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集锦16篇)由网友“zl881118”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首先,夫妻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去法院诉讼离婚和夫妻协议离婚。您和对方选择的是第二种。
因此,只需要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此时,拿到了离婚证,您就是正式离婚了。
签订离婚协议不需要任何公证人,只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其次,法律没有规定离婚给对方抚养费,仅仅是针对子女的抚养费有所规定。
篇2: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我跟妻子协议离婚,已经写好离婚协议书了,为了不让对方反悔我们决定去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不知道这个费用需要多少呢?
律师解答:
其实离婚协议书没有必要去公证,既然都协商好了那就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登记后离婚就生效了,你们的婚姻关系就可以解除了。不过你们自愿去公证也是可以的。
不过离婚协议公证费的收取标准是各地都不一样的,那离婚协议书公证费用需要多少你可以去查一下你们当地是收费标准或者直接去公证处就知道了。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篇3: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篇4: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
篇5: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协议离婚相关证件有: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协议离婚相关材料有: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二、怎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篇6: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主要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注意事项:
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篇7: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
协议离婚是很多夫妻都会选择的离婚方式,秉承着好聚好散的理念,夫妻在对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了。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呢?马上为你奉上相关内容。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篇8: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篇9: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关于协议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集中起来可归纳为以下几条:
①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这一规定说明,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不得按登记离婚方式解除。
②双方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③当事人双方须有离婚的.合意。即要求双方对离婚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不得有欺诈、胁迫等,对离婚,双方均表示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不得按协议离婚处理。
④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子女,双方均有抚养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但离婚可能会对子女的抚养产生纠纷,因而应当在离婚时就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⑤离婚双方还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处理。财产问题没处理,也不能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最高人院“若干意见”还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篇10:协议离婚未成后离婚协议是否生效
协议离婚未成后离婚协议是否生效
一、离婚协议签订后,协议离婚未成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提示:1、上述规定是指男女双方以离婚为条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协议离婚未成,并且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就该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情形,人民法院才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协议离婚的,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篇11:精神病人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精神病人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平阳一对小夫妻,在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不过,女方母亲认为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是“被离婚”了,遂以女儿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行政行为。日前,平阳法院一平阳一对小夫妻,在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不过,女方母亲认为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是“被离婚”了,遂以女儿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行政行为。日前,平阳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该诉讼请求。
次日,女方母亲知道此事,立即带女儿到温州某医院检查,证实小陈患精神分裂症,近期病情不稳定。2月9日,女方母亲以女方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登记行为。并向法院申请宣告女儿无民事行为能力。
3月1日,经司法鉴定,认定女方患精神分裂症,属慢性期,对离婚的实质辨认能力已经丧失,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据此,平阳法院判决宣告女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其母亲为监护人。
法院还认为,婚姻登记员作为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不能辨认该女方系精神分裂症患者合乎情理,并且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婚姻登记申请人提供自己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的权力。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提出的离婚申请。该案中,民政局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申请予以受理并准予离婚登记与行政法规相抵触,依法应予以撤销。
篇12:协议离婚需要这些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这些手续
现在有许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离婚不是说出口就行需要一系列的办理手续方可解除两人关系。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的是协议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以及有哪些步骤。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协议离婚手续必经程序
协议离婚手续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两人相互协定好所有问题,财产、孩子、债权等都是两人毫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
篇13: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关于协议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集中起来可归纳为以下几条:
①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这一规定说明,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不得按登记离婚方式解除。
②双方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③当事人双方须有离婚的合意。即要求双方对离婚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不得有欺诈、胁迫等,对离婚,双方均表示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不得按协议离婚处理。
④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子女,双方均有抚养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但离婚可能会对子女的抚养产生纠纷,因而应当在离婚时就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⑤离婚双方还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处理。财产问题没处理,也不能协议离婚。
篇14: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
最高人院“若干意见”还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篇15:修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手续
修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协议怎么变更?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篇16: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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