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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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规范采购行为,强供应商管理,保证电力物资的采购质量,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公司按程序审查认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三条: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潜在供应商是指因业务需要,未经过审核评议程序而直接发生采购服务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次活动过程结束后的后续过程中,经审核评议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评议、审核部门,每年或根据需要由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组织对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议、审核、更新。

第六条:计划经营部应建立公司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潜在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一)供应商供给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二)供应商供给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景;

(三)供应商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贴合情景;

(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五)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第七条:确定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后,由公司组织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第八条: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资料应包括主体资格、经营业绩、代理权限、履约本事、履约信用等。

第九条:潜在合格供应商经过资质审查,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十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职责本事的组织或个人,能够申请取得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本事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三)具有必须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凡取得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供给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二)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

(三)业务经营情景及相关业绩证明

(四)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工商变更、注销,应办理有关采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等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其它采购单位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供货合同的;

(七)向采购部门、人员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供给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十四:条合格供应商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权利及义务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其他供应商在公司供给采购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的可向公司有关部门反映;

(二)参与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议价、比价采购及招投标活动;

(三)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供给贴合规定质量标准的采购服务;

(三)理解公司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的监督、管理;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总经理签发,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篇2: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供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景、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景(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景,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景。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本事、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景(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景,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进取配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供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景。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本事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景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景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景,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供给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入网后的合格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xx集团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及日常考核资料(以下统称档案资料)有分公司采购部工作人员收集和完善,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负责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审核,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入网审批、分级管理、动态考核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合格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供应商必入库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合格供应商的入网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执行,合格供应商入网后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统一由集团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分公司物资供应部或采购部(以下统称采购部)职责:

1、参与制定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办法,经办公室审定后贯彻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

2、对供应商进行入网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办公室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网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合格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合格供应商的日常考核和监督;

5、及时反馈合格供应商的投标合格率,价格情景,供货质量,销售业绩,交货情景,售后服务,用户投诉等履约信息。

6、收录和维护合格供应商信息,对入网在库的合格供应商配合办公室的管理进行动态管理;

7、参与调查xx集团合格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8、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职责:

1、制定和审核合格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办理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退网;

3、审批合格供应商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结果;

4、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监督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6、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合格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7、查纠合格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8、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供应商分为四类: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经过入网条件的,办理入网手续的供应商;

(二)不合格供应商:经审核未经过入网条件的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是指与xx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能够生产满足xx集团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四)临时供应商:除上述三类以外的能够满足xx集团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一般情景下等同于合格供应商。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库。纸质档案一般由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办公室只负责管理电子档案。

第十条: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包括:供应商入网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及日常考核表等。

第十一条:对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实行动态维护和考核,办公室必须及时将与档案库内合格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核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档案库并及时更新。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五章:合格供应商日常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对合格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亦参与考评。

第十四条:采购部应当对合格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部门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部负责及时填写《xx集团合格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见附件3报办公室,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xx集团。

第十六条:对合格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入网、退网等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按《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二)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办公室发布合格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办公室。

3、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考核信息掌握情景,根据是否需要,牵头组织技术、生产、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对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4《xx集团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约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等级确认

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分别评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供应商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70≤得分<90分;不合格供应商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六章:供应商退网

第十九条:发现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可随时终止其在xx集团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网包括年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需由供应商自我承担。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xx集团合格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认证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网络成员的;

(四)与xx集团子公司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供货合同的;

(七)向xx集团各采购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向xx集团或各子公司供给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拒绝xx集团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景、供给材料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对于容忍、纵容合格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在评价及退网处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电话向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发此刻合格供应商入网、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4: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合格供应商管理与考核方法

采购基本上每半年就会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采购员对供应商的考核主要有哪些项目?

一般来说,采购人员通常从价格、品质、交期交量和配合度(服务)几个方面来考核供应商,并按百分制的形式来计算得分,至于如何配分,各公司可视具体情景自行决定:

1.价格:

根据市场同类材料最低价、最高价、平均价、自行估价,然后计算出一个较为标准、合理的价格。

2.品质:

批退率:根据某固定时间内(如一个月、一季度、半年、一年)的批退率来判定品质的好坏,如上半年某供应商交货50批次,判退3批次,其批退率=3÷50×100%=6%,批退率越高,证明其品质越差,得分越低。

平均合格率:根据每次交货的合格率,再计算出某固定时间内合格率的平均值来判定品质的好坏,如1月份某供应商交货3次,其合格率分别为:90%、85%、95%,则其平均合格=(90%+85%+95%)÷3=90%,合格率越高,证明品质越好,得分越高。

总合格率:根据某固定时间内总的合格率来判定品质的好坏,如某供应商第一季度分5批,共交货10000个,总合格数为9850个,则其合格率=9850÷1000×100%=98.5%,合格率越高,证明品质越好,得分更高。

3.交期交量:

交货率=送货数量÷订购数量×100%,交货率越高,得分就越多。

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逾期率越高,得分更少;逾期率越长,扣分越多;逾期造成停工待料,则加重扣分。

4.配合度(服务):

配合度上,应配备适当的分数,服务越好,得分越多。

将以上三项分数相加得出总分,为最终考核评比分数,以此来考核供应商的绩效。供应商评估主要有哪些控制要点?

通常供应商评估的控制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供应商的安选及选择条件。

2.供应商的品质保证本事的调查。

3.供应商的样品品质鉴定。

4.供应商评估资料及步骤的确定。

5.供应商评估结论的审核与批准。

6.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7.合格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8.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景定期监督与考核。

9.根据供应商定期考核情景,进行优胜劣汰或辅导。

10.监督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置。

对供应商的控制方法主要有哪些

对众应商的控制可根据物料采购金额的大小,对供应商进行ABC分类,好分重点、一般、非重点供应商,然后根据不一样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不一样的控制:

1.派常驻代表。

2.定期或不定期到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3.设监督点对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篇5: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和体制

4、1、1各单位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各单位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4、2、7价格评定。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3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篇6: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篇7: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2主要负责人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3.3品管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4、管理要求: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4.1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① 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② 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③ 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4.2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① 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② 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③ 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④ 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①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②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4.3供应商的责任:

① 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② 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③ 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④ 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并提供给用户。

4.4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5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档案:

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供应商预审合格表。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

篇8: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 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 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 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 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 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 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 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 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 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 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 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 销售代理的介绍。

6. 工厂的销售代表。

7. 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 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 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 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 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 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 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 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 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 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 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 时光,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光、紧急物料的交货时光等。

5. 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 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光。

1. 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 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 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 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 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 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 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 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 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 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篇9: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篇10: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篇11: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供给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资料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资料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景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一样级别实行不一样的控制等级。

2)对于供给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上海博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ZL-BW-08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供给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供给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篇12: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 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 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 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 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 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 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坚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 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 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1

第十条 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 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 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 供应商的资格初审: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供给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贴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 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上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 供应商经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评审: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本事、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 供应商的评估: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B)当供应商所供给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供给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 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员与采购员一齐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 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资料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本事、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 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 新供商评定标准分到达70分以上的,能够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职责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 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

2

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 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能够加大采购量;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 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能够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 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必须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 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 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供管委职责:(1)供应商评审;(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 供管委组织的运行 :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 定期会议召开时光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会议主题: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供给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 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主要资料: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4、固定资产的采购;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6、紧急或特殊情景下的采购;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 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 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经过。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 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 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

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 定期会议的资料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景: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景。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资料。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景: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景。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 供管委会议要构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 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 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 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 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 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职责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 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 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 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 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能够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 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 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资料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 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 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职责主体。

第五十五条 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对不贴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资料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 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经理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指令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并停止作业。

二、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董事长核签后由采购人员将撤销请购批令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章 物料采购作业

第五十七条 采购作业程序透明化,异常是价格机制透明化。

第五十八条 采购部建立健全价格信息资料,及时监督预警供应商的价格走势和价格行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务审计,要定期对材料价格的执行情景进行全面审计,要建立自我的价格信息系统并与采购价格信息及时供享,作为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

第六十条 采购部收到请购单后,先确定请购材料品名、规格、型号、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对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的,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十一条 所采购材料具备有效报价且市场报价没有变化的,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采购作业。

第六十二条 所采购材料无报价或报价有变化的,须执行询价作业询价程序和议价程序。询价议价程序同样适用于新供应商的开发过程。

第六十三条 采购作业的询价程序。

一、由采购经办人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报经供管员主任核准并在采购单上注明。询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结果记录于《询议价表》中。

三、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报价后紧跟催进度。

四、询价完成。

五、若报价材料规格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经办人员可将全部资料,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采购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六、非生产用物料的报价审核,须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确定供应商报价。

第六十四条 询价完毕后,须执行议价作业程序。

一、对不需会签或会签完成的询价资料,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采购记录及市场行情价作出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拟购底价,报告采购经理以供议价之用。

二、议价注意质量、价格、交货期保证外,还应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优先顺序:月结付款、货到付款、款到发货、现金付款。

三、采用多种形式议价完后,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填报报价议价表,连同所有厂商报价资料,经采购经理确认后,送供管委主任核批,必要时,采购经办人员可直接送供管委主任核批。

四、议价注意品质、交期、服务态度。

第六十五条 木皮、实木需现场采购的,需两个以上跨部门采购小组进行现场询价、议价、采购作业程序。

第六十六条 可供给电脑打印小票及发票的大型超市所进行的现金采购,能够不执行询

价、议价作业程序。

第六十七条 小额(金额在200元内)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事后审批的方式进行,需附名片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八条 对一些特殊或重大的采购项目(如企划案、广告策划案等)需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六十九条 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需供管委成员及申购部门共同参与决定。 第七十条 《采购订单》是采购作业的书面凭据,《采购订单》一式四联,一式自存,一式仓库收货(此联应将价格隐蔽),一联财务结帐,一联审计调查。

第七十一条 《采购订单》审批程序,①采购员--②采购经理—③常务主任—④财务审计—⑤供管委主任。

第七十二条 《采购订单》经审批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确认交期。《采购订单》须供应商确认回传(现金采购除外)。

第七十三条 采购作业进度的控制

一、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

度。

二、预定作业进度须配合请购项目的缓急且作业进度须在预定的日期前完成。

三、对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四、及时分析填报《物料订购跟催表》,并反映给采购部经理。

第七十四条 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物料验收工作。交货质量异常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验收不合格的来料检验报告后,应尽速与供应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异常报告中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呈报品管及生产并送回收货仓。

第七十五条 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以暂借款采购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是转帐借支付款、现金借支付款、私人汇款借支付款,避免造成财务付款不清晰。

第七十六条 品管部是公司法定的验收部门,其独立检验工作程序不受其他部门的支配 。

第七十七条 非生产物料申请部门需供给检验标准给品管部,品管部按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申购部门进行协助验收。

第七十八条 机器设备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及设备专员替代品管部职能负责验收。

第七章 监督与职责

第七十九条 审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价格体系、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其执行审计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 审批、审核、质检、财务、采购等人员不仅仅职责权限明确、并且应相互分离。

第八十一条 采购作业人员实行每年轮岗,对其负责的物料交予其他采购员跟单。 第八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公司将及时调查和处理。公司根据举报属实金额的30%以奖励。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查主管人员及当事人的职责:

1、擅自采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活动中理解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询价、议价中,泄露第三家供应商资料给的竞争供应商;

7、现场采购中,提前串通供应商准备货物,商议单价的;

8、在监督检查中供给虚假情景的;

9、在公司以外场所私自接见供应商的(现金采购或公司指派除外),按受贿处理。?指谁人不能够接见供应商。?如果工作时光以外呢。?刚巧这个供应商是亲戚朋友或同学呢怎办。可能难于监控。

第八节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本制度是供应商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实施细则、作业流程、作业指导的制定以此制度为指导。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经董事长批准。修改亦然。 凡以此制度相抵触的文件或相关条款,均以此制度作准。 因需要再制订的'补充资料经审批后与本制度同时执行。

篇13: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篇14: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异常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景可缩短评价时光),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2、技术服务;3、交货速度;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5、供应商的信誉;6、产品价格;7、延期付款本事;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篇15: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采购制度管理规定

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文3篇

供应商发言稿

供应商关系的探讨论文

采购管理工作计划

食堂采购验收的管理制度

采购部管理制度

采购制度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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