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精选4篇)由网友“奎盛华”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民事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欢迎阅读分享。
篇1:书写民事上诉状注意事项
书写民事上诉状注意事项
1.准确确定当事人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二审程序中,由于所有案件当事人都有可能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服而提起上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准确确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就成为二审程序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民诉法意见》第176条和第177条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
但是,必须注意,上述规定是为了解决法院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表述而作出的,律师在制作上诉状时,不能完全照搬规定,因为你只能代理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就应当表述为被上诉人;如果案件当事人不仅仅是两方的话,还要根据上诉人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的具体情况将其他当事人确定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者原审被告。
2.准确表述上诉请求
由于上诉是因为不服一审的裁判而提起的,在表述上诉请求时,应当与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有所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可能存在三种结果: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第一种结果是上诉人不希望得到的,上诉请求也就不可能提出要求维持原判。因此,准确的上诉请求的表述只能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这两种可能中选择其中的一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从字面上理解《民事诉讼法》(2012)第170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提起的上诉请求可以是“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但是,作为律师应当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因此,在确定上诉请求时,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以要求改判为宜。
3.上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方法
前面已经提到,上诉是因为不服一审的裁判而提起的,因此,上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内容应当重点围绕原审判决的不当之处进行论述,针对的对象应当是“原审判决”,不能是“原审法院”;内容的中心应当是“驳论”,可以从审判程序、证据的认定与审核、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等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各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述。
4.上诉状起草完成后在定稿之前,还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上诉状中涉及的当事人的称谓前后要一致;
(2)认真核对文字、标点符号以及数字,文字不能存在错字、别字,标点符号的位置应当准确,用法应当符合使用的规范,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3)由于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特点,在确定上诉请求时一定要全面。
如果漏项,可能会给委托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再次确认上诉请求是否全面是此阶段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民事纠纷上诉状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纠纷上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原审原告):x市x制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x市x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市x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x市x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不服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3)x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清偿拖欠的.货款537,060.00元,利息25,798.00元,两项合计562,858.00元。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首先,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第一,在原审第一次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在法庭调查时并没有否认上诉人提供的有关向其发货的记录的真实性,只是认为其中有一些费用应当由上诉人给予核销,而不应当由其承担,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也对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一一进行了质证。令人不解的是,在原审判决中对上述证据和双方举证、质证的情况却只字未提,是法官忽略了还是没有必要论述呢?
第二,在原审前后三次的法庭调查过程中,被上诉人均承认自xxx2年10月3日出具还款计划以后,与上诉人的交易一直是现金运作。也就是说,从xxx2年10月3日至今,一直是被上诉人先向上诉人支付货款,上诉人收到货款后再向被上诉人发货。原审判决对此却视而不见,把xxx2年10月3日以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提前支付的货款统统认定为清偿以前的欠款;
第三,上诉人提交的被上诉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清楚地表明:截至xxx2年10月3日,仍然拖欠货款899,677.40元。可是,原审判决却把被上诉人在此之前的两笔回款——xxx2年9月8日的42,000.00元、9月17日的30,000.00元都认定为应当冲减89万余元的欠款,显然是错误的;
第四,原审判决认定,xxx3年1月9日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汇款1,000,000.00元。仅此一笔,被上诉人就不但还清了以前的欠款,还使上诉人变成了他们的债务人。原审判决对此却没有任何说法,岂不是对被上诉人的不公?
其次,原审判决依据的证据不足。关于被上诉人向x省汇款14万元的事实,在原审过程中,被上诉人只是提供了上诉人前任法定代表人Q总出具的一份书面情况说明,要求上诉人对此事“合理解决”,并不能证明该笔汇款是他指示被上诉人汇往x省的。因此,仅凭这份情况说明不能得出该笔汇款是Q总指示被上诉人汇往x省的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55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且Q总根本不存在《证据规则》第56条规定的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原审判决对此规定置若罔闻,仅凭一纸“合理解决”的情况说明就认定该笔汇款应当计入被上诉人的汇款,显然也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请结合本案事实予以改判。
此致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市x制粉有限责任公司
xxx4年1月21日
篇2:民事上诉状写作注意事项
民事上诉状写作注意事项
民事上诉状写作注意事项
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上诉人是享有上诉权的人,被上诉人是上诉人的对方当事人。凡是在一审程序中具有实体权利义务的当事人,都可成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具体包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均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普通的共同诉讼,部分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人不发生法律效力,都可以作为独立的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的,以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为共同被上诉人或者以其中的一方为被上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凡法院判其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诉,但只能作为参加之诉对方当事人的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享有上诉权的人,一般是自己通过提起上诉,行使其上诉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上诉。委托代理人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也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提起上诉。
二、必须是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
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驳回起诉的裁定。
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所作的判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由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所作的判决。
不得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定;第一审法院所作的除三种可以上诉的裁定以外的裁定;二审法院所作的裁定;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所作的裁定。
不得提起上诉的.判决包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所作的判决。
三、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
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对判决是十五日,对裁定是十日,都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法定的上诉期限一般不得变更。如果确有法定事由需要顺延的,应报请人民法院批准。
上诉期限的计算可能因各种情况而有变化。一审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起分别计算,但是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收到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计算,即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当事人的上诉期届满而无人上诉时,该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上诉期间,从共同诉讼人中最后收到裁判书的人收到时间的次日起计算,而普通的共同诉讼,由于其为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分别计算上诉期限。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诉讼,其上诉期应从最后收到裁判的代表人收到裁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四、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是当事人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法院所作裁判的诉讼文书。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某些当事人在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即表示不服要上诉,但过后又不想上诉了,还有些当事人当庭表示不上诉,过后又想上诉,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应采取较为慎重的书面形式,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状。人民法院也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口头上诉是无效的,应当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
篇3:书写民事上诉状的注意事项
1. 准确确定当事人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二审程序中,由于所有案件当事人都有可能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服而提起上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准确确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就成为二审程序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民诉法意见》第176条和第177条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但是,必须注意,上述规定是为了解决法院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表述而作出的,律师在制作上诉状时,不能完全照搬规定,因为你只能代理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就应当表述为被上诉人;如果案件当事人不仅仅是两方的话,还要根据上诉人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的具体情况将其他当事人确定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者原审被告。
2. 准确表述上诉请求
由于上诉是因为不服一审的裁判而提起的,在表述上诉请求时,应当与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有所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xxx)第1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可能存在三种结果: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第一种结果是上诉人不希望得到的,上诉请求也就不可能提出要求维持原判。因此,准确的上诉请求的表述只能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这两种可能中选择其中的一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从字面上理解《民事诉讼法》(xxx)第170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提起的上诉请求可以是“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但是,作为律师应当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因此,在确定上诉请求时,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以要求改判为宜。
3. 上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方法
前面已经提到,上诉是因为不服一审的裁判而提起的,因此,上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内容应当重点围绕原审判决的不当之处进行论述,针对的对象应当是“原审判决”,不能是“原审法院”;内容的中心应当是“驳论”,可以从审判程序、证据的认定与审核、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等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各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述。
4. 上诉状起草完成后在定稿之前,还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上诉状中涉及的当事人的称谓前后要一致;
(2)认真核对文字、标点符号以及数字,文字不能存在错字、别字,标点符号的位置应当准确,用法应当符合使用的'规范,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3)由于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特点,在确定上诉请求时一定要全面。
如果漏项,可能会给委托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再次确认上诉请求是否全面是此阶段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篇4:民事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民事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准确确定当事人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二审程序中,由于所有案件当事人都有可能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服而提起上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准确确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就成为二审程序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民诉法意见》第176条和第177条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但是,必须注意,上述规定是为了解决法院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表述而作出的,律师在制作上诉状时,不能完全照搬规定,因为你只能代理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就应当表述为被上诉人;如果案件当事人不仅仅是两方的话,还要根据上诉人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的具体情况将其他当事人确定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者原审被告。
二、准确表述上诉请求
由于上诉是因为不服一审的裁判而提起的,在表述上诉请求时,应当与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有所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2012)第1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可能存在三种结果: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第一种结果是上诉人不希望得到的,上诉请求也就不可能提出要求维持原判。
因此,准确的上诉请求的表述只能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这两种可能中选择其中的.一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从字面上理解《民事诉讼法》(2012)第170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提起的上诉请求可以是“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但是,作为律师应当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因此,在确定上诉请求时,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以要求改判为宜。
三、上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方法
前面已经提到,上诉是因为不服一审的裁判而提起的,因此,上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内容应当重点围绕原审判决的不当之处进行论述,针对的对象应当是“原审判决”,不能是“原审法院”;内容的中心应当是“驳论”,可以从审判程序、证据的认定与审核、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等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各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述。
四、上诉状起草完成后在定稿之前,还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上诉状中涉及的当事人的称谓前后要一致;
2、认真核对文字、标点符号以及数字,文字不能存在错字、别字,标点符号的位置应当准确,用法应当符合使用的规范,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3、由于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特点,在确定上诉请求时一定要全面。
如果漏项,可能会给委托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再次确认上诉请求是否全面是此阶段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民事上诉状相关知识拓展:
民事上诉状的特征
1、民事上诉状必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
2、民事上诉状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3、民事上诉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法律文书答辩状

【民事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精选4篇)】相关文章:
民事纠纷起诉书格式及2022-11-23
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的区别2023-09-16
法院法律文书写作范文2022-08-10
答辩状内容、格式和写法2023-04-05
律师事务会议纪要2022-05-06
答辩状的写法2022-06-23
民事上诉状精品范文2022-10-22
标准民事申诉状书写格式要点2022-11-22
民事合解上诉状范文2023-01-04
刑事自诉状范文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