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随缘何处不相逢网络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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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随缘何处不相逢网络散文

篇1:何处不相逢

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

——吴承恩

回望塞北广阔的有些失落的天空,静想那年自信的豪言壮语。如今路迢迢,人迹寥。才懂得大漠的男儿再豪爽、再性情,也怕孤单,也怕寂寞。

是了,路迢迢,人迹寥,人寂寥。

正是初春,五更天寒,四处都弥漫些薄薄的晨雾,进近处的树木虬枝上晶莹剔透,倒显得一片暖意。只是于我来说,稍稍有些冷。

罢了,这也难怪,我从小便是身子骨不结实,时时有些病痛。冬天更甚,多半时光是在用长袖捂着口鼻中咳咳喘喘不停度过的。即使不会严重到卧床不起,但骑马打猎这种事,是绝对不行的,毕竟我那孱弱的身体实在禁不起。于是我总是用艳羡的目光看着健康的哥哥姐姐们,有时却会无语凝涩。但他们待我很好,总是对我说,要我快快长大,到成年,家族便会同意外出游历,比这些莽夫做的要好得多。

那时,谁也不知那小小的孩子心中,有了希望。或者,他们只是忍耐着这小家伙乳臭未干,竟敢提这离家的事

只是那日,母亲的心意改变了。她心软了吗,可能她终于懂得这小小的孩子的心境。或者,是被我那时骗到了?不。又或者,是被我这养了十多年的儿子不成器给气到了?不,母亲向来贤惠宽容,即使没有中原女子的婉约柔美,但一定是爱她的孩子的。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她竟答应了我。只是那日,她的脸上写满了憔悴。几个哥哥收拾了干粮递给我,大姐牵了一匹好马,眸子里含着些泪珠,却没有和我说半句话,只是默默的把缰绳递给我。后来,我记得母亲叫住了我,让我到父亲的墓前祭拜,然后轻声嘱咐我,叫我一路向北西,便可出阳关,之后,便会有人烟。我听她说完,含泪应了几声。

于是我便义无反顾地向西,我不敢回头,生怕听到他们看着我的背影哭不出来的呜咽,于是,我不敢踌躇。

骑着马儿,踏过滚滚黄沙,翻过无数的山头,也跨国盆地,越过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一路艰辛,一路漫漫,一路风尘,一路也寂寞。沉重了脚步。有时,我怀疑听不到人声、听不到人影的时候,我会不会崩溃。有时,我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崩溃呢,自己总是没能答出为什么。多年以后我才知那是因为,灵魂深处是寂寞。

我不禁有些好笑,一个从小便在亲人怀里的小小孩子,今天也懂得了即使是皇帝英雄都无可奈何的寂寞了。

试想这小小孩子十几年来躲在别人为他铺设的一切里,别人的羽翼下,自然是不可能懂得对于他来说那么高深的情绪。但一旦暴漏了,脱离了这温暖的保护圈,只能凭自己的力量去拼搏闯荡。只能在别人看不见的黑暗里,向狼一般苦涩地舔舐疼痛的伤口。

于是,我害怕了,但转身马上被母亲的祝福惊醒这噩梦,打断了这痛苦的遐想,一切痛苦的情绪。这时的我,孤身一人,做出自己从未做过的事,第一次漫山地飞奔,留下马儿好似不乐意般在原地打着响鼻。可此时的我怎能顾它?竟是无力抬手,只能对着它使了使眼色,若看得懂就好。这马儿有灵性绝对是真的,它在蔚蓝的天空下驰骋着,像卷起一脚尘沙,散发出像是少年人一般的活力。我不禁又艳羡起来。

我喘着粗气,不用看也知道我肯定是面红耳赤了,喉咙干涩起来。擦过额头,浸湿了手背。可见我这鲁莽的行为给身体带来了许多的负担。但我很畅快,从未有过的。我才十几岁,从来活着不像今天意气风发、朝气蓬勃。

禁不起折腾,我唤了马儿,骑在它的背上。待我呼吸渐渐顺畅后,抬起头来欣赏周围风景,才知前方已有炊烟。我乐得嘴角弯弯,强忍着喉咙的干涩,打消了从包裹取水的冲动,打算就这样骑着马儿一鼓作气向那奔去。

那男儿不太俊美,那马儿并不属上等一人一马,只是他们是看起来无比的风华。

马儿不辱使命,几番辗转后,我便可以看到前方的三个鎏金大字——“离阳城”。

再走近些,不禁喜上眉梢。我从马儿上下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人。即使族里开会,也不及这吆喝声、卖艺声、讲价声,甚至是小儿的嬉笑声实在。——好一派繁华之地!

我回了神,向离得近些的客栈走去。我有些心不在焉,直到店小二轻声问我是要打尖还是住店,是茶要水还是要酒,我才又回过神来。看着这好像诡异得有些冷冷清清的客栈,微微的对她说,都要。那小二笑着,笑着,然后诺。

那小子再问我要什么酒,我说,女儿红吧。我只记得这个名字,只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当然,也不过是浅呷一口,且是三叔的喜酒,当然,家人也没让我多喝,意思罢了。如今回首,觉得有些苦涩。那今儿个就正式一点吧。再点了二三两牛肉,应该是可以酒足饭饱的。就当开荤罢。

浅尝女儿红,筷子到了嘴边,忽闻一声大喊:“别吃,有毒。那声音弱得很,我是运气好,耳朵尖才费力听到的。

我吓得顿时丢下筷子,手颤抖着,不过,我最后想的是,听口音,阻止我进食的应该是男子。无力想这么多。却头越来越晕,越来越晕,直到失去意识……

一夜无梦。

任谁都会记得第一次的离家远行,漂泊在外的感觉。有游子的迷惘。是了,说不上娇生惯养,但绝对是安安稳稳、不管外事、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怎受过翻山越岭、马背颠簸、长路漫漫的离愁之苦?

我知道,这不是我逃避现实的借口。既出,又有何恋旧,有何悔恨?只是这一路太过艰辛。我又忆起昨日饮酒,可算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尝试,只希望什么事都不管,不醉也不归。那是轻狂少年的一个小小奢望,可是耳际尽是那声“有毒,别喝…”的阻止,然后是自己身不由己的倒下的一声“咚。”

说我不在乎现在身处何方,那是假的。我更想知道的是:这中愿人,心都这般的险恶?我初来此地,与任何人非亲非故。我的包裹里只是些衣物干粮,最多值钱的也只是几两碎银罢了。但是,若要劫财,那么我又被人迷晕,是为何?他们可以把我杀了啊……种种猜想都不成立。或许这是一场误会,是我想错了。

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睡不着。

我未睁眼,温热的阳光已唤醒了我的知觉。

——这并不是好事,现在的我浑身酸痛、四肢僵硬,显然是被折腾过一番。身下硬如冷铁,是我许久未躺过的地下了。手指轻轻的颤抖,所触到的东西细细长长,很容易折断,且成一簇。这应是茅草了。莫非我在荒野?是强盗劫了我的财之后,把我弃在了这里?恩,有可能。我忍受着阳光的刺眼,睁开眼才知道这决不是什么荒野。

“如你所见,这是牢房。”声音清冷,我听得出来,这是昨日让我别喝的男子。

他吐出来的字对我来说是在太过残忍。眼前一片狼藉,随着我一夜的辗转,茅草到处都是。这里没有桌子,没有椅子,连小小的木床都没有,到了冬天也只能依靠这一簇簇的茅草来御寒。我黯然,双手扒着锁上的牢门,怎么扯都扯不开,我狠狠地摇晃它,恨不得把这门撕碎开来,但我做不到。我颓废的蜷着身子,在门侧蹲下来。手也没有力气了,只能环着膝盖,把头低下。我眼里再不见任何东西,手指无知觉地抚摸地下。我想咆哮,我到底犯了什么罪?我想逼迫自己,痛苦的告诉自己,人性本善,绝不会无缘无故陷害一个没有结怨的人。但此时,我有些迷惘。

我听那人说我是被他连累的,他说我不必自责,我没有错,错的是他。

我惊异的向他望去,在隔壁的牢房,我们只隔了几个薄薄的木栏。我看到那人满脸的疤痕交错、有的肉已经腐烂,面部十分狰狞。若不是在白日下,我恐怕要被吓到的。即使现在,我也有些害怕只能退后几步,背后已是湿腻,想来衣衫都被我汗透。但转念更多的是欢喜,我坚守十几年的“人性本善”的观点得到证实,即使深处牢狱,即使有这么一个怪物陪着我,又有何妨?

等我想通,再见那人神色,阴沉沉的。不好,肯定是生气了。他肯定把我看做没见识的宵小之辈,容不得人家半点短处的自私之徒了吧。但真的是只需他的一个凌厉眼神,就能把我吓跑,或者是半天喘不过气来。我有些自责了。

我盯着那人,看到他把眼睛紧闭,然后倏地睁开来,然后听他斩钉截铁的用低沉的声音对我道:“你过来。”

我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真的过去?不,不能因为他的一番说辞掉以轻心。但是…人心本善啊,他应该是好人吧,要不然也不会和我解释的,他看出了我的犹豫,到底该怎么办?我定定的站在那里,不敢轻动。我想,这应是平生最痛苦的抉择了吧。

那人却是不恼,一改之前的阴沉脸色,反而变得和颜悦色起来。——莫非,他懂得变脸?不,不想这无聊的事。我看他嘴角略扬,嬉笑道:“莫非你堂堂男儿害怕我不成?”

此话入耳,我真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再想不起方才的半点犹豫,一边嘟囔着“谁怕你”一股脑儿的大跨步过去了。

走近才见他笑意颇深,才知上当了。我真笨,不由脸上一红,没好气的说“谁…怕你……”。我原只是粗着嗓子,却未料到那人真的给我一个凌厉的眼神。声儿软下了,口齿打结,我又想自己真没用,就这几个字说出来都没说服力。我咽下口水,朝他一瞪。那人才是真真切切的、再也憋不住的笑起来了。

我忽然觉得,他有一股亲和力,越近越觉得他眼神深邃,要把人吸进去。我在脑中臆想,却不防左手被他抓去,我慌神了,只想挣脱,可一双铁臂,怎么着都挣脱不了,我有些挫败。

我准备放弃挣扎,束手就擒好了,但他要真的是恶人,我的人生还未开始就没有了,这可如何是好?神色慌乱间,听他一声“别动,这个给你。”手上有温润的触感。

他松开手,我把头低下,仔细地打量手上的东西。我看清楚了,石块做工精细的玉佩,通体洁白剔透,正反面都刻着我看不懂的花纹,但透着阳光我可以朦胧看到他的脸的轮廓。嗯,这东西是很好看。价值肯定也不菲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收?我想把它送还到他手中,却听他说:“就当我连累你受这不该受的罪的赔礼,你必须收下。”见那人语气坚定,好吧,怎么找也得收下,要不然他又发飙我怎么办?

我再见他,他竟若无其事的样子,嘴中衔着几根茅草,闭着眼睛在太阳下假寐,一副闲适的样子。顿时,什么感谢的话我都不说了,只想狠狠地用眼神将他凌迟……

近日闲来无事,倒也乐得自在,一身轻松。清晨可以沐浴暖些的阳光,有时还会跟那人搭些话。他说中原的美酒如何的甘醇,让我想初次喝酒被他打扰,免不得怨他几句。他又说中原的女子有多么的婉约温柔,我又想起母亲那日遍布愁色的脸。我告诉他,我看到过大漠的汉子如何的豪爽,他就比划着,就像你这样?我瞪他一眼,说,草原有各式各样的节日风俗,他不屑一顾,说,这有什么好玩的,然后说这还不如中原传统的东西。我最后说,草原的舞蹈何等的优美,他却回答,再美也比不过咱们中原的歌姬的身段。我想,这人着实自恋。或者说我们之间有强烈的代沟,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名族,即使语言上说得通。

我们还是聊得很欢,天南地北,上至天潢贵胄,下至百姓侬人,只要投机就放开嗓子畅快的言论。这种放开心胸的说说笑笑有时还被几个守在外面的牢头说吵。

他问我叫什么,我瞥他一眼,发现这人不是一般的迟钝,看不清他的表情。我还是告诉他了吧,我说,我姓乌兰,单名一个西字。自爆了姓名,我想起了乌兰一族,邻里的苏合氏一家……

“嗯,你的名也不甚奇怪。”

什么奇怪不奇怪啊?那人说,他以前碰到过塞外的人,叫什么科的、查的,姓氏也是五花八门,奇怪得很。哦,我明白了。

他又说:“我姓林名逍,取逍遥之意。你可唤我‘林逍大哥’或者是‘逍哥哥’……”

我一听,这还得了。再看他噙着一缕极忍耐的笑意,我叱道:“你这泼皮,敢把你乌兰大哥当女孩儿耍,看我不整你……别跑……”

“不跑就死定了。”他一熘烟儿就跑到我够不着的地儿了。我隔着牢门怎么抓都抓不到,气煞我了。只是到头来我还跑得满头生出汗来,看着他又在悠闲地晒太阳,牙痒痒。

我停下来靠在墙上大口呼吸喘气。他睨我一眼,问我是不是跑累了。我不说,未必他是瞎子看不出来?

我心下有些痒痒,想问他一个一直想问的事情——他是如何拖累我到此地的?于是我问他:“你是干什么的啊?”

他神色不变,仍是懒洋洋的张嘴回答:“打劫的。”

“什么?……”我想,我要是喝茶,肯定喷在他脸上了。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人。可是,这么肯定的语气……我看这天底下能那么直白的说出这种事的,就只有他林逍了。该说他厚颜呢还是诚实?我莞尔。不过,这些天与他吃喝谈笑,也只觉得他面目有些骇人罢,其心性,绝不是坏人。他若是强盗,为何如此容易的要我收下不菲的玉佩?不解啊不解,我想问他,你是不是被人冤枉的啊?

话还没说出口,就听他一声“你还真信啊?”

我还真信呐,嗯,那当然。所以,我义无返顾的吐出分量不低的“信”字,我没看错,那人眼里已有笑意。

“好啊,你骗我。”

“哪有?”他顿了顿:“我却是打劫的,不骗你,只不过嘛……”

故意卖关子。“只不过什么?”我只能逼问。却见……

他在干什么?我看到他把右手伸向右耳边,好想摸到什么,然后顺势一扯,揭开。看他半狰狞半平滑的皮肤,看起来很突兀,我咽了口水,有点打颤,不过还是知道了,他易容了。倏地他又停止了动作,不揭开了,反而将它们拉拢回去。我无语,还准备看他的真面目呢。

他把人皮面具合上,我竟看不出他易了容,我再次骂自己废物。

倏地,他沉声说:“有人来了,带着这玉佩,我会来救你。”他的声音使我有了紧迫感,到底是什么事?我想问他,有人来了又如何?可他却一转眼倒在墙边,我喊了“林逍”好几遍,他都像死了一般无应。

我心急如焚,眉头紧皱。但此时,我听到了脚步声,果然有人来了。

会是谁呢?劫狱的?算了,别妄想了。我一个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跟人家非亲非故。林逍的朋友?不,他一个打劫的,人家杀了他就可以把他的口风死,所以人家杀他都来不及。那么,是和我一样被关进来的?不,那时我是没知觉,要是有知觉还不是闹得个天翻地覆死活不入这肮脏的牢房。官差,也许吧。

不知来者为何意,我也聪明一回,随那人一起装死好了。

脚步声愈来愈近,我隐隐听到有人说话。说的什么不太清楚,只是我现在闭着眼睛,把瞌睡虫唤来了,遂是梦周公去了。

这一觉睡得极不顺畅。

我只记得那日睡着后隐约听到人声,声音极小,还是吵到我了。然后我很不耐烦的翻身睡去了,而且……还是在那些不明人士的眼皮子底下。这一番可不得了,莫名奇妙的有一人声音极尖细,大声嚷嚷“那人是活的……”“那人是活的……”恐怕说的是我吧,啊,我很困。不再管,忽略掉周围的一切噪音,安心睡去了。可是,还嫌不够似的,过不多时,我身子一轻,被人抬起,然后……然后一盆冷水灌过头顶……硬生生的破坏我和周公的缘分。我恼了。呃,再一看,我猜对了。而且,来者不善,我装死的方法也是对的,只不过,为啥我会在那紧要的关头翻身睡觉?好吧,是嫌睡不舒服。再好,成这摸样了。事实证明,不满足是没有好下场的。

不想别的了,我的头很痛,只能低垂着,眼睛却是再也合不拢。当然,被唤醒了还有谁想睡?我能感觉到手脚不能动,估计是那群官差把我的手脚捆住了。是的,双手撑开,双腿闭拢。我抬起昏沉的头来,看到有几人围在我手的两侧,怕是被我逃了,其实我逃不了,我一个手无寸铁、身体虚弱、不懂武功的年轻人,力气不大,怎么挣脱绳子,绊住着周围的一群人逃跑?满室的刑具,我很多我不知名的,看着胆战。但我知道,我绝对不会屈服——那人既把玉佩给了我,我就要承担着罪名。我想。我缓缓的闭上眼,等待暴风雨。

有人执鞭,等待上位者的一声令下。有人解我的衣衫,恐怕是为了打得更疼些罢了。还有人准备刑具,然后笑得猥琐。呵。我何德何能,竟能让这么多的人来伺候我?我想苦笑,却发现自己连苦笑都笑不出来……

却在此时,“咣‘的一声唤回了我,将我的情绪打乱。是哪玉佩掉了去。我万分庆幸它没有被打碎,只是顽皮的从我的衣裳里熘道地上了。我没有注意有人诧异,只是看到有人在我面前咬耳朵。这没什么,想到玉佩相安无事就好,林逍不会怨我就好……漫天的倦意袭来,我又沉沉的睡去了。

这一觉是睡得极沉,也是极香的。

梦醒时,发现身下极软,是长垫的光滑布料。几重纱帐,玉做的枕头,温暖的被窝。

这是什么回事?牢中审讯的那一幕是梦么?嗯,我的身体各处并没有伤痕,且没有任何不适,但我还是记得朦胧间我被抬上刑架的事啊。我坐不下去了,我要起来。于是掀开被子……却不见衣衫……这叫我如何是好。

门外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我皱眉,即使不睡觉,我也是喜静的。约莫半盏茶的工夫,有人敲门,那人不作声,怕是吵到我了,在听到我允可的“进来。”二字后才说诺。

那人进来了,身后有两个下人为他带好门,然后出去了。看得出来,他身子不甚臃肿发福,还看得过去,油头粉面,明显是个文官,年纪嘛,大概有四十了吧,看这样子。嗯?不对,我怎的也看人外貌了?明知不可貌相,就像林逍一般,怎就忘了?想着想着,那人怯生生地开口,“公子恕罪……公子恕罪……”。

这人怎么了?傻了?他说“恕罪”?啥?一头雾水。我还是煞有介事的沉声问他:“你何罪之有?”

那人先“咚”的一声跪下了。我想让他起来,他却叩头不止,然后道“公子有所不知,且…且听下官娓娓道来。”好笑,他的声音发颤。是这样的,离阳城的盗贼十分猖獗,他们结合在一起,认一个叫林逍的人作为首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是官府也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之抗衡,离阳城的百姓忍了,开始没说什么,只是到后来,有农民结合在一起反叛官府,官府无能,实在没有妙计来惩治这群盗贼。但是官府面对猖獗的盗贼、发怒的百姓,于是想出了不算办法的办法,将离阳城最大的客栈里安插官府的眼线,百姓不入,就等那群盗贼自投罗网,然后瓮中捉鳖。只是盗贼抓到了,也只是抓到了林逍,还抓了无辜的我。这官当得……也太水了点吧……

真是天大的笑话,然后是天大的误会,被我这个倒霉人碰上了。

但是,怎么会这么巧?

嗯,满是疑点。我问眼前的人:“我的玉佩呢?”

这人马上上命令小厮将它送来。我对着依旧剔透的玉佩,让眼前的人起来,然后问他:“这玉佩有什么秘密,你知道么?”

他惊愕起来,小声嘟囔者“莫非您不知道?”,然后还是告诉我说:“这是当今圣上赐给安亲王的玉佩,予长寿之意,故名长寿玉。”

……名字是很恶俗的……但是,林逍他一个盗贼,怎么弄出个长寿玉出来?还是说,林逍到底是谁?他与安亲王有什么关系?他是不是骗了我?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在官府中呆了几天,我就回客栈了。临走的时候,油头粉面的人盛情挽留,我想冷笑,要不是冲着这玉佩,他杀我都来不及。

我要回客栈去。我不知道林逍在哪里,但他绝对不在牢房里。因为身穿官袍的男子说,林逍跑了。那么,茫茫人海,我到哪里去找?

我想去找他,问问他我心中的疑惑,那怕是他骗我,即使那一刻心里会很痛苦,我也要去问,因为,我是坚持“人心本善”的啊。哦,不。如果这是他安排的一场闹剧,也不算心黑啊,那么,为什么我就感觉他不善了呢?……他骗走了我坚守十几年的信念。不,坚不坚持由我来决定,凭什么别人的心都要他决定……罢了罢了,八字还没一撇,事情还没有定局,我瞎想瞎猜个什么?

我有时想,或许今生有缘。

不是戏剧性的一幕,他说,他特意在客栈等我。我不问他怎么逃脱的,因为他是盗贼,他有武功的啊。

我远远地在客栈的一角看到他了。他的身旁,尽是一坛一坛的酒水,再看他满罐满罐的送到嘴里,我有些心酸。我跑到他的身旁,看着他,满脸酡红,眼神锐利,显然未醉。看着他的酒,又是女儿红……

女儿红、女儿红,缘起缘终皆是女儿红。我心中百味交杂,我说,我来陪他喝。仰天,喝得不畅快,第一口下肚就感觉喉咙被火烧过一番。呵,那又怎样?倾我一生一世任性,换得今日痛饮。我拾起酒罐,无视喉咙异样,一杯一杯灌。

许久,林逍停止了喝酒,睨我一眼,澹澹开口道:“有什么要问的、就问吧。”

他会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你是不是林逍?”

“是。”

“你和安亲王是什么关系?”

“一年以前,我救过他的命。”

“玉佩是不是他给你的谢礼?”

“是。”

“你……为什么要把玉佩给我?”

“我有武艺傍身,可以跑。你没有。你无辜,你要出去,玉佩给你是你出去的最好法子。”

“这……这是不是你设的闹剧?”告诉我,是或不是,让我活得清楚,让我死得明白……

可是,良久无以应。

我看着他一杯一杯的灌,不回答,心里一刻比一刻紧。回答我……回答我……不要让我不明不白……

“回答我。”

“哈哈哈。”怎么了?他怎么了?他不再喝酒,抬起头来看着我,不放过我脸上的一丝表情,然后说:“你思想真丰富。”

“到底是不是?”

“不是。”声音平静无波。

那就好。

原来,林晓只是一个打劫的头子而已……搞这么神秘……

“我知道了。”收拾东西。“就此别过。”我要过离阳,去别的、更远的地方旅行了。

“好。”

我们算什么?

算朋友吧,而且是同患难的朋友吧。

是萍水遇上的。

他笑着问,还会相逢吗?

我笑着说,何处不相逢?

后来的很多年,我常常告诉我的妻子这段往事。

我告诉儿子,人就像大海里的一点浮萍,微微的一点、毫不起眼的浮萍。但是在大海里,也不要害怕孤单寂寞,要怀着纯真善良的心,对未来的希望,去相逢与你相逢的人,这样既不孤单,也不会寂寞了。

可是儿子不解的问我:“爹,“浮萍是什么啊?”

我摸着他的头,笑的温柔:“浮萍啊,就是……”

——完

七十一中学初三:夜半未央(容彻)

篇2:何处不相逢

回望塞北广阔的有些失落的天空,静想那年自信的豪言壮语。如今路迢迢,人迹寥。才懂得大漠的男儿再豪爽、再性情,也怕孤单,也怕寂寞。

是了,路迢迢,人迹寥,人寂寥。

正是初春,五更天寒,四处都弥漫些薄薄的晨雾,进近处的树木虬枝上晶莹剔透,倒显得一片暖意。只是于我来说,稍稍有些冷。

罢了,这也难怪,我从小便是身子骨不结实,时时有些病痛。冬天更甚,多半时光是在用长袖捂着口鼻中咳咳喘喘不停度过的。即使不会严重到卧床不起,但骑马打猎这种事,是绝对不行的,毕竟我那孱弱的身体实在禁不起。于是我总是用艳羡的目光看着健康的哥哥姐姐们,有时却会无语凝涩。但他们待我很好,总是对我说,要我快快长大,到成年,家族便会同意外出游历,比这些莽夫做的要好得多。

那时,谁也不知那小小的孩子心中,有了希望。或者,他们只是忍耐着这小家伙乳臭未干,竟敢提这离家的事

只是那日,母亲的心意改变了。她心软了吗,可能她终于懂得这小小的孩子的心境。或者,是被我那时骗到了?不。又或者,是被我这养了十多年的儿子不成器给气到了?不,母亲向来贤惠宽容,即使没有中原女子的婉约柔美,但一定是爱她的孩子的。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她竟答应了我。只是那日,她的脸上写满了憔悴。几个哥哥收拾了干粮递给我,大姐牵了一匹好马,眸子里含着些泪珠,却没有和我说半句话,只是默默的把缰绳递给我。后来,我记得母亲叫住了我,让我到父亲的墓前祭拜,然后轻声嘱咐我,叫我一路向北西,便可出阳关,之后,便会有人烟。我听她说完,含泪应了几声。

于是我便义无反顾地向西,我不敢回头,生怕听到他们看着我的背影哭不出来的呜咽,于是,我不敢踌躇。

骑着马儿,踏过滚滚黄沙,翻过无数的山头,也跨国盆地,越过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一路艰辛,一路漫漫,一路风尘,一路也寂寞。沉重了脚步。有时,我怀疑听不到人声、听不到人影的时候,我会不会崩溃。有时,我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崩溃呢,自己总是没能答出为什么。多年以后我才知那是因为,灵魂深处是寂寞。

我不禁有些好笑,一个从小便在亲人怀里的小小孩子,今天也懂得了即使是皇帝英雄都无可奈何的寂寞了。

试想这小小孩子十几年来躲在别人为他铺设的一切里,别人的羽翼下,自然是不可能懂得对于他来说那么高深的情绪。但一旦暴漏了,脱离了这温暖的保护圈,只能凭自己的力量去拼搏闯荡。只能在别人看不见的黑暗里,向狼一般苦涩地舔疼痛的伤口。

于是,我害怕了,但转身马上被母亲的祝福惊醒这噩梦,打断了这痛苦的遐想,一切痛苦的情绪。这时的我,孤身一人,做出自己从未做过的事,第一次漫山地飞奔,留下马儿好似不乐意般在原地打着响鼻。可此时的我怎能顾它?竟是无力抬手,只能对着它使了使眼色,若看得懂就好。这马儿有灵性绝对是真的,它在蔚蓝的天空下驰骋着,像卷起一脚尘沙,散发出像是少年人一般的活力。我不禁又艳羡起来。

我喘着粗气,不用看也知道我肯定是面红耳赤了,喉咙干涩起来。擦过额头,浸湿了手背。可见我这鲁莽的行为给身体带来了许多的负担。但我很畅快,从未有过的。我才十几岁,从来活着不像今天意气风发、朝气蓬勃。

禁不起折腾,我唤了马儿,骑在它的背上。待我呼吸渐渐顺畅后,抬起头来欣赏周围风景,才知前方已有炊烟。我乐得嘴角弯弯,强忍着喉咙的干涩,打消了从包裹取水的冲动,打算就这样骑着马儿一鼓作气向那奔去。

那男儿不太俊美,那马儿并不属上等一人一马,只是他们是看起来无比的风华。

马儿不辱使命,几番辗转后,我便可以看到前方的三个鎏金大字——“离阳城”。

再走近些,不禁喜上眉梢。我从马儿上下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人。即使族里开会,也不及这吆喝声、卖艺声、讲价声,甚至是小儿的嬉笑声实在。——好一派繁华之地!

我回了神,向离得近些的客栈走去。我有些心不在焉,直到店小二轻声问我是要打尖还是住店,是茶要水还是要酒,我才又回过神来。看着这好像诡异得有些冷冷清清的客栈,微微的对她说,都要。那小二笑着,笑着,然后诺。

那小子再问我要什么酒,我说,女儿红吧。我只记得这个名字,只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当然,也不过是浅呷一口,且是三叔的喜酒,当然,家人也没让我多喝,意思罢了。如今回首,觉得有些苦涩。那今儿个就正式一点吧。再点了二三两牛肉,应该是可以酒足饭饱的。就当开荤罢。

浅尝女儿红,筷子到了嘴边,忽闻一声大喊:“别吃,有毒。那声音弱得很,我是运气好,耳朵尖才费力听到的。

我吓得顿时丢下筷子,手颤抖着,不过,我最后想的是,听口音,阻止我进食的应该是男子。无力想这么多。却头越来越晕,越来越晕,直到失去意识

篇3:何处不相逢

任谁都会记得第一次的离家远行,漂泊在外的感觉。有游子的迷惘。是了,说不上娇生惯养,但绝对是安安稳稳、不管外事、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怎受过翻山越岭、马背颠簸、长路漫漫的离愁之苦?

我知道,这不是我逃避现实的借口。既出,又有何恋旧,有何悔恨?只是这一路太过艰辛。我又忆起昨日饮酒,可算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尝试,只希望什么事都不管,不醉也不归。那是轻狂少年的一个小小奢望,可是耳际尽是那声“有毒,别喝…”的阻止,然后是自己身不由己的倒下的一声“咚。”

说我不在乎现在身处何方,那是假的。我更想知道的是:这中愿人,心都这般的险恶?我初来此地,与任何人非亲非故。我的包裹里只是些衣物干粮,最多值钱的也只是几两碎银罢了。但是,若要劫财,那么我又被人迷晕,是为何?他们可以把我杀了啊种种猜想都不成立。或许这是一场误会,是我想错了。

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睡不着。

我未睁眼,温热的阳光已唤醒了我的知觉。

——这并不是好事,现在的我浑身酸痛、四肢僵硬,显然是被折腾过一番。身下硬如冷铁,是我许久未躺过的地下了。手指轻轻的颤抖,所触到的东西细细长长,很容易折断,且成一簇。这应是茅草了。莫非我在荒野?是强盗劫了我的财之后,把我弃在了这里?恩,有可能。我忍受着阳光的刺眼,睁开眼才知道这决不是什么荒野。

“如你所见,这是牢房。”声音清冷,我听得出来,这是昨日让我别喝的男子。

他吐出来的字对我来说是在太过残忍。眼前一片狼藉,随着我一夜的辗转,茅草到处都是。这里没有桌子,没有椅子,连小小的木床都没有,到了冬天也只能依靠这一簇簇的茅草来御寒。我黯然,双手扒着锁上的牢门,怎么扯都扯不开,我狠狠地摇晃它,恨不得把这门撕碎开来,但我做不到。我颓废的蜷着身子,在门侧蹲下来。手也没有力气了,只能环着膝盖,把头低下。我眼里再不见任何东西,手指无知觉地抚摸地下。我想咆哮,我到底犯了什么罪?我想逼迫自己,痛苦的'告诉自己,人性本善,绝不会无缘无故陷害一个没有结怨的人。但此时,我有些迷惘。

我听那人说我是被他连累的,他说我不必自责,我没有错,错的是他。

我惊异的向他望去,在隔壁的牢房,我们只隔了几个薄薄的木栏。我看到那人满脸的疤痕交错、有的肉已经腐烂,面部十分狰狞。若不是在白日下,我恐怕要被吓到的。即使现在,我也有些害怕只能退后几步,背后已是湿腻,想来衣衫都被我汗透。但转念更多的是欢喜,我坚守十几年的“人性本善”的观点得到证实,即使深处牢狱,即使有这么一个怪物陪着我,又有何妨?

等我想通,再见那人神色,阴沉沉的。不好,肯定是生气了。他肯定把我看做没见识的宵小之辈,容不得人家半点短处的自私之徒了吧。但真的是只需他的一个凌厉眼神,就能把我吓跑,或者是半天喘不过气来。我有些自责了。

我盯着那人,看到他把眼睛紧闭,然后倏地睁开来,然后听他斩钉截铁的用低沉的声音对我道:“你过来。”

我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真的过去?不,不能因为他的一番说辞掉以轻心。但是…人心本善啊,他应该是好人吧,要不然也不会和我解释的,他看出了我的犹豫,到底该怎么办?我定定的站在那里,不敢轻动。我想,这应是平生最痛苦的抉择了吧。

那人却是不恼,一改之前的阴沉脸色,反而变得和颜悦色起来。——莫非,他懂得变脸?不,不想这无聊的事。我看他嘴角略扬,嬉笑道:“莫非你堂堂男儿害怕我不成?”

此话入耳,我真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再想不起方才的半点犹豫,一边嘟囔着“谁怕你”一股脑儿的大跨步过去了。

走近才见他笑意颇深,才知上当了。我真笨,不由脸上一红,没好气的说“谁…怕你”。我原只是粗着嗓子,却未料到那人真的给我一个凌厉的眼神。声儿软下了,口齿打结,我又想自己真没用,就这几个字说出来都没说服力。我咽下口水,朝他一瞪。那人才是真真切切的、再也憋不住的笑起来了。

我忽然觉得,他有一股亲和力,越近越觉得他眼神深邃,要把人吸进去。我在脑中臆想,却不防左手被他抓去,我慌神了,只想挣脱,可一双铁臂,怎么着都挣脱不了,我有些挫败。

我准备放弃挣扎,束手就擒好了,但他要真的是恶人,我的人生还未开始就没有了,这可如何是好?神色慌乱间,听他一声“别动,这个给你。”手上有温润的触感。

他松开手,我把头低下,仔细地打量手上的东西。我看清楚了,石块做工精细的玉佩,通体洁白剔透,正反面都刻着我看不懂的花纹,但透着阳光我可以朦胧看到他的脸的轮廓。嗯,这东西是很好看。价值肯定也不菲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收?我想把它送还到他手中,却听他说:“就当我连累你受这不该受的罪的赔礼,你必须收下。”见那人语气坚定,好吧,怎么找也得收下,要不然他又发飙我怎么办?

我再见他,他竟若无其事的样子,嘴中衔着几根茅草,闭着眼睛在太阳下假寐,一副闲适的样子。顿时,什么感谢的话我都不说了,只想狠狠地用眼神将他凌迟

篇4:人生何处不孤独经典散文

人生何处不孤独经典散文

步入中年,一提起孤独,就难免不让人觉得矫情。但孤独却又是让人难以自拔的东西。有时孤独似一副毒药,一旦沾上就上瘾。孤独也是最清醒的麻醉汁。有时面对孤独的撕咬,心灵更被掏空,时不时瘾痛,但有了这种麻醉,已然释然,不再那么痛。

有人说越优秀的人越孤独。的确,高处不胜寒,难免不孤独。

耐得住寂寞,抗得住孤独。凡成大事者,没一个不孤独,没一个不深谙寂寞的滋味。当寂寞孤独成为独享,这既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幸福。只有懂得享受孤独的人才真正成熟,才懂生活,会体味别样的风景,会拥有别样的人生境界。

会享受孤独的人超凡脱俗。把孤独熬成汤,趁热一口喝下;把孤独熬成药,敷在伤口上;把孤独写成诗,读尽春冬秋夏;把孤独化成蝶,飞过徬徨,飞干泪两行。

此时,便放上一曲。小提琴和大提琴交叠而出的声音,宽厚又细腻,沉重而缠绵,刷新久远的记忆,温暖心中的孤独……

有时,想逃离这个物欲横流的浊世,找个清静的地方,把浮躁的心情抚慰,把复杂的日子过简单,把繁重的生活过轻松。此时,孤独便趁虚而入……

心伤无人懂,心事无处诉。忽然感叹活了半辈子,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说心里话的人,不觉悲从中来。这是孤独的萌芽。孤独久了,就习惯了孤独,爱上了孤独。孤独时自己与自己对话。过去的事,不论惊险与平凡,过去的路,不论坎坷或平坦,皆如涓涓细流,缓缓地悄无声息地流淌,流向心灵深处,浇灌那片寂寞的圣地。

孤独与寂寞是一对难兄难弟,也是一对无话不说的知己。找一个幽静处,听几首最爱的歌,想一段难忘的事。或登顶高处呐喊,回音袅袅,释放积聚了很久的负累和不快。不觉是对人生险境的淡化,对山顶最好的回馈,对往事最好的诠释,对生活最好的交代。

唯一摆脱不了的是孤独。

繁华过后是孤独,千帆过尽是孤独,人走茶凉是孤独,夜深人静是孤独。

白天忙时,把孤独赶走,夜深人静时,孤独又回来,悄然无声,绵延无际。梦里醒来的孤独是寂寞,寂寞的深夜又睡去,不知是先有寂寞还是先有孤独,但孤独和寂寞常常相伴,它们那么无声无息,尽管有时表面平静如水,其实却暗涛汹涌。

孤独的人最清欢,孤独的人最洁雅,孤独的人最纯净,孤独的人最相思,相思的人最寂寞。

孤独发芽,思念成殇。

剪一缕月光,将孤独点燃。拿起酒杯,把孤独盛满,在夜的深处,慢慢品尝。孤独犹如斑斓的星空洒下的一串串玛瑙,时不时还残留思念的余温。

情到深处最孤独。有时随手一扔的豁达只是表演给别人看,但关键时拿什么来慰藉心灵深处的孤独?孤独的黄昏等你,你在哪里?孤独的夜里想你,你在干嘛?孤独的梦里找你,你在何方?

失恋的孤独是无边无尽的相思;失意的孤独是不想言说无处言说的痛悔;失落的孤独是空空如也的惆怅;失败的孤独是无人能懂的悲凉;无助的孤独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酒后的'孤独是人走茶凉的凄凉;忧伤的孤独是繁华落尽的无奈;疲劳的孤独是倒头便睡的梦乡;迷茫时的孤独是无边的山高路远;平静的孤独是洒满一地的星光……

游子的孤独是寄人篱下的感怀,流浪的孤独是浪迹天涯的辛酸,追梦者的孤独是“胸中有梦想,何处话凄凉”!

孤独的时候最寂寞,寂寞的时候最孤单,孤独的时候最平静,孤独的时候也自励——宁在孤独中爆发,不在孤独里沉沦!顺境时稳步迈进,逆境时积聚力量,待到花开月明时越过险滩!

“孤单过后,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过后是一群人的孤单。”

孤独不是孤单。有人认为,孤独是小资的代名词,没文化的人怎么懂孤独、体会孤独!且常为一日三餐发愁,哪有时间、心思孤独!就算有,或许也只有孤单!

灵感在孤独时扑闪,情感在孤独时碰撞,激情在孤独时燃烧;智者在孤独时创造,勇者在孤独时突围,绝境者在孤独时置死地而后生,失意者在孤独时抉择,成功者在孤独时酝酿……

孤独不是花前月下的浪漫,孤独不是山盟海誓的余香,孤独却是放眼辽阔的壮怀,是一马平川的牧场,是清情悠悠的雨巷,是碧波粼粼的水光。孤独又是文人骚客、王侯将相的绝世沧桑。

李清照的孤独是“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辛弃疾的孤独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柳宗元的孤独是“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屈原的孤独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岳飞的孤独是“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琴断有谁听?”……

“真正的孤独,不是形单影只,而是轰轰烈烈之后,仍只能独对苍穹。”汉高祖刘邦的孤独是他的“厚黑学”令人所不齿,在被项羽追杀的途中三次抛弃亲生的一对儿女不被后人理解而孤独了几千年!巨鹿之战,西楚霸王项羽创造了以少胜多的战争神话。在他短暂而炫目的一生中,几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但在“霸王别姬”后,一次战事失利,被刘邦追到乌江边上,四面楚歌时,因爱姬已去,不恋江山,还觉愧对江东父老而选择自刎乌江!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那份孤独是何等的悲壮!

孤独是最美的,尽管有时浸着泪,带着伤,裹着残阳,但晶莹而璀璨。

篇5:人生,何处不散场散文

人生,何处不散场散文

【一】亲情

闻听三叔被摔重伤的消息,我正在接孩子放学的路上。电话那端:“恐怕时日不多。”简单的一句话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让我不由得来了个急刹车,任后面心急火燎的喇叭声一阵狂轰乱炸,我的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

匆匆地来到医院,三叔还在手术室,老家已经来了很多人。三婶茫然地站在门口,脸色苍白,目光呆滞。我紧紧地抓住三婶的手,不敢开口,怕一不小心又会让三婶撕心裂肺,痛断肝肠。手术很顺利,就在大家松一口气,暗自庆幸的一个小时后,三叔还是走了。从失望到希望,又从希望到绝望。重症监护室外,任凭我们哭天抹泪,一门之隔,却已是阴阳两隔。

三叔,享年四十多岁,是我婆家三叔。也许是因为年纪和我们相差不多的缘故,所以无形中便感觉亲近了许多。再加之三叔的儿子和我女儿出生仅相差六天。更拉近了我们夫妻二人和三叔的距离。女儿小时候不只一次地问:“妈妈,小叔的爸爸那么年轻,我怎么就叫爷爷呢?”是啊!一个如此年轻的生命,却因为一场意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瞒着九十多岁的爷爷,举办完三叔的葬礼。但离家不远的一座新的坟丘,还是让爷爷知道了真相。爷爷没有流泪,没有言语,只是默默的坐在那里,在几个儿女提心吊胆的眼神里坐了很久。三叔是爷爷最小的孩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孩子,没有人懂他此刻的心情该是什么样的滋味?良久,爷爷起身去了三叔家,转了几圈,一切平常,安静的让人心疼。

人生,何处不散场?爷爷是两岁丧父,晚年又白发人送黑发人,其中的痛不言而喻。或许爷爷经历了太多,所以懂得无能挽留的悲哀和无奈。也或许是爷爷足够的坚强,所以才能像一位安静的老者,淡然地接受着这人生无常的悲喜。

世事如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所有的自然调零,都是人生的一种历程。此刻就这样依着一窗春意,看着窗外自家小院,三叔一月前给新做的水泥地坪。眼角有泪,却已没有了往日的肆意。因为已然寻人不见,索性让自己学会坚强面对。或许所有的牵挂和思念,只能借助此刻的风儿托付到云端。就像十六岁的女儿所言:“有些人,走就走吧,他没有停止思想,亦没有失去灵魂,他只是停止了他的工作,停止了他为家庭的付出,他累了,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去休息,然后用爱的目光守护着我们,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让风儿,云儿,报以我们一切都好。”我惊讶于女儿的淡然,亦能懂得在她三爷灵柩前她泪流满面的痛楚。人生何处不散场?人生又无处不散场。有些人来过,记得就好。或许人生本就没有生,亦没有死,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散场,因为有了怀念,而变得恒古,变得一切只是简单的离去。

其实,我们都是人世间一浮萍,在人生的大舞台,有了相遇,必然有分离。没有谁是谁的一辈子。就这样,走的人走着来的人来着。没有理由没有刻意,一切都随意到宛如一叶飘落,只因风的缘由,飘向了属于自己未知的归属。所幸的是,时光还在,一场醒转,一种剧本。所有人来人往的黄昏,终会在夜的掩盖下,走向销声匿迹,走向我们自以为的梦的天堂,两两相忘,亦或两两相望,在许多看似无言的结局里,独自摇曳成岁月固有的滋味:一半离,一半合,一半悲,一半喜。半入流水,半入尘埃,奔赴于另一种人生况味,譬如淡然,譬如宁静……

【二)】爱情

这应该是一个很美好的下午,一个人坐在偌大的飘窗下,读一本自己心仪已久的书。不觉然间,一颗心便紧跟着书中的文字,步入了另一种风情,一个关于林微因,这个让徐志摩怀想一生,梁思成宠爱一生,金岳霖记挂一生,世间男子仰慕一生的神奇女子不一样的风情。

其实最先认识林微因,是在她清秀诗一样美丽的文字中,而关于她的爱情,却断然不太了解。只道世间所有的女子,包括我自己,都不得不承认,我们是为爱而生的化身,似乎从来到人世间,能够牵引我们前行的便是那些我们无能把握却又深陷不已的爱情,经历过分分合合,经历过悲悲喜喜,如今再次静读这个神一样的女子,原来最美好的爱情,和爱情中的最美好都在她身上被演绎的淋漓尽致。她是世间堪称完美的化身,但关于爱情,散场,还是最后的结局。暂不论她与梁思成之间的恩恩爱爱,但指徐志摩,痴爱一生,却为她而去。金岳霖等她一生,也孤独终老。这样的结局,这样的爱情,还是给这繁华也浮华的世态,涂上一笔薄情又深情的凉意。其实,爱,谁人不渴望最完美的结局,谁人又懂一眸相遇一生相系的挂牵?还有那可遇而不可求的无奈与心痛?或许爱情本就是一种不能轻触的美好,一不小心,就是一生的劫数。

无论一生,林微因爱过多少人,亦或被多少人爱着。所有犯过的错,所有的起落轮回里,我一直都相信,在爱的进行时里,没有敷衍,没有利用,有的只是一颗真诚而又勇敢的心。即便有几分的疯狂,想必也是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纵然离别亦是最后的结局。可离别又不是那一份爱情的最终结局呢?她选择了梁思成,最后却先梁思成而去。随之所有的爱意浓浓,所有的山盟海誓,都也随她而去。不是不够深情,也不是太过于寡情,面对散场,都是我们无能逃脱的定数。张爱玲因爱,为胡兰成低微到尘埃,却还是没换来她想要的幸福。陆小曼因爱,一生追逐着徐志摩,却也不得不面对徐志摩对另一个女人的痴恋。三毛喜欢放逐,却也一次次的为爱驻足,为爱而伤。人生,问爱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只是在共同的结局里,每一个过程都是不一样的故事,都是属于各自的传奇。

人生,何处不散场,为爱痴为爱狂,可谁又能保证不负这仅有的一次人生?有些相聚,只是南柯一梦,醒来已是过往。有些相遇,也会生根,从此纠缠不清。有些相拥,是把利刀,彼此伤痕累累。有些相忆,已然成河,在物是人非中百转千流。这些都是爱情的代名词,我们背负着这样的执着,不经意间,把爱走成爱过。挥手作别的`瞬间,谁又能在最初的最初就已知这最后的最后,那个叫做散场的街角处,一场爱的别离?

莫说人太薄情,而是人本就多情。缘起缘落中,让我们领略爱情的味道,分分合合中,让我们读懂爱的真谛。所以既然能够欢喜于相遇的最初,又何必怨恨于相爱的最终。聚也好,散也好,身处散场之后,学会淡然,学会放手,终是不负如来不负卿。是的,爱过就好,胜过于陌路上一次次擦肩而过的遗憾和未知的守望。

因为有缘,我们相聚,也因为无份,我们散场。请相信上苍的每一种如此的安排,爱过,路过,一切只是为了更好的拥有,不是吗?

一程山水一路人,一种相拥一故事,行到最后都将会是一种浅浅的送离。而所有的转身都是一种重复,一种烟火味道的重复,去的人去着,留下的人,就无须再去苛求这本就注定的尘缘,短暂或悠长,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散场之前,我们都曾真诚的拥有过,那么散场之后的我们,天涯或者海角,惟愿彼此各自安好,再无相扰。

【三】友情

搬新家时,就在书柜的最角落里,翻出了几乎被我遗忘的纸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叠叠上学时的旧照片。都说睹物思情,或许的确如此,从打开盒子的一瞬间,一些以为早已被尘封的过往,便如泉涌,一次次的把我冲向二十多年前的青青校园。

走进县重点中学,和张莉成为同桌,是我从未曾设防的。那些年不谙世事的我们,在小学时便已是同班也同桌,更为不解的是,究竟是因为何事,我们从好友成为陌路,直至小学毕业离校的瞬间谁都赌气的没给对方说一句话,哪怕一声简单的再见。没想到世界如此之小,我们又相逢,并且还是同桌。惊喜和尴尬掺杂在一起。终是长大了一些,我们相视一笑,就此泯恩仇,从此偌大的校园,我们手牵手的背影成为校园内独特的一景。其间也结识了另一位女孩,我们三个都有着痴迷于文字的爱好,和共同的多愁善感的性格。自此,走进校园,我们的世界似乎只剩下彼此。我们共同度过了一段美好而又难忘的时光,但这一切的一切还是伴随着毕业典礼的开始而走向了陌生。其间,我寻找过,但终因生活的奔波,而彼此散落在茫茫的人海中,再无相见,只能在某一个瞬间,深深的忆起。不过我一直庆幸的是,因为曾经的失去,而学会了珍惜,在随后的生活和学习中,又结识了几位知心好友,没有经常联系,却知道,彼此都深念于对方,毕竟在忙碌的烟火人间里,有太多的身不由己,也有太多的责任和压力让我们无暇于一如从前的相守相伴。就像毕业纪念册上,我们重复最多的一句话,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切终是,聚了,散了。还好,我们还能相忆,还能相念,一切还不迟。

人生何处不散场,我想若干年后,在某一次朋友的聚会上,望着越来越少的脸孔,和每一张脸孔的苍老,我们又该怎样面对越来越近的散场?或许已经淡然,或许已经习惯,也或许已经麻木。生命最无能为力的事情也就是莫过于此吧!月有盈亏,只因送尽了人间的生离死别,星有远近,只因熟识了生命的无常。回眸深看,生命里曾经拥有的一切正渐行渐远,那些说好的相聚,依然在继续。如若所有的故事都已成定局,那么还未来临的结局,凌乱的又该是多少颗彷徨凄楚的心?茫然失措间,突然间好想伸出手,采下一缕窗外那丝丝叫做春的气息,留取一份春的温暖,在每一份相遇的最初,不问结局,不畏将来,温暖着彼此,只为多年后,依然能够骄傲地述说着今日的无悔和无悔于今日的种种。

无论亲情,爱情,还是友情,每一段缘分,每一个故事,都是意义非凡的今生的仅有。缘来缘去缘如水,水来水去水自流。一切都再寻常不过,一切都再深情不过。做不到改变最后的结局,就从容地接受此刻的拥有,因为相信终有一天,即便散场之后,一切的一切都会回归于生命的宁静,亦如初见时那般的美好!

再次抬头,捻花为字,挥雨为念。在拥挤的红尘里,只道:人生,何处不散场,且遇且行且相惜,你来就好!

篇6:随缘人生短篇散文

随缘人生短篇散文

读:十里风霜满天,青丝白发度何年?今生无悔今生错,来世有缘来世迁…

送君十里长亭,折支灞桥垂柳…

李白的: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

更有柳永的: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不要再去读弘一大师的: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这此别离的诗词,早已让你眼角湿润了吧?

在古代,也许今天的送别,就成了永别。十里长亭,灞桥河畔留有多少朋友、亲人相别的泪水哟!而今呢,任一条路边,彼此挥一挥手,在喇叭的余声中便已消失在视线之外了!

好多年未见的朋友,久别重逢,似乎话要多得说不完,可寒暄之后,留有一大片无言的空白,乐后除了说一说你那我这的并不鲜见的趣闻轶事,便无话可说了。只是生活的沧桑,世事的变幻,真切地写在了彼此的脸上。

人生不就是如此吗?除了一路的风景,在眼前的总会有分离、相遇,总会有眼泪和欢乐,总会有迎接新生命的欢心与埋葬逝者的'悲伤的!

自古多情伤离别,有时就是聚了,也是短暂的,因为人生每人有每人的生活的轨迹的,各不相同。总会不时地道着“再见”,走向自己的生活之路。

想想:如你很在意相互的情谊,不妨在分手时,潇洒地挥挥手,记下你我间的那份美丽,用心记下!再把自己的人生路走好!

篇7:人生何处无相逢作文

人生何处无相逢作文

长这么大,一直严重的排斥着一个地方,但似乎总是免不了和他接触,那就是车站。所有的聚散离合都在这里上演,悲伤的脸、哭泣的眼、紧紧握着不松开的手、还有送别者对着远去的车满眼的不舍,不喜欢,很不喜欢。似乎有这样一句话:有的思念在此相逢,有的思念在此启程,是啊!重逢和别离,总是离得那样近。

20XX年的夏天,也是在车站,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箱,手里还攥着回家的车票。我左顾右盼 想让司机给把后备箱打开,好把硕大的行李箱放进去。可是看了半天也见不到司机,只好自己在车下边等着。手机忽然响了 是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的信息,他说:你在哪呢? 我刚要回复忽然觉得我想到了什么,四下看去 却没见到熟悉的人。我有感觉 他肯定就在附近不然他不会给我发信息。可是没找到,好不容易把箱子安顿好,满头大汗的上车,忽然就看到 他坐在最后一排,微笑的看着我。没有友人相见的'惊喜 却感觉似乎就应该这样见面的;我们的相逢也是应该这样的吧,人群中,不期而遇。

车在慢慢前行,思绪也飘得很远。很久了,还是高中的时候吧,他坐在我后面,很安静的一个男孩,留着长发,很沉默,很聪明。很多记忆 一下子都涌上来了。我觉得人的记忆很奇怪 明明忘了的事情,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或者在听到一首歌的时候就会一下子都想起来,自己也会觉得:啊 原来还有过这样一段故事 关于自己的 ,怎么就觉得这么遥远了呢?是真的存在过吗?

快到站了 他和他的妻下车,很般配的一对

好像也是在车站,我和老公刚上车 忽然有人回头喊了我一声,居然 就这样重逢了。也是一位很久不见的朋友 就这样相见了。他回头的时候 似乎还是年轻时的摸样。那次是下雪的季节,雪很大 车开得很慢,那场美丽的雪 把相遇拉得很长很长。

已经是夏天了,路边都是开的很红火的月季和蔷薇,都是美丽的花。我记得 高中的校园中也有一片极美丽极热闹的月季花坛,里面开着白色 粉色的花。那时候 我是多么年轻啊!和盛开的月季一样;那时候 我们都是花一样的年纪,所以 那时候的相遇也就显得微妙和神秘,那时候 和爱情无关,都是悄悄的情愫,无法和这初夏的月季一样 ?张扬的开放。

有些话/还来不及说/有些承诺/还来不及实现/

车站的确是个令人无语的地方,明明是重逢 却仍是离别。

觉得世界很大,穷尽秋水 却看不到想看的身影 可是有时候 又觉得世界很小,总是在不经意间 ?忽然就相遇了。真是应了那句:人生何处不相逢。所以 相见时 珍惜 ?分别时 珍重吧!!

我的朋友们,其实我并没有把你们忘记 只是生活太匆忙 来不及停下脚步回头看看我们的过去,来不及停下脚步回头看看曾经年轻的我们。那么就这样吧 各自好好地生活 也随时准备着 说不定下次 下次 在某个时刻 某个地方 你忽然听到一声:嘿!怎么是你??那是我们的重逢呢。

篇8:人生,何处不逢春散文

人生,何处不逢春散文

人生,漂亮在哪裡?并非只是山水秀丽,而是心有彩虹才最闪亮;人生,希望在何方?并非只是在梦里,而是用心付出就会看到希望。 社会的浮躁,生活的沧桑,磨砺的是人的心志。心境固然最为重要,心净了,一切则变得通透;心宽了,一切则变得和善。人生,一边行走,一边感悟,给心营造出一份美好与快乐,坦然的心,用心走过,人生何处不逢春!

打开心窗,让清新进来,滤去浮躁的尘埃,看到一片清亮的世界。

做一个有追求的人,有理想,就会有抱负。

时光荏苒,日子如常,生活的琐碎和繁杂,让一颗心染满岁月的风霜,累了,倦了,渐渐的,心失去了最初的颜色。意志告诉我们,要学会淡然,人生不要计较太多得失,今天走过的路,将成为明天的过去,用心过好当下的每一天,胸怀坦荡,静水无澜。那么深信,生活不会亏待于你,用心付出过的,总会得到一份大大小小的收获。

凡事看淡一点,保持心灵的.舒畅,让心亲近自然,怀抱自然,嗅一嗅草木清香,看一看山河寂美,愉悦了身心,净美了心灵!

历经风雨无数,方能见到彩虹,只要内心坚持,相信命运待你不薄。

做一个执着的人,路在脚下,希望在前方。

人生长路漫漫,会遇到无数的曲折与坎坷,走过逆境,顺流前行,坚持着内心的方向,越过阴云,看到广袤的天空一片蔚蓝。经历过风雨,才懂得如何去珍惜。人生就是删繁就简的过程,心越成熟,心性越淡,凡事随心,无需强求,珍惜属于你的,放弃不该属于你的。

山高人为峰,海阔心无界。养一份心气给自己,那是心境的高贵,人生一路跋涉,不论是平坦大道,还是荆棘小路,不松懈,不放弃,用一身的正气凛然,去坚持自己的方向,当到达人生一定高度时,就是你心界的高度。回望来时的路,那是用艰辛和汗水换来的路,慰藉着心灵,它充实着自己,也丰盈着人生。

青山,因了群岭的衬托,才有了群山巍峨;绿水,因了鱼儿的欢悦,才有了灵动清澈;心境,因了明媚的指引,才有了泰然自若。

想起泰戈尔的一句名言:“人生虽只有几十春秋,但它决不是梦一般的幻灭,而是有着无穷可歌可颂的深长意义的,附和真理,生命便会得到永生。”是的,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有权利和义务善待好自己,莫负韶华,莫负美好。

生活,赋予我们发现美的眼睛。曾经有一次路过街旁,看到一个残障人士,经常推着车在路口卖水果,她从不大声叫卖,只是默默的靠着卖简单几样水果,来维持生计。在别人看来或许这是社会最底层的人,难免用不屑的眼光投向她。然而我却不这样认为,心中除了怜悯,更有几分好奇,于是跟随她的脚步,来到一个简易的出租房,默默观察着,小小十几平米,吃穿住行都在里面,由于腿脚不便,她仍然拖着疲惫的身子给家人做饭,手脚相当利索,一边忙碌着,一边嘴里哼着小调,生活的苦难仿佛于她无关。

由此可见,人的一生,不论身处怎样的环境,都不会受贫穷困扰,苦中有所依,苦中有所乐,平淡的日子才最真实,心胸坦然,知足就是最大的幸福。

行走于生活,身边不乏有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群,每当遇到困难时,我都会尽力的去帮助他们,用自己满怀正能量的精神去开导他们,引领他们走出阴霾,走向光明。人的生命就像是一颗苍天大树,有无数枝丫连接而成,历经风吹雨打,霜寒露冻,难免会放缓生长的速度,受到一定的阻碍,当阳光普照之时,它又获得了生机,向着大地展示着它的顽强。

芸芸众生,我们总能在人海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命运交付我们活着的使命,我们定当心种阳光,迎难而上,才可触摸到春天的脉搏,续写人生辉煌的篇章!

篇9:人生何处不精彩的散文

人生何处不精彩的散文

难得有个闲散的日子,碰上了,也许是因为想干的事太多,却又不知何去何从。

犹豫着,手机响了,是高璐的。

原来她这会也闲的无事,想叫我去河里玩。

河里有什么好看的?

她说,去了就知道了,还保证我不会后悔。

呵呵,反正热闹的地方我也不太适合,去河里,来回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再说,和高璐在一起聊天也很开心,就去看看吧。

我们村,依河而住。以前,去河里洗衣服摸鱼,挺开心的。只是,原来清清的河水早已被污染,现在,除了远远的能看见几只飞来飞去的野鸭,就是偶尔看见放羊的,原本清澈的河水,还有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儿,早已无处追寻。

想不到,高璐说,她叫我出来,就是一起去看崇莉放羊。

啊?好不容易有个空,竟然被她糊里糊涂的带来看人放羊,我有点笑不出了。

倒是崇莉热情,在河底听见高璐的喊声,高兴的叫我们赶快下来。

很快,来到崇莉和她的`那一百多只羊面前,我哭笑不得。

想想,又没人惹自己,干嘛要不开心呢?既然来了,就开心一点吧。

高璐,撇下我和崇莉聊天,一个人顺着河道去散步。

我问崇莉,一个人,领得住这一百多只羊吗?

崇莉说,放羊没我想的那么复杂,只要领住头羊,其它羊都会跟着头羊走。说着话,看群羊吃完了周围的草,崇莉甩了一个响鞭,顺着鞭稍落下的方向,羊儿你追我逐的就换了一个地方再去吃草。说话间,就这样,羊儿循着那鞭稍声换了几处吃草的地方。

哈哈,这哪儿是放羊呀?

崇莉,简直就像一个美丽的女交警,在自己的岗位上前后左右指挥着。

远处传来高璐的喊声,崇莉,唱个歌吧。

于是,空旷的沟底,回荡起一个农家牧羊女豪放的歌声,没有矫揉造作,虽然音调还不完全准确,却引得吃草的羊儿也禁不住抬头倾听。就算是你不会唱歌,此情,此景,你也会情不自禁的想放开嗓子,抒发自己的热情。

席地而坐,静静的欣赏着这群羊,还有这个普普通通,放羊谋生的农家妹子,甜蜜和幸福溢满我的心头。

看着周围一百多只羊,我心中有很多疑惑。

聪明的崇莉,仿佛早就看透我的心思,她告诉我,家里有两个羊圈,绵羊和奶羊各自为营。偶尔有入错圈的,也会在这个圈的羊依次进完后,再回到自己那边。羊儿只要吃饱喝足,轻易也不叫唤,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嘈杂。

西边的天空,被晚霞映红了半边,高璐抱着一大袋野菜,笑呵呵的来到我们面前。崇莉看着时而吃草,时而东张西望的羊群,说该回家了。接过高璐手里的袋子,就和我们一起走。

我十分惊讶,崇莉,你怎么可以撇下羊群不管呢?

高璐几乎笑弯了腰,忙替崇莉给我解释说,放羊,出门时要走在羊群后,而回去时要走在羊群前,这样可以避免被羊群踩踏。

就算是这样,一大群羊放在下面,难道就不怕丢一两个吗?

崇莉说,一般不会的。头羊很会照顾自己的部下,一旦发现有掉队的,会发出急促的呼唤声,前呼后应,后面的就会跟上来。

有次,一个羊丢了,原以为早就被人逮住宰杀了,哪曾想,一个月后,放羊时在沟底的破窑洞里看见,只是饿的已经很瘦很瘦了。

看来,万物皆有灵性。

站在河岸上,崇莉向河底的羊群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朝着回家的方向甩了几个响鞭,说也奇怪,那群羊,你追我赶的就追我们来了。

踏着晚霞收获快乐,我的心暖烘烘的。

人生的境遇,有时很难改变。

不是不想改变,是冥冥之中,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叫人无怨无悔,不离不弃。吃得了苦,耐得住寂寞,沉得住气,别太在乎有没有结果,只管坚持,再坚持!不经意间,你就成了一道风景。也许,连你自己都无法相信,你正在被人羡慕着,也被人神话着。

那么,你一定是幸福和快乐的!

因为,忙碌而踏实的日子里,你已经无暇顾及那些外在的装饰,而它们对你,也可能早就不再重要了。

因为,对你来说,只要不负一日,不负他人,就不会辜负自己,不负此生!

篇10:人生何处不PK

人生何处不PK

不用着忙翻《辞海》(翻《康熙字典》也没用),其实偷梁换柱也好,瞒天过海也好,仔细“咀嚼”过后,你会发现这词不是“横空出世”的,只是新的时代给了它新的衣裳。比如“PK”。

超女中的PK,就是选出两个超女,站在高台上清唱一曲后,接受一群“大众评审”的投票。也就是一对一“单挑”。有点像足球赛的“点球大赛”——正赛完后的加赛。总之就是一定分出胜负,拒绝平局。一方获胜,一方“死得很惨”。

总而言之,反正只要上了PK台,任何一个“Pker”,都有“流血牺牲”的可能,“PK”游戏里的生存法则,信奉的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其实细细想来,生活中人人、事事都可能充当“Pker”,被PK似乎随时都可能在你我之间,取舍之间上演。

生命不息,PK不止。其实“人生何处不PK”呢!

1.相似PK互补——相似胜

我们一直在被一个问题困扰:是找一个和自己相似的人 人,还是找一个和自己互补的人 人。但有科学家研究,其实我们自觉不自觉地早就让前者PK掉了后者:美国西“安大略”大学的心理学家Philippe Rushton教授历时二十年的一项大型研究终于给出了答案:人们在选择朋友伴侣时,会本能地倾向于那些在各方面都与自己相似的人,

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基因。人们会挑选中指长度与自己相似的人作为配偶,而不会将对方上臂的粗细作为择偶标准。这说明人们在挑选配偶时会选择那些与他们本人拥有相同遗传品质的人,即便他们不知道这些品质是遗传的还是外来的,因为通常来说,中指的长度是遗传的,而上臂的粗细则是后天形成的。教授认为,人们在无意识中选择了与自己基因相似的人作为伴侣,这说明在交友和择偶时,本能(也就是基因)起了很大的作用,这正是人们在潜意识里要保护自己基因的一种方式。

基因的`相似是爱情长久、婚姻幸福的基础。

【在寻找爱人的过程中。我们PK掉张三,PK掉李四;同时被张三们PK掉,被李四们PK掉。PK来PK去,最后才发现,最爱的还是自己。

如果你爱的人PK爱你的人,谁又能留下继续参赛?】

2、明婚PK隐婚——隐婚胜

最近在深圳的公司体检,居然检出了位数不少的都市“隐婚一族”。她们以女性为主,明明“已婚”,却为了不让同事、老板发现,她们会告诉医生“还是填写未婚吧。”据说如今职业女性,为了工作,也常常在简历上隐瞒自己的“已婚”身份。而周围已婚的男性也有人在有意无意地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有时候PK来得如此突然,比如两个人等电梯。电梯来了,挤满了人。你一进,电梯开始叫唤,另一个人比你瘦一点,他登上了电梯。于是,你被电梯PK掉了。所以,不要怪这些隐婚者,为了工作需要,也为了玩边缘情感。经济时代,隐瞒婚姻已不是明星的专利了,越来越商业化的社会,感情也成为投资与利用的一部分。

这些走进围城的人,还想留下来继续参赛。】

3、甲网友PK乙网友——甲网友胜

两人在网上聊天室相遇,聊天时发生“口水战”。最后,约到一个地方决斗,单挑。结果两人一见面没说几句就打起来,一个轻伤,一个重伤。

【最原始的PK。当年普希金为了爱情,被别人PK掉了,倒也成了佳话;如今,两个愣头青为了网上吵架也来PK,就成了笑话了。  上火的时候,请喝王老吉。】

4、80年后作家PK中年作家——胜负难料 

篇11:人生何处不精彩作文

只有启程,才会到达理想的目的地;只有拼搏,才会获得辉煌的成功;只有播种,才会有硕果累累的收获。人生无处不精彩,即使是屡遭挫折的人,也不要放弃自己的人生追求。

外面天灰蒙蒙的,不一会儿便扯来几片乌云来掩住自己的忧伤。

“你没有及格,你没有及格……”刺耳的几个字在我的耳畔纠缠不休,无情的泪水早已经滑过我的脸颊,滴落在那张试卷上。

走在回家的路上,一阵风儿吹来,吹得道路两旁的树发出“莎莎”的声响。仿佛在嘲笑我一般。脚底仿佛被灌了铅似的,感觉十分的沉重。平日里只需要几分钟路程,今天居然用了半个多小时才到了家。

好不容易到了家,还没等我把书包放下来,妈妈就从厨房里面急急忙忙地跑了出来,连忙问道:“儿子,这次考得怎么样啊?隔壁李叔叔家的丫头这次考了全班第一呢!你呢这次?”我完全没有理会妈妈,蜷着身子坐在椅子上,低着头,只顾着自个儿在那小声的嘀咕:“考得好能怎样?考得不好又能怎样?认真了又能怎样?到头来还不都是一样嘛……”

妈妈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抚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的说:“傻小子,一次考试不能说明什么,也说明不了什么,一时的失败不能代表你的将来。可以成功,可以失败,就是不能放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一定行的,妈妈相信你。”

“瞧!”

“啊!”我顺着妈妈的手指的方向望去,不禁的叫了起来。我被眼前的景象给惊住了。窗户的石头缝间长出了几株小生命,绿绿的叶条像刚刚被冲刷过一般清脆,柔柔的根须牢牢的扎在为数不多泥土中。它是有多么的强大啊!看到这样的景象我不禁问自己:难道我就一点也不如它,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吗?不!我比它还强大。我仿佛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朝妈妈露出自信的笑容。

人生无处不精彩,不仅是明星,平常人也不应该满足自己曾经的成绩,那只能代表过去。即使屡遭挫折的人也不应该放弃自己的人生追求。

加油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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