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精选11篇))由网友“三只”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1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 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 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篇2: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 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 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 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 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篇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1 平刨
1)平刨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平刨应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平刨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2 圆盘锯
1)圆盘锯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3 手持电动工具
1)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
4 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4)对焊机作业应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热设施;
5)钢筋冷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6)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 电焊机:
1)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
5)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6) 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
6 搅拌机
1)搅拌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量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4)料斗应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搅拌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7 气瓶
1)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
2)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3)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
8 翻斗车
1)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应灵敏可靠;
2)司机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行车时车斗内不得载人。
9 潜水泵
1)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
10 振捣器
1)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1 桩工机械:
1)桩工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桩工机械应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应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
5) 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篇4: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1 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 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4 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篇5: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2、职责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管理内容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情况。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必须做好每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篇6: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隐患。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维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是:看、量、测、动作试验。安全检查制度。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进行实测实量,如用尺量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现场防火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见车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坚持日常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
七、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针对雨季、台风期、冬季等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危害而组织专门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制度。
八、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好整改。
篇7:安全检查管理相关办法全文
最新安全检查管理相关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人员,并加强识别和处置危险物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爱惜被检查的物品。
第七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对旅客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依法保障旅客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对女性旅客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
第九条 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当场开包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客车站安全管理,为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作业条件,提供专门处置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应对客流高峰、恶劣气象及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下的安全检查应急措施,保证安全检查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进站或托运人托运前查出的危险物品,或旅客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超过规定数量的限制携带物品的,可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交送行人员带回或自弃交车站处理。
第十三条 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证明时,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托运。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或者旅客声称本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 列车上发现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处置,并移交前方停车站。鞭炮、发令纸、摔炮、拉炮等易爆物品应当立即浸湿处理。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妨碍安全检查人员正常工作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对铁路运输企业落实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 铁路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时,应当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随旅客列车运输的包裹的安全检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篇8:企业安全管理经验谈:安全检查应弘扬“啄木鸟精神”
企业安全管理经验谈:安全检查应弘扬“啄木鸟精神”
王海雷
近日看到一则报道,说是被称为“森林医生”,以食害虫为生的啄木鸟,在给树“治病”时,每天大约敲击树干600次,能吃掉1500多条害虫,而且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联想到安全管理,笔者认为安全检查需要发扬“啄木鸟”精神,彻底起到监督管理、扼杀违章违纪的作用。
冷正旭总经理曾指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安全是最大的效益,要将安全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检查是否彻底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但事实是,我们有不少单位仍存在“以罚代治”、“以罚促管”的现象。查出安全隐患重在绩效考核,而对于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缺乏细致入微、穷追不舍的作风。笔者认为安全管理人员应发扬勤快、细心、多疑的'特点,特别是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切忌走马观花,提倡深入细致,遇到问题,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真正做到全面性和系统性相结合,尽可能消除可能会出现的隐患,获取最大的效率。
细节决定成败。安全检查还要有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治病”要于“未病”之先,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安全检查时要不放过每一个错误的手势、每一次习惯性违章、每一次不规范的呼唤应答,要把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是刚刚崭露之际,那才是最佳的安全检查。同时,在发现违章作业的蛛丝马迹时,要以“治”为主,“罚”为辅,把“罚”作为达到“治”的一种手段,促使一线车间班组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不放过每一道螺丝、每一个细节,让他们切实从“心”做起干工作,从“小”抓起保安全,最终形成全员主动出击找隐患、人人动手防隐患、相互监督治隐患的安全文化新气象。
常言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当前,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三岗”竞赛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防’胜于‘治’”的安全理念。在安全检查活动中,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踏踏实实做好一只治病救树的啄木鸟,消灭安全生产中的每一个细小安全隐患,为企业架起安全生产的屏障。
篇9: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1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2 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 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篇10:施工升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施工升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1 导轨架
1)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标准节的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对重导轨应符合规范要求;
4)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 基础
1)基础制作、验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3)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3 电气安全
1)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导向架设置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施工升降机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避雷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 通信装置
通信装置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篇11:物料提升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物料提升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哪些规定?
1 基础与导轨架
1)基础的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
3)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0.15%;
4)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应采取加强措施,
2 动力与传动
1)卷扬机曳引机应安装牢固,当卷扬机卷筒与导轨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时,应设置排绳器;
2)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3)滑轮与导轨架、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4)卷筒、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5)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3 通信装置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4 卷扬机操作棚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卷扬机操作棚;
2)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5 避雷装置
1)当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2)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 内业资料实习报告
★ 认识实习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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