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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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篇1: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街道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绿水青就是金银”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各类水体水质、维护水体健康安全、实现水体功能永续利用,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新江北,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全覆盖。

20xx年底,按照《江北区剿灭劣Ⅴ类水体暨“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方案》要求,xx辖区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水。

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街道力争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全面完成辖区内街道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现社区级及以上河道基本无违法建筑物。保持河流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制定并实施已建污水管网检查及维修行动计划。打通断头管,纠正管网错接、雨污混接等问题。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强化老旧城区污水截流、纳管;提高管网建设效率,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责任科室:城建科;配合单位:各社区)

2“十小”行业污染治理。大力开展沿街商铺等“十小”行业和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做好情况排摸和整改方案制定,通过规范一批、整治一批、调整一批的模式,推进十小行业整治。(责任科室:经济科、三中队;配合单位:各社区)

3.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协调区综合执法局对无纳管条或两年内不拆迁的沿河区块,开展沿河排水管排摸定性及截污工作。(责任科室:城建科;配合单位:各社区)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20xx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责任科室:城建科;配合单位:各社区)

2.提升河道综合治理。结合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河道堤防提标加固,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按照宜绿则绿原则,开展道路两侧河道绿化彩化工作,提升河岸景观,确保河道沿岸环境的整体性和美观性。(责任科室:城建科;配合单位:各社区)

3.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全面实施“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不断加强河道周边保洁工作,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保持河湖塘等各类水体洁净。(责任科室:城建科;配合单位:各社区)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街道、社区级河长

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本地区总河长,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街道、社区内所有河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蔡江河(劣Ⅴ类所在断面河道)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河长。社区级河长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河长名单变动后应及时报送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

(二)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与街道“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室主任由街道“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任兼任。

(三)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全街道治水工作。负责街道级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工作有关制度,监督河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河长制考核。河长制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政办:负责加强河长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全民治水、爱水、护水的氛围,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

经济科:开展“十小”行业雨污专项整治;负责做好沿河违规排放小餐饮、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业态提升。

城建科:负责雨污管网等设施建设;与上级部门协调城区内河建设、河道整治。

综合治理科:负责处理涉水突发事xxx工作,确保矛盾得到及时化解。

执法三中队:负责对沿街店铺雨污混接和向雨水口倾倒垃圾、废水等行为的查处;负责对涉河违法建筑、乱倒垃圾、建筑废弃物等行为的`查处。

xx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行“河道警长”制度,指导、协调涉水警务管理。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街道参照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应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各科室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单位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加强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街道人大政协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民主监督、专题审议、专题协商,助推河长制落实。要组织相关科室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充分运用河长制监管信息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二”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借助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充分依托工青妇和民间组织,组建河长制工作宣传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做好结合,搭建创建平台,把河长制工作与生态明示范区创建等紧密结合起,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改造身边的环境。以居民公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高度自觉。

(五)健全完善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会同相关科室科学统筹、协调部署,对涉水重要事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执法中队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六)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制定河长履职考核办法,对社区级河长开展工作考评,考核结果作为社区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

篇2:乡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乡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就是金银”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资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20xx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到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

2.农业农村面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20xx年全镇仅剩的两家规模养殖场(兴旺牧场、天恩牧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20全镇畜禽排泄物资化利用率达98%以上。

3.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xx年,化肥减量1472吨,农药减量06吨。到年推广商品有机肥年使用量达400吨。

4.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0%,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5.城镇污染治理。20xx年,全镇污水处理率达到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到2020年,全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

6.河湖库塘清淤。科学有序清淤,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0xx年,完成河湖库塘清淤72万方。

7.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

(二)加强水资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建设项目水资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20xx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12亿立方米。到2020年控制在111亿立方米。

2.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通过第三次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20xx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

2.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湖绿道、景观绿带、堤防闸坝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3.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全面实施“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不断加强河湖水面保洁工作,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保持河湖塘等各类水体洁净。20xx年,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

1.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继续配合市区水利有关部门,协调鄞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村,做好前期地质勘探和项目方案可行性论证。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加强河湖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2.加强水生生物资养护。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河湖资功能和生态功能。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健全河长架构

根据“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xx镇总河长,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镇、村内所有河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重要河道、劣Ⅴ类所在断面河道由当地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村级河长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

(二)完善河长制办公室

镇河长制办公室与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全镇治水工作。负责镇级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工作有关制度,监督河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统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明确各类管理、考核和督查督办要求,组织开展河长培训,做好河长制信息公开和报送。

(三)明确河长、塘(沟渠)长职责

各级河长、塘(沟渠)长是相应水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同时,也是责任水体剿灭劣V类水第一责任人,要领衔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治理项目,并负责指导督促、跟踪落实。其中,镇级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河道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对同级相关单位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机制,定期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和塘(沟渠)长的主要职责是对责任水体进行日常巡查管理保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定期完成巡河任务。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河长制办公室应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各科室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制定综合治水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办公室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加强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人大政协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审议、专题协商,助推河长制落实。各办要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二”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借助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横幅、大屏幕显示屏、展板、墙绘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改造身边的环境。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高度自觉。

(五)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

篇3: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xx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就是金银”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20**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到2020年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底完成铁拾、汤家店、新凉亭三个村级工业集聚点污水纳管工程。

2.农业农村面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20**年全镇仅剩的一家规模养殖场(阿童猪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2020年全镇畜禽排泄物资化利用率达98%以上。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20**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0%,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3.河湖库塘清淤。科学有序清淤,20完成河湖库塘清淤万方。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1.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湖绿道、景观绿带、堤防闸坝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20**年底完成大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相思岭溪坑整治、陈溪坑整治、甲田弄溪坑整治;2020年底完成雅林溪小流域治理工程。

2.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全面实施“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不断加强河湖水面保洁工作,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保持河湖塘等各类水体洁净。20**年,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量调度管理。科学调度生态流量,确定并维持河湖库塘一定的基础水面率,保障河道断面水生态环境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生态水位。建立蓝藻监测、预警、应急机制,通过科学配水等手段,及时遏制和消除蓝藻水华异常增殖。

2.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加快推进镇级河道大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和雅林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加强河湖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3.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在河湖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实施封育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禁止侵占河湖、湿地等水涵养空间。

4.加强水生生物资养护。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河湖资功能和生态功能。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健全河长架构

根据“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总河长并分别担任两条县级河道的镇级河长,其余18条河道的河长由各联村干部担任,村书记为各村级河道的属地河长。健全完善小微水体责任制体系,各村书记为辖区小微水体责任人,塘(沟渠)长由联村干部担任。

(二)完善河长制办公室

镇河长制办公室与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全镇治水工作。负责镇级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工作有关制度,监督河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各级河长制考核。要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统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明确各类管理、考核和督查督办要求,组织开展河长培训,做好河长制信息公开和报送。各河长单位要协助

(三)明确河长、塘(沟渠)长职责

各级河长、塘(沟渠)长是相应水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同时,也是责任水体剿灭劣V类水第一责任人,要领衔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治理项目,并负责指导督促、跟踪落实。其中,镇级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河道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对同级相关单位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机制,定期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和塘(沟渠)长的主要职责是对责任水体进行日常巡查管理保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定期完成巡河任务。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河长制办公室应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各科室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要制定综合治水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办公室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加强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人大政协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审议、专题协商,助推河长制落实。各办要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二”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借助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横幅、大屏幕显示屏、展板、墙绘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改造身边的环境。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高度自觉。

(五)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

篇4: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的主持词

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的主持词

同志们:

现在开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

出席今天会议的市上领导有: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市人大、市政府副市、市政协。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管委会主要领导;各县区水利、环保、公安、发改、住建、国土、经贸等部门及48个重点镇主要负责人。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是请副市长安排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二是大会发言;三是请常务副市长宣布《市级河长名单》;四是请市长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副市长安排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首先请市水利局负责人发言;请市环保局负责人发言;请市公安局负责人发言;请xx县政府负责人发言。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常务副市长宣布《市级河长名单》。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请市长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刚才,副市长安排部署了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市水利、环保、公安等部门和xx县政府负责人围绕各自职责和工作情况,就深化河长制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汇报了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副市长宣布了《市级河长名单》。最后,市长作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全面深化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保障能力,严格考核问责,高点定位,深入推进,确保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再强调几点要求:

一要迅速传达贯彻。全面深化河长制是落实中央生态明建设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我市奋力追赶超越,实现绿色崛起,加快建设xx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支撑。会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徐市长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下决心把河湖库渠管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

二要全面落实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依照市级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河湖全覆盖的河长制工作网络,确保每条河流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各级各段河长要坚持守河有责、护水尽责,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措施实、督察严。水利、环保、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安排本县区、本系统深化河长制工作,按照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进度安排,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分级分段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于月底前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和完善后的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报市水利局。

会议结束,散会。

篇5:河长制工作汇报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河湖情况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21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33座,小二型水库186座,山塘水库852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xx年11月2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xx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xx〕2号)。《万年县20xx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20xx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月底前要在政府的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

1、迅速行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20xx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xx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 “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7.7%,我县为6.5%;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xx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工作建议

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7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篇6:河长制工作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按照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同德县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7名(1名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5名责任河长),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67名,分属21个成员单位和67个行政村,范围覆盖26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政府的网站公布,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先后研究下发了《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全县河道长效管理意见》《同德县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乡(镇)“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

根据《防洪法》等有关法规,成立了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河道清障联合行动,对全县7座涉及河道砂场进行整治,其中,科加二、三、四社砂石料场存在超挖情况,现已责令停业整顿,其余4处砂石料堆放场已划定行洪红线,保证了河道行洪安全;截至目前,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已累计动用铲车、运输车25车次,组织干部职工及农民工300人次,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填埋河道垃圾约15吨,河道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另外,对未办理环评报告的巴沟电站、戈迈一级电站及牧场电站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停产整顿;对4座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水电站已补发取水许可证。同时,对同德县星月屠宰场排放污水问题,已责令关停;青海正旺草源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全面升级改造,待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人心,家户喻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拟在河段分界处设立河长公示牌120个,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目前,120个河长制公示牌正在加紧制作当中。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全州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抓好我县境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划,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县、乡“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大力加强县、乡、村“河长制”建设,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三员落实到位。及时出台“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依照本辖区内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尽快完成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三是加大污染源治理。着力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着力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严格执行养殖场排放不达标“黑名单”制度。着力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巡查制度。

篇7:河长制工作汇报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镇境内辖2条河流,分别是西河(含升钟湖)木兰段、华长河木兰段,2座小二型水库,分别是洞角水库、杜家沟水库,根据省、市河长制相关工作安排,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组长、镇长为总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初步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所辖2条河流均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河长,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任河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联络员,明确各村“河段长”开展踏河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印发了《木兰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阆中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镇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四)实施“一河一策”。我镇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联络员、巡视员,建立了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建立了河道管理保护“四项清单”,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五)各方配合联动。工业方面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处理好三废排放,排查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对证照不齐的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农业方面对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入河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镇、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河道治理资金短缺。有些河流从未整治过,在我镇的排查中也凸显了出亟需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河道整治投资较大,我镇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将邀请上级水务部门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二)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好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篇8: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河道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河道安全、清洁、生态的目标,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保畅保安,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不断创新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使全县河道管护迈入常态化、规范化、社会化轨道。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县、镇、村三级领导担任相应河道的河长,建立起县、镇(办)、村(社区)三级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在20XX年底前,实现全县河道“河长制”全覆盖。

(一)河岸整洁。

堤线完整,无严重塌损;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

(二)河面清洁。

河道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水面水体清洁。

(三)河流畅通。

河道无障碍、无砂坑、无严重淤塞、无非法乱采乱挖乱占。

(四)河岸绿化。

因地制宜选择草木,提高河道堤防绿化效果,主要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

(五)水质达标。

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对水体污染进行有效控制。

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控制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得到有效推进,距离支流河道、河堤20米内无圈舍、无直排厕所。

河道保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

三、实施范围及职责划分

(一)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县、镇、村三级河道。

(二)河长设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辖区管理范围分别确定三级河长。

由包镇(办)县级领导和包镇(办)部门负责人担任县级正副河长,各镇镇长(办事处主任)、村委会(社区)主任分别担任辖区内河道的镇级河长、村级河长。

镇级河长向流域的县级河长负责,村(社区)级河长向镇级河长负责。

(三)河长职责:县级河长对所负责河道流域水环境治理负总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包抓部门履行职责,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镇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流域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组织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河道整治、截污纳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落实;村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对河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

(四)单位职责:包抓镇(办)部门及其他部门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镇(办)的河道管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监督河道水环境项目前期工作,对需县级立项的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包装、前期等进行指导,对影响水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区域限批;县科教局负责加强学校周边河道环境管护,按规定处理学校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组织学生开展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向河道乱扔垃圾,不在河里游泳,确保学生自身安全;县工信办负责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和退出机制落实,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绿色企业创建;县公安局负责涉河、涉水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河道工程设施和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有效维护河道日常监管秩序;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

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县国土局负责依法打击乱占、乱建、乱倒、侵占河道、影响河道行洪畅通的行为

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侵占填埋河湖水域;县住建局负责会同国土、水务部门划定河道安全防护范围,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确保行洪安全,并加强城镇规划与管理,抓好排涝排污,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交通主干线河道岸线整治保护

禁止随意向路边河道倾倒弃石弃土,确保行洪畅通;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河道日常“河长制”考核检查,具体负责开展河道疏浚清淤和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和河道养殖管理;县农业局负责对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使用农药的行为,做好临河田边河道保洁工作的宣传监管,加强畜禽养殖环节防疫检疫和执法监管,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制止面源污染;县林业局负责对丹江湿地公园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督促指导管护生态公益林、修复湿地,搞好沿河绿化建设及维护工作;县文广局负责做好河道管护方面的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县卫计局负责指导监督县城及镇、村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禁止直接向河道排放人畜粪便和倾倒医疗垃圾;县城管局负责县城环境卫生保洁、县域内一江三河(丹江、东河、西河、刘家河)水面保洁工作

加强县城及周边的建筑、生活垃圾清运和生活污水处理,制止垃圾乱倒;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景区、农家乐户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河道水域清洁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河道排污纳污控制及环境整治,组织入河污染源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保护河道出境水质达标。

四、工作内容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

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改善水质目标措施,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摸排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

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各级河长要根据工作任务,明确保洁单位、运行方式和具体措施;二是督促河道保洁单位和人员对河面漂浮物、行洪障碍物、动物尸体、河岸垃圾、杂草进行清理,保持河道日常清洁;三是指导河道打捞物集中堆放,落实“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机制,避免二次污染;四是对河道内发现的病死动物、突发污染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在有关部门和专家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三)指导督促综合治理。

按照河道所在辖区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研究确定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

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开展综合治理,以河道清障、保洁、治污、绿化、安全为主要任务,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河边无污水排放的“四无”目标。

(四)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五)监督落实长效机制。

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

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的“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工作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XX年10月份,下发推行“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确定全县“河长制”管理分工表。

10月下旬,各镇(办)制定完成“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确定辖区内县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分工表、实施方案及管理分工表并抄送县水务局。

(二)宣传培训。

20XX年10月底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设立公示牌公开每条河道的河长、副河长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县、镇两级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实施管理。

20XX年11月起,同步启动县、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各级“河长”及有关单位履行所联系、包干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

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行县、镇、村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县政府县长赵晓斌担任督察长,县委副书记王湘、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晓虎、县政府副县长曹安良、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担任副督察长,组织、住建、发改、财政、科教、卫计、民政、扶贫、文广、国土、交通、水务、林业、农业、城管、工信、旅游、环保等部门为包抓成员。

全县各镇(办)辖区内河道管理区域,分别由包镇(办)联系领导负责,包镇(办)部门包抓,所在区域的镇长(办事处主任)、村(社区)主任具体负责,下属各站办负责为成员,细化目标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选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辖区内所有河道的副河长,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及时落实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县、镇两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承担推进工作中的协调职能,县、镇两级水务部门和单位具体承担河道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

建立公安、水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污染河道和破坏水利设施、影响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消除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

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并重,深入排查辖区河道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工程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水环境治理和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实现河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三)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河道治理的工作职能,建立定期通报和会商等工作机制,明确治理工作各环节任务。

要积极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落实。

(四)加强宣传,严格考核。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河长制”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社会监督,在媒体上公布“河长”名单,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增强全民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

同时,由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各镇(办)“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各镇(办)负责对村(社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开展各级“河长制”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评议。

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河长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XX县“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

2.XX县河流“河长制”管理责任表

篇9: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XX省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XX省20XX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

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清河行动”是响应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的重要举措。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要求

“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10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及任务要求如下:

1. 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

2.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各地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县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由县级城管环卫部门具体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定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 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港口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7. 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平毁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矮堤、丁字坝、建筑物、清除违法植树造林,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打击灞河灞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8.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法采砂特别是交界监测断面周边非法采砂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规范采区管理,对超许可船数、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超功率采砂船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

9. 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

10. 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教育渔民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贩卖运输非法渔获物;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XX县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牵头单位主抓、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

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县水利局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资源、县公安局、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局配合);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局配合);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县环保、住建、农业局配合)。

2. 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县工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3. 县农业局牵头组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县环保、水利局配合)、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活动(县环保局配合)、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4.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城建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县环保局配合)。

5. 县委农工部、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县城、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县环保局、农业、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配合)。

6.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县环保局、水利局配合)。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江河湖泊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清河行动”,旨在解决河湖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

20XX年“清河行动”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

4-8月:牵头单位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报县河长办备案。

根据查找出的`问题,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县河长办备案。

乡镇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辖区内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8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清河行动”集中统一行动。

9-12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县河长办会同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河长制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 作为20XX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

县委宣传部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县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乡(镇)政府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大督查力度。

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顿,直至通报批评。

(四)强化工作保障。

县要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县(乡、镇)要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抽调工作力量,集中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

公安机关要为“清河行动”保航护驾,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抓好长效管理。

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政府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清河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江河湖泊,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篇10: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XX年乌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的函》(黔环函〔20XX〕187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全省八大流域一、二级支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函》(黔环函〔20XX〕268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市辖区内乌江、北盘江、红水河流域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河长制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辖区内主要河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进一步落实“把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水环境质量的责任底线”。

强化环境监管,深入开展主要河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完成20XX年河长制目标任务;并通过几年努力,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净、景美”的目标。

二、工作范围和责任单位

全市辖区内主要河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全面落实河长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流流经所在地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所在地的县级、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

三、“河长”职责

各“河长”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流域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详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乌江等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104号>)。

乡级“河长”要积极开展河道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推进治污项目实施;村级“河长”要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开展河道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管理日常巡查,开展河道清障,对流域沿岸及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管理实施保洁,严禁生活垃圾入河,逐步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确保河流沿岸及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四、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并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配合建立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

(二)贯彻落实《XX市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各自辖区内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乌江、红枫湖流域生态补偿;

(三)组织实施《贵州省乌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0XX-)》,配合编制完成国家重点流域以及北盘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

(四)完成夜郎湖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普定县城关镇陇黑村下大坝组、陇财村沙湾组、坪上镇毛栗村毛栗组、箐脚组和中心组5个村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继续推进红枫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完成西秀区、平坝区红枫湖上游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开展XX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完成虹山水库治理、“引千入虹”工程建设并通水;

(六)开展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七)在西秀区、平坝区和普定县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配套垃圾收运设施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八)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在各自辖区主要河流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设置监测断面并逐月开展水质监测,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规定类别,水质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区)要及时摸清辖区内流域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并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并实施辖区内主要河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河长制实施方案。

各县(区)实施方案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建立“市考县(区)、县(区)考乡(镇、街道)”的河长制考评机制,实行逐级定责任、层层抓落实的河长制工作机制。

市“河长”水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由省下达;县(区)“河长”水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及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要求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报市“河长”确定。

市“河长”上一年度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接受省环境保护厅检查考核;市“河长”于每年4月底前对县(区)“河长”上一年度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环境保护厅,同时向社会公布。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抽查项目建设进度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县(区)“河长”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河长制完成较好的地区,在环保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及环保能力建设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并适当倾斜;对完成不好的“河长”,将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领导进行谈话。

(三)着力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相关工作及取得的实效。

各县(区)要将辖区内主要河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关“河长”名单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市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河长制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发现河道及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垃圾随意堆放、污水恣意排放等现象,要对相应“河长”下达整改任务并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及时提请市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篇11:河长制工作计划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制度保障,是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和各级“河长制”相关规定,后白镇严格落实,积极推进,切实改善和管护我镇水生态,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我镇于20xx年4月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重点任务、制度执行、河长履职、经费保障、长效管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现将河长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后白镇总面积155平方公里,是由原三岔、二圣、后白、茅西四个乡镇合并而成,有南、中、北河、句容河四条骨干河道,有16条乡级河道,河道总长度达78公里,大小塘坝1465座,两座中型水库(茅山水库、二圣水库),一座小(二)型水库(东塘水库)。水域面广、点多,加之历史原因河道村庄两侧违规建设严重,综合整治,困难较大。两次万亩良田拆迁,产业结构调整面积大,禽畜养殖较多,容圣牧场、皇雁鸽园等二十多处。西部是圩区,水产养殖较多,养殖户达百家、面积上万亩,暴露出的问题较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上级精神统一工作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责任体系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三名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信息源,QQ通讯平台、河道监控点16处、镇村河长微信群,协调推进、检查、指导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定了后白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及相关河长制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各村联动。

(二)认真调查摸底,建立责任清单。全面对我镇境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价河库健康状况等问题。

(三)及时动员部署,推进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后白镇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于4月30日召开的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与各镇、村级河长签订《后白镇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与工资挂钩,与责任对接。

(四)开展巡查整改,强化宣传引导。巡河是落实河长制的关键一步。全镇30多个镇村级河长及河长办工作人员登陆了河长通工作APP并通过了专业培训。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做好巡河各项工作记录,以及任务交办工作。目前我镇河长巡河共计704次,发出交办单44次,完成交办任务44次,任务落实率100%。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在我镇主要路段及各村(社区)悬挂标语达50余幅,印制《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河长制宣传册》,向农村群众发放,提高群众的爱水、护水意识。各河段均安置河长制公示牌,公布河道管护范围、管护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利用多种方式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普及。

(五)强化河道保护,推进污染治理。我镇河长制办公室多措并举,全面推进:

1、以防汛防旱汛前检查为抓手,由镇级河长带头,各村级河长、沿河群众共同参与,对十里小河、丰产沟、鸡毛山撇洪沟进行灌浆加固工作;对丰产沟、九龙冲撇洪沟、鸡毛山撇洪沟前进排涝站引水河、曙光排涝站引水河等5条河道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清淤工作;对东湾河、花岗河等全镇16条镇级河道进行了杂树杂草治理工作;对全镇河道安装了实时监控16处,几项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根据《后白镇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白镇河长办在相关部门、村委会积极配合下对4条骨干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工作,共迁坟60座,并全部回填,总计投资250余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县河长办的“一河一策”规划,对后白镇管理范围内的河湖“两违”、“三乱”现象进行整治,对违法圈圩、违法建设进行统一拆除。自5月起,我办对中河、北河、南河、二圣水库共计34处“两违”、“三乱”进行拆除、整治。其中涉及到后白、李桥、芦江、林梅、淮源、二圣、徐巷、延福、长里岗九个行政村。违章建筑31处总计1868平方米,违法圈圩2处总计122亩,清除河道乱耕乱种15公里,河道排污口关停2处、达标1处,6月底全面整治到位,总投资600余万元。8月初,开展对已拆除、整治的“两违”、“三乱”进行复绿工作,确保通过省市县三级河长办的考核。

2、以“263”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整治众欣、国平、丰润等三家养猪场的污染源,清除圣牧等15家奶牛、生猪、畜禽养殖场,并对下游河道、渠道进行的清理、深埋,改善河道上游的生态环境。

3、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关闭后白、张庙四家高污染企业,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

4、按照太湖水污染整治要求,结合本镇的污染源整治,进一步完善河道,如今年对丰产沟、二圣水库南干渠、奇干撇洪沟、花岗河、鸡毛山撇洪沟、九龙冲撇洪沟污染河道进行管护和治理,减少水污染。

通过一年来河长制各项工作的推进,后白镇河道、河塘水质明显改善,干部群众参与意识明显提高,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20xx年河长制工作计划:

我们将根据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联动,综合治理方针,明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工程治理措施。结合全镇总体发展规划、美丽乡村整体规划,注重涵养水源,还岸于绿、还空间于百姓,以实际行动获得全镇上下更多的认同感,全力推进“水美乡村”建设。根据“一河一策”、“一片一策”治理方案,在小流域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对照规划,推进河岸治理、河道整治、固护岸线、塘坝清淤、疏浚河道、绿化堤防等工作,侧重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治理一条、达标一条、保持一条。

二是落实专项治理措施。我镇将从源头抓起,全面控制住河湖污染物排放,结合“263”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彻底打消违规经营户的侥幸心理,做到有的放矢,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河岸环境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好河长制责任,坚决查处违规排放问题,着力制止“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倒乱排”现象。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我镇将继续组织活动,通过宣传横幅、宣传手册、新闻报道、开展讲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河长制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群众爱河意识,共同维护水环境。使河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通过“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河长述职镇总河长年度述职报告

村级河长述职报告怎么写

河长的制工作总结

村级河长述职报告

河长制述职报告

河长制口号目标

河长制工作总结

河长制工作述职报告

河长制工作请汇报

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工作汇报

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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