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精选10篇))由网友“日啖三千”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扫黑除恶,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扫黑除恶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全方位、多部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扫黑除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一个部门所能担当。所以要以党委、政府领导,政法部门牵头,组织人事、新闻宣传、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多方联动,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
完善法律。扫黑除恶是一项具体的工作,涉及法律认定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这就要求从立法方面,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对以前法律界定不清楚的边缘性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样一方面加强基层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广泛发动宣传,烘托扫黑除恶工作的氛围。广泛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利用报刊、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现代社交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完善和落实奖惩措施。扫黑除恶是全社会的工作,人民群众是这项工作的重要力量。公布专用举报电话、网站,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对提供线索帮助破案的人员给予奖励,并落实保密措施。对工作滞后,严重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玉屏侗族县农业农村局: 史浪
篇2: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净化社会空气、匡扶正义、为民除害、最终实现社会这一大环境更加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一种政政策方针。扫黑黑除恶不仅是一个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它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的有效途径。黑恶势力的存在就是一面镜子,通过它能照出我们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干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正不正,能力强不强。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以凸显我们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干部的作用以及刷新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巩固党的根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篇3: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扫黑除恶是全国从上至下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各地相关部门都大力推进扫黑除恶机制和体制的创新,切实把思想、行动都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中,践行了黑恶必除,将该项专项工作放在突出的地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中央派出督导组到地方监督和指导专项工作,既接受群众举报、信访,又指出针对性的意见,地方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督导组提出的意见,更要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深入有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地方必须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站在全局高度,跟进各项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势必做到依法严惩,遏制黑恶势力的高发态势,坚持标本兼治,要除恶务尽,拔出萝卜带出泥,坚决铲除黑恶保护势力,无论是谁涉及黑恶势力,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含糊。
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地方要对督导组所反应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制作清单、建立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对涉及的问题一查到底,相关部门尤其要做到有法可依,切莫为了应付上级的要求,而制造冤假错案。上下必须形成联动机制,必须整合可以依赖的力量,形成快速有力的打击手段。要强化源头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根源,要深挖细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以组织建设为重,扎实推进和整顿思想羸弱、纪律涣散的基层组织,要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维护基层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篇4: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人人参与,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还人民一个平安环境,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4月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贵州省工作动员会在贵阳召开,会议就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打好这场“战争”,必须要充分发挥人民作用,宣传普及好“扫黑除恶”知识,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打赢这场战争,首先必须要知道敌人是谁,“革命的首要问题,就是分清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我们的“朋友”是谁?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各行各业认真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所有人。我们的“敌人”是谁?是黑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些“敌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必须坚决的将他们打掉。
如何区分我们的“敌人”?“敌人”有以下特征:他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影响、干扰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策落实;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国家公职人员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这些都是黑恶势力的特征,是社会发展的“毒瘤”,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进步,必要要以雷霆之力,打早打小。
打赢这场战争有什么好处?它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发现身边的黑恶势力如何去做?当普通群众发现身边存在黑恶势时,可通过拨打公安机关或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通过政法便宜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通过信件或向政法机关及扫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受益”。扫黑除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所有人民的事情,必须要做到人人参与,这是一场全民战争,不是一个人的战斗。必须要打赢这场战争,肃清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良好的治安环境。
篇5: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1月23日 ,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此次专项斗争为期三年,其中的目标是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是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今年结合自治区特点,我区又增加了生态领域等方面的打击内容,在专项斗争过程中我认为其中两点特别重要,一是全民参与,扫除黑恶。要做好群众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的调动工作让他们明晓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多形式多角度分群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选好宣传题材,多用案例做铺垫。同时要对群众参予此项活动进行奖励,增强群众参予此项活动的主动性。二是要深挖背后的“保护伞”。黑恶势力之所以敢于横行社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我们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是我们的制度有缺陷,也不是我们的法律不健全,而是他们背后有保护伞,是保护伞让他们存在下来。对保护黑恶势力的“官伞”“警伞”“庸伞”一起打,要加强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和各项保障,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有效开展。只要我们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会取得预期效果。
篇6: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清除这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注意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线索,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会、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公开举报内容、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奖励范围和标准。组织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百人签字活动,通过宣传及活动的开幕,积极发送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让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篇7:扫黑除恶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篇8: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13.8%。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时间过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全国刑事案件及严重暴力案件数量均同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扫黑除恶相比,“扫”和“打”只有一字之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要坚决铲除,不留死角。党中央、国务院对“扫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决心要把黑恶犯罪问题解决好。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与人民群众当前面临的主要威胁相结合,有效保障了民生福祉。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依然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黑恶势力活动趋于隐蔽,有的还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些黑恶势力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黑恶势力甚至蔓延至金融领域,成立所谓贷款公司,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使用“软暴力”催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套路贷”“校园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近年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不法黑恶势力参与的“套路贷”近年一度甚嚣尘上,受骗对象多为老年人。受害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盲目投资,不仅血本无归,最终自己的住房也被强行收走。“校园贷”则让一些大学生因仅仅几千元的债务,而掉入几十万元的陷阱,有的学生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以往“扫黑除恶”主要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此次“扫黑除恶”更加注重与群众呼声结合、与反腐斗争结合、与基层“拍蝇”结合,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强调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紧迫任务。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行动,必将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为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结合,建立完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长远目标,进一步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9:扫黑除恶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上海的“回头看”再一次凸显了党组织对于扫黑除恶的用心和决心,扫黑除恶不是一阵风,短暂而急促,而是立足于现在,放眼于未来,通过现阶段的严打严抓,与不法分子的斗智斗勇中,不断积累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管职能,善查能抓,打破黑恶势力的侥幸亦或是自信。
在近几年的扫黑除恶中,我市成效显著,在“打伞”,“打财”中取得了新突破,但仍不可掉以轻心,为防止已整治的区域中黑恶势力的死灰复燃,基层干部是关键,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之更透明化,选出秉公执法,敢于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生力军,强化基层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多为基层干部“输血”,“充电”,时刻用党的先进思想武装头脑,全面提升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移动堡垒与宣传家,带动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举报平台,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用无处遁形和高执法力度来击溃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相比于现实中的黑恶势力,网络上的黑恶势力也不容小视,网络高利贷产生的悲剧比比皆是,现今虚拟世界权力边界的模糊,导致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心无力,针对此类情况,应当完善网络法律体系,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使监管职能,依法打击不规范平台,倒逼p2p平台走向正规化,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网络贷款手续,流程,努力实现放款额度与自身经济实力挂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杜绝“赌博”、“攀比”等不良现象的产生,用不断完善的法律武器和群众全面素质的提升来击溃网络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在扫黑除恶中,不仅将不法分子一网打尽,也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和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渐完善原有的体系,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褪去黑恶势力的遮阳伞,用全社会的同仇共气不断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扫黑除恶在扫去了一把把“保护伞”,一位位“村霸”的同时,更是用坚决让一些潜在的黑恶化边缘人群悬崖勒马,从而防范于未来,意义非凡。
篇10: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是指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自这个字眼的诞生起就一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对象。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展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同时也拉开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扫黑除恶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处理不好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扫黑除恶重点是打击“保护伞”,关键是要做好基层“拍蝇”。“ 保护伞”就是一些腐朽堕落的党员干部,他们徘徊在黑恶势力中间,从中捞取巨额利益,甚至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有情况就通风报信,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它们可以说是狼狈为奸,往往从最基层的腐败开始,逐步加深,这就是习总书记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深意,因此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提高纪检监察层级,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要把握一个“度”字,充分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明确政策界限,注重严格依法办案,有理有据,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不能矫枉过正,防止出现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不能有超越法律界限的案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加强联合办公力度,完善法律条目,事事巨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做到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扫黑除恶,就是要充分运用好“扫帚”和“簸箕”,各个部门联合行动起来,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扫帚”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簸箕”,最终形成强大合力,将黑恶势力扫到垃圾桶中,让其永不见天日,最终让人民群众能够开开心心工作,安安稳稳生活,使人民群众永远安居乐业。
★ 扫黑标语
★ 学校扫黑除恶标语
★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 扫黑除恶标语
★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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