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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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申请书怎么写(共13篇)由网友“宋仁”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民事纠纷申请书怎么写,欢迎阅读借鉴。

民事纠纷申请书怎么写

篇1:一般民事纠纷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李***,男,汉族,51岁,住十堰市张湾区放马坪路36号。联系电话:133*******

申请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在花果派出所调取被告***、刘*****侵占申请人牲畜及其他财产的治安案件的卷宗材料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马锋等人侵占财产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无法调取被告马锋、刘兵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及相关案卷材料。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致

张湾区人民法院申请人:

20xx年1月13日

篇2:民事纠纷协议书

一.当事人:

李振江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二.调解人(与当事双方无利益关系):

三.调解地点:

四.调解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五.事由:

20xx-3-2乙方应甲方要求到甲方住处修盖房屋,跌落导致头部严重受伤;在西安市唐都医院救治后与20xx-3-21出院回家继续疗养;20xx-6-21到医院复查,发现脑部仍有少量积水,主治医生要求再作一次引流手术。因手术费用较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具体细节在此不作详述,可参见病历档案及医嘱)

六.结论:

20xx-7-30乙方再次复查,确诊需要手术且病情随时有可能恶化。但甲方不愿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而乙方又无经济能力,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围坐一起友好协商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即日起承担所有相关医疗费用为乙方治疗直至头部损伤康复,康复标准依主治医生判断及相关医学报告单为准!!并自己负责二次报销及费用领取事宜,乙方配合;

2》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次手术费用:伍万元整(含本属于乙方的贰万贰仟元),术后康复疗养费用:贰万元整;考虑甲方轻济并不宽松,乙方的误工费用就不算在其中了;共计人民币:柒万元。考虑甲方经济并不宽松,但乙方病情确实有恶化风险,在生命大于一切的情况下:

1.甲方先一次性支付乙方手术费用:伍万元;

2.康复疗养费用:贰万元可以一到二个月内付清,最晚自协议生效后60天;

3.至此之后,乙方病情如果再有变化或其它费用需要均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4.第二次手术成功与否,费用是否结余或有不足,均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5.乙方不能再以此为由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6.此项后续费用报销及领取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参与也不得干涉!

3》其它方案:

七.以上决议望当事双方全力执行!如有违约者;消积执行者等其它有碍协议执行的情况发生,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仲裁!!

八.此协议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相冲突的地方依国家法律为准!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当事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十.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永久有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手印: 手印:

篇3:民事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xxXX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被答辩人:邵X,男,汉族,xxxx年8月15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路xx巷XX号,电话:1307407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标注“开袋即食”涉嫌虚假宣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不成立。

食品安全标准GB7718-xxxx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见附件1)第4.4.2项 食用方法规定,“根据产品需要,可以标示容器的开启方法、食用方法、烹调方法、复水再制方法等对消费者有帮助的说明”。我公司产品“XXXX红枣”标注“开袋即食”即为“食用方法”,符合该项规定。“开袋即食”用语是为消费者食用提供帮助的说明,即非为宣传该产品,更非虚假,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因而,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标注“开袋即食”涉嫌虚假宣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不成立。

二、GB/T5835-xxxx与GB/T26150-xxxx均为国家推荐性标准,两标准均未规定细菌等微生物指标。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标注“开袋即食”不违法。

1、上述两个标准均为国家推荐性标准,该两标准均为合法有效的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答辩人采用GB/T5835-xxxx(干制红枣)组织生产“XXXX红枣”符合法律规定。

2、上述两标准中,并没有规定“开袋即食”的相关要求。如免洗红枣的定义为:以成熟的鲜枣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干燥、杀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无杂质可以食用的干枣。定义中的“可食用”并不等同可直接食用,即“开袋即食”。而干制红枣定义为:用充分成熟的鲜枣,经晾干、晒干或烘烤干制而成,果皮红色至紫红色。这个定义中没有“可食用”字样,但没不代表该产品不可食用和不可直接食用(开袋即食)。

3、上述两标准的卫生指标基本一致。

GB/T5835-xxxx第5.3项“卫生指标”为:按照GB2762和GB2763有关规定执行。

GB2762即GB 2762-xxxx 《食品安全国家标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即GB 2763-xx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这两标准并不涉及细菌等微生物指标。

而GB/T26150-xxxx第5.5项“卫生要求”为:按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执行。这里的“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为上述GB2762和GB2763等对所有食品具约束力的标准。该“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样不涉及细菌等微生物指标。

因而,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不可标注“开袋即食”没有法律依据。

三、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是由合法进货渠道进货(见附件2),按“即食”产品分装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出厂的。该产品经多次第三方(官方)抽检(按GB/T5835-xxxx检验)均为合格(见附件3),是合格产品。

综上,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其标注“开袋即食”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是合法的。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生产的产品“XXXX红枣”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不成立。诉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更是张冠李戴。被答辩人的诉求无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此致

xx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食品有限公司

xxxx年11月00日

篇4:经典民事纠纷起诉状

原告:黄小芳,女,汉族,1984年11月30日生,身份证号:420525198411302425,住址湖北省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五组,电话13407155447。

被告:武汉艾格眼科医院

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竹叶山三村(发展大道403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左眼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27000元,残疾赔偿金2312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0元等合计7012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因左眼不适,于1月11日到被告处检查,被确诊为左眼眶血管瘤。204月原告在被告处进行左眼血管瘤手术治疗,后因诊治过程中被告过错,导致原告左眼视神经萎缩,经武汉同济医院检查确认左眼失明。原告左眼失明导致原告生活和工作受到极大影响,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被告置之

不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以上费用合计70120元。

此致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零xx年十月二十五日

篇5:民事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周XX 电话:1234546

住址:皋兰县农机厂平房。

案由:皋兰县工信局告本人占有农机厂平房,请求法院判令本人立即交回原单位平房案。

答辩理由:

一、 看了原告的起诉状,本人做如下答辩:

1、 本人不存在侵占农机厂平房的问题。本人家庭条件不好,当时于参加了县经济适用房的集资,借贷缴了首次付款,后余款无力担负,加之期间我父亲退休,本该有原单位缴的拖欠职工的养老金是我从农村信用社以贷款证从银行贷款后垫缴的,(当时经贸委下文件,说以后连本带息返还,可后来还了本不提息到至今)所以建房小组通知缴余款的时候我没办法就让表弟把建房余款和我父亲退休时的银行利息和本金缴了,房子有表弟住了。

2、 本人是享受了经适房名额,但当时的现实情况是本人没有住处,一家老小都住农机厂平房,所以11月7日经贸委说不签字就不给装修钥匙,本人也没签字(如果说签字,本人向法院申请签定)。

3、 本人再次强调原告的诉讼理由的错误和诉讼前提的不成立。理由:请求法院调查,从《皋兰县农机厂平房住户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皋政办发[]75号文件始,本人就积极配合搬迁,本人的包户方是县残联和工信局安冬梅,当时小安打电话,我给小安就说自愿搬迁的。后来我将自己的情况给社区和工信局做了说明,本人离婚了,我真的没住处,最好给我安排个公租房,我母亲也有病,公租房上下水和上厕所方便点,我也考虑本人再婚至少有个像样子的住处。后领导研究说我情况特殊,答应了我的请求,并以我前妻的名字答应给公租房一套,本人也将公租房申请材料缴到相关部门。于3月12日和工信局签订了《房屋搬迁协议》。签协议时的情况是,我说,过渡房租金不能太高,我们本来就困难,领导说也就十来块钱,让我搬空房子,并将钥匙交到工信局后才能领搬迁奖励,于是我第二天打电话说要搬房子,结果工信的说过渡房要给我每月120元租住,我当时就很生气,怎么政府人员说话也骗人签字呢,我就给后来做工作的说,既然这样那我要求给搬迁过渡费我自己找房租住。工信局的答复是我享受了经适房,不给过渡费,那既然不给过渡费你还要我高价租房住,这也不合理吧,既然我答应搬房子,并且是以我前妻的名字申请的公租房,过渡费怎么又能按我的名字不给呢?过渡费应该是给搬房子又自愿过度的临时费用,我的请求也不过分吧。我的这些理由也和瞿县长做了说明,并就公租房针对我们的租金问题给个明确的话,县长做了记录说针对解决,看能不能把一部份公租房转化为廉租房,解决我们低保户,让大家都有房主,就这样我等好的结果可怜我呢,结果工信局的打电话说你搬不搬,不搬就起诉法院呢?我真郁闷自己错在了哪里?到今天我还敢说没不搬呀,只是一直在等领导们的回话呢,你说我一个老百姓还能怎么办?是我不讲理吗?还是沟通诚信有问题?大家都应该想一想。所以工信局起诉我的理由和前提不存在,既然说我侵占,那农机厂平房住户大家都侵占了,为什么还要给过渡费,搬迁奖励?那不是自相矛盾吗?

本人愿为以上答辩虚假承担法律责任,并提供相关参与人名字希望法院了解落实情况,公正处理。

以上是我就原告对本人起诉的答辩说明,并补充:原告起诉本人的主体错了,不是因为我不搬,而是签了搬迁协议,不守信兑现。

二、 本人的请求。

1、 我的问题从开始就不难,本人不想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所以自愿和原告协商解决。

2、 希望工信局履行已经签订的《房屋搬迁协议书》给本人提供过渡房,和公租房的安置。如不提供过渡房,应该合理的给过渡费。

3、 本人请求和工信局签订公租房协议,恳请法院见证。

4、以上兑现本人愿立即搬出农机厂,说道做到。

此致

皋兰县人民法院

篇6:民事纠纷起诉书格式及

原告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象山县XXXX 身份证号码:330225000000000000

被告人: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象山县XXXX 身份证号码:330225000000000000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人XXX归还向原告XXX三次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0.00元)。

2、要求被告人XXX支付原告XXX约定的借款利息。

3、要求被告人XXX承担本次诉讼形成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XXX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付购房款为由,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原告XXX收到被告人XXX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XXX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配货为由,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原告XXX收到被告人XXX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XXX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付会为由,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原告XXX收到被告人XXX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因被告人XXX的丈夫XXX与原告XXX既是老亲、又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原告XXX对于被告人XXX的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

三次累计借款给被告人XXX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原告XXX与被告人XXX在借款时口头约定,当原告XXX急需要钱的时候,提前十五天告知被告人XXX,被告人XXX将按时归还所借的钱款。

原告XXX因经营资金紧张及归还他人借款的需要,于20XX年XX月XX日向被告人XXX提出归还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原告XXX与被告人XXX双方约定20XX年XX月XX日归还。

到期后,原告XXX多次要求被告人XXX按时归还借款。

被告人XXX均以过几天就还甚至说没钱为由,不予归还。

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为人原则。

原告XXX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为盼!

证据和证据来源:

1、 被告人XXX亲笔所写的借条三张。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

2、还款告知书三份

3、借条复印件三份

原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xxx,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xxx(担保人),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两被告偿还拖欠原告的借款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xxx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借款人)于xx年xx月xx日向原告(出借人)借款5万元,由第二被告(担保人)以xxx方式担保。

二人当日写下欠条并签字。

欠条写明被告最迟应于xx年xx月xx日偿还借款。

还款期届满以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要,但两被告均不予偿还。

至今日已经逾期一年有余。

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贵院,希望法院公正审理。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篇7:民事纠纷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范文一】

上诉人;殷素兰,女,汉族,1949年4月3日出生,职业;教师。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和平山361--6—3号,电话;6695 66122253

被上诉人;重庆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6号,法定代表人;雷军(董事长)

上诉人殷素兰因汽车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南民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决,因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实用法律法规错误,认定证据证明对象错误,认定证据的合法性及效力错误。

请求事项;

1、撤销一审判决;

2、支持上诉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加二审诉讼费用;

3、或依法予以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11月18日,重庆市出租汽车总公司将其所有的渝B06354号车辆发包给李庆新经营,经营期从1911月18日起至11月18日止。李庆新另向重庆市出租汽车总公司缴纳了15万元,获得了该车年11月18日至月18日的经营资格,由于特殊情况,李庆新将渝B-06354号车于6月23日转让于殷素兰,当日殷素兰与重庆市出租汽车总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李庆新的权利义务随即转移给了殷素兰,殷素兰继续履行原李庆新与重庆市

出租汽车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剩余期限,依法取得了原始承包人的相同的法律地位,随即;合同双方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 ,6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出(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方案)(-)年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要求主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其实施方案规定;A类控制区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限期改造CNG(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否则禁止在A区内行驶,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必须治理,经治理仍不达标的,强制提前报废。20—25座公交客运柴油车不能在A类控制区营运。达标排放的新车和在用车发放环保标识,未达标排放的不发环保标识,未取得环保标识的车辆不允许年审和上路行驶,上诉人经营的车辆已经过车辆管理部门年审,足以证明其排放已达标,行驶证等证据足以证明其是26座公交车,也就说可以在A类控制区营运。

从文件内容看;重庆市蓝天行动(2005)41号文件以序言标明。要求有关单位,有关部门需认真组织实施,并对出租车,公交车限期改造以“必须”这种行政命令要求提出。可见,出租车,公交车只能限期改造使用CNG(天然气)第清洁能源。

209月13日被上诉人出具通知,称根据渝府发(2005)159号文件,即日收回车辆,其行为已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渝府(2005)159号文件对交委(2005)227号请示文件的批复,要求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162)议定原则实施,领导小组

会议要求“市交委对上述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批转实施”。进一步完善;“说明还不完善,需要重新作出或补充作出相关内容予以完善。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申请人重新作出或补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该明白;该请示内容必须进一步完善(重新完善或补充完善)后,同时还必须获得市政府批转实施前,该请示内容是还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上诉人在这种情况下引用该文件内容显然是错误的。

对一审判决书认定审理查明的事实,上诉人能以足够的理由说明其马马虎虎,未认真细致,全面客观的审查事实真相及证据证明的对象。

1、一审判决书审理查明中称,渝交委财()60号文件能证明,确认,上诉人承包的车辆是非公共交通企业的车辆,不得享受公交减免规费政策,认定事实错误,其批复主题词就是;(关于公交集团所属巴士公司871等线路公交客运车辆减免交通规费的批复),渝公交文(2004)52号也是;(关于要求减免公交客运车辆规费的紧急请示),其内容明确了上诉人所经营的车辆在接收前与公交公司经营性质不同,接受后,在原包缴比例基础上又下降了十五个百分点,足以证明是公交车,享受了公交减免政策。

2、一审判决书审理查明中称,渝府发(2005)41号文件规定的A类控制区(是指主城九区)内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限期改造使用CNG(天然气)能源,也显然是错误的,文件指明为(九区内的80

个街道,镇),其这80个街道(镇)以外的出租车,公交车就不需改造。

3、一审判决书审理查明中称;渝府(2005)159号文件批复,同意按请示的议定原则实施,并且称车辆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于2005年9月30日前调整退出,其也极度错误,批复是同意按(专题会议纪要2005-162)议定原则实施,其中对会议议定的内容五个大项中,只有三和四两大项为中巴车退出主城的实质内容,第三大项明确了用已经过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的,渝府发()84号文件作依据实施,第四大项;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市交委对该项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批转实施。也就是说该项内容是还没有获得通过的内容。会议最后的总结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赵公卿专门指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重点提出《主城核心区20座及以上社会客运车辆调整规范工作方案》涉及到线路经营期问题,指明交委应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衔接。因此这第四大项内容还有问题需要解决,完善,报批,同意后方能实施。重点指明必须完善后报市政府批转实施。该文件是明确车型达不到要求的,必须2005年9月30日前调整退出,此车型与车辆只一字之差,但有千差万别,车型;词典上称型号,类型,即大型,中型,微型,根据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出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中确定上诉人承包的车就是大型普通客车,型号根据(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证据确定如上诉人经营的车就是金龙XM6730型号。车辆和车型又岂能相提并论?

1、一审判决书审理查明中称;根据渝府(2005)159号文件规定,上诉人领取了保证金2万元,未领补偿款4.1716元,被上诉人收回持922线路牌的107辆车后,根据159号文注销107块线路牌,并对107辆车完清了报废手续,也严重错误,其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补偿办法总额为4.1716万元包含2万元保证金,其2万元保证金合同约定为财产保证金,被上诉人已将车辆收回,不存在需要保证的财产,上诉人是以合同约定领回,与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补偿无关,被上诉人虽然注销了107块线路牌,但并未对107辆车全部报废,现如今仍有这107辆车内的部分车辆在继续营运。又怎能以注销线路牌推断为报废车辆。

因此,上诉人对一审审理查明的`相关内容持否认态度。

针对一审判决书中对争议焦点,分析评议,法院认为。上诉人亦认定该大项的内容严重错误。

1、一审判决书对被上诉人是否违约,是否应赔偿上诉人损失问题,其一、认为上诉人承包的车辆属社会客运车辆,不是出租车或公交车,以被上诉人举证(1)、(2)、(3),上诉人举证(1)、(4)、(5)能证实,理由是公交车免征养路费,以及渝交委(2004)60号文件确认为社会客运车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合同约定为社会客运车辆。显然是特别错误的,被上诉人举证(1)、(2)、(3)根本无法说明,被上诉人举证(1)是渝府发(2005)51号文件是已经废止的文件;

(2)渝交委财(2004)60号文件非旦不能证明是社会客运车辆,而且还是只能说明是公交车,其申请也是要求减免公交车车辆规费,批

复也是对公交客运车辆的减免批复,其根本就不能说明公交车免交养路费;上诉人举证(1)、(4)、(5),也只能证明上诉人的车辆在被上诉人接收前是有社客编号31290接收后已变更为5222860(重庆市营业性运输车辆登记表),也只能证明现为公交车。减免的意思应该是既可以减少也可以免除,不是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减免”等于“免”,虽一定之差,却有千差万别,根据渝府发(2005)2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必须交养路费,本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条规定: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准,按规定承担荣誉军人、残废人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公益性义务的城市公共汽车免交养路费,其它没有承担第十五条规定的公益性义务的公共汽车只能按规定减交养路费。所以不是所有公共汽车都享有免交权利,如果以免交养路费来定是否属公交车,那么警车、救护车不就成了公交车了。(况且也不是所有警车、救护车都能免交养路费)。

2、一审判决书中称,依据被上诉人一审提供的证据10(重庆市营业性运输车辆登记表),一审称159号文规定持922线路牌为社会客运车辆,简直太错,159号文规定调整退出的为主城区内持922线路牌运行的20座及以上的社会客运车辆,人家持922线路牌的面包车等就不属其调整范围,还有持922线路牌的公交车等。

3、一审判决书中称,选择“一换一”置换方式的车辆必须达到2个条件(使用CNG即天然气,长度为7.9-8.9米),上诉人承包的车辆长度为7.25米,又是柴油车,属159号文件规定的调整范围的认定,简直是车拉西扯,159号文件是对置换后车辆的要求,假如达

到一审法院的认为必须达到的条件,就不用选择“一换一”了,并且其对持922线路牌置换这四大项明确指明还必需完善后报批,其正确说法是:(选择“一换一”方式的车辆必须是持922线路牌的20座及以上的社会客运车辆)。

4、一审判决书又称,持922线路牌营运的107辆社会客运柴油车,对主城蓝天行动举足轻重,159号文件规定对持922线路牌的社会客运车辆必须退出,上诉人持的正是持922线路牌的社会客运车辆,又犯了对认定事实审查证据未客观细致、粗枝大叶的错,持922线路牌运行的107辆车,就有许多不是柴油车,有许多早已更新(已注销牌照),也无任何证据证明都是柴油车,159号文件也是对持922线路牌的一部分车退出,而上诉人承包的车早就不使用922线路牌了,有自己的线路标号(875)。又以何证据为依据认定上诉人承包的车是社会客运车辆,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875线终止经营合同退款表就能证实是公交编线。

5、一审判决书又称,被上诉人按159号文对原告补偿4.1716万元视为合理,上诉人领取了2万元保证金视为上诉人同意执行159号文件终止合同。一审法院又粗心大意、主观意断:被上诉人单方提出的补偿4.1716元内包含上诉人2万元财产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是要退的,而不是被上诉人的补偿款,上诉人领取2万元财产保证金是因为被上诉人已收回车辆,不存在需要保证金保证的财产,上诉人依约退回财产保证金,并未在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补偿表上签字,又怎能以此推定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执行159号文件终止合同,一审对被上

诉人的行为认定为合理,又根据什么证据证明合理的呢?

6、一审判决书还称:承包合同提前终止,是因政府要求涉案车辆退出客运市场,导致合同客体不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被上诉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所致,被上诉人无过错和违约,并对被上诉人举证(1)至(6)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确认:一审法院在这里可以说是一错再错,上诉人承包的车辆,政府并没有文件要求退出客运市场,159号文件针对社会客支车辆,其中明确说明必须按(专题会议2005-162)的议定原则实施,该专题会议第四大项,会议要求其必须对该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批转实施,也就是说,在未重新完善和补充完善后同时获得市政府批转实施前该内容不具法律效力,该内容不完善的地方比如:(1)赵公卿副市长提出的对主城核心区20座及以上社会客运车辆调整规范工作方案涉及到的“线路经营期”的问题;(2)车型达不到方案第四条第二项车型要求的,必须在2005年9月30日前调整退出,该方案第四条第二项就没有车型,上诉人也找过相关部门查找,都没有找到。(3)“社会客运车辆”是人们习惯性对民营公交客车的称呼,用于政府文件,也有所不妥,从来政府相关文件都无此名词,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举证(1)合法,被上诉人举证(1)是已经废止的文件,其合法性在哪里?

7、一审判决书称:合同客体不复存在,是非常错误的:合同客体可以是物、知识、技术等,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技术这种客体,必须用经纪人作为载体,上诉人的合同客体是有车辆,有用15万获得的8年经营指标,其主客体为经营指标,但其必须以副

客体车辆作为载体,假如上诉人的合同客体消失,其车辆已经报废,被上诉人用什么去置换?

8、对原一审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被上诉人意志之外的原因,被上诉人无过错和违约的说法是无根据的、是错误的。被上诉人依约、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合同目的就能实现,被上诉人依法履行渝府发(2005)41号文件合同就能全面履行,然而被上诉人用与自己毫无关联的渝府发(2005)159号文件中还未完善的内容来张冠李戴,其主观用意是为了获得更大利益,而违法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过错和违约责任。

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称损失金额是否成立的问题,上诉人举证

(9),虽为复印件,但有胡仕权提供的证明书,其证明书中称可以进行司法笔迹签定。在开庭前上诉人的代理人拿到一审人民法院,法院没接收,该单车经营书中明确说明被上诉人每月收到9970元,其它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该经营车辆营运记录有原件,上诉人的代理人亲自拿原件到一审法院的审理该案的审判长处,审判长称复制其中的部分就可以了,为此上诉人的代理人才交部分复制记录,此二份证据,其中一份是来源于事实本身,属原始证据,另一份也可以通过鉴定等方式证实其真实性,以此结合其它证据证实上诉人的损失才能起到客观证明的效果,一审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是不对的。

从以上简述一审人民法院判书中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认定证据证明对象,证据的合法性及效力方面的错误,归纳如下:

1、对渝府发(2004)60号文件内容理解认识错误。

2、对渝府发(2005)41号文件内容理解认识错误。

3、对渝府发(2005)159号文件内容理解认识错误。

4、对被上诉人提供的107块线路牌报废手续,推断为是107辆车报废错误。

5、对被上诉人单方面制定的补偿表内容认识错误,以此据以推断上诉人同意按159号文终止合同错误。

6、在被上诉人没有出示任何能直接证明上诉人承包的车辆为社会客运车辆证据的情况下,在多种证据都能直接客观证明是公交车和座位数为26座的大型普通客车(即与159号文件)无关的情况下,误认为全部公交车都免交养路费,以此推断上诉人承包的车为社会客运车辆错误。

7、将上诉人承包车辆在明知现已有公交编号的情况下用其以前早就不用的社客编号认定为社会客运车辆错误。

8、对159号文件规定调整退出“922”线路牌的部分社会客运车辆理解为所有持“922”线路牌的车辆都全部退出的认识错误。

9、对选择一换一置换方式的车辆的本身条件理解错误。

10、对被上诉认提供的107块线路牌报废手续推断为107辆车为柴油车错误。

11、对被告提供107块线路牌报废手续推断为是社会客运车辆错误。

12、对被告提供的补偿清单在判决书中引用其内容又与补偿清单内容不符错误。

13、将上诉人承包的车辆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纳入政府要求退出客运市场的认定错误。

14、对合同客体不复存的事实认定错误。

15、对被上诉人作出无过错和违约的认定错误。

16、对合同不能履行是被告意志之外的认定错误。

17、对认定上诉人的损失金额是否构成错误。

18、对其它证据没有认真细致、全面客观审查错误。

19、在上诉人有明确证据清单顺序递交证据的前提下将顺序予以颠倒错误。

20、判决不支持上诉人一审中的请求错误。

据此:一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的第一审的确存在马马虎虎,未认真细致、全面客观的查明事实真相及证据证明的对象,当然就构成了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认定证据的合法性及效力就错误,不以客观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本身,存在过多的主观推断、想象。在被上诉人举证(1)渝府发()51号文上诉人只认可其真实性,并没有认定其合法性的情况下,并且此文件又于政府网公布,不依法审查其合法性的前提下,将已经于2005年4月就废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拿来作为依据,并且认可其合法性。来认定案件事实足以证明一审人民法院(2006)南民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存在过多的错误。

因此,起诉于你院,请求你院查明事实真相:

1、撤消原判。

2、支持上诉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加二审诉讼费用。

3、或依法予以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殷素兰

附注:以上是以一审法院认定证据顺序展开

民事上诉状【范文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建国,男,1980年3月19日生,汉族,农民,灵宝市大王镇西路井村4组,现住灵宝市五亩乡台头村5组。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晓飞,女,1985年5月19日生,汉族,农民,住灵宝市大王镇西路井村4组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灵宝市人民法院()灵民一初字第934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判令被上诉人返还我彩礼及修房现金2万元。 上诉理由:

一、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

1、(2011)灵民一初字第583号民事判决书第2页倒数第3至1行与第3页第1—4行已明确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时,上诉人给被上诉人拿彩礼40000元现金,金耳环1对、金戒指一枚、白金项链1条。原被告用被告给付的4000元购臵摩托车、冼衣机、电视、家具以及请客、修房等与(2012)灵民一初字第93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被告给付原告的4000元现金,原告除留10000元作为彩礼外,剩余的30000元用于购臵家电家具以及结婚待客、装修房屋、拍婚纱照等花费”。前后认定事实不一致。

2、既然两份判决书都认定上诉人给被上诉人40000元彩礼现金中有修房花费,况且此花费是上诉人婚前给被上诉人修房

屋、砌院墙、盖门楼、厕所的花费共计10000元,为什么判决只字不提被上诉人应当返还上诉人的修房花费呢?由此看来判决是明显错误的。

3、既然判决书认定4000元用于彩礼、买家具、修房、待客花费,那么被上诉人就不应承担一点责任吗?况且上诉人是男到女家,结婚花费修房按农村习俗都应由被上诉人承担,但法院没判被上诉人承担一点费用,显然判决不公。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因被上诉人提出离婚,导致我居无定所,外借3万多元无力偿还,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就连孩子买奶粉钱都成了问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彩礼及修房现金共2万元符合法律规定,而原判对上诉人要求返还彩礼以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显然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对我所花40000元用于彩礼、买家俱、结婚待客、修房判决不公。为此,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我修房款及彩礼现金20000元。

此致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8月6日

篇8:民事纠纷协议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篇9:民事纠纷常用答辩状

民事纠纷常用答辩状

精选优秀例文

答辩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Χ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答辩人因一案(或:答辩人因╳╳╳对一案所提起上诉),提出答辩如下: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精选优秀例文

答辩人:***,男,51岁,汉族,住***镇小学。

被答辩人:***县***小学。

法人代表:*** 任校长职务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谈不上合同纠纷,答辩人现住房是从该校教师岳文昌名下转让而来,未曾与被答辩人签订什么合同,不存在合同约定不属于本校教职工封闭一楼后门的说法。房屋后门与生俱来,不属于答辩人私开。再者,答辩人所购房屋,属被答辩人早年所建,由于前门距地面达1米多高不能正常出入,答辩人只能从自家后门出入,后门一旦封闭将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正常生活出行。被答辩人在当初建造房子时,就理应考虑到给购房者留有合理的出路。如果没有房屋后门的支撑,答辩人将不会购买一个没有出路的房子。学校安全固然重要,但防范的措施也并非一种,而答辩人的权益也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并没有不属于该校教职工必须封闭一楼后门的约定,被答辩人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且以损害答辩人权益为筹码,依法不能成立。请求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篇10:民事纠纷起诉状

原告:周xx,男,汉族,1xx5年11月x日出生,住xx市荷塘区新华西路xx号顺达花园5栋xx4号

被告:郭xx,男,汉族,1xxx年2月2x日出生,住xx市石鼓区明翰路x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54132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x1x4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

xxxx年原告与被告及旷越三人合伙出资经营xx市宏远商务宾馆,约定原告出资1x万元,被告出资5x万元,旷越出资25万元,原告实际出资1x4132元,宾馆由被告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原告、旷越两人不参与经营管理,只参与分红。期间旷越退出合伙,被告购买其所有股权。xxxx年11月x日原告退出合伙,与被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原告退出合伙,原告将自己所持的xx宏远宾馆股份以1x4132元全部转让给被告,股份转让金由被告于xxxx年11月5日开始支付,在xxx1年2月3x日支付两万元,余款在xxx1年 月1日前全部付清。然而协议签订后被告仅支付元一万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要求其支付余款,但是被告始终未予支付。

鉴于以上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签订的协议,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民诉法》第1xx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诉讼请求,望贵院依法秉公处理,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1年x月5日

篇11:民事纠纷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范文格式写法(含例文)》

民事起诉状格式及写法

(本文档含《民事诉讼法》规定、书写说明、范文和例文)

●《民事诉讼法》(修订)第121条关于民事起诉状应记明事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状书写说明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1、原告基本情况:原告嘛,自己对自己当然是相当了解,所以要写得详尽些。

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或出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方式(如手机)等;②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2、被告基本情况:原告对被告的一些情况可能不会非常了解,当然其最基本的信息还是应当也是必须要写明的。

①被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要尽可能打听清楚和写明,以方便法院送达);②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当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也能够写明是最好不过的了)。

3、第三人基本情况:同“被告基本情况”。

注:如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为多人,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这一顺序分别列出。

原告如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在起诉状中写明,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需要列出(如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起诉,或者由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等情况),代理人应列在原告之后,所应写明的事项同上述“原告基本情况”。

二、诉讼请求

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诉讼请求要分项列明。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扼要,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

民事诉讼本着“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原告不再诉讼请求中提出的请求,法院不会主动审理和保护。

所以,事前应尽可能想得透些全些(当然也不能胡乱地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得不到法律保护却还要分担诉讼费用),以避免事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等麻烦,更要杜绝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发生。

还有,千万不要遗漏诉讼费用承担项,要明确提出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请求。

三、事实与理由

这一部分至关重要。

事实和理由要在简明扼要的基础上尽可能真实详尽,理由充分。

这一部分是为诉讼请求服务的,要做到有的放失,切不可不着边际地洋洋洒洒上万言却未及案件的核心要害,更不能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错误。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举证倒置”情形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所以,原告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事实与理由,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法律义务。

证据如是证人证言以外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其他证据,要列明证据名称和来源。

如系证人证言,须注明证人姓名和住所,以备人民法院查对证言和通知其出庭作证。

证据来源是指获取证据的地点﹑时间和途径。

当事人提供证据比较多时,为了便于自己在庭上举证和便于法官了解,应当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比如依据证明的对象不同而分类﹑编号,这样有助于法官更清晰地了解你的主张。

五、起诉状结尾部分

起诉状除应证明上述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写明收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和起诉的年﹑月﹑日,并由起诉人签名和盖章。

起诉状中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要顶格,以视对人民法院的尊重。

六、相关提示

按法律规定应的事项起诉状记载如有欠缺,接受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原告进行补正。

起诉状是公民打官司时向法院递交的重要诉讼文书,因此制作起诉状是一件严肃的事,要求按起诉状的格式叙述清楚,要忠于事实真相,有根有据,合理合法,防止虚构捏造。

起诉状要求用毛笔或钢笔眷写,现在由于科技的发展应以打印为好,以便于人民法院审阅﹑整卷和归档保存。

向法院提交诉状时,同时按被告及第三人数量提交起诉状副本。

●以下是范文(两篇)及例文(两篇)

注:例文原告、被告名称及地名均为化名,其它信息及事实为虚构。

民事起诉状

原 告: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 告: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 告: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二、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三、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2、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3、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4、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此致

X X 省 X X 县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3份

起诉人:

二O一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镇公务员,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公司职工,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第三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诉讼请求

一、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二、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三、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2、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3、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4、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此致

X X省 X X 县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3份

起诉人:

二O一 年 月 日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海县支行

所在地址:昌海县双石流镇文化街中段A9-8号

负责人:郭武山 职务:行长 电话:7869999(办电) 被告名称:昌海县富德旺淀粉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昌海县沙水镇红板村

法定代表人:杨刚中 职务:董事长 电话:1386666666

诉 讼 请 求

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 实 与 理 由

20XX年12月30日,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期内利率为年息7.56%,逾期利息为期内利率的150%。

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分三期偿还,第一期30万元,到期日为12月30日;第二期30万元,到期日为12月30日;第三期40万元,到期日为12月30日。

贷款以被告的房屋抵押担保,抵押房屋在昌海县法定房屋管理机构进行了抵押物登记。

贷款到期后,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含正常贷款利息、本金的逾期利息、应付未付利息的复利)均未按期清偿,故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篇12:民事纠纷起诉书

■格式

民事起诉书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被告民事责任的一种书状。

民事起诉书是依法维护民事原告合法权益的重要诉讼文书。

民事起诉书的作用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必须通过起诉书,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得明白,把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告诉人民法院,让法院了解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

正因如此,民事起诉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书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

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

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

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

(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

(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

即诉讼请求。

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

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

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

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

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

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3、尾部。

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

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

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范本

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 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 份;

三、其他材料 份。

■写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诉讼俗称 “打官司”,一个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就是起诉,也就是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而老百姓往往将这一程序称为 “写状子”、 “递状纸”。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在城市里 “口头起诉”的情况极其少见。

民事起诉书,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诉讼带有很强的专业性,牵涉诸多实体和程序问题,委托律师办理自然是最好。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案件老百姓还是选择亲力亲为,此时他们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起诉书该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要点一 明确为什么起诉

老百姓打官司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起诉?即起诉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还是别人欠债不还要求债务人还款,或是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要求法院给个公道。

从法律上说,就是当事人因何种民事权益被侵害,或因何种事实发生民事争议而向法院起诉。

起诉的原因直接决定了案件类型,明确为什么要起诉,才能明确起诉的目的和所要达到的诉讼结果。

要点二 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人们常说,要用 “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官司要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里所提到的 “法律”,既包括如 《民法通则》这样的实体法,也包括 《民事诉讼法》这样的程序法。

所以,在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写民事起诉状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 《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主要规定是:

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 《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三条主要规定,掌握和领会这三条法律规定,对于如何写好民事起诉状是十分重要的。

要点三 巧妙提出诉讼请求

整个民事起诉状的要点在于如何提出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内容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

诉讼请求的提出要与诉状中 “事实和理由”部分相一致。

事实,是你的民事权益被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的客观事实;理由,是事实基础上按照相关实体法的规定当事人拥有相关权利的依据。

所谓 “巧妙”,就是提出诉讼请求时的用词一定要严谨、精练、准确,既要把请求表达清楚,又要 “惜墨如金”。

请求的内容要有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支持,诉讼请求是在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经过高度概括提出的。

诉讼请求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结果,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诉讼请求不当导致败诉,或者没能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另外,诉讼请求的确立原则是要追求诉讼利益的最大化,有些案件虽然通过诉讼胜诉了,但因为诉讼请求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会给以后带来很多麻烦或不利。

【案例】

诉请不当 利益受损

李女士经人介绍与张先生相识,不久两人结婚,婚后居住在张先生婚前分得的单位公产房 (三居室)。

后张先生另有新欢,并长期与新欢同居, 203月李女士提出离婚。

张先生虽然同意离婚,但关于3岁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孩子较小,且自己收入有限,无能力另行租房,在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为:一,孩子归自己抚养,由张先生承担抚养费 (每月800元);二,要求继续居住张先生婚前分得的公产房。

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其中判决 “三居室”的一居由李女士继续居住使用。

后张先生与其单位 “恶意串通”向单位退回公产房,李女士再次提起诉讼,主张承租权,但因各种原因经过两审没能胜诉,在申诉过程中该房拆迁,李女士被迫又卷入拆迁诉讼之中,最后只为自己争得了一点利益。

评析:民事审判的原则是,当事人提出什么请求,就审理什么请求,即 “不诉不理”。

本案中,因李女士在起诉状中对公产房的诉讼请求是只“继续居住”,从法律意义上只是 “使用权”,而不是 “承租权”,李女士最大的失误就在于离婚诉讼时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选择不当,如果对公产房主张 “承租权”,不仅能使自己财产权益最大化,避免事后的诉讼之累,在日后的拆迁补偿中也能得到更大的权益,可见诉讼请求的选择和确定是多么重要。

提示:

常见问题和误区

1、纸张、笔、墨要求。

诉状用纸型号,现在普遍要求的是A4纸,同时,因为法院审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装卷归档,并长期保存,所以,诉状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也可用碳素笔、黑色签字笔、黑色或篮黑色钢笔或毛笔书写。

但不能用打印后复印件、或铅笔、红色笔书写,以便法院长期保存。

不符合上述要求,法院是不会接受并立案的。

2、 “当事人”栏。

均应写明姓名 (包括曾用名)、现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因某些案件与当事人具体年龄有关,所以最好写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对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或大致年龄;要写明具体单位及住址或办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量写明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等相关诉讼事宜。

3、未成年人诉讼问题。

如果原告是未成人,法律规定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所以,写起诉状时不要把父母写成原告。

同理,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权的未成年人为被告,并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4、 “诉讼请求”栏。

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

充分体现法律规定的 “具体”要求,否则起诉立案时,法院会要求重新制作起诉状。

如:只写 “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而没有写明具体请求数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如果有多项诉讼请求,也应分别具体写明。

5、案由问题。

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定》结合诉讼请求决定适用,不属当事人起诉确定的内容。

法院判决书是必须写明案由的,但起诉状并不要求必须写明具体案由,而且案由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充实和补充,目前民事案件就有几百个案由,专业的法官或律师往往也很难把握准确,如果案由错误可能直接导致案件败诉,实践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所以,案由可交给法官来决定。

6、事实与理由。

该部分是诉状的主要内容,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一般包括六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和证据等。

因为该部分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证明对方行为的违法性和违约性质,书写时应以陈述事实和理由为主,详略得当,切不可长篇大论像写报告一样;同时,不可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

尽量简单地做到 “事实清楚”, “理由充分”即可,因为现在法官工作量都比较大,如果起诉状写得过长,主次不分,道德感情成份过浓等,不仅会引起法官的反感,也显示起诉者素质 “欠佳”,也很难做到重点突出,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

要善于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这种简单是智慧总结的过程,是对一件复杂事情的提炼。

7、证据问题。

有人主张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目的是不想让对方全部了解,以便开庭时给对方来个“突然袭击”,让对方 “措手不及”,这是律师有时候会采用的一种技巧性做法。

最高院的证据规则实施后,要求在举证期间向法院提交证据,超过举证期限,等开庭时再提交的证据,可能不被允许质证,更不可能被法院所采纳。

所以,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对普通人来说并不明智。

因现在一般都实行庭前交换证据,所以,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体写在诉状里,只是在诉状后 “附:起诉状副本×份”后简要提到 “相关证据复印件×份”如果证据较多,最好另行按一定顺序制作证据清单 (表格),并简要说明每份证据说明的主要问题,做到条理清楚、一目了然。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最好是复印件,如果有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体证据的 “收条”,以防万一主客观原因的 “丢失”。

8、确定管辖法院。

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属于仲裁 (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刑事自诉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状也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

此外根据案件性质、大小等,还存在级别管辖的问题,选择对自己比较便利的法院也是一种技巧。

9、起诉人部分。

自然人起诉的,应该由本人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盖章单位的公章。

不可盖财务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诉状副本份数。

副本的份数应该与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人数一致,立案时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需要强调的是起诉人自己别忘了保留一份。

●民事起诉书能否手写?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民事起诉书能不能手写?

中顾网律师解答:

去法院的咨询台咨询一下

一般说来,可以只要格式内容正确

但最好别手写起诉状

给法官第一印象

手写的会有些受影响,给法官造成的印象不太好»全文

■相关范本:

●民事起诉书

原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全文

●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

第一、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一致时,可不写案件事实,直接写为“本院认为:……(另起一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原审裁判在运用证据、适用法律及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指出原裁判的错误之处)”;»全文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

篇13:民事纠纷起诉状格式

一、写明当事人的有关情况;

1、原告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所在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地址和户口所在地及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告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及地址、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和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请求事项:

应简明扼要地写出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事实和理由:

1、纠纷的发生和主要经过等事实。

2、处理纠纷的要求和理由。

3、提供相关的证据。

四、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注明起诉的.日期并签名盖章。

五、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起诉书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必须清楚、端正,起诉书一式二份。

2、如诉讼用纸不够,可另附与诉讼用纸大小相当的信纸,在状纸左边须留出(约三厘米)装订线。

2.起诉状格式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说明:1、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与状纸同样大小增加中页。

2、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3、起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的人数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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