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的四审和四排原则

时间:2023-08-16 08:33:5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的四审和四排原则(共9篇)由网友“昨日春晖时”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的四审和四排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的四审和四排原则

篇1:〖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的四审和四排原则

选择题的答题技巧如下:

解答客观试题(选择题)应遵循“先审题干、后审题肢、肢干相连、以干求肢”的基本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在解题时必须做到“四审”和“四排”。

一审题型。是单项选择题,还是组合式选择题,每一题问属于哪种形式。

二审题干的规定性。也可称是审关键词,通常要关注题目的解答方向,明确哪些是正向选择题,哪些是逆向选择题,逆向选择题要求考生选择错误的选项,正确的选项不能入选;要回答区别还是联系、共同点还是不同点;总的来说,审题干就是要弄清题意,明确题干的规定性,这是做好选择题的关键。

三审题肢,

遵循以干求肢的原则。第一、确定哪些是正确的题肢,即符合题干规定性要求的题肢。第二、确定哪些是错误题肢,即存在明显知识性错误的题肢。第三、确定哪些是干扰性题肢,即题肢本身的知识内容正确,但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不符。第四、确定哪些是一级引申题肢,哪些是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做到正确题肢或一级引申题肢入选,错误题肢、干扰题肢、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不选。

四审题干与题肢之间的关系。一般题干与题肢之间的知识结构是陈述句结构,题干是主谓结构,题肢则是宾语。这一结构形式就决定了在解选择题时,只能做到以干求肢。通过分析寻找题干与题肢之间的最佳联系,即题肢与题干规定性的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肢干相连,上下结构相通。

“四排”:一排除错误项,逆向选择题除外。二排除重复项。题肢的观点不是说明题干的规定性,而是对题干规定性的变相重复,这样的选项迷惑性较大,容易失误。三排除无关选项。题肢的观点虽然正确,但与题干的规定性无关,这样的选项应排除。四排除大、小选项。题肢的知识内容大于或小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这样的选项也应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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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解答方法

解答司法考试选择题要注意“四审”和“四排”原则,选择题的答题技巧如下:

解答客观试题(选择题)应遵循“先审题干、后审题肢、肢干相连、以干求肢”的基本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在解题时必须做到“四审”和“四排”。

一审题型。是单项选择题,还是组合式选择题,每一题问属于哪种形式。

二审题干的规定性。也可称是审关键词,通常要关注题目的解答方向,明确哪些是正向选择题,哪些是逆向选择题,逆向选择题要求考生选择错误的选项,正确的选项不能入选;要回答区别还是联系、共同点还是不同点;总的来说,审题干就是要弄清题意,明确题干的规定性,这是做好选择题的关键。

三审题肢,

遵循以干求肢的原则。第一、确定哪些是正确的题肢,即符合题干规定性要求的题肢。第二、确定哪些是错误题肢,即存在明显知识性错误的题肢。第三、确定哪些是干扰性题肢,即题肢本身的知识内容正确,但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不符。第四、确定哪些是一级引申题肢,哪些是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做到正确题肢或一级引申题肢入选,错误题肢、干扰题肢、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不选。

四审题干与题肢之间的关系。一般题干与题肢之间的知识结构是陈述句结构,题干是主谓结构,题肢则是宾语。这一结构形式就决定了在解选择题时,只能做到以干求肢。通过分析寻找题干与题肢之间的最佳联系,即题肢与题干规定性的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肢干相连,上下结构相通。

“四排”:一排除错误项,逆向选择题除外。二排除重复项。题肢的观点不是说明题干的规定性,而是对题干规定性的变相重复,这样的选项迷惑性较大,容易失误。三排除无关选项。题肢的观点虽然正确,但与题干的规定性无关,这样的选项应排除。四排除大、小选项。题肢的知识内容大于或小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这样的选项也应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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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答题技巧

选择题的作答存在技巧与方法,选择题的待选项中已包有大量的信息,可以提示我们该从哪个方向进行思索,或将哪部分知识进行筛选、判别。只是由于我们的记忆不够准确,容易产生似是而非的印象;或者对法条及原理的理解不够精当,容易发生部分的偏差与错误;或者由于审题不够仔细,忙乱中误选了不正确项。

选择题中干扰项的存在一方面给我们增添了答题的难度,比如讲混淆了我们的思维,误导了我们的答题方向,但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答题的难度。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在题干的要求下,以干求肢分析各选项,排除干扰。其实,考官在设置选项之时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参照于某种规律,这种潜在规律多半发端于设计选项的目的。这些规律往往也利用人类思维中某些常见的弱点,比如说在逻辑判断与推理中常犯的错误等等。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遵循以上思路,通过对选择题选项之间关系的研究,笔者提出如下规律供考生参考。

1.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具有承接、递进关系可能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例)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32题/单选题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为B.本题中选项C与D之间存在承接关系,倘若认为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则甲国应詹某的请求行使外交保护权成为可能,所以CD两项首先应予以排除。而依常理可知甲国公民詹某即使要寻求外交保护,也不可能向乙国提出请求,故又排除A项。

2.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内容相近或类似,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备考资料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内容相近、相似而存在同时成立的可能,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3.单项选择题中,一旦出现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则正确选项往往由这两个对立选项中产生。

在司考试题的单选题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出题格局:4个选项中往往有一对选项内容对立,这是考官为了测试考生记忆、理解准确程度而特意设制的,殊不知却往往给了我们以缩小选择范围的帮助。这两个互相对立的选项有时在语序上相似,有时部分内容相同,从语法结构上容易判断出来。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内容对立,则正确选项往往从AB中择一产生。(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

4.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若存在两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选择一个选项作为正确选项。

这是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考官对正确选项数目最为明显的提示。若四个待选选项结成了两对对立项,则两个正确答案多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择一产生。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互相对立,CD互相对立,则两个正确选项往往须从AB组以及CD组中分别择一产生。当然,这规则也存在例外情况。

5.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存在两对互近项或类似项,而这两对选项内容对立,则其中一对互近或类似项为正确选项。

如果试题中存在两对互近项、类似项,其中一个选项正确,则与之类似或相近的另一个选项则多半也是正确项。当然与这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对立的另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则为错误选项。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两项内容相近、类似,CD两项内容相近、类似,而AB组与CD组内容对立。那么若A正确,则AB应选;若C正确,则CD应选。

6.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如果存在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而其他两项不存在内容对立的情况,那么在此对立两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项。

7.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之间存在承接关系或递进关系,即数个选项能同时成立,则往往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应一同入选。例在ABCD四个待选项中,ABC三个选项间存在承接、递进关系,能同时成立,若A正确,则ABC一同应选。

8.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4个选项存在部分内容相同的情况,则互相之间相同点最多的选项最有可能为正确选项。当然,此规则存在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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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司考经验〗司法考试功到自然成

早上6点20起床洗漱上班,晚上到家时间为5点半左右,吃过饭约6点,驾车前往所毕业的大学,6点半左右找好座位并打好开水,大约看书到9点半,驱车回家,上一小会儿网,睡觉。

这样看,每天3个小时时间,中间去掉上厕所的时间、走神的时间、听着MP3坐不住板凳的时间等等,时间有效时间估计也就一半儿而已吧,可能估计得有点保守。

周而复始……

结果337分,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而且还可能是好几次,那就是当你真正面对那个可恶的分数时,心中充满了痛苦、不甘、失望、压抑……

我好难受,我也觉得自己付出了好多,可以为什么……

痛定思痛,化悲愤为力量,既然去年用掉3个多月的时间,可以搞定337,那么今年我何不多花一点时间呢?可着一年的时间糟蹋,也比年年复习年年不过要更经济实惠吧!!!

于是,,3月23日的那天晚上,我又背起书包,拿着水杯,驱车来到学校,跟看门大爷说……大爷,我又来了……

东北,这个时候是很冷的!

每天3个小时,照旧!坚持到8月底的时候,我实在是有点顶不住心理上的煎熬,我跟领导请假,请了15个工作日,也就是3周,去学校学习,早8-11点,然后12点到2点,回家休息休息,晚上6点半-9点半或者10点。

于是,我过了……399分,对于司考而言,399=360=500=4xx,没什么区别。

因为自己从痛苦中一路走来,而且伴随着“司考过了就能升职,不过就别人升职”的巨大压力,我这一年生活过得很不好,有幸通过,总结一下自己的路线,希望能给其他朋友带来一点启发吧:

一、司考资料部分

1、我手上根本就没有三大本!用的是的3大本,看了仅一遍,摸不着头绪,所以年没买也没看。

2、我有真题解析全套,2010年的全套,09的也全套

3、我有单元自测(个人认为这个东西谁家的无所谓,有答案并有一些差不多的解析就行)

4、我有考试大网的辅导课程和精选MP3以及讲义

5、我有笔!还有一个已经30周岁不太灵光了的脑子

二、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心态

实话说,我心态很不好,白天很忙,虽然从事法律工作,但毕竟是银行,每天用的法条极其有限,可以说用来考司考,第3卷都没法及格!我怕我会考不上那个司考,那样我升职无望,那样我还要再考,那样我还要再焦虑一年,真的,我心理状态很不好,甚至把本来已经戒掉的烟又捡了起来,复习的时候,有时候心理上承受不住了,在学校的走廊走来走去的抽烟,半个小时!!这点实在太影响我了,我希望朋友们引以为戒,因为这没有什么好处,耽误时间,浪费精力……

三、司考复习时间

在职人员,每天如果能有3个小时复习时间,就比较难得了,有效时间能达到2个半月的话就比较可贵了,

咱不再是学生了,羡慕他们,去掉身体不适、必要应酬、单位加班、心绪不宁等负面情况,在职还是很辛苦的,所以能提早就提早进入复习。

我3月23日之前的一周就在心理上酝酿,在与心理上的惰性相斗争,呵呵。

四、司考复习顺序

1、没有新资料的时候,就先拿历年真题看,先做,然后对照解析,可以划一划重点部位

2、有10版的考试大网司考辅导课程,其实网校的课程真是挺好的,我不是做广告哦。把网校老师的讲义打印出来,边听边划,重点的地方写一写什么的,算是做个笔记,将来复习还要用到的。

3、听完一科之后我就去做自测题,做完就对照,并简单的看一下解析,但不以此为准,毕竟这玩意的答案不是都完全靠谱,但可以从感性上大概的找到一些自己的疏漏,便于下次看书的时候有个重点。

4、如果MP3的进度快,就抓紧跟着,如果出现了时间上的空余,就再看看真题。千万别跟我说您总有时间,如果您是个学生我就不说什么了,在职人员跟着进度都是比较疲劳的了,很难找到大块的超前时间的。

5、实在有时间的话,把你比较不熟的重点科目拿出来,攻克一下,我总结我去年败在没有充分重视3个诉讼法,再就是行政法严重弱项,于是我主攻了一下诉讼法和行政法。

6、到后期,也就是7、8月份的时候,基本做到诉讼法比较熟,出个题都能想到个思路,做题正确率比较高才行。

7、临到考试前夕,会有关于大题的一些讲义,好好看看。

五、司考取舍间

“得民刑者得司考”“重者恒重”“诉讼法是送分的”这类的话大家都听得腻腻歪歪的了吧,每年都有一堆老师跑出来分析去年的题,都会说一句重者恒重吧!

可是,却真的挺对的吧!我主攻的有: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行诉,后期重点看了一下三国我基本放弃的有宪法、法理、职业道德,完整放弃了法制史重点还是诉讼法!!过于不过关键可能就在这了。

六、过了司考之后呢?

其实19号晚上就有途径可以查分,貌似需要电信的电话,反正我知道了399,但自己无法确认,带着一点疑惑入睡,第二天还要带孩子去早教班,那也按捺不住,网上查了一下,呵呵但并没有像之前设想的那样高兴,因为……哥哥我在10月底跳槽了,这玩意儿不再影响什么升职的问题了,呵呵过了司考,走在街上也没人知道,也没人多看我一眼,也不好意思到处去宣扬这事儿总之,我还是我,没啥变化。老婆的说法是:你不觉得高兴,但你应该能想象到如果你没过的时候是多么不高兴,此消彼长,还是有很大差距地。

贡献给司法部那么多的考务费,终于不用再报名考试了,呵呵希望朋友们都能圆梦,早日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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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司考经验司法考试的“三不能与四一定”

司法考试三件不能做的事情

司法考试不能迷信旁门左道,不少同学喜欢走捷径,什么活用排除法呀,看到选项里有“必须”、“仅仅”、“只能”这些词的时候就判定是错误选项呀,等等,这些都是误导。比如08、都有几个题目,四个选项里全都含有“必须”或“只能”,你选什么呢?全选?不好意思,这是单选题。所以一定要认认真真地掌握规律、方法,而不能迷信这些旁门左道。因为每年考试都会有你从未复习过的知识点,这是很正常的,或者题目太难、时间太紧,没办法细细想。这个时候就要用到技巧了,猜也有猜的方法,拼也有拼的门道,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想办法实现一个突破,提高“赌”和“搏”的命中率。不过这个都是最后没办法的办法,你不能一开始就这样想,那就完蛋了。

司法考试不能轻言放弃。毕竟总分600分的司考360分就可以通过了,不要因畏难而产生放弃之心。不过,不要轻言放弃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含义。有些考生认为根据考察分值与投入时间成正比的原则,应该放弃分值小的考题。比如,考2分到3分的《票据法》、4到5分的《保险法》,简直是九牛一毛,不要了,这样做的结果是到最后放弃成为习惯,什么都放弃,什么都没有了,有人爱说“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这全是骗人的鬼话,司法考试千万别有这种歪念。商经知识产权是“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的板块,没有任何难点,没有任何争议,绝对不能轻言放弃,但每年都有很多同学在这个地方吃了大亏。通过这几年的讲课我们总结发现,凡是第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必然是在商经知识产权的105分里面抢到80分以上的,凡是没通过的肯定是只拿到20分、30分的。所以第一个是不要轻言放弃,其实你也放弃不了,你没那个资本。

司法考试不能走马观花。有一些考生复习三遍法条,他怎么复习呢?一本重点法条导读750页,他就打个小算盘,每天看25页,一个月正好看一遍,三个月复习三遍。但是他怎么看法条呢?吃饭的时候等着上菜嫌无聊,把厚厚一本法条导读拿出来翻5页,上厕所找不到报纸拿起法条导读再来5页,晚上睡觉的时候突然想起今天还有15页没看完,大腿一拍、打开台灯,15分钟翻完15页,然后心满意足地对自己说今天任务完成了,这就叫自欺欺人,走马观花,这个没有任何用处的,一定要沉下心来,所谓重点法条就是常考必考的法条,必须一条一条“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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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四件一定要做的事情

1、在听课之前最好能够将教材的内容自己看一遍,不需要做记忆性的工作,关键是熟悉和理解,这样在听课的时候更容易跟上老师的思路和进度,也更加有针对性,对于自己看书过程中不理解的问题就要重点去听,反复去听,并结合例题彻底解决。

2、应当有一个自己的总结笔记,对于自己感觉到的重点、难点、对一些问题的体会、总结都应该在自己的笔记中有所体现,这样在最后阶段的冲刺时,就能够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然后集中精力对这些问题再过一遍,既有针对性,又有效率。{来源:考{试大}

3、一定要将看书、听讲和做题结合起来,司法考试命题有其自身的规律,出题有自己的特点,熟悉题型,熟悉答题思路非常重要,并且也有助于加深对教材和法条的理解。

4、一定要勤思考、勤提问,开阔思路,加深理解。

最后想说的是,面对这个号称“中国第一考”的考试,每一个考生都必须全力以赴,让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真诚期待您过关的捷报!

对于法本的同学,我们的建议是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不要以为学了法本就上了保险,司法考试所考察的内容还是与院校的法学教育有一定区别的。在具体复习过程中,在课堂上讲一些知识点的时候,一些学法本的同学不认真听,他觉得自己都知道了。其实他并不知道,他只知道皮毛而已,不懂得真正的本质,一做题目就全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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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司考经验司法考试六个月经验谈

对一个法学基础不太好的人,确保六个月时间,这个时间是比较经济的成本预算,

司法考试是一个执业资格考试,决定了它考察的专业性、运用性和全面性。幻想通过一两个月时间的突击来搞定它,很不现实。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准备,注重打基础。比如我,在读法律硕士之前,学的是政治教育,基本没有什么法学基础。只是在考研时才把刑期法和民法匆匆看了两遍。基本功可想而知。司法考试的很多课程,我都是第一次接触。内容很多,也很杂,有的问题还很复杂。要想彻底弄懂,必须一定的时间做保证。从3月下旬开始,到9月中旬考试,我花了近六个月的时间,每天学习8小时左右。这样,逐渐的积累,基础就慢慢打起来了,基本的知识构架也慢慢建立起来了。当然,如果你的法学功底比较扎实,就另当别论了。

做好五轮回复习

三个月→一个月→三周→两周→两周,把整个内容来五个轮回的复习

备考过程,大家倍感头疼的是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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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遗忘最怕的就是复习。只要我们勤复习,我们就会变模糊为清晰,把知识点能“记死”。我的具体做法是,先花三个月时间,把教材认真地学习一遍,全面熟悉内容,打好基础,把知识点弄懂搞透;然后花一个月再把教材复习一遍,对重点知识点强化理解和运用;之后花三个星期复习一遍,力图构建起初步的知识体系和框架,对疑难问题重点排除和化解;再花两个星期复习一遍,强化重点知识点的记忆;最后花两个星期再复习一遍,对薄弱环节进行强化训练,强化理解和记忆。每复习一遍,就做一套历年真题。在做真题的过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的真实的进步和收获。最后一个星期,查漏补缺,对错题来一次分析和总结。经过这五轮的来回复习巩固,相关的知识点就会慢慢沉淀在脑海里,有的甚至会成为抹不去的记忆。

总之,司法考试既考智力,更考耐心和毅力;既要勤奋,又要注重方法和技巧;既要专心致志,又要兼顾其它。只要我们胸怀必胜的信心,手握科学的复习方法,再加上必要的时间保证,应该说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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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司考经验〗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经验

显而易见,对于民法中的各种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一定掌握其要点,不但必须弄懂,而且须背得滚瓜烂熟。所谓“考试就是考点,有点即有分,没点就没分”,说得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是应知的基本考试技巧,更重要的是,只打通过对各种法学基本概念的掌握,对各种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才可能使初学者把握对基本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也只有掌握了民法的基本学习方法,法学工作者也才可以更加主动地学习其他的有关内容。

当然,理解是记忆的基础。概念和原理作为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无不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形成的,因此,掌握了一个概念的逻辑推理过程,把握了其各个法律特征,才算真正理解了这一概念的精神实质。因此我们对民法教科书中一般阐述性的内容,其关键在于理解和领会,而不必逐字逐句去死记硬背。

同时,学习民法理论,除了完整准确地真正弄懂最基本的民法概念和它们的法律特征外,还需要以研究各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为中心,在比较中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内容。在专门研究了各种独立的法律制度以后,我们还应注意针对某些制度中一些专门性的特殊规定,作更深的研究。同时自然要注意,我国民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其实它们相互间都是具有内在的客观联系的。这种客观的逻辑联系,就是民法在理论上近乎完美的系统结构,即所渭民法的理论体系,如前所述,无须赘言。故民法的学习重点,一言以蔽之,就是所谓“三基”:即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可以说,这就是考生们在复习中需要掌握的民法的最重点的学习内容。

最后还要注意,由于司法考试内容庞杂,特别是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多。因此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所谓经济法律关系,无非是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纵向的经济行政法律关系,以及少量的经济犯罪刑事法律关系,所以,这一大部分内容,只要以民法为中心,以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为框架,即可以把握其基本规律。也正因为如此,成文法才出现了民法这样一部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才有了行政法这样的调整纵向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规则,

目前的司考中,案例题不但是必不可少的题型,而且可以说已经占据了以前历次考试的大部分内容,在民法考试中当然更不能例外。考试所面对的,实际上是一些只包含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的案情介绍。所以,就考试本身而言,答题者的任务简单而言,其实只要一步步地分析出每个案例中的全部法律关系来,就算达到了答题的基本要求。因为对具有法学基本知识的人而言,只要他能弄清一个案例中所包含的那一层层的法律关系,正确地认定了它们的法律性质,顺理成章也就能了解其最基本的权利及义务了。因此我认为,法条的具体规定只能是法的精神的具体体现,任何人都不可能记住全部的各种具体规定,进而任何考试也都不应当以考法条的具体规定为其最主要的内容,起码在民法考试中是如此:我觉得结合复习具体法律制度查找一下具体的规定即可以了,这样做可能对了解法条的规定与掌握具体制度的要点都会有好处。

至于在复习的过程中,尽管强调对基本概念必须熟记,但对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还是应先理解其构成要件和理论要点的精神的;目前我们的各种考试中,死记硬背总是难免的,但一般还是放到考试前的最后两个月再去进行系统的反复背诵。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大量出版的各种应试题解,无疑均可作为考生们复习的一种参考资料,但老师出题时总是围绕民法教学的理论体系和教学要点来进行的,所以,作题只能是掌握题型以及答题技巧的一种途径,如果陷入题海之中,不把最大量的时间放到对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上去,那只能是本末倒置。

还需要说明的是,从理论上讲,不论人们给法律职业上多么理想主义的光芒,司法考试毕竟是一种职业准入程序。正所谓苛刻的职业考试无疑在不断提高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目前的说法是,司法考试的水平应当略高于本科生,因此,意识到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难度,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来说,不是没有好处的,基于此,才能正确安排复习时间,正确知道自己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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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司考经验〗司法考试过关“五步曲”

一、必须要有志向、有决心、有坚强的毅力,

自己首先要有从事法律职业或想为自己以后发展增加一点砝码的想法,有了这个想法以后你必须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参加并通过这个考试;同时,有了志向和决心还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坚强的毅力,不能坚持下去,再大的志向和决心也是没有用的。司法考试共考14门科目,光是简化版教材就有约4000页,分为4个试卷来考,内容多、范围广,要求在两天内考完并通过,难度是相当大的,自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开考以来,它就以参考人数众多而通过率之低而闻名(通过率目前在7%-14%之间),故有“天下第一考”之称。这种考试靠临时抱佛脚是没有用的,只能靠平时慢慢复习和积累。据我在网上看已通过司法考试的网友谈的体会,大多是有志向、决心和坚强的毅力的:有的几次才通过;有的每天早上5时起床,中午不休息,晚上看书到十二点;有的干脆辞职……而我本人则是在决定参加司法考试后,辞去了令很多人羡慕的领导岗位,一心一意复习,从而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二、必须要有一套系统的教材、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法。

下定决心以后,首先要选择一套系统的学习教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教材,再聪明的人也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有关司法考试的教材很多,往往让很多人不懂选择哪一种。其实,每一种教材都是不错的,关键是看自己喜欢哪一种罢了。我个人认为考试大司考应试指南就很不错,这套书将大纲要点和法条、历年真题糅合贯通在一起,每一个知识点都能从基础到应用全方位的解读。花费看一遍书的时间产生复习三遍的效果。

其次,要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学习时间安排表和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时间安排表是为了督促自己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去学习,这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还不如不学。同时,因为司法考试内容多、范围广,只靠一两个月的突击是不行的,因此,必须要有计划,做好长久作战的准备,按计划去学习完所有的资料。在时间上一定要留有余地,免得到时完不成计划,从而影响自己考试时的心情。在复习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复习情况,不断调整自己的局部计划,以完成整体学习计划。

又次,要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和改变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方法有很多种,但适合自己的往往不多,而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会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我为例,我是相信“万变不离其宗”、“以不变应万变”的,意思就是说无论怎么考试,都离不开书本的基础理论,因此,作为考生,只要紧紧抓住书本,把书本中的基础理论和内容学懂学透,就足以应付考试了。我在将近10个月的复习中,一直坚持看书本(梦想成真系列),共看了4遍教材(第一遍花了两个多月),每看完一遍教材,我就做一次配套练习,通过配套练习来增强记忆和理解,巩固学习效果。在看完两遍书后(四月底),我把的试题按考试规定时间做了一下,自己估分,居然得了380多分(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懂得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如何,可以通过做去年的试题或今年的模拟试题来检验),于是信心大增,又把书本看了两遍,刚好到考试时间。在复习过程中,我没有专门看法律法规,只是在看书过程中,对不理解或难以理解的,就看一下有关的法律法规而已。

在复习中,对一些问题,一开始我是弄不懂的,看了几次以后才懂;有的自以为已经懂了,却在以后的复习中发现自己原来的理解是错误的。这是我在复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此,就象我前面说到的那样,必须要通过一些方法来检验自己是真懂还是假懂,最好的方法就是适当做一些练习题了,

能够做对80%以上的,就是真懂;只能做对50%以下的,就是假懂;在这两者之间的,说明自己还必须再努力。最后,要锻炼考试的速度。司法考试题量大内容多,往往有人因为不注意提高自己的答题速度而做不完或没有时间涂完答题卡,从而出现不应有的错误。因此,必须在复习过程中,严格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要求,去做一些模拟试题,以提高自己的答题速度,包括钢笔只能用在哪些方面,铅笔又用在哪些方面,如何削铅笔才能更好的填好答题卡,是先做完试题再填答题卡,还是边做边填答题卡,等等,都要事先进行演练,确保不因这些小事而影响成绩。

三、必须要有信心、恒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俗话说“有了良好的自信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是很有道理的。要通过司法考试,首先对自己要充满信心,要相信“我能行”“我是最棒的”,如果对自己没有信心,那也就没必要准备复习和参加考试了。我之所以先辞掉公职再准备司法考试,也是源于对自己的很大的信心。有了信心就有了良好的开端,但良好的开端只是个开始和前提,要想取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要有恒心。司法考试准备过程是漫长的,仅仅靠一时的热情和信心是不能坚持到最后并取得胜利的,做事贵在坚持,贵在持之以恒,司法考试复习也不例外。“行百里者半九十”,很多事情往往只要自己再坚持一下就会到达胜利的彼岸,但却有很多人无法坚持,从而以失败告终。我在复习过程中,也曾消沉过,但是我顶住了,并坚持了下去。特别是在考试过程中,因为今年的试题比较偏,考完第一卷后感觉与平时模拟考试相差很大,心里有了波动,在考最后一卷时,心里已经不想考了,但还是坚持做完。事后大家反映今年比去年难,出题也很偏,事实证明,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感觉难,但我感觉难,别人感觉更难呀。所以,不管自己感觉如何,做事情一定要有始有终。此外,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很苦的事情,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体会。而我认为,司法考试复习是比其他很多学习更苦的事情!在我经历的各种考试中,我觉得司法考试是最难考的,比高考还难!因此,准备司法考试复习,一定要做好吃苦的准备才行,没有吃苦耐劳精神的,我劝他们还是不要考了,也不要准备了。

四、必须要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司法考试复习过程是比较漫长的,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只有精神支柱是不行的,必须要有良好的身体作基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永远是真理!而且,有了良好的身体条件,也有助于提高和调整自己的精神状态,从而会促进自己的记忆力,增强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注意劳逸结合,对准备司法考试无疑是重要的。我在这个过程中,每天下午都按学习时间按排表去锻炼一个小时,跑三公里左右。同时,必须要保证自己有一定数量和有规律的睡眠时间,否则也很难让自己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的。列宁说:“不懂得休息的人也不懂得学习。”因此,要通过锻炼和有规律的睡眠,让自己有足够的精力去看书。

五、必须要有牺牲精神和充足的学习时间。

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考”,并非是浪得虚名,要想顺利通过,不付出或不做出一些牺牲是不行的,同时,因其内容多、范围广,不保证充足的学习时间是无法理解其中内容并顺利复习完所有内容的。在复习过程中,你可能要减少和女朋友约会的次数,可能要推掉很多应酬,牺牲上网的爱好,等等,总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都坚决杜绝。另外,你必须坚持每天有同样多的时间来复习,否则,学习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从而降低通过考试的机率。比如我为了司法考试,辞去了公职和良好的前途,牺牲了储如上网、应酬等很多东西,每天学习10-12小时,每50分钟休息10分钟,最终取得了良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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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司考经验司法考试小细节

一、要时刻保持自信

调整考前心态,知识体系已经完全具备,该复习的都已经尽力,相信自己是最好的,不要因为满天的小道消息而乱了阵脚。

二、要保证自己的休息时间

司法考试考前几日,司考生最好什么都不要考虑,好好地睡上一觉;把闹钟时间调好,早上切记万万别迟到。

三、司法考试考试工具一定要带齐

考场必备:2B铅笔,两头削好,带2支,等于4支,最好削成扁平状,试试涂抹效果;带书写流畅的黑色钢笔或者0.5mm签字笔,多带两支;带铅笔刀;带橡皮;带手表;带身份证;带准考证和准考证副证;清凉油。将所有的考试必备要件装在一个小袋子里。特别是身份证,准考证和准考证副证等等。一袋在手,考试不愁!

四、注意做题方法

平均安排做题的时间,不快不慢,稳中取胜。会的题坚信自己的第一感觉,第一感觉往往正确率更高。不会的,或者没有把握的,不要着急。你不会,别人也不一定会,先按感觉选择(但用铅笔在该题号作好记号,以备检查),继续做下面的题目,要顾全大局;对做过的题,要细致,根据题意选择答案。

五、不要把答案带出考场,进行对答案

每考完一卷后,不要和别人对答案,也没有必要回去翻书查答案。反而影响情绪,就相信自己做的是对的;无论对错都没有意义,过分于正确的兴奋和错误的沮丧毫无价值,只能影响到下一场备考。

六、最好提前30分钟到考场,到了考场后记住一定要关机

考前30分钟到考场,目的是为了在考试以前,能使自己彻底平静下来,彻底进入考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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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考前才慌慌张张来到考场。用10分钟作为平静自己和鼓舞自己的士气的时间,多做几次深呼吸!

七、答题材时掌握好时间

前三卷的时间一般比较充足(尤其是第一卷),检查两遍后确实检查不出问题,就交卷,早点休息以备考下一场考试。

八、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注意

在提前发放卷子后,不要着急答案题,而应该认真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号等信息。把你的手表放在桌子上,提醒自己安排好时间。不可小看这部分时间。

九、给填涂答题卡留下充足的时间

答题卡一定留下至少20分钟的涂抹时间。答题卡上一定不能留下空白。实在没把握的选择题,应当从干扰项矛盾分析的角度,以及选项与题面关键信息的对应性思考角度,把该题情形还原于生活,从“公允良俗”的常识角度去判断!一定要牢记,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具影响力的行为标准,要相信自己是一个理性的、社会的人。

十、论述题的字一定要写工整字数一定要够

由于阅卷老师要评阅无数司考生的试卷,所以司考生在解答卷四论述题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字体,认真工整的字体更容易吸引阅卷老师的眼球,同时也更容易得高分。

十一、注意休息与调整

司法考试两天任务非常繁重,条件许可的话,第一天考试结束最好做一些放松运动。每门考试的间隙,掌握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进行放松与转移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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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经验〗司法考试选择题的四审和四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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