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晋升现实表现材料(通用9篇)由网友“ilmevoit”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法官助理晋升现实表现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法官职务晋升工作总结
20xx年度,是我从事审判工作的一年。这一年,在市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认真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审判工作任务。静心回顾一年的工作生活,现就20xx年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政治观念,大而言之,是要在思想上始终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小而言之是要积极主动与市委和院党组保持一致。十月份我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安排在市委党校为期一个月的乡科级理论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修养。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
二、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首先,以公正司法促和谐。人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丝,在审判中确保公正的实现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一年来,本人以公正司法促司法和谐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做到实体公正,在审判过程中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做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护。在审判过程中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事情的发生。迟来的正义就是不公正,一年来所办案中无一超审限。截止目前全年审结109件民事、行政案件,其中调解26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实现司法和谐。
其次,文明司法树法官形象。文明司法就是要求法官文明办案,坚决杜绝办案中的不文明行为。我们的人民群众是朴素的,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懂得太深刻的法理和复杂的法律条文,在他们眼中,与其直接打交道的法官就是代表了法律,法官形象就代表了法律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因而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态度平和,进行换位思考。一年来在庭审过程中举止庄重、语言文明,杜绝以权压人,盛气凌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一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师生三次来我院参加本人主持的庭审,效果良好。
第三,外宣方面,一年中本人有一篇简报在广播电视报上刊登。有五篇案例在**日报以案说法栏目中刊登。向上级法院报送了两篇民商事案件分析及关于民商案件存在问题的调研文章。
三、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这就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不辱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让领导放心令百姓满意。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能准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一年中本人未接收当事人的礼金,多次拒绝当事人的请吃。
篇2:法官助理个人总结
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发展,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建设已经提到议事日程,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突破口和关键点。我院也率先进行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行审判团队模式,一名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将法官从大量繁杂、琐碎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专司审判。
我作为在云龙法院工作了十几年的一名书记员,乘着这次改革的春风,当上了法官助理。我感到这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自己迅速成长的一个好机会!下面我想把自己从事法官助理工作以来的心得体会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与大家共勉!
第一,态度决定一切,尤其在工作上,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踏实认真,积极主动,这样才能真正让自己学到知识。虽然从事书记员工作已经十几年了,但我认为学无止境,要不断给自己树立新的目标,并努力奋斗争取实现理想,不能安于现状,停滞不前。针对现阶段从事的法官助理工作,我认为首先要明确职责,有责任心。法官助理的职责是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当事人,协助法官调查取证、保全执行(现在已经交由保全组来完成了)、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以及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实务性等工作(当然现阶段法官助理从事更多的是送达等事务性工作,占用时间比较多,下一步院里还有具体规定,我们应遵照执行),要努力负担起这个责任,不拖拉,不懈怠。
其次,要积极主动地工作,现在院里大部分法官助理都是通过司法考试且有一定理论基础的年轻大学生,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个绝佳的工作机会积极向法官们学习,多问、多记、多观察、多思考,尽快让自己能够胜任助理的角色,切实替法官解忧。
再次,工作要认真细致,注意点点滴滴地积累,做一个有心人。都说细节决定成败!在助理工作中,有很多工作是要格外注重细节的,一个不留神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所以一定要细致。同时还要做个有心人,尽力提高工作效率,比如:法律文书的校对一定要细致,不能有所遗漏或偏差;记下律师的电话号码以便下次再有其代理案件时便于通知;邮寄送达时记下单号以备事后核查收件信息;草拟文书时记下一些重要的或经常会用的法条法规等等。
第二,联系自身从事助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1、多问多说,勤于思考。我们在工作时,肯定会碰到各种“拦路虎”,对于自己不懂或不确定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请教,主动向法官或其他同志学习,努力丰富自身学识与实务经验。比如,在草拟法律文书阶段,一般情况下,是指导法官给了我一个明确的导向,这时我会首先思考思考:为什么法官会有这样的意见,然后再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撰写文书,最后交由指导法官审阅,对法官改动的地方再着重学习,不懂就问,这绝对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良机;偶尔有些时候王法官也会给我布置一些“家庭作业”,就是不给我任何意见,让我先讲讲自己的意见,之后再以沟通讨论的形式进行专业指导,这种方式更让我受益匪浅,也更利于法官助理的迅速成长。
2、多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这还是受教于我的法官老师——王海斌庭长,记得有一次在审理一起继承案件时,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你一定要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这是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给我的指点。确实,民事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当事人都是平凡的老百姓,不知法也不懂法,有时候和他们沟通时,真是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但是作为助理与当事人沟通时,一定要耐心倾听他的意见,因为此时此刻,我们助理是在代表法院、代表法官和当事人接触,先抛开案件本身不谈,我们要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也非常便于我们了解案件详情,对案件整体有个把握,能够大致归纳双方的争议点和矛盾碰撞点,继而为之后的调解工作寻找突破口。
3、注意与他人的沟通和协调,提高综合能力。我认为助理应积极做好法官交办的每一件事情,合理安排好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与书记员的协调配合,处理好各方关系,做事要灵活仔细,注意方式方法,这样才会事半功倍。另外,在与当事人接触时,也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这绝对可以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不管是庭前证据交换的阶段还是在法律文书的判后答疑阶段,整个和案件当事人接触的过程就是对助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一种综合考量,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4、善于总结好的工作方法。法官助理工作任务不轻松,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高强度的工作任务,就需要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疑工作时,我自己就摸索出一个比较受用的方法,答疑时首先对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进行释明,尤其涉及到具体数字的,一定要进行必要的详细地计算说明,以理服人,打消当事人的疑惑,与此同时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用解释说明,这样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就算败诉也都是可以接受的。
5、严于律己,切实做好法官的助手。现阶段从我院改革试点工作实际情况看,法官助理目前还是偏重于一些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庭前证据交换、争议焦点的归纳、法律文书撰写等实务工作还不深入,我们要好好利用工作机会,多多积累审判知识,不断研究案件,深入学习实务,增加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为法官解忧。
篇3:法官助理专业简历
姓 名: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年 龄: 22
户口所在: 湛江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64 cm 体 重: 46 kg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高级秘书/经理助理/秘书,行政专员/助理
工作年限: 1 职 称:
求职类型: 实习可到职日期: 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 2500~3499元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深圳,佛山
工作经历
越秀区人民法院 起止年月:-03 ~ 2014-06
公司性质: 政府机关 所属行业:
担任职位: 法官助理
工作描述: 实习期间,我勤奋好学,学习能力强,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文书写作等具体工作。曾协助法官办理了几个比较受社会关注的案子,如xx大厦失火案。为此,我得到庭里的法官和书记员的一致认可。在这期间,我努力工作,不断学习,不卑不亢,最后还获得了“优秀实习生”的`称号。
毕业院校: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06
专 业 一: 法律文秘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至今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文秘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良好 粤语水平: 优秀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自我评价
本人性格严谨,具有很强的责任心,适应力强。在学习中,我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己具备了相当的实践操作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在校期间,经常参加系里的义务劳动和班里组织的活动。 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我能够面对任何困难和挑战提高自己,适应工作的需要。所以我希望找一份与自身知识结构相关的工作,如文秘、助理,希望通过工作使自己可以有更大的空间来证明自己,发展自己!
篇4:法官助理述职报告
走进法院的一年来,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纪律的严密、精神的充实、生活的激情。这一年,是兢兢业业的一年,也是自我提高的一年,同时也是让我有自信并坚定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清苦拼搏的一年。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情况作述职报告如下:
我于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上半年在珠山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一、以思想为根,激发工作源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20法官个人优秀述职述廉报告范文2014年法官个人优秀述职述廉报告范文二、以业务为本,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坚持“五多”,做优秀的书记员。
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此,我规定每天多看一点业务书,多观摩开庭过程,并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精读四本法律法规书籍,同时也借阅院里有关使用。发展全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胜任工作是我的座右铭,鞭策我继续为之努力。
三、团结协作,激情奋进
在法院工作如同家一般的温暖,同事打成一片,彼此关心、帮助、齐心合力,我也被如此气氛所感染,以心换心,我用我的诚心打动所有的人,工作有误,不留私情批评指出;生活有难,互相理解帮助。领导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方法,让我既长知识又不背包袱。有这样一群热情的人,我更应努力与全院人一起努力奋进,把法院工作做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2014年法官个人优秀述职述廉报告范文各类报告对照法院岗位职责,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问题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上有一些矛盾难以解决;二是急躁情绪严重,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现象。面对新的环境,看到自身的差距,于是在工作中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三是在工作上处理某些问题时显得不够胆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树立“一个目标”:通过司法考试,做优秀女法官;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学习锻炼,全面提高工作能力素质;二是加强自我控制能力,克服急躁情绪,注意和学会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发挥好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律,公正执法,践行司法为民。
篇5:法院法官助理年终总结
法院法官助理年终总结
时光荏苒,在定边县人民法院工作近一年了,在院领导、前辈同事的培养和帮助下,我从思想、工作、个人成长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同时积累了不少基层工作经验。这些宝贵的经验锻炼了我的思想品格、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也让我更加确立了自己扎根基层,在基层法院的岗位上奉献自己青春与活力的决心。
法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单位,也是一个处在社会矛盾风口浪尖上的地方,所处理的事情,有的关乎到一个人的经济利益,有的关乎到一个家庭的幸福,有的甚至关乎人命或是社会重大关系。处理的如何,能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秩序能否得到有效维持。通过这一年的工作,我深刻的认识到做好这些事情,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化解矛盾的耐心和技巧。
首先,我们应该扎实学习理论知识。
进入法院的选调生,是一线司法系统的后备力量,我们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努力的学习法学理论知识来获得司法资格。但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自己学习的终点,社会不断进步,法律也是与时俱进的,因此我们还应时刻关注立法进程、新法的颁布,以及法律修正案的通过,不断去学习来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以便能更准确的应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件。
其次,脚踏实地,细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性质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管理有关的`司法工作人员。其职责履行的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其工作比较琐碎和繁杂,工作中尽量要做到认真、仔细。
卷面的填写、整理、上传、归档都是我们日常工作的大部分,每个卷宗数十页以上的材料,每个材料点点处处的注意事项,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高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从这里边我学到了做事认真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此外,我们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来完成法院的案件快报、宣传调研的发表,以及组织和撰写所在庭的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
第三,认真履行司法为民,扎实做好基层工作。
我们在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养的基础上要明确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尤其对于我们基层法院的工作者来说,群众的疾苦与纠纷更能切身体会。今年年初,我所在行政庭就充分利用协调手段,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的土地行政纠纷案。案件受理后,我们行政庭的法官充分考虑到该案事关邻里间的和谐相处、农民的切实利益和百姓的安居乐业,案情虽不大,但邻里矛盾日益激化,且已双双诉至法院,须及时、妥善处理好此案。为此,我们多次下乡进村,向村委会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在此基础上,以行政协调座谈会的形式,经过我们的释法明理,悉心调解和村干部们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第三人还酌情给付原告补偿费并当场兑现,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因此,如何与人民群众沟通,如何做群众工作,如何化解群众之间的纠纷,都是我们应当去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的。只有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多注重与涉诉来访群众的沟通与调解,才能更好地做到司法为民。
为法官者,应常修为政之德,应常思贪欲之祸,应常怀律己之心,应常存畏法之思。作为法院的工作者,我们还应该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真真正正的践行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对于我们这些新进的法院工作者来说,不仅要做好身份的转变,更要承担起新时期公务员所应担负的责任,使自己成长为新时期需要的公务员。经济头脑、国际眼光、法律素养、服务意识是当下公务员该具有的品格。鹰击长空,鱼越大海,它们都找到了展现自己的平台,对我们来说人民法院就是展现自己的平台,是我们实现理想、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因此,我们这些踏上了法院工作道路的年轻工作者都应该为做好一名法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百姓化解纠纷,为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6:法官助理求职简历
给各位介绍的是法官助理的简历范文,请看
姓名:
国籍:中国
目前所在地:广东省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广东省身材:165cm53kg
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4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行政专员/助理:行政文员,内勤、律师助理:律师助理、医疗:医务科干事
工作年限:1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35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深圳
个人工作经历:公司名称:深圳市国康网健康管理服务公司起止年月:-10~-12
公司性质:中外合资所属行业:医疗,卫生事业
担任职务:客服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维护与公司合约客户的关系,通过为其提供预约专家、制定健康指导方案等工作服务。
离职原因:工作时间不固定
公司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止年月:-03~-06
公司性质:政府机关所属行业:市政,公用事业
担任职务:行政,内勤,法官助理(实习生)
工作描述:协助内勤日常管理工作,熟悉法院处理案件的程序,法律文书书写技巧,学习法官们的庭审、调解的谈判技巧,并学会在高压的工作环境下调适心态,注意运用提高工作效率的技巧,尽最大能力做好本份工作。
关注保险的案件,积极思考对涉及率较高的保险业务、合同、理赔等环节,对熟悉保险业务有很大的帮助
离职原因:实习结束
公司名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起止年月:-09~-02
公司性质:事业单位所属行业:医疗,卫生事业
担任职务:临床实践,行政后勤(实习生)
工作描述:在内外妇儿等临床科室及医务科、社会工作部实习,能够正确运用临床、法律等专业知识进行常规诊疗工作及处理医疗纠纷,对医患关系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熟悉医院管理及办事流程。
在岗期间勤奋认真,守时敬岗,注意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及发挥乐于助人的精神。
离职原因:实习结束
公司名称:伯朗咖啡公司,百事可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联通公司,巴黎婚纱摄影公司起止年月:-06~-12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其他
担任职务:促销员,策划宣传人员
工作描述:从中参与了部份推广活动的策划,学会了与客户良好沟通的技巧,以及培养了团体合作精神
离职原因:工作阶段性结束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广东医学院
最高学历:本科获得学位:学士毕业日期:-07-01
所学专业一:法医学所学专业二:医事法律
篇7:司法改革法官助理试点怎么样
司法改革法官助理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19日在杭州召开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议决定,从20xx年起正式在全国法院启动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将法官审判业务性的辅助工作分离出来,由法官助理承担,法官助理只协助审判,没有审判权。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设立法官助理,目的是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法官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当事人双方交待诉讼权利与义务,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调解,听取双方意见,锁定证据,提炼争论焦点等。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助理必须在开庭前将资料交给法官。法官助理还承担协助法官宣判的职责,并负责制作法律文书。
苏泽林表示,这项改革将实行“老人老办法和试行新政策相结合”的原则。“老人老办法”是指在人民法院现有人员中开展法官助理试点,重点以运行“法官(合议庭)+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人员组合模式为主,维持从事法官助理工作人员的法律职务、待遇不变,使其在保留现有身份的前提下,行使法官助理职责。“新政策”是指新进法院的审判业务人员和重新组合后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再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者。这些人员中符合法官或审判员条件的,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直接任命为法官或审判员。
一、法官助理制度的基本内涵和目的意义
法官助理作为一项制度,无论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都由来已久,并且为各国司法目标的实现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但在我国,只在上个世纪末才有个别法院开始有所探索,如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而真正作为一项制度提出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进行试点只是近三年的事情。
法官助理制度就是关于法官助理的定位、职责、选任、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法官助理就是专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是帮助法官处理案件中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含量工作事务的助手。但他不同于书记员,书记员是属于事务性辅助人员,承担法庭记录、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法官助理所做的工作是围绕庭审这一中心工作而展开的,法官助理可以在法官授权或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1、阅读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2、草拟庭审提纲;3、参与或主持庭下诉讼调解;4、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5、参与庭外调查、收集、核实有关证据,组织庭前证据交换;6、参与提讯刑事被告人;7、就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出参考意见;8、草拟案件审理报告;9、草拟裁判文书;10、在讨论自己承办的案件时,列席合议庭评议,并可发表意见(意见应载入合议庭笔录),但无表决权;11、接待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来访;12、准备与审理案件有关的参考材料;13、完成法官交办的调研等其它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建立法官助理制度,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精英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落实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同时,也是为了有利于促进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有利于培养和储备一大批优秀的法官后备人才。
二、法官助理试点法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自20xx年 9月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以来,全国18家法官助理试点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拓思路,大胆探索,总结和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实行法官助理制度是对审判组织模式和司法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必然触动大家的思想观念、工作习惯和切身利益,因此,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法院都十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注意从深化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步伐的高度,去认真组织协调,统一思想认识。一是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如山东省东营市成立了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和中院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其它试点法院也都成立了由本院领导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深入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如常州中院针对个别审判人员落选职业法官后情绪低落的情况,及时深入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使他们重新鼓起了信心和勇气,很快进入了新的角色,投入了新的工作。同时,为了充分调动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他们还先后开展了两次评选优秀法官助理活动。
(二)精心拟制方案,力争党政支持。拟制方案是做好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重要前提。各试点法院都十分注意结合自身的实际,抽调专门人员,加强调查研究,精心拟制方案。如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方案》、《高院机关法官助理试点实施方案》。又如昆明市中院制定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职条件、选任方法和程序等问题。同时,绝大多数试点法院还对法官助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不仅如此,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各试点法院都及时将《方案》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如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做到实施方案报区委批准、实施进展情况和困难及时向区委、区领导汇报,区委、区政府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给予法院经费支持,给予法官津贴补助。又如常州市委专门召开书记办公会和会,认真听取法院的工作报告,专题研究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方案,并作出5项决定,从组织领导、干警编制、法官待遇、经费保障和廉政监督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如调整放宽中级法院副处级审判员任职资格条件,给予中级法院分别增加16和18个处科级职数;从20xx年10月起,市财政、人事部门联合发文,参照司法警察警衔津贴的标准,由市财政对全市法院的现职法官发放法官津贴;为全市法院每一位法官办理了职业安全综合保险,保险额每人每年20万元;同时市财政还按每年人均3300元拨款,建立法官教育培训专项基金,用于法官的教育培训。
(三)大胆改革探索,积极稳步推进。各试点法院都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各试点法院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和探索:(1)关于法官员额。绝大多数试点法院都采取了先定法官员额、后配法官助理的做法。如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在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水平、本院近五年收结案数和法官人均办案数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院法官的员额为60名,其中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8名,刑事、民商事、行政、立案和审判监督法官共42名,执行法官10名。法官员额占全院具有法官资格人数的71.4%。(2)关于人员配备比例。各试点法院根据案件和人员的不同情况,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上不尽相同。如吉林省长春中院、上海黄浦区法院是3:2:1;徐州市云龙区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是3:2:2。(3)关于法官助理的选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的,必须是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而且还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各试点法院则依据自身的情况,对法官助理的条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绝大多数试点法院规定,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也有个别试点法院只要求大专以上即可。对是否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各试点法院均未作出硬性规定。(4)关于法官助理的选任渠道。一是现任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二是法院中符合法官助理任职条件的其他在编工作人员;三是符合法官助理任职条件的新招录人员。在选任中,各试点法院都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做法。即由现任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改任法官助理的,其原有的法律职务、待遇不变,而新进法院的审判业务人员,可根据编制员额、任职条件和审判工作需要,直接任命为法官或法官助理,一律不再任命为助理审判员。(5)关于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9月法(20xx)208号文件中对法官助理明确了12条职责,多数试点法院都是依此来确定法官助理职责的,但也有个别试点法院作了适当的调整,有的增加了送达、传唤,如长春中院、湖南浏阳市法院;有的还增加了职权,如常州中院赋予法官助理庭前调解权,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法官审核后,法官助理可在调解书上署名。(6)关于法官助理的管理模式。对法官助理是采取集中管,还是分散管,是由院里统一管,还是交由法官直接管,各试点法院尚无统一的认识和做法。目前,有的进行了分类管理,把法官助理作为单独的一类进行管理。如长春中院专门制定了《法官助理工作质效考评标准》,在参考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法官评价意见基础上,对法官助理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作为奖惩依据和提职晋级条件。每年年终评比或重大案件审判结束后,对法官助理单独确定奖励名额。同时在法官助理中实行合议庭法官资格制度(作为合议庭成员因事因病缺额时的替补人员),按照每个业务庭1―2人的比例配备。
(四)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提高。在试点中,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先后多次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及时发现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改进对策,不断完善制度。各试点法院也是一步一个脚印,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如上海市黄埔区法院先后经历了起步、推广和深化三个阶段。在试点范围上,从一开始的民一、民二逐步扩大到民三、民四、行政、立案、执行等七个业务庭。在工作职责上,也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基础上作了适当的调整,一是增加了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开展调研的职责;二是细化了不同审判业务领域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在日常管理上,一开始制定了《法官助理职责暂行规定》和《法官助理产生暂行办法》等单项临时性的规定,后来在对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对这些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已统一整合为《法官助理管理规定》,成为一个涵盖法官助理的条件、来源、任免、职责、培训、考核和待遇等较为全面的管理规定,对进一步完善法官助理制度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法官助理试点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开展近三年来,试点法院对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基本上都持肯定的态度,认为成效是明显的,制度是可行的,但也实事求是地反映了一些问题。
(一)主要成效
1、推进了法官职业化的进程。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后,一是普遍实行了法官员额制度,在重新确定法官员额的同时,实现了法官的少而精,法官的素质明显提高。如湖南浏阳市人民法院20xx年有法官84名,20xx年减为55名,精减了34.5%,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都有明显提高。二是保证了法官专司“审”和“判”,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有力地彰显了法官的崇高地位和尊荣。
2、试行了新的审判组织模式。所有试点法院都探索和试行了以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结合的新的审判组织模式,而且对其人员的配备比例,尤其是在不同业务庭和不同类型案件的人员配备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建立了多种多样的审判机制。如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的“3:2:1”的审判机制和“3:N:1+1:N:1”大合议庭的审判机制,即一个固定合议庭加一个简易组结合的审判机制。又如上海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建立的“1:1:1”的独任庭模式和“3:2:1”的合议庭模式。此外,还试行了法官助理工作职责,以及从法官助理中产生法官的程序。
3、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法官助理承担了所有的审判辅助性工作,使法官能够从这些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脱身出来,专心致力于“审”和“判”,人员职责更加明确,审判流程更加科学,无疑将大大地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仍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为例。该院20xx年进行法官助理试点后,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一是平均结案周期缩短。20xx年为65天,20xx年为61天,20xx年为56天,20xx年为55天;二是结案率上升。20xx年为95%,20xx年为96%,20xx年为96.3%,20xx年为97.2%;三是超审限案件下降。20xx年6件,20xx年1件,20xx年、20xx年均杜绝了超审限案件。20xx年,该院在长沙中院组织的司法绩效考核中,荣获第一名。
4、促进了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不少试点法院都反映,实施法官助理制度后,使得一方面负责案件审理和裁判的法官不同当事人直接接触,另一方面,同当事人接触的法官助理又不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这样就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筑起了一道屏障,法官庭前庭后都不能与当事人接触,在一定意义上,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干扰,既有利于法官公正裁判,又有利于法官廉洁司法,有力地促进了法院的廉政建设。
5、积累了一些法官助理试点的经验。一是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必须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的大力支持,否则,必将困难重重,寸步难行;二是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不能孤军奋战,单打独斗,必须要与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改革书记员的管理等相互配套、协调进行;三是要不断拓宽法官助理的选任渠道,将现任审判员直接改任为法官助理难度较大,必须慎之又慎。如昆明中院建议:让部分现任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去担任法官助理工作,应该建立在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同时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四是法官助理在不同业务庭的配备和职责应从实际出发,不宜搞“一刀切”;五是法官助理试点应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千万不可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等等。
(二)、存在问题
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不够到位,影响了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一些试点法院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还不够,致使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缺乏应有的动力和信心。三是法官助理制度尚无法律支持,相关的制度和措施也还不够配套,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法官助理制度实施的展开和深化。四是随着法官助理试点的下限时间不确定,一些试点法院和少数同志产生了一些厌烦和畏难情绪,不可避免地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我省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法院系统共有6家法院开展了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其中3家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试点法院,它们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另有3家是由本院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的试点法院,它们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这6家法院的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认识较高。各试点法院领导都高度重视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和法官职业化进程的一件大事来抓,深入思想发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拟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二是步伐较稳。各试点法院对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既积极主动,大胆探索,又认真细致,慎重稳妥。每制定一个方案、每进行一项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都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确保试点工作始终在上级的领导和指导下稳步进行。三是探索较深。截止目前,深圳中院已选任和配备法官助理200名,这些法官助理97%以上都在审判第一线工作,他们不仅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而且还摸索出了一套比较符合法院实际的法官助理的选任和管理的机制。又如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将法官助理进一步区分为程序助理和文字助理,并分别为其设定了工作职责和流程,受到部分试点法院肯定和认同。再如广州海事法院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基础上,对现有审判员的过渡、非审判岗位中具有审判员资格的人员转任、法官缺位后的补选等进行了规范。四是效果较好。与全国所有试点法院一样,通过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不仅进一步凸显了法官的地位,推进了法官职业化的进程,而且实实在在地提高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深圳中院今年1―9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187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7.1%,法官助理平均跟案已达113件,由于法官助理承担了审判辅助工作,提高了审判资源使用效益,在案件持续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全院结案12650件,同比上升10.5%。
五、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的深化及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已开展三年,基本运行是好的,成绩是主要的,方向是正确的,在试点中虽然还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这是改革中不可避免的,是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这些困难和问题最终都将迎刃而解。现在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人民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其突破口就是要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和岗位的职业特点,实现人民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试行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人员组合的运行模式,突出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而法官助理制度正是实现这一目标和要求的切入点,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就是为了全面实现人民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而摸索经验、提供借鉴的。因此,实行法官助理制度的方向是十分明确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拟于明年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为全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做出示范。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法官助理试点法院都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顾虑,坚定信心,上级法院要加强对试点法院的指导、关注和督促检查,各试点法院之间也要建立相互交流、学习的沟通机制,增进了解,取长补短;要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法院的范围,尤其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符合法官条件的后备人选较少,如试行法官助理制度,可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有效地缓解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要加强对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要积极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努力为推进人民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官助理的重要职责
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法官助理的职责具体确定如下:
“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二)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四)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五)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七)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八)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十)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十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司法改革八大看点
一、内外“双管”齐下防范司法“打招呼”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用符合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留住人才
加快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三、错案倒查问责要明确启动程序
方案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审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同时,还要求统一错案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建立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建立预约立案制度,因地制宜推行网上立案及其他远程立案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建立对无正当理由不予立案的司法救济机制。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
五、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实施方案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进行探索,明确公益诉讼的参加人、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
六、研究论证审判权和执行权“外部分离”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在总结人民法院内部审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审判权与执行权外部分离的模式。
七、立法为社区矫正保驾护航
方案要求明确规定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责任,实现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责任,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法律化,加快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20xx年推动社区矫正法。
八、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方案明确,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xx年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制定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实施方案。20xx年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意见。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篇8:试论我国法官助理制度的构建
试论我国法官助理制度的构建
「论文提要」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加快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根据目前我国法院和法官队伍的实际情况,完成这一任务就需要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法院的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一种符合审判规律的新型审判机制。近年来,随着法官职业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法官助理制度在我国法院改革中被提上日程。作为一种新生的制度,如何建立并发挥该机制的积极效益,是我们司法改革应该追求的目标。笔者所在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法官助理制度的试点单位,通过施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合议庭固定模式,对法官助理制度进行了实践论证。笔者根据该院法官助理制度的具体情况,试从实施法官助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实证参考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从理论和实践上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法官助理制度。
「关键词」 法官助理 制度 构建
司法改革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制度变革塑造良法秩序的法治国家。[1]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后,特别是我国在加入WTO后所产生的外在力量的推动下,各项体制改革加快向民主和法制方向纵深化发展。而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已日益成为我国司法机关乃至社会各界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在过去十年里,人民法院在研究和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强化公开审判,陆续对案件的流程管理、审前准备程序、证据制度、审判公开制度、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得到了提高。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人民法院由于缺少自上而下的统一规划,一些改革举措在实际运行中无法实现既定的目标,甚至遭到一定程度的抵制;司法改革基本保持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零敲碎打状态,审判方式改革开始出现了“瓶颈问题”。究其原因,产生瓶颈的'症结并非在于新制度的本身,而是在于审判组织方式制约了新制度的适用。
一、当前我国审判组织的现状及弊端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三种,即审判委员会、独任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集体领导审判工作的组织机构,具有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权。
独任庭和合议庭则是人民法院具体承办案件的审判组织。独任庭是指一名法官主办案件,一名书记员为法官从事记录等辅助性工作的“一审一书”的审判组织。合议庭是指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主办案件,一名书记员为法官从事记录等辅助性工作的“三审一书”的审判组织……不难看出,在独任庭和合议庭这两种具体审判模式下,不管是“一审一书”,还是“三审一书”,都维持了一种“法官+书记员”的固定模式。在这种“法官+书记员”的固定模式中,法官对书记员具有领导、
[1] [2] [3]
篇9:实施法官助理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实施法官助理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审一助一书”是江苏司法改革的创新之举,2018年2018年7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江苏省职业介绍中心举行法官助理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按照合同制管理的法官助理,淮安市中院辖区内有4家基层法院参加了此次招聘会,共招录合同制法官助理27名。2018年7月14日,省高院发布了《优化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配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的感召下,淮安市中院辖区内又有3家基层法院相继开展了法官助理制度的摸索与尝试,从资深书记员和助理审判员中选任19名担任法官助理。截至目前,法官助理的制度在我市法院系统运行已近一年。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法官助理有什么样的职责定位,其运行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又有哪些,都是值得我们分析的问题。
一、法官助理的管理模式
目前,淮安市各基层法院在法官助理的使用方面,主要有三种管理模式。第一种是依据省高院下发的《关于优化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配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如开发区法院和盱眙县法院,将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界定为:审查诉讼材料、依法调查、收案、核对相关证据情况,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程序性和格式性法律文书情况等法官交办的其它审判辅助性工作。
第二种是在院庭长参与办案后,为参与办案的院领导配备法官助理,专门负责院领导办案的所有事务性工作,如洪泽县法院,该院让招录的7名法官助理负责院领导办案的事务性工作如开庭、送达、草拟法律文书等。院领导没有案件时,法官助理即归入审判团队所在庭室,跟随审判团队法官开展从事送达法律文书、接待案件当事人等书记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三种是将法官助理的管理、使用与书记员混同,不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安排其承担与书记员相同的工作职能,如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
二、法官助理的职责划分
受管理模式的影响,各法院在确定法官助理与法官、书记员的职责划分时也不径相同。第一种管理模式下的法官助理在职责划分上明确区别于法官和书记员,即法官助理既非法官亦非书记员,而是作为法官的助理,在书记员之外,为法官提供诸如文字校对、裁判文书的草拟、协助法官办理委托鉴定、诉讼保全、评估、审计等专业性较强的辅助性工作。第二和第三种管理模式下的法官助理名为“法官助理”,实为“书记员”,因其行使的职能与书记员相同,承担的职责也与书记员一致,都是为法官在事务性工作方面提供帮助的审判辅助人员。
三、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成效
经过一年的探索和尝试,各法院在管理、使用法官助理方面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也收获了一些工作成效,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在法官助理的使用效果方面,法官助理的引入有效缓解了我市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基本矛盾,将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极大地提高审判工作效能。以盱眙县法院马坝法庭为例,2018年度10月21日,马坝法庭开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立“一审一助一书”的审判工作团队。通过成立审判团队,马坝法庭的办案效率得到大幅提升,该庭助理审判员周天保全年结案442件,副庭长罗德俊结案422件,庭长胡迎阳结案317件,分别居该院2018年个人结案数的第一、二和第七名。二是在法官助理的.素质能力方面,由于我市基层法院法官助理的人群主要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均在大学本科以上,因而决定了其在专业素养和法律知识结构方面要明显高于聘用制书记员,能积极融入一线审判工作,认真学习审判辅助工作的技能与方法,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三是在审判工作的协调配合方面,吸收法官助理加入审判工作团队,为审判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能量,形成了“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难度依次递进、职责不断升级的三级审判工作格局,有利于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现代审判工作模式。
四、法官助理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法官助理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点:
一是法官助理流失问题值得重视。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面向社会招录的法官助理群体中,由于这些法官助理多是学历起点较高,综合素质较强的应届毕业生,对工资待遇和职业发展的期待值也相对较高,在基层法院无法为其提供满意的工资待遇和晋升空间时,均不约而同地选择“离家出走”。截止目前,全市经过招录的27名法官助理中已有2人辞职,2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已进入政审阶段,其余尚未离开的法官助理也存在见异思迁、人心不稳的情况。
二是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职责划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同属审判辅助人员,一些法院按照省高院发布的《指导意见》,对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的职能进行明确区分,帮助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找准各自的职责定位,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度得到明显提升。还有一些法院将书记员与法官助理混同管理,导致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不能明确识别各自的岗位职责,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职能交叉或者衔接缺位的情况。
三是法官助理的晋升渠道问题有待进一步摸索。周强院长指出,“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必然要求”。法官助理作为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健全法官助理的职业保障,打通法官助理的职业通道,不仅有利于调动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缓解法官助理队伍人心不稳的情况,更可为人员科学分类、优化资源配置的改革构想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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