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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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构,以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教研情报,资料等服务为宗旨。图书室应建立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档案资料。配备专职(兼职)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图书室有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以年度为周期,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痕迹材料。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加强阅览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完整的图书账册档案。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四、加强图书维护,自觉爱护图书。严格做好图书资料的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和遵守室内纪律。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乱扔垃圾,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为两星期。图书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六、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七、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并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好图书,并做好图书室的卫生工作。

八、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室公共设施。阅览书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篇2: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本图书室为本局内部人员提供,不对外开展借阅活动。

2.进入本图书室须凭本人借阅证,无借阅证的不能借阅各类图书。

3.本图书室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入图书室须遵守有关规定,文明借阅。

4、本局人员每人每次最多可借2本书(一书多册的按其中单本书计算),借阅时间为一个月。

5、所借图书在借阅时间内未读完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半个月。

6.借阅图书逾期不还者,由图书室催还,逾期两个月以上,经催还尚未来图书室还书,按本规定第10条处理。

7.读者借阅图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散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注记;其次,确认还书日期。明确后,办理借阅手续。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室外。

8.所借图书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如因出差、病假、事假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归还的,应打电话告诉本图书室。到期时若逢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

9.如果因为本局需要组织集体学习或相关的集体读书竞赛活动,对于借出的图书,不管借期是否到限,可以提前收回。读者接到催书通知时,应按规定期限归还,以便于开展集体活动的需要。

10、读者所借图书如因其他原因发生破损或丢失,由本人按照原价予以赔偿。

11、本局人员调离本局局时,须到本馆清还所借图书,交还借书证。

此规定未尽之处,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篇4: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的为锦程学校的同学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师生共同遵守。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00-下午18:00)

星期六---星期日(上午10:00-下午16:00)

二、借阅对象

图书室图书只供本校师生借阅,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出借。

三、借阅方法、期限、数量

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借阅图书时,须经图书管理员到图书室取书,并当面登记。

借阅期限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图书室定期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清理,并对图书只借不还者进行催促,若一周后仍未归还,则由图书室书面通知该同学。

每次借阅的图书不超过2本。

四、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遗失图书资料的,可用同版(或新版)图书赔偿。无法赔偿同样图书的,则按图书金额进行相应赔偿。遗失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的金额进行相应赔偿。

五、图书室管理办法

1、为图书室购置新书前先查询图书室是否有此书,图书室如无此书时可购买,做到尽量不重复。

2、所购图书以学生需求为准,所报图书无批阅、涂改、卷折、影描、污损。

3、新购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登记造册,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篇5: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室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坚决制止一切对图书室安全不利的现象。

二、坚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水、电、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除隐患。如有意外,立即报告室领导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解决。

三、加强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

四、增强责任观念。全室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防止被盗和室内财产流失,贵重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五、杜绝一切带明火的装置进入图书室,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

六、本室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入库制度,非本库、室管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参观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必须有专人陪同。

七、室舍门、窗、水、电实行分区包干。各库、室下班前,一定要将灯熄灭,切断一切电源,将门、窗、关好、锁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篇6: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书刊登录。所有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及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知识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妥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篇7: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篇8: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篇9: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二、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四、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

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音像资料使用规则

一、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或上级电教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

二、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注销。

三、编目时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则查找比较方便。

四、对每一位老师借用的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应要求教师在资料用毕后及时归还。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由于借用者主观原因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为便于查询馆藏资料情况和出借情况,把馆藏资料目录和出借情况及时输入到计算机服务器中。

五、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VCD、CD-ROM之类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

篇10: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二、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三、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四、外来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五、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六、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篇11: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篇12: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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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1〗〖2〗〖3〗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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