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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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篇1: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如下

1、XXXX的公章由院办公室主任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负责保管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院领导准许,不得把印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2、使用公章,必须经院主要或主管领导审批。

3、院主要或主管领导签字后,办公室方予办理使用公章;不符合公章使用程序的,办公室不予办理公章使用。

4、用印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记录用印主要内容,重要资料要留存复印件。文件用印及常规用印,均需以签发该文件的院领导签字为准。

5、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保密要求,要随用随开锁,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确保印章的安全(对于因印章被盗用而产生的后果,保管人员应该负法律上的责任)。印章遗失时须立即向院领导、学校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依法公布作废。

6、印章必须在行政办公室内使用,特殊情况必须携出使用时,需经行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并要详细地记载用印情况。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不得私自用章。

7、印章管理人员要定期整理用印留存的材料,对具有考查价值的,要在年终整理立卷时归档保存。

8、私刻本单位公章,或者伪造负责人签字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本办法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 年 月起执行。

篇2:机关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为加强机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批手续,维护机关印章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本制度所称机关印章是指镇委、镇政府和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机关印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按规使用。

2、各部门及有关业务印章、镇属单位印章等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管理和使用。

3、分管机关的领导为机关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及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二、用印的审批

1、加盖机关印章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下列相关领导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启用机关印章。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加盖机关印章,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

(1)镇党委印章使用由镇委书记批准;

(2)镇政府印章使用由镇长批准;

(3)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须经镇委、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需要以党政综合办公室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或其它重要用印还需同时报镇委书记(镇长)批准。

三、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员根据授权使用机关印章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用印内容。对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用印。

2、使用机关印章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备查,并由用印人签字。登记内容主要有:用印单位、报送单位、用印材料名称、份数、审批领导、经办人、用印人、用印日期及其它特殊情况说明。如使用机关印章无登记的,一切后果由管理印章的人员承担。

3、机关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用印要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加盖,或由印章管理人员监督进行

若需在外使用印章的,需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由机关印章管理人员带印外出。如机关印章管理人员不便带印外出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并办理机关印章外借手续后,机关印章管理人员可以将机关印章交付给指定人员。

机关印章在外使用完毕后,外带人员必须及时将印章归还办公室。

在外印制较大数量公文,需要使用印模的,必须按使用机关印章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在印模使用完毕后,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销毁。

四、其他事项

1、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发现私自用印、越权用印或非法用印的,或因不按规定用印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机关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印件涉密事项。

3、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空白纸上加盖机关印章。

4、机关印章丢失或被窃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分管机关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篇3: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管理规定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社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如下规定:1、印章由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办公室及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领导批准。

2、印章保管印章者要坚持原则,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

3、凡机构成立,从批准之日起,由上级主管出具证明到指定的刻印社刻制单位全称公章,并印发启用通知,如系机构改称,在启用使用新印章的同时,应将旧印章截角作废。

4、凡单位撤销,其印章应由被撤销单位填写旧印章卡片边同印章上交主管机关办公室立卷备查或封存;若无保存必要,可由主管机关自行截角作废。

5、加盖下行公文的印章,部门一般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批;部门比较重要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签批;全局性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签批后盖章。

6、呈送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汇报等公文,须经社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盖章;

7、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有关部门的公文、信函、报表盖章及基层单位上送、出具的文函、证件、合同、协议等,需加盖本社公章的,由处室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8、为本社干部出具的'一般证明,如户口迁移、领取邮件、身份证明、购买车票等可由印章掌管者给予盖章。

9、凡出差需开具介绍信的,省内由分管领导签批,省外由主要领导签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使用,以防纰漏。

10、凡基层要求主管机关出具证明的,重要的要经领导签批,一般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签批。但不得交来人直接到办公室盖章,以防途中作弊。

11、除上述明确规定用印外,凡未列入需用印的,属于掌管者职权范围内的小事可自行酌情处理,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不得轻率输,应请示后再盖印。

12、加盖公章的位置要正确。公文用印要印迹清晰,位置端正,印要盖在署名中央,以盖印时能压住年月日为宜;几个单位联合行文的,印迹不可互相重叠;公文用印必须与署名一致。

13,加盖公章时,掌管者不能图省事,把印章交给来人自行用印。

14、建立印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以供查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4: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认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条各院(部)和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回收、销毁。刻制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伪造、刻改印章。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乱用、滥用印章,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来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五条机构调整、印章磨损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签并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武汉工程大学”,和“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印章,用于对外联系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报表和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使用校级印章需经院(部)、处领导核签后,到学校办公室用樱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领导本人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用章。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用印需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核批,登记后用樱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七条“武汉工程大学”钢印,由学校办公室保管,用于教职工的工作证、退休证、学生的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结业、肄业证书的骑缝樱使用时,由各职能部门核准总数、统一签字后,指定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用樱其他证件一般不使用钢樱

第八条职称评聘材料、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况、进修学习证明等由人事处用印;职工水电、住房情况证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用印;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户口、边境证以及本院师生员工自行车牌照等由保卫处用印;学生就业推荐及有关协议由招生与毕业生工作处用印;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登记、评奖材料等必须经科技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学校办公室用印;重大技术合同的协议,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各单位(部门)自行用印不能代表学校;在校学生成绩证明由教务处用印,已毕业学生需出示成绩证明的到学校办公室用印;教职工独生子女证明由计划生育办公室用樱

第九条全校师生员工领取邮件等需加盖公章者,原则上由各单位盖章,如确需加盖学校印章,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办理。

第十条全校各院(部)、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应由专人保管。用于以本单位(部门)名义向学校报送的请示、报告和在本院(部)、处内下发各种资料以及本院(部)学生注册,或在校内下发有关业务事项通知以及对外联系一般业务事宜等。

第十一条学校办公室建立新旧印模档案,新刻制印章须到学校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启用,同时旧印章交到学校办公室统一封存、销毁,不得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介绍信用印,设立存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用樱

第十三条用印力求端正、清晰,模糊不清的无效,印章位置要骑年盖日,不压正文。

第十四条各单位(部门)的印章必须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带出办公室,如确需会印时,经领导同意由印章管理人带章会樱用印时印章管理人要在常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关于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对企业印章进行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企业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企业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企业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企业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行政部经理提出。

1.正式印章,指企业章、董事会章、监事会章以及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印章。

2.专用印章,指企业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董事会办公室章、总裁办公室章、保卫工作专用章以及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餐饮店人事专用章等用于指定用途的印章。

3.人名用章,指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刻制的用于公务的签名章或印鉴章。

4.企业公章的使用范围。

对外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授权委托书、人事任免、劳动合同、对外介绍等;签订重要的业务合同、协议等;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5.董事会的印章使用,要根据企业章程规定的范围及职权行使。

6.各餐饮店及职能部门印章使用范围,根据企业的授权而定。

7.各职能部门印章使用范围。

(1)在其职权范围内,与企业内部对口业务部门的电文、通知、函件等工作联系。

(2)用于对外工作介绍信和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函件等。

8.印章刻制和更换的申请和审批。

(1)企业印章、董事会和监事会印章,由企业行政部根据有关单位核发的证、照及有关批准文件制发。

(2)餐饮店的印章,由企业根据有关批准单位核发的证、照及有关批准文件制发。

(3)企业内部的各部门之间信函往来,一般来说有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或内部网上部门信箱发送信函即可。如果因部门的工作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另行申请,限定使用范围,经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刻制。

(4)如印章不能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向上级单位提交书面申报。

9.印章的刻制。

企业各类印章需经由行政部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后,在公安机关指定的专营单位进行刻制。

10.使用企业印章或高级职员名章时,应当填写“企业印章使用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在获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11.使用部门印章和餐饮店的印章,需在申请单上填写使用印章的原因,然后送交所属部门经理,获得同意之后,连同需要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12.企业印章,原则上由企业指定的印章管理人进行保管。在使用时,印章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13.印章的代理使用者,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由印章管理人进行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要使用代理人的印章。

14.企业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企业,如系工作需要,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申请用印人写出借据并标明借用时间后方可借出。

15.企业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

16.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果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直接进行使用,省去添加申请单的步骤。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查考。

17.企业印章的用印,依照以下原则进行:企业、部门名章及餐饮店名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职务名称印章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18.印章颁发单位和使用单位均须把已启用的各类印章、印模,批准启用的有关文件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19.正式印章、人事专用章启用前,有关部门应将印章保管人员名单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印章使用过程中,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变动当日内通知企业主管部门。

20.印章保管人因故临时请假,须更换印章保管人。单位领导应指定临时保管人,并做好交接记录。

21.因印章内容变更或机构终止而停止使用印章时,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停用5日内,由保管人写出印章停用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上报行政部。

22.印章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

23.印章流失、损毁、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企业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行政部经理则应根据情况依相关规定的手续处理。

24.印章内容需要变更或机构终止时,应停止使用有关印章并交由行政部予以封存或销毁。

25.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经理将废止印章保存3年。

篇6: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认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条各院(部)和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回收、销毁。刻制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伪造、刻改印章。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乱用、滥用印章,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来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五条机构调整、印章磨损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签并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武汉工程大学”,和“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印章,用于对外联系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报表和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使用校级印章需经院(部)、处领导核签后,到学校办公室用印。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领导本人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用章。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用印需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核批,登记后用印。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七条“武汉工程大学”钢印,由学校办公室保管,用于教职工的工作证、退休证、学生的'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结业、肄业证书的骑缝印。使用时,由各职能部门核准总数、统一签字后,指定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用印。其他证件一般不使用钢印。

第八条职称评聘材料、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况、进修学习证明等由人事处用印;职工水电、住房情况证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用印;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户口、边境证以及本院师生员工自行车牌照等由保卫处用印;学生就业推荐及有关协议由招生与毕业生工作处用印;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登记、评奖材料等必须经科技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学校办公室用印;重大技术合同的协议,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各单位(部门)自行用印不能代表学校;在校学生成绩证明由教务处用印,已毕业学生需出示成绩证明的到学校办公室用印;教职工独生子女证明由计划生育办公室用印。

第九条全校师生员工领取邮件等需加盖公章者,原则上由各单位盖章,如确需加盖学校印章,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办理。

第十条全校各院(部)、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应由专人保管。用于以本单位(部门)名义向学校报送的请示、报告和在本院(部)、处内下发各种资料以及本院(部)学生注册,或在校内下发有关业务事项通知以及对外联系一般业务事宜等。

第十一条学校办公室建立新旧印模档案,新刻制印章须到学校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启用,同时旧印章交到学校办公室统一封存、销毁,不得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介绍信用印,设立存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

第十三条用印力求端正、清晰,模糊不清的无效,印章位置要骑年盖日,不压正文。

篇7:关于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作地点不断变化,公司印章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尤为突出。本文是许亮律师结合公司印章管理实际情况,简要整理分析一下公司在印章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对于印章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公司印章其主要风险都有哪些?

印章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凭证,在法律上意味着公司行为的承诺、认可和证明。一般来说,公司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公司和下属分公司的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以及财务专用章;二是公司机关部门印章;三是公司党务、工会、团委及协会印章;四是项目部印章;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人名章。

上述不同类别的印章在公司的内部效力虽然不同,对外效力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用印后公司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都会给公司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公司一定要防范印章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1.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的风险。刻制印章应当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刻制印章。

2.未在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的风险。在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可以直接在公安机关备案,以后需要鉴定印章真伪时就有案可查。

3.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风险。使用印章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使用,更不能在空白介绍信或纸张上用印。(很多公司印章制度管理不严就存在盖空白章的情况,其结果多是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4.擅自携带印章外出的风险。印章不能离开保管人,不能擅自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携带外出应指定监印人。

5.未建立印章使用台账、无原始证据查询的风险。

6.印章被盗或丢失的风险。在被盗期间若有人使用,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7.印章特别是项目部印章被仿冒的风险。

二、当前公司印章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印章管理中存在着各种法律风险,但是许多公司却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而是在印章管理中出现了较大问题给公司带来诉讼风险时才去亡羊补牢。目前,企业印章管理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巨大隐患。

3.个别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法律风险。

6.个别公司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公司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公司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公司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公司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公司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要解决公司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公司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公司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公司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公司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公司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

公司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公司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公司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公司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公司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公司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8,公司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公司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9,公司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解除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认定合同无效,解除相关合同。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公司印章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法律风险防范的责任更加重大。因此,公司必须将印章管理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加以谋划,以印章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印章管理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印章管理岗位法律风险承诺书为抓手,形成印章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关于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篇8:党委印章管理规定

党委印章管理规定如下

一、使用印章时,首先应当检查是否有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用印的签字。

二、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不能不看内容就盲目盖印。

三、每次用印都应当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印数等项。

四、盖章。盖章时精神要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盖得颠倒。机关的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公函的连接线上。凡是在落款处加盖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大批量印发的带有固定版头的机关文件,可以不加盖机关印章。

五、使用正式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能将印章携带出机关或单位以外使用。

六、印章管理人员应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如需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要有机关领导的特别批准。

(二)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这种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别的凭证。

(三)对于此类凭证要办理领取登记手续。登记项目包括:凭证名称、起止页码、张数、领取人签名等项目。

七、党委印章由党办机要秘书科专人保管。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抽屉内或保险柜中。因故停止使用时,要锁牢抽屉和保险柜并贴好封条。重新启用前要验锁、验封条、发现疑点,立即上报。

八、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出办公室,不得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也不能在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九、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督权,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印章管理人不得用掌握印章的权力为自已谋私利。

十、单位印章在该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印章停止使用。首先要发文给与该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的时间。停用的废印章不能在原单位长期留存,要及时地送交颁发单位处理。

十一、正式印章使用和作废,并启用新章时,要发旧章作废、启用新章的通知。作废的旧印章在“□”内,作红色;启用的新章印在“□”内,用蓝色,表示刚刚启用。

十二、请领导审定旧印章的处理办法。根据领导的批示,分别不同的情况,或者上缴颁发机构切角封条;或由印章作废单位填制作废印章卡片,加同作废印章一起交给档案室立卷备查,并将作废印章予以销毁。

篇9: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如下

一、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

(一)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

(二)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三)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四)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的尺寸式样及制发与其总部印章相同。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名称前应冠其总部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可以自左而右横行。

(五)社会团体主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单位按其登记注册或批准的名称刻制印章。

二、印章的名称、文字、字体和质料

(一)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会团体的法定名称。印章所刊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印清晰时,可以适当采用通用的简称。

(二)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团体的印章,应当并列刊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三)有国际交往的社会团体印章,需标有英文名称的,应当并列刊汉文和英文。

(四)印章印文中的汉字,使用宋体字并应用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

(五)印章质料,由制发机关自定。

三、专用印章的制发

(一)钢印直径最大不得超过四点二厘米,最小不得小于三点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其他专用章,在名称、式样上应与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刻制。

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一)社会团体的印章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对社会团体非法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对其直接责任者予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三)社会团体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社会团体变更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的印章。

(五)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应将全部印章交回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六)社会团体被撤销,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印章。

(七)社会团体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八)对于收缴和社会团体交回的印章,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造册,定期销毁,并将销毁印章的名册送公安机关备案。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二日发布的《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证件管理制度

村公章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管理自查报告

公章使用规定

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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