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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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制度管理规定

篇1:采购制度管理规定

采购管理是计划下达、采购单生成、采购单执行等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应如何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给大家介绍关于采购制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采购制度管理规定如下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采购制度管理规定相关

篇2:采购制度管理规定

采购管理是计划下达、采购单生成、采购单执行等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应如何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给大家介绍关于采购制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采购制度管理规定如下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采购管理的计划性和透明度,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设备采购小组,对本单位设备采购实行如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 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 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附:设备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物业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1.0目的

保证供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组织要求达到的规定标准,对产品服务的最终实现提供优质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物资采购的控制及对评价、选择供方服务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并进行供方评审确定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名单;

3.2办公室负责员工标识、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其它物资的采购;并分别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单》;;

3.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

3.4各仓库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管理,仓管员负责各类已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及采购物资的保存;

3.5总经理负责审批《物资采购计划单》;

4.0程序

4.1供方评审

4.1.1相关专业人员配合管理部选择物资供应商或服务供方,选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

b)供方基本情况,例如服务态度、营业执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务供方还应考察人员基本素质及服务水平是否能达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供方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和产品经营资格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

b)顾客满意率及行业中的声誉和口碑;

c)有人员和设备能保证及时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合格;

d)评审时的物资样品质量达到100%,现场操作人员服务质量达到100%的合格;

e)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价格;

f)评审完毕,管理部填写《供方评审报告》;

4.1.3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登记,合格服务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单》中登记。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写《不合格报告》不予登记,《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4.1.4管理部对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和供方每年进行复评,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和《供方评价报告》以保证其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复评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4.2各部门、小区与合格的服务供方签订服务分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

a)提供服务的范围、期限、质量要求;

b)公司对供方所提供服务的监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证措施;

c)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d)违约责任,赔偿等事项;

4.3当合格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出现问题时,各责任部门应会同采购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产品、服务符合要求:

a)与供应商或供方沟通,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将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机率降至最低,必要时向其提供一定的帮助。

b)严密采购的验证或检验过程,严格监控供方提供服务的过程。

c)根据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资供应商供货/供方的服务,并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另选供应商或供方以保证产品实现。

4.4 采购

4.4.1每月底各部门(管理处)制定下月《物资需求计划》交综合办;

4.4.2综合办根据各部门(管理处)的《物资需求计划》制定公司下月,

《物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计划单》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所购物资的质量等级和要求;

4.4.3采购人员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选购,如果该物资无法在合格的物资供应商中选购时,采购人员应上报综合办经理,由综合办经理组织人员重新选择物资供应商进行临时评审,临时评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至少应包括供方评审内容中的'a、d'项;

4.4.4各部门(管理处)每月初按本部门(管理处)本月《物资需求计划》到公司仓库领取本月所需物资,如遇突发事件需另外购买时,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可决定临时购买,但应向综合办经理说明,各小区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大厦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

4.4.5服务供方项目应由相关部门根据顾客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服务分包申请计划》、《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包括:服务项目范围、质量要求、期限等,经授权人审批后报管理部。

4.4.6综合办根据《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单中选择适当的供方。

4.5物资的验证与接收。

4.5.1所有采购的物资,由有关采购部门或申购部门根据具体产品验收的必要性和采购文件、资料和验证标准分别对产品进行验证,并记录验证结果,及时通知仓管员进行检验和入库,仓管员按《采购物资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4.5.2如果有必要在供方现场检验时,应检验合格后进行记录才给予放行。

4.5.3对于服务分包项目应由分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属一次性分包服务项目如:外墙清洗,管理处必须加强过程的连续监控和采取竣工验收,明确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的要求。

5.0相关文件

a)《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qr-c

b)《合格供方名单》qr-c

c)《服务分包合同》

d)《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qr-c

e)《供方评价报告》qr-c

f)《物资采购计划单》qr-c

g)《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qr-c

h)《采购物资检验规程》

i) 《供方评审报告》qr-c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1确保采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2确保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1.3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

3.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3.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3预算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

4.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4.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4.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4.5所有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4.6主办工程师会同预算部人员实施招投标。

4.7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程序:

5.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5.2监理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5.3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5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6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7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5.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5.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5.10对关键材料(设备)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主办工程师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委派专门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5.11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5.1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1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必要时设计部也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5.14如施工单位要求延时交货,应提交书面申请。

5.15公司内部相关环节影响工期时,项目主办人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

5.16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汇总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情况,填写《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6.相关文件:

6.1《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6.2《甲供材料(设备)招标文件采购合同》

6.3有关材料(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7.相关表单

7.1《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7.2《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7.3《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7.4《甲供材料(设备)产品封样表单》

7.5《甲供材料(设备)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7.6《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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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采购管理规定

采购管理规定

1、采购领导制度

采购领导制度,即采购决策制度,按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什么时候采购等决策权属于哪一级来划分领导制度。具体有三种:

(1)集中制

采购的决策权集中于总公司,其他分公司或分厂无权采购,适用于小企业或分公司(分厂)较集中的企业采用,集中制的特点是:① 采购数量大,能享受数量折扣,降低进价;② 集中采购,统筹安排,可节约大量人力、物力、财力;③ 目前一些连锁店大都采用这种决策制度,例如日本的八佰伴集团就曾采用这种决策制度。

(2)分散制

将采购的决策权分散于各个分公司或分厂。一般大规模企业,且分公司(分厂)分散在各地,企业的各分公司(分厂)所需的物资差异较大时,企业常采用这种领导制度,采用这种领导制度能充分调动分公司(分厂)的积极性,减少了内部物资的调拨手续,但不利于采购资金的统一管理,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无法享受价格优惠,使进价较高。

(3)混合制

若企业的分公司(分厂)的所需的物品相同,且采购金额较大时,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对于各分公司间有差异的、金额较小的、临时性采购的物品由分公司自行采购。这样,一方面能使采购资金较合理地统一管理,又能调动各分公司的积极性,及时满足经营的需要。

2、经济责任制度

经济责任制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及服务质量为目标,科学地确定相关部门、人员经济职责、利益权力的一项管理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制,有利于维护采购队伍的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讲究经济核算,从而提高经济效益。采购部门的经济责任制度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1)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采购制度的中心环节。建立与健全采购岗位责任制,能做到采购部门人人有职责,事事有人管,目标清楚,责任明确,工作有条不紊,加强职工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其聪明才智;可以堵塞工作漏洞,保证采购工作的良好秩序。

虽然不同类型的企业采购,岗位责任制不尽相同,但一般采购部门内设有不同的岗位,不同岗位确定有不同的职责。结合采购工作的实际,我们认为采购部门的人员应承担的职责有:

采购主管和计划人员的职责是:① 制定采购计划;② 制定和修订采购制度;③ 统筹安排采购资金;④ 监督和考评采购人员,并指导其工作;⑤ 合同的审议和管理;⑥ 决策购进业务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⑦ 组织领导采购人员搜集市场信息,预测可供货源及其趋势,为企业主管领导当好参谋;⑧ 指导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搞好关系。 一般采购人员的职责是:① 货源、价格、服务等市场调查;② 与供应商谈判,确定有关事项,如价格、质量、交货期及结算条件等;③ 催货;④ 处理退货、索赔;⑤ 发票的核对与付款;⑥ 办理物品入库手续;⑦ 与供应商建立良好关系;⑧ 搜集调拨信息,预测可供资源及其趋势,供领导决策参考;⑨ 节省购进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采购费用承包制

这是采购部门加强经济核算的一种形式,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的采购费用大大超过正常的费用水平,造成采购环节经济效益低下,从而也影响了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用制度的形式来控制采购费用的开支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采购费用承包制是将采购费用指标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采购人员身上,只允许其在规定的费用标准内开支费用,从而控制采购费用支出。 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用相对数来控制,如规定采购每吨商品的费用额或每百元商品的费用额等。也可以用绝对数来控制,如规定采购部门在按要求完成采购任务的前提下,每月的采购总费用水平,对于超支的部门由采购部门、采购员自己承担;对于节支的部分可由采购部门、采购人员自行分配,以激发其工作责任感。

3、奖惩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企业应该建立与健全各种形式的奖惩制度以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轻干重不一样”的分配精神。对于一些成绩突出、工作勤奋踏实的采购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那些工作散漫、绩效较差,甚至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惩罚,甚至清除出采购队伍。

在建立奖惩制度时应注意两点:一是把握好“刺激度”,即拉开档次,不搞平均主义,要奖得高,罚得重,使奖惩措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注意多种奖惩方法相结合,根据心理学理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物质奖励只能满足职工物质方面的需要,过分强调物质刺激,会产生“一切向钱看”的错误观念,其作用必然有限。我们提倡物质奖励与其他奖励形式的配合,如精神鼓励(评先进、表扬、提干等)。对于惩罚来讲也是如此,可以罚款,亦可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公职,这样奖惩制度才真正有效。

4、监督制度

贯彻采购制度必须坚持严格监督与考核,没有严格的监督,采购制度就会流于形式,严格的监督是以科学考核依据为基础的。在实际工作中监督的方法包括三种:一是由采购负责人对各部门组织和职工个人执行情况进行纵向检查;二是组织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横向联合检查;三是个人自查。

在制定监督制度时,要注意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对权力的使用和监督,检查是否有滥用职权、借采购之机以权谋私的现象;二是对应负责任的监督与检查,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或是否有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

5、民主管理制度

实现民主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的重要趋势,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民主管理是一项基本制度。采购部门同样应强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可以较好地把民主与集中结合起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集中广大采购人员的智慧,集思广益,共商大计;可以密切干群关系,克服官僚主义、瞎指挥;也可以有利于解决采购部门内部的矛盾与争端,促进采购部门的安定团结。

实施民主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一方面在采购部门内部提倡民主的作风,一些重大的采购决策不能只是采购负责人一人说了算,要动员大家讨论,每个采购员天天与供应商打交道,熟悉市场行情,充分利用他们的智慧,能提高采购决策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应广泛征求企业其他部门的意见,采纳他的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销售部门、市场开发部门意见,因为他们每天与客户打交道,了解消费者的需要,了解市场变化趋势,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往往能确保采购的商品适销对路,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立和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是搞好采购工作、保证采购部门良性运转的基础性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种制度 需要不断地完善,以体现其科学性。我们同样强调各种采购制度之间的协调、各种制度互相配合,共同构建成企业采购制度体系。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效用。

篇4: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系指用于公司日常办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文具、纸薄、办公室自动化耗材、食堂宿舍等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卫生清洁用品等。

二、权责

1、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行政办)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2、行政专员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日常管理;

3、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办公用品的采购流程以及价格、供应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直接负责大宗办公用品的洽谈和采购;

4、财务主管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价格的审计,并定期审核办公用品台账;

5、总经理对行政部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实施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

三、申购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对办公用品的需求,于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提报下一周办公用品领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依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计划,及时查对库存,对确有缺项的,应及时编制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经询价、比价后,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3、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行政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

4、凡一次性购买金额预计超过500元的,行政办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外出采购;

5、对于大宗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经理负责询价和议价、选择合格供货商,并签订购销合同。行政专员在过程中实施配合。

四、核销

1、采购物资时,行政专员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正规发票和物品清单,如供应商未能开具正式物品清单的,行政专员须依据实际购买的物品、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自行编制采购物资清单,作为报销凭证;

2、物资采购完毕,须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按实际支出报销费用。财务部门须对报销凭证予以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购流程和报销凭证不全者,应予拒销。

五、领用和发放

1、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行政专员按照《办公用品领用单》发放办公用品;

2、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行政专员统一调换或回收;

4、员工离职时,须根据有关规定与行政专员交接办公用品。

六、登记和管理

1、行政专员须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2、财务部须会同行政专员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

3、办公用品存放过程中应避免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保证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

4、行政专员须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以减少资金占用和保证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2、今后若有未尽事宜,由行政部另行发文通知。

篇5: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

为规范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审批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卫生洁具、办公用文具、接待用品等。

二、局办公室是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的承办单位,具体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实行采购人员和保管发放人员分离制度,采购人员购进的用品,交保管人员验收无误签字后保管。

三、采购、保管和发放办公用品应坚持工作需要、勤俭节约、多店询价、购前审批、公开透明、记录完整、定期审核的原则。

四、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程序:由需用办公用品的各单位向办公室主任提出书面购物申请。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采购计划,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指定2人办理。

(二)一次性开支500—5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三)一次性开支在5000—10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四)一次性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大宗物品以及属于政府控购物品的采购,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办理。

五、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保管人员核对购物清单后,对购回的物品登记,按照保证质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则,分类存放;

(二)凭领用单领用物品,领用单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同意;

(三)保管员凭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同意的领用单发放物品,领用单留存备查,并做好详细记录,领用人员要签字认可;

(四)保管人员要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向主任汇报,及时编制采购计划,按规定采购,保障供给。

六、分管领导随时组织办公室主任对保管和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七、固定资产管理

(一)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单价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入账单,转财务股登记入账。

(1)财务股对经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的,需将移交清单送一份给财务股备案,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

(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严厉批评。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

(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单位研究处理。

(二)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1)固定资产已过设计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2)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3)因本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而造成事实上不能再使用的。(4)设备使用成本过高,超出该设备自身价值的。凡固定资产报废的,由办公室和财务科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处置。

八、在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追究。对于账物不符,记录混乱,服务不到位的保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6: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行政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申购与领用,节约办

公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细则

第三条 归口管理部门:采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按审批权限实行按需采购制度,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管理各部门的采购,财务资产部分别进行核算与实施监督。

第四条 请购程序:

(一)日常办公用品请购:由行政部在每月初根据各部门库存状况分别编制“请购单”,直接财务资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采购。

(二)特殊办公用品请购:如需对日常办公用品目录之外的办公用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在每月初报送“请购单”(突发请购可特殊处理,但需提前3天申请,给予一定的采购时间)。

(三)如因开展单个项目,如:招标会议、大型活动、人力资源培训等,请购数量较大时,除在单项预算中对办公用品预算作出单独说明外,在请购或领用时须单独填制请购单或办理领用手续。

(四)除日常办公用品外的其它请购单的报送流程: 各子公司报送流程: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公司财返行政部;

(五)请购单的报送时间:各部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到行政部,行政部汇总后报送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于当天报送常务副总经理,返集团行政部(遇节假日顺延),经集团行政部负责人复核确认后于三个工作日采购到位。

(六)所有请购单需注明“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第五条 内部管理:

(一)办公用品领用时间为全天。各部门、公司员工根据每月申请及实际

工作需要至行政部领用办公用品。

(二)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降低消耗费用。办公室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三)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管理;做到办公用品齐全、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规范。

(四)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干净、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第六条 收发管理:

(一)验收:

采购人员按请购单的要求进行采购后,应将采购物品、采购有关发票及有效票据协同请购单交予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进行核对,并办理入库手续,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核对采购物品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请购要求),填写入库单(入库单采取订本式、一式三联、且连续编号),入库单应详细填写品名、单价、数量、金额。三联单一联存根联、一联采购员、一联记账联)。

所有入库单均应有验收人、采购员两人签字。办理入库后除存根联外其他二联均交予采购员作为费用报销原始凭证附件。 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均需办理入库手续。

(二)领用:

所有办公用品领用均须办理领用手续;领用时均需在行政的领用登记本上签。

行政领用登记本需有“领用日期、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领用人签字”等内容。

领用人领用日常办公用品,按附件2“办公用品领用规定”办理;特殊办公用品的领用遵循“谁请购、谁领用”的原则。

文印室公用耗材领用由文员办理领用手续,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核。 部门负责人对领用真实性、合理性负责,行政文员对领用真实性、合规性(是否超出领用标准)实施监督,对存在质疑之领用可以拒绝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的费用统计以领用登记本的内容为依据。

(三)采购借支与报销:

采购员借支实行备用金制,采购回后及时办理入库并到财务报销,特殊情况可酌情另行借支。

在办理入库手续后,采购员应将采购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连同入库单(记账联)、请购单交予财务费用会计审核。针对采购未完之请购单,费用会计审核时可根据入库单情况在请购单上作已报销标志,并将请购单退回采购员。

财务核算与监督:费用会计在审核采购报销凭证时,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应将入库单抽出单独留存,所有已入库采购物品均先计入“材料物资”科目,当月材料物资增加额应等于当月入库单金额合计。费用会计根据文员报送的“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对当月入库、领用进行核对,必要时可对期末库存进行监盘,核对无误后,费用会计根据部门费用统计表填制当月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分摊凭证,如借:营业费用—办公费用-营销中心,贷:材料物资。由于各部门费用统计是根据各部门各品种领用数量*计划价格(固定)进行核算,而财务材料物资是以实际成本入账,所以应定期(季度)按期末库存*计划价格计算结果与材料物资余额比较,将价差视同消耗转为费用。 第七条 行政台账管理:

(一)建立各子公司库存明细表;

(二)入库分开,入库单以各子公司区别,各子公司有各自一本入库单; (三)报销分开,除公用文印资料无法分开外。

(四)针对员工领用,如对非消耗品,可重复使用物品应建立个人台账,员工离职时应办理退还手续(作负数领用单),如同品种部门再领回可不重计部门费用,如该部门内部已调剂使用,部门负责人应确认已收回。

(五)办公用品管理文员应在月终作统计核算(核算期间为当月1日-31日),于次月2日前公司完成“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和“办公用品库存明细表”,“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交公司行政部送所属各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费用签收确认后,将签收后的汇总表于4日前交公司财务部和公司总经理一份备档,“办公用品库存明细表”直接交公司财务部;将两份总表报送财务部。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行政部。

篇7:企业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采购行为,加强企业 采购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 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第二章 决策管理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 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

第五条 除特殊情况外,企业主要原材料及其他金额较大物资(以下称主 要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厂长、经理(以下称企业经营者)、副厂长、副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实行集体决策。

第六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可设立专 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不设专门机构的,应当明确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

第七条 企业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的物资采购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三章 比质比价采购

第八条 企业应当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 采购物资信息变化。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 购。

第九条 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企业主要物 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

第十条 企业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 资格;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 企业大宗原燃辅料的采购、基建或技改项目主要物资的采购以 及其他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等,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第四章 价格监督

第十二条 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监 督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 企业主要物资应当经价格监督部门事前进行价格审核,物资采 购部门应当在价格监督部门审核的价格内进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 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对所采购的主要物资 的价格单据等进行审核,对未在审核价格内进行采购损害企业利益的,应及时向企业经营者或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掌握主要 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并对其审核的物资采购价格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质量检验监督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采购物资未经质量 检验或验证不能办理正式入库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除外。企业对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或验证时,可能影响公正检验的部门和单位不得 介入。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完善必要的质量、计量检测条件。 不具备检测条件的企业需要对所采购物资进行检验的,可以委托检验或要求供货单位出具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八条 质量检验或验证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 并对检验、验证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对主要采购物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留样存档,并进行复检。

第六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对采购管理全过程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 个人的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经营者及其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执行本规定和企 业内部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支持企业物资采购部门和质量、价格监督部门履 行职责。

企业经营者和主管物资采购的副厂长、副经理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原则上不得在本企业的物资采购部门担任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企业职工有权对违反本规定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向企业或政 府有关部门举报。对举报人应当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对以下人员予以奖励:

(一)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采购人员;

(二)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

(三)举报违反本规定的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四)为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 受贿赂的人员,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和完善采购管 理。违反本规定、损害企业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企业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级经贸委要加强对企业采购管理的监督指导,对降低采购 成本效果显著的企业应当给予表彰或提出奖励意见,对采购管理混乱、资金流失严重的企业应当给予通报批评,但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物资采购活动。

篇8:企业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持续供应,控制不必要的开支,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作好物资采购工作,保障原材料和各项物资连续供应。

(二) 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选择优质物资,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合格。

(三) 开拓货源基地,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第二章 采购工作规定

第三条:采购审批:

(一) 各部门所需物资申购均须事前填具采购申请单并输入系统,按程序办理审批。

(二) 主生产原料牛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管理、制定出年度任务生成物料需求计划MRP,采购部将任务分解到采购员、各县区及乡镇供应商,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四条 采购审批一律使用采购申请单:

(一) 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二) 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三) 无法于需用日期办妥的采购申请单,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四) 接到撤销通知的采购申请单,应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第五条 寻价及洽谈:

(一) 牛的购买价格确定: 根据当前的市场销售价格减去(目标利润+目标利润调整率),如果价格不符合体系,若目标利润调整率高于或低于平均水平,经公司领导批准,由信息部信息员输入新的目标利润调整率,并由采购部通过OA系统向各供应商发出价格调整通知

(二) 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三) 向供应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四) 同规格产品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

第六条 采购合同:

(一) 采购员对货品进行询价比价后,交信息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起草采购合同;

(二) “采购合同”经质检部进行一审,若未通过一级审核,返回采购员重新维护,若通过一级审核,自动传给律师进行二审;

(三) 若未通过二级审核,返回采购员重新维护,若通过二级审核,自动传给总经理,进行三级审核;

(四) 若未通过三级审核、返回采购员重新维护,若通过三级审核,自动返回采购员,采购员将已审核的“采购合同”打印一式三联,一联采购部留底、二联交行政部、三联交给供应商,作为订货协议;

(五) 合同一但签订就自动形成“采购任务合同签订情况表(合同签订率)”。

(六) 订购单(采用联络函或传真或口头订单)交供应商,无法按需用日期交货的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第七条 采购:

(一) 采购部根据“采购合同”执行采购;

(二) 采购员对采购物资进度跟进;

第八条 收货:

(一) 供应商送肉牛时,必须先电话通知采购部,当肉牛到达屠宰加工厂时,将肉牛关在待宰牛宰区进行观察和宰前检疫;

(二) 如宰前检疫合格,就进入冲淋间进行宰前冲淋处理,如宰前检疫不合格,就按宰前检疫室按法律规定处理;

(三) 当肉牛进行检疫合格后,做入库动作,自动生成“供应商任务完成率”、“采购员任务完成率”、“全年采购总任务完成率”、“目标任务完成率”和“合同执行情况表(合同执行率)等报表;

(四) 辅材采购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仓库接到合格通知后办理入库手续。

(五) 其他物资需经申购部门验收后,采购部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 付款结算时采购人员应注意:

(一) 发票抬头、金额及其它内容是否相符。

(二) 有无预付款或暂付款。

(三) 是否需要扣款。

(四) 需要办退税的及时转告退税部门。

第三章 供应商管理规定

第十条 供应商的选择、评审、控制、撤点等工作严格按本章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供应商调查:

(一) 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自存。

(二) 采购人员应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供应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 在每批原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质量档案”,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第十二条 供应商的选点由采购部和质量管理部负责。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员填写“供应商审批表”,提请有关人员审批。

(一) 原有供应商被撤点。

(二) 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需求。

(三) 原有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

第十三条 签订合同:

(一) 对于供货信誉好,资信度高的供应商可以与其签订长期(以一年为限)供货合同,以保证供应商的稳定。

(二) 如果是代理商,须与其签署质量保证协议。

第十四条 供应商控制:

(一) 供应商每批供货,采购部根据质量检验部门提供的各项检验数据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并定期报质管室一份。

(二) 如果供货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采购部通知其进行整改。如果在一年中出现多次质量变动或供货不及时,则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第十五条 供应商业绩考评:采购人员定期整理供应商供货记录,会同质量管理部按供应业绩区分不同等级并制订相应政策。 第十六条 建立供应商档案:

(一) 采购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质量管理部予以配合。对每个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有详尽的供应商档案。

(二) 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质量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三) 供应商档案由采购部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允许,不得随便查阅。

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与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包括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和评审。

3 职责

3.1采购部

负责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包括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的采购

3.2生产部

负责提供生产用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生产设备用备品、备件、外协件的需求计划。

3.3品控部

负责对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样品进行检验、留样、校对、试验或验证;

负责组织不合格原辅料的评审判定。

3.4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供方的评审

4.1.1供应部根据《原辅料品质规格》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供方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生产能力、产品交货质量、信誉及进货价格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于重要物资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出具合格的质量能力评估报告,或者供方能提供充分的书面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制定评审表,初定候选供方名单,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记录、整理,列入候选供方。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进行评审。

4.1.2评审可分为资料评审、样品评审和去供方考察三种评审方式进行。

4.1.3 重要原材料参照《原辅料供应商开发管理办法》需要进行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车。供应部负责相应样品的索要,生产部负责试车,由品控部

4.1.4 一般物资,需要经过样品测试(方法同4.1.3),经样品试验合格,品控部经理批准,即可参加评审。

4.1.5 评审结束后参加评审部门在供方评审表上签署意见,供应部将签署意见后的供方评审表交总经理审定。

4.1.6通过评审的供方由供应部编制合格供方名录,报总经理审批,供应部根据合格供方名录中确定的供方实施采购。

4.1.7每年由供应部组织对原合格供方复评审一次,对原合格供方的生产能力,供货质量记录、信誉进行调查整理,如发现连续供货不合格或质量下降,则将材料报总经理审批后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2实施采购

4.2.1供应部向供方提供有关的采购资料,采购资料大致包括规格、设计图样、等级、品种、验收标准等。

4.2.2原、辅料、包装材料包括瓶坯的采购

4.2.2.1 生产部统计员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原辅材料请购计划,上报原料库,原料库汇总后根据库存情况,于每周一、周三两次报供应部,供应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审批表,总经理核准后,报集团采购管理部审批(进口浓缩汁提前三个月由生产部统计员编制请购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核、生产总部批准后交进出口部)。

4.2.2.2供应部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到合格供方实施采购并下发采购订单,明确质量(保证)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重要物资必须签定合同,必要时签技术协议。

4.2.2.3供应部将采购数量、价格每月报集团供应部。 出具 “试车报告”,并参加评审。

4.2.3生产设备用备品、备件、外协件的采购由生产部统计员填写“请购单”,经设备主管审核,生产部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报供应部采购。进口备品、备件、外协件由生产部提前2个月编制请购计划报供应部,经生产总部审批后实施采购。需直接从国外进口的备品备件报集团进出口部。

4.2.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采购管理部经理审批,供应部到合格供方实施采购。报计量员送检、验收备案后,入库由使用部门领用、保养和维修。

4.3采购产品的验证

4.3.1供应部对采购到厂货物根据供方送货单数量开具“接收单”,通知品控部检验。

4.3.2品控部检验员根据《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原辅料品质规格单》或技术标准实施检验。

4.3.3原料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时凭“原材料检验报告单”和供应部“接收单”,根据实收数量开具“采购入库单”,供应部采购员将接收单附发票报供应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报财务入帐、付款。

4.3.4不能检验、试验的原辅材料,由品控部提供清单,供应部向供方索取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后直接入库。

4.3.5设备用备品、备件、外协件由五金库保管员进行验收入库,五金库保管员不能确认其质量情况时,由生产部进行上机验证,合格后入库。

篇9:酒店采购管理规定

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部门

酒店设立专职采购部,隶属酒店财务部管理,接受财务总监、成本控制、集团稽查部及其它部门的监督,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二、采购部工作基本要求

1. 所有采购项目均需董事会签批授权及酒店财务部批准同意

2. 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 所有采购物品的品质须保持一惯稳定

4. 采购部工作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和品质负责

5. 采购部须每半个月一次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董事会

6. 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资料及采购人员自购物品价格信息采购部每天须录入至采购部价格信息库.

7. 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天;急用物品当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8. 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9. 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10. 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三、采购审批程序

1.申购单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经理(仓库主管) 资产会计复查 董事同意 采购部询价 财务总监 稽查部 行政办

董事会 申购单返回采购部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元以下的由采购部现金自购的物品,采购部须事先货比三家,并在申购单上注明询价结果和选定的供应商,经董事会最后批准后方可采购.酒店财务部和集团稽查部将对价格及品质进行不定期抽查.

2. 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或批量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采购部寻找至少三家厂商比较价格品质 评定小组确定供货商 采购部与供货商共同草拟合同或采购协议

财务审批 行政办审批 董事会审批盖章或签字

执行合同或协议

评定小组由采购部、使用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集团稽查组成

3.赊购(月结)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由各厨主厨直接下单至采购部叫货.其它物品按上述第1、2、3款程序执行.

各月结供应商选定办法:采购部每月每类物品均应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采

购部、使用部门、主管副总、财务部和集团稽查部组成供货商评定小组,通力合作,进行价格及质量的比较和讨论,选定供应商。采购部及上述相关部门可分头或联合组织市场调查,根椐市场调查的价格,与供应商确定固定的一个月的供应价,在此确认期间内,供应商将按此固定价格提供酒店所需的物料.

四、采购监督

采购成本的控制由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集团稽查部共同完成,平时各部门应及时到市场上了解价格行情,以促进酒店采购成本的控制与监督.

五、供应商管理

1. 财务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牵头,组织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集团稽查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酒店每类物品须有至少三家供货商),淘汰部分不合格供货商.

2. 选用供应商角度采用1+2+N原则,所谓1+2+N是指一类商品一个主供应商、2个辅助供应商、N个考察供应商。这类商品只有一个主要供应商,大约70%的物资从他手中购买。2个辅助供应商提供大约20%的物资,一旦主供应商出现问题能有其他供应商立即顶替。数量不限的考察供应商既是辅助供应商的后备力量,也使酒店在采购极其特殊物资时无购买死角。

篇10:物资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材料采购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均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采购流程及职责分工

一、采购流程:

1、生产部根据设备状况滚动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包括主要材料(玻璃、铝框、接线盒、背板等)月度、季度消耗总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及原辅材料安全库存量,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位消耗量、安全库存量、实时库存量、采购周期及供求状况定期编制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进行询价;办公用品由需求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其余物资采购包括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由需求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3、采购审批权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其余物品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执行;大宗机器设备等巨额采购还需呈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4、采购人员进行询价、议价、比较分析报审,原辅材料、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定价须经公司物资价格监查组审议通过后执行采购。

5、成立物资采购监查组。物资监查组的工作职责:参与公司供应商的选择;负责公司采购物资价格的审定等,监查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成员的四人监查组。供应商评价采用现场考察和资质审查相结合,但参与现场考察人员和参与其资质审查人员不得重复;供应商评审采用比较记名投票方式,董事长一人两票制,其余人员一人一票制,全数为五票,少数服从多数。经监查组审查通过的采购价格才能执行。

6、定期或即时签订购销合同,日常由采购人员联系发货时间、发货数量及交货地点等事项。

7、仓库收货、品管人员现场验货。

二、职责分工:

1、销售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销售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2、生产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3、采购部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同时根据生产计划、交货期限、实际库存数量及安全库存量定期或适时进行采购申请;

4、品管部门负责采购货物的质量参数以及进仓货物的品质检验;

5、财务部负责采购流程及购销合同、单据的审核,同时负责相关资金的落实安排;

6、仓库负责货物的数量验收、发放及实时库存数量反馈等;

7、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采购申请及其购销合同的签批,包括主要材料、修理备用件、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货物采购供应商的选择及其接洽;

8、董事长负责机器设备、不动产购置、无形资产受让等非经常性物资采购的接洽、合同签批等。

第四条一般材料物资、备品的存量最高不得超过3个月的用量。

第五条供应商评定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的含义

主要材料是指构成产品的主体、产品之间可以分隔但不影响产品性能材料,主要包括玻

璃、铝框、接线盒、EVA等,辅助材料就是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

2、对供应商的评价

2.1、采购部根据同类材料的无差异控制要求,结合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比较,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选择评定记录表》。在无差异或差异可控的基础上,对同类材料供应,应尽量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经采购部、监查组等相关机构审查通过后,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2、评价供应商时一般可考虑以下因素:

a、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及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历史业绩等;

b、质量保证能力,即质量控制体系;

c、业内评价、第三方认证等;

d、满足法规的要求,采购产品涉及强制性认证的,应具有相关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2.3、对第一次供应材料的供应商,除提供充分的背景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

批量试用,经测试合格后才能供货:

a、新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少量材料;

b、交生产车间试用,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c、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小批量试用合格的,必要时再经试用,均合格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3.1、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跟踪,及时与品管部进行沟通。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两次发出“通知单”但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3.2、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至少进行两次跟踪复评,填写《供应商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50%,交货期评分占10%,价格及售后服务占40%。评定标准为:一年中平均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给予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但质量评分不能低于35分;交货期都准时交货的给满分,经常送货不及时的,给5分以下;在同等质量的基础上价格在业内最低的,给35分以上。总评分不能低于80分,若低于8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35分,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总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的检验或验证工作。

3.3、采购人员保持与供应商及时沟通,当供应商的供货变化会影响获证产品一致性时,采购部应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该变化符合认证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供应商的选择所有物品采购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建立其背景资料档案库,同类

物品采购至少准备两家或以上数量供应商,以确保供应渠道的顺畅,供应商的选择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择优录用;

第七条价格确认

1、已经核定的物料,采购人员应注重分析,收集信息资料以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其他部门人员若有相关信息应尽可能提供采购人员,以供参考;

2、最新采购物品或最新供货的供应商其供货价格须报请物资采购监查组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已经核定物料采购价格通知上调时,须附价格上调原因,采购部报请物资采购监查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询价、比价、竞价

1、根据物料采购的需求,采购人员应至少选择三家适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的内容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报价的有效期限、交货日期、结算方式、合同形式(长期合同或即时合同)等;

2、采购部在收到供应商反馈信息后,采购人员据此分别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期、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分析,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公开竞价;

3、物资采购监查组审议价格的过程严肃认真,审议的方法是评定计分制,审议的地点必须是公司注册地,审议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或报价单等。

第九条执行采购

1、采购人员接到经核准的“请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对金额较大的或批量采购,应到供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以充分了解供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等,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

2、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应准备相应买卖合同四份,经授权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留存两份,需方留存两份,其中一份采购部、一份财务部,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2.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2.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2.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2.5、交货日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2.6、付款方式

2.7、所需的质量证明资料(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

2.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2.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3、属于分批交货的货物,采购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出具交货通知单经采购部门经理审核,加盖公章后由采购人员通知供方发货,

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其“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5、采购部门接到生产部门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按采购程序指明专人迅速办理。

6、阶段控制及沟通

6.1、采购过程分为请购、询价、订购、交货四个阶段,采购部应协调控制采购作业每个阶段的进度。

6.2、采购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将异常情况反馈给主管上级,说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以便拟订对策处理。

7、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据材料物资使用情况和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7.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物资,可以集中采购计划交货的,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生产等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7.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大宗材料物资,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报批准后通知各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计划。

8、退货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物资需要退货时,仓库应出具红字“材料入库单”或拒绝入库,同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员并附有关“材料检验报告”,采购应及时同供应商沟通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条货物验收及付款

1、供应商交货时采购部应通知仓库,对实物清点件数或称重,随货同行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实物与请购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库管员签字确认,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采购部会同处理。

2、对有质量参数要求的材料物资,品管部派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仓库出具入库单,同时品管人员和库管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付款结算

1、采购款项必须按采购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由财务部统一安排支付。

2、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提交,提交的内容包括:送货单、入库单、对方开具的发票、检验报告等,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要求进行,分清轻重缓急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交货日、开票日、预付款、已付款、余款等。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3、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3.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付款手续;

3.2、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3、现场调试期间临时急需材料采购;

3.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十二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反馈

1、采购部应注重合同或协议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交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货,对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生产部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质量评价

就公司所耗用的材料物资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分别材料、分别供应商作出质量评价,以利于供应商的优选。

第十四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发挥互相督促的作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五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佣金,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

篇11:烟草行业采购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采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叶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烟叶生产所需物资及时、有效供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中烟办〔〕313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烟草行业商业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烟叶物资是指烟叶生产、收购和经营管理所需要的生产资料、辅助材料等,包括:

(一)生产物资:包括肥料、农药、农(地)膜、育苗盘、育苗基质等,以及防虫网、黄板等物理生物防治物资;

(二)收购物资:包括预检袋、预检绳、麻片、分级筐、打包绳、封签、电子标签等;

(三)辅助材料:包括烤房、农机具、育苗设施、打包机等设施设备及其配件。

(四)其他给予补贴的烟叶物资:防灾救灾物资等。

第四条 烟叶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预算管理,未列入计划和预算的不得采购。

第五条 采购供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

第六条 烟叶物资采购工作要严格按照《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常态化监督,切实加强考评和问责。

第七条 各级烟草商业企业要建立烟叶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流程,严格按业务流程操作。

第二章

管理职权划分

第八条 省级烟草商业企业负责对烟叶物资采购供应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全省(区、市)大宗物资的集中统一采购。负责编制烟叶物资集中统一采购目录,拟订招标采购方案,组织纳入全省(区、市)集中统一采购目录的烟叶物资采购,确认中选供应商。

第九条 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负责本地区烟叶物资需求计划的汇总上报;与全省(区、市)集中统一采购确认的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组织未纳入全省(区、市)集中统一采购目录的烟叶物资采购;负责对县级烟草商业企业物资供应工作给予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县级烟草商业企业负责烟叶物资采购需求的汇总上报并负责物资到货验收、仓储管理、物资发放及与基层有关的管理事项。

第三章

采购计划及管理

第十一条 烟叶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要依据年度烟叶生产计划,遵循实事求是、保障供应、统筹兼顾、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 烟叶物资采购计划要根据年度消耗量、前期库存量并结合合理储备来确定。年度消耗量的确定要依据烟叶生产计划、生产条件、消耗定额及烟叶生产投入标准等要素综合测定,同时与县级烟草商业企业年度生产成本、资金计划中有关预算指标相统一。

第十三条 计划编制要遵循以下业务流程:

(一)编制需求。根据烟叶生产计划及物资消耗定额,由烟叶工作站负责编制并报县级烟草商业企业主管部门。

(二)需求调整。县级烟草商业企业物资部门进行审核汇总,依据库存情况,进行需求调整。

(三)提报需求。需求调整后,经县级烟草商业企业物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盖章,上报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计划同时在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生效)。

(四)平衡调剂。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对各县级烟草商业企业上报的采购需求进行平衡调剂并汇总形成本地区需求计划上报省级烟草商业企业。

(五)采购计划。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汇总各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上报的需求计划,按照物资采购规定,确定物资采购方式,编制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 各单位需求计划必须经主管领导、物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第十五条 年度正常需求计划由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统一确认,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汇总各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上报的需求计划,确认纳入全省(区、市)集中统一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范围,未纳入全省(区、市)集中统一采购的或临时(急用)需求计划由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审核后制订采购预案并实施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

第十六条 各级烟草商业企业物资部门要增强烟叶物资计划的准确性,当季采购物资原则上当季用完,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储备,库存量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无计划订货、无计划结算、无计划发货。

第四章

采购决策及程序

第十七条 烟叶物资采购要坚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合理,做到应招尽招、真招实招。

第十八条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第十九条 公开招标要作为主要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国家局计划分配的烟用物资、设备及从全资三产公司采购的项目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第二十条 需要在产区通过试验示范确定其使用效果的新型物资,按照《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逐级提报并经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出现《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按照规定相应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方式采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按照《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成立烟叶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对计划提报、审核、确认、变更以及采购方式确定等事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审议决策。

第二十二条 各种采购方式的运作程序要严格按照《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采购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和《烟草行业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国烟办〔2012〕49号)及《〈烟草行业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补充规定》(国烟办〔〕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所有烟叶物资采购信息与采购结果要同步在行业网站上进行公开。

第五章

采购执行

第二十四条 省级或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依照审核批准的年度采购计划、资金预算及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物资采购并最终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五条 采购的烟叶物资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 要从产品工艺及质量、价格及性价比、售后服务能力、产能、历史业绩、用户评价等方面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合理确定评分指标和权重分配。

第二十七条 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比价后,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要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有效保护双方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纠纷。

(一)签订合同的依据是物资采购计划,合同供应商、合同价必须是经过招标、比价等形式所确定的供应商和价格。

(二)采购合同采用国家标准合同和招标文件条款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合同条款,依照采购计划认真填写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等,避免填写失误造成进货错误。按照合同法认真填写涉及纠纷、赔偿、仲裁的条款,避免合同欺诈给企业带来损失,将第三十条涉及的相关内容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三)各级烟草商业企业物资部门要妥善保管已签订的合同及其技术协议、变更文件或通知,要建立合同台账,按类别、日期进行整理和保管。

(四)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同时做好物资替代和补充工作,保证不影响烟叶生产。

第二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按合同交货进度,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要及时催促供应商按时发货。收到货物后,由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联合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按验收程序及时进行验货。验收合格的货物办理验收单并持有关发票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章

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立烟叶物资供应商后管理制度。由省级烟草商业企业统一建立成交供应商管理库和信息档案,对供应商库成员实行动态监督,定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评价等级,形成竞争机制。评价结果要在行业网站上进行公开。

(一)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加强供应商基础信息管理,完善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实行一家一档。

(二)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供应商评价结果,对不同评价等级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招标、比价受邀机会。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烟叶物资的采购活动。

(三)对供应商实行专业化管理。根据烟叶物资种类明确供应商的专业化服务要求,提升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要立即终止供应商供货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经济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及时上报相关采购管理机构,经核实,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烟叶物资的采购活动。

(一)因所供物资品质不良或延误交货而造成烟叶生产较大损失的;

(二)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三)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有伪造现象,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弄虚作假等商业欺诈行为的;

(四)代理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五)报价不实事求是,采取低价策略进入后不能履约的;

(六)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中标后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采购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售后服务的;

(七)涉及与其他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通过贿赂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平竞争,与行业相关人员勾结、供应不合格产品等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经济犯罪行为的(包括在其他单位涉案,并列入检察机关通报的供应商)。

第七章

仓储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仓库布局与管理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仓库平面布局和货物流程合理,仓库建筑坚固适用,符合采光、通风、防尘、防潮、防火要求,库区、料棚平整,道路畅通。

(二)库内设施齐全,有仓库管理五项基本制度: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物资验收制度、物资保管保养制度、物资发放制度、防火制度及安全保卫制度,同时悬挂张贴在明显位置。

(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物资管理流程,规范物资管理程序,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实现物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第三十二条 物资入库验收。地市级或县级烟草商业企业依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及供应商所附有关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按有关验收标准对物资进行品名、规格、质量、数量、性能等指标的检验和确认。验收无误后,及时签章、登卡、入账并妥善保管验收记录备查。

第三十三条 县级烟草商业企业按照不同物资的保管保养要求,对烟叶物资进行分类保管。物资保管保养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物资进库,按不同类别,不同规格及不同物资化学性质和存放时间长短,分别存放在相应条件的仓库内保管。

(二)库存物资必须材质不混,品名、规格不错不串,数量准确,做到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坏、无霉烂变质和账、物、卡、资金四相符。

(三)库内必须有干湿温度计,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库内温度变化,随时采取措施调整。

(四)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资要单独存放,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五)积压物资单独建账,新旧物资要分库存放管理。

第三十四条 县级烟草商业企业按站点使用计划和实际需求发放出库。物资出库发放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管人员在发货前必须审核领料单印签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清楚,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

(二)保管人员发货计量后,必须进行复核。

(三)物资经复核后,将物资和有关证件全部当面交给领料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将发货的有关单据核实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五)一般物资的发放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和先发回收复用物资、后发新料的原则,充分利用超储积压物资。严禁白条发料和无证发料,要做到“五不”出库,即:没有领料单不出库、超计划定额不出库、用途不明不出库、手续不全不出库、发现疑问不出库。

第三十五条 仓库管理单位要定期开展仓库消防、防盗和防汛等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制定消防、防盗、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实行专人专库负责制,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第三十六条 仓库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烟叶物资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物资盘点,以年终清点查库、定期抽查、永续盘存三种方式进行。加强对前期积余物资、储备物资以及回收的低值易耗物资的检查修理复用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建立物资报废制度,防止随意浪费和人为损坏物资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统一管理烟叶物资统计报表工作。统计台账设计要科学、完整,能满足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的需要,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一)物资采购质量与价格分析;

(二)物资验收、发放情况分析;

(三)物资节约与综合利用情况分析;

(四)物资供应系统全面预算管理检查;

(五)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与利用情况检查等。

第八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 烟叶物资采购活动的监督要符合《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同时由监察部门按照《烟草行业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烟监〔〕127号)进行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有关烟草商业企业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擅自采购的;

(二)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三)泄露标底或以暗示、授意、递条子、打招呼等形式影响招标采购工作,或以行政权力指定产品,干预招标采购工作正常进行,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六)与非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擅自提高采购价格签订合同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各有关省级烟草商业企业要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与《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相衔接。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月9日印发的《烤房设备合格供应商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中烟办〔2008〕271号)同时废止。

篇12: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如下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 、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材料采购制度

采购管理自查报告

借鉴采购管理自查报告经典

采购制度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物资采购

如何借鉴国外经验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探讨

公司采购制度

采购部门的规章制度

物资采购自查报告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采购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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