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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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

篇1:公司奖惩制度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违反劳动合同者。

(13)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

(15)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4.2.6本处罚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职员。

篇2:公司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3:公司奖惩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

篇4:公司奖惩制度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 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 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 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篇5: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1.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 NT>)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2.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3.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篇6: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1.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2.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3.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

(3)工作时间酗酒、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篇7: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xx】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三)权责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四)内容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考核处罚方式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六)奖惩原则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七)奖励方式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八)处罚方式及责任追究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 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 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篇8: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 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篇9:公司优秀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优秀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誹謗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篇10:公司奖惩制度优秀范本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制度

1. 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 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

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

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 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 迟到早退;

(3) 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 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 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 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 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 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 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 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 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 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 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 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 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 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 不服从分配;

(9) 顶撞领导;

(10) 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 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 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 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 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 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 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 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 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 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 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 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篇11:公司奖惩制度优秀范本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3.1 请假管理办法 CH3-205

3.2 出勤管理办法 CH3-203

3.3 加班管理办法 CH3-204

4 定义:

4.1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4.2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4.3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5.1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5.2 作业权责:

5.2.1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5.2.2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5.2.3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Rev.02

5.3 奖惩发生与提报

5.3.1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5.3.2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5.3.3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5.4奖励种类:

5.4.1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5.4.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5惩处种类:

5.5.1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5.5.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7) 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影响工作者(包括:聊天、嬉戏、接听私人电话等);

(8) 违反教育训练规范(包括:讲习或受训无故缺席、不遵守上课纪律、考试作弊、代人签到等);

(9)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未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未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10)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尽工作职责者;

(11) 违反其它规定与前列各款类似之行为,情节尚属轻微者。

5.5.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故意破坏公共区域植物或公用设施(包括:树木、垃圾箱、站台、站牌、内务柜等);故意破坏园区内卫生和自然环境者;

(2) 无乘车证乘坐厂车者;

(3)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者;

(4) 在工作场所,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5) 徒手乘货梯者;

(6)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7) 正常出勤,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者;

(8)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9) 对上级的工作指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者;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未造成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5.5.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言行不检,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性骚扰行为);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1) 盗用他人密码或帐号;泄露自己密码或帐号供他人使用者(包括:电话、网络密码和邮件帐号等);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5.5.5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得予降级降职。

5.5.6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违纪辞退,案情重大者,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5)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6) 涂改或伪造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7) 虚报加班时数;未上班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伪造出勤记录者;

(8)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损害之虞者;

(9) 申报、填写个人资料时有隐瞒不报或作假欺骗行为的;

(10) 伪造或传播不实言论,煽动员工情绪,严重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1) 故意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者;

(12) 擅自携带管制品或危险品进入园区、生活区者(包括:枪炮、弹药、刀械、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等);

(13) 破坏、盗取、伪造公司印章、各类专用章、印信或文件;仿效主管签字者;

(14) 未经许可,泄漏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商业等机密者(包括对外泄露和泄漏给公司内部非管制内成员);

(15) 接受或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的贿赂(包括:收受回扣、钱款、免费旅游、物业、汽车等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赠予、出借或事实上构成赠予性质的假借行为);

(16)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串通,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者;

(17) 在公司任职期间,擅自至其它单位任职或在外兼营同类或相关事业,影响本公司利益或从中谋取非份利益者;

(18) 擅自利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谋取非份利益者;

(19)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20) 虚报请款、核销费用者;

(21) 非法侵占、挪用、私赠、倒卖、收购公司财物者;

(22)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非份利益者;

(2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导致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24) 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法,造成重大事故或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5) 故意破坏或损耗公司所有物者(包括:重要经管文书、设备、原料、物品或工具等);

(26)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者有肢体侵犯者;

(27) 对公司同仁实施威胁、恐吓、肢体侵犯等具有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者;

(28) 违反政府法令、法规,妨害公共权益、参加非法集会;危害社会安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9) 在同一年度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30)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三日者;

(3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事项相当者。

5.6签核权限:

5.6.1 小功、小过及以下之奖惩提报至厂长核决,总管理处提报至经(副)理级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之奖惩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6.2 公共区域之奖惩:由行政部提报后, 先送用人单位签核(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各厂厂长签核, 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签核),再由人事单位送行政单位核决(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行政经(副)理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7人事单位公布执行:

5.7.1 人事单位依核决之奖惩提报单内容执行奖惩事项,并于公布栏公告之。

5.7.2 受奖励或被惩处之员工,应当按下列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奖金

(1) 大功(大过)一次加(减)叁佰元;

(2) 小功(小过)一次加(减)壹佰元;

(3)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叁拾元;

(4) 扣款金额超过个人薪资20%,当月以20%计,未扣完之金额在下月薪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5.8 奖惩之年度统计及相关事项之参考:

5.8.1 人事单位将整年之奖惩记录汇总,于考核时送交各单位主管,作为考核评定之参考。

5.8.2 根据5.5.6条列之规定,被公司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应向公司支付离职日上一个月之固定全薪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依劳动合同书之规定为准。

5.9 其它事项:

5.9.1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之员工,应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之处分。

5.9.2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作为个人报复或对应处分之员工进行包庇的员工,应当从严予以处分,情节重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10 针对特定行为由公司不时发布之相关奖惩公告,视为本管理办法之附 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篇12:公司业务部奖惩制度

公司业务部奖惩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员工的正常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一、奖励制度: 以下奖励制度主要针对精神、物质奖励,并将先进事迹记入该员工档案,以作为提升依据。

1、维护公司形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事迹者:奖励50――200 元。

2、销售业绩连续三月保持第一者:奖励50――200 元。

3、团结同志,尊敬他人,谦虚忍让,获得一致认同者:奖励50――100 元。

4、善待团队,团队业绩同精神文明共进者(主管):奖励100――500 元。

5、工作认真负责,用心专一者:奖励50――100 元。

6、因做好人好事,被相关媒体报道,为公司带来荣誉者:奖励500――5000 元。

7、拾金不昧者:奖励20――100 元。

8、给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被采纳,并产生明显效果者:奖励50――1000 元 9、保护公司利益,提供同行业有效信息者:奖励20――200 元。

年度内获得公司不同将金额合计前三名,且未受任何处罚者,年终奖励500 元,以此鼓励。

二、惩罚制度(以下一律现金,当日结清): 1、以下情况之一,罚款5 元 1.禁烟区吸烟。

2.不按规定着装。

3.不尊重他人劳动,随便扔垃圾或吐痰。

4.上班打卡迟到1――3 分钟。

5.公共场所不遵守文明礼貌。

6.不按时呈交报告者。

7.上班时间聊天,批评后再犯者。

2、以下情况之一,罚款10――50 元。

1.禁烟区吸烟不接受处罚。

2.正常工作有意拖延,经主管领导提醒不改者。

3.上班迟到3 分钟以上者。

4.上班时间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者。

5.不积极接待公司顾客,自私行为影响公司业务开展者。

6.不按公司安排办事,给公司带来损失之行为,后有悔改之意者。

7.在公司卖场,不遵守卖场之规定行为者。

8.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一定影响者。

3、以下情况之一,罚款50――100,使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者。

2.言行损坏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

3.超过权责范围,给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者。

4.不遵守职业道德,欺骗顾客,给公司带来信誉损失者。

5.与顾客发生争执,造成恶劣影响者。

6.泄漏公司机密,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

7.不求上进,拉党结派,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展开者。

8.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恶意顶撞,造成不灵影响者。

4、其他:不遵守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三、违纪处罚程序: 1、业务部经理全权负责本制度的.管理和执行。

2、罚款50 元以下的违纪事件,为现金处罚,由主管上报经理执行。罚款交由财务部代管, 以做本部门奖励之用。

3、罚款50 元以上的违纪事件,由经理填写处罚通知书,并递交总经理审批,后由违纪人 员签字,备案,交财务部执行罚款。

篇13: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篇1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0.5分。

1.1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1.2 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1.3 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1.4 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1.5 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1.6 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1.7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1.8 进出要害部位不登记或不服从管理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1分。

2.1 操作旋转机床,钻床戴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

2.2 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2.3 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2.4 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2.5 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2.6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7 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2.8 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9 其他违章行为。

3.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2分。

4.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5.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6.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7.凡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表现积极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8.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场所。

篇15: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 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 具体内容

6.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 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d)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 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 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6.4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 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 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 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篇16: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原则:

1、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赏罚有度;

2、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 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奖励。

1、 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书》利润指标者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 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大胆揭发、勇于斗争有功绩者;

3、 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4、 主持正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绩者;

5、 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成绩者。

第六条 奖励的种类:

公司奖励分为A级、AA级、AAA(3A)级和SA(4A)级4种。其中:

A级为表彰。获3次A级表彰晋升为AA级。

AA级为企业内记功一次。记功二次晋升为AAA级。

AAA级又称3A级,为企业内记大功一次,由公司总经理颁发奖金。

SA级为企业特别奖励,奖励内容为晋级,实物重奖获奖金、奖励休假。由公司在重大节日庆典或专门颁奖仪式颁发。

第七条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经理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提供意见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由行政部向受奖人员发受奖通知。

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的.受奖事宜由总经理决定,行政部负责提供建议。

三、处罚

第八条 公司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书》利润指标及违纪、违规者视其为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B级、BB级和BBB(3B级)三类处罚;处罚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罚款、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其中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及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由部门经理协同行政部办理;百元以上的罚款或降级、辞职、辞退,开除等处分由总经理决定,并由行政部备案;部门副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 B级过失及处罚

(一) B级过失

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签到、签退;

仪容不整,站、坐姿势不正,经指出仍不及时改正;

不按规定接传或打电话,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上班时间看书报、电视及收听广播、音乐等;

上班时间串岗、闲聊;

不遵守员工宿舍有关规定;

其他与上述有相同内容和性质的行为。

(二) 处罚

B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出现一次,予以口头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20元。同月内出现两次,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当月薪资。

第十条 BB级过失及处罚

(一) BB(2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

确属病假、事假,但违反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行为不检点,大声喧哗、追逐游戏等;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公司财产(工具、设备、设施);

擅自改动或损毁公司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公司财物(工具、设备、设施);

上班时不执行上级命令或紧急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超出工作范围与客户接近;

其他类似过时。

(二) 处罚

1、 BB级过失出现一次,予以书面警告,并取消当月奖金;出现两次,给予辞退、降级、撤职处分,并取消当月奖金;出现3次,立即辞退。

2、 凡造成公司或他人财物损失的,应据情况由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3、 受降职、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除工资相应调整外,还将视情况及态度扣除其奖金。

4、 受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在以后至少3个月的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可依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行政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撤销处分,恢复原职。

第十一条 BBB(3B)级过失及处罚

3B级过失为重大过失行为,应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3B级过失:

1、 月旷工2天以上(含2天),年旷工5天以上(含5天);

2、 对客人不礼貌;

3、 与客人过分亲昵,又不听规劝;

4、 代别人或唆使他人代自己签到、签退;

5、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6、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或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受贿、谋取私利;

7、 工作不服从分配,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

8、 泄漏公司机密,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9、 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10、 进行不道德交易及活动;

11、 因违法犯法活动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或受公安、司法机关审查。

篇17: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奖励或处罚

一、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2)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3)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二、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 即时奖金;

3)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 奖励性旅游;

5) 参加外部培训;

6) 出国考察。

7) 晋薪晋级 三、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企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经企业发展中心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企业发展中心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企业发展中心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四、奖励细则

1.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4)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5)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6)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7)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8)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9)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0)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1)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五、处罚方式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六、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七、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5)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9)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0)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1)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13)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1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15) )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7)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八、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九、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条 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者,或董事长、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第一责任人赔偿 50 %- 60 %; 第二责任人赔偿 40 %- 20 %;第三责任人赔偿 20 %- 10 %;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六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附则

1. 本制度由企业发展中心制订、解释,并由企业发展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篇18:奖惩制度参考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

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7、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篇19:奖惩制度精选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篇20:奖惩制度精选

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 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巡逻人员每两小时巡逻一次,节假日,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发现每少一次扣罚10元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15、加强对场内员工和对外来客人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按照公司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发现在非指定位置有一辆交通工具或摆放不规范整齐的全班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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