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优秀800字(精选15篇)由网友“咕唔咕”投稿提供,下面给大家分享读《福尔摩斯》优秀800字,欢迎阅读!
篇1:读《福尔摩斯》有感800字
福尔摩斯,由阿森·柯南道尔创作。他曾是我童年的偶像,现在乃至将来,他都会是我漫漫人生路上的灯塔,闪烁着永不熄灭的光芒。
说实话,在第一次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候,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角色是又爱又恨。我喜欢他的博学多才,赞叹他的观察入微,敬佩他的侦探才能。一团又一团疑云在他明亮极具穿透力的目光下被剖析得完美彻底;一个又一个令人大吃一惊的真相被他用正宗伦敦腔娓娓道来……但福尔摩斯喜欢吸食可卡因、厌恶女性、性格孤僻等缺点就像一根根小刺插在我的心上,让我“食不下咽”。
于是,年幼的我做出来一个“聪明”的决定,我要对《福尔摩斯探案集》使用数学加减法!我用便利贴把描写福尔摩斯的缺点的文段遮得严严实实,并在上面加上与之相反的优点。例如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注射了百分之七可卡因被我减去,改成了“他喝了一杯薄荷水,舒缓了紧绷的神经”。在大体改完之后,我沾沾自喜地开始读我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一读,却如一盆泠水浇灭了我得意洋洋的火焰。
《福尔摩斯探案集》被我改得面目全非!我喜欢的福尔摩斯被我用减法减没了!我立马撕掉所有的便利贴,撕掉对于福尔摩斯的加减法。我一下子明白了,只有最真实的福尔摩斯才是最精彩的,他的缺点令他更完美。
但我仍然念念不忘我的“加减法”。
那为什么我不尝试尝试加减法呢?这个念头如藤蔓在我心里疯狂滋生。我认真读了一遍又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他的每一个优点我都牢记于心。我要加上他的优点,减去我的不足,避免他的缺点。只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我才能让我的偶像变得更高大。我希望以后别人提起我会说:“她就是那个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她跟福尔摩斯真像!”
夏洛克博学多才,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像个海绵吸收老师、书籍教会我的知识,努力提高成绩;夏洛克观察入微,我得锻炼我的眼力,从考试不丢粗心分,观察周围的变化等开始;他忠于自己的工作,我就正视且重视我作为学生的责任;他还善于刀剑,那我就锻炼自身的体力……我宛若脱胎换骨!
我从一二年级的不善言辞、成绩倒数,到四年级的人缘极好、成绩名列前茅,还当了班长。这是多么惊人的表现!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受益至今,这都源自于福尔摩斯加减法。
我会继续读书,运用加减法,加上从书中学会的优秀品格,减去自身的不足,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
篇2: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优秀精选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篇3: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优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推荐我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篇4: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优秀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读后感·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
篇5:有关福尔摩斯的优秀观后感800字
我最喜欢去福州路的上海书城看书。也就是在那里我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给深深的吸引了,所以我把此书一股脑地全读完了,读完了还爱不释手的接着重读。从此我成了福尔摩斯迷,而此书的作者也成了我的偶像。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人。先学医,后弃医从文,开始了自己侦探小说写作生涯。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于世。
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福尔摩斯也成了神探与智慧的代名词。这位口衔烟斗的神探,在离奇的案件中,用冷静的思考、敏锐的观察、智慧的推理,使他与他的搭档华生完成了一件又一件棘手的案件。说实在的,由于作者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在我读完这套书后,就以为在英国历史上真的有那么一位传奇的人物存在。就因为受这套书的影响,如今的我正在好好地、努力地学习,立志长大了一定要去英国的伦敦大学深造。这样的话,就可以近距离感受作者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所生活的地方。
作者可能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会成为一部不朽的传世作品。一百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风靡全球,倍受读者喜爱,是一部人人都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由此可见,作者的笔下的人物已经深入人心,其影响之深远。否则今天的我,不可能看到这部著作。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时,我发现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办案时勤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确,我的观点很快的就从书中就得到了证实:因为他每次破案时几乎会用上一些表示“看”的词如:观察、端详、窥视、盯、瞄……。曾经有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观察对于儿童之必不可少,正如阳光、水分、空气对于植物之必不可少一样。在这里观察是智慧最重要的能源。”确实如此,在生活中处处都需要勤于观察和思考。而这种习惯的养成将会给我们的学习带来莫大的好处与收益。我会向阿瑟?柯南?道尔和他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学习的。也正是从他和“他”的身上。
篇6:有关福尔摩斯的优秀观后感800字
早就传闻《福尔摩斯探案集》出格都雅,于是本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段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做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制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神机妙算,沉着沉着,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瑰异的探案故事、扣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此中的一个案例惹起了我想要论述的,它的情节与众不同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即是《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本人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好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曲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初发觉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承继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礼拜,他的父亲正在去拜访伴侣的途中也瑰异的死了。最初年轻人承继了这份遗产,起头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惊骇,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正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详尽的察看力令我赞赏。有如许一个细节,其时正值旱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按照粘正在他鞋尖的土壤,精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处所。正在查询拜访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沉点,他环绕着信展开查询拜访,最初他按照“3K”推理出取“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相关,他们经常掳掠,而且正在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异的物体……最初福尔摩斯凭仗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灵敏的察看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收获颇丰,晓得了干事要沉着沉着,要悉心地察看。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碰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沉着时,便静下心来,终究从标题问题中寻找到了冲破口,颠末一步一步严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只以情节跌荡放诞、扣弦的故工作节令人着迷,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取超强的察看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正在于堆集,伶俐正在于勤恳。我想福尔摩斯的不凡,正在于他常日的勤恳,他一曲正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程序大小晓得凶手的春秋,通过刮痕能够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千丝万缕都成了他破案的环节。可见他察看和推理能力是何等强大。因此他才会正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小我认实进修。
篇7:有关福尔摩斯的优秀观后感800字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译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译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译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篇8:《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优秀
一天,老师布置了一些课余作业。下课后,同学们都在课室里里做作业,突然,小梅大叫一声:“呀,我的笔呢?”这时,我想:这次,是我大显身手的机会了,我要让“小偷”见识一下我的厉害。我走过去,对小梅说:“小梅,你不用着急,我帮你找。你告诉我,你的笔是怎样的。”说完,我拿来纸和笔,他说我记。“完成!等我的好消息吧。”
放学后,我跟踪着一个“嫌疑人”——小强,因为他经常偷我的东西。突然,他摘一个垃圾桶前停了下来,把一条长长的东西丢进去,就走了。我想:这肯定是小梅的笔。说完,我马上走过去,把那条长长的东西拿出来,原来是一条棍子,我垂头丧气,心想:难道作案人不是他?不行,还得观察一段时间。
下午上课时,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小强手中的笔,再看看我手中的记录,想:他那支笔,不正是像小梅说的那样吗?
我马上跑到小强面前,问:“快说!小梅的笔是不是你偷的?”
小强一愣,吞吞吐吐地说:“你……你什么时候,看……看见我偷他的东……东西啦?”
“小梅说她的笔头有点破,这不是证据吗?”
“这……这笔是我妈买的,是我自己弄破的。”
“小梅还说,笔里面有自己的名字,可我没见过,你打开让大伙看看。”
“快打开呀!”大伙说。
小强没办法,只好把笔打开。一看,果然有小梅的名字。
“快把笔还给小梅。”“是啊!是啊!快道歉!”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说。
小强低着头、红着脸,把笔还给了小梅。
下课后,同学们纷纷说:“好样的。”还有的给我起了个的化名——小福尔摩斯。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
篇9:《福尔摩斯》读书笔记800字优秀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查、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识别140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人侦探,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福尔摩斯虽然头戴理性的光环,但伴随着成功与失败,他时而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和坚毅在他破案的过程中被渲染得淋漓尽致。似乎没有什么难题能让他束手无策,超乎普通人物之上。
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介绍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从这张简表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他可以对与自己行业无关的知识一无所知,也可以对于自己行业有关的知识游刃有余。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地解开谜题,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
篇10:《福尔摩斯》读书笔记800字优秀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篇11:《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优秀
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我曾经为书哭过、笑过;我曾经为书伤心过、收获过。这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要“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于是,我总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看,这就是书的魔力。是读书给了我知识,是读书给了我乐趣,是读书给了我力量。我离不开书,当我寂寞时,常常让书来充实自己;将心中的苦、乐、悲、喜融入书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情缘。书陪我走过无助的孤独,迎来奋斗的欢乐;书教我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篇12: 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侦探集》。它非常有趣,是关于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侦探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先生创作的。他把福尔摩斯这个虚拟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写得扑朔迷离。因此,阿瑟柯南道尔先生成为杰出的小说家,剧作家,还成为了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分为几个大的篇章。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我最喜欢冒险史其中的一篇侦探故事,名叫红发会。主要讲的是:一位年轻人在报纸上看到了所谓的红发会,据说只要天天在一个屋子里抄写字典,就可以赚到很多钱。年轻人去面试,并成功的通过了。可是一周后的一天早晨,他来工作,可是却关门了。他觉得很奇怪,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和井井有条的逻辑思维,最终破了案,这原来是一场银行盗窃案。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比如: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细心,不能马马虎虎,如果福尔摩斯马马虎虎的,当然就破不了案。而且做什么事情也不能慌乱,一定要冷静。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明白更多的道理。
篇13: 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个离奇古怪的案件,每一页作者都设计了悬疑观念,读者读到最后一行时,都会提出一个问题:下面会是怎样的呢?
我浮想联翩,想着大侦探与凶神恶煞斗智斗勇的情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们一定会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报应。于是我带着自己的想象与问题翻开了一页又一页。看得爱不释手,怪不得这本书如此畅销,销售量曾经风靡全球呢!本书中共有四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有着它独特之处,却共同展现了人类的残忍与血腥,恶人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与荣华富贵而不惜一切手段,肆无忌惮地在一方杀人放火,欺凌百姓,就拿《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来说吧,巴斯克维尔爵士驯养了一条世界上罕有狼犬,此狗全身发黑,皮毛极为珍贵,然而它的眼睛却为深蓝色,每到晚上就射出魔鬼般的蓝色,以人为食,巴斯克维尔正是利用这条狗散布谣言,威逼维尔纳斯老板与他做交易,事后这个反复无常的小人DD巴斯克维尔又密派狼狗在荒郊野外咬死维尔纳斯,真可谓是血债累累,这一切自然被福尔摩斯侦探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于是他明察暗访,从细节抓起,神不知鬼不觉就已拿到了事件的核心,一举击破巴斯克维尔团队,其党羽也一个个陆续被擒。这个故事把人对财富的贪婪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怎能不叫拍案叫绝呢?同时也让我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竞争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人无杀虎心,虎有害人意,正应了那句俗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在这本书中,有着这样一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头戴牛皮帽,身穿黄皮草。一身男子气,智勇无人敌,不错,他正是福尔摩斯,我们要像他一样,拥有绝顶的智慧与敏锐的观察力,方可成为祖国的栋梁。
篇14: 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品。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
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马马虎虎有些小地方都没注意。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篇15: 读福尔摩斯后有感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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