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精选10篇)由网友“Control”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19
版 次:A
页 次:1/1
实施日期:
1、目的`: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之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制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人力资源部总务文员负责图书的借阅管理。
4、内容:
4.1 公司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卡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4.2 每年6月、12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4.3 公共参考图书、辞典、珍贵图书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借阅者则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一般书刊、报纸可随意阅览,但不能带出图书室或撕剪,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
4.4 每周三、周六18:30~20:30为图书借阅时间。
4.5 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员工在借阅书藉时必须先查览目录卡,做好登记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周,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4.6 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处3倍以上罚款。
拟文
审核
核准
篇2: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借阅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可借阅。
2、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
3、每次限借阅刊量和期限为:教师不得超过3本,限期30天。如应需要,可续借一次。
4、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二、学生借阅制度
1、凡我校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到学校图书馆借阅。因受时间限制,可以整班借阅,具体由班级图书管理员负责。
2、借阅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班每次按班级学生数借阅图书,借阅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5、班级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作违纪处理。
三、学生阅览制度
1、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2、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3、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4、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
5、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6、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7、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8、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9、阅览室开放时间及对象:
(1)开放时间: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注:下午1:50-2:30)
(2)开放对象:周一为三年级阅览时间;周二为四年级阅览时间;周三为五年级阅览时间;周四为六年级阅览时间。
篇3: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1.图书馆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
2.严格执行图书管理规定,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和调整。
3.学生借阅图书应在图书馆室处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图书室。
4.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5.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馆,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6.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7.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8.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9.图书馆不向校外开放。贵重图书不向学生借阅,只在图书馆查阅。
10.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11.要注意出版信息,及时向师生和领导推荐新书。
12.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13.每学期在教务处安排下对所有的图书清查一次。
篇4: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持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要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架借书。每人限借10册教学参考书,文艺在书籍限借1-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清还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书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学生转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
6.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如有发现,按现价1-5倍赔款。
7.学生借书按班级分配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办理。排队有序借书,不得嘻戏打闹。
篇5: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19版 次:a页 次:1/1实施日期:1、目的':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之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制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权责:人力资源部总务文员负责图书的借阅管理。4、内容:4.1 公司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卡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4.2 每年6月、12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4.3 公共参考图书、辞典、珍贵图书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借阅者则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一般书刊、报纸可随意阅览,但不能带出图书室或撕剪,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4.4 每周三、周六18:30~20:30为图书借阅时间。4.5 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员工在借阅书藉时必须先查览目录卡,做好登记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周,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4.6 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处3倍以上罚款。拟文&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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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核准篇6:图书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一、借阅权限
1、教职工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9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6册。
2、学生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5天。
3、非本校人员借阅图书,一次只能借阅一册,期限5天。
二、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他人代借。
2、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3、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4、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5、应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三、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图书馆网页上自己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社会科学部的教师除外)。
四、超期
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凡逾期未归还者,视为超期。超期图书,每册每天收费1角。所有读者(学生、教职工)在图书到期后第3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每人每册图书按0、1元/天计算。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过2元,读者可自己决定缴纳超期费的时间,本次超期金额不再继续累计,且不影响该读者正常借还图书;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过2元,学校将封锁该读者“借书证”的借阅功能,该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五、赔偿
读者要爱护图书,严加保管,不得擅自将图书供给他人。
因读者借阅期间造成的图书损坏、流失等情况,读者负有赔偿责任,学校视情况令其按原价的一至五倍赔偿。并向全校通报。
六、原版外文图书按照此规则进行借阅。
篇7: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和管理;根据读者需求,开展复制、代查、咨询等服务工作,维护阅览秩序。
2、坚守岗位、热情服务;按章理事,以理服人。
3、定期对校内所有资料进行清理,督促外借资料的归还、追偿。
4、年初拟定图书资料采购计划,经校领导同意后,负责计划的实施。
二、借阅规则
1、借阅对象原则上只限本校教职工。
2、外单位读者如需查阅资料,需缴纳一定的资料检索费和押金。
3、借阅时间限制:文学类借期2月,其它类借期3月。到期自觉归还。
4、珍本、独本图书和现刊(报)只限在馆内查阅,概不外借。
5、读者对所借图书和过刊要爱惜,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画,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6、每人每次借阅总量不得超过5册。
7、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与整洁,遵守馆内规章制度,爱护各种设施,不得携带有碍安全的物品入馆。
8、读者调离本单位时,应及时与图书馆联系,办理图书资料清退手续。图书资料未还者,不办理相关手续。
9、读者须在闭馆前15分钟离开,以便工作人员整理图书。
三、对丢失、损坏书刊资料等违章行为的处理办法
1、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应交本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2、读者损坏书刊资料(如批注、涂改、卷折、污损、圈划等),程度较轻者,按书刊原价的15%—30%收取赔偿费。如损坏较重,必须加工修补后方能继续流通者,应交付修补装订费。
3、读者撕剪、损坏或遗失书刊,要进行赔偿。
4、损坏、遗失书刊如无明确标价,可酌情定价。
5、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资料应主动向图书馆说明情况并办理赔偿手续。不主动赔偿者,可由图书馆提出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财务处从其岗位津贴中扣除。
6、对盗窃书刊资料者,除追回被盗书刊外,视情节轻重按原价的5—10倍罚款。
7、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应按期归还,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者,按每册每天0.3元的标准收取逾期费。
具体赔偿标准,由校图书馆参照市图书馆相关标准执行。
篇8: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1、读者为本班师生,师生定期带给图书交流借阅。
2、教师每人可借图书2册,学生每人可借阅1册。
3、借阅期限,教师为三周,学生为二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限期一周。
4、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如有违者应予赔偿。
5、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至五倍赔偿。
6、学期末前一周,停止借阅,图书角进行盘点,所有图书归还所有人。
篇9: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一、借书规则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bànzhèng)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三楼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务必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持续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掉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务必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持续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署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务必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篇10: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务必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状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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