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91条第一款(精选9篇)由网友“可爱p可爱可爱p”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交通安全法91条第一款,欢迎大家分享。
篇1:交通安全法53条第一款
第五十三条 【优先通行权之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条文注释
本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只适用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公安机关的车辆都是警车,也不是所有的公安消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的车辆都属于本款规定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另外,这些特种车辆必须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方可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何为“执行紧急任务”,有关部门在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使用管理中都应作出具体的规定。如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消防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即为执行紧急任务。最后值得强调的是,上述特种车辆必须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使本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当需要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在禁行区行驶时,要提前开启警报器和警示灯具,警示来往车辆和行人。
为了规范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使用,防止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权的滥用,本款进一步明确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交通安全法53条第一款]
篇2:交通安全法91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及释义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
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般处罚规定和处罚幅度。
与行人、乘车人相比,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因此,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说也就更大一些。本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幅度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这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罚。但一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于其可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的危害严重,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罚一一作了专门规定,因此本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期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安全法91条第一款]
篇3:交通安全法95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以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如何处罚的规定。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本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为了保证这些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本条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款规定的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一、处罚的对象是两种行为: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行为。二、规定两种处罚、处置手段:1.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的手续;2.可以依照第九十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由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行为
[交通安全法95]
篇4:交通安全法心得
区十五小 安卫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关
系的基本法律。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教育学生,预防交通事故的发
生,利用暑假,我学习了全文,对这一法律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行人和乘车人通行作了以下
规定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
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
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
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
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
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这几条法律的规定,不仅是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最好内容,也让我学到
了许多交通安全的常识。因为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学生最容易违反,成人也
经常忽略的事。这一法律的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
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
他人、保护自己。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
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道路交通安全法》经采取
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责任。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让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都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交通安全法心得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篇5:交通安全法九十条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般处罚规定和处罚幅度。
与行人、乘车人相比,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因此,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说也就更大一些。本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幅度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这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罚。但一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于其可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的危害严重,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罚一一作了专门规定,因此本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期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交通安全法九十条]
篇6:违反交通安全法处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处罚种类有哪些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警告,是指对违法行为予以告诫和谴责,申明其违法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要求其以后不得再有类似行为的一种以影响行为人声誉的强制批评手段。
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强制收取钱款的制裁,使行为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一种严厉手段。
暂扣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实施的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其驾驶资格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吊销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持有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实施的剥夺其驾驶资格的一种严厉强制性行政处罚手段。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人,短期内强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法律责任部分从主体上划分主要有三方面构成,包括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在处理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区分各种主体的不同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条关于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交通安全法处罚]
篇7:交通安全法 违章停车
违规停车怎么处罚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违规停车怎么处罚:
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
二、驾驶人不在场处罚方法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接受处理的方法
1、在汽车被贴罚单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罚单上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缴纳滞纳金的,因此要尽快把罚单处理了。
2、到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违法停车不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然后会给你交费名称,接着去银行交费就行了。
3、一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等都能受理接纳交通罚款的业务。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交通安全法 违章停车]
篇8:交通安全法第62条
第六十二条 【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条文注释
本条主要是关于行人在通过路口和横过道路时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这里的“路口”一般是指十字路口或者交叉路口等。第二,行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的一般要求则是:红灯是禁止通行的信号;绿灯是可以通行的信号;而黄灯则是红灯与绿灯交换时的警示信号,表示已经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应当快速通过,还没进入人行横道的人则不应再进入。第三,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所谓“确认安全”,是指行人靠自己的主观判断来确认道路的安全情况。主要是指在通过道路时,要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行驶的情况,判断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行驶速度与自己的距离是否允许自己有足够的时间通过。
[交通安全法第62条]
篇9:交通安全法56条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
[交通安全法56条处罚]
★ 交通肇事罪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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