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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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办理条件是什么

篇1:北京廉租房办理条件是什么

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更多2021北京廉租房办理条件请点击“申请条件”查看。

北京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仅一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需低于15w、两人的家庭人数需低于23 w、3人家庭人数资产需低于30w元、4人时需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w元方可申请。

2、无房户或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平均住房使用面积应少于7.5㎡(含)、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3、属于被拆迁、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年龄为60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4、廉租房申请人为北京市本户籍,并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人员方可申请。

5、单身人士,要求符合晚婚年龄。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申请廉租房的家庭连续一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

6、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少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则要求年收入少于13920元,家庭人数每增加1人,就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哪些情形下北京廉租房不得申请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廉租房一般多久能申请下来

廉租房不是申请就有,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就是审核期(两次审核三十日左右),审核通过会张榜公布进入第一公示期(十五日),没有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通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摇号工作,摇号中签后进入第二公示期(十五日),没有异议后即可签订租赁协议入住。廉租房申请要多久下来要看办事效率。

什么叫廉租房

廉租房是国家房改政策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规定,从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单地说,廉租房是核心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一种制度,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篇2:廉租房申请书及办理条件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篇3: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5、《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6、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7、房屋已拆迁的,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8、北京廉租房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廉租房可以租多久

依据最新的《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规定,廉租房的租赁期限最长可以租6年。

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廉租房有什么政策

1、覆盖范围扩大至“低收入家庭”。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办法》首次将廉租房的覆盖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了范围更广的“低收入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2、以市区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为补助对象,按照“适当增量、严格审核、先租后补的方式、阳光操作”的原则,认真抓好廉租住房新增货币补贴户审核及已有补贴户复核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真真正正的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3、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这个廉租房在实际上来说的话这个产权的归属问题,也是不确定的。一般来说的话是政府出钱为了保障这个民生建造起来的,肯定就是政府拥有的。但是,一些单位是为了自己的职工建造的廉租房,是单位所有的。但是不管怎样,都要合法的才行。

篇4: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办理条件

(一)申报暂住登记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来京人员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提交材料

(一)申报暂住登记

来京人员应当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在京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来京人员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

①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

①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②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办理程序

(一)申报暂住登记

来京人员在居住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时,应当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供证件、证明齐全的,当场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北京市居住登记卡》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签注手续。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来京人员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时,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北京市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北京市居住证》及《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三)代为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代办人应当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2、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换领、补领

(一)换领

1、换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因损坏难以辨认的,持有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损坏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换领手续,原卡收回。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持原《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信息变更后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换领手续,原卡收回。

2、换领《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因损坏难以辨认的,持有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损坏的《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原证收回。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持原《北京市居住证》及信息变更后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原证收回。

(二)补领

1、补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遗失的,持有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补领手续。

2、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遗失的,持有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变更

(一)变更《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持本人《居住登记卡》和《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在京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变更手续。

(二)变更《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持本人《居住证》和《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的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

(一)申报暂住登记。来京人员提供证件、证明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提供证件、证明齐全,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延长至30日。

(三)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原持有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齐全的,当场发放新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四)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原持有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齐全的,于15日内制发新的《北京市居住证》。

(五)变更在京居住地址。《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费用情况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居住证》签注、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补领、换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篇5: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密云县、延庆县等区县的外来人员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办理流程具体参考10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北京暂住证将升级为北京居住证。

申领条件:居住6个月以上,就业、住所、就读三选一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需满足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此外,还需至少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注意:

①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材料:身份证+证件照+居住时间证明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时,个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居住时间证明。此外,需要提供就业证明、住所证明以及就读证明中的至少一份材料。

注意: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流程快 15天就能拿到居住证

一般情况下,从受理当天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也不得超过30日。如果申请人不符合条件,也将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区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领的具体流程如下:

此外,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三项权利、六项服务、五项便利,还在不断扩大

《北京市居住证》权益分类主要有三种――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

权利方面,包括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以及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三项。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六项。

办事便利,包括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五项。

此外,《北京市居住证》的权利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包括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都将逐步纳入居住证权利范围。

特殊人员可由他人代申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可由其监护人以及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篇6: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更多20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请点击“申请条件”查看。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3、符合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

①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②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

③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

④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⑤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未成年子女;

④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⑤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⑥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注: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廉租房所有权归属于谁

廉租住房是一种制度,不是一种房屋性质。廉租住房可以是政府的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可以是单位的单位自管房;廉租住房也可以是住房保障对象自己租赁住房,可以是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也可以是私房。由政府按廉租住房的市场租金的差价补贴给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廉租住房制度实行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实物配租,就是政府提供实物住房给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的残、孤、寡等家庭。实物住房来源:直管公房的一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中的一小部分;政府收购的二手房的一部分;社会捐赠的一部分房屋。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什么人可以申请廉租房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什么人不能申请廉租房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廉租房与公租房其实很像,但是在具体的优惠政策、补贴政策上面要求不一样。并且就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其实在不同的地区规定的也是有所差异。但千万要注意,就算申请到了廉租房或者公租房,其实也只是在一段时间能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并非是所有权。

篇7:关于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廉租房的概念简述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不得申请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四、廉租房的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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