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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黑龙江省与远东农业合作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与远东农业合作对策研究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对俄罗斯远东地区整个经济状况有着很大影响.远东地区的农业改革虽然走了一段弯路,但是只要不断完善农业改革的方针和政策,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国际农业合作,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与磨合,远东地区的农业生产就一定能够走出低谷.建议以亚太市场为导向,加强黑龙江省与远东的.农业合作,提高农业合作的科技含量,强化在绿色生态农业方面的合作.这不仅有利于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还能够给中俄双方合作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作 者:宋魁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西伯利亚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18 刊 名:西伯利亚研究 英文刊名:SIBERIAN STUDIES 年,卷(期): 28(1) 分类号:F13.512.54 关键词:中俄经贸 农业合作 黑龙江省 对策篇2:黑龙江省城市化机制与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城市化机制与对策研究
[摘要]通过对黑龙江省城市化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特点的研究,揭示产业结构和体制结构优化对城市化的影响机制,提出了具有资源、边境、寒地特色的黑龙江省城市化发展目标和对策。黑龙江省位于我国东北部,全省土地面积45.39万平方公里,人口3628.5万人,是我国重要石油工业、煤炭工业、森林工业、重型机械工业基地和商品粮基地,以其寒地、资源和边境的省情特色在国内独树一帜。在我国50年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作出了巨大贡献的黑龙江省,在世纪之交面临着“二次创业”的重任,面临着既有对资源进入开发后期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也有边境开放、寒地开发良好前景的发展格局。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黑龙江省城市化进程也面临着机制转型和优化调整。从历史和发展的观点剖析黑龙江省城市化进程的规律,选择合理的城市化道路是黑龙江省跨世纪发展的重要课题,同时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
1.黑龙江省城市化进程的历史与现状特点
1.1 城市化发展历史
黑龙江省城市化进程经历了古代城市化萌芽期、近代城市化雏形期和现代城市化发展期。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黑龙江省城市化的影响机制不同,城市发展特征各异(表1)。总的来讲,地处边境寒冷地带、基于资源开发的黑龙江省城市化进程与我国大部分地区有较大的差异,其突出的特点是近代城市化的突发性和现代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建国后黑龙江省城市化发展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①较快发展时期(1949-1957年)。这一时期黑龙江省完成了全国十分之一的工业基本建设工程,建成了全国重点项目22项,其间人口非农化水平由24.9%提高到38.8%,城市数量也由5个增加到8个。②大起大落时期(1958-1962年)。受“大跃进”的影响,1960年人口非农化水平高达48.1%,国家调整政策后又降至1962年的38.5%。③停顿时期(1963-1979年),由于“文革” 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城市人口下放农村等因素,全省城市化发展出现停滞态势,1979年人口非农化水平较1963年下降2.0个百分点,城市也仅增加2个。④稳步发展时期(1980年至今)。随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村城市化取代资源型城市的发展成为城市化进程的主要推动力量,19人口非农化水平达到45.02%,城市数量也提高到31个。
1.2 城市化现状发育特点
1.2.1 年,黑龙江省31个设市城市(不含辖县)占有全省31%的土地面积、74.94%的人口76.35%的国内生产总值,84.98%的工业总产值,73.52%的农业产值,城市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比全国平均高出1倍以上。
1.2.2 人口城市化的高水平与基础设施城市化的低水平共存。至1997年初,黑龙江省非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5.02%,其中城镇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38.42%。黑龙江省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居全国第5位。但由于长期受“重生产、轻生活”思想影响,城市基础设施欠帐多,城市设施指标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2.3全省城市化资源、边境、寒地特色鲜明。丰富的自然资源、边境省份和中国最北的地理位置是省情中最具有特色的部分,全省形成了资源型、重型的经济结构、厚重朴实的寒地人居特点及资源型城市、边境口岸城市等城市类型。同时全省城市化进程也面临着城市产业结构偏重、综合效益较差、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1.2.4 受到自然资源的地域分布、区域开发时序、宏观产业布局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城市化发展地域分异与城镇分布密度反向相关。全省城镇分布密度明显呈现出西部高于东部、南部高于北部、平原高于山区等特点;而区域人口城市化水平则正与此相反,全省三大经济区松嫩经济区、三江经济区、兴安经济区城市化水平分别为33.9%、43.6%、52.0%。
1.2.5城市现代化、资源型城市
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黑龙江省城市化与人居环境调控研究》阶段性成果。
结构转型、农村城市化是全省城市化进程面临的三大问题。黑龙江省城市化发展与全国城市化发展所面临的共性问题之一是城市现代化与农村城市化的共同发展,特殊性问题是资源型城市的结构转型,这是未来全省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关键。
表1 黑龙江省城市化发展历史简表
发展阶段 城市化发展特征 城市化机制 城市发育特点 主要城市
古代城市化萌芽期(18前) 城市发展的不连续性 政治统治和军事防御 城市规模小且职能单一,多为军政要冲和驿站 金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卜奎(今齐齐哈尔市)等
近代城市化萌芽期(1899-1945年)近代城市产生的突发性 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及帝国主义的资源掠夺 城市规模增大;职能多样化,主要为帝国主义军政统治中心,商品倾销中心,工业生产基地与掠夺资源的物资集散地;城市沿铁路分布。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
现代城市化发展期(1946年至今) 城市化发展的持续性 工业化和产业层次高级化 城市数量、规模增长迅速,城市职能类型多样化,形成以哈尔滨为中心的网络式城市布局体系。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伊春、黑河、绥芬河等
2、黑龙江省城市化发展机制
当前,黑龙江省城市化发展的内在机制主要在于产业优化和体制转型,即“两个根本转变”在产业结构和体制结构中的体现将决定未来黑龙江省城市化的速度与质量。
2.1 产业结构优化
黑龙江省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其工业化进程略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工业化仍将是全省城市化的决定性因素。随着全省工业结构进入稳定调整时期,工业部门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将有所下降,但工业仍将是促进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资源型、重型工业结构的高级化和小城镇的工业增长将是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第三产业以高就业容量和较强的发展潜力成为推动城市化发展的新动力,对于第三产业相对落后的黑龙江省其作用将更加明显。
农业现代化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解放农村劳动力,进而促进城市化的发展。这对于相对人少地多、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的黑龙江省影响略小。
2.2 经济体制转型
黑龙江省现有城市化发展格局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自然资源的开发形成的,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作为与省情密切相关的资源、边境、寒地三大要素城市化的影响机制不再是单一的促进或限制作用,而是随着市场和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而变化(表2)。
可见,全省城市化机制已由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源开发为主的工业化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多要素、多途径、多类型发展机制,只有立足自身的'社会经济系统进一步协调,提高城市化质量,才能使全省城市化进程得以健康、协调、有序地发展。
3.黑龙江省城市化发展目标
黑龙江省城市化的发展,应体现省情特点并顺应城市化机制,遵循国家
的城市发展政策以保证与国家城市化进程的良好协调,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全省城市化发展总体目标是:加强城市和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的建设,积极优化经济结构和经济布局,寻求一条具有黑龙江特色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速度适中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化道路,逐步实现资源、边境、寒地型城市化发展空间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3.1 城市化发展模式的选择
黑龙江省城市化进程应从目前单纯依靠资源开发的重数量的外延型发展模式逐步向重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模式转变,在适度城市化速度之下,建设与资源、边境、寒地特色相谐调的城市发展空间,逐步优化省域内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功能分工,强化省域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2 人口城市化目标
适当放慢人口城市化发展速度,逐步调整黑龙江省人口城市化内部结构,以高质量的农村城市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取代原有资源开发型的城市人口增长。在现有户藉制度之下,预计至,黑龙江省城镇非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6.7%,至达到55.6%,至2050年全省进入城市化发展后期,人口城市化水平将达到70%以上。
3.3 城市现代化目标
建立黑龙江省城市现代化目标体系(表3),逐步实现黑龙江省城市发展的现代化。形成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经济发达、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文化繁荣、资源可持续利用、高质量生态环境、管理体系高效的城市化空间。
表2 体制转型与黑龙江省城市机制对比 体制 丰富的自然资源 边境区位 寒地因素
计划经济 主要促进因素。全省城市化的发展主要基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主要限制因素。作为边防地区,边境城市的发展受到限制。 限制因素之一。寒冷的气候增加城市的运营成本,降低城市吸引力。
市场经济 不定的因素。资源的开发受市场的调节,部分资源型城市限入困境,部分前景好的资源成为促进城市化的因素。 不定因素。边境区位利于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改革开发促进了边境城市的繁荣,但随国际政治气候变化。 待开发因素。仍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寒地已逐渐成为黑龙江省参与市场竞争新的视点和经济增长点。
4.黑龙江省城市化主要对策
表3 黑龙江省城市现代化目标体系
指 标 单位 标准
(一)经济总体发展
1.人均GDP
2.第三产业占GDP
美元
%
>5000
>40
(二)社会发展
3.恩格尔系数
4.每万人商服网点
5.人口自然增长率
6.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7.每万人拥有医生数
8.每十万人刑事案件数
9.每十万人交通死亡数
%
个
%
岁
人
件
人
<20
<400
<1
<70
<50
<1000
<7
(三)文化教育科技发展
10.文化支出占生活费支出比重
11.成人识字率
12.青年人口受高等教育比重
13.GDP科技贡献率
%
%
%
%
>20
>90
>10
>50
(四)基础设施
14.人均居住面积
15.人均生活用水量
16.人均生活用电量
17.电话普及率平方米
升/日
千瓦时/年
% >12
>300
>1400
>40
(五)生态环境
18.城市绿地率
1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20.TSP(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
21.二氧化硫年日均值
22.城市三废处理率
23.城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4.城市环境噪声平均值
%
平方米
毫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
%
分贝
>35
>9
<0.09
<0.02
>90
>70
<55
(六)政治生活民主化、科学化
25.拥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
26.民主监督公开化
27.法制保障制度健全
28.公民各项权利得到充分尊重
4.1 城市发展战略对策
(1)加快全省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进程,建设区域性和专业性国际性城市,为黑龙江省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接轨创建良好的发展机遇。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寒地国际性城市;借鉴国外边境国际化都市的发展模式,将黑河、绥芬河等边境口岸城市与其所对应俄方城市建设成为跨国合作的边境国际性城市;将五大连池市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意义的旅游城市。
(2)注重城市发展质量,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档次。完善城市住宅、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灾体系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城市商业、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社会设施
的配套发展,建设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可持续的城市人居环境。
(3)创造城市风貌特色,促进城市文化发展。根据各城市不同的自然、人文、经济等要素,创造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优美景观风貌、高水准建筑艺术、特别是体现资源、边境、寒地省情特点的景观风貌特色体系。
(4)制定合理宽松的政策,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的合理流动。逐步改变二元户藉结构,放宽农民常住地户口迁移政策,准许农民在一定条件下迁移到小城镇落户;同时加强小城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的管理,建立起适应新体制的小城镇户藉管理制度。
4.2 城镇体系结构优化
逐步完善以哈尔滨为中心的
(1)城镇体系“点轴”开发系统。其中由绥(芬河)、满(洲里)及哈大铁路黑龙江省域的“T”型一级点轴系统和哈尔滨-绥化(北安、佳木斯)、齐齐哈尔DD富裕(嫩江、北安)、牡丹江DD林口(佳木斯、东方红)三个“Y”型系统是近期内全省城镇体系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重点。
(2)正确处理城市综合发展与专门化的关系,促进城镇体系职能结构优化。
中心城市应重点完善城市的中心地职能;小城市应逐步提高专业化水平,改变产业结构趋同、低水平竞争的状况,有效组织小城市间的协作;资源型城市应着重改变产业结构单一、层次偏低的状况,强化城市综合职能,加强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应变力。
(3)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加快若干城市群的建设。重点建设哈、齐、牡、佳、大庆等实力较强的中心城市,以高标准、高效率、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市带动整个区域社会经济的增长。借鉴国内外“城市群”、“都市圈”等发展模式,加强对已具雏形的哈-大-齐城市群及其进一步拓展形成的南部城市带和若干中小城市群内部的有机联系。
(4)促进资源型城市过于分散的城市空间结构的聚集。适应资源型城市经济结构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化的趋势,加强资源型城市中心区的发展,完善其各项城市功能,逐步实现城市空间的优化聚集。
4.3 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策
(1)逐步调整以资源初加工为主导的经济结构。立足于资源优势,加大产业关联度,培育既符合本省实际,又与全国生产力布局有良好协调并具有市场潜力的产业群体。在巩固石油、石化、煤炭、森工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农业及食品、饲料工业、医药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汽车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门类。
(2)充分利用沿边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加大“南联北开”的力度,充分利用中俄经济的互补性,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强大的面向国际的企业集团,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外向型农业等外向型经济类型。
(3)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多元化、社会化投融资体制,培育资本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良性的投入发展机制,缓解社会经济系统发展的“瓶颈”。
(4)逐步理顺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条块关系”,建立政府“大服务”的观念,促进使城乡发展统一部署和良好协调。
(5)加强与城市化和人居环境发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设,促进全省城市化进程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宏观控制,特别是重点加强对全省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自然资源保护、边境开放、寒地开发等方面的立法。
4.4 技术对策
(1)加强对省情、市场以及对国家发展政策的研究,因地制宜地探索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城市和区域可持续发展之路。应进一步挖掘资源、边境、寒地省情之下的各种发展模式,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省城市和区域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出合理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2)编制城市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规划,为城市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操作的依据,科学指导城市发展的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和综合开发,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3)加快信息化发展步伐,建设省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利用GIS等信息技术,充分利用有的城市和区域信息资源,为全省宏观管理、决策提供现代化手段,促进省域内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区域以及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中国跨世纪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7
2、陈颐. 中国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 南京出版社.
3、张泉源、姚士谋 . 江苏城市化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7
4、俞滨洋 .寒地边境资源型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初探. 辽宁大学出版社.
篇3:黑龙江省灾后重建家园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灾后重建家园对策研究
一、嫩江松花江洪灾及其成因6月中下旬,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在历史记载以来的特大洪水。这次洪水持续时间之久、洪峰水位之高、抗洪占线之长、造成危害之大,在黑龙江省历史上是罕见的。
据不完全统计,到9月4日全省受灾的县(市)52个、乡镇622个,其中特重受灾县(区)7个,严重受灾县(区)14个;进水城镇127个、村屯4830个,受灾人口850多万人。受灾农田312万公顷,成灾面积290万公顷,绝产面积230.5万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40亿元。水毁公路路基路面2253公里,桥梁327座,涵洞1963道;通信光缆电缆线路1100多公里,停产企业741户,铁路中断376处,受灾油井1372口,被迫关闭440口,全省总计直接经济损失296亿元。全省因江水损毁房屋总数71.4万户、计184.1万间,倒塌86.17万间,损坏98.64万间。其中:村镇损毁房屋62万户、157万间,倒塌82万间,损坏75万间;城镇损毁房司9.4万户、27.81万间,倒塌4.17万间,损坏23.64万间。全省仅损毁房屋一项损失应达近百亿元,先后有216万人被紧急转移到高岗、坡地进行临时安置。
嫩江、松花江流域洪水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1、异常的集中降雨
嫩江、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的直接原因是降雨异常偏多,特别是嫩江干支流,从6月到8月三个月的降雨量普遍在550毫米以上,均超过了全年平均总雨量。其中阿伦河、雅鲁河两个支流地区雨量多达700-1000毫米,比年雨量多一倍至一倍半,超过了历史极值。这次降雨过程主要不是来自于松花江、嫩江本身,而是发源于大兴安岭的嫩江各个支流。7月中旬至8月中旬,嫩江流域几乎天天下雨,不但降水量大,且多为大暴雨,又常迭加在一起,全部涌入嫩江,致使齐齐哈尔下游江桥水文战洪峰水位最高达142.73米,流量为25900立方米每秒。按原设计洪水成果分析,约为万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2、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在这次洪水中明显暴露出黑龙江省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问题。一是嫩江、松花江干流上没有骨干控制性工程,调节能力差,一遇大的洪水只能靠加高堤坝和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来抢险。松辽委有关专家指出,松嫩流域的防洪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所谓体系,从工程方面说,它至少包括大型的控制工程和完整有效的堤防体系。黑龙江省水资源总量792亿立方米,可控制能力不到15%,而辽宁和吉林的控制能力已分别达到90%和80%。松嫩干流尚无一处大型控制性工程,其主要支流中也多数没有大型水利工程,致使防洪主要靠堤防、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淡水资源。二是嫩江、松花江干流堤防标准低,总长1899公里的干流达到百年一遇标准的仅26公里。松辽委有关专家在抗洪抢险期间,对松嫩干流的大部分堤防进行巡察后,曾直言不讳地指出,按照堤防建设的四项标准,达到标准的寥寥无几。其一,堤坝断面土方大多数没有达标;其二,迎水面护坡基本没有作;其三,约占松嫩干流33%的沙基沙坝都末做防渗处理;其四,对穿堤建筑物(引水、排水管线)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三是河道和行洪区内障碍物阻水严重,影响洪水下泄,导致水位长时间居高不下,给抗洪抢险增加了难度。
3、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
对于这次特大洪水,主要是由于天气异常造成的,但是,毁林开荒、植被破坏也是重要因素。洪水发源于大兴安岭一侧,这件事本身,应很值得人们深思。我们不能就洪水论洪水,而必须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目前黑龙江省的整个生态环境正处于急剧的恶化之中,不仅仅是森林生态,还包括土地生态、湿地生态、矿区生态和城市生态。
二、黑龙江省灾后重建家园理论依据
洪灾过后,重建家园成为黑龙江省各界人士的共同心愿,如何科学布置重建家园工作,成为黑龙江省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重建家园的涵义界定
“家园”的界定:从农业聚落到生态型人居环境
仅从字面理解,“家园”无疑是一个产生于农业社会的词汇,是由人的居住实体“家”及其从事农业生产的“园”共同构成的环境实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社会已不是单一的社会形式,“家园”的内涵与外延也随之有了巨大的发展,同时也成为一个文学化了的具有修饰意义的词汇。
但是,如果将“家园”仅仅理解为一个文学词汇,无疑是不全面、不确切的。实际上,“家园”已经逐渐衍生为一个具有相当广泛意义的具有科学性的词汇,其所指应当是特定人群从事生产、生活的特质和非物质的环境总和,即目前规划、建筑、地理等学科正在深入研究的“人类聚居环境”(简称“人居环境”或“人聚环境”)。从广义上讲,人居环境是指人类居住的生存环境,从狭义上讲,人居环境特指建筑等人工建成的环境。
人居环境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而发展的。当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产生了农业之后,人类第一次有了定居下来的可能性,许多萌芽状态的村落逐渐发展成为定型的乡村,产生了第一种类型的“家园”:乡村型聚落。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产生了手工业和商业,进而随着商业不断繁荣和扩大及手工业、制造业等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以非农产业为主体的第二种类型的“家园”:城市型聚落。人居环境在经历了工业革命之后,进入迅速发展时期。时至今日,从原始农业聚落到超级城市、巨城市、城市集聚区、大都市带等人居环境形态在世界上都能够找到。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一直是人居环境发展中最大的矛盾。
人居环境是由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的产物,人居环境的发展,也由最初的“逐水草而居”到混凝土式的城市发展到今天人类共同追求的人工与自然充分协调的生态型人居环境。
所以,“家园”是以人类居住为核心,因人类生存需求而构筑的物质实体和非物质实体,是由人工与自然有机结合形成的人类生存空间。
2、“重建”的涵义
今夏洪灾之后,“重建家园”成为党和政府及各届人士特别是灾区人民的共同心愿。“重建”的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简单地安置灾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①物质方面的“重建”
人工环境的“重建”。这是“重建”中的重点,包括人类生产、生活所必须的住宅、工厂、公共建筑、基础设施、景观设施等人工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为居民营造基本的生存空间,奠定“家园”进一步发展的物质基础。
自然环境的“重建”。自然灾害来临的时候,不仅破坏了人工建造的环境,而且破坏了自然环境的平衡,原有适应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变得相对恶劣。仅凭借自然界自身的调节能力有时已不足以恢复原有的平衡,所以必须经过人类外加的力量,使之恢复原有的或达到更好的生态状况。这是“重建家园”中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之一。
②非物质方面的“重建”
非物质方面的“重建”,即通常所指“软环境”的建设工作,它包括灾区人民精神生活、生存空间氛围、对未来的认知等多言面的因素,其中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生存空间氛围的“重建”是灾区“重建”工作“软环境”方面的重点。
总之“重建家园”不仅仅是简单地恢复受灾前原有的一切,“重建”应当是站在更广阔的时空范畴内,站在更高的视角上,为灾区人民环境的发展提供优化空间。简言之,要“重建”一个既符合当地人民生活习惯 ,又能适应当代文明和未来发展的“家园”。
(二)国内外重建家园的理论与实践
1、国外经验
①美国
美国人少地多,人口密度较低,其居住在洪泛区内的人口仅为3000万,美国对洪水采取的是回避的方式。
50年代美国就提出了加强洪泛区管理的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洪泛区的土地价格便宜,投资少、效益高,所以很多商人愿意在此投资。但是,国家为了防洪却要花费大量的财力,间接地表现为用国家的财力保护了小部分人的利益。为此,国家规定了在洪泛区投资事业其财产保险费率大大高于一般地区,通过提高保费率这个经济杠杆增加投资的成本,促使人们主动回避洪灾,从而为防洪提供条件,避免了重建的巨大损失。
②日本
日本的洪泛区占国土面积的10%,在洪泛区内集中了全国50%的人口和全国70%的资产。日本的洪水流域一般只有几百平方公里或几十平方公里。因此,日本的防洪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不让洪水泛滥,采取筑堤坝的办法,标准一般可防100至2一遇的洪水;二是建立整套的洪水预警避难系统,提高全民防灾意识,经常进行防洪演习,还设计了避难图,让公众知道洪水危害的程度、进展的速度和紧急疏散的路线,告诉人们如何避难。日本是在1960年专门立法,从国家财政收入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治山治水。由于防洪标准较高,所以洪水造成损失相对较小。限于狭窄的国土,日本重建多为原址重建,以提高防御能力为主要防范措施。
2、国内经验
①三峡移民工程
三峡移民工程是我国最大的一项“重建家园”的工程,涉及19个县市、106个集镇和近5万多平方公里水陆域面积上近1400万人;其中移民118万多人。1992年开始,三峡库区移民和城市(镇)迁建工程开始,将进行到个。另外还将淹没文物古迹44处,其中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6处。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0年到20的时间段中,库区主要城市(镇)平均用地将扩大5倍,平均人口规模增长2.75倍。
据有关专家统计预测,由于耕地较少等限制因素,移民工程将2/3的农村移民安置进入城市(镇)。三峡移民工程将大大地提高三峡库区的城镇化水平,是一个特殊形式的区域城镇化过程,同时对改善库区自然生态环境也是一个机遇。
有关专家认为,限于各种条件,三峡地区城镇的发展将会局限于长江沿岸,长江将作为三峡地区最重要的发展轴。这条发展轴将集航运交通、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旅游文化长廊等功能于一条,所以不能简单地仅注重大量发展城市(镇),集聚人口,推进工业化,而是应以“点DD轴”开发为基础,同时沿中心城市和长江主轴向纵深地区延伸,使沿江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沿交通轴伸向内陆的贫穷地区,形成城镇化的“次轴”。主轴与次轴结合,再与纵深地区的陆域交通连结,形成城市(镇)体系的“鱼骨式”网络骨架。这样,既有利于三峡地区城镇化进程,又便于长江其它功能的发挥。
②安徽灾后重建
1991年我国淮河流域、太湖流域、松花江流域、长江流域、长江中游及淮河支流、沂沭泗水流域等先后发生洪灾。其中安徽省属受灾最重省份之一,全省27万间房屋倒塌,其中50万全倒户倒房165万间,近千万人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
安徽省迅速明确了灾民建房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贯彻生产自救方针,坚持以自力更生、互助互济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做到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经过努力,至1991年11月10日全省50.18万全倒户全部解决了过冬住房。至1994年全省90%以上的倒房户都住进了统一规划后新建的砖瓦房。
安徽灾后重建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坚持统一规划,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②坚持灾后重建工作有新的起点,将灾民建房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在房屋建筑上永久性住房一定是砖瓦结构;③坚持“一步到位,分步实施”的灾民建房方针,量力而行,能建主房建主房,不能建主房先建附房,或先打楼房的基础,分步实施,分年建成;④坚持把灾后重建和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带动乡镇建筑业和乡镇建材业的发展,同时和发展庭院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引导农民致富奔小康结合起来;⑤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明确提出了灾后建房资金筹措坚持灾民自筹为主,保险公司赔一步,亲戚朋友借一步,银行贷一点,国家适当支持一点的“一个为主,四个一步”的办法;⑥建房施工中,专业队伍作技术指导和灾民建房户在工料上辅助相结合;⑦灾民建房中坚持对灾民建房统一管理 ,统一技术指导,确保灾民建房质量,有的地方还提出统一供料,保证建材质量;⑧群众发动广泛,灾民建房热情高,积极性大,信心足,在灾民建房工作中,注意把政府的有效组织和农民的积极主动参与相结合;⑨抓好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省灾民建房工作;⑩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灾民建房工作。
③唐山灾后重建
唐山市于1976年7月28日发生的地震是世界近代地震史上死亡人数最多,损失极大的灾害事件之一。其后唐山的建设体现了成功的重建对策,今日唐山成为具有综合减灾能力的新城市,并因“科学而热忱地解决了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杰出典范”于1990年11月13日获联合国颁发展的“人居荣誉奖”。
唐山综合减灾能力主要表现在:①总体规划贯彻建设小城镇方针,落实一系列减轻城市灾害的战略措施;②因地制宜落实“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环境、减轻污染、避灾疏散”的原则,对城市土地作了科学的功能分区,划出不同地区条件采用的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划出不宜进行建设的地段范围,作为城市造林绿化带;③按照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影响小区划所确定的地震烈度设防,并根据不同建筑功能采用不同建筑结构类型,使之达到“小震不坏,大震可修,中震不倒”的抗震设计原则;④城市生命线工程在各种灾害来临时能保证正常运行;⑤防止城市灾害连锁反应,例如防止城市地震灾害诱发火灾,按抗震要求加固了城市上游的陡河水库,加大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另外,唐山重建中也考虑到非工程对策,尤其是社会目标综合机制(防灾的技术手段、物质手段、精神手段)等。
(三)历史经验的分析总结
1、对人居环境发展认识过程
人类已走过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时代,走进了生态文明(后工业文明)时代,对人居环境的认识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在农业文明时代,人居环境的发展几乎完全依赖于自然环境,人类居民点多选择自然条件优越、地势高亢而且靠近水源的地点建设;工业文明使人类有了较强的改造自然的能力,人居环境中人类斧凿的痕迹越来越重,人居环境中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损失也有上升的趋势;进入后工业文明时代,人类逐渐走上了人与自然合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人类在对自然规律进一步认识的基础上,逐渐掌握了改造自然环境的能力,使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更加协调地共同服务于人类,生态型人居环境成为一种发展共识。
2、防灾减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对于自然灾害应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预测DD防灾DD减灾”系统的建立和健全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要逐渐健全防灾减灾的社会、经济、工程及法律等措施,同时应具备一套完备的自然灾害快速反应系统。
3、“重建家园”应体现地方性和现代化生活方式
国内一些地区“重建家园”的经验和教训表明,重建工作首先应符合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注重保护当地的传统文化,同时也应引导这些地区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应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避免照搬其它地区的重建模式。
4、“重建家园”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不能仅仅关注住房问题
灾民的住房问题无疑是“重建家园”的重中之重。它涉及到得建居住系统基础设施,能源、防灾、减灾系统等支持系统,社会设施、城市经济建设与社区管理、地区资源利用与保护等自然系统,土地水等资源利用与保护等自然系统,以及联系各系统之间的各种因素。如果仅仅关注住房问题,无疑不能系统解决灾区的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重建家园”中应在解决灾民住房的前提下,采用综合性的措施,重建并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
三、全省灾区人居环境的总体规划与建设对策
1、“重建家园”与全省人居环境优化
(1)背景:“二元化”的人居环境发展特征
长期以来,我国人居环境的发展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二元化”特征,即城市和乡村无论在资源投入方式、外在表现形式,还是在社会发展政策及人们的认识上,都存在巨大的差异。目前,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较快,城乡之间的差距正在进一步缩小。但是黑龙江省由于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发展历史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二元化”特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寒地、边境、资源型是黑龙江省人居环境发展的重要背景和主要特点。黑龙江省开发比较晚,自然经济的特征相对全国其它地区较弱。全省大规模的开发始于本世纪初,建国之后黑龙江省人居环境伴随着以煤炭、森林、石油、土地等国土资源大规模开发和以重型机械工业为重点的生产力布局而迅速发展。较快的城镇化发展水平,资源型城市的崛起是80年代以前黑龙江省人居环境发展主要特征。80年代以来,沿边、沿江的开放开发使黑龙江省的口岸城市发展迅速,同时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也使乡村人居环境有了巨大的改善。目前黑龙江省人居环境的.宏观发展已进入相对稳定的阶段,乡村城市化即逐步减小人居环境发展的“二元化”特征,成为本阶段人居环境发展的最重要任务。
从本次洪灾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较为明显地表现出“二元化”特征的影响。受灾地区多数为以农牧业为主,资本赋存量低的地域,大、中城市的防洪能力明显高于乡村地区。可见,促进乡村城市化是目前重建家园工作中重要的目标之一。
(2)“点DD轴”模式开发的沿江城镇体系布局
黑龙江省的生产力布局是以铁路为主干轴,以大中城市为“增长极”的较为典型的“点一轴”开发模式。从实践来看,“点DD轴”开发模式仍然是我国及黑龙江省目前发展阶段行之有效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
长江作为我国的“黄金水道”,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生产力布局重点地域,其开发、开放的步伐正日益加快,浦东的大力开发、重庆直辖市的设立、三峡工程开工等重大决策均是围绕这一“黄金水道”展开的。
黑龙江省是长江以北水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但是限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条件、国际政治格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着良好通航条件的嫩江、松花江、界河黑龙江、乌苏里江以及牡丹江、呼兰河等中小河流均未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特别是堪称黑龙江省“黄金水道”的嫩江、松花江的开发程度仍然很低,“江海联运”等对外开放的功能仍需进一步加强。另外,从本次洪灾中也明显暴露了黑龙江省沿江防洪等设施的薄弱。
从促进开发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目标出发,黑龙江省各江河的开发宜采用“点DD轴”开发模式。
“点”的开发重点是加强沿江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嫩江、肇源、木兰、通河、方正、依兰、汤原、桦川、绥滨、富锦、同江、抚远、呼玛、逊克、嘉荫、饶河等重点城镇的建设,使其成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同时,应促进沿江的乡村城镇化进程,坚决贯彻省政府关于“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方针,将沿江各市县中散乱分布的“点”逐渐整理,使之发展成为城镇型或具有城镇生活特征的社会经济增长极。
“轴”的开发不能简单地采用一般“交通轴”的开发模式,应将航运、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旅游开发等统筹考虑。“轴”的水域开发应首先保护航运的通畅和沿江各级城镇的用水,加强对水域中的各类建、构筑物的有效管理,避免沿长江出现的桥梁无序建设的状况以及水域的严重污染。“轴”的陆域开发首先要处理好“两条线”(即防洪大堤)和“两大片”(即大堤两岸的平原)之间的关系。陆域中首先必须留出足够的湿地保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行洪的需要,必须修筑相应的防洪设施以保证其它土地利用类型的安全。陆域的利用特别是城镇居民点的建设应体现集约性的原则,同时应保护和建设“两条线”和“两大片”的景观,以利于沿江的旅游开发。
“点”和“轴”的开发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目前黑龙江省重建家园工作中应处理好“点”和“轴”发展关系。近期应利用重建的契机优化区域人居环境中居民点体系的布局,加快灾区的城镇化进程,同时应逐年加强沿江防洪设施,搬迁规划行洪区内各类建筑物等不利于防洪的设施。
2、科学规划布局灾区居民点
灾区居民点的重建规划布局,应将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统一起来,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大规模的迁建,解决基础设施欠帐和诸多人居环境的发展问题,运用“五定”综成方法,创造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
(1)规划方法
灾区居民点的重建应遵循“五定”综合集成方法:①定性,即科学认识居民点在区域内的地位和其承担的职能;②定量,在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居民点的人口和用地规模;③定位,正确选择居民点的位置,使之既能满足灾民生活方式的延续与转化又能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条件;④定景,明确居民点的景观定位,使之既能体现地方特色,又能体现现代化方向;⑤定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后重建家园的各项措施,为迅速建设高质量的人居环境提供依据。
(2)分类控制类型
总的来讲,灾区居民点应重新规划。过去那种自发的、零散的、不择地理条件修建起来的农舍,必须重新组合;居民点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自身必须具有一定的综合防灾能力;居民点体系要参照不同等级的洪水位,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保护环境统筹安排,综合治理,要在保障当地防洪、分洪、蓄洪的前提下确定其层次、结构、规模和布局。
根据受灾居民点的不同位置和特点,其恢复重建可分为四类控制:
①将分散的自然村、中心村集约成为新的集镇。这是一种特殊的城镇化过程。为满足行洪需要,同时也为灾区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应积极推荐这种控制类型。洪灾使农民失去了部分土地,其就业、生活来源成为基本要求。受灾地区一般是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第二、三产业基础薄弱,所以这种特殊形态下的城镇化发展过程应注意以下问题题a、生活方式的逐步城镇化,应随着集镇工业的发展,逐步实现平浣行洪;b、在新建集镇,人均用地既要考虑到过渡型生活方式的影响,适当照顾农民的生活来源,包括庭院经济的发展,又要本首生态保护的思想,尽量减小对现有植被土地的占用;c、在集镇结构、组团结构、住宅开发等各方面应强调城镇化特征,为集镇未来真正的城镇化和加强生活方式的引导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d、做好工业结构的培植和镇区内生产结构的调整工作,扶持乡镇工业的发展,在技术,政治方面给以支持,改善区域交通结构。
②依托现有城镇,将水淹区居民向高处迁移。这种控制类型本着为居民负责,为城镇未来发展负责的原则,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设想一种较理想的,具有可行性的滨江水淹区的未来形态、功能模式,并通过一系列相应的引导,激励政策,逐步实施,促进城镇的整体复兴,为城镇现代化提供良好基础。
③自然村就近向高岗地区迁移。这种情况虽然与村镇建设的指导思想有矛盾,但一些实际问题也须加以考虑。第一,如果向中心村或集镇搬迁,原有土地等的归属就会产生某些变化,由于耕作、养值业习惯等原因,会给农民造成诸多不便;第二,集中后农民耕作的往返距离加大,增加了劳作时间管理成本;第三,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会产生一些肥沃程度,面积等方面的差异,很难避免矛盾。基于以上原因,部分灾民不愿向较远的中心村或集镇集中,宁愿选择就近高岗地区。这种情况,应尽量说服引导,同时应注重各居民点与中心集镇的交通设施改造。这种控制类型应坚决避免零散建设,可以做为临时越冬和近期的建设形式。从长远发展看,这种控制类型应为下一步集中规划建设创造条件。
④异地安置。黑龙江省开发较晚,相对于其它省区可利用的“四荒”用地较多,资源的开发潜力较大,另外,国营农场等部门的特殊体制也为异地安置提供了条件。异地安置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必须做好被安置灾民的思想工作,其次要安排好他们的生活。更重要的一点是异地安置中的资源一切必须符合生态环境的治理的要求,不能以破坏生态的代价进行灾民安置。
(3)加强农房建设管理
本次洪灾造成了184.1万间房屋的损毁,倒塌房屋86.17万间,其中90%以上为农村房屋。农村房屋多为分散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多数房屋没有设计,只凭业主口头授意由工匠施工。不少农民在建房中重量不重质,基础浅埋,主体单薄,使用的材料和构件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工匠在建造楼房中仍保持建造平房的传统方法,使砖墙不仅强度低而且稳定性也很差。
灾后重建中房屋建设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新建住宅特别要重视质量,应从基础、结构、材料等多方面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业化,加快建设进度。应杜绝只顾量而不顾质,必须保证房屋结构的安全和具有良好的坚固性。
②村镇建设群中,应有适当比例集中、高大的避洪建筑物,如学校、医院、影剧院、工厂、仓库等,最好是平顶的,洪灾时可以作为临时避难所,而且这些建筑物的外墙要有防火爬梯,水灾时人能沿爬梯爬上屋顶求生。
③要提高灾区居民点基础设施的安全度。洪区居民点的供水、供电、通讯、供粮等基础设施一定要确保。电厂、输电线路、水厂、泵房等要建在高地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以便在灾害突发时保证水、电等的正常供给。
④房屋体型应简单且与洪水流向相协调,尽量减少阻力。要加强建筑物的整体性,加大刚度。尽量不采用土坯房和空斗墙。
⑤由于资金不能到位建成楼房时,设计中要为今后加层在地基及主体结构中留有余地。
⑥新建住宅要依据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建,严格制止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转包。
⑦对成片建设的农村房屋,当地质量监督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方可交付使用。
⑧灾后重建的试点居民点应充分体现小康型、生态型、现代化的城乡建设趋势,同时应体现地方性特色,并同适度规模经营的生产模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适应。
灾区居民点布局分类控制类型表
类 型适用范围控制政策将分散的自然村、中心村集约为新的集镇灾区各级、各类自然村、中心村重点发展依托现有城镇和中心村向高处迁移区位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城镇和中心村一般发展自然村就近向高岗迁移远离城镇和中心村,迁建困难较大的自然村严格控制异地安置原地重建已无可能,或有关部门统一安置一般发展四、灾后重建各阶段规划建设的重点
1、应急预案编制
灾后应立即编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救灾任务。应急预案即对突出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指挥系统;建立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抢修保证体系;建立协调作战保证体系;建立灾时生产运营或保证体系和后勤保障体系;建立减灾整备体系。
2、灾后近期建设要点
首先应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求,特别要建设灾民越冬房,保证灾民安全越冬;其次应为灾民开避生活来源和就业渠道;第三,应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对灾后重建居民点进行科学选址和规划布局;第四,应迅速组织力量保证灾区近期及下一步建设的物资供应;第五,做好灾后重建的试点工作。
3、灾后中、远期建设要点
重建家园中、远期建设应体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效统一,创造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应逐步实现迁村并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对人居环境“二元化”的改造步伐,同时全省各级各类居民点应逐步建立健全综合防突减灾体系,将防灾、减灾作为其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进行重点建设。
篇4:黑龙江省灾后重建家园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灾后重建家园对策研究
一、嫩江松花江洪灾及其成因196月中下旬,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在历史记载以来的特大洪水。这次洪水持续时间之久、洪峰水位之高、抗洪占线之长、造成危害之大,在黑龙江省历史上是罕见的。
据不完全统计,到9月4日全省受灾的县(市)52个、乡镇622个,其中特重受灾县(区)7个,严重受灾县(区)14个;进水城镇127个、村屯4830个,受灾人口850多万人。受灾农田312万公顷,成灾面积290万公顷,绝产面积230.5万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40亿元。水毁公路路基路面2253公里,桥梁327座,涵洞1963道;通信光缆电缆线路1100多公里,停产企业741户,铁路中断376处,受灾油井1372口,被迫关闭440口,全省总计直接经济损失296亿元。全省因江水损毁房屋总数71.4万户、计184.1万间,倒塌86.17万间,损坏98.64万间。其中:村镇损毁房屋62万户、157万间,倒塌82万间,损坏75万间;城镇损毁房司9.4万户、27.81万间,倒塌4.17万间,损坏23.64万间。全省仅损毁房屋一项损失应达近百亿元,先后有216万人被紧急转移到高岗、坡地进行临时安置。
嫩江、松花江流域洪水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1、异常的集中降雨
嫩江、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的直接原因是降雨异常偏多,特别是嫩江干支流,从6月到8月三个月的降雨量普遍在550毫米以上,均超过了全年平均总雨量。其中阿伦河、雅鲁河两个支流地区雨量多达700-1000毫米,比年雨量多一倍至一倍半,超过了历史极值。这次降雨过程主要不是来自于松花江、嫩江本身,而是发源于大兴安岭的嫩江各个支流。7月中旬至8月中旬,嫩江流域几乎天天下雨,不但降水量大,且多为大暴雨,又常迭加在一起,全部涌入嫩江,致使齐齐哈尔下游江桥水文战洪峰水位最高达142.73米,流量为25900立方米每秒。按原设计洪水成果分析,约为万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2、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在这次洪水中明显暴露出黑龙江省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问题。一是嫩江、松花江干流上没有骨干控制性工程,调节能力差,一遇大的洪水只能靠加高堤坝和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来抢险。松辽委有关专家指出,松嫩流域的防洪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所谓体系,从工程方面说,它至少包括大型的控制工程和完整有效的堤防体系。黑龙江省水资源总量792亿立方米,可控制能力不到15%,而辽宁和吉林的控制能力已分别达到90%和80%。松嫩干流尚无一处大型控制性工程,其主要支流中也多数没有大型水利工程,致使防洪主要靠堤防、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淡水资源。二是嫩江、松花江干流堤防标准低,总长1899公里的干流达到百年一遇标准的仅26公里。松辽委有关专家在抗洪抢险期间,对松嫩干流的大部分堤防进行巡察后,曾直言不讳地指出,按照堤防建设的四项标准,达到标准的寥寥无几。其一,堤坝断面土方大多数没有达标;其二,迎水面护坡基本没有作;其三,约占松嫩干流33%的沙基沙坝都末做防渗处理;其四,对穿堤建筑物(引水、排水管线)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三是河道和行洪区内障碍物阻水严重,影响洪水下泄,导致水位长时间居高不下,给抗洪抢险增加了难度。
3、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
对于这次特大洪水,主要是由于天气异常造成的`,但是,毁林开荒、植被破坏也是重要因素。洪水发源于大兴安岭一侧,这件事本身,应很值得人们深思。我们不能就洪水论洪水,而必须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目前黑龙江省的整个生态环境正处于急剧的恶化之中,不仅仅是森林生态,还包括土地生态、湿地生态、矿区生态和城市生态。
二、黑龙江省灾后重建家园理论依据
洪灾过后,重建家园成为黑龙江省各界人士的共同心愿,如何科学布置重建家园工作,成为黑龙江省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重建家园的涵义界定
“家园”的界定:从农业聚落到生态型人居环境
仅从字面理解,“家园”无疑是一个产生于农业社会的词汇,是由人的居住实体“家”及其从事农业生产的“园”共同构成的环境实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社会已不是单一的社会形式,“家园”的内涵与外延也随之有了巨大的发展,同时也成为一个文学化了的具有修饰意义的词汇。
但是,如果将“家园”仅仅理解为一个文学词汇,无疑是不全面、不确切的。实际上,“家园”已经逐渐衍生为一个具有相当广泛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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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
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
一、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小城市(镇)的发展成为我省城市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促进力量,小城市(镇)在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的研究是十分重要而且急迫的。
1、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与对策是促进小城市(镇)合理发展,强化我省城市和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的重要方法和手段。科学的发展战略和具有针对性的发展对策是指导城市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我省小城市(镇)类型多样,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只有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小城市(镇)发展战略和对策,才能切实指导小城镇的健康发展。
2、小城市(镇)是黑龙江省重要的城镇发展类型,是黑龙江省未来城市化的主要力量。黑龙江省有各级各类城镇近500个,其中97%以上是小城市(镇),目前,我省共有地级市11个,县级市20个,县47个,镇466个(含县城),其中仅有11个城市为大、中城型市,县级市中仅有绥化市达到了中等城市的规模,而地级市中黑河市也是小城市。长期以来,由于我省资源型、重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小城市(镇)的发展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使我省在城市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小城市(镇)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先进水平。加快小城镇的发展,对于提高我省城市化质量,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小城市(镇)的发展有利于全省农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小城市(镇)是联系城乡的重要环节,同时是农村城市化的重要载体。小城市(镇)经济实力和城市规模的提高,将进一步扩大小城市(镇)的发展空间和就业容量,促进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利于城乡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利于城市经济和生活方式向农村的扩展,利于缩小城乡“二元化”结构。
4、县级城市是近期我省小城市(镇)发展的重点。在我省众多小城市(镇)中,县城和县级市中心区是其中发展速度较快。经济实力较强、城市规模较大的一类。县级城市的发展,对于县域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带动作用是其它类型城镇所不能比拟的.。在我省目前经济实力尚不十分强大的情况下,重点发展县级城市是近期内促进小城市(镇)快速发展的重要选择。
二、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特点与存在问题
(一)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历史与现状特点
1、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特别是县级城镇是黑龙江省城镇体系中最早形成的相对完善的类型体系。黑龙江省现代城镇体系的形成始于19世纪末,19黑龙江省建省之初共设39个府、厅、州、县、旗,至1929年,全省共辖58个县、9个设治局、3个旗,形成了以县城为代表的黑龙江省县级城市的基本格局,一直延续至今。据资料记载,1930年县级城镇的平均人口规模为1.27万人。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小城市(镇)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全省21个设市小城市除绥芬河外均为改革开放以来设置,建制镇也由1928年的109个发展到的466个。各级小城市(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完善。19,全省小城市(镇)平均人口规模为1.48万人(非农业人口),其中县级城镇为6.85万人(非农业人口)。县级城镇作为全省形成最早,并且一直处于稳定发展态势的城镇类型,是全省城镇体系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城乡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级小城市(镇)也根据各自的发展条件形成了各种职能类型。
2、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结合。黑龙江省情中最具特色的是丰富的自然资源、边境省份和中国最东北的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与省域社会经济发展特色相同的是形成了资源型城镇、边境口岸城镇和寒地城镇共存的特征。全省小城市(镇)的发展进程也与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相一致。80年代之前,以煤炭、森林等自然资源开发为重点的小城市(镇)发展迅速,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全省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小城市(镇)成为城市化进程的主力军。
3、小城镇处于农村与城市联系的前沿,小城市(镇)的发展是促进全省农村城市化的最重要力量。我省除部分由于资源开发形成的资源型城镇、旅游型城镇和沿边的口岸型城镇外,80%以上的小城市(镇)都是由农村型聚落发展而成,其发展至今仍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密切关联。这些小城镇往往同时具有城市型和农村型两类人居环境的发展特点,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重要纽带。小城市(镇)的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主要方式之一。相对于许多大中城市,我省小城市(镇)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全省小城市(镇)地域分布差异明显。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分布受到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发展历史、区域生产力布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城镇分布密度明显地表现为南部高于北部、西部高于东部、平原高于山区等特征,全省农业发达地区,特别是开发最早的松嫩平原成为全省城镇分布最密集的区域。
(二)存在问题
1、小城市(镇)经济结构趋同,产业层次偏低,发展特点突出。黑龙江省80%以上的小城市(镇)均由农村型居民点发展而来,使这些小城市(镇)均具有较为典型的农产品集散和初加工型城镇的特点,而发展较快的县级城镇的产业也多以农产品加工和为其自身服务的建材、农业机械修配等为主导,其中心地职能也仅限于县城的政治、文化中心。这种建立在农业开发之上的城镇类型在发展中无疑缺乏足够的竟争力。趋同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使各级小城市(镇)难以形成群体力量。
2、小城镇发展相对缓慢,力量薄弱。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相对于发达地区,小城市(镇)的发展仍然是我省城镇体系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人口规模偏小、经济实力弱、建设层次低等使小城市(镇)在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小城市(镇)城市建设层次偏低。我省许多小城市(镇)的城市建设沿袭了农村型居民点的发展模式,造成了城市用地集约性差,给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集中供热、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城市景观风貌缺乏特色等许多问题,使小城市(镇)的舒适度、安全性等不尽人意,进而减小了小城市(镇)的吸引力,影响到小城市(镇)的进一步发展。
4、“条块分割”影响小城市(镇)的统一管理和健康发展。由于我省长期以来计划体制之下形成了森工、农垦、煤炭、石油等多种体制与政府并存的现象,许多小城市(镇)形成“一城两制”甚至“一城多制”的发展格局,使城镇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有机统一被人为割裂,从而严重影响了小城市(镇)的健康发展。
三、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的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应立足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适应面向21世纪的发展需求,寻求一种具有其自身发展特色的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
2、区域性原则。充分协调小城市(镇)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在各级区域的市场中寻求发展优势,确定发展方向,避免低层次的重复建设和恶性
竞争;同时,建立城乡一体有机复合生态系统的观念,使城市的发展与农村的发展相协调,促进农村城市化的发展。
3、整体最优原则。小城市(镇)的发展与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条块分割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从整体的角度解决一系列发展中的问题。
4、政策性原则。积极贯彻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的发展政策与发展战略。
5、以人为中心的原则。以满足城镇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发展前提,强调城镇发展中人的主体地位,建设优良的生存环境,创造城市发展特色。
四、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战略
1、总目标
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应立足于自身的发展特色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适应两个根本转变,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国和黑龙江省“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发展战略,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的建设,逐步实现城镇职能和城市建设的高级化,寻求一条高质量、内涵式,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之路,促进全省农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应逐渐形成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富裕的人民生活水平,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高水平的科技文化发展规模、完善的基础设施、可持续的资源利用,较强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高质量的人居环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
2、黑龙江省小城市(镇)战略发展模式
黑龙江省各级小城市(镇)有着不同的区域基础和现状发展特点,合理发展模式的选择是小城市(镇)发挥其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根据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小城市(镇)的发展差异,从现实和发展的双重角度出发、可以有多种发展模式。下面以67个县级城镇为例,提供10种开发模式对全省小城市(镇)的发展战略进行初步探讨(详见表1)。
(1)中心城市型
绥化、北安、富锦、尚志等城市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或良好区位条件,是潜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或有发展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条件。此类城市应完善自身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城市中心地职能,使之能够吸引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等各种资源的合理流动。
表1 黑龙江省县级城镇发展模式选择构想
发展模式 城 镇 名
中心城市型 绥化、北安、富锦、尚志
城郊型 阿城、呼兰、双城、肇东、海林、宁安、安达、福利
工业主导型 阿城、呼兰、宾州、方正、依兰、讷河、龙江、依安、泰来、甘南、富裕、克山、克东、拜泉、肇州、肇源、林甸、泰康、双城、尚志、五常、巴彦、木兰、通河、延寿、绥化、安达、肇东、海伦、望奎、兰西、青冈、庆安、明水、绥棱、绥芬河、海林、宁安、八面通、东宁、林口、同江、富锦、桦南、悦来、汤原、抚远、密山、鸡东、虎林、凤翔、绥滨、福利、宝清、友谊、饶河、勃利、铁力、朝阳、杜安、嫩江、青山、奇克、孙吴、呼玛、塔河、西林吉
商贸型 阿城、呼兰、宾州、方正、依兰、讷河、龙江、依安、泰来、甘南、富裕、克山、克东、拜泉、肇州、肇源、林甸、泰康、双城、尚志、五常、巴彦、木兰、通河、延寿、绥化、安达、肇东、海伦、望奎、兰西、青冈、庆安、明水、绥棱、绥芬河、海林、宁安、八面通、东宁、林口、同江、富锦、桦南、悦来、汤原、抚远、密山、鸡东、虎林、凤翔、绥滨、福利、宝清、友谊、饶河、勃利、铁力、朝阳、杜安、嫩江、青山、奇克、孙吴、呼玛、塔河、西林吉
资源一加工型 尚志、海林、林口、鸡东、勃利、朝阳、嫩江、塔河
旅游服务型 阿城、呼兰、依兰、泰康、林甸、尚志、绥芬河、海林、宁安、同江、抚远、密山、虎林、铁力、青山、西林吉
交通依托型 富裕、林口、北安、绥化、龙江、泰康、安达、肇东、阿城、尚志、海林、宁安、绥芬河、东宁、五常、双城、八面通、鸡东、密山、虎林、勃利、桦南、汤原、悦来、友谊、庆安、铁力、绥棱、海伦、克山、依安、绥滨、同江、抚远、福利
口岸型 绥芬河、东宁、抚远、同江、朝阳、逊克、呼玛、饶河、富锦
生态示范型 八面通、虎林、庆安、拜泉、泰来、五常、铁力、绥化、木兰、望奎、青冈、密山
市场开发型 阿城、呼兰、宾州、方正、依兰、讷河、龙江、依安、泰来、甘南、富裕、克山、克东、拜泉、肇州、肇源、林甸、泰康、双城、尚志、五常、巴彦、木兰、通河、延寿、绥化、安达、肇东、海伦、望奎、兰西、青冈、庆安、明水、绥棱、绥芬河、海林、宁安、八面通、东宁、林口、同江、富锦、桦南、悦来、汤原、抚远、密山、鸡东、虎林、凤翔、绥滨、福利、宝清、友谊、饶河、勃利、铁力、朝阳、杜安、嫩江、青山、奇克、孙吴、呼玛、塔河、西林吉
2、城郊型
阿城、海林、安达等位于省城中心城市或大城市的有效吸引范围之内,应充分利用这一区位优势,借助大城市的市场、信息、资金、人才、科技优势。发展为大城市发展配套和服务的、与大城市有互补性、协作性特点的产业。
3、工业主导型
黑龙江省县级城镇目前均为小型工业城市,其发展对于促进县城经济增长和省内区域发展、生产力布局的平衡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县级城市在选择主导工业门类时,一定要立足于市场,选取具有竞争力的工业发展门类,避免“小而全”及与其他地区低层次恶性竞争的出现。县级城镇应立足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建设有规模效益的乡镇工业小区,推动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4、商贸型
县级城镇均具有一定的商贸服务职能,有较好的商品流通市场。选择商贸型发展模式的城市,应加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强化商品市场建设的同时,一定要重视信息等要素市场的发展。单纯商贸型城镇的发展,其市场应突破县域行政范围的限制,面向更广阔的市场,同时应选择有特色的流通商品。
篇6: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
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
一、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小城市(镇)的发展成为我省城市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促进力量,小城市(镇)在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的研究是十分重要而且急迫的。
1、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与对策是促进小城市(镇)合理发展,强化我省城市和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的重要方法和手段。科学的发展战略和具有针对性的发展对策是指导城市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我省小城市(镇)类型多样,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只有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小城市(镇)发展战略和对策,才能切实指导小城镇的健康发展。
2、小城市(镇)是黑龙江省重要的城镇发展类型,是黑龙江省未来城市化的主要力量。黑龙江省有各级各类城镇近500个,其中97%以上是小城市(镇),目前,我省共有地级市11个,县级市20个,县47个,镇466个(含县城),其中仅有11个城市为大、中城型市,县级市中仅有绥化市达到了中等城市的规模,而地级市中黑河市也是小城市。长期以来,由于我省资源型、重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小城市(镇)的'发展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使我省在城市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小城市(镇)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先进水平。加快小城镇的发展,对于提高我省城市化质量,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小城市(镇)的发展有利于全省农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小城市(镇)是联系城乡的重要环节,同时是农村城市化的重要载体。小城市(镇)经济实力和城市规模的提高,将进一步扩大小城市(镇)的发展空间和就业容量,促进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利于城乡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利于城市经济和生活方式向农村的扩展,利于缩小城乡“二元化”结构。
4、县级城市是近期我省小城市(镇)发展的重点。在我省众多小城市(镇)中,县城和县级市中心区是其中发展速度较快。经济实力较强、城市规模较大的一类。县级城市的发展,对于县域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带动作用是其它类型城镇所不能比拟的。在我省目前经济实力尚不十分强大的情况下,重点发展县级城市是近期内促进小城市(镇)快速发展的重要选择。
二、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特点与存在问题
(一)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历史与现状特点
1、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特别是县级城镇是黑龙江省城镇体系中最早形成的相对完善的类型体系。黑龙江省现代城镇体系的形成始于19世纪末,1907年黑龙江省建省之初共设39个府、厅、州、县、旗,至1929年,全省共辖58个县、9个设治局、3个旗,形成了以县城为代表的黑龙江省县级城市的基本格局,一直延续至今。据资料记载,1930年县级城镇的平均人口规模为1.27万人。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小城市(镇)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全省21个设市小城市除绥芬河外均为改革开放以来设置,建制镇也由1928年的109个发展到年的466个。各级小城市(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完善。1997年,全省小城市(镇)平均人口规模为1.48万人(非农业人口),其中县级城镇为6.85万人(非农业人口)。县级城镇作为全省形成最早,并且一直处于稳定发展态势的城镇类型,是全省城镇体系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城乡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级小城市(镇)也根据各自的发展条件形成了各种职能类型。
2、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结合。黑龙江省情中最具特色的是丰富的自然资源、边境省份和中国最东北的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与省域社会经济发展特色相同的是形成了资源型城镇、边境口岸城镇和寒地城镇共存的特征。全省小城市(镇)的发展进程也与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相一致。80年代之前,以煤炭、森林等自然资源开发为重点的小城市(镇)发展迅速,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全省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小城市(镇)成为城市化进程的主力军。
3、小城镇处于农村与城市联系的前沿,小城市(镇)的发展是促进全省农村城市化的最重要力量。我省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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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黑龙江省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作为教育大省,资源丰富,高校林立.近年来,民办院校异军突起.民办院校快速发展的同时,呈现出整体走弱的`趋势,面临生存危机.笔者基于多年民办高校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切身实践,在考察、调研黑龙江省有代表性的民办高校的基础上撰写该论文,目的在于通过调查、研究,总结出黑龙江省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和现状,意义在于指导黑龙江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
作 者:刘二蕾 胡立君 作者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双鸭山,155900 刊 名:中国科技博览 英文刊名:ZHONGGUO BAOZHUANG KEJI BOLAN 年,卷(期): “”(1) 分类号:U7 关键词:民办 教育 发展现状 对策篇8:黑龙江省水稻冷害风险经营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水稻冷害风险经营对策研究
在黑龙江省虎林市,选择水稻生产历史不同的4个村,通过问卷方法,调查研究了农户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对水稻低温冷害的`认识和减轻水稻生产风险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快信息传播、提高农民生产风险意识和深入研究的对策和建议.
作 者:中本和夫 李丽原 矫江 Kazuo Nakmoto LI Li-yuan JIAO Jiang 作者单位:中本和夫,Kazuo Nakmoto(日本国际农林水产研究中心,日本筑波,3058686)李丽原,LI Li-yuan(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矫江,JIAO Jiang(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6)
刊 名:黑龙江农业科学 英文刊名:HEILONGJ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S 年,卷(期):2009 “”(2) 分类号:S511 关键词:水稻 低温冷害 信息传播 风险经营【黑龙江省与远东农业合作对策研究(共8篇)】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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