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诉状格式范文

时间:2023-01-05 07:38:5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刑事起诉状格式范文(整理13篇)由网友“彧二”投稿提供,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起诉状格式范文,供大家阅读。

刑事起诉状格式范文

篇1:刑事起诉状格式

起诉书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动机)、经过、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

起诉书“附”项根据案件情况填写,包括被告人羁押场所,卷宗册数,赃物证物等。起诉书以案件为单位拟稿打印,一式多份。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抄送公安机关一份;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辩护人每人一份;附入检察卷宗一份,附入检察院内卷一份。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其诉讼书状就叫刑事起诉状,也称刑事诉状。

刑事起诉状限于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诉讼处理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篇2:刑事起诉状格式

被告人刘某,男,40岁,身份证号码:44040××××××,汉族,本科文化,广告公司策划总监,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50号。7月14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经本院批准被广州市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侦察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8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8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05年8月18日已告知数位被害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梁某和被告人的辩护人李某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在2005年5月1日凌晨两点,驾驶其车牌为“粤A88IOU”的红色法拉利跑车从珠海返回广州途经广东中山国道时,违反交通灯的指示,与正常行驶的'一辆英才小学校车(载有20名小学生)相撞,造成校车司机以及该校5名小学生当场死亡,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被告人肇事后并没有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而是迅速地拦截了一辆途经的出租车逃离现场。因其没有采取救助义务,致使一名该校10岁的小学生因抢救不及而死亡。

以上犯罪事实,有中山市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山市医院的被害人死亡以及伤害的证明书,目击证人王某的证人证言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驶发上重大交通事故,造成5人当场死亡,1人因其事后逃逸延误救援而死亡,14人不同程度地受伤的严重结果,属于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决。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篇3:刑事起诉状

自诉人:苏×× ,女,××岁,×族,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公社某某大队社员。住××大队。

被告人:刘× ×,男,××岁,×族、天津市某某县人,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案 由:虐待家庭成员

请求事项: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和被告人于19××年结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

××年被告人与女徒工某某某通奸。自诉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单位反映,要求领导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为。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未能解决,使自诉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被告人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而与女徒工某某某结婚的目的,便对自诉人在精神、肉体上加以虐待。19××年被告人假借为自诉人治病,在夜间使用暴力,强行往自诉人嘴里灌砒霜,妄图置自诉人于死地。由于自诉人紧咬牙关,被告人的阴谋才未得逞,但造成了自诉人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李某某可以证明)。19××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又对自诉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诉人。因自诉人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代某某进屋帮助夺下剪刀,自诉人才幸免于难。()但自诉人右手被被告人扎伤四处,缝合 六针,至今还留有伤疤(邻居代某某、王某某均可证明)。

××年×月被告人起诉离婚,因无正当理由,法院未准。19××年起,被告人即不负担子女生活费。某月某日突然进家把我捆上送××精神病疗养院,并趁我在疗养院期间将家中三口人的口粮拉走,我出院后,无奈带孩子回到娘家。被告人刘某某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的目的,从××年开始,对自诉人在精神上进行折磨,在肉体上进行摧残,在经济上克扣开支,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60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虐待罪,请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

此 致

天津市××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苏××

代书人:天津市第× 律师事务所律师××

19××年×月××日

附:1.证人代××,女,本大队社员。

李 ××,男,本大队赤脚医生。

王××,女,本大队社员。

篇4:刑事起诉状

刑事起诉状【范文一】: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汉族,住址:XXXXX。电话: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汉族,住址:XXXXXX。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支付原告人医疗费XX元;护理费XX元;误工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营养费XX元;残疾赔偿金XX元(X级伤残);抚养费XX元;共计XXX元;

2.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原告人XX财产毁损费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X日上午X时许,在XXX,被告人XXX因XX与XX发生口角,被告人即上前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告人XX在打架时持刀将XXX捅伤,致使原告人XXX创伤性湿肺、右侧胸腔积液、全身多处刀刺伤(前胸、后背、左上臂、右腹股沟、右手),经鉴定为轻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望人民法院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上述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的物质损失,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XXXX年XX月XX日

刑事起诉状【范文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被告人××犯罪行为,使原告人遭受严重物质损失,共计人民币××. ××元。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和证据来源:?

1、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

2、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

3、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

4、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 月 日?

附:1.本状副本 份

2.证据材料 份

篇5:刑事起诉状

刑事起诉状模板

刑事起诉状模板【1】

XXXXX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检刑诉[20XX]XX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被告人郭XX,男,31岁

本案由XX人民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孙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描述案件的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村民XXX的证言,被告人郭XX开具的药方,鉴定人XXX的鉴定报告。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XX无视法纪,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中毒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提起公诉,送交法院审判,请依法予以惩处。

此致

XX人民法院

检察员 XX

XX年XX月XX日

附:

1、被告人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册各一份

相关阅读-刑事起诉书的书写要求【2】

1.基本知识。

刑事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检察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18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1)首部。

①人民检察院的名称:除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各地方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应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外案件提起公诉时,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还应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

②文号:由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公诉刑诉”)、起诉年度(须写4位数)、案件顺序号组成,如“京朝检公诉刑诉1038号”“津丽检公诉刑诉213号”。

文号应写在该行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

(2)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

①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当按顺序写。

②被告人如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或者绰号的,应当在其姓名后面用括号注明;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

③被告人的出生日期一般应以公历为准。

除未成年人外,如果确实查不清出生日期的,也可以注明年龄。

(未成年人,必须注明出生日期)

④对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注明。

⑤被告人的住址应写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但当其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须在其后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

⑥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

⑦对被告人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其中,行政处罚限于与定罪有关的情况。

一般应先写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再写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叙写行政处罚时,应注明处罚的时间、种类、处罚单位;叙写刑事处罚时,应当注明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释放时间。

⑧写强制措施,必须注明原因、种类,批准或者决定的机关和时间、执行的机关和时间。

被采取过多种强制措施的,应按照执行时间的先后分别写。

⑨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照主从关系的顺序叙写。

(3)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格式的要求写。

涉及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时,应注明日期、原由。

(4)案件事实。

案件事实部分,是起诉书的重点。

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对起诉书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无论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须逐一列举。

②叙述案件事实,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轻重顺序叙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轻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主犯、从犯或者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

③详略得当,层次分明。

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都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

既要避免发生遗漏,也要避免将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项写入起诉书,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

对一般刑事案件,也应详细写明案件事实,但对其中作案多起但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案件事实,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再逐一列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间、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属于多次犯罪的,应当注意列举其犯罪事实;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应按主次顺序分类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写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④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在其后写明“另案处理”字样。

(5)证据。

应当在起诉书中指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但不必对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

叙写证据时,一般应当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案件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

对于作案多起的一般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是概括叙述的,证据的叙写也可以采取“一罪一证”的方式,即在该种犯罪后概括写明主要证据的种类,而不再指出认定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

(6)起诉的要求和根据。

①对行为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要结合犯罪的各构成要件进行概括性地表述,突出本罪的特征,语言要精炼、准确。

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手段、危害后果、事后认罪态度等提出量刑轻重的倾向性意见,并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

如有累犯、未遂、中止、自首、立功表现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生理状况等,可以提请法庭在量刑时加以考虑。

如:本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②对法律条文的引用,要准确、完整、具体,写明条、款、项。

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量刑情节的认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A.对于具备轻重不同的法定量刑情节的,应当在起诉书中作出认定。

B.对于酌定量刑情节,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出庭支持公诉的角度出发,决定是否在起诉书中作出认定。

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对于涉及量刑情节的事实,可在案件事实之后作客观表述。

(7)尾部。

①起诉书应当署具体承办案件公诉人的法律职务和姓名。

②起诉书的年月日,为签发起诉书的日期。

篇6:刑事起诉状

自诉人:胡xx,女,1967年10月2日生,汉族, xxx市人,高中文化, xxx公司职工,住址:xxx市xx路xx号。

被诉人:章xx,女,1969年8月22日生,汉族, xxx市人,xxx厂职工,初中文化,住址:xxx市xx路xx号

诉讼请求:

虐待未成年人,请依法裁判。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和被害人系亲生母女关系。10月19日,我与被害人的父亲因感情不和诉请法院判决离婚,女儿被判由父亲李xx抚养。9月,李xx与章xx结婚,章xx带有一女孩。婚后章xx逐渐对我女儿产生憎恨,多次对其进行殴打和辱骂。月5日,我探望女儿时,发现其右侧肋骨有青痕,赶忙询问缘故,女儿哭着告诉我是后母章xx打的,因为那天她和妹妹(章xx的`女儿)争夺衣服,后母看见后用木棍打她,打到院中被邻居阻止才罢休,当天还没有让女儿吃饭。听后,我找章理论,其失口否认,慌张躲避。我给了她警告,如果她再这样我就向其单位揭发她的恶劣行为。章xx日后有所收敛。不料6月7日下午,女儿哭着找到我处,我发现她衣服凌乱,头发被揪掉了几缕,嘴角处有淤痕。忙问其缘故,女儿说后母因为她没有把衣服及时洗了,对她大打出手,还骂她“拖油瓶”。对于章xx的行为我已多次警告仍无效,因此不得不诉诸法院,请求法律对我女儿保护,对章xx依法制裁。

以上事实,都有邻居和被害人的奶奶可以证实。对于被告人多次的违法行为,情节已经相当严重,严重影响了我女儿的正常教育和发育。章xx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虐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自诉人: 胡xx x月x日

篇7:刑事起诉状

自诉人 : 虎海明,男,回族,1968年7月10日生,住宁夏同心县予旺镇靳家塬村139号。身份证号:642127196807101034,联系电话:18795333338

被告人 : 朱琪伟,男,汉族,昆明市宜良县人,工作单位:宜良县蓬莱乡第二中学校长,联系电话:13888366800 被告人 : 田宗荣,男,宜良县人,地址:宜良县环城南路110号,身份证号:530125197111013110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宜良县蓬莱乡第二中学 联系电话:0871-7543043

地址:宜良县蓬莱乡五百营村

诉讼请求 :

l 、请依法追究两名被告人共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 、请依法判令两名被告人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向自诉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伤残赔偿等共计62771.67元。

事实与理由 :

12月9日,本人前往宜良县蓬莱乡第二中学探望小孩时,第一被告先对自诉人进行辱骂,进而踢断自诉人尾骨,随后叫来第二被告(系学校保安)在学校门口用棍棒对本人进行欧打,此次伤害行为,已经造成本人闭合性颅脑

外伤、尾骨骨折、右足第2趾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报案后,宜良县公安局指派法医对自诉人伤情进行了鉴定,确定自诉人所受之伤害已经构成轻伤。

综上所述 ,两名被告人目无国法,伤害自诉人身体,后果严重 , 已触犯刑法第234 条之规定 , 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自诉人遭受经济损失 , 依据《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之规定 , 三被告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此,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贵院公正判决,以维护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

自诉人 :

5 月21 日

篇8:刑事起诉状

被告人褚时健,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2月 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决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厅执行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马军、罗涛,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以军,男,45岁,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通海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发科,男,57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晋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年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宦锐,云南东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罗以军、乔发科贪污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共同贪污

1993年至1994年,玉溪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玉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入款共计28570748.5美元。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该款截留到玉溪卷烟厂和华玉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1995年6月,褚时健与罗以军、乔发科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00万美元,给罗以军、乔发科每人60-70万美元,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在逃)、华玉公司副总经理刘瑞麟(另案处理)也分一点儿,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照欣的账户上。1995年7月15日,罗以军身带由褚时健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向盛大勇、刘瑞麟转达了褚时健的旨意,盛、刘二人同意要钱。罗以军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褚时健为174万美元,罗以军为68l061美元,乔发科为 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照欣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7月19日,盛大勇将3551061美元转到了新加坡商人钟照欣账号上。罗以军返回玉溪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了褚时健、乔发科。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褚时健贪污

1995年11月中旬,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华玉公司账外存放的浮价款银行账户及相关的资料销掉,把剩余的1500多万美元以“支付设备配件款项”的名义全额转出。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150多万美元,并拿给罗以军一个钟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银行收款账号,叫罗以军把钱转存到该账户。罗以军在褚时健给的收款账号上注明“1156万美元”,连同褚时健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带上,找到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1月 23日,钟照欣提供给褚时健的账户上收到了1156万美元。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追缴。

三、被告人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995年8月至4月,洛阳市公安局和本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师市等地,扣押了褚时健的'货币、黄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521万元,港币62万元(详见附表)。对此,褚时健能说明其合法收人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余财产计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褚时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及照片予以证实。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亦作了供述和辩解。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综上所述,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3551016美元,褚时健还单独贪污公款1156万美元;褚时健共计贪污公款1330万美元,罗以军贪污公款681061美元,乔发科贪污公款68万美元。褚时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为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差额巨大。褚时健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1)项、第39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以军、乔发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l)项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之规定,褚时健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罗以军、乔发科属从犯。褚时健在被捕后,如实供述其组织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具备《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情节。褚时健在预审中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备《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罗以军也有立功表现。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篇9:刑事起诉状

刑事起诉状模板

被告人XX,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XX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XX卷烟厂职工宿舍。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997年2月 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决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厅执行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XX、XX,云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以军,男,45岁,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通海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XX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XX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XX、何京,云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XX,男,57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晋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XX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XX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XX,云南东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XX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罗以军、乔XX贪污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XX、罗以军、乔XX共同贪污

1993年至1994年,XX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玉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入款共计28570748.5美元。XX指使罗以军将该款截留到XX卷烟厂和华玉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1995年6月,XX与罗以军、乔XX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XX决定自己要100万美元,给罗以军、乔XX每人60-70万美元,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在逃)、华玉公司副总经理刘瑞麟(另案处理)也分一点儿,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照欣的账户上。1995年7月15日,罗以军身带由XX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向盛大勇、刘瑞麟转达了XX的旨意,盛、刘二人同意要钱。罗以军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XX为174万美元,罗以军为68l061美元,乔XX为 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照欣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7月19日,盛大勇将3551061美元转到了新加坡商人钟照欣账号上。罗以军返回XX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了XX、乔XX。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XX贪污

1995年11月中旬,XX指使罗以军将华玉公司账外存放的浮价款银行账户及相关的资料销掉,把剩余的.1500多万美元以“支付设备配件款项”的名义全额转出。XX决定自己要1150多万美元,并拿给罗以军一个钟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银行收款账号,叫罗以军把钱转存到该账户。罗以军在XX给的收款账号上注明“1156万美元”,连同XX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带上,找到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191月 23日,钟照欣提供给XX的账户上收到了1156万美元。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追缴。

三、被告人XX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995年8月至194月,洛阳市公安局和本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XX市和河南省偃师市等地,扣押了XX的货币、黄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521万元,港币62万元(详见附表)。对此,XX能说明其合法收人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余财产计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XX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及照片予以证实。被告人XX、罗以军、乔XX亦作了供述和辩解。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综上所述,被告人XX、罗以军、乔XX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3551016美元,XX还单独贪污公款1156万美元;XX共计贪污公款1330万美元,罗以军贪污公款681061美元,乔XX贪污公款68万美元。XX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为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差额巨大。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1)项、第39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以军、乔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l)项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之规定,XX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罗以军、乔XX属从犯。XX在被捕后,如实供述其组织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具备《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情节。XX在预审中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备《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罗以军也有立功表现。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朱××

检察员:毛××

检察员:郑××

年7月31日

(院印)

附:1.起诉书附表1份;

2.证人名单1份;

3.证据目录正份;

4.随案移送物证及物证清单;

5.主要证据复印件

篇10:刑事起诉状

×检刑诉字[]第×号

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辩护人: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被告人×××………(案由)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已构成×××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敬礼

检察员:×××

××××年××月××日

附项:1.主要证据复印件×份;

2.证据目录×份;

3.证人名单×份。

说明: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

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

起诉书为打印文件。

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动机)、经过、后果等要素。

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

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

起诉书“附”项根据案件情况填写,包括被告人羁押场所,卷宗册数,赃物证物等。

起诉书以案件为单位拟稿打印,一式多份。

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抄送公安机关一份;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辩护人每人一份;附入检察卷宗一份,附入检察院内卷一份。

篇11:刑事起诉状

起诉人:苏×× ,女,××岁,×族,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公社某某大队社员。住××大队。

被告人:刘× ×,男,××岁,×族、天津市某某县人,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案 由:虐待家庭成员

请求事项: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和被告人于19××年结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

××年被告人与女徒工某某某通奸。自诉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单位反映,要求领导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为。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未能解决,使自诉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被告人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而与女徒工某某某结婚的目的,便对自诉人在精神、肉体上加以虐待。19××年被告人假借为自诉人治病,在夜间使用暴力,强行往自诉人嘴里灌砒霜,妄图置自诉人于死地。由于自诉人紧咬牙关,被告人的阴谋才未得逞,但造成了自诉人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李某某可以证明)。19××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又对自诉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诉人。因自诉人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代某某进屋帮助夺下剪刀,自诉人才幸免于难。但自诉人右手被被告人扎伤四处,缝合 六针,至今还留有伤疤(邻居代某某、王某某均可证明)。

××年×月被告人起诉离婚,因无正当理由,法院未准。19××年起,被告人即不负担子女生活费。某月某日突然进家把我捆上送××精神病疗养院,并趁我在疗养院期间将家中三口人的口粮拉走,我出院后,无奈带孩子回到娘家。被告人刘某某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的目的,从××年开始,对自诉人在精神上进行折磨,在肉体上进行摧残,在经济上克扣开支,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60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虐待罪,请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

此 致

天津市××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苏××

篇12:刑事起诉状

1.格式 刑事起诉书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字第 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

×年×月×日

附:(略)

2.说明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动机)、经过、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

起诉书“附”项根据案件情况填写,包括被告人羁押场所,卷宗册数,赃物证物等。起诉书以案件为单位拟稿打印,一式多份。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抄送公安机关一份;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辩护人每人一份;附入检察卷宗一份,附入检察院内卷一份。

篇13:刑事起诉状

云检诉起字(xxx)第1号

被告人褚时健,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xxx年2月 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决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厅执行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马军、罗涛,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以军,男,45岁,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通海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xxx年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发科,男,57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晋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xxx年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宦锐,云南东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罗以军、乔发科贪污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共同贪污

xxx年至xxx年,玉溪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玉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入款共计28570748.5美元。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该款截留到玉溪卷烟厂和华玉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xxx年6月,褚时健与罗以军、乔发科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00万美元,给罗以军、乔发科每人60-70万美元,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在逃)、华玉公司副总经理刘瑞麟(另案处理)也分一点儿,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照欣的账户上。xxx年7月15日,罗以军身带由褚时健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向盛大勇、刘瑞麟转达了褚时健的'旨意,盛、刘二人同意要钱。罗以军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褚时健为174万美元,罗以军为68l061美元,乔发科为 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照欣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7月19日,盛大勇将3551061美元转到了新加坡商人钟照欣账号上。罗以军返回玉溪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了褚时健、乔发科。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褚时健贪污

xxx年11月中旬,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华玉公司账外存放的浮价款银行账户及相关的资料销掉,把剩余的1500多万美元以“支付设备配件款项”的名义全额转出。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150多万美元,并拿给罗以军一个钟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银行收款账号,叫罗以军把钱转存到该账户。罗以军在褚时健给的收款账号上注明“1156万美元”,连同褚时健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带上,找到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xxx年1月 23日,钟照欣提供给褚时健的账户上收到了1156万美元。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追缴。

三、被告人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xxx年8月至xxx年4月,洛阳市公安局和本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师市等地,扣押了褚时健的货币、黄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521万元,港币62万元(详见附表)。对此,褚时健能说明其合法收人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余财产计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褚时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及照片予以证实。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亦作了供述和辩解。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综上所述,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3551016美元,褚时健还单独贪污公款1156万美元;褚时健共计贪污公款1330万美元,罗以军贪污公款681061美元,乔发科贪污公款68万美元。褚时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为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差额巨大。褚时健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1)项、第39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以军、乔发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l)项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之规定,褚时健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罗以军、乔发科属从犯。褚时健在被捕后,如实供述其组织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具备《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情节。褚时健在预审中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备《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罗以军也有立功表现。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朱××

检察员:毛××

检察员:郑××

xxx年7月31日

(院印)

附:1.起诉书附表1份;

2.证人名单1份;

3.证据目录正份;

4.随案移送物证及物证清单;

5.主要证据复印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要求

刑事起诉状写作格式

刑事上诉状范文

刑事上诉状的优秀「简单版」

毒品刑事上诉状范文

刑事申诉状参考与格式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

刑事诉讼文书格式范文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体会

刑事起诉状格式范文
《刑事起诉状格式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刑事起诉状格式范文(整理13篇)】相关文章:

上诉状写作方法与2023-12-27

刑事自诉状范文2023-03-22

法院法律文书写作范文2022-08-10

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2023-04-11

刑事答辩状如何写2023-09-01

公诉类起诉书范文2022-12-13

刑事上诉状范文无罪2023-02-16

起诉状范文2024-05-17

起诉状的范文2022-05-06

辩护词范文案例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