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猫咪的千千结散文(共12篇)由网友“xx002”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我与猫咪的千千结散文,欢迎大家分享。
篇1: 我与猫咪的千千结散文
我与猫咪的千千结散文
记得小时候,是在七八岁上。母亲从邻家要来一只花猫,很淘气的小家伙。母亲在炕上用膝盖缠毛线,线团一落,它就扑上来扑捉,像在戏弄一只老鼠。山里的日子是匮乏枯燥的。我背着草篓上山割草喂牛,小花猫就跟在我身后,一跳一跳的和一只蝴蝶玩耍。我累了,坐在一块石头上仰望蔚蓝的天际,小花猫就在我的腿上用它的脑袋蹭来蹭去,在与我亲切的交流感情。穷人的生活,粗茶淡饭喂饱肚子就是幸福。小花猫在我上学的路上,一直陪着我走到村子那条清水河,因为过不了河,它在河那岸,急的喵呜喵呜的叫。走了很久,回眸处,它依旧在岸边眺望。放学后,走到村子那条河畔,常常的它自柳树趟子里窜出来,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伸出它的舌头舔着我的手和脸。
小花猫这时候到我们家已经一年了,它在慢慢的长壮,长大。我到哪里它必追随到那里。到生产队看电影,母亲烀的一锅圈黄面饼子,我嘴上叼一块腋下夹着小板凳就去占地方。看电影时,它也去了,但中途不见了它。回家的道上,却发现花猫和另一只纯白色的猫在卿卿我我,内心居然有一种喜悦,而更多的是酸楚,花猫谈恋爱了。它同人类一样一定要经历着悲欢离合相思之苦。只是作为高级动物的我们不懂猫咪的疼罢了。
那天晚上花猫偶然的邂逅,变成了长时间的不在家。可能去幽会了,也可能因为失恋只想自己静静地待一会儿。看到它碗里的食物没有减少,由于几天没有处理掉,都馊了。母亲就换了新的,花猫还是不见踪影。河畔割草,上学的途径,没有了它的陪伴,孤独像长了虫子的稻米,被岁月一点一点的吞噬。
是在一个月后的一个黄昏,我扛着沉甸甸的割满草的大竹篓子,步伐踉跄的进了院子,刚放下篓子,花猫一个猛子扎了过来,跳入了我的胸前。我抱着花猫泪如雨下。有一份亲人久别重逢的激动。开心极了,急忙吆喝阿弟,一起下河用纱网捞了一小钵河鱼,煮熟了喂它。花猫呢,一个月不见瘦了,身上的毛也像刺猬似的。那些天,我们隔三差五捞鱼给它吃,早晨祖父的小灶分给阿弟吃,一枚荷包蛋,阿弟也偷偷给了花猫吃。不到十天,花猫又恢复了以前的精神头儿,毛色锃亮。这时候,它仿佛是在报答主人对它的爱,一天捉几只老鼠。捉来也不急着吃掉。先是逗弄一番,直到老鼠奄奄一息才吃掉。家里的老鼠少了,粮仓子也不必担心进去老鼠了。花猫却不迎送我上下学了。我清楚,它有自己的世界。在它的世界里,它忧伤过黯淡过,它的生命是有期限的,我无法要求它做什么,我只是深深的珍惜着与它在一起的时光。
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好几个星期没有见到花猫了,往昔花猫会在我的枕边,唱着歌曲伴我入眠。可是,那些时日,花猫没有了。再次的失踪给了我一种不祥的预感。追问母亲,只有母亲白天在家。母亲眼神闪烁,不肯正面回答,我急的呜呜哇哇哭了,好几顿不吃饭。干什么都无精打采,母亲才慢吞吞告诉我。几个星期前,花猫在集体的果园里狂奔,不知是碰上了大一点的野兽还是什么,就一直狂奔,我那看果园子的舅舅,左看右看觉得花猫是只大野猫,野猫在乡村不受欢迎,它老偷村民的鸡鸭吃。舅舅家春天养的十几只大骨鸡都被野猫糟蹋了,舅舅舅母就憋着一口气,发誓抓到野猫弄死它。可怜花猫就这样撞在了舅舅的视线里。如果,花猫停下来,让舅舅看清它的真面目,也许,它不会有此劫难。但是,花猫没有停下脚步,舅舅也迈开了大步,他们在无限的旷野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赛跑,要知道舅舅在中学读书时,曾经是学校的一万米比赛冠军。加上花猫已经跑了很久,疲惫不堪了。最后,花猫慌不择路钻进了,舅舅看果园晚上小住的窝棚,舅舅也跟了进来,花猫拱进了土炕地灶洞里。就这样,舅舅为了泄私愤,找来柴草一股烟升起,花猫活活被烧死。
那一瞬间,知道吗?我攥紧了拳头,想杀了舅舅!此后的几年里,家里再也没养猫,这颗心真的太脆弱,经不起世间死亡的诀别和痛楚。猫虽然是不会说话的动物。但是,它有着与我们一样的共性,那就是对生命的拥有。有时候,看到那些将猫咪像扔垃圾似的扔在荒郊野岭或者大路上的人,我不忍睹。因为没有独立,我无法收养它们。只能掏出兜里的毛毛角角,买点麻花或者火腿喂它们。奉上一份廉价的同情。远嫁他乡后,我有了自己的经济来源,很多次收养过流浪猫。因为这事,和丈夫无数次的争吵。我认为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怎么能爱人呢?我依然坚持,我的爱心。这几年,随着草莓经济大棚的发展。他们购买老鼠药,吃了死老鼠的猫们都死掉了。猫的队伍在减少,而老鼠却猖狂至极,青天白日的成群结队在人们的眼皮底下横行霸道。
所幸的是,我收养的一只流浪猫,后背是黑色的毛,脖子和四只蹄子是白色的毛。又是只母猫,它不吃死老鼠。它来到我家后,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我为它梳理毛发,没事的时候和它说话。不管它是否听懂。它的名字叫小不点,因为它体积小,食量也小。不过,它很能捉老鼠。捉来了咬死也不吃。最有意思的是,它到邻居家,把人家洗好的鲤鱼,叼来放在我的眼皮底下。好像在战场上打了胜仗的将军,在和我邀功请赏。儿子十二岁那年的冬天,小不点上三叔家,将他家的猪耳朵叼来,三婶子四处寻找,也没找到,我倒小不点睡觉的纸壳箱子里一看,天哪!两只猪耳朵好端端的放在里面,更为诧异的是,由于忙碌,不知道小不点已做了母亲,生了四只小猫咪!
这时候的猫妈妈需要营养,我蒸熟了鸡蛋,剥了皮喂给它吃,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感受着它做母亲的温馨甜蜜还有辛苦,闲暇时,我喜欢看小不点和它的儿女们亲热偎依。看着小不点用舌尖给它的孩子洗脸洗身子。看着它叼来食物喂孩子,那种天伦之乐,或者只有做母亲的才尝得到滋味。那个时候,我的心我的思想也会融入小不点的意识里。和它一样沉浸在为人母的伟岸里。
就在小不点的孩子一天天长大,而且出来晒太阳了,它们蹒跚学步,很像儿子小时候的可爱模样。小不点就不再天天守着孩子们了。它要出去呼吸新鲜空气,要在田野山峦里找寻它的伴侣,它曾经的`影子。我也在单位早出晚归。在一天下午,在中学读书的儿子在厨房里啊的一声,“妈,小不点吃死老鼠了!你看看,妈,它快不行了!”来到厨房,见小不点因为药性发作,痛的死去活来,眼珠子瞪得溜圆,要鼓出眼眶似的,一种疼死神一样撕扯着我的灵魂,我将小不点紧紧抱在怀里,止不住的泪水像开了闸的河水。我憎恨人类的残忍,为了灭绝老鼠,却残杀了多少只无辜的猫咪?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那里哭了很久,内心在祈祷着上苍,留住小不点的一条命吧。可我的泪水我的祈祷没有挽留住小不点离开尘世的脚步。
它挣扎着爬到了在地上戏耍的孩子身边,几个猫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小不点就像以往那样躺下,让孩子们趴在身上吃奶,最后一次用舌头亲吻它的儿女们,我已是痛哭失声。我知道在此后的经年里,我都不可能忘记这只乖猫咪!尤其是儿子,对小不点的怀念,涕泪双流后,找来一只装饮料的盒子,将它放在里面。埋葬在院前的那棵芙蓉树下。每当放假时,儿子都会在芙蓉树下呆一会儿,问他在干什么?他说:“一想起小不点就难受,妈,咱再也不养猫吧。一次次和它们生离死别,这滋味不是人受的!”
小不点的四个孩子,我只留下一只大眼睛猫咪,其余三只送了人。大眼睛更加乖巧,我睡觉它在枕边把头枕在我胳膊上,有时候用它的爪子抚摸我的脸,像个娃娃在我这里撒娇。在失去母亲的日子里,大眼睛似乎将我当成了它的母亲。我烧火做饭,它也蹲在我旁边等着。大眼睛就愿意吃火腿,儿子只要从学校回来,就带几只火腿给它吃。后来,我用秤一秤,大眼睛足足十二斤重!整个的看上去像只绣球。一家人都喜欢大眼睛,包括我那脾气古怪的丈夫,对大眼睛也刮目相看了。偶尔还抱抱大眼睛。大眼睛呢,就像做上了皇位的太子殿下。在周围邻居们中也备受宠爱。它每天闲庭若步,优哉游哉,基本是抓了老鼠弄死了也不吃,和它母亲一样。想抓老鼠,还昨看它心情如何,心情不好,老鼠在它面前走来走去,它连看也不看。大眼睛很懒,一天天的睡,也不够。难怪它长肉,上下街就剩下大眼睛猫咪了,乡亲们多多少少也顾及到猫的稀有可贵了,就没怎么用毒鼠强了。大眼睛在我家生活了五年。给了我们很多的欢乐和微笑。
今年腊月末,大眼睛突然没了,我一家一家的找,整个村子几乎翻个底朝天,也不见它。几顿饭我吃的索然无味。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推开房门,看看田野山川一片寂静,要是大眼睛在,一定喵呜喵呜尾随着我。现在,一切恢复了最初的宁谧。丈夫不在,儿子出去工作了。空旷的老宅子只有我这个干巴人,儿子在大连打电话说,五一给我抱一只猫回家。我因为这几只猫的不幸命运,不想再养。可是,日子太空洞,除了电脑文字,上班下班再也没有娱乐空间。有个小伙伴,也是一种精神寄托吧。就答应了。
在我的人生历程上,猫始终是我最喜欢的宠物。当然,山里的粗糙环境,猫咪在我们家也是粗枝大叶的存在着。只是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心灵圣殿,用以梳理现实世界疲倦不堪的思想和身体。养猫也不过如此,猫在更多的时候,给我的是一份无声胜有声的情感。
无论我读书还是写文,猫们只要还在,它们就会不自觉地为我升起一轮蓬勃向上的日出。这让我走不出人间烟火味。是的,有猫的地方就有烟火。
决定不养猫,是因为被猫的一次次阴阳相隔疼着,但是静下心来。这又开始蠢蠢欲动,断改不了对猫的喜欢,也就忘记了先前的疼了。走在大街上还是有意无意的想着,大眼睛或者是它的母亲在草丛里钻出来,一下子扑进我怀里。这仅仅是梦了,因为它们已经永远离开了我。想起便有些凄凉,晚秋来凤似的在心头荡漾盘旋。就想,上帝为什么要让这些小生灵死死生生呢?不管是猫咪还是人类为什么不能活在永世里呢?
记的一位我熟悉的作家说得好,她说:“上苍既然不能给人幸福,那为什么还要泥土造人呢?难道,一切的苦难都是人自己造成的吗?所以,有时候对于流浪的猫狗,还有弯着腰在垃圾堆里拾荒的老人就多了一份牵念,一种心疼。这善良的本性,是任何药物治疗不好的。每次看到小城天桥上那个乞讨的老太太,我都要投下一枚硬币。也不管她是不是真的乞讨者,没时间去验证她的身份。我只是在想,毕竟她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毕竟我们胸膛里还揣着沉甸甸的良知,我不怀疑老人在做假,是因为她脸上核桃树皮一样的沧桑写意,如果是家境殷实的老人,她能跪在天桥一端乞讨行人那可怜巴巴的几枚硬币吗?
所以,对于养猫。我还是割舍不下这个癖好。就盼着儿子五一放假,给我抱回一只猫咪。
篇2:我与猫咪做好友散文
我与猫咪做好友散文
我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一个不好动的人,老了每天闲得无聊,除去打点散乱的家务,别无他求。大部分时间与电脑为伴。
每天按部就班的打开电脑看网络新闻,看人间杂谈,再来一点个人所好。时间就这样过得飞快,网龄不短,网友像走马灯,新的来了旧的去了,弄得我好不伤感,
光阴如箭岁月如梭,转眼上网已经八年,余下的好友不多,与我最亲密的好友莫如我的猫咪,可谓朝昔相处 形影不离 比目连枝 同声共气,总之用各种语言形容都不之为过。
电脑桌上总有一方他的位置,都说猫是奸臣,动物通人性,可我的猫咪不然,在我情绪低落与文字交流的时候,经常一筹莫展不知所措,猫咪总会目不转睛的与我对视着,好想在问你又怎么了啊?那忧伤的样子令人揪心。
记得有一次,一个添加好友的信息在不停的闪动,已经习惯看了对方的'空间再决定,点了对方的信息,空间竟然设障,一气之下正要删除,猫咪的爪子一下把毽子按成添加,意想不到日后数年我和他成了无话不说的知己,
感谢我的猫咪!他每天与我相伴,我的心理我的为人我的性格猫咪了如指掌,当我寂寞难耐病痛缠身时,猫咪总是守又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多年的经验,我有一个奇妙的感觉,动物有时候比人好处,起码它不势利眼,没有嫌贫爱富,更不以色取人,众多好友里最了解最懂我的莫过于我亲爱的猫咪了。途遥知马力日久见猫心!
篇3: 我与猫咪的相遇
我与猫咪的相遇
与猫咪初次相遇,必须还历历在目吧?这一遇,基本就是一辈子了。还记得那次相遇对主子的感觉吗?有没有被主子送见面礼?有没有觉得很可爱还是又不敢摸?或者是在某个角落,一次偶然的相遇,之后就是一辈子相处?
小编以前养猫的'时候,家人都很反对,之后因为家中有老鼠,并且经过小编多次努力,才说服了父母。
第一次与猫咪见面的时候,是一个朋友送过来的,一只小橘猫,好可爱。但是当时没养过猫,还是不敢去摸。小猫到了一个新环境后,一向喵喵叫,好可怜。那个时候差点就心软把小猫还回去了。之后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努力向朋友请教如何养猫,并且在网上购置了个猫坐垫跟磨爪器(其实这两件东西都没用,猫咪把坐垫用来当厕所,磨爪还是喜欢在椅子上)还有幼猫粮。之后几天还拼命教猫咪别乱撒尿,刚开始怕乱扰民,晚上把小猫关厕所里,小猫在厕所吃猫粮,之后就一向出来客厅大小便,之后听了朋友的推荐,小猫在哪大小便就把猫粮放到大,最后改掉了坏习惯。此刻想起来还觉得蛮有成就感的。
篇4:我与猫咪的趣事作文200字
我与猫咪的趣事作文200字
【作文一】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耳朵尖尖的,头圆圆的,眼睛是褐色的,像宝石一样闪闪发亮,还会变色,亮的时候眼睛会变成闪闪发亮的黄色,粉色的鼻子湿漉漉的,脸上有白有黄色,非常可爱,所以我把它叫做咪咪。
他喜欢在三个的地方睡觉一、在人身上睡,二、在沙发上睡,三、在阳台上睡。
有时候,我放学回来,咪咪就飞快地跑到我身上,好像要在我身上睡一觉才行。她睡觉的时候用小爪爪把脸捂着好像害羞似的,蜷起的身体更像一个黄白相间的海螺,轻轻的抚摸一下它,它用那柔弱声音“喵”再摸一下又“喵”一声就像一个小婴儿让人有说不出的心疼。有时候,它蹲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懒懒的,喉咙里:“呼噜,呼噜。”像在念叨着小鱼干。用手摸一下它的胡须,它会不大情愿地抬一下眼皮又闭上继续“念经”
尽管它比较懒,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它,并且觉得它很有趣。
【作文二】
一身雪白的皮毛,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一对尖尖的耳朵,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再加上一条黑色的长尾巴,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咪丽。
“咪丽”很调皮,总是上窜下跳。有一次,我把咪丽关进小卧室,到了下午,“咪丽”神秘失踪了,我和妈妈从上找到下,从左找到右,就是没见到它的踪影。我们心里很纳闷——这么小的地方,它能藏到哪儿呢?晚上,爸爸回来了,我急忙把事告诉他,爸爸听了,哈哈大笑:“别着急,等我吃完饭再找。”吃过晚饭,爸爸胸有成竹地来到小卧室,因为他从小养猫,所以对猫的习性了如指掌。他先扫视了一圈,然后豪不犹豫的走到床前,一把把叠得方方正正的被子拽开,只见“咪丽”连滚带爬地从里面掉了出来,最过分的是它竟然在床单上画了一张“藏宝图”,真让人哭笑不得。
“咪丽”还有点“人来疯”,有一天,姑姑来我家玩,“咪丽”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在光滑的地板上跑得飞快,哈哈,停不下来了,它一头撞在了透明的茶几上,四脚朝天地躺在了地上,我们吓坏了,以为它被撞死了呢?可过了一会了,它又活跃起来,很快就又撞在了茶几上,一次,两次,三次……哎,真是个吃十堑都不长一智的“主”啊!
可爱的“咪丽”在我家生活得很快乐,它成了我家的开心果。
【作文三】
童年有我可爱的笑声,有我难过的哭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件令我发笑的趣事。
那年我刚满6岁,年龄还小,什么事都还不懂。一次我去舅舅家玩,看见一个箱子里装着几个会动的小东西,把我吓了一跳,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这时妈妈走了进来,看见我站在那儿发呆,问我发生什么事了。我害怕的说:“妈妈,那是什么?我好怕!”便呜呜地哭了起来。妈妈一看笑了,说:“傻孩子,那是小猫,不会咬人的,不用怕。”我听妈妈这么一说也就放心了,和小猫做了好朋友呢!下午回去的时候,我恋恋不舍那可爱的'小猫,便问舅舅要了一只猫回去养,舅舅满口答应了,妈妈却不以为然。担心我肯定会把猫弄死。我拿了一只猫便兴高采烈的回家了,心里可高兴了。后面几天我有了小猫的陪伴,我就天天赖在家里不肯出门了,过两分钟就去看一次。一天,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便一个人在家里照看小猫。一次,我看见小猫在鱼缸面前看鱼以为它也想像鱼儿一样在水里游泳,于是,我在浴缸里灌满水,把小猫放进去,小猫刚挨到水就挣扎起来了,我以为它是太兴奋了,便更把它往下摁,突然,电话响了,我去接了一个电话,回来时小猫已经趴在浴缸边上准备逃脱了,我又把它放进去,为了不让它再爬出来,我又找了几块木板盖上,就去看电视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我神秘的把妈妈拉到卫生间,拿开木板,我发现小猫已经死了,我哭了,不知道小猫为什么死,妈妈听我讲完这件事后,哭笑不得,给我说:“小猫是不会游泳的,它看小鱼只是想吃它。以后别再犯傻了。”我委屈的点了点头。因为这件事,我伤心了好几天,想:以后再也不把小猫放水里了!
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童年也真像一条船,装满了糖果,装满了玩具,也装满了快乐.当然童年发生的事也是充满稚气,却又是令人怀念的。
【作文四】
我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花猫,我们家里人都叫它为“咪咪”。咪咪有两只三角形的小耳朵,耳朵旁有一双又大又圆,又很锐利的眼睛。眼睛滴溜溜直转,更显得讨人喜欢!有一天,咪咪趴在沙发睡觉。我心想:它躲在这里睡得这么舒服,不如逗它玩玩吧。于是我拿了一面镜子放在它的面前,然后用手弄醒它。咪咪打了个哈欠,醒来一看,面前有一只不知是什么怪物,眯缝着的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它啾着镜子,看见镜子里的怪物也同样啾着它。眯眯生气了,一下子就扑过去,把镜子扑到了,那怪物也不见了。眯眯就不停的叫着,好像在说:那家伙跑到哪去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忙抱起它说:“小傻瓜,那不就是你吗?”
咪咪也特别会捉老鼠。有一次,我晚上起来上厕所。刚走一步,听见“咯嘣。咯嘣”的声音,原来是老鼠在偷吃东西。再看看眯眯,只见它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样子。片刻后,小白看老鼠在偷吃油,说时迟,那时快。小白一个箭步上前把老鼠给逮住了,“喵--喵”地高兴地叫着,仿佛在说:“我可为你们家立了大功哦!”
小猫天真可爱,我和它之间发生了许多乐趣!
篇5: 我与散文
喜欢的它的简洁,喜欢它的明了,喜欢它的深邃,喜欢它的干练整洁,喜欢它的烂漫,喜欢它独特的风格。所以就喜欢收集一些名家对散文的文字。
老舍在《散文重要》中说:散文是加工过的语言,讲话与散文原是“一家人”。自古以来,还有这样一位诗人,诗极其精彩,而写信却糊里糊涂的,所以只要写好了散,写评论,报告,信札,话剧等等就是顺手成章的事了。秦牧在《散文领域――海阔天空》中说:散文这枝花,现在自然也和“文学树”上各个枝丫的花一样都在开,但这花开得还是不够绚丽,我们现在所读到的散文,精粹警辟的,谈笑风生的,亲切感人的,玲珑剔透的,少之又少。
所以好的散文,有的使人想起了银光闪闪的匕首,有的使人想起了余音袅袅的洞箫,有的像明净无尘的水,有的像色彩鲜明的玛瑙……
一切的'散文形式都应该提倡的,各种形式都该尽量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除了先进的思想是长期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之外,内容和形式的老套单调,任何时候都是文学创作中必须避免的毛病。
生存的散文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来,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是战斗之前的准备。
鲁讯《南腔北调集》中说: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赖于作者具有先进的思想,深厚广泛的生活知识,储备的词汇这些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是一方面存在缺陷,就一定给作品带来瑕疵,以至失败、错误。
散文无论篇幅长短,思想是一切的灵魂,在先进、成熟的思想指引下,丰富的生活知识,大量的词汇就能活跃起来了。要使文笔锋利、简洁,非得对于语言文字有高度的敏感和驾驭能力不可。
用一般的语言,而不敢写出具有个性的见解具有独特风格的语言,而没有独特风格的文学作品,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
徐迟在《说散文》中说:散文即要讲究文体,又要讲究风格,它不讲究散漫,而讲究精炼,它不讲究繁杂,而讲究集中、齐整、洁净。
所以,读一篇好的散文读就像品一杯酒,意犹未尽,绵软醇香;读一篇好的散文总是能让文中的文字敲击心底,溅出许多美丽的小花;读一篇好的散文如喝了一杯清泉,甘洌纯净,沁入心脾,涤荡心灵。
我爱散文,这辈子要与散文结缘,永不言弃,绝不后悔!
篇6:我与茶散文
我与茶散文
前些日子偶感风寒,邪气入体,拖累至今,已成小疾。一生一再叮嘱须按时服药,我依其嘱咐而行,奈何因此,致平生最爱之茶,不得率性而饮。闻先生曾经有云:“我的粮食是一杯苦茶”。真是如此,除却茶香之浸润,我常倍觉惴?,感觉我之生活不能继续。屈椅脾躁,卧榻难安。我毕竟凡人,毋有诚斋先生的“夜半无眠非为茶,无风灯影自横斜”的勇气。茶性本寒,当初诚斋先生因过饮而使身体获疾,他亦坦诚:“老夫茗饮小过,随得气疾”。“频啜得中寒”,至于后来,到了骨瘦如柴之田地。想我如今,四肢健壮,却因小疾而心怯,只能凭窗唏嘘,叹其“老夫七碗病未能,一啜犹堪坐秋夕”。
神话传言神龙之腹乃是透明,能视体内血肉,而尝百草,医百病。一日食毒草不醒,恰逢茶叶之露珠顺流而下,入其体腹,故而获救。所以史书记载有“神龙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由此可见,茶之史可谓久远。虽然其来历众说纷纭,犹待考证,但其影响,已成不容置喙之事实。
细思回想,我的茶史也已逼近豆蔻之年。初次喝茶,大抵是在七岁左右。每至玩耍归来,大汗淋漓,端起祖父之灰黄茶杯,不管垢尘遍布,亦不顾父母之训阻,只是一口,不理礼节,满腹尽爽,然后一脸睢盱。再顺手撩起衣袖擦干流过嘴角,流过脖颈的茶渍,好不快哉!那时候,哪知品茶?更勿论茶之四相“色泽、香气、滋味、茶韵”了。但觉清爽可口,一天惫倦之气尽除,还以为是得了什么神汤妙药呢!农村人喝茶一般不作茶碗泡,只购一茶壶,从铁瓶里抓出一把茶叶就扔进去,倒上开水,就成一天之饮品了。作物繁忙时,人们常拎着茶壶赶往田地,把茶壶往那埂上一置,就开始了一天的辛作。但觉累时,便弃锄赖地而歇,端起茶壶对着嘴巴“咕咚咕咚”就是一顿虎吞。然后再传给你,也是如此一番动作。漏出的茶水与汗水混在一起,在太阳光下金光直亮。我虽不是出自什么诗书之家,父母亦俱都农民,但家教上也不比他人。通常只是趁父母都不在家时,才敢对着嘴巴去满足那一刻的贪欲。这些都是我小时所经情节,到我渐大之时,情形往往不同。我记得父亲喜欢在夜间泡上一杯新茶,若是在冬天则更好(夏天作物繁忙,往往是没有许多清闲时间的),干脆将茶水放在火桶里暖着,然后自己再依偎进去,右手旁放着一瓶腌好的生姜,吃口姜来喝口茶,茶香与姜香混合在一起,感觉人生之悠闲也不过如此!我大概是在这时候养成吃姜喝茶的习惯的,因为父亲旁边总是少不了我这个馋虫的`。家里来人,我们首先便是问句喝不喝茶,若是喝茶,自待取来好茶泡上端来。小孩子此时得养成眼力见儿,这是大人观察一个孩子是否伶俐活泼的关键。但见客人茶水将尽时,须及时取来开水好生斟上。大人们此时往往伸着拇指夸道“这小丫有出息着咧!”然而去亲戚家里也是会享受一般待遇的。只是小孩子只能与父母共盏而已。坐下前,亲戚总会亲切问上一句“你也要来一杯茶么?”这时我总是因于羞涩“不了……不了,我喝开水就行。”当时说完,心中便是一片懊悔。后来长大再之亲戚家时,再也不像小时那般,直接大方地说道“谢谢,给我来杯茶就行”。
我喜欢茶,甚于喜欢吃饭。至少米饭仅是身体所需,而茶水于我乃是精神食粮。一日无它,便觉空虚。因此对于其他饮料我倒是有点惭愧了,非是我不喜爱它们,而是我实在是过于钟爱茶了。我喜欢茶带给我的感觉,如周作人所说:“在刹那间体会永恒”。现在再也不像小时只会饱饮了,我也是时刻注视着那“一苦二甘三回味”的状态这种状态,恰如人生!
古时也有许多人爱茶。张岱曾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而他也自认为是“水淫茶癖”。陆羽也以歌释其爱茶之情“不羡黄金垒,不羡白玉杯,不羡朝人暮,不羡暮人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白居易也说“食罢一觉睡,醒来两碗茶”;或是诚斋先生之评论“非叶非花自是香”。在日本,茶是“万病之药”,在英国茶是“健康之液灵魂之饮”。有副对子如是说:“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能斗茶”。随历史之进迁,喝茶已分为四个境界“喝茶、品茶、茶艺、茶道”。文人士徒们也更加注重制茶、敬茶、品茶之过程。如沏茶当用好水,轻清之水。自来水乃是下等之水,江河之水乃是中等之水,山间叮铃之泉水乃是上等之水,再往后,松上雪融更是极品之水。哪位名士曾说过“茶八分,水十分,则茶水十分;茶十分,水八分,则茶水八分”。茶已不再是简单俗世一物,经世人之意所托,已转为精神之所,成为礼交之介。诚如徽宗赵佶语:“至若茶之为物,擅瓯闽之秀气,钟山川之灵禀,祛襟涤滞,致清导和,则非庸人孺子得知矣。中澹高洁,韵高致静”。在这里,他就将茶拉离俗物之界,使其成为高雅人士之所求。吴觉农将茶道归结为“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一种艺术,或是一种修身养性的手段”。以及陈白香提出的“七艺一心”,正是诠释广大爱茶人士之心声。中国茶道讲求“廉俭育德、美真廉乐、合诚处事、敬爱为人”。这已经将茶上升为一种艺术。至若英文中茶道被译为“teaceremoney”,即茶之艺术。
然而,我却不懂什么艺术。我但知我之茶道即是我人生之道。一曲《琵琶语》,一卷轻珠帘,一杯肖坑,茶香、曲香四溢。最好再有一支笔,带着墨砚之香。不要什么“对尝兼忆剡中人”,但求“不风不雨正清和”。少年喝茶壶嘴上,而今喝茶杯日香。无奈,俗事烦扰,如今连沏杯茶的功夫也难求得。我才知道,喝茶或是“闲人”才有的品格。或也因如此,多少人爱茶求茶,为的不仅是贪得一时口爽,更是为“偷”得些许时光。我喝茶不挑剔,好茶也好,坏茶也罢,只要入得沸水,只要能深得我心(事实上我也喝不起好茶,但再差好坏之分也是有的)。“廉、美、和、敬”,缺一字且不成真性,这几乎是所有爱茶之人之所追求。我亦不在此外。身处浮沉世,但求一真心!念至于必,也豁然开朗,也无所谓什么病了。更觉得诚斋先生近在眼前了!
篇7:我与《菜根谭》经典散文
我与《菜根谭》经典散文
“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当圆,处叔季之世当方圆并用;待善人宜宽,待严人当严,待庸众之人当宽严互存。”再次听到这句话时,想起了许多与《菜根谭》的故事。
不知不觉离开学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和千万毕业生一样,我已经带着那颗对社会懵懂的忐忑的心渐渐地踏入了社会,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段征程,在枯燥的工作生活中找寻着快乐,成长着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倔强地不想放弃。
现在的生活,是我不曾预想到的,每一天名贵的酒、名贵的菜以及高贵的人,每一天对我的夸奖与批评,工作是体面的、见识面也是广阔的,但是作为年轻的我这不是我想要的安逸的.生活。我仍旧喜欢读书,喜欢写作,办公桌上放着的唐诗宋词元曲以及各种散文集和小说都是我闲暇时颐养心志的补品,直到前几天领导和我谈心时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时,我才意识到我的书桌上少了一本《菜根谭》,于是就在下班后的那天下午买回了一本。
初涉《菜根谭》的时候还是正在为高考奋斗的高中时代,那时候的班主任是一个《菜根谭》的忠实读者,而那一年正好是为高考冲刺的高三。他常常在黑板上写下一行行激励人心的语句,出处就是被成为“万古不易的传世之道,旷古稀世的为人宝训”的《菜根谭》,字词中我们体会到了一股巨大的同时又沁人心脾的力量,而像“天地有万古,此身不再得;人生只百年,此日最易过。幸生期间者,不可不知有生之乐,亦不可不怀虚声之忧”等语句至今仍记忆犹新。
再后来,在一直以兄弟相称相待的杜磊生日的时候,我送给他一本《菜根谭》。前不久借宿临沂大学的时候我还在他宿舍的书橱上看到了那本《菜根谭》,当时问:“这是谁送的?”他开玩笑回答道:“这不是当年你送的嘛,不过到现在还没看多少。”现在想来,那应该算是我给别人最满意的礼物。
离开学校开始正式工作的日子多少还是有些枯燥的,我常常在去单位的路上看到那个坐在马扎上的盲人风水先生,他的客人永远是那么多,也许面对城市的车水马龙,大家都有些茫然,只能借助这样一种迷信的方式去慰藉心灵的恐慌。还好,我有书籍相伴,有一个可以真正谈心教我为人处世的领导。
我的领导是军转干出身,军人出身的他虽然已经65岁但仍然干练。生于农村家庭的他由于家里贫困从小就坚定了出人头地的梦想,并靠自己的努力一路升到了团级,在继续向上的路上由于一些内部原因没能升上。那个年代他最先接触老式电脑,而现在他却对电脑和电视感到陌生,用他的话说就是再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没有电子产品,书籍成了他的朋友,而《菜根谭》正是朋友中最好的一个。
他是个爱唠叨的老头儿,对别人讲起他我常常这样形容。难以置信的是在他那么大岁数的时候还能有如此大的工作精力,协会的大事小事都要经过他的过问,甚至已经过去近一个月的事情在我们都已经忘记的时候他还记得。他常常对我讲他的奋斗故事,讲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他说这一切得益于他对《菜根谭》的理解和自己的实践。
离开学校后,所见所交之人也便杂了起来,所遇所处之事更加琐碎起来。曾几何时,我认为社会不外乎是一个被人们夸大了的关系层面,我完全可以梳理开。但是当我真正走进这张网时,才倍感压力,这张网面之广、线之细是我不曾想到的,而我才刚刚踏入,这张网究竟有多广、有多细还需要我慢慢地体会。
体会的过程终将延于一生,无论是修身、人生,还是入世、出世,都应挂之于心。高中时代读《菜根谭》常记其催人奋进、血气方刚,而今读《菜根谭》更念其正心修身、养性育德。
急于求成时,当思“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煅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忽略小节时,当思“一点不忍的念头,是生民生物之根芽;一段不为的气节,是撑天撑地之柱石。故君子于一虫一蚁不忍伤残,一缕一丝勿容贪冒,便可为万物立命、天地立心矣”;为人处世时,当思“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书中的道理浅显而又深刻,需要我们在午后的清茶中细细品味,需要在生活中仔细揣摩。
我与《菜根谭》如电影的蒙太奇,淡淡的片头,如水的故事,未曾结束的结尾,组合在一起就结成了一段缘。而这段缘也将伴随着我的脚步走过我的一生,是辉煌,是平淡,当我看到那本静静躺在我书桌上的《菜根谭》时心里便有了底。
散文随笔
篇8:我与猫散文
我与猫散文
前几天去老宅子里看望奶奶,她果真是弄来了两只猫。记得奶奶前段儿总是埋怨:“家里没有猫,老鼠简直是要翻天了!”奶奶说:“这两只猫是你姨奶家的小表姑送来的。”奶奶只是用绳子拴住了一只,另外一只却也不跑,人来了它只是躲在离那只小猫不远处的地方,探头探脑,偶尔再奶声奶气地喵喵两声。我问奶奶:“为什么那么偏心?只拴了住一只呢?”奶奶却说:“它俩一公一母,只拴住一只,那只就不会跑了!你放心吧,我会轮流的拴住它们的。”我知道奶奶不是狠心,不给它们自由,而是奶奶养过好多猫,好不容易养大了,能抓老鼠了,一跑出去,就会被心怀鬼胎的人打残,打死。
两只小猫总是怕人似得,也不往我们身旁依偎,连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它们也不敢靠近。我轻轻地走到一只猫跟前,伸出手想要抚摸它,却突然停下了。我怕脏!我怕它身上的细菌沾到我手上,洗也洗不净!,我更怕它会突然抓我,咬我!我还得去打预防针。我只能又远远地退回到一边,静静地望着它那一张小花脸,和那总是无辜的圆眼睛。我知道,这辈子我当真是失去了与猫的亲昵与信任了。
每次看到猫,我总是会忧伤的恍惚一下的,因为我也曾是那样的爱过猫。这一下的恍惚与忧伤,就像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曾经那样迷恋的一样东西,在不知不觉之中就不再喜爱了!是没有力气再喜爱了?还是厌倦了?其实自己总也是想不明白的。
记得小时候,跟奶奶去外曾祖母家。外曾祖母满头银发,总是抱着一只白猫,拿着扇子,躺在摇摇椅上晃着。那画面,就像记忆中的哪一段童话故事似得。常听奶奶说:“你外曾祖母疼那只猫就像疼自己的孩子一样,她们每天都同吃同睡,她不舍得吃的都拿给那只猫吃!”
回到家里我就跟妈妈闹着,我也要有一只猫。奶奶就说:“你外曾祖母家的猫快生了,等小猫出生,满月了就给你抱回来一只!”眼看有希望了,我只能怀着欢喜而迫切的心情,左等右等。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奶奶终于抱回来了一只小白猫,似乎跟它母亲长的一模一样,浑身的毛长而雪白,一只眼睛是海蓝色,一只眼睛是橙黄色。我喜不自禁,它简直太美了,像一只柔弱的小精灵。我抱在怀里,摸了又摸,甚至把它贴在我的脸上,去蹭它的柔软。它虽是有些惊慌,却也不恼怒,爪子上锋利的指甲是轻蜷着的。
我拿许多好吃的,嚼碎之后再喂给它,也许是刚断奶,又想妈妈,它吃得并不开心。到夜里它叫的更厉害了,就像是一个着急吃奶的婴儿,再哭泣着呼唤自己的母亲。我总是从睡梦中惊醒,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它,再喂给它一些吃的。也许是它感受到了我的爱,很快就乖巧的睡着了。
那时候我还小,大概9岁多,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房子还是租来的,我只能跟弟弟同睡一间房,一张床。弟弟睡东头,我睡西头,我睡的那头正好对着窗户。有一天夜里,窗外刮着很大的风,似乎是要下暴雨了。小猫跟我睡一头,但我并不是让它睡进被窝里,因为怕它睡进被窝会被我们压到,所以就只能让它睡在我的枕边。本来是夏天嘛,它又满身都是毛,想来它夜里也不会怕冷的,但我还是拿了一件薄薄的衣服盖在了它的身上,之后我就安心的睡觉了。清早一醒来我就找猫,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惊醒了弟弟,他用朦胧的睡眼迷茫地望着我,一边又把手伸进被窝里去挠痒似得。但是瞬间他的表情就来了个180°的大转弯,他惊恐地对我说:“姐,我可能把你的猫给压死了!”我不可置信的望了他半天,然后猛地把他拽起来,小猫的尸体从他的裤桶里立刻就掉落了下来,雪白的毛上还沾满了黄屎。我哇地就大哭了起来,还一边怨恨地埋怨着他:“你怎么这么狠心?把我的猫给压死了!你把它压死也就算了,你居然把屎也给压出来了!你给我赔!我要你给我赔!”弟弟不知所措的立在那,一言也不发。我的竭斯底里惊动了妈妈,妈妈看到这样的情况是谁也不能责怪的,她赶紧将弟弟支出去洗澡,又小声的'劝慰我:“你弟弟也不是故意的,他睡着了,怎么可能知道那猫会钻进他裤桶里的呢?谁也不想那猫死呀?快别哭了,有机会妈妈再给你要来一只!”我虽是止住了哭声,但即使是再要来一只,那也不是我原来的那只了呀!我又停不住自责,为什么睡觉前不把窗户关上呢?为什么不给小猫盖厚一点的毯子呢?
为了能够给小猫一点补偿,我最后决定在水井旁把小猫安葬。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来了,弟弟也愧疚的参加了小猫的葬礼。小猫满身都是屎,我自然是嫌脏的,就用雨布垫着把它拿起来,又小心地把它裹好。这雨布就算作小猫的棺材了,然后就把他轻轻地放进挖好的小坑里,学着大人们的样子,给它堆出个坟的样子来。又做了花圈,烧了纸钱,每个人还落了几滴泪。开始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会蹲在小猫的坟前,发会儿呆,缅怀一下有它的日子的那种快乐,后来我就渐渐的淡忘了。
大概是一个秋天,不知爸爸从哪儿弄来了很多菊花,栽满了整个院子。最后一株它决定把他栽到水井边,结果却不小心把小猫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挖出来了。我虽不敢再看,却哇哇大哭起来,逼的妈妈不得不再要来一只小猫,来断绝我对那只小猫的思念。
后来的这只小猫,是妈妈从外婆家抱来的。她也浑身都是雪白色,但两只眼睛都是橙黄色的,并没有起初的那只猫那般惊艳。但我仍旧是喜欢的,看它也全身雪白,像一团白雪球儿,突然就想起要给它取一个名字来,那就叫它白雪吧!这名字即响亮又不失浪漫!渐渐的大家也都叫它白雪,它自己似乎也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在贪玩时,你若唤它的名字,它就孩子似的跑到你跟前,伸出一只抓子,轻轻挠你,依偎你,我们之间似乎真有一种心灵相通的东西。
其实现在想来,对这只猫的回忆都淡了,淡的辨不清真假,淡到又要自责自己的不够长情。又觉得好像是在原路返回寻找着一个丢失的东西,却又突然记不起要寻找些什么了。只是记得那时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漂亮的樱桃树,它总爱寂寞地爬上爬下,又转回头瞧我目光里对它的注视。只记得它睡着时的呼噜声,妈妈说那是在念经。妈妈对它也是孩子一般地疼爱,它爱吃红薯,我们虽不爱吃,却还特意每天为它蒸些红薯,它当真是成了我们家的一员了。
妈妈知道我是爱猫的,有一天傍晚我放学回来,妈妈就笑着逗我:“丫头,你看,我又给你变出一只白猫来!” 我当然是不信的,却果真是有两只白猫,猛然一看却是一样,但仔细分辨,另一只虽也是可爱,却不如我的白雪清秀文雅。也许是认生,它瑟瑟地躲在凳子底下,一双无辜又憨厚的大眼睛,似在打量着我。我轻轻抱起它,对它逗弄起来,它倒也不排斥,乖巧地窝在我的怀里,白雪看我对这个外来客如此亲昵,竟也跳到我怀里来,逗得大家都笑了。妈妈说这只猫是阿姨送来的,她知道我爱猫,就特地送来一只来与白雪做伴。白雪是母,恰巧它是公,倒也般配了,我们就给它取名白梅。从此这两只猫就占居了我大部分的童年生活。我画了许多猫贴在我卧室的墙上,人来了都要赞美一番,我也自然洋洋得意。虽然上学总是很忙碌的,但我总会抽出些功夫来给两只猫洗澡,夜晚就跟它们同睡一张床。每个早上我跟弟弟起床吃妈妈做好的早餐,两只猫就会任性地分别跳到我左右的肩膀上,妈妈也会给它们分上一份香甜的红薯。
在我的记忆中,不记得我的童年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亦不记得是从哪一天结束。日子一天一天似在重复,在我上初中的那天,终于决定将白雪送给了外曾祖母,她是比我更爱猫的,我自然是放心。而关于白梅,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关于它的结局。究竟是我厌倦了它们,还是不得不做出选择,到如今我自己也难以给自己一个解释了。我记得大概是我初三那年去我姨奶家又见到了白雪,那时候外曾祖母已经去世了,白雪也只得转交给了姨奶。白雪已经老了,它已经生产过好几次。也许是在乡下,也许是它再得不到,当初我对它那般的宠爱,浑身的毛也不再雪白,泛着旧旧的微黄,它那一双水灵的眼睛也浑浊到辨不清我是谁了,它只是那么冷漠地望了我一眼就径自走开了。我愣愣地望着它冷漠地背影,它轻轻离去地脚步似在踩踏着我疼痛的心房。我匆匆消逝的童年是它稍纵即逝的一生,我知道,从此我与猫再无缘了,永远只能两两相望,互不亲昵,互不相懂。每次再看见猫,我总会再想起我的白雪和白梅,深深地,却又无能为力地。
篇9:我与跑步散文
我与跑步散文
去年四月里的一天,也即的4月14日。我至今都不能忘记那天,自己竟有些煞有阵势般地跑起步来。
起初,连我自己都未必十足确信(我从那天第一次开始跑步,从此几乎也不间断地跑至今天),只是在自个还未“正式”跑步前的一些日子里,也仅是随口说说,并不见得要付诸行动而已了。至今想来,我与跑步或许还真的有些缘分的。
追溯起来,那会,自己在老家渭北的农村刚好也念初中。那是自己人生经历中,也算第一次比较正式地参与跑步这件人人似乎皆可的事情了。我记得,那时,节气似乎已经进入冬季。就在那些让人感到寒流刺骨的日子的一天,我所在的那所乡中学,也举行了历年少有的一次类似冬季越野跑的比赛。虽然当时的场景,经过漫长时间地冲刷,岁月沧桑地磨砺,也变得记忆模糊和不清。跑步这件事,却是最初也印在了自己脑海中。我还记起,那天,自己还在究竟要不要参加这场跑步的赛事,而显得正在举棋不定的时候,算是在我的一位还算沾点亲的老师(是我大姨父的亲兄弟,其实我从来都对他没什么好感而已)的言语鼓动下,我也鼓足勇气似地参与了这次比较长距离地奔跑的赛事。那次过后,跑步这件事好像也从此在自己的生涯中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有些遥不可及了。那天的最终结局,可以想见的,我肯定只是默默地跟在一大帮跑步的人群屁股后头,也跑着“玩”了一回似的,就草草结束了那天寒冷中的一段并不长距离的跑步。今天看来,大约只有数公里距离,不过从位于村东头的那条公路某处作为起点,再到这条村级公路快接近108国道地方算作终点。我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气喘吁吁和累人。由于当时我远离父母,仅是在爷爷的照顾之下,衣着难免也穿不出“样子”。记得那天,自己竟然也耍了一会二杆子似的,有些瘦削的双腿,也仅仅只穿了一条显得单薄凑活的裤子(那时还不知道有专门跑步的衣裤),跑起来之后,我才感觉异常的腿部寒冷和跑步过程中的寒风侵袭。基于那时,也不像现如今我对跑步这般的由衷热爱和坚定执着,以及由此体验到跑步看似不起眼却带给我无限的乐趣。那段作为我中学学生时期难得的,也是唯一的一次跑步经历,也很快消失隐匿在自己的记忆当中。
有一次,那是自己在读师范期间,一次体育课上的达标考核,跑步是当时每一位学生必选的项目。那次的跑步,也让我历经了些“艰难”才最终跑到了终点,也勉强地通过了那次体育考试。
那是在一所大学进修的间隙,有一天的午后,那时天气也已比较热,忘了是在几月份了。我吃完饭以后,感觉无所事事,似乎就在一瞬间,脑海突然就冒出了想要出去疯跑一回的念头,想来一切也全无事先就准备好的,记得那天之前,除了平时喜欢读书以外,对跑步的诸般事情也从不涉及。就那样难以抑制地想要奔跑的激情或冲劲,自己终于沿着城市的一段交通线路跑了一程。我是从离那所进修的大学最近的永定门跑起,甚至不顾道路上的车流熙来攘往,近乎陶醉在自己的些许疯狂行为中。当我也无视一切,似乎略带发泄地跑毕过后,只感到有些疲惫与燥热,几乎也令人光顾城市傍晚夜景到来前夕的同时,亦感到一股从内心涌起的深刻寂寞与茫然。
比较正式的跑步,自20的4月14日开始,我也经历了种种。从刚开始跑步的些许不适应,时常会感到腿部有些吃力等等的,到逐渐地适应起跑步的过程。随着一天天跑步距离经验的积累,似乎也愈来愈体验到跑步的乐趣,以及更深层的所谓精神内涵。或许是爱屋及乌,我开始热衷搜集起有关跑步的书籍来,我最喜欢的亦是那本最有“文艺范”的跑步书籍——日本作家村山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我喜欢逛的地方除书店之外,又另外多了所到之处——体育用品集中的卖点,我最喜欢的跑步季节跟地点,是在天气异常炎热却充满历史气息和景色宜人,离西安居所仅几公里的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我最惬意的一件事便是,每到周末,当我在驻地周边也已经非常熟悉的环境及道路进行一段距离的跑步之余,带着跑完后的某种兴奋与豪情,去悠然自得地打开电视,观看那一场场几乎感同身受,体验其中令人情绪激动不已的马拉松直播比赛了……
篇10:我与音乐散文
我与音乐散文
我与音乐相逢是件唯美的事情,奉呈美丽的岁月,呼唤疲倦的灵魂从深梦中醒来,撕碎昨夜临睡前的旋转。田野忘了吞噬雨水的过程,让凯旋的音乐带着迎宾的美酒,在深山空谷收容可怜的金丝雀。寒风沙沙作响,山石零乱的碎片弄响了风笛,歌声垒集城堡,投下贪婪凝固的荫影。我看见狭隘人的心肠紧缩,欲望飞舞,人从黑暗中升起无影无色的形状,追杀一束束女人喜爱的玫瑰。苍穹是神的艺术作品,滋润泥土吸收雨露,滋长植物的生命,这种美丽的场景一直在伟大的天空下保存,吸引光彩,安慰神灵创造的月亮明灯。我在灵魂指认的道路上,连同心跳声一起追随彩虹,追捕令人心醉的时光。我的心卷在掌心里,带走孤寒的音乐,共署苦涩的名字。
音乐热情的脚步冲向蓝天,声浪咆哮,高歌压过灾难,时光迹影在湖面上跳跃,大好河山酥雨相跪,精细的薄纱深欲云雾。好听的赞歌唱空了广场,鸟儿的鸣叫耗光了阳光,蜷缩光茫粗野的暴雨,像武器一样摧毁音乐精粮。风声呼啸,瞬息万变,千种语音将流浪的花香写满飘逸的云彩。消逝的辉煌,瞬间编制的歌词,敲打不谙世事,烂熟的歌声低鸣,露出光泽的人形。舌尖滑过裸体的风,清香混沌飞洒,无法触及歌声,如同亲吻飘落下的雨点,与风浪撞击吻遍晨曦。翻飞的音乐,撕碎绝望的寂寞,掌声失去希望,为灵魂指路。
我没有语言,像音乐一样造就如碎雪般梦想,在蓝天之上,探索渴望,沾染一点嚣张。我在虚无了有中第一个发出感言,永不生锈的苍天碧海,敞开世界的山峰,接受潮水般和蔼可亲的音乐潮流,发出春天信号。无穷无尽的云彩,捆绑注视太阳的眼睛,音乐在饥渴的树荫下注音,饲养撒娇的柳絮。太阳把音乐埋进旅途中,落下咝咝作响的金丝。破晓的光芒,被你的心拉长,统治永恒的宇宙。太阳神带着白荷清香,跟清新的空气一起战斗。音乐事先按排好逃避光芒灾难的出口,在阳光到达之前,收割灵动的世界。
我没放弃持有天秤神灵的关爱,丰饶的东方在梳理它标准的绿色长发。静静的快乐,柔弱的拍击靓丽的倩影,轻燕羽翼洒下喜悦,一个空前的幻想,纷扰喧闹的的生灵,歌声在虚假的目光中,傲视寒风,音乐顺着风涛前进,燃烧奔腾的光芒。撩人的景色依然风光奢靡,时间如散发的雾气,像瘦精精的.鲜花,带上强大的清香,摧毁贫困的思想。在超时代的空间,复活的柳枝,带着傲慢的流线腑冲到风前,如同一个香吻,雨点似的悲壮。我扔下各种途径紧缩的羞耻,聆听风的独白,无法触及的歌声。南风一路疯狂,蘸着风羽飞行,风沙直入,柳梢滑过湖面,松弛有度,创造自己的音乐。寒风捎来孤哨,嫉妒的湖面,依然扩张,变成惨白的脸面。寒风整晚辛勤的劳动,豁然打开的湖面,变成太阳友好的大使。没有根基的音乐,选择恰当的时间,掠过湖面没有装饰的风景,点燃掀起的激情,停驻在共有的时间里,追捕风窝里的夕阳。
一个放大的镜头,抓住了我的弱点,我的舌尖轻颤弹出音符,窗外慢慢刮起了轻盈的风,像拥抱酷热离去的褓母,唱着谣歌来了。我的心已经融入音乐,享受大自然神奇的祥和,翻着舒展的薄云覆盖岁月,音乐拍打空气的噪声,如河流涛涛不绝的歌声,在太阳漫长的道路上,和柔和的风声,飘出一种语言,像鹅绒闪烁的光折,给音乐声波创造腾飞的涟漪,如同玫瑰细嫩的花瓣,在云彩间高呼:“音乐”的名字。
篇11:我与鳝散文
我与鳝散文
我的童年是在穷困的岁月中渡过的,上下学的路上挖野菜是常有的事儿,因此想闻一点儿荤腥味儿恐怕只有等到过年了。
记得那是我十岁左右,正是长身体的时节,总是嘴馋,父亲看到我可怜巴巴的样子,就说:“我教你钓鱼吧,掏黄鳝也可以,你想学哪样?”我说:“两样我都喜欢。”于是,我先是在一个春天里学会了钓鱼,等到父老乡亲开始将稻田里开满紫色花朵的草籽用犁铧翻过来,然后将稻田里放满水淹没草籽三、两天之后,就是我准备下水掏鳝鱼的时候了。
我早早备好了掏鳝鱼的钩子。其实是用一根硬实一点儿的铁丝,大约相当于现在妻子打毛衣用的针那样粗细,将其一端用火烧红后,用锤子轻轻地砸,边砸便慢慢地转动着,就在这砸、转几个来回之后,其粗细到若缝衣的大针一般,然后将最尖端放在石板上,沾上水磨砺得锋利了,再找一个缝隙,将这锋利的一端插入,只轻轻一使劲儿,就弯成了一个钩子。当然,最后别忘了在另一端弯一个圈儿,便于黄鳝上钩后用力拉动。看着这明晃晃的钩子,心里一阵欢喜,眼前似乎有许多鳝向我游来,手上磨钩子磨出来的血泡泡也不痛了。
待周六日的早上,去肥沃的土里挖出一小瓶儿肥肥的,灰黑色的臭蚯蚓来,一个装鳝鱼的塑料袋子是必不可少的。
一种急切的'心情,一阵匆匆的脚步,呼吸着田野里浓郁的掺和着野花野草味道的乡土气息,来到灌满水的明晃晃的稻田埂上,把脱掉的露脚趾的鞋子用绳子绑在在腰间,钩上穿好臭蚯蚓,哗啦啦地下水了。
掏黄鳝,之所以为“掏”,不是钓,就因为鳝白天会在水线以下的洞穴里养精蓄锐,夜晚才从洞穴中出去觅食。因此,找到适宜鳝居住的房子而不是螃蟹或者水蛇的房子是关键。这是有了经验之后才领会的。还有一个掏鳝的秘诀----一季能确切地记住一二十个真正属于鳝的房子,就基本不需要盲目地找了,隔个三、两日之后,还会有新的鳝来“鹊巢鸠占”,就这么几十个洞穴来回的交错着地“掏”,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当然,偶尔也会有傻傻的水蛇住进去的时候,我就曾经遇到过几次,鳝钩刚进去,一条水蛇就仓皇都窜出来,幸亏我是男子汉,只是一惊而已,又继续我的掏鳝“水程”,一路时或有各种水鸟相伴。腰酸软了,直挺在田埂上,看天上悠悠的白云,现在想来还真有点儿田园诗意的味道。
鳝,从颜色上区分,有两种:一种是通体为灰黑色的,一种是全身为金黄色的。老人告诉我,这种鳝能医治腿痛病,当然,我是不懂的,但我明确 地记在心里,因为我知道,父亲常年有腿疾,每遇冷、凉就会隐隐作痛,看到父亲的微蹙的眉头,我就知道他内心的苦。自此以后,通体金黄的鳝总在我眼前一闪一闪的,每次鳝被钩子拉出时,我第一眼就格外注意它的色泽,偶尔见是金黄色的,心里就会砰砰地跳个不停,生恐脱了钩。这金黄色的鳝,像是怜悯我似的,每次总是乖乖的被我安心地放进袋子里。回到家后,三几条的攒着,母亲就会单单的给父亲炖汤喝,父亲总是把鳝肉拨拉到我碗里,其实我也总是用馋馋的目光看着父亲。我、父亲、母亲吃着饭,一句话也没有。几年下来,我再也没有看到父亲那痛苦的表情和眼神了,不知是这金黄色鳝鱼善意的关照,还是父亲用了其他的办法,不过,我曾见过父亲喝过用甜刺牙根熬制的汤。
每次掏鳝回来,父亲总是问我掏鳝的经过,我就说:轻轻地弯下腰,把鳝钩轻轻地转着圈儿伸进去,用另一只手的手指弹响水声,鳝会醒的,见有美餐呈上来了,就一口死死的咬住不放,并且还转动着钩子,似乎要连同钩子一起吞下似的,你也随它转动着往外拉动,待身子出来三分子一,就用食指和中指环状用力地扼住它……父亲听了,点点头。
鳝掏多了,母亲总也不舍得做了吃,存在一个陶制的大坛子里,放在阴凉处,攒够了十斤、八斤的,母亲就送到离我们寨子六里以外的一个小街市上卖掉,换回生活的必需品,我所见过的第一双凉鞋,就是妈妈买了鳝之后,给我买的,穿在脚上,曾经到处臭美了一阵子。
直到现在,我仍旧记得母亲做鳝的方法,我知道那是做菜缺油的缘故,用油烹炒做梦也不敢想,但母亲那种做法的味道似乎仍在舌尖,我现在也曾用母亲那种做法做过,却不是原来滋味。其实,就是将鳝切成段后,用面搅拌,在热锅里剪成金黄色的样子,再用水煮而已,自然是没有任何调料的。这样的岁月直到我在县城里上了高中之后,就成了记忆。
鳝,我的解释为,名为鱼,其实为善之虫。它全身都是宝,肉极其细嫩、鲜美,把它的血液涂在纸上,晒干后敷在皮肤的创口,很快就能止血,皮可以做鼓面等。
那些年,每在春末夏初,鳝总会为我那个困苦的家带来一些慰藉。现在每见到鳝,内心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和敬畏,进而,眼前就会浮现出母亲用面煎制鳝的情景,还有那通体金黄色鳝鱼的可爱的样子…..
篇12:我与风筝散文
我与风筝散文
我喜欢风筝。
小的时候,我不知为何总是莫名其妙地讨厌春天。看到万物复苏,大地渐渐散发出春芽的气息,池塘的冰冻渐渐消融如薄薄的水晶糖片,甚至忍不住伸出通红的小手儿捞出几块插进嘴里,龇牙咧嘴嚼碎咽肚,浑身打几个冷战,冰透的感觉真爽。但仍然不喜欢春。因为我觉得,春会越来越热,而且没有绿叶成荫子满枝的喜悦。唯一让我心动的是能在高高的蓝天上飘逸的各式各样的风筝。
可惜,我自己做过的风筝从来没有飞上过高天。后来忙于功课和生活,就渐渐把风筝淡忘了,直到我有了孩子,看到别人的孩子在风筝下奔跑、欢呼、大笑,我又找回了当初要放却没有放成风筝的渴望。
如今我不再讨厌春,而且特别喜欢享受春的温柔。和煦的绵绵的阳光,带着时浓时淡各种花香嘘面的微风,在碎玻璃一样的湖面上跳跃拍翅的野鹜,春雨过后清淡的草香花香,如烟的杨如雾的柳,澄明透亮的蓝柔情似水的绿。风筝在这样的温柔里出现,格外动人心魄。
在明媚里,在忙碌的东风里,风筝们漂浮在半空中摇摇摆摆,将自己轻盈的身躯舞成一个个跳动的`音符。
风筝是孩子们的梦想。孩子仰望着老鹰、燕子、蜻蜓、蜈蚣们自由自在出没翻卷着雪浪花的碧海里,又看到金鱼展翅飞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天上……孩子们可以随心所欲,希望它们高飞就把轮盘放几转牵线松一送,希望它们接地气就狠劲向怀里扯两把轮盘拧几下做个结。
一切都那么童话。
妻子为我和儿子买了一只三角形状的风筝,它拖曳着一条长长的飘带尾巴,在地面稍有风起就不停地摇头摆尾。儿子等不及了,他看到高深的蓝天上已经筝筝日上。我赶紧将手中线盘旋转,若有若无的丝线扑簌簌的没落着。我的风筝飞了起来,可是它只能飞过一棵树那么高,牵线限制了她飞拔的高度。儿子裂口笑了,那么兴奋。虽然我的风筝飞得不高,可确确实实飞到了人们的仰望里。不过,儿子见自己的风筝飞不高,有些泄气,他告诉我,希望我的风筝可以飞到太阳的身边,和别的风筝一样,俯瞰着地面上奔跑的孩子、花狗、绿草和翠树。
我为此续接了很长的线。但第二次,儿子上课没有来。我想试试,以后给孩子带来惊喜。那天,我独自将风筝送入了云端,看到它确实飞到了太阳的身边,惊喜万分。它若隐若现,超尘脱俗,可根儿却攥到我手掌中,那种掌控的感觉无比舒畅。正在我飘飘乎忘乎所以之际,突然,风筝在一阵强劲的风力下猛地挣脱我的手掌樊笼,向着西边的太阳飞去。那长长的牵线就离我头顶一尺,我撒腿拼命直追,扎煞着双手去抢那牵线头,却总是差一步。眼看着它甩着龙须一样的牵线,呼呼越过一片汪洋的水面,飘过一片高地,向西方的太阳怀抱投去。
我没能追回我的风筝,很沮丧,我让儿子愿望落空了,很自责。我电话对妻子说放跑了风筝。妻子笑了笑。
几天后,妻子又给我买了一个风筝,还是三角架构,拖着长长的飘带尾巴。
儿子却不再喜欢和我一起去放风筝。我想一定要给儿子一个惊喜,就有空独自去放。几次,都没有达到理想的高度。
在我央求下,妻子和儿子陪着我放了一次。可是那次,风筝折头掉在了树冠上,牵线缠缠绕绕,费了半天力气,剪得一段段才把它从树冠上硬生生拽了下来。
我把一段段牵线打结连了起来,可是这些结就是拧在我心中的结,怎么也解不开了。
我又去试着放飞它,它始终没有飞到我梦想的高度,我始终没有给孩子带来惊喜。
我还想给孩子带来惊喜,可是后来我病倒了,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大约风筝对我欠缺缘分,它不是我真实带给孩子的梦想。
但是我依旧喜欢风筝,喜欢它童话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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