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07-31 07:29:2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合集6篇)由网友“小福泥iris”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教专升本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报考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党校毕业者除外);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②同等学力复试前必须选择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者,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上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须知

①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②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应届生地址详细到所在学院及年级,并且到2015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③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④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⑤南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南通大学xx学院学工办(应届生)”。南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南通大学”。“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以便于联系。

3.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4.南通大学正式职工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南通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南通大学人事处”或“南通大学xx医院人事科”。

(三)现场照相及时间

在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本人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请注意: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最好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特别说明:不符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果坚持报考,不论是否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不予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或四门(教育学、医学二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6-西医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5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专业技能考试;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南通大学研究生处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其他类别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录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20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传真:0513-85012092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七、其它说明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5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型每生8000元/年、专业型每生10000元/年,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不到学校者视为有固定收入)发放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

篇2: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3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5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110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

一、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0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60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一)统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3)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 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二)联考

1.“MBA联考”: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律硕士联考”:须符合统考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同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三)单独考试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并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单独考试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

(四)推荐免试生

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请到研究生院网站(www.gs.whu.edu.cn)查询。

(五)其它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3.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地点请届时上网查询。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外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发放,本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半个月发放)。

(2)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MBA以外,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按照教育部规定,从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含软件工程)四门考试科目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其中历史学门类的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及医学门类的部分综合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余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六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③生物综合: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④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

⑤药学综合:内容包括: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

⑥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写。

初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9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当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的规定为准。

七、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1. 我校是实行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及政策解答》。

2.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九、就业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委培及定向生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

十、其他

1.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详情请上网查询(www.gs.whu.edu.cn)。

2.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专业中实行“1+4”硕博连读方案,学制5年。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网址:http://www.whu.edu.cn;或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4.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5.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武汉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公布,请点击查看。

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02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赵冬梅68754143103新闻与传播学院帅晓琴68752684104信息管理学院刘秋霞68754436105经济与管理学院江钟信

张  剑

68753847106法学院田 萌(法学)

刘 翔(法硕)

68752912法学

68753628法硕

111文学院王若飞68752672112历史学院刘屹颖68753810113哲学学院冯  娟68753566114艺术学系黄  勤6875212611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刘红柳68756154116教育科学学院吴北阳68772118117社会学系余  园68753859201数学与统计学院金  勇6875490720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李利华68752993203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唐  晖68752469204生命科学学院丁小琼68756369205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刘  潇68778676206水利水电学院熊  英68772339207电气工程学院肖军华68772279208动力与机械学院汪毅能68772271209城市设计学院王  力6877

篇3: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历史

三峡大学于6月29日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及港澳学生招生资格,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工程硕士培养资格。2009年12月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定协议,部省共建三峡大学。被湖北省政府授予“全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我校已成为水电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地理位置

三峡大学所在地宜昌市被人们誉为“三峡明珠”、“世界水电之都”。宜昌市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历史悠久,文化深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气候适宜。举世闻名的长江三峡之西陵峡、三峡大坝、葛洲坝均在此地。宜昌市还是中国旅游名城,有清江画廊、三游洞、屈原故里等秀美风光,是理想的居住学习的好去处。

3.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378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建有3个标准田径运动场,1座体育馆,1座综合训练馆;建有5个学生公寓小区,5个标准化食堂,有各类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8个,包含功能实验室12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万余台(件),设备总值达3.7亿元。

4.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29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10个;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1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硕士、翻译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临床医学6个专业学位类别15个专业学位领域。

5.师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84人,其中教授351人,副教授8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93人,博士生导师46人,硕士生导师937人。聘用“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76人;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蒙代尔及19位院士在内的273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以博士生导师、海外留学博士为核心,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

6.科研项目

学校近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4500余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科技攻关等重点科研项目近400项,累计项目经费达8.5亿多元。

7.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百所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和互派留学生等合作关系,目前在校各层次留学生900余人。已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签定了合作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协议,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研究生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该项目,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国三峡大学和英国伦敦南岸大学两校的硕士文凭;拟定在3月底与英国莱斯特大学签定合作办学协议,合作举办工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该项目,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国三峡大学和英国莱塞特大学两校的硕士文凭。学校设有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开办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级合作项目。20获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资格。我校第一所孔子学院在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挂牌成立。

8.科研教学成果

学校近年来有15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8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36项;获湖北省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6项;获授权发明专利近200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40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累计1余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人大复印资料的论文每年700余篇;有1000多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电工程建设、灾害防治、大坝监测、边坡绿化、工程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机械装备、电力系统、生物化工、医药卫生、旅游规划等行业领域。

9.学术期刊

我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三峡论坛》、《实用医学进修杂志》、《水电工程进展》、《灾害与防治工程杂志》、《研究生论丛》等学术期刊。

10.MBA中心

三峡大学MBA教育中心现有师资共52人,其中教授23人,博士26人,另聘请了30多名国内外学术造诣精深的学者和知名企业高管担任兼职教师。中心秉承“立足区域管理实践,培养本土管理精英,推动组织与社会进步”的使命,以“成为三峡区域与水利电力行业最具特色MBA项目”为愿景,以“求真、创新、合作、开放”为价值观,开办独具特色的MBA精品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项目,与英国、美国的知名高校合作开办了可获得双硕士学位的国际MBA项目。除宜昌本部外,在武汉、南京等地开设有教学点。

二、奖助与激励机制

1.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6000元/年。生。

2.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覆盖面80%以上;硕士生一等8000元/年,二等4000元/年,覆盖面80%以上。

4.单项奖学金,覆盖面30%以上。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还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7.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特困补助。

8.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一定科研基础、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体现学科交叉和学科创新的选题。

9.设有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

1.硕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MBA2.1万,MPACC2.1万(在职2年)或1.4万(全日制3年),MTI1.2万,MPA1.8万,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

2.博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1万。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部门的审批为准。

四、硕士报名条件

1.项目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篇4: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历史

三峡大学于206月29日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及港澳学生招生资格,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工程硕士培养资格。12月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定协议,部省共建三峡大学。年被湖北省政府授予“全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20,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我校已成为水电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地理位置

三峡大学所在地宜昌市被人们誉为“三峡明珠”、“世界水电之都”。宜昌市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历史悠久,文化深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气候适宜。举世闻名的长江三峡之西陵峡、三峡大坝、葛洲坝均在此地。宜昌市还是中国旅游名城,有清江画廊、三游洞、屈原故里等秀美风光,是理想的居住学习的好去处。

3.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378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建有3个标准田径运动场,1座体育馆,1座综合训练馆;建有5个学生公寓小区,5个标准化食堂,有各类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8个,包含功能实验室12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万余台(件),设备总值达3.7亿元。

4.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29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10个;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1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硕士、翻译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临床医学6个专业学位类别15个专业学位领域。

5.师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84人,其中教授351人,副教授8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93人,博士生导师46人,硕士生导师937人。聘用“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76人;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蒙代尔及19位院士在内的273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以博士生导师、海外留学博士为核心,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

6.科研项目

学校近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4500余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科技攻关等重点科研项目近400项,累计项目经费达8.5亿多元。

7.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百所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和互派留学生等合作关系,目前在校各层次留学生900余人。已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签定了合作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协议,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研究生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该项目,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国三峡大学和英国伦敦南岸大学两校的硕士文凭;拟定在3月底与英国莱斯特大学签定合作办学协议,合作举办工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该项目,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国三峡大学和英国莱塞特大学两校的硕士文凭。学校设有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开办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级合作项目。2010年获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资格。20我校第一所孔子学院在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挂牌成立。

8.科研教学成果

学校近年来有15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8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36项;获湖北省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6项;获授权发明专利近200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40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累计12000余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每年700余篇;有1000多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电工程建设、灾害防治、大坝监测、边坡绿化、工程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机械装备、电力系统、生物化工、医药卫生、旅游规划等行业领域。

9.学术期刊

我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三峡论坛》、《实用医学进修杂志》、《水电工程进展》、《灾害与防治工程杂志》、《研究生论丛》等学术期刊。

10.MBA中心

三峡大学MBA教育中心现有师资共52人,其中教授23人,博士26人,另聘请了30多名国内外学术造诣精深的学者和知名企业高管担任兼职教师。中心秉承“立足区域管理实践,培养本土管理精英,推动组织与社会进步”的使命,以“成为三峡区域与水利电力行业最具特色MBA项目”为愿景,以“求真、创新、合作、开放”为价值观,开办独具特色的MBA精品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项目,与英国、美国的知名高校合作开办了可获得双硕士学位的国际MBA项目。除宜昌本部外,在武汉、南京等地开设有教学点。

二、奖助与激励机制

1.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6000元/年.生。

2.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覆盖面80%以上;硕士生一等8000元/年,二等4000元/年,覆盖面80%以上。

4.单项奖学金,覆盖面30%以上。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还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7.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特困补助。

8.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一定科研基础、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体现学科交叉和学科创新的选题。

9.设有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

1.硕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MBA2.1万,MPACC2.1万(在职2年)或1.4万(全日制3年),MTI1.2万,MPA1.8万,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

2.博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1万。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部门的审批为准。

四、硕士报名条件

1.项目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

篇5: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

学校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3 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3 个(教育、临床医学、艺术),专业学位领域1 个(控制工程),涉及35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涵盖教育、理、工、医、管理、艺术等6大学科门类。同时拥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和“城市圈经济与产业集成管理”省优势特色学科群,“基础医学” 等5 个省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3个市重点学科,1 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 个省研究生工作站。学校拥有商学院等21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 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 个省级品牌专业,10 门省级精品课程,3 个省级教学团队。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来自韩国、荷兰等14个国家的留学生105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达113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95人,占52.42%,拥有博士学位374人,占32.95%.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讲座计划”1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楚天学者19人,“湖北产业教授”2人,二级教授14人,武汉市创新岗位特聘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4人。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评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20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13人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11人入选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8亿元。拥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机构及平台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学校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环境与健康研究院)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系统生物学研究院等50多个科研机构。近五年,学校在省部级科技平台建设、国家基金及教育部项目立项、科研经费规模、知识产权申报和授权数、三大检索论文数等科研工作核心指标上创历史新高,多项指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学校承担纵、横向科研项目2300余项,项目计划及合同(协议)总经费达到3.88亿元,获省、市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28项。《江汉学术》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和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荣获“湖北省精品期刊”称号。

图书馆建筑面积30850平方米,有26个阅览室,3000多个阅览座位。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15万余册(件),中外文报刊2165种,中外文数据库48个,电子图书78万余册,电子期刊6万余种。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造性、国际性人才,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且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9-10月。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现场确认

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月,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初试时间为年底。

2.复试:复试时间为204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 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六)其它事项

1.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

篇6: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50名。录取时,各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部分学科专业不设置单独考试,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1.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我校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按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

3.欢迎来自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访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ujs.edu.cn),查阅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工作通知。

4.凡是被我校博士点学科或江苏高校优势学科(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1201管理科学工程、1002临床医学、080102固体力学、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710生物学、1007药学)及“ESI”排名前1%主要贡献学科(0703化学)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3万元,被我校其他学科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1.6万元(以上奖励均可冲抵学费),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所在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术学位推荐免试生,入学第二年经过考核后可直接转为硕博连读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将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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