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精选19篇)由网友“蓝钥匙”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下面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起来看看。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
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
2、认真 六、职责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
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礼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篇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 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 “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篇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来自:www.fdcew.com)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篇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篇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2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 处以罚款 50-100 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 50-1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 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100 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篇8: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篇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篇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篇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篇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立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3、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并落实到位;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6、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拟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
2、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3、安排布置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积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管理及演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负责各类作业方案的审批及一般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积极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全力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代表分管副总经理行使部分管理职责,包括:
1、统筹管理、布置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生产建设各环节的高效运转。
2、监督、评价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限时办结制度的`考核管理,促进各部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3、负责应急救援的全面管理:制定应急抢险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分管副总搞好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4、协助分管副总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审查、督导、调查、评价、管理等工作,在分管副总外出时代为行使相关职责。
第九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对各生产部门的检查活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3、编制年度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及时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4、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5、负责用户室外架空管线、埋地管线、阀门井、调压站(器)的日常巡查、检漏工作,确保上述设施不受损坏,无泄漏,保障安全运行。
6、负责对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7、负责对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8、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 站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 站场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各类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稳定供气。
3、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设施的管理使用,措施的落实,确保站场不受损坏。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一条 站场部副经理主要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配合部门经理完成站场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对各分管站场的安全工作负责。
3、对各分管站场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召开班组安全会议。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分管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二条 站场部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具体要求。
2、负责本班消防安全、站场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完成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本班组员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站场部运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守劳动纪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及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4、全面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 规划建设管理部职责
第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在建工程管理,是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2、负责组织施工图的设计或会审,从源头上消除工程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组织施工企业进行塌方、防汛等应急演练,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损失。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五条 施工管理员是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我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接受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 安全检查监督部职责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是我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及时了解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对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进行适当的处罚。
4、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各类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积极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
5、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宣传燃气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规范,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协助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管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监护,保证公司管网安全运行。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5、协助部门经理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服从部门经理、副经理指挥,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3、进行管网设施安全监管,保障管网设施正常运行。
4、对各类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室内安全隐患,随时宣讲燃气安全常识。
5、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巡线员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2、及时巡查并掌握责任区内管网安全状况,对公司管网的安全运行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
3、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七章 运行服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条 运行服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各项制度规程的贯彻落实。
3、组织部门员工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4、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演练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不断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5、负责公司各调压站点的正常运行及消防安全管理。
6、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各类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管理,保障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7、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8、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运行服务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督促部门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负责各类大中型作业方案的安全培训。
4、协助部门经理做好管网及调压站等各类附属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转。
5、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管网运行工、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管网安全稳定运行。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管网设施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保障各类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第二十三条 户内维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全力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及时完成各类维修任务,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状况,保障室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3、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4、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5、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6、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8、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9、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10、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1、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2、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13、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14、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十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主要针对固定场所、站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不包括生产行为的安全管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如下:
1、站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站场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门站、铝厂站、同煤站等重要站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对站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2、调度指挥中心调度长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调度指挥中心各类电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维护本部门的消防设施。
(3)每月组织公司电工对本部门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查一次。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协助分管副总经理督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人的监管情况。
3、综合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办公大楼、生活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管理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部位。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定期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4、物资采供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各仓库、材料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仓库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情后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市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永康路客服中心、铁路客服中心、公司客服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三处客服中心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运行服务部负责对区域调压站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内容同上。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条、总经理安全责任: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责任: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责任: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责任: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用心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要求;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责任: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状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状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状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状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状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礼貌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第6条、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责任: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务必贴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贴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务必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资料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状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务必贴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状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第9条、企管部门安全责任: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资料纳入责任制资料,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资料,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资料;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状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第10条、化验部门安全责任: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篇1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篇1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项目工人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进取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进取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进取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6.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二十二、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篇1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XXXXX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责任制。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责任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公司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景和各部门及人员责任分工,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安全责任体系。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安全生产方面具有指挥决策权。
分管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经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
其他各类管理人员,必须在自我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公司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公司员工应当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进取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四、检查与考核
运营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考核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评定,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奖惩兑现。
五、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5.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批准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作出承诺。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
5、批准公司组织架构,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树立安全生产表率,奖励和表彰正确安全行为。
8、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5.2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将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下到达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景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景,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向,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贯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深入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景,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负责复审相关方的安全资质,审核安全协议(合同),并监督执行情景。
参加项目工程设计的“三同时”工作,监督其贴合职业安全卫生规范标准技术要求。
组织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事故档案;组织各类事故汇总统计报告;配合工伤鉴定和认定。
5.3运营部安全生产责任
对新入厂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使用部门。会同安全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和厂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安全人员开展安全工作,按时组织安全例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景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善意见,布置安全工作的重点;
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学习和考试,监督有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检查督促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景,及时提出修订现场规章制度。
制定公司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公司每年一次的事故演习活动。
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专业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培训工作,组织消防演练。要经常组织消防专业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区交通事故,要进取组织扑救火灾并保护现场,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4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
财务部主管是财务部的安全负责人,对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协助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安保基金隐患治理资金计划,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的规定,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总结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景、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负责各类事故实施救助处理款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卫生等费用支出。
协助审核各类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协助组织本部门员工进取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做好本部门办公设备、消防设施、办公环境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及时向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事故,并按应急预案履行相应的责任。
5.5仓储部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消防原则和“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法规。
2.仓管人员具备必须的消防知识,熟练掌握“三懂三会”资料要求。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化学品、气瓶及储运设施的管理。
4.加强明火管理,禁止违章动火,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的规定。
5.每一天下班前负责对库房内外进行巡视,无异后方可离去。
6.做好电气设施检查,不准在岗位私自安装和使用电器设备,下班时必须切断库房电源。
7.库房内无人时必须上锁。
8.所属岗位各类物品的存放应贴合消防规定。各类物品应分类隔开存放。
9.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未经许可不准动用。
10.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齐全完好。
11.进取参与火险隐患的整改,发生火灾边扑救、边报警。
5.6兼职安全员安全责任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上级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组织制订和完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组织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应急演习。
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考核,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负责安全管制点的安全监察工作以及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善意见。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和工伤鉴定工作。
5.7员工安全责任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篇1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2、熟知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在生产作业中,工序间要相互配合,同事间要相互关心,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按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和整改。
4、进取参加安全活动,有权提出改善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提议。
5、理解安全教育和培训,丰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本事。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6、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机器、设备,不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坚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通畅。
7、发生各类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改善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8、工作中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中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9、爱护和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个体劳保用品。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篇18: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责任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3责任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责任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责任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10分,扣直接责任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20分,扣直接责任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篇1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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