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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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篇1:扶贫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扶贫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双柏县地处云贵高原中部,位于哀牢山脉以东,金沙江与红河流域分水岭南侧,地跨东经101°03′~102°02′,北纬24°13′~24°55′之间,东南与玉溪地区的易门、峨山、新平县毗邻,西与思茅地区的景东、镇源县接壤,北与本州的楚雄市、禄丰县相连。县城妥甸居县境偏北,距州府楚雄鹿城53公里,距省会昆明210公里。双柏地形复杂,境内山峰重叠,河谷交错,山高谷低,地形陡峻。地势西突东矮,北高南低。哀牢山、白竹山、老黑山三山鼎立,石羊江、绿汁江二水环流,马龙河、沙甸河等32条河纵横全境。全境东西横距95公里,南北纵距75公里,最高海拔为哀牢山脉中的大梁山2946米,最低海拔为礼舍江与绿汁江的交汇点三江口556米,相对高差2390米。全县辖妥甸、大庄、法、鄂嘉、大麦地、安龙堡、爱尼山、独田8个乡镇84个村(居)委会,1816个自然村。区域国土面积404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8人。20xx年末有总人口153554人,其中城镇人口24769人,占16.13%;乡村人口128785人,占83.87%。居住着汉、彝、回、苗、哈尼等18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6436人,占总人口的49.78%。

双柏县是集山区、民族、贫困为一体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闭塞,流通不畅,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同时由于民族众多,教育滞后,生产方式落后,致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没有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再加之财政自给率低导致部分农村群众的生活还比较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温饱基础不稳定。按20xx年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县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5.18万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40.2%,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呈现点、片、线并存,发展极不平衡,同时自然灾害频发,返贫率高达20%,扶贫攻坚任务艰巨。

二、项目建设背景

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以及《滇西边境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把保民生、解民忧、排民难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瞄准贫困对象,按照“传承、创新、适用”的原则,注重特色民居建设,千方百计整合各种资源,配套必要的温饱措施,加强领导,集中资金,加大力度,限期解决部分农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180户农户能住上安全可靠、人畜分离的住房,使之实现安居乐业。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双柏县贫困面大,贫困住户零星分散,住房条件简陋。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贫困地区实施扶贫开发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解决贫困地区民生问题的重要措施。双柏县是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也是全省地震多发区之一,通过改善贫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确保群众有房住,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消除社会不安定隐患,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可行性:一是贫困群众有重建家园、脱贫致富的愿望和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较高;二是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投入,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和劳动力,可带动当地建材工业发展,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三是安居房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安居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技术要求设计,并按一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建设。

四、项目农户选择原则

(一)对州、县确定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盖的特色民居点的农户给予安居扶持。

(二)对部分住房条件较差、自愿提出申请、通过补助10000元资金后能按有关技术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房屋修缮改善任务的零星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扶持。

(三)安居农户的选择由乡镇深入农村摸底调查,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实施对象、规模、进行审定后确定扶持农户。

五、项目建设目标

建设安居工程180户24267平方米。重点打造特色民居点2个,新建具有民族风格的特色民居房76户13908平方米;集中危房改造点1个13户,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零星分散危房改造91户,修缮面积6370平方米,实现180户农户能住上安全可靠、人畜分离的住房,使之实现安居乐业。

六、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3镇1乡、31个村委会、81个村民小组实施,项目覆盖180户754人。规划建设安居工程180户12600平方米。

(一)特色民居点建设。规划建设特色民居点2个76户6070平方米。其中:在大麦地镇普龙村委会牛厩房村建设砖混结构特色民居房61户61套,建筑面积12108平方米;在法镇雨龙村委会李方村建设砖木结构瓦屋顶特色民居房15户15套,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二)危房改造集中点建设。规划在妥甸镇中山村委会旧地基村和火把村集中危房改造13户13套,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

(二)零星户安居房改造建设。零星户安居房改造建设91户91套,建筑面积6370平方米。其中:妥甸镇45户3150平方米,法镇18户1260平方米,大麦地镇2户140平方米,爱尼山乡26户1560平方米。

七、项目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实施安居房建设180户,由农户按照《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技术要求自己建设。我县土坯房、危房改造建设的标准,特色民居点按新建一楼一顶,砖木结构瓦屋顶三间不少于70平方米住房设计;改造安居房原则上按改造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住房设计;安居房建设实行组织领导把关、材料质量把关、施工质量把关、验收入住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验收。农户建房以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以政府引导,社会帮扶、村民互助的方式,采取国家补助一点、自己筹措一点、挂钩单位帮扶一点、亲戚朋友援助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解决,确保质量,一次成房,不留缺口,能抗震并长期居住。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扶贫安居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40万元,其中:扶贫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80万元,群众自筹(含以劳折资360万元。

九、项目实施进度

我县20xx年度安居工程项目,计划从20xx年7月启动,到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具体实施步骤是:

(一)20xx年7月至9月,成立机构,制定措施,建档立卡,县、乡、村层层签订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责任状,开好群众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20xx年10月至11月为筹备阶段,办理建房用地用材手续,同时备好所需的沙石料、木料、砖瓦等材料。

(三)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20xx年5月底前安居户全部迁入新居。

(五)20xx年6月,完善后续管理,查缺补漏,制定村规民约和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并完成乡(镇)级自检自查和县级初验。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项目管理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扶贫安居项目是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项目牵涉面广,涉及农户较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的组织和领导,而且需要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扶贫安居项目的实施,必须在县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是建立县委、政府领导挂点连片制度;二是实行部门包片、干部职工包村负责制;三是县、乡(镇)层层成立扶贫安居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四是层层签订扶贫安居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廉政承诺书和项目实施绩效责任书》,加强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管理,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严格项目管理,强化工程质量

1、按照整合项目、资金捆绑、渠道不乱、各司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首先整合扶贫内部的易地开发扶贫资金、然后整合住建部门的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统一集中打造,力求干出亮点,干出成效。

2、安居工程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财政部门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督查检查指导,要严格按照省、州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安居户。

3、在项目建设中,乡(镇)政府要派出技术人员分口把关,认真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至始至终搞好技术支持,确保建房进度和建房质量。

4、各项目乡(镇)要按照下达的计划,将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户,切实把住房条件差、自愿提出申请、建房愿望强烈农户作为实施对象。对纳入扶持计划的农户要签订建房协议,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有原始照片和新房照片),做到计划到户、项目资金到户、工作措施到户。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指导特困农户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经济实用的住房,提高防灾避险水平,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5、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出问题或建房进度缓慢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责任。

6、严格实行扶贫安居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乡(镇)利用新闻媒体,村委会、村民小组利用公开栏(墙)等形式对所安排的安居房进行公示,将项目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政策措施

1、资金补助:国家每户补助资金10000元。资金兑现方式打入农户“一折通”,补助资金分二次兑现,即打好石脚基础兑现5000元,竣工验收后兑现5000元。

2、严格控制所需的木材和土地指标: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并按审批程序完善和办理相关手续,严防借机乱砍滥伐,少批多占,违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1、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xx]251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扶贫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20xx年扶贫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80万元,通过双柏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项目实施乡、镇财政所,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并完成县级报账后,方可拨付全部资金。同时,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后2个月内必须完成县级报账。

2、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建房实施进度按照规定兑现资金,杜绝代领代签和现金支付。

3、按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乡(镇)扶贫办要与乡(镇)财政所密切配合,共同到项目点检查工作,掌握工程情况,定期不定期向财政所提供工程进度、资金用量,各项目施工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到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相互衔接。

4、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加大对扶贫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违纪违规的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检自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写出书面请验报告,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乡(镇)自检自查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县级初验,在此基础上报请州级检查验收。

篇2:扶贫实施方案

田心寨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沈阳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现就20xx年全市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为重点,

坚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

20xx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或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或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提高城市贫困群体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卢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20元。

同时,参照城市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完善农村供暖政策,实现城乡供暖救助一体化。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

整合和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支持城乡贫困居民参保参合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医疗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已经设立惠民医院(病床)的地区,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收治贫困患者为重点,通过降低医疗收费、综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设立药事服务费、双向转诊等配套改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破解居民家庭收入核对难题。

运用信息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组织筹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制定出台并落实《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完善五保供养工作。

全面清查全市农村五保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

根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五保供养标准确定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全面实施各中心敬老院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新体制,将中心敬老院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管理。

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

继续开展“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市)要有一个社区达到“市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制定灾民救助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灾民住房、饮食、衣被、就医、取暖和子女就学等基本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灾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八)继续推进军地对口帮扶活动。

以整体推进“百团帮百村”活动深入开展为着眼点,以科技、文化扶贫为引领,协调驻沈部队开展“四送”(送项目、送科技、送器材、送健康)活动,对口援建农业设施和农业项目,着力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九)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

完善相关住房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市场租金情况适时调整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对经济适用住房继续采取实物建设和货币补贴结合的方式,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回购、企事业单位自建、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等多种方式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救助标准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同步提高。

制定出台《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继续加强残疾入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新建2个“阳光之家”,完成8个区域性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改造任务。

全面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培训社区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深入持续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沈阳市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托幼中心。

开展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和残疾入学院学生学费补助工作。

加强社区残疾人科普学校建设和管理。

开展“慈爱儿康行动”,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打造“市儿童医院康复基地”品牌。

完成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辅助器具展示及验配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援助。

开展沈阳市201X年残疾人千人就业创业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和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者,加强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农村残疾人群体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和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

此项工作由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一)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以慈善助学为重点,继续开展“帮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助学活动。

为在沈地震灾区学子提供生活补助。

在慈善日期间开展专项助学活动。

开展“关爱夕阳”系列活动,援助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长年病人托养中心、农村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

在节日期间开展系列慰问活动,为城乡敬老院捐赠食品和衣物。

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阳光助医--慈善医疗济困行动”,为基层医疗单位提供医疗设备设施援助。

继续开展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及扶残项目。

此项工作由市慈善总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力度。

落实困难群体援助就业工作目标,确保完成政府下达的“实名制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三项工作指标。

认真组织开展201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等专项援助工作,帮助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

确保“4050”人员社保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

做好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

做好面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合理调配城乡学校受助指标。

继续免除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并对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完善资助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医疗扶贫工作。

深入开展广覆盖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实现设备、人才、技术、管理等全方位的扶持和支援。

继续深入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开展义诊活动,使患病农民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继续增加在全市二级以上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贫困群体开设济困病床数量,坚持医疗诊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五)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

认真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整村推进专项扶贫为主体,加强产业化扶贫,落实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发展脱贫致富主导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

强化社会扶贫和行业扶贫,把党政机关定点扶贫作为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六)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扶贫活动。

实施农村科技人才研修工程,选送300名青年农民到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农村科技服务。

深入开展“科普之冬”与“科技下乡,专家进村”活动,邀请农业专家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有力促进农民增收。

扎实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力争扶持30个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新建10家科普惠农服务站,10家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积极开发农村科普资源,编发农业科技图书,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强力推进“双百万”工程、“文化四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年要组织各种惠民演出1000场,放映电影0场,使直接受益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帮扶困难群众作用。

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做好以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就学为重点的“工会圆你大学梦”项目。

继续开展解决困难职工家庭采暖问题的“冬季援助行动”。

继续推进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医保帮扶工作。

大力推进“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以及关爱农民工等送温暖活动。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探索更多有益于青少年成长的公益项目,积极拓展市大学生服务中心职能,继续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不断完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加强希望工程建设,完善希望工程网络,拓展公益服务功能。

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扶贫助学活动,面向单亲、留守、流动、孤残等特困家庭的女童开展结对帮扶。

落实省妇联“扶助单亲贫困母亲”项目,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十八)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户、孤儿、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600元,为城乡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60元。

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城镇居民、驻沈部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确保城乡贫困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

继续开展沈阳支援阜新和城区与县(市)的对口支援活动,由和平区支援康平县、沈河区支援法库县、铁西区支援新民市、大东区和皇姑区支援辽中县。

此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要深入实际,具体研究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确保贫困群众能够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三)宣传发动,弘扬典型。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扶贫帮困的热情与爱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在扶贫帮困款物的发放过程中认真履行相关手续,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扶贫帮困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帮困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扶贫帮困款物的要给予严肃查处。

篇3:扶贫实施方案

虹桥街道20xx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

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

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村小组组长为副组长,各村干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田心寨村委会扶贫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

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

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

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

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

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

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

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

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

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

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

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

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

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5篇活动方案1、定期走访制度。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

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

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

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

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

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

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

一是增强综合素质。

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

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是各支部及党员干部要针对联系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同时要主动积极协调多方面提供就业机会,及时为贫困对象提供就业信息;

二是要建立贫困对象档案,及时动态掌握贫困对象人数及相关情况;三是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扶贫帮困小组,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对贫困对象进行文化教育和技术辅导志愿服务活动,

倡导景区广大共青团员为贫困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

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村委会贫帮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支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针对本支部本人联系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篇4: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范本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1、地理位置及区域:xx县地处遵义市东北部,西与桐梓县相邻,南和绥阳县交接,东与务川自治县接壤,北同道真、重庆相连,是贵州襟联重庆的前沿。县城北距重庆220㎞,南距遵义140㎞,贵阳295㎞,是渝南、黔北经济文化的重要交汇区域。

2、自然资源状况:xx县位于贵州省北部,大娄山脉东北部向四川盆地过渡的大斜坡地带,是典型的喀嘶特山区地貌。最低海拔高度458 m,最高海拔高度1837m。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季节交替分明。常年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温度为16.4℃,平均无霜期为290天,平均年降雨量1100mm,且雨热同季,云雾较多,日照较少,相对湿度在80%左右。xx县境内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土壤肥沃,土壤多为砂页岩发育而成的黄壤土,呈微酸性,PH值4.5-5.5之间的宜茶叶土地面积达30万亩,因此,xx是非常适宜茶树生长和大力发展茶叶产业。

3、社会经济状况: xx县有国土面积2595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和1个林场,152个村(社区、居委会),60万人。全县有耕地46万亩,林地138万亩,水域4万亩,可开发利用非耕地107万亩,待开发的草山草坡70万亩。农业是xx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也是经济建设的基础。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可比价)为160372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355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1003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4014万元。农业总产值59682万元,其中林业总产值6075万元。地方财政收入5900万元,粮食总产量28.02万吨,人均占有粮食478公斤,人均纯收入1846元。xx县是国家级贫因县,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按照先易后难、集中连片、形成产业的原则,选择省、市、县都高度重视的茶叶产业作为这次产业化扶贫的项目。根据产业化扶贫项目必须在贫困乡实施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安排在我县四个贫困乡之一的乐俭乡来实施。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乐俭乡位于xx县南部,距县城30公里。全乡海拔600-1350米,平均海拔975米,年平均温度为13.3℃,无霜期为250-310天,平均年降雨量1300mm,由于地势较高,全境云雾较多,日照少,相对湿度在82%以上。

境内土质深厚,土壤肥沃,多为砂页岩发育而成的黄壤土,呈微酸性,PH值4.5-5.5之间,对茶树生长和发育十分有利。

全乡土地总面积13.7万亩,耕地面积40652.6亩(不包括14000亩退耕地)。其中田16667.5亩,土23985.1亩。全镇辖14个自然村,125个村民组,3739户,15421人,劳动力8467人。

乐俭乡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收入主要以粮、油、烟、生猪为主,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编制扶贫开发规划,乐俭乡被列为国家重点扶贫“二类贫困乡”,重点村12个,其中一类村10个,二类村2个。20人均收入1250元,人均占有粮450公斤,全乡贫困人口467户,1958人,低收入户698户,3114人,其中五保户89人,民政救济1044人,需搬迁的156人。

项目为高标准茶园基地建设,建设规模为1800亩,在建城、联山和东门3个村实施,其中建成村700亩,联山村500亩,东门村600亩。项目涉及的三个村均为贫困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较多,共涉及贫困户和低收入户737户,共涉及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3593人,其中贫困户565户,贫困人口2781人;低收入户172户,低收入人口812人。土地资源丰富,项目实施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覆盖贫困人口面大,群众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热情很高,村级班子团结有战斗力,3个村都属于实施整村推进的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施整村推进,整合资金,全面开发。

东门村位于乐俭乡东面,距乡政府3公里,辖6个村民组,286户,1262人,劳动力569人,其中贫困人口56户215人,低收入户230户1047人。年人均纯收入935元,人均占有粮445公斤,属国家重点扶持一类村。全村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项目地平均海拔1080米,土地总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924亩,林地面积4050亩(含退耕还林面积),荒山2726亩。全村水、电、路、电话、学校等基础设施完备;联山村位于乐俭乡西面,距乡政府4公里,辖12个村民组,285户,1503人,劳动力676人,其中贫困人口126户512人,低收入户159户991人,2006年人均纯收入924元,人均占有粮420公斤,属国家重点扶持一类村。全村海拔800-1350米之间,项目地平均海拔950米,全村土地总面积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60亩,林地面积6980亩(含

退耕还林面积),荒山3860亩。全村水、电、路、通讯、学校等基础设施完备;建城村位于乐俭乡南面,距乡政府8公里,辖10个村民组,286户,1356人,劳动力749人,其中贫困人口48户195人,低收入户238户1161人,2006年人均纯收入917元,人均占有粮415公斤,属国家重点扶持一类村。全村海拔950-1370米之间,项目地平均海拔1020米。土地总面积10.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970亩,林地面积5202亩(含退耕还林面积),荒山5278亩。全村水、电、路、通讯、学校等基础设施完备。

二、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1、项目必须落实到有劳动生产能力的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贫困户。

2、项目对涉及贫困人口数量多,且较集中村组。

3、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畜牧大省”的总体目标,以科技成果为依托,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

4、设计产业化扶贫项目要对接市场,坚持由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接受市场的检查,依靠市场带动和发展壮大贫困地区种养业,并从市场上取得效益、实现农民增收。

(二)设计的依据

1、《关于做好种草养畜科技扶贫工作的通知》(国开办组发

[2006]25号);

2、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省级财政2亿元

产业化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黔扶领[]3号);

3、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省级财政产业化扶贫资金的通知》(黔开办[2007]113号、黔财农[2007]144号)

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5、《乐俭乡茶叶产业扶贫项目规划》、《乐俭乡产业扶贫项目可研报告》;

6、xx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大做强茶叶产业的实施意见》

(正办发[006]58号)。

(三)设计原则:

1、项目要体现较好的扶贫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

2、项目到贫困乡、到贫困村、落实到贫困农户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化、良种化、无性化、有机化、市场化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集中连片,突出重点,择优发展的原则;

5、坚持专款专账专用和报账制原则。

三、项目范围、规模及布局

(一)项目范围

项目涉及乐俭乡乐俭、辽远、长兴、迎接、东门5个村。

(二)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茶叶基地8300亩。

(三)布局

乐俭村1700亩、辽远村1500亩,长兴村1800亩、迎接村1500亩、东门村1800亩。

四、项目建设的内容、建设年限及目标

(一)建设的内容

1、基地建设

(1)新建高标准茶园基地8300亩。

(2)建蓄水池815立方米,建成基地530立方米,联山基

地135立方米,东门基地150立方米。

(3)建配套集水沟和排水沟2850米。建成基地1760米,联山基590米,东门基地500米。

(4)新修茶区步道(1米宽)5400米。建成基地2100米,联山基地1500米,东门基地1800米。

(5)栽植行道树3600棵(道路和步道两旁每3米栽1株)。 2 、人员培训

培训安排:培训时间2007年8-9月,培训对象:技术骨干和农民;

培训三期共1020人;培训内容:(1)组织基地农户到凤冈田坝、湄潭核桃坝去学习种茶技术和感受发展茶叶产业给当地群众带来的经济效益,提高基地农民种茶的技术和种茶积极性。(2)请专业技术人员系统讲解茶园建设的整地、施肥、栽植、定剪、抚育管护、采摘和简单的加工技术,让有关技术干部和农民了解和掌握种茶的技能。

(二)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2007年10月至3月前完成

茶园建设,203-5月完成茶园配套设施建设。

(三)建设目标

新建高标准绿茶基地8300亩,年5月底全面完成茶园

建设及配套工程设施建设,面积合格率100%。3年初见成效,开始投产,正常年分每年可产茶青2200吨,年销售收入达2158万元。

五、茶园建设技术措施设计

(一)茶园立地评价(见附表)

(二)茶园建设技术设计

1、品种选择

选择具有适应范围广,抗逆性和抗病虫能力强,茶叶品质好,产量高的福鼎大白茶。

2、整地施肥:全面垦复深度为60cm,1.5米开箱挖种植沟,

种植沟开挖宽度为50cm,深度为50cm。要求开挖出的表土与新土分别堆放在种植沟的的两侧。在开挖沟内施饼肥和西洋复合肥,每亩用肥量为饼肥100公斤,西洋复合肥20公斤和农家肥1000斤。

3、栽植密度:3000株/亩。

5、栽植时间和方法

栽植时间:早春惊蛰至春分之间和秋末冬初10-11月份。

栽植方法:在栽植沟内采取双行双株错位栽植。要求在基肥

上层复新土18cm左右,茶苗栽植后再复表土10cm后将苗扶正并把土压实(有条件的浇足定根水)。

(三)茶园管理

1、施用肥料:施农家肥和茶叶专用肥,在早春施茶叶专用肥,在入冬后(11-12月份)施农家肥,也可以施油饼肥。

2、除草及抚育:茶园每年要除草抚育2-3次。

3、管护:主要搞好肥水管理,施肥只能用各种有机肥料,以就地取材,有条件的可以选用经认证的茶叶专用肥。施用畜禽粪时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成龄茶园管理,主要是在茶树的收获期,以采摘茶叶为主,采摘时要做到及时采摘和按标准采摘,采养结合。其它的仍然是加强肥水管理,耕作除草和修剪。必要时进行茶园行间铺草1000kg,即可以防治草荒,增加茶园土壤温度和湿度,有利于微生物繁殖,同时亦可以向茶园提供肥力,每年施肥一次,主要是基肥。

4、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以农业防治为主,勤除杂草,防止病虫害发生。 如果发生比较严重,则要用各种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方法进行,在进行化学防治时,一定要选择有机农药。

(四)种苗设计

乐俭乡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考虑到要在最短的时间(3年)内见效,让项目发挥扶贫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因此,茶园建设按照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原则进行设计,茶苗栽植按双行单株每亩栽植株数约3000株。

1、种苗数量:每亩栽苗3000株,总用苗量为1080万株。

2、种苗质量要求:国标Ⅰ、Ⅱ级苗,苗高大于20cm,地径

不小于0.2cm。

3、苗木供应:苗木采购量特别大,要按照财政产业化扶贫项目有关规定,组织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苗木质量、数量和品种由xx县绿色产业发展办公室把关。

六、配套设施设计

(一)蓄水池

建蓄水池815立方米。根据水源点情况,建成基地设10个蓄水池,每个蓄水池容量为53立方米,总容积为530立方米;联山基地建设5个蓄水池,总蓄积为135立方米;东门基地设5个蓄水池,总蓄积为150立方米。

(二)集排水沟

共建集排水沟2850米。其中建城基地建1760米,联山村基地建590米,东门村基地建500米。

(三)步道设计

因基地为贫困农户自建,建成后归农户所有,3个基地平均每户的茶园面积只有2.5亩,因此,基地没有设计公路和机耕道。只进行步道设计:步道设计根据茶园地形和面积,每10亩左右划分生产区,生产区与生产区设人行步道,道宽1.0米,步道设计长度为5.4公里。

(四)行道树设计

行道两旁栽种桂花、女贞等行道树,步道长5400米,栽植行道树的长为10800米,按3米的间距栽植行道树,需栽3600株。行道树规格为高2米以上,地径1.5cm以上。

(五)碑牌设计

乐俭、和长兴、东门基地各建1块碑牌,基地共建3块碑牌。

七、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运作模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组织管理

本项目的是财政扶贫项目,xx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负责制,xx县绿色产业开发中心为项目的实施法人单位,对项目的实施全面负责。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分管扶贫开发的副县长为组长,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绿色产业发展办公室、县绿色产为开发中心和乐俭乡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进行领导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2、技术保障措施

该项目为茶叶产业建设项目,它涉及种植、管理、生产加工、包装和市场营销等技术知识,技术保障对项目实施犹为重要。

(1)成立项目技术小组,由县绿色产业开发中心业务副主任任组长,以县绿色产发展办公室生产技术股、乐俭乡扶贫办、绿产办、农技站、

林业站等单位技术人员为成员,加强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2)对技术人员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将技术员的工资、奖金及职称与项目实施质量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项目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技术人员的责任。

3、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xx县扶贫办是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单位,必须强化措施,加强对项目的领导、管理、监督和对“目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监督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项目区群众对该项目建设重要性的

认识。该项目是产业扶贫项目,要利用乡、村各种会议和有线电视等方式,大力宣传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要求,见效后对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的扶贫效果,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给农民增收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力就业等的好处,特别是让群众对项目建设见效后对当地群的扶持效果的认识。同时,找适当时机组织项目区农户到附近的湄潭、凤冈等县去参观、考察,让他们切实了解农民种茶所得到的收益,提高群众实施项目的积极性。

(3)、项目实施涉及苗木和肥料的采购量特别大,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扶贫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前期工作准备落实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报账进度、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效益情况,项目结束时要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严格进行验收。

(5)强化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群众)的技术

培训,提高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实施好该项目前提和保障。县扶贫办按茶叶产业扶贫项的要求对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让其能很好掌握项目实施的要求,犹其要对涉及建设项目的农户要进行有关茶叶栽培管理等方面和实用技术的培训,让他们掌握技术要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项目实施良好扶贫效果和较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6)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项目建设科技含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项目建设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投入,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项目的运作模式和机制

1、项目实行滚动发展运行机制。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每亩给农户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0元,在发放扶贫资金时,县绿色产业开发中心与农户签订合同,规定项目见效后(一般4年后可见效,每年每亩收入可达2600元),县绿色产业开发中心按投入资金的30%收回,作为滚动发展资金。乐俭乡茶叶产业扶贫项目3年共计投入扶贫资金450万元,项目见效后可收回资金120多万元,用于扶持其他贫困农户发展茶园3000亩。

2、组建茶叶专业合作组织。本项目是由政府扶持,xx县绿色开发中心实施,要对接市场,使贫困农户受益,必须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道路,组建乐俭乡茶叶专业合作组织。通专业合作组织制定茶叶生产技术标准,在统一标准下实现茶叶生产的标准化、加工规范化和销售一体化,通过引进和培育龙头加工企业,在全乡建1-2个茶青交易市场,让茶农生产出的茶青有市场销路,真正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之路,切实让农民增加收益,从而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八、质量监督

(一)狠抓管理、确保质量

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技术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建档等一套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并层层落实责任制,推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分子项目承包施工进度和质量,把项目建设质量同个人利益挂起来。通过行政推动、利益驱动、技术促动、法制保证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二)狠抓种苗落实,选用良种壮苗。

种苗是茶叶基地建设的物质基础,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品种良种化、苗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采购优质的无性繁育的福鼎大白茶苗(优先选用乐俭东门村育苗基地的茶苗)。

九、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参照xx现行劳动力价格、小水窖工程、贵州省林业厅植被 恢复费项目“xx县茶叶基地建设”投资标准。

1、材料设备

(1)茶苗:单价0.11元/株,330元/亩.

(2)基肥:农户自备,不计入投资。

追肥:农家肥由农户自备,其他追肥由2008年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中分配。

(3)碑牌:元/块。

2.劳务费

基地清理:按2个工日/亩计

整地:按10个工日/亩计。

植苗:按4个工日/亩

抚育、施肥:按2个工日/亩、年计,其需三年。

管护工资:按10元/亩、3年。

3、附属设施

(1)蓄水池:按烟水配套工程造价60元/立方米。

(2)集排水沟:集水渠和排水沟平均按按10元/米单价建。

(3)步道建设:建步道按1元/米。

(4)行道树:2元/株(含栽植费)。

(5)碑牌:2000元/块。

4、间接费

培训费为6.9万元,占财政扶贫资金的4.6%(5%以内)。

(二)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包括基地建设材料费、劳务投入、附属配套设施建 设和间接费,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

1、材料设备费144万元。包括:茶苗费143.1万元。

2、劳务费 90万元。包括:林地清理9万元,整地45万元, 植苗18万元,抚育、施肥16.2万元,管护工资1.8元。

3、附属设施建设费10万元。包括:畜水池4.89万元,集

排水沟2.85万元,步道0.54万元,行道树0.72万元,碑牌1万元。

3、间接费6.9万元,全部用于培训。

项目各项投资情况详见附表四---乐俭乡产业化扶贫项目投资概算表

(三)资金筹措

申请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自筹100万元。

八、效益估算

(一)扶贫效益

该项目为茶叶产业财政扶贫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项目涉及农户1850户,7528人,平均每户投入扶贫资金2035.28元,人均投入扶贫资金206.67元。项目建成4年后见效,通过采摘每亩总产值为2600元,8300亩基地正常年份可产茶青2200吨,实现产值2158万元。因此,该项目的扶贫效益显著。

(二)经济效益分析

1、销售收入

根据xx现有茶园经营情况和茶叶市场分析,每亩茶园的产茶量为:翠芽、毛峰和毛尖等高档名优茶茶青15公斤、大宗绿茶茶青250公斤。制名优茶茶青价格按40元/公斤;制大宗绿茶茶青按8元/公斤,每亩产值2600元,正常年分该项目年销售收入2158万元。

2、成本测算

(1)投入摊消成本:按茶园经济年限为30年,投资每亩每年摊消46元,项目年摊消成本38.18万元。

(2)抚育采摘成本:茶园年每亩投入管抚成本200元,采摘成本每亩茶园产名优茶青15㎏,产大宗茶青250㎏计,名优茶青采摘价按30元/㎏,大宗茶青按2元/㎏计,每亩采摘成本为950元,项目进入投产期后,年采摘成本171万元。

3、利润:销售利润=销售收入-经营管护成本-茶园采摘成本利润=2158-166-788.5=1203.5(万元)。

(三)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使乐、俭辽、长兴、迎接和东门5个村的农业产业结构得以调整,按每人经营2亩茶园计,能够使上述5个村4000人从事茶叶生产管理和经营,在采茶季节,可吸纳使邻近乡、镇、村上8000人转移到茶叶生产。本项目采取政府扶持农户自建基,为xx县大力发展茶叶产业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使项目所在地的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为山区农民改变种植模式,走发展之路实现脱贫致富,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生态效益

本项目不仅是一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项目,同时也是一个生态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使近8300亩坡耕地变为优质茶园,同时,增加植被面积8300亩,全乡森林覆盖率增加5%,本项目的实施对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有积极的意义。

篇5: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0.98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一)区脱指办负责编制光伏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监督、指导项目推进,组织评估验收,监管电网实施企业返款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三)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对相关政策落实衔接、合同签订、接入系统方案制定、项目建设,并网、调试、日常维护、抄表、资金结算等;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篇6: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完成全县1.4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和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和20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年和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移苗栽植的,移栽株距35-40cm,行距30cm。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脱温鸡苗50-10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5元。

养殖要求:(1)土鸡品种;(2)林下、果园放养;(3)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4)雏鸡必须经过50-60天的脱温期。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鸭苗50-600羽养殖,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鹅苗40-5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25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2)规格为25-36平方米的小箱,每个网箱不少于4个浮桶,规格为72平方米以上的大箱,每个网箱不少于8个浮桶。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购入种兔50-300只,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种兔实数每只补贴20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篇7: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新时期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粤贫[20xx]1号)和《关于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办发〔20xx〕19号)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切实做好韶关乐昌市云岩镇长塘村对口帮扶工作,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切实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充分调动各帮扶成员单位的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长塘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长塘村及其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通过积极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力争使帮扶的176户贫困户基本都能达到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上;使长塘村有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整洁的村容村貌,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有文明的社会风尚,基本改变落后面貌,村集体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解决贫困农户脱贫。力争到20xx年底,使长塘村的176户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省规定的脱贫指标;

1、依靠现有的合作社,以发放化肥补贴形式,继续鼓励贫困户种植优质蔬菜,并进一步扩大种植反季节蔬菜的规模。

2、新增扶持发展雪莲果连片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引导村民集中连片试种雪莲果(约70户村民种植,面积约150亩,其中贫困户有39户,约70亩),力争在 20xx年开始向全村推广。雪莲果产量多,价值高,而且不占用水田,亩产在6000斤以上,最高能产10000斤以上,产值在4000元/亩以上。除了产雪莲果,还能产雪莲果种子300斤/亩,20xx年的种植目标在四百亩以上。

3、积极动员合适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参加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特别是年轻人就业的技能,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加强与有关用工单位、企业的沟通联络,向江门市相关企业推荐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条件成熟可组织部分企业到村委会召开现场招聘会,增加农户收益。

(二)以依靠扶贫资金为主,适当给予经济补助的方式,积极帮助危房住户进行危房改造,完成对13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中未完成改造的10户贫困农户危房进行重建、修复或翻修,主要是老旧泥屋的修葺维修工程,尽快对墙体变形、存在危险性的住房进行加固,对裸露的泥砖墙体进行批荡处理,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增强农户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户生命安全。

(三)逐一核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是否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100%纳入。对于确无劳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农户,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捐款、节日慰问等倾斜性直接资助方式,尽量保证其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脱离贫困境地。

(四)逐一核实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是否达100%,是否有发生因贫困被动辍学的,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对存在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家庭,发动捐款,帮助大学生解决部分学费,鼓励有条件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密切留意在读的初三、高三学生,注意消除其影响升学的贫困原因,保证全部在读大学生顺利毕业,初三、高三学生不因贫困影响升学。

(五)对没有考上高等院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升高中的初中毕业贫困家庭子女,经本人同意,98%能入技(职)校培训。动员组织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免费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并转移就业;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家庭劳动人口受免费技能培训2次以上;

(六)逐一核对贫困户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达到100%。对于确实因为贫困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考虑继续以直接资助的形式,帮助其参加合作医疗。对于因为个人思想原因没有参加的,积极动员,做好国家政策的宣传,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户提供基本保障。

(七)力争使长塘村村民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达95%。妥善解决下陂村群众饮用水工程,下陂村饮用水源缺乏、不达标,每年旱季缺水严重,拟在长塘村建设涵洞和引水管道,把山泉水引入下陂村,解决整村安全引水问题。引水涵洞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八)实现镇到村公路硬底化,自然村通机耕路,其中300人以上大自然村实现硬底化。

1、长塘新村机耕路(进行中)、魏家村小组机耕路建设2017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17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两自然村连片500亩水田、400亩旱地没有通机耕路,种植效率过低,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2.8公里机耕路工程。

2、半斤塘村公路硬化工程约1.6公里,在争取省财政资

金的基础上,挂扶单位筹资解决部分,不足部分由村民集资完成,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硬化工程。

(九)水浸洞三面光工程。水浸洞的大水路水圳大范围破损,失去大部分灌溉功能,严重影响种植效果,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500米水圳的修复和重建三面光工程,受益面积达200多亩。

(十)组织新班子成员到江门市先进村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高致富能力,为贫困村培训一支永不撤退的扶贫队伍。拟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十一)积极协助长塘村党支部顺利完成长塘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使两委班子交叉任职100。协助长塘村新“两委”班子搞好团结,强化村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完善支部活动,形成支部学习的自觉性,打造群众拥护、作风民主、廉洁高效的村领导班子。协助村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村宣传公示栏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文明乡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扶贫开发工作组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扶贫开发资金专用帐户和立帐管理,所有扶贫资金均由专门帐户设立规范帐册管理,针对扶贫专项资金建立严格的管理和支付制度,对贫困户名单、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工程招投

标情况等均完善公示制度,及时收集村民反馈意见,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程专项资金的监控。协助村两委班子完善村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民主管理,每自然村建立公开栏,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

五、对照完善帮扶任务。

1、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以省扶贫办下达的扶贫任务为标准,查漏补缺,继续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2、做好迎接考评工作准备。按照省扶贫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考评办法,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全面评价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加强(营销方案策划书)纵向横向的学习比较,不足之处尽快改正,按照要求做好整体验收工作。

篇8: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及帮建单位

实施单位:通化乡人民政府通化乡新庄村委会

帮建单位:平凉市科协、平凉市建筑设计院

二、基本情况

通化乡何岔村(已并入新庄村)位于庄浪县东北部,北水洛河上游河谷。处于关山林缘区,距乡政府6公里,现有3个社146户657人,耕地面积1974亩,人均3亩。现有劳动力322人,其中男174人,女148人。现有大家畜200头,鸡存栏1000多只,猪存栏124头,农民人均纯收入1736元。有贫困户59户236人。

全村共有道路4条,总长11公里;人饮工程1处,全部通上了自来水;现有四年制初小一所。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认真贯彻县委及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稳定解决低收入人口温饱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加大产业化扶持力度,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2、规划原则

(1)坚持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在抓好经济发展项目的同时,统筹兼顾,搞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该村的基础条件、经济结构、社会发展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要从实际出发,集中有限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解决的困难,在产业开发上走多业并举,一业突破,科技致富的路子。

(2)坚持整村脱贫与扶持低收入农户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扶贫开发的特征:在着眼于整村开发脱贫致富的基础上,针对贫困户特殊情况,因户制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扶持其尽快实现稳定解决温饱。

(3)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国家扶贫政策,把国家的投资、部门帮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群众自筹、信贷资金、投工投劳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加大物资、资金投入力度。

3、建设目标

(1)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到75%以上。

(2)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彻底改善。

(3)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00元,人均产粮达到340公斤,全村所有农户实现稳定解决温饱。

四、建设内容

1、计划投资7.5万元,治理防护河堤150米。

2、计划投资6万元,改扩建道路6公里,达到通村四级公路标准。

3、帮扶贫困户30户,年内解决温饱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策划书。

4、发展养殖大户(养牛户)10户,种植优质牧草100亩,种植洋芋500亩,输出劳务人员200人,完成“三荒”造林300亩。

5、计划投资9.6万元建成沼气户60户。

五、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帮扶帮建,使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合理,村民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增强“造血”功能。使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人均纯收入达到1900元,从而达到整体脱贫致富的目标。

2、社会效益分析

规划的项目一次性启动和全面实施,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深层次挖掘村域资源潜力,有效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村民科技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3、生态效益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基础,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既加快了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又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主要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任副组长,驻村干部、贫困户代表、妇女代表、致富带头人、小学校长、村民代表和社长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其职责是:以群众广泛参与实施管理为目的和手段,编制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组织技术培训,对村规划实施进行全方位监测评价;规划完成后,建立健全保障村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2、科学规划,规范建设

结合村上实际,因地制宜,把提高贫困户经济收入和提高整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各类项目建设综合化、配套化。

3、加强服务,搞好培训

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切实搞好技术服务和培训。对村干部和重点示范户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培训,使其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

4、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在全面落实扶贫项目的同时,要把现有贫困人口作为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扶持,按照全村的整体规划,逐户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扶持方案,对所开展的基础建设、产业开发及其它项目以实物形式落实到户,使每户有一项稳定的增收产业,有一名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对个别确因天灾人祸出现返贫的户,适当予以补助,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真正实现整村发展,共同致富。

篇9:年度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年度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按照“突出产业扶贫、强化社会救助、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扶贫工程”。

1、产业扶贫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依托我县现有的烤烟、食用菌、香榧、白茶、毛竹、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1-2项“短、平、快”的种养、加工或旅游服务业,加强扶贫造血功能。

(1)精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每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产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努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每年从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烤烟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精准培育产业扶贫模式。按照“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要求,因地制宜培植特色扶贫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全县贫困村都按照“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要求,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培育“合作社+贫困户”示范项目,采取贫困户土地、山场、劳动力或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典型。每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每个村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等)

(3)精准创业就业培训。积极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实施能人带动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教育部门要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用足用好普惠扶持政策;农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培训课堂进田园、地头的新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当年计划资金内,对凡自主自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凭证直接补助。力争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到,完成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000人,实现就业率在90%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

2、保障扶贫工程。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0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对全县开展的农村特困对象摸底调查确定的人员进行政府保障兜底。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充分发挥省民政厅挂点帮扶黎川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水平,到20,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县民政局、各乡镇等)

(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及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

(3)强化教育救助。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斩断穷根,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圆梦大学”、“春蕾计划”、“老促会千百十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成功人士设立助学基金。为保障贫困乡村基础教育力量,分期分批定向招收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并建立贫困乡村教师奖励激励机制。(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临时和社会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及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

3、安居扶贫工程。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依照德胜镇、厚村乡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帮助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发展环境。积极整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和移民、烟草、教育、卫生、电力、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搬迁移民的`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实现搬迁移民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到年,实现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烟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等)

(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十二五”规划15个贫困村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未完成村庄整治的村组,继续给予扶持。在“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中,重新识别确定15个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在“十三五”期间,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在省每年每个贫困村2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每年整合15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力争2018年完成全县15个贫困村中20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完成全县108个行政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扶持城镇供水网管向贫困村延伸,无条件实施集中供水的村庄实施分散供水工程,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20,自来水普及率达90%。力争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面解决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无电和电压不稳问题,农村通信网络全覆盖2017年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县新村办、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到2017年基本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居问题

(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体广电局等)

五、帮扶方式

(一)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指派工作组到挂点行政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工作做到五年不变,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各乡(镇)统筹安排乡村干部到各行政村结对帮扶,每名干部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贫困村,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年底跟踪问效。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今后凡是各类社会捐赠资金或项目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基金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率先在东鑫电子商务园设立扶贫公益基金,通过互联网每销售一斤茶树菇捐赠1元钱用于扶贫公益事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

(三)用好定点帮扶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国家文化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政厅、江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政策,发挥定点帮扶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每个帮扶单位定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苏区办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持续增长机制,县政府将认真落实、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任务,并逐年增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等方面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充分发挥社会资金扶贫作用。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和计划,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各帮扶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健全机构,建强队伍。切实加强扶贫移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尽快适应精准扶贫工作,充实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干部专门负责扶贫移民工作。乡(镇)扶贫专干享受扶贫工作津贴,保证其待遇不低于乡(镇)农、林、水、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选好班子,夯实组织。乡(镇)党委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把扶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及定点扶贫单位,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篇10: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800字」

范例一:

为贯彻省、市、县20xx年基层建设工作安排,根据我办负责白草镇桃阳村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情况,结合桃阳村及我办实际,按照基层建设年六项任务的要求,特制定农业办帮扶白草镇桃阳村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打造环首都扶贫开发示范区机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干部下基层为抓手,以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民增收为重点,以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为重要载体,以统筹推进“三农”工作为基础,推行农村社会管理“四个覆盖”,使基层组织更加坚强,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发展思想更加清晰,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为建设“实力赤城”、“魅力赤城”、“和谐赤城”实现“强县名镇”目标,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帮扶项目

1、建育肥牛养殖场,占地40亩,一次性存栏500头。年底完成。

2、建养猪场一座,占地10亩,一次性存栏200头。年底完成。

3、建养兔场一座,占地5亩,一次性存栏头。年底完成。

4、建村级卫生室一个,面积30m2,年底完成。

5、建村级办公场所一处,面积60m2,年底完成。

6、在全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9月底完成。

7、建设农村沼气池100个,10月底完成。

8、完成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底完成。

9、修建护村护地坝2000米,年底完成。

10、村街道硬化2000米,改善人居环境,年底完成。

11、打机井数眼并配套,解决旱年水浇地问题,年底完成。

三、工作重点

根据桃阳村实际和农业办特点,帮扶工作的重点项目有如下几项:

1、在全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由我办土肥站帮助实施,今年9月底完成。

2、建设农村沼气池100个,由我办新能源办公室帮助实施,年底完成。

3、完成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农广校帮助实施,年底完成。

4、修建护村护地坝2000米,由农业办执法大队帮助完成。

5、建村级办公场所一处,面积60m2,由农业办办公室帮助完成。

6、打机井数眼并配套,解决旱年人畜饮水及浇地问题,由农业办协调县农开办帮助实施。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农业办成立帮扶领导小组,局长郭光所为组长,副局长赵文清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站长为成员,全面启动帮扶工作。

2、由副局长赵文清亲自挂帅,深入到桃阳村驻村,切实加强村里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3、各股站要各负其责,根据本股站的特点及帮助任务,及早将工作落列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部实施。力争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帮扶任务。

4、由局领导亲自出面,与县里有关单位碰头、协调,力争使有关单位出面出力,协助完成。

5、我办将今年的帮扶任务列入目标考核之列,把完成任务的好坏做为今年对各股站的重点考核对象,以督促各股站尽心尽力,共同完成帮扶任务。

范例二:

为切实加强对革命老区连片扶贫开发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确保老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扎实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在规划区的10个乡(镇)、45个行政村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以围绕农民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使区内15939户、62202人得到有效扶持。通过三年努力,帮助区内贫困群众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解决4864户贫困户、18981名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支柱产业加快培育,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农户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规划区整体脱贫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

具体目标:到20xx年底,区内45个行政村、313个社的农户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以上,实现户“七有”、村“七有”的建设目标。

户“七有”,即:①有一幢具有川北民居特色、庭院绿化整洁、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②有1亩以上的高产稳产农田地;③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④有沼气池(或节能灶);⑤有1亩以上的经济林果园;⑥年有1头大牲畜出栏或2头生猪出售;⑦有一个科技明白人。

村“七有”,即:①有可通中型以下客货运输车辆的进村硬化公路;②有标准的村务活动室,卫生室;③有通讯设施;④有产业协会;⑤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⑥现有村小学达到“普九”标准;⑦有群众信任、团结干事的村“两委”班子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好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着力改善交通条件。按照村道硬化、社道畅通、入户路晴雨通行的要求,整治村道65公里,硬化村道270公里;新建社道57公里,整治社道69公里。

2、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按照先解决人畜安全饮水后保障生产用水的原则,打机压井165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l56处,铺设供水管道l84公里、新建灌溉渠61公里,整治灌溉渠98公里,新建提灌站5处、维修提灌站l处,新修蓄水池245口,整治水库5座,兴建10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全面解决规划区内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加大土地整理和农网改造力度。以“金土地工程”为载体,整理土地XX0亩,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完成农网改造60公里。加快广播电视、通信事业发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实现全覆盖,乡(镇)、行政村通程控电话、无线通信。

(二)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1、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规划区内发展水果5000亩,干果7500亩,培植柑桔、干果新品种示范园1400亩,蔬菜10000亩,中药材XX亩,茶叶30000亩。

2、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积极推进畜牧业升级换代,扶持区内农户养猪5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20个。

3、培育壮大劳务产业。培训输出区内农民3100人,培训实用技术XX0人次,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脱贫致富技能。

4、帮助解决贷款难问题。安排贴息资金38万元,新建45个扶贫互助社,支持农户发展增收支柱产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1、解决上学难问题。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建村小20所、60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2200台(套)。

2、解决看病难问题。区内村卫生站达到国家要求的建设标准和设备、人员配套标准,购置医疗设备40台(件),培训医务人员40人。

3、支持科技、文化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强化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乡镇图书室和农家书屋。建设通江县红色旅游重点景区。

4、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新建敬老院4个,对烈属、红军后代给予特殊扶持。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新建村务活动室15个、900平方米,改建20个、1200平方米,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办公场所和村卫生站用房。

(四)改善农户生活环境

将规划区内388户农房危房改造列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厨3500户、改厕3500户、改圈64000平方来、建院坝XX户、新建沼气池14372口,加强环境保护,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0xx年,规划区内28个村启动实施38个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整治村道路13公里,硬化村道路54公里,新建社道路11.4公里,整治社道路13.8公里;打机压井33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30处,铺设供水管道36.8公里,新修蓄水池50口,新建灌溉渠12.2公里,整治灌溉渠19.6公里,整治病险水库1座,兴建2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整理土地4000亩;完成农网改造12公里;改造危房78户,改厨700户,改厕700户,改圈12800平方米,建院坝400户;新建沼气池2870口。产业培育方面:种植水果1000亩,干果l500亩,培育柑桔、干果品牌示范园280亩,蔬菜XX亩,中药材400亩,茶叶6000亩;扶持片区内农户养猪1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4个;组建9个扶贫互助社;培训转移农民工620人,实用技术培训4000人次;建设红色旅游重点景区1个。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改建村小5所、1500平方米,新建村务活动室4个240平方米,改建5个3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450台(套);购置医疗设备24台(件),培训医务人员14人。

三、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总投资44366.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l5069.5万元,占34%;产业培育18176万元,占41%;社会事业建设4056万元,占9.1%;农户环境建设7065万元,占l5.9%。在不改变现行资金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采取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拼盘投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坚持项目资金的管理主体不变、投入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性质不变,审批程序不变等“五不变”原则,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规范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重点是实行“七项制度”:

(一)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县(区)、乡(镇)、村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

(二)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县(区)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三)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对农户的实物或现金补助实行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日常管理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需要政府采购的物资,要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六)实行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制。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审计部门及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要严肃查处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项目资金,建设质量低劣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项目资金检查验收制。年度计划完成后,县(区)领导小组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对擅自改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履行公告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要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连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扶贫办,负责连片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信息反馈、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通江县、巴州区两个县(区)成立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年度项目实施、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管、资金报账与管理、资料收集及汇总、情况信息反馈等工作。加强乡、村两级组织建设,形成坚强实施力量,调动和激发群众艰苦奋斗、自我发展的热情。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连片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验收,严格考核,挂牌通报,逗硬奖惩。

(二)加强资金筹措。一是各级有关部门有项目投入的,纳入项目投资计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和环境改善。二是无行业主管部门对应的项目,要争取上级投入,同时加强市、县(区)配套,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引导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积极参与连片开发建设。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等方式切实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三)加强部门帮扶。市、县(区)相关部门要按《规划》要求,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畜牧、农业、水务、交通、农机等职能部门要抽派技术骨干进村入户,抓好项目技术服务;强化技术支撑,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专家教授组成技术顾问团,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和产业发展的指导培训;着力构建县(区)、乡(镇)、村、组、户技术服务网络,通过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的方式,大力培育本土人才,增强发展后劲。

(四)加强信息反馈。为准确把握和加快推进实施进度,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行一月一专报制度。巴州区、通江县要将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到位情况、部门帮扶情况等内容在每月底专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汇总后统一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经验要随时反馈,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篇11:金融扶贫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对象精准、应贷尽贷。

主要任务:一是实现贫困地区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服务全覆盖。

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都能享受到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让每一家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带动脱贫帮扶协议)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二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服务全覆盖。

积极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跟进安置区贫困人口生产经营和后续产业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服务全覆盖。

让全省每一位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一户一档”方式,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

(一)精准对接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需求。

指导金融机构以基准利率向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3年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对带动脱贫、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上浮比例不超过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30%。

(二)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等支持。

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对接,严格贷后管理,确保支持精准、专款专用。

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要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给予信贷支持。

(三)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融资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提供最高额度3万元的免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

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可申请再次贷款,两次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年。

(四)精准对接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需求。

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延长至,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五)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特色产业项目等金融服务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加大对扶贫特色产业和项目,特别是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三大特色扶贫工程的信贷投入。

三、创新提升脱贫攻坚融资服务水平

(一)完善金融信贷管理。

督促大中型商业银行稳定和优化贫困地区营业网点设置,将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优先支持扶贫生产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指导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落实好“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政策,强化县级事业部“一级经营”能力,丰富扶贫金融服务产品;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扩大涉农业务范围。

引导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扎根农村,切实发挥好主力军作用。

(二)积极开发扶贫信贷产品。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促进盘活农村各类资产。

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制度,对资信状况良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成效明显的生产经营主体探索发放信用贷款。

创新银保合作、银担合作模式,不断扩大扶贫信贷投放。

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壮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

(三)创新发展扶贫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

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支持贫困地区采取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或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发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开发针对贫困户的健康、养老、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四)有效拓宽贫困地区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的培育和孵化力度,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强化信用培植,推动贫困地区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融资。

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引导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区域集优债券等进行债券融资。

支持贫困地区在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五)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金融机构、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的作用,对贫困人口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定,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将相关信息纳入农村征信数据库,通过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并与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换共享,形成多方参与、信用信息动态更新、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有机结合的信用评价体系。

(六)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银行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设施的应用。

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推动助农取款、汇款、代理缴费等业务的应用,发挥好助农取款服务点便农惠农作用。

鼓励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在贫困地区的应用。

鼓励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降低农村地区支付业务成本。

(七)维护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

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

开辟消费者投诉、处理绿色通道,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

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

四、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政策保障措施

(一)优化金融扶持政策

1、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引导作用。

加大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扶贫、支农和支小再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再贷款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降低利率水平。

对贫困地区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将扶贫金融服务情况作为宏观审慎评估的重要参考。

2、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的“四单”原则,实现精准发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对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

引导相关银行机构合理确定不良贷款容忍度,作出尽职免责安排。

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

3、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优先支持在扶贫任务较重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鼓励开展面向“三农”、面向贫困人口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支持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将贫困村互助资金纳入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范围。

支持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4、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在符合政策规定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

(二)强化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

1、建立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及扶贫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各类担保机构通过担保、再担保、联合担保等多种方式,提供保本微利的精准扶贫融资担保支持。

支持各地自主确定参与扶贫贷款风险分担的担保机构及各参与方风险分担比例。

2、落实贷款贴息政策。

对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向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发放的针对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据实给予90%的贷款贴息。

贫困家庭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对贫困村互助资金向贫困人口发放的借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借款占用费进行补贴。

3、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金融企业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关注类贷款计提2%,次级类贷款计提25%,可疑类贷款计提50%,损失类贷款计提100%的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健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切实发挥人民银行各级行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力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和信息共享,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

(二)建立统计制度,加强动态监测。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认真落实总行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信息,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各地扶贫办负责将金融支持的贫困户脱贫信息反馈各级金融监管部门。

(三)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

定期对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专项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将对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导向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金融服务站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脱贫攻坚金融政策宣传,帮助贫困地区干部、贫困人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扶贫金融服务政策,增强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

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12:金融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作用,进一步突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优势,在县农开扶贫办、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县农村商业银行三方合作开办“金燕扶贫贷款”的基础上,构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保险公司和贫困户“五位一体”金融扶贫模式,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带动贫困户增收,确保新县2017年底实现脱贫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合作目的

充分发挥县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乡镇政府的地缘优势,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征信保障优势,县农村商业银行的融资优势,辖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微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五位一体”金融扶贫模式,既可以解决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又可以帮助贫困户解决担保难、投资难、增收难问题。

贫困户一方面以贷款“参股分红”,又可在产业发展中增加劳务收入,实现增收脱贫。

二、坚持原则

政府主导、金融支持、企业(贫困户)自愿、保险保障、贫困户受益。

三、各方职责

(一)县政府

1.向县农村商业银行注入风险补偿基金;

2.按照人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给贷款农户贴息;

3.为未按期还贷的提供风险补偿。

(二)乡镇(区、街道办)政府

1.筛选推荐扶贫企业。

推荐的企业要主动有意愿、发展潜力大、诚实守信用,能够发挥带贫作用;

2.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宏观掌控企业运营态势,积极反馈企业经营状况,协助银行防控风险;

3.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小额贴息贷款扶持的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乡镇(区、街道办)扶贫部门要在贫困户产业选择、产业发展中和产后销售等环节提供服务,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效益。

(三)帮扶企业

1.按照协议及时给入股的贫困户分红;

2.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3.按照协议及时偿还银行贷款;

4.为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

(四)县农村商业银行

1.按照信贷管理政策入户调查、审核;

2.按照风险补偿金的10倍规模发放贷款;

3.按照基准利率发放贷款;

4.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

(五)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为未按期还贷的提供风险补偿;

2.帮助选择帮扶企业,考察产业项目。

四、合作方式

(一)农户贷款。

贫困户自愿贷款5—10万元,入股企业,享受“参股分红”或“参股分红+劳务收入”。

该贷款为基准利率,县政府每季度贴息一次。

(二)企业吸纳股金。

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接受农户入股,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负连带责任,对农户实行“参股分红”。

扶贫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按贷款金额的8%给贫困户分红,每季度分红一次。

协议到期后,由扶贫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协议要求偿还银行贷款。

(三)银行提供贷款。

县农村商业银行为贫困户提供5—10万元、3年以下基准利率小额信用贷款,并向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保费。

(四)风险补偿。

县农村商业银行每月按当月发放金燕扶贫贷款本息的0.6%向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贷款保证保险金。

若发生贷款风险损失由新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下称甲方)、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丙方)三方按照40%、50%、10%的比例分担。

对贷款逾期未能按期偿还的,丙方应及时进行催收及追索,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在10日内书面通报甲乙双方;对贷款本金逾期超过30天(含)的,一旦丙方提出逾期贷款补偿申请,甲方承诺并无条件同意使用财政风险补偿基金进行代偿。

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发生代偿后,乙方应在30日内按代偿总额的50%支付甲方。

丙方通过各种途径追回的资金应及时归还财政风险补偿基金账户,由甲方按比例补偿甲乙两方代偿损失,不得截留、挪用。

(五)结息与分红。

银行与贫困户按照季度结息结算,县农开扶贫办按照季度贴息;合作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按季度分红,以现金形式打入贫困户“一卡通”。

五、操作流程

(一)农户参与。

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向村委会提交贷款申请,村“两委”审核后报乡镇(区、街道办)政府审核,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方可参与。

(二)企业申请。

企业向乡镇(区、街道办)政府递交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申请审批表

(三)乡镇推荐。

各乡镇(区、街道办)政府通过筛选、签字同意后,向县农村商业银行递交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申请审批表和需要贷款的贫困户名单。

(四)共同审核。

对参与农户、企业,由县农开扶贫办和乡镇(区、街道办)政府、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农村商业银行共同调查审核,一致通过方能参与。

(五)制定方案。

正式参与的企业,要制定帮扶方案,明确帮扶模式,由乡镇(区、街道办)政府、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审核。

(六)农企对接。

由乡镇(区、街道办)政府组织贫困户与扶贫企业见面,介绍帮扶方案,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参与企业可根据自己的能力、需求,从参与的农户中认领帮扶名额。

(七)签订协议。

在贫困农户与帮扶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后,农户与企业签订帮扶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参考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扶贫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参考

县扶贫办扶贫开发工作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市扶贫办上半年工作的总结

县扶贫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精选

扶贫日总结

扶贫实施方案

扶贫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扶贫安居工程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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