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打嗝的鸭子”为你分享18篇“绊脚石杂文随笔”,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篇1:绊脚石杂文随笔
绊脚石杂文随笔
老实说,喜欢看电影纯粹就是想逃避现实生活,从来都没想过要自己拍片。可看到别人屡屡受影展邀约还是很不平衡,但主要还是因为嫉妒心作祟。
高中的时候傻不拉几地以为自己很适合这专业,花了父母的钱去一所机构学习,最后因此成为自己人生的绊脚石。
我痛恨自己总是说如果我当初没有选择这个专业,我应该会很幸福之类的话。
我发现很多时候我都是神智不清的,而且异常冲动与执着。比如说去那个机构学习,在那个当下我觉得非去不可,可等到时候我深刻地认识到我自己的愚蠢。再比如小房间的主人,曾经无数次执着地以为人家喜欢我,其实事实是我误会了。虽然我已经没啥感觉了,但是回忆起来自己每处于一个选择环境时往往神智不清。
而且还总是把自己往更深的坑推。选导师这件事就是典型代表。我不明白自己到底着了什么魔,明明可以选择一个更轻松的导师,却非要跳入一个陷阱。一步一步偏离轨道。
我其实痛恨拍片,我只想静静地读书,读一些无用的.书,读一些有用的书,做一些我喜欢的事。
但是因为害怕脱离团队,我却拼命地出卖自己的初衷。
人生的绊脚石,好想把你搬起来砸碎在地上。
篇2: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3: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4:祈愿杂文随笔
祈愿杂文随笔
“沃彼特死了。”
“为什么?”
“不知道。”
两个不相干的人交谈着,然后又面无表情地走了。
沃彼特感觉到灵魂似乎被拉扯着、扭曲着仿佛被一股奇异的力量蹂躏着向上拽去。沃彼特艰难地抓起胸前的十字架,夹杂着刺鼻汽油味的空气让沃彼特为之窒息,连带着那股力量也逐渐强大起来,纠结、扭曲、混乱着的一切,让沃彼特忍不住嚎叫、嘶吼。沃彼特的手也越发的抓紧。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世纪,也许是下一秒。那一种混乱的感觉突兀的消失,沃彼特艰难地张开那双蔚蓝有神却疲惫不堪的眼睛,嘴角蠕动地念叨着“愿主保佑”,接着便自然而温柔的亲吻在那支古朴的十字架上。
“神赐予你新生,但是你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光,无尽的光束照射在沃彼特的脸上。沃彼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摇了摇昏昏沉沉的脑袋,好长一会儿才想起那一段记忆,他赶忙的匍匐在地上,面朝着窗户射出的光,一脸虔诚的抓住那古朴的十字架“******”他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祷告着,一如无辜而可怜的羊羔,在神的面前他就是羔羊。重生的沃彼特似乎获得了某种神力,他不必吃饭,不必喝水,不必做所有俗人应该做的事情。他就那样虔诚的祈祷着,光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也不知道是过了多长的时间,沃彼特抬头打量了自己所在的房间,房间很大,最耀眼的是门边上闪耀着的却无法看清的圣橱,然后是房间正中的四个近三米高的码得满满的书架,一把老式背靠椅,一条镌刻圣经的波斯毛毯和一个破旧得几乎布满裂纹的门。沃彼特走上前去,半蹲着轻轻的'抚去毛毯上的灰尘,然后站起身子,整了整略有些凌乱的头发。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桑塔,我的妻子。”沃彼特眼神中散发出一种奇异的神光。
沃彼特迈开大步,疾向大门走去,右手紧紧的捂在胸口,道了声“阿门”。他伸出左手,一点一点的慢慢的近了、近了。终于他的左手有力的握在了门把上。
“只要轻轻的一扭,你就能看见心爱的桑塔了”沃彼特颤抖着,一只手紧紧的握着十字架,一只手握在门把手上,转动、转动。
“神赐予你新生,但是你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沃彼特猛地一惊,布满皱纹的手从门上滑落。
“神赐予我新生,我守护圣橱。”沃彼特喃喃的自语。“这是神对我的考验”“对,这就是考验!”沃彼特似乎重新的获得了力量。
“假的,一切都是假的,我不听!不听!”沃彼特使劲的摇了摇头,径直的躺到背靠椅上,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书籍,一股淡淡的墨香传入沃彼特的鼻息中顺着血脉,流淌在天灵,宁静而又优雅。沃彼特沉浸在这一缕芬芳之中,当他试图去翻开这本书时。
“神赐予你新生,但是你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沃彼特慌忙地站了起来,那本金灿灿的书从他的手中滑下,在掉落在地上的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从书中冒出一抹亮光射入他的眼睛,隐隐约约中一个“祇”出现在眼前。
当新的一抹阳光照射在沃彼特的脸上时,沃彼特正躺在那个刻有圣经的毛毯之上,一切都回归到原来的样子。沃彼特揉了揉酸涩的眼睛
“似乎做了个奇怪的梦呢。”
沃彼特摇了摇头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祷告。他没有发现的是破旧的门上又多了一道细微的裂痕。
一天、两天抑或是一年、两年,沃彼特的生活随着窗子透下光芒的明暗中慢慢过去。沃彼特再也没听到那宛如神祗的声音,就当它以为自己真的这样活下去的时候。
“神赐予你新生,但是你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沃彼特慌忙地匍匐在地上,左手慌乱地拿出那个老旧的十字架
“*******”这是再虔诚不过的祷告词。
“神赐予你新生,但是你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神赐予你新生,但是你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神…….”
沃彼特不停的祷告着,不停的祈福着,但那个来着四面八方的声音却毫不停止,不断的重复重复。
混乱,似乎一切又重归了混沌。他感觉到一股撕扯着的力量,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融入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他猛然惊醒,他感觉到一种心悸,他颤抖着松开自己的左手。
“十字架还在。”沃彼特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他惊愕地看着十字架变得暗淡,暗淡,然后散发出一阵强烈的光线,沃彼特只觉眼睛一阵刺痛,整个大脑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当他能够看清东西的时候,十字架已经布满裂痕,他用右手轻轻的碰了碰,裂纹开始弥漫开来“噗”仿佛是气球泄气的声音,十字架就在沃彼特的眼皮底下散成一片片,然后慢慢挥散在空气中。在那些闪着白光的碎片消失的那一刻,沃彼特感觉眼睛一痛,似乎?似乎是多了些什么?
“沃彼特~”
“桑塔?不,这是一个考验,考验!”沃彼特拼命的摇晃着自己的脑袋。
“咔咔嚓”声音是从门的方向传来的。
“砰”木门在一声巨响中炸开,一块儿小小的碎片径直的向沃彼特的眼睛飞去。
一阵巨响,然后是一片柔和却刺眼的亮光,然后又很快的变黑,变红!沃彼特在摇摆中似乎看见了什么——一个模糊的面庞,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肌肉在抽动,似乎?是在说些什么。沃彼特仿佛明白了什么,他嘶吼着,他拼命的挣扎着想要握紧什么但是什么都没有,他感觉世界变的模糊,变得极度的排斥,他就随着轻微的气息,缓缓移动。
“神赐予你新生,但是你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是的,神赐予我新生,我必须为神守护圣橱。”
*后记
“教徒沃彼特死了。”
“为什么?”
“不知道。”
两个人交谈着,一个面无表情的走了,只留下另一个,嘴角似乎带着一抹惬意的微笑。
篇5:believe杂文随笔
believe杂文随笔
This I Believe is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engaging people in writing and sharing essays describing the core values that guide their daily lives. Here is mine regarding design.
I believe design is about love.
My love of design drove me all the way from the other side of the earth to here struggling to be a designer, which I might never believe before I came in. Every time I was asked how I got here, I would tell them if you have a heart for design, your voice will definitely be heard by people who care about it and appreciated by them.
I was incredibly lucky to be given the chance to be here, inspired and loved by the people surrounding me now. It’s you guys help me better understand love and myself. Brandon, I never told you that you were the first guy told me he loves me, including my dad. Anhe, you gave me the warmest hug in the world when I couldn’t stop crying after I broke up with my ex girlfriend. Chen, I bursted into tears when you said you would share food with me if I don’t want to cook ever, even you are always the one needs food most. It’s been a year and half but I still remember when I wasn’t able to articulate my thoughts in English for the first design project I’ve ever done, but Mel said she could understand me, even they were not sentences. As I am writing now, lots of moments pop up in my mind. I seem to see who I was when design hadn’t come in to my life. And Marty’s voice is haunting- it’s ok to make mistakes, we all did.
Even I’ve gained so much love from people here or there. I still buried myself in grief when it came to the lost of love. My heart was broken. I felt my passion for design was gone and the world was lack of color. I couldn’t lie to myself that I was happy so I wasn’t able to do a happy design for sadness- the design challenge from experience design. That actually forced myself to dig into my soul and pull out what’s in there. At the end of the day, I finally understood sorrow is the hidden of love. And love is a journey helps us get to the better we, even there are always ups and downs in life.
As a designer, I believe in design and design is about love. There are so many differences out there: colors, voices, gender, sexual orientations and religions. I believe they can all be accepted and respected as long as we have love and appreciation for each other. I believe in design is building the bridge among differences based upon love. Different perspectives are firstly deconstructed. Then design reconstructs them into a better understanding for us. Eventually, it brings inclusivity to our life and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This is what I believe and what I am doing.
篇6:颜色杂文随笔
颜色杂文随笔
你知道吗,一个关于颜色的故事?
那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颜色,虽然居住的地方人不多,星球也小但是大家都过的十分快乐。
美丽或者丑陋的颜色组成了这个多彩的世界,偶然和偶然触碰时也会诞生新的`颜色。大家都在这个名为世界的调色盘中舞蹈着。
我来到这个星球只为寻找,寻找关于自己的颜色,你可能会说:“不可能没有颜色啊?因为每个事物都是有颜色的!”但是不是这样。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光圈,好吧这挺难形容的。有点像萤火虫,发着微小的光。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涟漪。
有些人的颜色丰富的像是群山——连绵不绝又富有层次感,有些人的色彩比较单薄,单也并不妨碍他们的独特。
照这么看来的话我也是很独特吧?我叫活死人,因为只有死了的人身上的色彩才会消失。所以只要我想都可以去午夜吓人,hhhhh。
我没有伤心,真的。一点都没有,因为我一点颜色都没有,空空如也所以悲伤理应是不存在的…明明理应是不存在的……
好羡慕,每当看到别人的颜色都好嫉妒,想毁了这些颜色。但又会感觉悲哀,除了我每个人都在跳舞,跳着跳着颜色融合,一直到不知道成为了什么颜色,就在某种意义上死去了。
我怕成为那样脆弱的存在,有不想停留在现在成为不详的存在。
我遇到了一个人,我在见到她的那刻感受到了无助的气息,同类、那是和我一样的人。我向她搭话了,她看起来很诧异。
也是,谁能想到和自己相似的人就在面前呢?
她告诉我她在寻找人与人之间的可能性,以此为基础,模拟每个人可能生成的颜色。她向我发出邀请,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会答应下来,但现在…
我拒绝了,我感觉我和她有微小的区别,她至少是有颜色的,而我的颜色不存在。这说明想要颜色就必须剥夺。而我讨厌争斗。
我去过一望无际的原野,也见过波澜壮阔的大海。人都其中在城市所以这些地方令我放松。
有一天在去山顶看日出时,我被绊倒了,我踩到了一支笔,说真的我从没有见过笔因为除了我以外的人身上都有颜色,笔这种东西就不需要存在了
我拿起了那只笔,在我手上试着划了一下,那里突然显示出漫溢的色彩。我不是没有颜色,只是我的颜色是在身体里面,那只笔成为了突破口,无数色彩结合起来。
望着最后我身边的圈,我突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也下来了……
篇7:中关村杂文随笔
中关村杂文随笔
恍惚中咽下一口冰水混合物,在烈日阴冷的空调房中迷失方向。眼皮黏在一起,以接近沉睡的状态迎接夏天。汗钻回毛孔,冰埋没水中,消失踪影。于是世界上剩下了透明的杯、透明的水、透明的冰,白色的桌、白色的椅、白色的墙:夏天失去了它该有的色彩。
中关村是蓝色的:蓝色的天空、蓝色的高楼、蓝色的玻璃,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蓝色的夏天。
时常漫步在看似宽阔的中关村的街道上,危险寻找着我,我开始躲避危险。比如说,电子城门口有着无数拉客的人,于是我漠视我所见的一切、怀疑我所见的一切,我的目光会带着蓝色的锐利的光芒空空看向远方,从对方身边走过。它明显是处于崛起中的城,因为它有了高楼。当这个世界宁静下来的时候,蓝色的玻璃反射出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的时候,它是美的,静的。我想过如果我的书房在这样的一座高楼的楼顶,寻找灵感的时候便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北京:若是在一个晴天,我一定能望见西山。可宁静的时候毕竟是少的。世界很快就被嘈杂所取代,这里充斥了人群,口音聚集成了一首诗。可它并非井井有条,中关村这个体系的熵值不断增大,不断变得混乱。
可人们却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有科技与金融。
我常去那附近的一家餐厅里自习,向来是带着个巨大的耳机随意的写点什么——大多数情况下为理科作业,因为一旦我沉进去了就很难再次出来。写作时很难在那个环境写的,因为旁边总有身着西服在进行合作谈判的'人。我不懂经济学,我自然听不懂他们说的话。偶尔几个耳熟的经济学词汇进入耳朵,倒是知道了些他们交谈的内容。我不感兴趣,努力将耳机的声音调大——但还是遮盖不住人们的声音,我感觉他们或许在吵架。
最后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起身走人了。临走前我看了看邻桌打着领结鼻尖冒汗的男士与画着浓妆的妇人,竟有些厌恶。说白了,我就是不喜欢中关村。自此以后,那家店我再也没进过。中关村我去的也少了。
现在想想,那或许是我第一次走近“社会”,社会在中关村这个体系中井井有条的运转着。人们在为生存奔波,为利润努力。这或许就是现在的世界。我被人群推进地铁,贴在地铁车窗的玻璃上听风赛跑与人群中混乱的声音。这没有空间让我掏出手机,更别提拿本书看——我只能看各型各色的人。
我不想上这辆时代的列车了,刚一到站,我就下了车。
当然,我是被人群推下去的。
中关村也不欢迎我。
篇8:失落杂文随笔
失落杂文随笔
其实我该有心理准备的,但事实真的到来时,心里还是止不住的失落。是的,是失落,说失望还谈不上,没那么严重,但说一点都不在意是不可能的。
半期考成绩出来,哈士奇雅雯考砸了,考出了前所未有的低分。在电话里,她大哭了起来。据说在班上,一听到自己的成绩,她就已经忍不住哭了。一直都是好生,是老师的骄傲的她,居然有一天会考出了差生的成绩。学霸到学渣,真的只在一念之间。会考的不好,她大概心里有些准备,毕竟这一段她的状态不好,我也数次被老师警告。但一直成绩都很稳的.她,总觉得自己就是考砸也是在好生的范畴。没有想到,这段时间的不认真,导致知识点概念模糊,在选择时左右为难,最后全军覆没。虽然大题的分基本拿到,但已于事无补。他们学校的强人太多,一分之差便是几个名次,何况她这次不止一科大面积滑落。我没有问她的名次,北美豹猫的政治拼尽全力拿到的79在班上已经是倒数第四,何况哈士奇雅雯这次最低的一科已经低于这个分数。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去的她,几乎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与北美豹猫安凡不同,哈士奇雅雯一直是以成绩自傲的。在暑假里,与蚯蚓程宇争执时,不无自豪地说我都是第一名你还想怎样这样的话。即使后来数学有所滑落,但语文英语政治历史数次的全班第一使她对自己的信心依旧十足。每次我对他俩说咱不必和别人比,那些全科接近满分的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咱们做好自己,把不会的弄懂就行,每次我说我的目标只是你俩各科都有85以上,内容基本掌握了就好。哈士奇雅雯总觉得我订的目标只是对北美豹猫而言的,她总是呲之以鼻,给自己订上更高的目标。她以为凭她的能力,就是开小差又如何,只要考前突击一下,一样能拿高分。这次的分数给了她狠狠一击。
说实话,我倒是觉得这个打击不坏,能早点让她清醒。明白成绩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够认真努力,她一样会成为她一直看不上的学渣。
可是我又非常害怕过于要强的她索性放弃。如同棋类游戏,她自觉着赢面不大,便连尝试都不肯。
看着听着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心里不是没有发酸,自认对于孩子,也已经尽力,至少不比别人付出的少,偏偏自家的孩子来出问题。
收到消息,家中一下沉寂了下来。对于北美豹猫安凡,家里对于他的读书是早早不太抱希望,这次平均能有近90已经是他的极限;可是哈士奇雅雯一直以来的表现不错,在别人的恭维声中我们不能说没有一点期盼的。现在不止是她,我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家的孩子只是普通的孩子,稍稍放松也会掉尾。所谓的快乐成长,如果没有还过得去的成绩,快乐无处依附。
如今她还小,日子还长,就这么定论也为时过早。我只盼她能早点调整心态,看清自己的普通,踏实认真地走下去。
篇9:养花杂文随笔
养花杂文随笔
小时候的我就对花花草草有着特殊的感情,没事时就去摘下几朵,回来放在装着水的玻璃瓶里,谁家院里,屋里有花,总不会错过我的眼晴。现在更是喜欢。左右邻居家的花不知被我看了多少遍了,可还是愿意看。王嫂总和我说,丽红,你也养两盆,这样的话屋里变得又好看又清香,在说养花也没啥难的。每次我都是一样的回答,养花,这么复杂的事还是留给你吧,我就做最简单的事,看花。
我总觉得养花对我来说,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之前养过两,三次,每次都以失败告终,明明是开得很艳的花,到我这里,不出一个月花就枯了,叶就黄了,在后来剩下的就只有盆和土了。每到这时先生就会和我开玩笑说,还是你比较历害,你能把花养死了。
我也是很细心的在照顾它们,天天给它们浇水,把它们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可结果呢,它们是一天不如一天。直至最后死去。后来,一想,算了,不养了。
去年10月份的时候,在王嫂发现一盆新花,满盆全是绿绿的叶子,特别好看。王嫂见我一直叮着花看,就和我说,是不是喜欢上了,我笑了笑。王嫂接着又说,它叫绿萝,特别好养,放在土里,水里都行,一会走时拿一枝。听王嫂这么一说,我又心动了,觉定在试一次,这次和以前不同,我不在使用自家门前的土,而是专门买的花土,还精心挑选了几个花盆,按照王嫂的交代,我又给它们买了一瓶营养液,隔一段时间给它们喷洒一点。
这次,真的合以前不同了,我居然也能把花养活了,而且还不错,后来,又从王嫂那里拿来两棵吊兰。虽然都是不开花的花,但能把它们养活,我真的很高兴,我也变成一个会养花的人啦。
篇10:婚纱杂文随笔
婚纱杂文随笔
我一直是个怕麻烦的实用主义者,我以为我爸妈也是。
婚 纱
我的婚礼我执意不要仪式,不穿婚纱,只请家人,因为我觉得婚礼搞那样的排场没有意义,作秀给并不太熟的人看好累,婚纱好累,仪式好累,一切为什么不能简简单单。我父母都是实在人,也很支持我的想法。于是婚礼当天我只穿了简单的红色套装,婚礼现场在男方父母的安排下简单布置了一下,倒是还真有点结婚的氛围了。
我父母好兴奋,一直兴冲冲的用手机给我拍照,给我和我老公合影,与我合影,在大背景板前合影,在酒席上拍照。。。甚至我爸爸手机出问题突然没电了,我妈妈还怪罪他,拼命找人借充电宝。
那一瞬间,我突然就很难过,他们这样想留住我的每一个瞬间,这样乐呵呵的享受着这并不华丽的氛围,而我因为太过无知,太过自私,太怕麻烦就这样草草的办了这么一场,若是我狠下心,不怕麻烦,请婚庆公司好好操办一下,现场布置的美美的,我穿着婚纱美美的,那他们该多开心啊,即使拍照也该多尽兴呀。
他们并不是不想要个传统的婚礼,他们只是太过开明,太过顺着自己任性、总标榜自己特殊有范的女儿,他们怕我嫌麻烦嫌累,就都依着我,不想给我负担,但是,爸妈呀,我只想做点什么让你们开心一点,更开心一点,我想与你们共度每一个重要时刻,过得轰轰烈烈,过的美丽耀眼。
现在年轻一代多想要个简单的'婚礼,或者干脆旅行结婚,但多半父母执意要求必须弄,筹备中总是叫辛苦,但过后我相信总是会在某一天想起时,觉得那些辛苦都不重要了,幸福的感受是永存的。
其实婚礼并不是办给那些你们不太熟的人,也无须想世界宣布你们会有多恩爱,其实只是告诉你们的至亲,请他们放心,也请他们一起参与你们人生的重要阶段,并搭建一个美美的梦境,让他们在那一天欣慰的看到自己的儿女是美美的主角,让他们感受那份美轮美奂,感受那份仪式感,感受现场的一切带给人的美好和幸福!
想带你们去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
我只是在这个午后突然想到这一切,心里很难过,有点遗憾,顺手写下这一切,有点混乱,有点词不达意,但是就是想说,在今后的日子里,我想对他们更好一点,带他们一起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
篇11:人啊人杂文随笔
人啊人杂文随笔
人生在世、防水、防火、防盗电、防地震还防别人。累不累啊!什么时候防过自己?防一下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可呢?防自己的心思有何非议吗?
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在我们认为这是古训了,仍然值得去借鉴。但是别专注心思去琢磨别人说与做。首先,检验一下自己的行为和做事吧!是否达到别人的标准。也就是:正人先正己,厚德载物啊!
在三字经里:“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性格都相似。可是,在受到父母和周围人的影响将变化多端。最初者影响最大的是父母。什么样的家庭养出什么样的孩子。父母对待老人孝顺,和左邻右舍为善,再和周围的人与事明理。孩子也是如此而已,否则反之。
人!来到世上不容易啊!母十月怀胎的煎熬,精心喂养的作难。如果儿女有难父母肝肠寸断,彻夜难眠。当父母有劫难时。儿女又如何?常言道:娘的心在儿身上,儿的心在石头上。人人都生儿育女,都希望自己儿女孝顺。那么我们大人首先做到孝顺。我们是孩子的镜子,处处照亮孩子那颗成长的心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后悔事情来。在人生路上践行提防自己吧!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只是个时间而已。
如果人生想过的有意义,活的有价值。应从自身做起。时时刻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准则,处处预防自身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做到心中有善才无恶,心里有爱才无私的气度来。
人!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价值。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和勤奋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懒惰;和积极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消沉;与智者同行,你会有不同凡响;与高人为伍,你能登上巅峰。
科学家研究认为:“人是唯一能接受暗示的动物。”积极的暗示,会对人的情绪和生理状态产生良好的影响,激发人的内在潜能。发挥人的超常水平,使人进取,催人奋进。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态度决定一切!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一个人如能让自己维持像孩子般纯洁的心灵,用乐观的心情做事,用善良的心肠待人,光明坦白,他的人生一定比别人快乐的多。”
人!别再做作了。与朋友相处带上诚意,与爱人相处带上尊重和谦让。用爱对待所有的人,用善良生活世界会更美好。只要时间容许,爱能真正改变一切,善能簇拥生命的延续。用爱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心中的烦恼就会烟消云散,世间的纷争就会减少。这正是:人间正道是沧桑,心底无私天地宽。
篇12:教化杂文随笔
教化杂文随笔
不知道你是否有偏科的情况,我倒是不偏科,是因为我的各科都一样的“烂”所以也没有偏科一说了。所以对我来说难点在于我到底应该从哪一科开始学习?我在高考前也面临过这种“难以启齿”的抉择,一方面我需要提高的学科太多了,而另一方面每一个学科想要提高就必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我不可能再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所有科目都得到统一的提升,所以最后就得算一个“投入产出比”——那时候谁他妈知道成年人世界有这样的专业术语啊,也是因为进入到了成年人的社会才直到成年人已经狡猾到了已经有了这样一套完备的哲学来进行自我安慰和合理放弃。
所以我最后选择需要进步的科目是“英语”,因为在老师们看来,这是一科只需要单词储备量就可以提升成绩的单词,然而这也只是老师的一面之词,就算有足够多的单词量,也会因为学生对这一课没有兴趣而产生排次感,之前背的单词也丝毫没有作用。所以老师们,又想到了一个更好的方法,就是“赞美我”,不断地暗示我只要通过不断的单词记忆和文章的背诵就会越来越有“语感”,而这种语感在考试的时候一定会有帮助——很显然我失败了,因为语感对我来说就完全是逼着我捏着鼻子品尝出白糖和绵砂糖的区别(对了,白糖是甘蔗的原材料,绵砂糖是甜菜的原材料)。
见教化和赞美都失败了,差不多老师也该放弃我了吧,终于我也因为越来越讨厌英语而开始有了偏科的伊始,我是说因为我彻底放弃了英语的学习,导致其他科的成绩看上去都比英语好——这样倒好了,我也有了偏科的说辞,总觉得这是一种值得向人炫耀的'事情,因为毕竟有“偏科”就意味着肯定是因为“有一个科好”而“有一科太差”,殊不知偏科偏科,是因为有一个科越来越差,让人误以为其他科很好的样子。
我这样的偏科可让班上另一些“真正偏科”的人不高兴了,因为他们并不是像我这种是因为平均水平就差而其中一科特别差才有了偏科,所以我这种人必须从“偏科”行列里面被踢逐,避免影响了“偏科”学生仅存的还能够向人证明“自己实际上是因为有学科不错才出现偏科”的事实。那放任我们这样的学生又在什么地方呢?这个算是个遗留问题,所以归类只能越来越细化——有正常偏科的,也有异常偏科的,而有趣的是,人们也渐渐默认了另一个公式——异常偏科代表的是不好,那么正常偏科实际上是好的。因为毕竟他们还有一门不错的科目嘛。
好了,故事的最后,你也发现了,真正被“教化”的是那群人,你是否也意识到了,在你的生活中似乎也有一群总是需要通过比别人的不足来找到自己存在价值的人。
没错,这个故事固然是假的,是因为我开始了新的写作模式,每天给自己三个关键词,而今天给我的刚好是“擅长”、“赞美”和“教化”,可是偏偏这三个词被我用来做出了这么不近人情的讽刺,在这里还是要给那群误以为自己虽然是“偏科”但是自己还是有“炫耀资本”的人们说一声抱歉了,不小心刺激到了你们的软肋。
篇13: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4: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5: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篇16:书杂文随笔
我思考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活呢。
我合上书本,思考道。
我了解不到痛楚。
但总有一股奇异的感伤,从空气中紧紧碾压向我。
它们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挤进来,叽叽喳喳地问我。
什么是活着呢?
我反反复复,思考道。
那么我又为什么会思考呢?
我又问自己。
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风送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它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便只有这些了。
它推着声响离去了。
影子从我的脚边探出头来。
它说,我也不知道。又嘲笑似地问道,明天的我还是我吗?
它在灯光的驱逐下枯萎了。
呼吸从我的鼻息里钻出来。
它说道,这就是活着啊。
它从思考之间溜走了。
我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于是便只能把书合上。
篇17:无悔杂文随笔
无悔杂文随笔
云似苍龙游碧海,
霞如锦缎衬七彩。
但愿半程捷报传,
无悔今生自开怀!
无论岁月经年如何变换,我依然不忘初心活出最美的自己。我纵使为生活苟且,仍不忘还有诗与远方。
有爱相伴 今生无悔
今生只愿为爱而活!今生只愿真情实意地活!既已选择,风雨无阻,今生无悔! 的春天,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儿子已进入甜甜的梦乡。刘琴坐在书桌前,在柔和的灯光下,她翻开自己的日记本,当看到上面这段文字,刘琴欣慰地笑了,她的思绪又飘回了十年前那段美好的青春岁月。 01 时...
傲雪寒梅_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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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无前世同舟渡,但愿今生双眸吸, 古来青梅有竹马,今朝盛世迎相亲, 不怨无人不识卿,只幸佳人愿意君。 莫名其妙悔三生,心有疑虑痛三世, 寻觅人面珍惜识,缘来桃花应笑谈。 良田千顷,我只取我的菜, i do ,do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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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暗恋杂文随笔
1.
我从入职第一天就喜欢我们老大了。 没办法,我这种从小缺少父爱的女孩,向来对成熟儒雅的中年男人没有抵抗力。
公司女孩子很多,老大就像是花团锦簇的一抹绿色,成为大家勾心斗角的目标。女孩子的那些小心思,在老大开会的时候一览无余。唇枪舌剑,明争暗斗,互不相让,老大小心地平衡着这些关系。
老大年轻的时候在欧洲读过书,他会意大利语,不知道是不是被意大利的海风吹多了,我看着他,就看到浪漫两个字。当然,这份浪漫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老大不到五十岁,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身材高大挺拔,我没机会看过他的八块腹肌,但我在想象中看过。或者应该至少有六块吧。
他穿着各种颜色的衬衫,绿的、粉的、蓝的。我从来不知道这些花枝招展的衬衫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竟然那么舒服和谐。
我甚至不觉得他已到中年,因为周围太多中年油腻男,和我们老大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2.
我二十八岁了,七大姑八大婆无比热心地为我一个个介绍对象,好像我不结婚碍着她们什么事了,害得她们吃不香睡不安。我不想被她们说我剩下来是因为太清高,所以她们介绍的我每一个都去看。
但有了老大做参照物,所有人都相形见绌。
有些太夸夸奇谈了,我们老大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说话,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听你说话。
有些太自恋了,开个小公司仔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们老大有三间公司,从来都说自己能力一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有些太不修边幅了,才三十岁出头,就放弃自我形象了,隔着衬衫我都可以看到那微微凸起的肚腩,被塞在紧身衬衫里很憋屈的感觉。而我们老大快五十了都没有一点中年发福的迹象。
而有些则太严肃了,我说个笑话都需要解释笑点在哪里,搞得聊天变得兴致索然。而我每次讲笑话,老大都能准确Get到笑点,还能完美地接下去,引起下一轮爆笑高潮。
是的,老大在我心目中是最完美的。
但这个完美的男人不属于我。他有自己的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
这些我从入职第一天就打听到了。但这不影响我对老大的好感,和暗恋。
3.
但暗恋也是很甜很美的,甚至荡气回肠的。
我以前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业务在公司中等就行了,但入了老大公司,我无比勤奋,如愿以偿成为公司Top销售,只是为了让老大对我刮目相看,开会的时候多点问我的意见。
我以前是不懂打扮也从来不化妆的,但我后来积极参加服饰搭配课程,参加色彩课程,参加化妆培训,只是为了老大偶尔的眼睛一亮,因为我搭配的衣服太出彩了,我的妆容也越来越精致。
我以前英语是很烂的,但后来下班后即使累死累活的,我都坚持去参加英语培训,只是为了偶尔有老外客户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的流利英语,让老外在赞叹老大有如此优秀员工的时候,老大显露出来的那份不动声色的自豪。
我以前是不会打网球的,但后来我请了教练,有空就去练习,即使在骄阳似火的夏天,目的很简单,就是公司偶尔举办活动的时候,我可以和老大对打,让他惊喜:原来你也会打网球,原来我们有同样的兴趣。
但我对老大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除了偶尔做梦之外。在梦里他温柔地牵过我的手,深情地吻过我的唇,在梦里我第一次有那种心悸的感觉。但梦境是不受我控制的,所以不作数。
在老大公司的那段时间,是我个人提升最快的一段时间。我实现了一份完美蜕变,从一个不会打扮的追求平庸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懂时尚、懂搭配、业务能力强、英语流利还打得一手好网球的熟女。
这份改变令周围的人对我刮目相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暗恋着老大。 为了博取他的一个笑容,一句赞赏,和一瞥欣赏的眼光。那种感觉像极了小时候,我拼命读书年年第一,只是为了让爸爸多看我两眼,记得还有我的存在。
4.
老大应该是知道我暗恋他的,因为我看他的眼神和别的同事是不同的。我是专注的,热烈的,甚至是崇拜的。我在想,如果那时候老大,如很多男人那样,利用一个女孩的崇拜。只要他稍微主动一点点,那时候的我,也许会愿意投怀送抱的。
但他没有。他甚至没有戳穿,哪怕是我离开公司那天。在欢送会上,我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我亲密地挽着他胳膊拍照片,就像女儿站在爸爸身边。临走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我他很珍惜我在公司的时间,希望我未来一切都好。
但我现在多么感激他,没有利用我当时对他的那份暗恋和崇拜。
他令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更喜欢的自己。他令我每次回忆起他,和那段与他有关的暗恋时光的时候,都觉得甜蜜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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