是以“己”为中心。而儒家文化很善于把握这种社会结构,并且提出了在这种社会结构下人们行为和道德的准则。“克己复礼”,从自身的己,再而向外推去。“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成了典型的从自己向外一圈圈推开去的范式。而反过来说,儒家文化对差序格局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用人们的行为和道德准则与社会的契合,来约束人们不敢轻易的逾越和凌驾此种社会格局。正是由此,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几千年未可动摇并日益巩固,而墨家的衰落大概也于此有一定的关系。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⑻
《乡土中国》作为费孝通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之一,也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进入了他社会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⑾ 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这对于费孝通学术道路可以说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因为此后它对于中国社会变迁的研究,以及所提出的“区域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人文生态”等等的概念,都可是看作是此类研究的纵向和横向拓展,从实际研究中提炼出来。而这些理论方法的中国特色也造就了世界社会学发展史上的中国学派。⑿
费孝通先生一生继承并发扬了社会学中国化的理论,《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相比也许称不上研究体系的创新,和《乡土重建》相比也许称不上评价颇多,但是应当说它的普及意义远远大于他的任何一本著作。无论是学生还是市民抑或是乡下人,从《乡土中国》开始真正认识社会学,了解社会学,他们也许对社会学中国化的理论知之甚少,但是仍然能丛书中得到些许启示,能对整个社会有和以前不同的想法,学术在《乡土中国》里摆脱了贵族的角色,真正实现了平民化和大众化,真正让大多数人得到了教育。正如费孝通先生自己所讲的“我认识到我有义务经常把我的观点让广大群众知道,使他们受到教益”。在此之后社会学的繁荣以及社会学中国化的理论的发展,多少与《乡土中国》的普及宣传有很大的关系。一个学科的推动,不仅仅是需要少数的学术精英,更多的是要建立在整个民族的文化提升的基础之上,这一点想必是应当值得重视的地方。
《乡土中国》与社会学的中国化
社会学作为西方新兴的社会学科分支诞生于19世纪40年代,传入中国大体是在19世纪末。作为地道的舶来品,中国社会学界一般称20世纪40年代(准确说是1937-1949年)为社会学的建设时期。而三四十年代中国社会学者的中心人物就是如何是社会学的理论与中国的社会实际相结合,使社会学中国化。在这个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一是以孙本文为首的系统社会学研究,一就是吴文藻、费孝通为旗帜的强调社区研究的“燕京学派”。当时的历史情况是正处于抗日战争期间,全国各大院校、研究机构云集到了西南边陲,使原本文化并不发达的西南成为了学术重镇。在这种环境下,社会学者们深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地调查,因而社区研究在40年代成为了学术主流。
谈到费孝通的社会学中国化理论,不能不提到另外一个人,那就是费孝通的老师,社会学中国化的奠基人――吴文藻先生。吴文藻(1901-1985)是中国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是著名作家冰心先生的丈夫,曾在美国达特默斯学院学习并在哥伦比亚大学拿到博士学位。1929年,吴文藻回国并于燕京大学任教。他讲授西洋社会思想史、家族社会学、人类学课程,在讲授家族社会学时,开始重点研究家族制度的发展史,后来又转向了以中国宗法社会为中心。而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对家族和长老统治研究的关注,应当说和老师吴文藻的影响有很大关系。
吴文藻先生对于社会学中国化的贡献,韩明谟在《中国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和方法论发展的三个里程碑》一文里给出了很好的归纳总结,他说:
他上课不久便对这三门课进行了改造。不仅为每门课都编写了一本汉文教材,而且对其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并提出了社会学“中国化”的主张。他主张主要做三项工作:第一,寻找一种有效的理论构架;第二,用这种理论来指导对中国国情的研究;第三,培养出用这种理论研究中国国情的独立科学人才。⑼
费孝通对于吴文藻这位恩师也是充满了感念之情,在回忆自己的学术生涯时感言道:
我在燕京三年,大部分时间用来自己读书,并跟吴文藻先生比较接近,我读了他书架上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书。我什么书都想念。这几年的阅读打下了我基本知识的基础。⑽
《乡土中国》与学科的交叉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虽然是一部社会学著作,但是综其全书看来,却是渗透着对历史学、哲学、政治学等相关社会学科的深刻认识和精辟见解,从而使薄薄的一册面向大众的学术著述,蕴现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在如长辈一般的娓娓而谈中道出了几千年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特质和伦理道德观念。⒀而研究研究费孝通学术思想的专家们更是对这种“杂”而化之的特点赞不绝口,认为这是中国学者的优良传统,也是当今学者应当认真
学习的地方。
由此可见,对于社会学科而言,虽然各个学术分支有其自身的学术领域,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研究对象范围的模糊性,使人文学科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呈现出一致性和趋同性。这种态势不仅仅是对社会学一门学科如此,对其他的社会学科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对于历史学而言,近几年不仅仅是出现了社会史研究的热潮,而且在研究方法上,历史学研究中也逐渐采用了原本只是在社会学中使用的社区调查方法,在人类学中使用的田野调查等方法。这种各学科的交叉发展,自然也使传统的专门学科研究者如临大敌、谈虎色变。以至于史学工作者们更是用“边疆危机”来形容这股来势汹汹的学科渗透大潮。在纪念梁启超《新史学》1学术讨论会上,部分历史学家们就表露了对于历史学定位的困惑以及对各学纷纷渗透的担忧。⒁ 在笔者看来,对于学科交叉发展所带来的各学科之间的模糊性是社会学科发展的一种必然性的趋势,因为社会学科所涉及的研究对象都是社会领域所发生和存在的现象、事物,都是在探究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律。如果说西方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进行了系统而完整的学科分类,进而使各个人文学科有了自己专门的领域,那么现在人们所进行的则是对于学科分类的第二次整合,使人文学科的发展更符合其自身的特点。
在中国,传统学术上就有文史哲不分的特点,而中国文化,乃至整个的中国乡土社会的构成,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这种交叉混杂的体系特征。《乡土中国》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独到之处,正是在于研究者深刻的体验到了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本质不同,从而使用了本土化的研究手法和研究眼光,在各个层面用不同学科的认知手段解析传统的中国社会,为读者呈现出了一个全方位立体的社会图景。对一个社会的深刻体察,使得作者对于这个社会的文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而对文化的透析式的微观解剖和宏观把握,更使得对这个社会独特的结构和运行有了更精妙的总结。费孝通先生正是发挥了自己这种多学科交叉的思想,让《乡土中国》带有了更多的学术内涵和意义,赋予这本著作更多的文化情结。
在谈到社会学这个学科时,费孝通先生曾说这样的话:
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要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⒂
其实,不仅仅是社会学,一切人文学科在根本的任务上都应当是指导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了解自身,学会做人的道理。所以在各个学科交叉发展的进程中,应当看到这个一致的目标所在并以其为方向,使社会学科走上良性的发展道路,让生生不息的人类文明薪火相传,走向未知的明天。
后 记
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乡土中国》作为费老学术上的成功之作,更是使后学者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进而使社会学在中国真正做到了面向大众,为学术推广铺平道路。
也许用费孝通先生自己的诗更能体现这位学人的心路历程:
万山千水行重行,老来依旧一书生。
笔下难尽胸中意,愧忆南园读书声。
注释及参考书目:
⑴“从他以及他的亲属的生活,可以看出中国现代史具有伟大意义的演变过程:旧的地方绅迁到城市,接受西方思想后转变为现代知识分子,从而脱离构成大部分中国的农村社会。”[美]a.d.arkush著 《费孝通传》时事出版社1985年版 第1页
⑵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 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中的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中华民族确实与土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半坡、河姆渡开始粟稻种植,中国社会就一直沉浸在与世无争的小农经济之中。农业成为维系社会的经济支柱。在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土”成为与文化紧密联系的东西。
⑶ “费孝通笔下对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农民,有许多精彩而深刻的论述。特别是他在《乡土中国》中对中国社会的分析,过了四、五十年之后再看,仍觉得有重要参考价值,发人深省,就如同鲁迅著作中对中国人的剖析。” 《一位中国智者的世纪思考――费孝通学术思想探究》钱灵犀 (载于《社区发展与社会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版第252页)
⑷ “《乡土中国》就是一个概念,但它是在费孝通对各种不同类型农村社区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同时它涵盖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和特质的丰富而抽象的内涵。” 《近代中国社会学》杨雅彬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 第二版 第744页
⑸《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塞缪尔・亨廷顿著 新华出版社版
⑹《师承・补课・治学》 费孝通著 三联书店20版
⑺以“已”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象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
(《乡土中国》费孝通 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5页)
⑻“差序格局”理论很能体现费孝通由描述到通论的研究推绎。体现他创立中国化社会学的特点,是他对乡土社会结构研究重要的结论。差序格局基础上形成的行为方式、道德观念,对中国的现在乃至将来都有很深的影响。如果说这作为社会结构形式已不像50年前那样普遍,但这种社会结构引发的“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在我们当今社会中,确实仍在顽强的表现着,对中国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起着极为消极的作用。
《一位中国智者的世纪思考――费孝通学术思想探究》钱灵犀 (载于《社区发展与社会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版 第290页)
⑼《中国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和方法论发展的三个里程碑》韩明谟
(载于《社区发展与社会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年版 第192页)
⑽《经历、见解、反思》费孝通
(载于《费孝通学术文化随笔》 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版 )
⑾ “他曾一度认为每一个农村是一个社区,有其自己的生活方式,因此要像人种学家研究个别部落那样研究每个农村。但是他现在认为要综合研究整个农村的中国,他说这是他研究社会学的第二阶段;他是从研究独特的社区开始,进
行综合、比较,发现普遍模式,然后分析社会结构。” [美]a.d.arkush著 《费孝通传》时事出版社1985年版 第112页
“《乡土中国》就是我企图从农村社会基础上来解剖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基本观念,而构成一种乡土社会的类型。这就不限于一个具体的农村,而是指向农村的基本性质,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素描.而是从具体的社会里提炼出一些概念。” (《社会调查自由》费孝通 )
⑿ 费孝通从具体现象中提炼出概念从而建立起“观念中的类型”的方法,是以费孝通为代表的“社会人类学”派使用和建立社会科学理论的重要方法。它既不套用西方的理论,又在实地调查中生发和创造了一些通论。20世纪80年代后,费孝通在对中国社会变迁的调查研究中,又提出“模式”、“区域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人文生态”、“人类心态秩序”等概念,它们都与这种方法一脉相承,也可看作此类研究的继续、延伸、扩大和发展。他的这些概念都是从社会学的调查与研究中提出来的,因此是应用性很强的理论概念,构造了认识中国社会的理论和方法,并形成了社会学的中国学派。
《近代中国社会学》杨雅彬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版 年第二版 第745页
⒀概括他著述的学术风格,不难看到有四个特点一是“通”,不仅贯通中西,而且往往是“越界”而不分学科范畴,涉及的学科除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外,还涉及经济学(特别是农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考古学等各学科。
《一位中国智者的世纪思考――费孝通学术思想探究》钱灵犀 (载于《社区发展与社会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第248页)
⒁《〈新史学〉百年 究竟要什么样的历史学》 张小也 (《中化读书报》)
⒂《但开风气不为师――费孝通学科建设访谈》 潘乃谷
篇3: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篇4: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那就是“礼治”。在这个过程中,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倘若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现代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其实《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篇5: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
篇6: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字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乡土中国》读后感2000字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篇7: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篇8: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
篇9: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著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
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行。我认为,这也正是与现在重视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辙,社会在进步,教育强国。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他们的“出路”,一间间乡村的希望小学正在被盖起。费老得出这些认识正是来自于他在乡间生活的经历,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间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实践经验的“实证主义”的重要体现。
差序格局中,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于是生出了许多,滋生了许多贪污无能的问题,并以此引出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社会联系。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中的人伦,“人和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这种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就看站在哪个角度去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也是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与我们社会相区别的原因。“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也是由费老提出来的,并逐渐被国际社会学学者所承认接受。
家族这一章中,有人说乡土社会也包含着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这个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侧重点。东西方都有的“家”,在结构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区别,这反映出社会格局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在西洋,“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儿女”、“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区里”费老如是说。而在中国,“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比较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类学称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为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就是氏族,称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除生育之外的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女性于传统中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老提到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罗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没有尽头的创造过程,不断地在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属于前者,现代社会属于后者。
对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挫折愈多,生命也愈顽强,生活的意义也愈深。其中隐藏的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因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迈进了一步。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乡土社会中是没有这些的。在我看来,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中的世界的拙劣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都是前一种模式的表现;费老说“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是阿波罗式的”。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事业”。女性似乎于“天然中”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上,其主要责任是家事,做得好了,你是“贤内助”,做得不好便随时面临休妻的可能。更往前了说,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性会遭众人鄙弃;女性必须从一而终,年纪轻轻成为遗孀你也必须守着寡才配能上一块贞节牌坊,否则就是“浸猪笼”还要背着难听骂名的下场。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对在婚前甚少交集的男女双方便只能于婚后“渐渐生情”。但那时的男子终究以事业为重,男女甚至只能维系着两性及婚姻关系。娶得娇妻是为“延续香火、传宗接代”,女子只能是下得了厨房却上不了厅堂的。我认为,乡土社会的婚姻关系较那时已经是个巨大的进步了,尽管女性仍然是“拿不出手的”,依旧以辅的身份出现。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话语权越来越多,越来越追求着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有的甚至成为女强人:独当一面,比男性更为出色。并且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女性甚至不愿生育,丁克家族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说是男性与这类女性妥协的结果。尽管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但这种行为后果还是令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从这方面说来,这种进步又是好是坏呢?
费老说“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于同性方面去发展”。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同性恋虽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后天过多地与同性接触或环境影响,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学中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无讼中,“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了内在的习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的教育,创新意识在一定层面上是这个时代所缺少的,很多学生们在高考这个独木桥面前被转化成了一个个的做题机器,理论与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庆幸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到。
在血缘与地缘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而括号里的“我们有谁曾认真地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曾向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费老是不否认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决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这其中又隐隐含着一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讨。如陈胜、吴广,都有揭竿而起之时,这一切又都是传统使然。
名实中,很多结果都是你做这些事情时附带而来的,是当初做这些事情时所未料想到的,而这些后果又真实地发生了并且又碰巧地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
整本书中,费老前后结合,乡村的即是传统的,而他也在一直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经典而又准确,于细微中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所经历的乡土社会展现出来。颇有感触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说到的——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是的,而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费老想借乡土中国这不成熟的果实所展现给我们的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也确实是值得我们观摩和学习的。
篇10: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篇11: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篇12: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读完这本《乡土中国》,感触颇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作者是大师级人物费孝通先生,书中提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的一些基本特点、基本概念,譬如所谓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没有法律产生的条件;乡土社会的礼治、长老统治等等特点。……对于我这个刚刚对社会学发生兴趣的初学者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说实话,这本书虽然通俗易懂,但是自己真正理解书中的实质内涵的东西则并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感觉十分的亲切,因为自己就是从乡村中出来的人,对乡村本来就有一种热爱之情;但是不同的是,费孝通先生则通过理论层次的写作手法和研究方法将乡村社会结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确实是费孝通先生的独到之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就是里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霍金的《时间简史》貌似有很多的相同之处!
这本书引起了我其他几个方面的思考:
1、《乡土中国》的实质是什么?
2、费孝通先生本人及其其他学术成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东西怎么样?
3、自己应该怎么学习社会学这门课?
4、社会学这门课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它和其他社会科学有什么关系?
5、如何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能够产生出若干部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自己去研究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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