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共10篇)由网友“t4840130”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上市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自16世纪产生以来,以其筹资的效率性、规模性,管理的科学性以及股权的流动性等特点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上市公司作为传统企业市场化发展的产物,在筹资巨额的社会资本使其自身获得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不仅要考虑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更要充分考虑其所赖以产生、发展的环境。上市公司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之中,任何一个社会或阶级,都总是要向本阶级的或全社会的成员,提出一定的义务要求,以调整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把各主体的行为引导到一定的社会秩序中去。同样,上市公司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也会对其提出一定的义务要求,即要求上市公司充分考虑其行为外部性对社会的影响,以树立其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发展。
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历史渊源
上市公司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典型形式,对其社会责任的理论探讨首先可以追溯于传统企业。一般地说,从理论上看,企业社会责任来源于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环境的关注和反应。从实践上看,19世纪末,随着企业规模从小厂商向大公司的演变,企业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便显露出来。
受亚当・斯密自由经济观点的影响,早期主流经济学提出的“经济人”假设,一直被众多企业理论研究者和经营者奉为指针而维护企业单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他们认为,社会的每一个主体都是从利己主义出发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只有允许和鼓励个体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和财富并通过市场和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自动体调节各种主体之间的利害关系,才能达到最大的社会福利。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就认为:企业负有一种并只有一种社会责任,那就是遵守职业规则,在拒绝诡计和欺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资源从事公开的、自由的竞争而增加其利润。然而,美国1929年出现的经济大萧条促使了人们对古典自由经济理论的反思,凯恩斯学派的观点逐渐为多数经济学家和企业工作者所接受,他们几乎一致地认为现代企业处于一个开放的、具有多种功能的系统中,并非仅仅以追逐利润的个体存在,而是在一个相互需要、相互依存的社会环境中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追逐利润是其市场行为的主要方面,但企业对社会发展所负的责任不仅仅限于市场行为主要方面的结果,即利润的最大化,而应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获取利润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对外部环境的影响等方面。随着企业经济案件的不断发生,企业管理者唯利是图的道德品质也开始让人怀疑,单一追逐利润而不顾社会影响的企业经营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工人失业等问题,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企业对社会负担责任的重要性。美国学者莱诺・托恩・豪斯莫在《管理伦理学》一书中就曾指出,“除了利润,我们还需要以其他东西来测量我们对社会的义务”。以安德鲁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企业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目标之外,还必须承担其他社会责任,包括捐助教育和慈善事业、选择高于法律和习俗的经营道德标准、关心内部生活质量的改善等。管理大师德鲁克也认为,企业是“社会的器官”,应为满足社会、社区或个人的某种特别需要而存在。同样,上市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不应该仅仅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更应对社会承担责任。
此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来源还在于其作为社会资本优化配置的产物,其众多的股东来源于整个社会,同时,由于其股权的流动性,使其社会股东更具广泛性,因此,上市公司应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保证其广大社会股东的利益,这也是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及现实例证
(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特殊性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特殊性突出表现在其对现代社会影响的特殊性方面。
1、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化和股东社会化促使其社会影响的广泛性
上市公司一般是采取募集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在上市前已经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在上市后还随着股权的转让交易、增资扩股等方式使其投资主体不断地向社会扩散,使社会上的各种团体、组织、机构、个人都有机会参与投资而成为股东,从而使其股权比一般企业更具分散性特点。同时,股权分散化推动了上市公司股东的社会化,使上市公司的资本具有了社会所有的属性,加快了资本社会化的进程。因此,上市公司的资本社会化使其社会影响具有广泛性。
2、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及现代信息传媒的日益发达促进了上市公司社会影响的迅速性
由于股东社会化,上市公司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社会及时公告其经营信息。随着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频度要求越来越高,既要求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还要求重大事件、关联交易等临时公告,既要求陈述性信息披露,还要求分析性信息披露。这种信息披露要求反映了公众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主体的监督。同时,现代社会信息传媒日益发达,信息的社会化程度日益增强,媒体对上市公司不良社会影响活动的报道日渐增多,那些不重视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将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惩罚。可以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及现代社会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现代网络信息传播途径的普及,使上市公司受到了传统企业前所未有的公众监督。这种监督不仅是广泛的,还是及时的。
3、上市公司经济力量的日益强大促使上市公司对社会影响的有力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是社会资本(股东)和人力资本(经营者)聚集、交易、整合的最佳场所,是对社会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市场主体。股份公司募集社会资本后不仅获得了发展的原动力,还通过挂牌上市获得了发展的加速度。马克思曾举例说明,资本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聚集资本以修建铁路这件事完成了。上市公司经济力量正日益强大。许多上市公司是行业的龙头,因此可以影响甚至决定行业产品的市场价格、质量及供求关系;许多上市公司是区域经济的排头兵,不仅是当地财政的主要依赖,还控制着成千上万当地劳动者的就业命运,不仅可以通过募集资金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工业化、信息化进程,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发展带动金融、服务等相关第三产业的发展。上市公司经济力量对社会经济带来有力影响的同时,还会影响社会政治生活。如上市公司可以运用自身的经济实力或通过股票市场的间接力量对政府立法、政府经济政策作出强有力的反应,这一点从我国国有股减持政策始末可以得到例证。此外,上市公司经济力量对社会科学、教育、文化等领域也会产生有力的影响。如上市公司运用经济实力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培养科研力量改变了社会传统的产学研体系、
加快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上市公司投资教育或与高校及科研机构联合改变了社会传统的教育模式和科研模式等等。上市公司日益壮大的经济力量正对社会正产生着强有力的影响。
4、上市公司对社会的影响还体现在对企业制度创新的带动性方面
由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到公司制企业反映了企业组织制度的演进过程。现代公司制企业组织制度的优越性已瞩目共睹。上市公司是公司制企业的典型形式,在企业制度上实现了多种创新。从产权制度上看,上市公司实现了股权分散持有、资产集中控制和经营聘请专家的产权分解、产权结合和产权交易的统一;从组织制度上看,上市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级层制和委托代理制在上市公司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运用。同时,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公司上市要求的严格性增强了上市公司资源的稀缺性,人们已经不自觉地将上市公司作为企业组织制度创新的典范来引导一般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改革,有时甚至通过对上市公司组织制度的研究、创新来树立这种典范的权威性或提高这种典范标准。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多以上市公司为参照。
5、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还体现在人们对上市公司的特殊期望方面
人们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债券,不仅仅局限于追求这些有价证券的股利或利息,更青睐于证券市场上这些有价证券价格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因此,上市公司追逐利润并以此来保证股东分红回报或保证利息支出就不能成为其唯一的目标,而良好的公司形象、稳定的成长性、技术的不断创新、良好的未来预期等往往更能满足资本利得追逐者的特殊期望。尤其在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产品日益丰富甚至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期望更不再局限于提供产品和创造利润,同时还会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产品具有环保性能、适应性能,要求上市公司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解决社区问题等等。
因此,从上市公司对社会影响的上述特殊性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作为资本社会化的典型组织形式,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充分关注的目标并已不自觉地将之活动视为一种典范而加以期望,公司经营的好坏良莠都将会起到一种强烈的示范效应。作为上市公司来说,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这种示范的正效应,杜绝或避免这种示范的负效应。从这个角度讲,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也可以称之为效应责任。正如哈罗德・孔茨等人所言:“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
(二)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现实例证
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从微观角度看,该种组织形式不仅具有一般公司的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特点,更由于其股权的流动性、筹资的效率性、规模性及资本的社会性而受到众多企业发展的青睐。从宏观上看,上市公司的培育和发展,不仅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同时,上市公司的发展状况、发展速度及发展规模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重要影响。
以我国为例,上市公司企业组织形式的产生和发展,对推进传统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有力的指引和示范作用。许多地方的未上市股份公司都参照了当前上市公司的组织特点和运行机制而设立,并随着上市公司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完善而相应调整。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实力日渐壮大,底时,中国境内已有1088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达21674亿元,股票市场市价总值48091亿元,占GDP的54%;20上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784亿元,占GDP的12%;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4243亿元,更新改造投资额达5077亿元,对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上市公司股票市场的发展,不仅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交易场所,也培养了公众的投资意识,2000年全年股票市场成交量达4759亿股,成交额达60826亿元,平均换手率达500%。由此可见,从整体来看,上市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不仅扩展了企业的融资空间,对我国经济乃至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但是,上市公司的不良发展也会对其所处的环境产生强烈的负效应。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到“中科系事件”再到“银广夏”,系列的上市公司案件不仅让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而且令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危机骤然上升,“规范和发展”成了证券市场健康成长的主题。无独有偶,12月,美国500强第七名安然公司破产案件突然发生,仅随其后,世界通信、施乐等上市公司的丑闻也公布于众。一时间,由安然事件引发的“安然综合症”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对美国乃至全球的社会及金融秩序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安然事件的发生使公司股票价格从34美元迅速跌至0.6美元,投资者损失达320亿美元;世界通信股票峰值时,股价最高达64.5美元,事件发生后,公司股票价格迅速跌至0.09美元。据CNN电视新闻报道,美国第二大养老基金纽约州养老基金在世通公司的投资损失高达3亿美元。美国投资者信心在上述案件下大受打击,道―琼斯指数在6月26日开盘后下跌了140多点,自月10日以来首次跌到9000点以下,纳斯达克股市指数也一度跌到“9・11”事件以来的最低点,全球股市也因上述案件产生了连带效应,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股市也出现了剧烈动荡。上述案件对社会造成了巨额的价值损失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严重的上市公司信用危机。《商业周刊》曾载文说:安然事件“从根本上动摇了我们的信念”。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在《纽约时报》发表文章说:“安然公司的崩溃不只是一个公司的'垮台问题,它是一个制度的瓦解。” 上市公司系列案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通过上述事实,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便可以得到现实例证。
鉴于上市公司行为的重大社会影响,上市公司决策权力应当视为具有重大社会效果的特殊民事权利,这种特殊性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决策权力能够带来强烈的外部效应。上市公司经济力量越强大,其行为的外部效应就越强烈,社会影响也越大,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就应该越多。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以其对社会负责的行为方式推动社会利益的进步。
篇2: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一)上市公司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对其社会责任的影响
法律已经赋予上市公司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地位,因此,上市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但上市公司作为法人,无自然人所具
备的行为能力,上市公司的行为能力是通过上市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运行来实现的,因此,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就有必要结合其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来进行。
从产权角度看,上市公司的产权整合包含了产权分解、产权交易、产权合作三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原有统一的资本所有权分解为资本终极所有权(股权)、经营管理决策权(法人资产控制权)、经营管理执行权三部分。相应地股东作为出资人享有资本终极所有权,成为股权主体;董事会作为出资人代表掌握经营管理决策权,成为决策权主体或法人资产控制权主体;经理则受董事会聘任掌握经营管理执行权,成为执行权主体(其中,董事会和经理层可以合并称为经营管理主体)。因此,上市公司也可看作是股东、经营者在一系列合约下进行产权交易与产权合作的组织形式。上市公司在一系列产权整合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内部的层级分权制和委托代理制: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是上市公司管理制度中的三个权力层级,股东、股东会、董事、董事会、经理之间存在多级委托代理关系。在特有的产权安排下,上述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行为目标:股东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或股权价值的最大化;董事作为自然人,私人目标是追求个人人力资本价值和价格的最大化(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作为股东的代理人,其职务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经理作为自然人,其私人目标也是追求自己人力资本价值和价格的最大化,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其职务目标则不仅包括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还包括维护公司员工利益、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等目的。上述利益主体存在不同的行为目标会导致其行为方式的较大差异,从而每个主体的行为方式不可避免地会带有“私人行为”的特点。由于私人逐利行为会产生强烈的“外部效应”,不同行为主体“外部效应”的综合效应便构成了上市公司整体的“外部效应”。因此,上市公司组织制度、运行机制下的行为主体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总体说来,股东是股权的产权主体,付出的是资金,得到的是股利和股权增值,由于其存在较强的流动性和分散性,因此其要求利润最大化或价值最大化只能遵循法人治理结构而通过股东大会来实现,目标简单,行为方式也相对简单;而董事、经理作为经营管理者,是人力资本的产权主体,付出的是自己的智力、体力、时间等,得到的是工资、薪酬、地位、荣誉、在职消费的福利、资产集中控制的权力等,目标较多,行为方式也变得相对复杂起来,上市公司的存在、市场形象、信誉状况及发展前景与其私人目标及私人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更关心其自身行为及上市公司行为的外部效应是否会影响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及利益。
(二)对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建议
1、承担社会责任应成为上市公司经营的原则性目标
关于公司的经营目标,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例如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等。上述目标反映了人们对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期望,都存在各自的合理的一面。但我们认为,上述目标共同的缺点是出发点仅定位于企业微观利益层面,没有从企业所处市场环境的角度充分考虑。根据交易费用学派的理论,企业产生的原因是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其产生的原因是通过实现外部交易的内部化而节约部分市场交易费用。因此,如果上市公司只顾追求内部活动的经济性而忽视对市场和社会带来的不经济现象,那么就整个市场或社会来说,“交易费用”在内部节约的同时就会带来外部的市场损失或社会成本,上市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存在的必要性就会受到怀疑。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充分发展的产物,既是实现市场资源充分配置的一个阶段性微观组织,其存在和发展对外部环境具有强烈的依赖性,但同时又反过来影响社会环境。鉴于上市公司行为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会对社会环境带来重大影响,如果上市公司只顾自身发展而不承担社会责任,则不仅会严重破坏其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而且社会也会重新考虑其存在的合理性。因此,从社会高度看,承担社会责任应成为上市公司经营的原则性目标,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应是从属于原则性目标的具体经营目标。
2、上市公司的股东和经营者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
股东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追逐利润或价值增值,上市公司也不例外。但上市公司具有股权分散持有、股东变动性强、经营聘请专家、权责层级划分、机制委托代理等特点,一方面,股东身份因股权转让而经常发生变动,股东只能是“股权的所有者”而不再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的影响只能通过股权衍生的委托权来进行;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产权整合的结果使公司控制权的权力重心沿着“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方向转移,经营者获得了公司的控制权即经营管理决策权和执行权。由此,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股东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越来越弱,而经营者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越来越强。同时,鉴于股东目标的单一性,企业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股东的收益,股东不愿也不应通过上市公司来承担社会责任的,如果承担,则不论股东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完全可以以私人的身份承担社会责任。所以,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应是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也正如哈佛法学院多德教授所言:“公司经营者的应有态度是树立自己对职工、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感” 。
3、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两种主要途径
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以通过两条主要途径,一种是决策程序社会参与,另一种是行为结果社会考虑。
决策程序社会参与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和过程而言的,要求上市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引入社会利益或社会权代表,即引入社会约束机制,如通过立法或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中引进社会利益的代表,包括行业专家、法律专家、财务专家、监管部门代表、环保部门代表等,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过程能够反映社会利益。例如,目前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就是决策程序社会参与的一种方式。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可以考虑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引入更多的社会参与者。行为结果社会考虑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决策执行的行为结果及经营者的私人行为结果而言的,要求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执行者在具体行动时能够对社会利益负责,充分考虑其行为方式外部效应可能对社会的影响,同时,引入“经理市场”观念,在社会或证券行业内建立上市公司经营者档案并进行信誉监督考评,从客观上要求上市公司经营者树立社会责任观念。
4、委托代理机制下经营者社会责任的激励
虽然我们不能强求股东承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但
股东也不能任凭经营者行为的随意性而不考虑社会责任。因为如果经营者不顾社会责任而为所欲为,就会使上市公司严重失信于证券市场、失信于社会并有可能危及该公司的上市资格,从而使该公司股价下跌而使股东蒙受损失。因此,股东有必要通过合理的方式给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以充分的激励。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真正实行按劳取酬,在保证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格不会过于偏离其人力资本价值的基础上,适当地以工资、福利等其他方式给予额外补偿。(2)授予经营者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保证经营者有能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委托代理机制下经营者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不宜采用股权激励。因为,上市公司委托代理机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这种关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股东货币资本和经营者人力资本的配置效率,这种代理关系一经形成,便客观而合理地存在。如果经营者因股权激励而改变身份成为股东,那么上述委托代理机制的合理性便会被打破而受到挑战,同时,上市公司股东作为股权的所有者本身不承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因此,如果经营者改变身份而成为股东,则更不利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这一点,从美国上市公司系列案件共同特点之一也可以得到证明。
文/梁化军
篇3:医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现状研究论文
摘 要: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披露内容方面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独立报告意识是企业的第一大问题。还有很多这类的问题。从上市医药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入手,对医药上市公司近五年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及发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统计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对于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信息披露内容、完善信息披露方式有着一定意义。
关键词: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医药上市公司
1 社会责任信息的来源及意义
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先是由美国学者Oliver Sheldon(1924)在其《管理哲学》着作中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这一概念。自1990年开始,我国也逐渐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继而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还要承担对股东、债券人、员工、消费者、供应商以及政府的责任,从而打破把经济利益作为唯一追求的传统理念。
篇4:医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现状研究论文
本文选取了沪、深两市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剔除st,st*,数据不全以及有异常值的上市公司,共得到97家总样本有效数据,其中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样本有31家(见表2),占医药上市公司总比重的32%。
对20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31家医药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了研究对比,发现在披露内容上,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与大多数其他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上基本上没有区别,基本上都包括股东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职工权益、社会福利五个方面内容做出了披露,具体的披露内容见表3。
根据上市医药行业社会责任披露的内容显示,企业主要对股东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职工权益、社会福利五个方面进行披露,可以看出上市医药行业比较重视经营利润和保障员工权益,并乐于披露此类相关信息,第一,从年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披露总体来看,职工权益中的子项目职工的健康与安全是企业披露最多的项目,占到总比重的94%,其次是环境保护中的子项目节能环保措施方面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公益项目都占到87%,这充分说明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来侧重于股东权益、环境保护及职工权益。第二,从五个分项目来看,总体披露质量较好的是股东权益,无论从股东权益与债务偿还以及经营业绩方面都占到了77%,除此上市公司还对外披露了相应的财务报告充分披露企业的经营情况,结合整个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看,关于股东权益方面的内容披露的比较充分,应当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中最好的方面。第三,从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披露内容统计整体数据上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社会责任披露的薄弱环节,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信息的数据体现了现在企业过于重视利益,对履行社会责任没有足够重视,然而对于履行社会责任来说最重要的安全生产内容、环境可持续发展、第三方审验披露甚少。所以应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提高重视,这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企业应及时通过披露产品合格率、产品安全应急机制、药品召回与过期药物回收等其他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的社会责任信息来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
因此可以从2015年上市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上看出上市医药行业对于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内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医药企业只有及时履行社会责任,不断优化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生产出有质量安全的药品,才能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对于医药企业来说,未来的发展才会越来越好,也能提高医药企业在市场的占有率。
4 完善我国上市医药行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建议
随着上市医药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不足,要求上市医药行业提高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水平不是一簇而就的事情,由于大多数企业都是从企业短期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导致他们只注重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而对履行社会责任这一问题意识度低。其中部分企业认为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与履行社会责任的矛盾。医药企业内部管理者应该充分地认识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必要性,增强履行社责任信息披露的意识,培养企业养成自愿披露习惯。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要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做出相关宣传,让企业从长远角度看待问题,使企业懂得利益相关者对企业长久发展的必要性,从而增强企业在此方面的意识。企业不能一味地压低成本,减少必要的费用,最终只会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从而使得消费者失去对企业产品的信心。
篇5:医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现状研究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我国对医药企业的相关要求也逐步提高。由于市场需求不断发展,对上市医药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伴随着医药行业整合大潮不断上演,不断出现的整合效应。随着国家扶持政策持续发展和医改政策,医药市场也呈现出逐步变暖的趋势,这就为上市医药行业的产品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从上市医药行业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总体情况上来看,本文对-2015年发布的5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医药企业做了统计,同时对我国上市公司同时期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样本做统计并做出比较见表1。
表1显示,2012-2015年间,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医药企业仅占全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企业总数的4%到5%左右,虽然医药企业发布的数量,占的百分比从2012每年都有所增加,但由于医药上市公司占整体上市公司比例有限。比例没有发生较大的改变,通过统计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数据显示,绝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做到每年要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对上一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阐述,对于企业是否履行杜会责任的情况利益相关者不能够系统的了解到,从而不能做出准确的评价与判断。
篇6:论企业社会责任
论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它协调、平衡着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对以后企业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作 者:梁艳 李德智 作者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刊 名: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英文刊名: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 年,卷(期): “”(36) 分类号:F2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 监督体系篇7: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20世纪30年代,在资本主义萧条时期,一些企业为了避免和摆脱困境,开始注意与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发展密切的合作关系,提出了企业与社会同舟共济的观点.70年代中期,美国一些企业开始倡导将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融为一体,建立企业与社会相互信赖的关系.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指出,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但利润不是企业的目的,而只是一个限制因素,满足社会需要才是企业永恒的.目的.可见利润无非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回报.因而企业应建立起融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为一体的统一型责任模式.
作 者:李焕 作者单位:淮阴工学院,江苏淮安,223001 刊 名:经济师 英文刊名:CHINA ECONOMIST 年,卷(期): “”(12) 分类号: 关键词:篇8:论企业与社会责任
论企业与社会责任
本文通过对企业与社会责任的.分析,提出企业追逐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并不矛盾,企业要想长久的生存,经营者必须在原则地追求利润的同时参与社会良性改造的运动.
作 者:葛丽芳 作者单位:安徽财贸学院,市场营销系,安徽,蚌埠,233000 刊 名: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ANHUI TECHNICAL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17(4) 分类号:F27 关键词:企业 社会责任 利润篇9:浅谈企业社会责任论的相关论文
一、社会责任———企业无法回避的主题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考虑可以一直追溯到企业的设立。同样是新建一个企业,不同投资者建立新企业的行为驱动目标各不相同,企业在诞生之日就已打上了深深的不同责任烙印。最典型的投资者是主流经济学中提出的“经济人”,投资者建立新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利润最大化,他们赋予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追求利润,企业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是在追求利润过程中带来的联产品。除此而外,还有形形色色的“社会人”式投资者,不仅追求获得一定的利润,而且赋予企业其他的社会责任,企业厂址选择、产品市场定位等不仅考虑企业的获利水平,而且常常不同程度地考虑企业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可提供的就业机会、为所在社区增加的社会福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的程度等等。
企业在从诞生直至衰老死亡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每一项重大决策都不得不面临这样的价值判断:本企业应当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而且,有关的价值判断不仅仅局限于是否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而且表现为各种具体的社会责任项目抉择。企业经常需要对如下问题作出回答:企业要不要对社区内的落后教育给予资助?企业是否应资助体育、科技、卫生等事业?企业在裁减富余人员时是否应在适当范围内考虑多保留一些就业岗位?企业排放的有害物质仅仅是维持在政府规定的限度内,还是从考虑环境保护和居民生活的角度出发控制在更高的标准上?对于那些虽然有市场需求,国家也允许生产,但是可能导致不良消费习惯或社会风气的产品,企业是否仍然要生产?类似的问题不胜枚举,并伴随企业生存发展全过程。一些企业在坚持追求利润的同时献身社会公益事业,而另外一些企业却在不择手段地刻意盈利最大化,强烈的社会反差迫使企业必须经常思考自身的社会责任定位问题。而且,企业社会责任的判断和定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并给企业带来迥然不同的结果。
在长期的企业实践和无休止的理论争论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渐演变为企业只承担追求利润的使命,还是要承担一定的除此之外的责任,即一定程度上有背于利润最大化的责任。我们不妨将这两种观点划分为一元社会责任论和多元社会责任论。
一元社会责任论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向社会提供物质产品和劳务。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坚持认为,“(企业)仅存在一种、而且是唯一的一种商业社会责任———只要它遵守职业规则,那么它的社会责任就是利用其资源,并且从事那些旨在增加其利润的活动。这也就是说,在没有诡计和欺诈的.情况下,从事公开的、且自由的竞争。”①企业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根据利润目标为(或者不为)某一经济活动,社会效益并非企业必须主动考虑的问题,企业没有“良心”可言,使企业行为符合社会要求的手段是“看不见的手”和法律法规与国家产业政策等。
多元社会责任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远不止于追求利润,企业还必须承担其他一些社会责任。如安德鲁斯强调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还应包括:(1)公司决心自愿捐助教育事业和其他慈善事业,尽管这会减少其利润;(2)公司选择一个属于自己的经营道德标准,这个标准要高于法律和习俗所要求的最低水平;(3)在具有各种机会的业务中,公司根据内涵的社会价值进行选择;(4)为了经济报酬以外的理由(很显然仍与经济报酬有关)投资与公司内部生活质量的改善。②显而易见,这里要求企业应同自然人一样,要有自己的伦理道德,要富于同情心,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上的得失,要在减少外部不经济、增进社会福利方面做出贡献。
各类企业具体承担的社会责任各不相同,然而,在性质上总可以区分为一元社会责任论者和多元社会责任论者,所有企业都必须首先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
二、企业必须承担多元社会责任
一元社会责任论者为支持自身的理论和观点,列举了大量依据。例如:企业承担多元化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减弱企业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作用,社会最终因此而付出更大的代价;企业会因承担了社会成本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企业管理人员因缺少管理社会问题的经验和本领,难以胜任多元社会责任;③现实中,在口头上宣称承担了多元社会责任,在企业中却很难贯彻落实,实际上是企业经营管理者花股东的钱而独自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会导致企业中对个人意见的压制,等等。
无论一元社会责任论者如何辩解,在社会各子系统日益联系紧密的现代市场经济中,一元社会责任论越来越显示出其苍白无力的一面,多元社会责任成为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
首先,一元社会责任论暗含了这样一些假设:(1)社会由具有不同职能的组织和个人构成,各组成部分都能尽职尽责地承担各自的责任;(2)企业的外部不经济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消除,一是市场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的调节、约束和制裁,二是其他部门的活动可以消化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造成的部分不经济;(3)其他社会责任交由企业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承担更有效,即社会责任通过在不同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分工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事实上,这三个假设条件都不能成立。严格分工的社会各部门并不能完美地履行各自的社会责任,教育部门在提供合格劳动力方面始终不能完全令人满意,甚至连最起码的义务教育都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保证就是典型的例证;在企业缺乏“自觉”性约束的情况下,单靠外部力量的作用并不能保证企业遵纪守法。退一步讲,就算所有企业都能合法经营,企业产生的外部不经济也不能完全由社会其他部门有效解决;事实证明,一些社会责任由企业来承担常常比由社会其他部门承担更有效。
其次,企业事实上一直都在被动地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早期的造纸厂可以随意地把污水排放到附近的田地和河流中却不必担心受到任何谴责;后来,小型的造纸厂必须关闭,大中型企业必须把污水净化达到一定的标准后方能排出;再后来,原来属于中型企业的造纸厂也开始被关闭。再如,当今许多国家的企业解雇员工已经不能单纯考虑生产经营的需要,还必须和工会谈判,甚至需征得政府部门的批准。这些都说明,企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只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企业走向文明的标志。与其企业被动地承担一些社会责任,还不如企业将一些社会责任纳入主动关心的范围之列。
再次,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自身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如前所述,为了保护环境、保障生活质量、维持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普通公众等都向企业提出了种种行为限制,有时还附有严厉的惩罚性措施。企业若不能符合要求,便会受到指责或惩罚,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相反,企业若能主动适应要求,便可不必担心与此相关的检查与惩处。事实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限制条件,使决策和经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有些企业还可能因兼顾社会责任受到奖励,如投资于新型绿色食品业、节能业可以享受贷款和税收减免等优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企业本身处于社会环境包围之中,无论在城市或农村、市区或郊外、亦或在偏僻的山沟里,总是要和周围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发生前向、后向、横向或交错的联系。学校、医院、菜市场、文化娱乐场、社会治安机构等,都直接为企业服务。还有一些社会组织则为职工家属提供就业机会等服务,间接为企业服务。在企业生存的社区内,如果各方面都能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不只是社会受益,企业自身同样受益匪浅。比如,因居民厌恶企业而进行的制肘和暗中破坏活动会减少到最低限度,共同维护企业的人会越来越多,社区逐步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后勤服务,社区居民会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向外界称赞企业良好的品行。
企业的受益远不止于社区内。市场是分层次的,有国际大市场、国内统一市场、区域市场等,同时,市场又呈现一体化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植根于社区内的企业,产品和服务却可以延伸到非常广阔的市场领域中。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是一种广告形式,是一种促销手段,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吸引更多的顾客。例如,坚持对顾客负责的企业会给顾客留下产品货真价实的印象;富于同情心的企业会赢得顾客的同情。良好的形象既有利于促进现有产品的销售,更有利于新产品占领市场。
另外,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和追求利润最大化常常是一致的。尽管从全社会企业界的角度考察,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意味着经济利益的部分丧失或让度,但就某一企业或企业的某一具体行为来看,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并不总是和利润减少相联系。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或者是引导顾客向着有益消费结构变化的行为,会使企业因顾客的青睐而获得丰厚的利润。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的一些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但会使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而为企业获取长期利润准备了条件。
最后,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渗透着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因素。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是最重要的资源配置手段。在企业内部,企业内部机制成为又一种重要的资源配置手段。进一步扩展,政府、社会各部门、各组织、各成员的行为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全社会范围的资源配置过程及其结果。因此,如果某一项社会责任由企业承担比由社会其他组织承担更有效,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意味着社会成本的节约,或者说资源的配置得到了优化。
具体到中国企业,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还有一些特殊原因。社会主义倡导并坚决肯定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只要由员工组成的企业都能对社会公益事业有所贡献,社会将更加和谐、进步、文明。另一方面,中国财政资金紧张,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环保等都需要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
三、在战略管理过程中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应当是被动的过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是被动地接受
各种摊派,摊派只能使企业疲于奔命,丝毫无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不是管理者根据个人的偏好发“善心”。判断企业是否承担了应负的多元社会责任,不能以社会部门伸手向企业要钱要物时企业的接受程度来评判。在被迫中承担太多的社会责任,只会造成企业严重的负担,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全社会来看,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得不偿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只能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即企业首先认识到自己必须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然后在经营过程中身体力行。
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纳入到企业的战略规划中。企业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直接决定企业从事什么样的事业,立志把排污量减少的企业和决心向社会福利部门捐款的企业在经营行为上是不一致的,企业内部管理也因此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具体来说,企业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经营方向、组织结构、用工制度、利润分配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是和企业的产品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等相类似的事关企业全局发展的一项重要职能战略。任何企业制定战略时,都必须考虑未来一段时期内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如何把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分解到中层和基层部门,如何根据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如何实施这一战略等。
企业必须根据内外部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社会责任战略。总体来看,企业经营理念中必须加入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的内容。同时,在企业某一特定时期,企业还要制定具体的社会责任,如企业向社会部门的资助额,有利于消费者的投资项目的选定,企业可增加的雇工数量等。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可能涉猎太多,只能有选择地列入几项。选择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造纸厂必须优先考虑尽可能减少排污量,建筑公司先以提高工程安全度为目标,而不是舍近求远,优先考虑赞助足球赛;二是要考虑社会的急迫需要,要把企业有限的力量投入到社会发展中薄弱而重要的部门;最后还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变成企业沉重的负担。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企业必须注意区别列入经营战略中的社会责任和来自企业外部不切实际的需要,确保如期完成社会责任战略,避免过度负担造成被动局面。当然,企业还必须根据变化了的企业内外社会环境适时调整其社会责任战略。
注释:①密尔顿?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文萃》第50页,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12月版。
②④K?P?安德鲁斯:“可以使优秀的公司有道德吗?”,《哈佛管理文集》第413—41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7月版。
③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管理学》第191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3月版。
篇10: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
一、相关文献回顾
在现阶段,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既是社会热点,又是学界研究热点。研究规范统一的披露方式是该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相关研究述评如下:
邬娟(2005)研究了如何构建可行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从政府宏观管理需要的角度分析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必然性;金婷婷(2006)通过样本分析方式,研究了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现状,对深圳、上海1999―2003年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公司比例展开了研究;袁蕴(2007)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的综述,着重研究了披露的动因、内容和模式,并从价值评价方法及价值评价市场检测两方面阐述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价值;邹相煜(2008)以深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及其与公司价值间的关联性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数据的回归分析,发现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企业绩效;张霞(2009)基于我国电网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实例,深入研究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目标和原则;沈洪涛(2010)总结了过往20年来我国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成果,指出构建合理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建立有效的社会责任评价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积极性;周新颖(2011)围绕煤炭行业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现状展开了分析,以案例的形式对2009年通过独立社会责任报告方式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进行了解析。
目前绝大部分研究成果都集中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形式、目标及原则方面,结合实例与现时数据展开实践探讨的`研究并不多,关于如何规范并统一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及同一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实证研究成果更稀缺。本文结合南方航空公司实例及相关统计数据,重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实践对策。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2004年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引起的“大头娃娃事件”、2005年包括肯德基在内多个商家食品中的“苏丹红事件”、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2011年哈药“污染门”事件、“紫金矿业”废水泄露事件以及“中海油康菲”渤海漏油事故……这些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问题,足以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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