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04执业药师考试4.19-30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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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04执业药师考试4.19-30日报考

篇1:大连04执业药师考试4.19-30日报考

大人才考函5号

关于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关于做好20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42号)有关精神,现将20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执业药师:

10月16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企业法律顾问:

10月16日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7日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考生在考试时,应自备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体式、无编程功能、无存储功能),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和居民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49号)精神,2004年不再设报考一科的考试。

2、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考试。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篇2:哈尔滨04执业药师考试4.22-30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4]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17日举行。

(二)各科目考试时间: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管理方式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仍采取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1寸(近期、同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再填写要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2)。把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在报名表的指定处,并在报名表的指定处准确无误填写档案号。

3、新考生报名参加2004年度考试,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寸(近期、同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再填写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3);免试人员另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4年4月22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到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报名。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29元。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蓝色)。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00四年四月二日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篇3:甘肃04执业药师考试5.10-25日报名

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甘人事[]34号文件精神,现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二科(考二科)的条件:

考二科的报考人员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先决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才可报考二科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二、报名时间、地点

兰外考生于205月10日至5月25日到所在地职改办报名,在兰考生于2004年5月10日至5月21日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地址:南关什字世纪广场b座25楼人事教育处)。

三、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及费用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各1份(到我局领取),《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盖本人单位公章;

2、本人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免试二科人员提供)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报名表、信息卡各贴1张)

5、报名费、考试费每科55元,工本费每人5元标准收取。

联系电话:8441220

篇4:黑龙江04执业药师考试4.1-30日报名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4〕40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精神,现将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17日举行。

(二)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药学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管理方式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仍采取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二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3)。考生填写的档案号要与上一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一致。

3、新考生报名,要携带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4);免试人员另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携带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地 址: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

联 系 人:刘翠兰 史立瑛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网 址:

五、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4年5月10日前要将报名人数、名册、考试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场设置

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一科考试费29元。报名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197795809

九、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篇5:辽宁04执业药师考试省直报名6.1-10日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人考函[]15号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要求,现将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四、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五、各市要严格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办发[]71号)要求管理和设置考场。考生的准考证号、试卷预订单必须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对报考四科、两科的人员分别进行统计和试卷预订单一起上报。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七、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2、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3、省直报名时间:6月1日—6月11日。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联系人:秦志刚、沈  欣

电  话:22526065、22534688—25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邮  编:110002

4、购买教材请到当地新华书店。

联系人:王锡壮      电  话:024-22708882

篇6:北京04执业药师考试4月12-16日报名

四月考试报名早知道

考试名称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备注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12日-16日现场报名考生从4月8日起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申报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4月12日-16日高级会计实务4月19日-23日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信息一经提交就不可修改,请考生详细阅读报考范围、报考科目等相关要求后再报名,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执业药师4月12日-16日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19日-23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26日-29日价格鉴证师4月26日-28日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4月12日-23日网上报名由于考试后审资格,请您确定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以免无法领取到合格证书。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4月12日-23日城市规划师4月12日-23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篇7:湖北04执业药师考试5月10-21日报名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1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h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四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三、成绩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3: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04年5月10日~5月21日

(二) 考试时间:

2004年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4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2004年6月4日前,各地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老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采取人工录入方式采集报名信息,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老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新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新考生可采取人工录入或读卡方式采集报名信息。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篇8:山东04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截止5月31日

关于2004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日、17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6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5月3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填写《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各市务必于8月15日前将报名信息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考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科59元,其中上缴人事部9元、省留30元、市留2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八、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考试指定用书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征订。

各地要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9:广西04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截止5月17日

关于做好我区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4]51号

各市人事局,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2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梅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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