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笔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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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笔录范文((共20篇))由网友“闲敲棋子落灯花”投稿提供,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诫勉谈话笔录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诫勉谈话笔录范文

篇1: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教育的制度。

诫勉谈话由纪检监察或组织干部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在组织考察、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或群众信访举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但不够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存在问题。

2、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维护领导班子班子团结等方面存在问题。

3、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准则(试行)》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问题。

4、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5、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存在问题。

6、在直接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问题,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7、在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职工根本利益方面存在问题。

8、存在其他需要戒勉谈话的问题。

戒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谈话对象指出所存在的`问题。

2、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戒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谈话对象限期作出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并送纪检监察部门。

经戒勉谈话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追究其纪律责任或给予组织处理。

戒勉谈话的记录和戒勉谈话对象的书面报告应妥善保管,按规定归档。

篇2:诫勉谈话记录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事项

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3、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乡全体工作人员。

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

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由乡党政领导决定,并及时向县纪委通报诫勉谈话情况。

四、主谈和参与谈话的分工

与乡二级机构责任人的谈话,一般由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股室负责人主谈,可请纪委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乡党委可直接对有关人员实施谈话。

五、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被谈话人对诫勉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篇3:诫勉谈话记录

为了保证诫勉谈话的严肃性,真正发挥诫勉谈话的作用,现对诫勉谈话进行详细说明:

一、诫勉谈话的意义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二、诫勉谈话的程序

由考核单位与相关矿领导约定诫勉谈话时间、地点,并下发《诫勉通知书》通知被诫勉者,相关矿领导与被诫勉者进行诫勉谈话,考核单位要记录谈话内容,并保存。

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被诫勉者说明诫勉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被诫勉者本人要正确对待诫勉,深刻反思剖析自己,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对于没有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诫勉谈话的处罚

1、对被诫勉者给予扣除当月全部奖金的处罚。

2、一年内同类原因被两次诫勉谈话的或累计被三次诫勉谈话的,提请组织给予免职处理。

篇4:诫勉谈话发言稿

同志们:

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环节多,内容多,涉及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方面面。教育局要根据区纪委的要求,结合教育局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抓好廉政风险点的排查

查找风险点是防范的基础和前提。如果风险点查找不出来,或者找不准、找不全,建立防控机制就没有针对性。要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按照岗位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以及外部环境风险等方面入手,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一是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二是查找 科室风险。针对行政管理、安全管理、评估评审、招录考试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三是查找单位风险。班子结合岗位职责着重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方面的风险。查找廉政风险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措施,采用岗位自查、不同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查找和集体排查等方法,认真梳理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二、要抓好防控措施的制定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方面,要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结合班子、岗位等实际情况,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汇总和审查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权限。另一方面,要按照“责任落实到岗、风险防控到岗、制度建设到岗”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如属于思想道德风险的,要制定开展廉政教育的措施任务;属于业务流程风险的,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环节,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属于外部环境风险的,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净化风气,在机关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同时,制定防控措施要和现代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相结合,以管理信息化实现业务透明化和自动控制,带动监控和防范高效化,做到“人防”与“技防”同步到位。

三、要抓好防控措施的落实

廉政风险关键在于防范。要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一是落实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从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范。要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二是落实中期监控机制。要与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结合起来,通过自我对照检查和组织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制度。用健全的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遏制廉政风险演变为腐败问题。三是落实后期处置办法。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发生腐败问题;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群众有较大反映的'党员干部,要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总之,要将防范措施与廉政风险点紧密结合起来,明确监督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

篇5:诫勉谈话发言稿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以总结,并安排部署201X年工作。

一、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X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服务大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监督检查更加有力。坚持把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职责,组织开展对统筹城乡发展决策落实,油煤气资源开发、民生实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城联创”等工作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派出专项督查组18个,检查单位21个、项目5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询问函49份,通报批评单位6个,纠正问题45个,推动了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大对工作涣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先后对娱乐场所、私人会所、高档酒店抽查12次,对公车使用情况暗访4次,对乡镇、部门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6起、违规操办寿宴问题2起、干部赌博问题1起5人,督促腾退超标办公用房3000余平方米,通报批评作风较差单位10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整改落实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类10方面的意见建议,查结移交案件线索3件,配套出台《正风肃纪实施方案》、《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暂行办法》等文件和规定,形成了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促进了干部作风好转。

(三)办案力度持续加大。201X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5起,初核案件线索133件,立案查处104件,党政纪处分98人,其他处理6人,挽回经济损失149.63万元。其中处分科级干部1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坚决查处了三名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案,一名领导公车私用案,三名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案等一批典型案件,表明了我们的态度和决心,保持了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四)廉政教育不断深化。围绕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向乡镇部门“一把手”印发《廉政法规制度摘编》350册;重要假日节点给党员干部发送廉政警示短信1.3万条;县纪委约谈乡镇党政负责人22人次,对82名新任领导干部、1010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任中廉政法规考试;4名乡镇部门“一把手”、43名县直部门科级干部分别向纪委全委会和所在党委进行了“三述”。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刊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稿件519篇,其中,中央级4篇,省级63篇,中央级和省级媒体发稿量均排名全市第一,有效提升了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增强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五)纠风治乱成效明显。始终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整治。查纠教育乱收费5起,清退违规资金3.78万元;纠正违规上路执法2起、不规范执法3起;纠正或取消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474户。全面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74个部门单位、114个乡镇站所开展了监督评价和政风行风测评,督促48个行政审批单位、9个便民单位公开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六)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稳步推进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撤销党风室、纠风办、三问办、监督检查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信息案管室和第一、二纪检监察室,减少了职能交叉,增强了监督力量。全面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把原来参与的30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为9个,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监督检查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查处腐败问题上。分级分批对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轮训,明确提出和落实“强化四种意识、做到十二个带头”、“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201X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落实 “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富县提供坚强保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就我县而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依然艰巨。目前,仍然存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力、反对“四风”决心不大、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等现象。少数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在关键时间和关键环节上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有的单位违规报销票据;有的领导仍然公车私用;有的干部仍然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甚至借机敛财;有的干部仍然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有的单位仍然乱发实物奖金;有的干部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看影片等等。因此,按照中省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所谓“党的规矩”,是党章、纪律、法律的规范要求和党的优良传统、道德约束、工作惯例等的总和。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管好纪律才能看住权力。各级党委要把纪律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表率,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党规党纪,严格遵守中省市县制定出台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针对一个系统、一类单位、一种现象,随即开展专项检查,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今年,我们将集中对未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事业单位、各类协会开展专项检查,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企业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要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力度,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典型问题。重点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三公经费”开支异常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不知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篇6:诫勉谈话记录格式

谈话时间:

地  点:

谈话人:

记录人:

谈话对象(姓名、职务)

谈话内容:(写不下可另附纸)

篇7:诫勉谈话记录格式

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四个合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强化对我院医务人员在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监督管理,督导医务人员的廉洁自律行为,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对象。在每季公示的“四个合理”用药中前五名的医务人员,患者投诉或者其他形式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诫勉谈话适用事项。每季度医务人员在抗生素药品使用中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的;患者投诉或者其他形式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三、诫勉谈话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实施。与普通职工的谈话,一般情况由纪检书记负责,也可委托相关纪检监察室、医教科等科室负责;情况较为特殊的谈话,由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情况较为严重的由上级纪检部门负责。

四、诫勉谈话内容。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内容。

篇8:诫勉谈话记录格式

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时间

**年12月31日。

篇9:诫勉谈话记录格式

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三、诫勉谈话的地点

车管所二楼会议室

四、诫勉谈话的内容

罗水华:为了加强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车管民警工作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根据群众反映需要转变工作作风的一般性问题;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一些问题;车管民警中存在的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我代表交警支队党委对车管所的责任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车管队伍作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要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在工作中要杜绝华而不实、漂浮的作风,在整改中,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二)要严于律己,强化公仆意识。车管所领导班子要牢记权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紧密结合“三送”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造福一方百姓,多深入基层车属单位、深入驾驶人中去,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大对车管民警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督查力度。支队纪委将定期、不定期抽查车管所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到位,看是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看是否按照服务承诺进行审批申报、看是否按照程序严格办理、看是否按要求服务到位等,()并对检查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真正把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向群众承诺的,变成实实在在的措施和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支队党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车管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邱柏洲:通过有关反映,车管工作暴露出了少数人存在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松弛,工作自由散漫,驾驶人考试存在只收费不体检问题,说明车管所少数人对支队党委作风建设的要求置若罔闻,也反映出车管工作对当前的“两项活动”开展不力、干部作风建设走了过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根源,罗支队刚才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特别是服务大局、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三点要求,我补充几点:(一)要严明纪律。车管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党纪、部令和支队作风建设活动要求,规范个人行为,提高修养,切实维护交警支队的形象(二)要严格自律。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要以身作则,大力弘扬市局及支队党委的工作作风要求,“眼界要宽、责任要强、执行要力、标准要高、为政要廉”,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三)要严格管理。车管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特别是“一把手”要身先士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人民满意车管所”的行业形象。(四)要严格问责。作风建设没有职务、性别、年龄区分,任何人不能讲客观、讲特殊、讲原因,作为单位一把手,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勤观察,早提醒,多劝告。支队将同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车管所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作风不实、工作成效不明显、有损窗口形象的行为将从严问责。

五、诫勉谈话对象发言:

被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车管总支书记、车管所所长樊刚对反映的问题作了解释、说明,针对确实存在的“驾驶人考试只收费不体检”问题作了检讨,并向支队领导作了整改承诺的表态性发言。下一步车管作风建设要力求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思想保守,看摊守本,不求发展”;(二)是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解决“作风漂浮,被动应付,落实不力”;(四)是解决“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五)是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问题。力求通过半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改,使民警队伍在作风方面达到大局意识明显加强,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主动解决驾驶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创新争优,优质高效,努力促进车管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

篇10:诫勉谈话会议记录

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时间

20xx年12月31日。

二 诫勉谈话的对象

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三、诫勉谈话的地点

车管所二楼会议室

四、诫勉谈话的内容

罗水华:为了加强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车管民警工作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根据群众反映需要转变工作作风的一般性问题;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一些问题;车管民警中存在

的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我代表交警支队党委对车管所的责任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车管队伍作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要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在工作中要杜绝华而不实、漂浮的作风,在整改中,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二)要严于律己,强化公仆意识。车管所领导班子要牢记权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紧密结合“三送”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造福一方百姓,多深入基层车属单位、深入驾驶人中去,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大对车管民警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督查力度。支队纪委将定期、不定期抽查车管所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到位,看是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看是否按照服务承诺进行审批申报、看是否按照程序严格办理、看是否按要求服务到位等,并对检查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真正把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向群众承诺的,变成实实在在的措施和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支队党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车管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邱柏洲:通过有关反映,车管工作暴露出了少数人存在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松弛,工作自由散漫,驾驶人考试存在只收费不体检问题,说明车管所少数人对支队党委作风建设的要求置若罔闻,也反映出车管工作对当前的“两项活动”开展不力、干部作风建设走了过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根源,罗支队刚才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特别是服务大局、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三点要求,我补充几点:

(一)要严明纪律。车管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党纪、部令和支队作风建设活动要求,规范个人行为,提高修养,切实维护交警支队的形象

(二)要严格自律。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要以身作则,大力弘扬市局及支队党委的工作作风要求,“眼界要宽、责任要强、执行要力、标准要高、为政要廉”,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

(三)要严格管理。车管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特别是“一把手”要身先士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人民满意车管所”的行业形象。

(四)要严格问责。作风建设没有职务、性别、年龄区分,任何人不能讲客观、讲特殊、讲原因,作为单位一把手,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勤观察,早提醒,多劝告。支队将同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车管所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作风不实、工作成效不明显、有损窗口形象的行为将从严问责。

五、诫勉谈话对象发言:

被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车管总支书记、车管所所长樊刚对反映的问题作了解释、说明,针对确实存在的“驾驶人考试只收费不体检”问题作了检讨,并向支队领导作了整改承诺的表态性发言。下一步车管作风建设要力求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思想保守,看摊守本,不求发展”;(二)是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解决“作风漂浮,被动应付,落实不力”;(四)是解决“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五)是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问题。力求通过半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改,使民警队伍在作风方面达到大局意识明显加强,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主动解决驾驶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创新争优,优质高效,努力促进车管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

篇11:诫勉谈话会议记录

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2、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

3、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4、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

5、诫勉谈话对象要对反映或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作出解释和说明,提供有关材料;

6、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7、诫勉谈话对象就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明态度;

8、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

9、诫勉谈话后,谈话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篇12:人民法院诫勉谈话制度

人民法院诫勉谈话制度

人民法院诫勉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保障司法公正、文明,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现象,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谈话对象:

凡本院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学习、生活、交往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被群众信访举报和有关部门反映,对那些确有举报、反映,但问题一时不能查实,或存在问题但错误情节一般的,予以诫勉谈话。

第二条 谈话范围:

1、在审判作风方面;

2、在工作责任性方面;

3、在廉洁自律方面;

4、在思想品德方面;

5、在文明办案方面;

6、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方面;

7、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较重,影响团结的;

8、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

9、工作一般,不主动积极,政治上不求上进,业务上不钻研的;

10、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和纪律的。

第三条 谈话方式:

根据法官或其它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以及被反映或存在问题的性质,分以下几种方式:

1、有举报反映,属于一般性问题,但不能查实认定的,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支部负责人负责进行谈话,使其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

2、有多次举报反映,所涉问题较严重,但不能查证属实的,由政治处和监察室人员负责进行谈话。

3、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查证属实,但情节一般的,是一般人员的,由政治处和监察室负责进行谈话;是中层干部的,由政治处和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进行谈话。

4、对于举报反映,确有问题,且比较严重但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组长和分管院长共同负责谈话。

5、被谈话人提出申诉的,由院长负责谈话。

第四条 谈话要求:

1、谈话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并在接到举报反映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对被谈话人要明确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具有不良苗头的问题。

2、找被谈话人进行谈话,应有二名以上人员,并作好记录,被谈话人亦可对被反映的问题进行书面陈述。

3、被谈话人如存在问题,应予以提醒指正,使其有则改之,引以为戒。如确无问题,被谈话人要抱着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

4、对捏造事实,诬陷、诽谤法院工作人员的举报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以消除不良影响。

第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13: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为教育和保护领导干部,及时帮助领导干部认识、改正错误,避免形成严重后果,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存在以下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定执行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

2、工作上明显失误,改进不力的;

3、作风不民主、我行我素、闹不团结的;

4、经济上和作风上有一定问题的;

5、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以及行政监察对象。

三、诫勉谈话的内容

1、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

2、分析问题的性质、危害、后果及所要承担的责任;

3、研究改正错误、挽回损失、减小影响的措施;

4、明确限期改正时间;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诫勉谈话的有关责任

1、接到诫勉谈话通知的领导干部,应及时接受谈话;对被诫勉的主要问题应如实进行说明,不得隐瞒;对指出的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整改期限内认真整改,尽量挽回损失、减小影响。

2、纪检监察部门应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履行相应职责。对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的内容,应予以保密。

五、诫勉谈话的程序

1、诫勉谈话的对象由局党组根据情况确定,由纪检监察部门通知领导干部本人;

2、诫勉谈话由局党组指派的党组成员进行,指定一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3、谈话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收集、整理,形成的书面材料归入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档案。

篇14: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员先进性意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群众致富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9、群众思想工作方式不当,引发党群、干群矛盾,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党员;

10、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缺乏进取心、责任心的党员;

11、有反映或举报,经查有问题但不构成违纪处分的党员;

12、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的党员;

13、党内民主评议不合格率在20%-30%之间(或群众民主评议不合格率在30%-50%之间)的党员;党内民主评议优秀率与合格率之和低于50%(或群众民主评议优秀率与合格率之和低于40%),且尚未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

14、其他情况需要诫勉谈话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形式

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

三、诫勉谈话程序

1、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在调查、核实上述情况的基础上,经讨论,初步提出被诫勉对象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2、经上级党组织审定后,一般由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人或委派专人负责进行诫勉谈话。若被诫勉对象为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人,则由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负责谈话。

3、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4、党支部(或党总支)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5、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五、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1、党支部(或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予以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组织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2、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所在党组织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中共**市委组织部

篇15:党员诫勉谈话记录

一、谈话对象:

乡镇主要领导、基层站所主管单位领导、基层站所负责人、行政村干部以及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其他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实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纪律处分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在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被通报的班子和个人;

3、本地、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恶性案件和重大经济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消极抵触,贯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发生大要案或集体上访的班子和个人;

5、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独断专行,放弃集体领导,或闹无原则纠纷,导致班子不团结的;

6、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方法简单粗暴,工作效率差,完不成任务的;

7、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的班子和个人;

8、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包庇违法违纪行为,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的;

9、浪费国家和集体资财的;

10、参与或支持迷信、赌博活动的。

三、谈话程序:

1、对乡镇干部和基层站所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诫勉谈话,由县纪委有关科室提出意见,县纪委党风室报请县纪委常委、副书记、书记批准后,送达《诫勉谈话通知书》,通知被谈话人。乡镇正职由县纪委书记谈话;乡镇副职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县纪委常委谈话;

2、对基层站所负责人的诫勉谈话,由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或乡党委政府提出诫勉意见,转达单位负责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长与被诫勉站所负责人进行谈话;

3、对村干部的诫勉谈话,先由乡镇组织、纪检部门提出诫勉意见,报请乡镇主要领导决定,由乡镇主要领导或纪检书记与被勉诫村干部进行谈话。

四、谈话要求:

1、诫勉谈话一般不少于2人,谈话人要认真填写《诫勉谈话登记表》;

2、诫勉谈话结束后,要宣布诫勉决定,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指出,限期整改;

3、诫勉期间,被诫勉的干部要定期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诫勉期内能够改正错误的,期满解除诫勉;诫勉期间错误改正较快、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解除诫勉;拒不改正错误,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被诫勉人在诫勉期内不具有评先资格。

五、其它:

1、诫勉对象要正确对待群众和组织调查及谈话,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对反映人进行打击报复。

2、诫勉谈话后被谈话人要根据谈话内容写出情况或改正保证书。

3、诫勉谈话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和组织人事档案。

篇16:党员诫勉谈话记录

一、诫勉谈话对象:市联社机关科级干部、市直属各公司正副经理,市直管基层社理监事会正副主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

(一)由群众举报或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虽构成违纪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四)组织发现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

三、诫勉谈话一般由分管纪检的领导主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四、诫勉谈话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责成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五、诫勉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二)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不得向被谈话人泄漏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并经本人核实签名,由纪检监察室存档;

(三)被谈话人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不得打听、追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谈话人等;

(四)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谈话情况。

六、谈话后谈话人应对谈话对象存在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进行再次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篇17:诫勉谈话表态发言材料

诫勉谈话表态发言材料精选

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制定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对象

在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

二、诫勉谈话的适用范围

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3.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忙并引以为戒的。

4.其它需要实行诫勉谈话的事项。

三、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自相矛盾造句)

1.决定对党员干部谈话,应当由纪检组提出意见,报党组审定后实施。

2.谈话一般由纪检组负责人主谈。

3.对党员干部谈话,应当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谈话人。

4.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四、诫勉谈话的`资料

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说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带给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状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4.被谈话人对理解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证明态度。

五、诫勉谈话的要求(短篇美文)

1.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状况。

2.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应当自觉理解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带给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职责。

3.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状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状况报告。

六、诫勉谈话后的处理

1.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状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对所反映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对已给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在适当时刻和场合予以澄清。

3.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职责,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理解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向党组报告,研究处理。

4.谈话人认为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理解谈话后必须时刻内,在必须范围内将谈话状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

5.谈话记录和处理结果状况应及时存入干部的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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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诫勉谈话记录

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时间

12月31日。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三、诫勉谈话的地点

车管所二楼会议室

四、诫勉谈话的内容

罗水华:为了加强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车管民警工作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根据群众反映需要转变工作作风的一般性问题;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一些问题;车管民警中存在的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我代表交警支队党委对车管所的责任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车管队伍作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要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在工作中要杜绝华而不实、漂浮的作风,在整改中,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二)要严于律己,强化公仆意识。

篇19:党员诫勉谈话记录

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

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

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

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篇20:党员诫勉谈话记录

一忌仓促上阵,要准备充分。诫勉谈话前,对已掌握的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事实要反复进行甄别,必要时可组织调查核实,确保掌握的问题事实准确、全面、真实,防止事实不清、情况不明等造成谈话被动。要拟好谈话提纲,对如何开头、怎样结尾,先谈什么、后谈什么进行安排设计。要认真分析预测谈话对象可能提出的问题或有关说明,查找政策依据,做好应对,同时对谈话中涉及的时间、人员、地点等应做到心中有数。要对谈话对象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基本情况有所了解,确定合适的谈话方式方法。

二忌主题分散,要有的放矢。诫勉谈话过程中,要紧紧围绕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展开,不能把诫勉谈话当成“拉家常”,对谈话对象有意或无意分散和转移主题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做到讲问题要准: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时,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要求要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诫勉要求。要求谈话对象表明态度时不能讲假话、大话、

空话,必须是真话、实话、心里话。

三忌生硬呆板,要讲究艺术。诫勉谈话场所选择要恰当,做到严肃而不压抑、庄重而不失自然,为有效谈话提供适宜的环境。谈话开始时,应将有关情况向谈话对象说明。必 要时可作一些语言铺垫,消除谈话对象紧张、猜疑和逆反等心理,谈话时要注意观察谈话对象的言谈举止,恰如其分地将谈话逐步引向深入。要注重字词、语气运用恰当,避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要重视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说明甚至反驳意见,避免我说你听、我问你答。要以诚相待、以心换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害,做到利害分明,情理相融,使谈话对象真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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