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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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篇1: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8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公布,办法要求借款人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国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更好地履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政策性金融职能,加大对贫困地区光伏扶贫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伏扶贫贷款是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 光伏扶贫贷款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专款专用、风险可控、保本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 贷款对象

(一)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一类公司)。

(二)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二类公司)。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三类公司)。

(四)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光伏扶贫任务。

(五)资信良好的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

第五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营运资金需求等。

第六条 借款人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三)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四)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80%(含)以内,上一年度原则上要实现盈利。

(六)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七)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借款人时其民营企业股东,或借款人为民营企业,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70%以内、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信用等级在AA一级以上(含)、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状况良好。

(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地方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应与借款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借款人为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扶贫投融资公司或新设法人原则上须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十)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贷款项目条件

(一)项目由政府主导,符合国家光伏扶贫有关政策,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二)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项目须提供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单。

(三)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

(四)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项目立项。项目须取得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六)项目用地。项目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审批手续或提供项目用地预审许可文件。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以租赁方式取得,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备案证明。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七)项目规划许可。项目须取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相关规划意见或许可文件。分期建设、分期办理规划许可文件的项目,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建设地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有权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八)项目环境评价。项目建设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九)项目须取得当地电网公司出具的对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的认可意见,以及确保项目有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的承诺文件。

(十)项目须取得地方政府确定运维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的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贷款由扶贫资金进行贴息的,须取得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同意贴息的文件。

第三章 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和方式

第八条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不超过。

第九条 贷款宽限期。根据项目建设期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条 贷款利率。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按照保本经营原则,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10%,具体定价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借款人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定。

第十二条 贷款方式。项目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担保额度须覆盖贷款存续期间贷款本息,可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组合担保形式,优化担保方案。

对采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须对纳入财政预算的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担保,其中: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省级以上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90%,质押后缺口部分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第地市级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80%;对采取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应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等房地产抵押,抵押折率最高不能超过70%。

对采取电费收益等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折率不超过65%。

对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优先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

第四章 贷款流程

第十三条 项目库管理。各级分支行特别是省级分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能源主管部门、扶贫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提前介入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对接能源主管部门储备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制定光伏扶贫融资支持方案,及时掌握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积极提供金融服务。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农发行须及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经培育成熟后,开户行及时受理贷款申请。

第十四条 调查评估。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应重点关注一下方面:

(一)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是否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

(二)项目合规性及相关行政许可材料是否齐全。

(三)项目总投资额和各项构成是否合理。

(四)项目使用的光伏产品是否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是否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

(五)项目运维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

(六)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七)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还款来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电费收入、碳交易收入及各级财政补贴收入等。

(八)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

(九)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 审查审议审批。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审查审议工作,审查部门应分别对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贷款规模及利率、项目合规性和风险性、借款人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有权签批人审批。

第十六条 审批权限。总行授权省级分行的具体审批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五章 管理要点

第十七条 贷款条件落实与发放支付。贷款发放前,须严格落实各项贷款前条件,贷款的发放和支付严格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金管理。开户行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借款人等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或项目监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十九条 账户管理。借款人应在农发行开立项目资本金账户、信贷资金账户、项目收益(含购买服务资金)归集账户,分别用于核算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等;也可接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在借款人同一账户内分设资金管理台账,实现资金分类管理。农发行贷款占借款人全部贷款比例超过50%(含)的,借款人原则上应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项目建设主要施工方案原则上也应在农发行开立结算账户。

第二十条 贷后管理。要严格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开户行要督促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将项目收益按要求及时归集农发行账户。对地方政府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将本年度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 监测分析。贷款的信贷监管记录、信贷分析、风险预警及重大事项报告、风险处置措施等按照农发行信贷监测分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信贷事项变更。对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信贷事项的,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第二十三条 贷款后评价。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及时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整改措施。贷款后评价结论应作为贷款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各级行须按照农发行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档案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农发行现行制度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2:深度解读《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

深度解读《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这是一个总结性的文件,从开始,我国开始实施光伏扶贫政策,到20初,已有两年多时间,光伏扶贫是世界首创,以前没有成熟的模式,各地方根据自身的条件,探索了很多种方案和模式。1、光伏扶贫主要类型光伏扶贫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投入少、回报稳定、可持续。从各地的实践看,光伏扶贫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1)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3-5KW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2)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KW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3)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4)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以上方式各有利弊,相对而言,村级光伏电站优势更明显。户用光伏优点是体量小,不占用土地,安装在贫困户家里,产权、收益和运维没有争议,但缺点也很大, 需要扶持贫困户,房子能不能25年,有没有院落空地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推广受限。光伏大棚扶贫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很多贫困户位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现代农业设施适用不了。大型地面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分给贫困户,可操作性差,外界影响因素过多,真正让贫困户受益很难说。因此这次政策调整为第2种模式,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村级联建电站外送线路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建设规模不超过6000千瓦。土地面积不大,可以不用占用农地和林地,容量中等,也方便管理。2、光伏扶贫资金来源模式由于在光伏扶贫中的最大难题是资金,在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我国部分企业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探索形成了4种模式。(1)是扶贫资金+贫困户银行贷款。即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贫困户从信用社贷款30%。(2)是扶贫资金+企业垫付。即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3)是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即由地方财政配套,贫困户没有负担。(4)是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即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第一种模式需要贫困户货款,增加负担,很多贫困户积极性受到影响;第二种和第四种模式需要企业垫付,造成很多企业偷工减料,省去这一部分成本。这次政策调整为第3种模式,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有的光伏扶贫项目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了劣质的材料,施工方也不专业。这次政策规定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应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鼓励采用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方式统一开展县域内村级电站建设。从20开始,国家大力推广光伏扶贫,制订了很多政策,光伏群英汇收集历年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政策,汇总在这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政策汇总,大家可以去www.solar-hb.com,注册一个账号就可以下载全部原文件。

篇3:光伏扶贫招标公告

安徽枞阳县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枞阳县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枞阳县20光伏扶贫试点工程

项目编号:ZYZC-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62-32114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0562-3211467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友义150556996xx

代理机构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山货大市场三组团创业楼第六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枞阳县20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1、项目名称:枞阳县2016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

2、项目编号:ZYZC-2016071

3、采购人: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建设规模:

总装机规模35.3MW,分三年实施,2016年招标装机规模为8.65MW:

①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在枞阳县235个行政村内每村建设10户,共2350户分别建设一座3KW户用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7.05MW;

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在枞阳县22个乡镇境内建设22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个乡镇一个村),其中7个乡镇分别建设一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5个乡镇分别建设一座6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6MW。

以上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包括土建施工、电缆敷设、杆线采购安装、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测试、并网、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验收及临时工程等。

5、投资概算:约人民币60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光伏组件或逆变器的生产企业,如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其资格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是指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9:00时至2016年8月22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逾期拒绝办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报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055699688。

(2)报名资料: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光伏施工企业还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开标时间:2016年9月12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62-32114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友义电话:0556-218680915055699688

2016年8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光伏组件或逆变器的生产企业,如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其资格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要求。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是指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09:00至2016年08月2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2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2日10:00

六、开标地点: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篇4:光伏扶贫招标公告

德城区二屯镇80K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德城区二屯镇80K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扶贫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JWZB(DZ)-2016014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及资格要求: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 年8月11日(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15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50534635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新型国际大厦八楼802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534-2180xx0 152153440xx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机构:德州市德城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534-2383271

十、重要说明:投标企业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咨询电话:2236830

发布人: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5日

篇5:速看!《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出台

速看!《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出台

据能源局网站9日消息,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光伏扶贫电站是以扶贫为目的',在具备光伏扶贫实施条件的地区,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并经充分论证可以联建方式建设村级电站。办法规定,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县级政府负责落实村级扶贫电站的建设场址和用地,场址土地不得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办法,电网公司保障光伏扶贫项目优先调度与全额消纳。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竞价,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伏扶贫电站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补助资金优先发放,原则上年度补助资金于次年1季度前发放到位。此外,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村级联建电站外送线路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建设规模不超过6000千瓦。

篇6:全面解析《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办法》

全面解析《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办法》

《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办法》总共二十条,涉及到光伏扶贫的定义、扶贫对象、资金来源、电站规模、施工运维、产品选型标准、项目用地、电网接入、验收评估、消纳、补贴、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几乎包含了光伏扶贫项目有可能遇到所有问题。本文将着重对《办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解析。光伏扶贫电站资金来源及产权归属《办法》对光伏扶贫电站的定义给出了最新的解释,亮点在于对光伏扶贫电站的资金来源(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和产权归属(归村集体所有)以及收益分配(全部收益用于扶贫)做了定性。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扶贫电站的目的在于为百姓造福,如果有人为了谋取私利或者完成所谓“面子工程”而负债建设,甚至是巧立名目,冒领补贴和财政资金,这就违背了光伏扶贫电站的初衷。另外,一般的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投资,而光伏扶贫作为一项公益项目,享受了光伏行业最优惠的政策,几乎已经是业内盈利水平最高的一类项目,如果企业进行投资入股,那该项目所得的收益可能就难以保证会全部用于扶贫。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另外,在电站规模方面,《办法》也进行了规范,即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对于电站规模的'规定和限制主要是出于消纳的考虑,同时也避免扶贫资金以及光伏补贴的过度消耗,确保资源不会出现浪费。持续利好支持光伏扶贫发展在电网接入及消纳方面,电网公司保障光伏扶贫项目优先调度与全额消纳;其次在补贴方面,光伏扶贫电站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补助资金优先发放,原则上年度补助资金于次年1季度前发放到位。用地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另外,在电价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以及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让光伏扶贫项目维持了较高的收益水平。综上,此次《办法》的发布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来自国家扶贫办的数据显示,在我国832个贫困县中,有451个县年平均有效日照时间超过1100小时,适合发展光伏扶贫产业。在政策的持续利好以及行业的日益规划之下,光伏扶贫将成为光伏行业乃至全国扶贫攻坚战的一大亮点,这对光伏发电走进千家万户也至关重要。

篇7: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中国的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大规模、无节制地开发利用化石燃料不仅加速了这些宝贵资源的枯竭,而且造成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过度的排放日益引起全球关注,解决这些问题已不再是各国自身的事情,控制和减少排放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目标和义务,责任的分担已经成为各国政府讨价还价的政治问题。随着全球能耗的快速增长,环境将进一步恶化,减排的纷争将更加激烈。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不断推出利用太阳能的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太阳的利用和开发之中,尤其在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建设领域,掀起了一股热潮。可以说,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一个既有稳定投资回报,又是一项有利环境改善,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

一、项目前期考察(土地尽调工作)

对项目地形及屋顶资源、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物资采购、市场的劳动力、道路、水电)、电网结构及年负荷量、消耗负荷能力、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送出线路长度廊道的条件和当地电网公司的政策等。

二、项目建设前期资料备案申请及批复

项目用地尽调完成后,确定没有问题,可与当地政府签订开发协议书,进入项目的备案申请阶段。

第一阶段:可研阶段

1、在项目备案申请时,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协助,由其编

制大型光伏发电站项目备案申请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2、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发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分析评审。

第二阶段:获得项目建设地县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批复文件(部分书面意见可能因省份不同存在差异)主要包括以下: 1)安监局对安全评估报告的意见及批复;

2)水利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意见及批复;

3)国土部门就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意见及批复;

4)国土部门就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的意见及批复;

5)环保部门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意见及批复;

6)住建部门就项目用地选址意见及批复;

7)国土部门就项目建设用地土地预审意见及批复;

8)文物部门就项目选址用地选址意见及批复;

9)农业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0)畜牧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1)武装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2)电力公司接入电网的意见及批复。

3、最终获得发改委备案

最终取得省一级发改委的备案(部分省份一定权限已经下放)。

三、项目施工图设计

1、现场测绘、地勘、勘界、提资设计要求;

2、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并上会评审;

3、出施工总图蓝图;

4、各专业进行图纸绘制(结构、土建、电器等等);

5、出各产品技术规范书(做为设备采购招标依据);

6、和各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7、现场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8、送出线路初设代可研评审上会出电网意见;

四、项目建设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流程

(1)项目设计施工和及设备供应商的选定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可以大大节约工程造价;由于光伏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产业,鱼龙混杂,慎重选择设计方是整个项目成功的关键。也有人直接找EPC全程代理,当然投入要大些.组件和其他材料及设备供应商早起处于垄断环境,现在基本放开了。

(2)监理方的选定

选择一个好的监理方,对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质量的把控非常重要。监理方应当具有太阳能电站建设监理的相关经验,所指派人员应当熟悉组件等设备和材料。

(3)会同各方预验收和进行试验以及并网、电价批复和最终验收

在最终竣工验收前,投资方应当会同各方对太阳能光伏电站进行预验收,并对光伏电站进行各项指标的试验;积极开展有关并网工作和电价批复工作;条件达到的,组织最终验收。

光伏电站建设是一件非常费时耗力的工程,少有不慎可能会对后续电站运行产生影响。以下为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对建筑物、环境、电网的影响等方面的阐述。

篇8: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为增加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建立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88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力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县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

通过光伏扶贫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实现全面脱贫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县88个贫困村建设88个100千瓦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项目,发电收益用于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

对于不具备选址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在乡(镇)区域内统一协调配置。

三、资金筹措

以每个贫困村投资约70万元,建设1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为基准,88个贫困村计划总投资约616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建成后装机规模可达8800千瓦。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并委托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进行全程管理。

四、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

(一)村级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脱贫前,售电收益按照豫发改能源〔〕978号文件规定,电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贫项目公司按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2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分配至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分配给光伏扶贫项目涵盖的贫困群众;其次用于支付税金、运营维护和土地流转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脱贫后,电站收益扣除税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全部清偿后,发电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费用外,全部上缴县财政,用于脱贫成果巩固或发展集体经济。

五、选址、建设安装及运营维护

优先选址在集中连片的房屋屋顶、空地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其中,屋顶结构,符合承重要求;面积不低于1300平方米(以100千瓦为例),光照条件较好,符合电网接入条件。

具体选址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国土、林业、电力、规划等相关部门现场科学确定。

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协助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光伏指标的申报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国土、林业、电网等单位派出机构及行政村,完成项目选址初审工作,配合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审批手续的收资工作。

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实力、产品质量、施工经验及报价合理的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安装单位,并负责后期运行维护。

工程质量要确保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衰减率、保质期,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保质期等主要质量指标,要确保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运维企业对村级光伏电站的管理和技术服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运维协议约定,从发电收益中提取。

六、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扶贫、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光伏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分工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

附件:宜阳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篇9: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300KW)

本招标项目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桐柏县安棚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

1.2项目地点:桐柏县安棚镇周岗村、朱洼村、雷沟村。

1.3招标编号:TZGC2016-009

1.4规模:发电主设备为300KW太阳能光伏组件,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设备材料、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培训、试验、验收并网直至正常发电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1.5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以上三种资质之一即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设计、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实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3、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3.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应与开标时一致,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路口向东300米)。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县政务公开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377-68822xx56

招标人:桐柏县安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377-68xx82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77-63021xx6

光伏贷款申请书范文

银行扶贫工作总结报告

光伏项目考察汇报材料

扶贫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局精准脱贫工作总结

单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报告

光伏项目建议书

脱贫攻坚自我评价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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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扶贫工作总结报告

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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