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案列

时间:2022-04-30 13:12:1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储备级熬夜选手”为你分享7篇“3.15消费者权益日案列”,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3.15消费者权益日案列

篇1:3.15消费者权益日案列

陷阱1 口头承诺问题

【案例回放】: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要求。

“当时,对方表示没问题,可以协商。”陈小姐介绍,她当时曾一度提出要在《认购书》上注明“三个月的付首期款”要求,不过销售人员以“这个没问题”为由不注明。

然而,数天后事情发生突变。商家称时间无法延长,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交首期款,根据《认购书》条款定金不予退还。

【律师点评】:口头承诺在消费中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此口头承诺进行了录音,否则,只有将此口头承诺的条款写进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消费者在购房时,万不可被口头承诺所迷惑,只有白纸黑字在合同中注明额外约定,这样才能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

【延伸解读】:房地产消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看房、买房、收房到入住时间跨度长,消费者如果没有树立很好的消费权益意识,很容易因轻信口头承诺而吃哑巴亏。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吃哑巴亏现象多出现于交易前期。如新房市场,售楼员承诺送物业费、学位和优惠,最后以“上级未批准”搪塞购房者;而在二手市场则更常见,许多交易常因业主没有履行承诺而终止。

因此,消费者在置业过程中,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陷阱2 收楼质量问题

【案例回放】:xxx年末,东莞某楼盘业主陆续收到收楼通知书。

“起初是开开心心去收楼,结果收楼时很气愤,不知道楼盘是怎么通过质量检收的。”业主黎先生表示,房子多处出现漏水和空鼓现象。“明明有质量问题,还让业主去收楼。”

据了解,近10户业主在收楼日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损失。

最后,开发商经过一个多月整改才使问题房屋通过业主“考核”,不过赔偿事宜则不了了之。

【律师点评】:商品房交付时应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齐,业主千万不要领钥匙。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领了钥匙就等同于收楼。在未看房前就被要求先签相关文件的,即便文件齐全,业主也应尽量在收楼文件中注明“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延伸解读】:在住房消费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建筑知识和收楼流程不了解,常出现收楼后纠纷事件。

据了解,收楼纠纷主要有延期交楼、收楼证件不齐、建筑质量差和赔偿不明等问题。如去年南城某楼盘因收楼证件不齐遭业主拒绝收楼,最终开发商因延期交楼而赔偿业主损失;还有鸿福路某楼盘因精装房质量不过关,在业主使用两年后进行局部重新装修。

“收楼是住宅消费的最后环节,因此业主要多留心眼,千万不要盲目签收。”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收楼要慎之又慎,以免无法讨回合理权益。

陷阱3 定金问题

【案例回放】:多年前,某楼盘采用未建先售的方面筹集资金,结果不少业主因苦等两三年后退订。

“当时那里就是一片空地,商家拿着图纸卖房,大家全凭感觉来买房。”周先生表示,之所以会买,是因为提前内部预定可以享受特惠,有些人甚至一次付款。

然而,事隔三年多后,许多买家已经按捺不住了。“不少人去找商家退房,这过程太艰辛了。”周先生,都是托关系去退房的。“商家不但退款拖拉,而且没有补偿利息,这投资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律师点评】:近年来,购房者遭遇“定金”陷阱的纠纷时见报端。

许多时候是商家不守诚信在前,用定金设套骗取消费者钱财。还有是各自对法律认识不清,自行设定交易规则,购房者在交定金后反悔而形成纠纷。

对于商家要不要退定金问题,要根据文字协议而定,如果是商家口头承诺则无效。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开发商存在欺骗或欺诈行为。

此外,在交定金的时候,要将具体的对方的义务条款写清楚,以免定金最后打水飘。

【延伸解读】: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作为置业第一步的“落订”屡现纠纷事件。

“定金纠纷无论在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都常见。”某中介张小姐表示,定金纠纷的成因很多,如商家欺诈、业主反悔、政策调整和行情逆转等都可能出现定金纠纷,因此消费者置业前,一定要对所购买物业进行了解,不宜随意出手,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

篇2: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从消费者角度考虑,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目前,全国人均账户达5.69户,已经造成大量账户闲置,账户中涉及个人信息,如果保管不善,容易形成风险。二是为了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账户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信息泄露风险也随之增高,资金被被盗刷、被窃取的可能性也越大。通过账户分类,可有效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其中Ⅱ户经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核实可配发实体卡片。

根据账户功能分为:

I类账户可视作“金库”,该账户功能齐全,资金流入流出无限额。可以作为工资账户或个人财富主账户,主要用于大额消费、大额资金流转、储蓄存款及投资理财。I类户不必随身携带,减少对外暴露带来的风险。 Ⅱ类账户可视作“钱包”,该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既可满足日常使用,又可避免大额资金损失。 Ⅲ类账户可视作“零钱包”,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适用于绑定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绑定)、移动支付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

因此,消费者通过合理使用各类账户,既可享受现代支付带来的便利,又可以有效保护个人资金安全。

篇3:3.15消费者权益日

1 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3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4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5 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6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7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 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3.15消费者权益日]

篇4:3.15消费者权益日

说到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个节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

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这外节日,但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了这个节日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才有了这个节日的。而我国,自1987年开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会组织各地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法律。因为这个节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所以当然少不了揭示破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篇5:3.15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

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关于3.15日期确定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生活中这些“霸王条款”,遇到一定要投诉!

“餐厅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方拥有最终解释权”“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这些一定要知道:

【相关阅读】关于消费者权益日哪些事儿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于3月15日8点在央视财经频道现场直播。据悉,本届“3·15”晚会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从心开始”,晚会提倡每一位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要将国家的发展目标与人民的朴素愿望,编织成美好生活。

20“3·15”晚会聚焦“提振消费,从心开始”,希望通过诚信的力量让每个人把平凡的日子过得更加幸福美满,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中国经济开启“十四五”规划,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助力加油。

今年“3·15”晚会开场舞蹈与晚会主题交相互动、问题产品内部细节一一展示、经济信息数据在主持人指挥下闪亮呈现……晚会在聚焦消费领域违法侵权事件,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结合晚会主题,首次应用了极具互动性和沉浸感的智能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舞台展示,在制作技术的融合创新上大胆探索和尝试,新技术带来的传播效果大大增强。

据悉,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等联合举办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正式拉开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的序幕。今年,正值央视3.15晚会连续播出30周年。

篇6: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

活动主题:

活动目的:

活动背景:

活动内容:活动分为四个部分

1、问卷调查

2、发传单

3、由活动人员解说相关法律内容

4、参与活动的居民在活动宣传纸上签字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幸福小区

活动过程:

前期准备:

1、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并制定活动策划书;

2、活动道具:4张桌椅、1个横幅、请宣传部出活动海报和活动宣传纸、至少30张活动传单和30张问卷调查表、系旗和院旗、志愿者袖章;

3、由我部门人员进行事先场地打扫。

活动过程:

1、有我部门人员对居民介绍活动,并将居民带到咨询台,参与到我部门举办的活动;

2、由我部门坐在咨询台的人员,对居民进行发宣传单,并进行问卷调查;

3、收集问卷调查表,并进行统计,针对问题较多的事项,由我部门特定人员进行解说(针对问题较多,进行问题解答);

4、最后请参与活动的居民在活动宣传纸上签字。

活动后期:将活动道具收拾好,将活动场地打扫干净

注意事项:

1、活动人员文明用语;

2、活动人员统一校服;

3、注意活动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4、不得毁坏小区公共物品。

篇7: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

一、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同学们的权利

二、活动目的

树立当代大学生的健全消费观,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打造和谐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本次活动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前期宣传

1、网络宣传:人人、QQ、微博等

2、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四、活动安排

1、前期准备

(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3)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内容

(1)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进行小讲座,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

(3)材料宣传:向同学们介绍商品的选购与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方法等消费知识及维权方法,分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

(3)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

(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

(3)做好活动的后期整理总结,为相关媒体提供书面材料。

315权益维护主题班会教案合集

关于食品安全调查的心得体会

校园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国际和平日的主题班会教案内容

宪法日主题班会方案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人事工委主任工作总结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说课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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