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记录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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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记录格式范文

篇1:会诊记录格式

会诊记录格式

会诊记录格式

(一)接到会诊邀请的科室,应在两天内予以会诊。紧急会诊须随时应诊。申请科的负责医师应在场介绍病情,协助处理。

(二)一般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担任会诊,急诊会诊由值班医师担任。参加会诊医师必须在病程记录中书写会诊记录。

(三)会诊记录书写格式要求同邀请会诊记录。

(四)会诊医师应仔细阅读会诊通知单和病历,了解病情及会诊目的,根据症状、体征及有关检查提出会诊意见。

1.简单描述本科病情。

2.  体格检查,重点描述专科检查情况。

3.诊断或初步诊断。

4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转科治疗)。

(五)会诊意见由邀请会诊科室医师按需要酌情采纳

(六)会诊记录范文

(1)

20**一3 -7骨病科会诊记录

病史敬悉。患者腰痛5年余,曾有腰扭伤史,呈隐痛,时有发作,阴雨天腰痛加重,双下肢无明显不适体检:步态正常,腰部脊椎生理弯曲消失,腰肌轻度紧张,IA一5棘突双侧有轻压痛,不放射。弯腰仅80.双下肢肌力正常,踩关节活动范围正常,双膝、跟键反射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X线片显示腰椎变直,IA前缘有唇样变,其间隙均匀一致变窄,无滑脱,无破坏。腰大肌阴影正常。诊断:肥大除腰椎炎。建议:①如强腰背肌锻炼;②廷动时使用腰围保护;③局部理疗;④可选用舒筋活血药物。()以上会诊意见供参考。谢邀。

医师:王某某

(2)

会诊记录

. 5.24. 3:15Pm

XXX,男,20岁,昨日上午11时3.分坠落于n米深的'矿井中,致L2推体粉碎性骨折,L2下关节突骨折合并截瘫,伤后即出现腹胀,肠鸣音低弱,本科检查未发现腹部压痛及反跳痛,肝、脾未触及。伤后至现在肠鸣音仍低弱,血、尿、粪常规化验无特殊阳性发现。血压126/84mmFfg,脉搏92次/分,腹式呼吸微弱,本科考虑腹部情况可能系腹膜后血肿所致,但不能排除腹腔内脏器损伤可能,特邀请普外科当班医师会诊,以协助诊断。

医师签名:xxx

拓展阅读:

病人在住院期间,怀疑病人有他科情况或对诊断、治疗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时,由本科医师提出会诊原因、目的及时间,请求有关科室或有关医师会诊。

1.会诊申请单由病人所在科室的医生填写,内容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号、床号、人院日期、住院号等一般项目及病史摘要、本科诊断、会诊目的、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若点名某医师会诊者,应写明医师姓名等,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后方可送出。填写、送出及收到会诊单时,均应注明时间并签名,以便稽查。

2.病人情况分甚急、急、平三类。申请医师应按具体情况圈出,会诊医师按圈定的情况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去会诊,不得延迟;甚急会诊应立即前去,不得超过5分钟;急会诊必须在15分钟内到场;平会诊不超过24小时。

3.会诊医师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记录单,然后按顺序置病历之中,会诊单上要填写检查情况、诊断及诊疗意见或建议等,并要签署姓名及会诊时间。

4.院外会诊,应先由主管医师写好病情摘要,经科主任同意后交医务科报业务院长同意后向有关单位送(寄)出,会诊时由本院或专科指定专人记录,内容与要求同临床病例讨论,编人病程记录之中,记录者应签名,其前若有未用完的空白页时应用蓝色水笔斜线划去。

5.病人所在料室将会诊过程及会诊情况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载。

篇2:会诊记录

***,女,45岁,30床,诊断:1、高位截瘫;2、肺部感染;3、胸腔引流术后;4、桡骨远端骨折;5、胸5、6椎体骨折术后;6、多发肋骨骨折;7、气管切开术后。

会诊目的:1、治疗方案2、转科治疗

参加人员:***院长,医务科长***,骨二科***主任,内科***主任,外二科***大夫,本科室***、***医师,***主任。

***主任发言:长期卧床容易形成坠积性肺炎,引起全身感染炎症,形成感染综合症,双肺湿性罗音,右肺呼吸音弱,右肺感染轻,左肺感染较重,以后引起高烧,病人随时死于呼吸衰竭,贾主任指示:1、加强护理,勤吸痰,保持呼吸道畅通,贾主任要求转内科治疗,病人家属不同意转内科治疗,如出现呼吸衰竭,在我科死亡,病人家属无话可说,决不闹事,病人家属签字为证。

骨二科主任***:高位截瘫,并发症多,泌尿系感染,双下肢血栓形成,给治疗带来很多困难,如栓子脱落,至脑、心、肺,家属做好准备。

***:气管护理很重要,雾化吸入,用湿纱布改气管。

***主任医师:手术是造成病人恢复的条件,病人一旦发烧,坠积性肺炎形成,很难治愈,要和病人讲清楚,内固定已完成,应转内科治疗。

***主任:病人病情很重,要帮助其勤翻身,指导家属,并配合其自主排痰,并保证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院长:血栓形成,预防血栓,预防肺部感染,如出现高烧,很难控制,最后死于呼吸衰竭。家属要有充分准备,如果向好的方面发展更好,向坏的方面发展而死亡,望病人家属理解,让病人爱人签字。

***医院

*年*月*日

篇3:会诊记录

会诊日期: xxxx-01-22 会诊药师:陈xx、翁xx 会诊内容:复合伤患者、气管插管、用药情况

患者姓名:xxx 性别: 男 住院日期:xxxx-01-16 住院号:xxxxxxxx 病区/床号:2 床位医师:周xxx(ICU) 入院诊断:左侧颞部急性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多发性肋骨骨折。

当前诊断:

用药历史:罗航(头孢匹胺)、左克0.4

患者现状:昏迷,双瞳散大,光反应消失,B超示胸腔引流通畅,脾上极液性暗区

建议:

患者昏迷,气管插管,目前合用两种抗生素(头孢匹胺、左克)都是广谱的,注意菌群失调。机械通气、昏迷等危险因素患者的'病原菌可为铜绿甲单胞菌、不动杆菌及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应选择针对以上细菌的抗生素,如舒普深、泰能等。另可作痰培养、药敏,以进一步选择合适抗生素。

记录人:陈xx

篇4:会诊记录

会诊内容:车祸病人黄疸不减,保肝治疗不理想,黄疸原因不明

患者姓名:xxx

住院号:xxxxxx 性别:男,38岁 住院日期:xxxx 病区/床号:21 床位医师:xxxx 入院诊断: 肺挫伤、肝脾挫伤、右股骨干骨折

当前诊断:现患者AST、ALT明显下降,但黄疸明显加重,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明显增加。

用药历史:凯舒特(头孢哌酮/他唑巴坦)

患者现状: 腹部CT示:肝挫伤、腹腔少量积液;1/18 WBC 15↑×10/L,中性绝对值12.80,N85%Hb 60↓,红细胞1.94↓血红蛋白由入院前89→ 60左右,T38℃左右。

建议:

凯舒特(头孢哌酮/他唑巴坦)①系肝胆排泄的药物,肾功能不全病人可以首选,但肝损病人,代谢会影响,会加重肝脏负担,排泄减慢,ADR会增加,所以肝损病人不是首选,应选其他途径排泄(如肾脏)的药物为妥。②另头孢哌酮可影响凝血导致低凝血酶原血症或出血,此患者进行性Hb下降,虽输过血浆也不行,应考虑药物是否可导致出血,合用时可用VitKA预防或注意监测。

记录人:陈xx

篇5:会诊记录怎么写

会诊内容: 不明原因发热

患者姓名:xxx

住院号:335463 性别:男 病区/床号:18 住院日期:xxxx-12-25 床位医师:蒋建光、蒋林

入院诊断: 心功能Ⅲ级,扩心病、高血压3级(极高危)、发热待查。双侧上颌窦炎?肺部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

当前诊断:

用药历史:头孢曲松、替硝唑、左克,阿奇霉素、头孢米诺钠、青霉素、万古霉素

患者现状:仍发热,血沉111mm/h,4次痰培养阴性,血培养5次均为阴性,

痰找霉菌、TB均阴性,骨髓培养1次阴性,增生性贫血,肺部CT示左下肺感染。肿瘤指标未见异常,血Rt 14.5×10,Hb 由103降至74.8/L,有些耳背。

建议:1、患者先后使用了7种抗生素,患者诉说有听力下降,可能与用药有关,如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使用了8天,阿司匹林使用6天,两药重叠了6天,都有使耳听力下降,所以1月9号换用万古霉素的时候,药师已提醒医生注意万古霉素有耳毒性、肾毒性,随时监测,调整剂量。 9

2、另左克和海超也有肾毒性,海超和万古霉素重叠使用了2天,注意检查肾功能。

3、患者血红蛋白呈下降趋势,不知是否与用药有关。

记录人:陈xx

篇6:会诊记录怎么写

会诊日期: xxxx-12-5 会诊药师: 陈xx

会诊内容: 双侧甲状腺占位,胸骨后甲状腺肿伴气管狭窄病人,术前术后风险讨论

患者姓名: xxx

住院号:333626 性别:女,63岁 住院日期:xxxx-12-2 病区/床号:一/6 床位医师:许凌云,陈小平入院诊断: 双侧甲状腺占位,胸骨后甲状腺肿伴气管狭窄

当前诊断:

用药历史:12.2 9:30 NS250,PN400万单位 ○vgtt bid;5%GS 250ml,海超0.2 ○vgtt bid;5%GNS250,喘定0.5 ○v gtt,qd。

患者现状:因双侧颈部增粗30余年,咳嗽气喘10天,十余天前“上感”后觉呼吸困难,气喘,BP130/86mmHg,Hr80次/min,心律齐,

无杂音,两肺呼吸音粗,未闻及明显干湿性啰音 。

建议:12.1血Rt,WBC 15.7×109 中性11.70

12.4血Rt,WBC 10.00×109 中性6.6

患者联用两种抗生素,效果明显,建议海超(加替沙星)一天0.4g,qd就行,因为奎诺酮类属于浓度依赖性的,一天一次就行了。

记录人:陈xx

篇7:会诊制度

一、会诊范围

凡遇到以下情况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提出会诊。

(一)患者入院七日后仍未确定诊断者,必须在三日内组织科内或院内会诊。

(二)患者住院两周后治疗效果不显著并逐渐加重者。

(三)已提出重危报告的患者,诊断治疗尚不明确者。

(四)凡术前诊断不明确或技术水平难以胜任的手术。

(五)患者有严重的并发症及多脏器损害。

(六)对患者实施新开展的技术项目、技术操作。

(七)患者及家属对诊断、治疗过程提出异议的。

(八)特殊身份的患者(老干部、老红军、海外侨胞、外籍)。

二、会诊形式

(一)科内会诊:由经治医生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科内医务人员集体会诊。

(二)科间会诊:门诊由接诊患者的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在门诊病历中注明,由病员直接到有关科室会诊。如遇不宜搬动的病员,应由接诊医师将会诊医师请到本科会诊或作相应辅助检查。

疗区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应邀医师要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写明会诊意见、会诊时间、会诊医师所在科室,并签名盖章。不准口头会诊。

(三)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请医务部参加。

(四)医师外出会诊(执业)及外聘专家来院会诊。

(五)急会诊:申请科室要在会诊单上标明“急”字,应邀科室应随叫随到。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三、会诊要求

(一)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及急会诊的要求

1、应邀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夜班或节假日急诊会诊可由值班医生担任。涉及相同专业医院设立两个疗区的.科室,如心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骨科,按照年月日的日期确定,原则上单日由1科负责会诊,双日由2科负责会诊。任何科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2、会诊医生如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或值班期间疗区患者病情不允许离开时,应立即请示上级医生或科主任,上级医生及科主任应尽快妥善处理会诊事宜。值班医生应邀会诊,必须向护士及相关专业疗区的值班医生说明去向。

3、会诊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详细汇报病史,明确提出会诊应解决的问题,做好会诊记录,科主任要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4、凡提出会诊的科室,会诊前必须事先做出书面摘要报送医务部,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组织,经治医生认真做好记录,医务部做好备案。

(二)医师外出会诊(执业)的要求

1、医师外出会诊(执业)为其它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必须经医院批准。未经医院批准,医师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正、副高级职称),外出会诊(执业)、调休、事假一天需请示报告,经医务部准假方可;一周内超过两次需经主管院长审批,医务部备案。

3、会诊医师要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外出会诊(执业)。双休日、节假日科主任外出亦需到医务部登记批准。

4、医院批准医师接受会诊后,会诊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规、法律、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医师在外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家属的钱物,不准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7、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要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情况报告院医务部。医院将建立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8、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简要病情、邀请医师的专业、职称及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遇紧急情况用电话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9、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要统一支付给医院,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6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节假日出外会诊的,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8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

(三)外聘专家来院会诊的要求

1、临床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自愿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院会诊时,经治科室要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请医务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申请外院会诊的科室,应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聘请外院专家会诊审批单”及“邀请函”,经医务部同意,并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医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有关事宜。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采用远程会诊。

3、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属医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一切费用由医院承担;属患者主动邀请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篇8:四星会诊

四星会诊

四星会诊正文:

四星会诊四星会诊

宝林三小 三四班 沈力

一天,太空医学科研中心的专家们来为地球会诊。

专家们见到地球后都惊奇地问:“你怎么成了这副摸样?以前你身上有郁郁葱葱的树木,清澈的河流,还有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可是……可是现在却浑身疮疤,面目全非。你怎么会变得如此狼狈啊?”

地球流下了苦涩的泪水,向专家们诉说着他的苦衷。“一些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毁林开荒、滥伐森林、大肆开垦草原,保护着我身上的土壤和森林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导致我身上的土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

话音刚落,木星专家急忙说道:“老弟,你身上的皮肤已受到侵害,这些皮肤正发生病变呢!!这都是由于你身上缺少绿色植物保护引起的呀!”

地球又摇着头叹息道:“哎……我现在经常感到缺氧,时不时头痛。就因为工厂大量排放黑烟;汽车、轮船、飞机排除的'尾气,使得空气混浊。我可是晕头转向。”

土星专家忙插到:“这是严重缺氧。树木花草都没了,共给你身上的氧气越来越少了,所以你就没力气。”

这时火星专家发现地球的血色不好,就赶紧给他验血。“我说地球老弟啊,几年不见你怎么得了败血症了!”火星专家吓得叫了起来。“你身上的血液受到污染了!!”

地球忿忿地说:“这都怪工厂排出的有污染的水流到我的‘血液’里,使‘血液’受污染,我现在是多么痛苦啊!我多想告诉人类:快些醒悟吧!如果再这样下去,最后受到伤害的可是你们人类啊!”说着地球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水星专家摇着头站起来扶着地球去测听力。“地球老弟,你的听力也很差了。”水星专家一边看着数据一边对地球说道。

此时,地球情绪激动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每天我听到的全是高架公路上车辆嘈杂的声响,这样的吵闹声,真叫我受不了!所以我现在非常容易发脾气,动不动就刮台风,发洪水,闹地震。”

最后,所有的专家都聚集在一个太空堡垒里,他们共同为地球开出了一个治疗方案――种植能净化空气的黄杨树、泡桐树等绿色植物,让它们吸收空气中的粉尘、烟尘和有毒气体;杜绝河流污染,并往水里放入水葫芦、水葱、金鱼藻等具有很强吸污能力的绿色植物,使被污染的河水变得清澈见低;在高架和公路两旁种上雪松、桂花树、水杉等具有降低噪音功能的植物。

会诊的专家对地球语重心长地说:“上面的治疗方案必须由人类实施。”地球听了不禁心急如焚,全世界的人们呀,为了你们自己,为了地球,共同保护环境吧!让地球到处充满绿色,恢复昔日山清水秀,万木葱茏的景象!

指导老师:应立群

(投稿:xszw 于 -6-9 18:31:00 编审: )

篇9: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会诊制度(二)

一、会诊范围

凡遇到以下情况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提出会诊。

(一)患者入院七日后仍未确定诊断者,必须在三日内组织科内或院内会诊。

(二)患者住院两周后治疗效果不显著并逐渐加重者。

(三)已提出重危报告的患者,诊断治疗尚不明确者。

(四)凡术前诊断不明确或技术水平难以胜任的手术。

(五)患者有严重的并发症及多脏器损害。

(六)对患者实施新开展的技术项目、技术操作。

(七)患者及家属对诊断、治疗过程提出异议的。

(八)特殊身份的患者(老干部、老红军、海外侨胞、外籍)。

二、会诊形式

(一)科内会诊:由经治医生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科内医务人员集体会诊。

(二)科间会诊:门诊由接诊患者的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在门诊病历中注明,由病员直接到有关科室会诊。如遇不宜搬动的病员,应由接诊医师将会诊医师请到本科会诊或作相应辅助检查。

疗区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应邀医师要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写明会诊意见、会诊时间、会诊医师所在科室,并签名盖章。不准口头会诊。

(三)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请医务部参加。

(四)医师外出会诊(执业)及外聘专家来院会诊。

(五)急会诊:申请科室要在会诊单上标明“急”字,应邀科室应随叫随到。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三、会诊要求

(一)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及急会诊的要求

2、会诊医生如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或值班期间疗区患者病情不允许离开时,应立即请示上级医生或科主任,上级医生及科主任应尽快妥善处理会诊事宜。值班医生应邀会诊,必须向护士及相关专业疗区的值班医生说明去向。

3、会诊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详细汇报病史,明确提出会诊应解决的问题,做好会诊记录,科主任要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4、凡提出会诊的科室,会诊前必须事先做出书面摘要报送医务部,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组织,经治医生认真做好记录,医务部做好备案。

(二)医师外出会诊(执业)的要求

1、医师外出会诊(执业)为其它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必须经医院批准。未经医院批准,医师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正、副高级职称),外出会诊(执业)、调休、事假一天需请示报告,经医务部准假方可;一周内超过两次需经主管院长审批,医务部备案。

3、会诊医师要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外出会诊(执业)。双休日、节假日科主任外出亦需到医务部登记批准。

4、医院批准医师接受会诊后,会诊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规、法律、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医师在外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家属的钱物,不准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7、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要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情况报告院医务部。医院将建立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8、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简要病情、邀请医师的专业、职称及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遇紧急情况用电话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9、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要统一支付给医院,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6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节假日出外会诊的,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8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

(三)外聘专家来院会诊的要求

1、临床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自愿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院会诊时,经治科室要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请医务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申请外院会诊的科室,应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聘请外院专家会诊审批单”及“邀请函”,经医务部同意,并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医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有关事宜。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采用远程会诊。

3、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属医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一切费用由医院承担;属患者主动邀请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篇10: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带给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篇11: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务必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务必带给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状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务必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状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务必带给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职责。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务必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篇12: 会诊制度

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状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个性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状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状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个性紧急会诊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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