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龙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共17篇)由网友“扶贫精英贝律清”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帝龙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度帝龙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帝龙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11月30日经公司20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浙江
帝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自上任以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召开会议及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2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 0 0 1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合理建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序号
时 间 事 项发表意见类型
1 年12月18日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 2015年12月18日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 2015年12月28日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任职以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予以关注,并与审计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独立勤勉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
在参加董事会会议前,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的了解与查阅,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相关审议事项的具体介绍,结合运用自身专业特点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表决。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履行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积极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进行有效监督,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到公司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完善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听取了他们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并结合自身专长,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本人重视对自身履职能力的继续提高,自觉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参加公司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对股东合法权益维护方面和公司法人结构治理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有助于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自上任以来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其他事项任职以来,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寿邹
电子邮箱:
年,本人将按照谨慎、勤勉、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加强与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寿邹
201x年3月8日
篇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格式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格式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格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
本人能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除对利润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见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日常履职中,能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月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傅静坤赵文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吴雪芳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其辞职理由充分,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提名杨如生李晓帆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其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3)关于聘任高建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核查认为,提名方式、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4)关于对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授权经营班子权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授权,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授权权限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关于调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对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有违规担保事项的发生。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商品房的业主所提供的担保,属于行业内普遍现象。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7)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认真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证监局对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为契机,公司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制度上的保证,有效控制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监管,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要业务与事项有效控制,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各项制度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在月日召开的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核查和核实,发表了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0.3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22.76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87.76%,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9.7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未向集团外任何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及办理各类工程保函提供的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融资的需要,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提供担保的现象。
篇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曾之杰先生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4次。由于公务出国,曾之杰先生未能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但会前已审议相关文件并书面表示同意。曾之杰先生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并由该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其200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再召开股东大会。曾之杰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唐绍开先生2004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亲自出席1次。唐绍开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虞世全先生2004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亲自出席1次。虞世全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4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新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前年度占用资金问题尚未解决。
(2)公司根据教育行业客户的'特点,对普教行业客户以买方信贷模式开展业务。截止月31日,公司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2,749万元,占年度公司净资产的2.18%。我们认为: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是针对普教行业客户的必要做法,上述买方信贷担保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此类买方信贷业务开展以来,普教行业客户还款情况良好。尚未发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情事。
2、2004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04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新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关联方以前年度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正在积极解决。
(2)公司根据教育行业客户的特点,对普教行业客户以买方信贷模式开展业务。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4,849万元,占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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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021号公告
6月30日公司净资产的3.50%。我们认为: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是针对普教行业客户的必要做法,上述买方信贷担保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此类买方信贷业务开展以来,普教行业客户还款情况良好。尚未发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情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管人员变更等事项,我们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关于公司出售所持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20%股权事宜,我们认为,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出售股权事项已最大程度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成立合作经营公司事宜,我们认为,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成立合作经营公司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们在2004年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方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04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聘用或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以上是我们200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谢谢!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之杰、唐绍开、虞世全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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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实际及岗
位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上半年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和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上半年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2,578。68万元,截止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78。68万元,为对江苏联化提供担保1,450万元和对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1,128。68万元。该两项担保均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推荐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牟金香女士、王萍女士、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伟程先生、马大为先生、黄娟女士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此,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在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萍、彭寅生、郑宪平、张贤桂、鲍臻湧、叶渊明、何春和曾明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被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萍为总裁,彭寅生为常务副总裁,鲍臻湧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宪平、张贤桂、何春、叶渊明为副总裁,曾明为财务总监。
(五)在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场调查情况度
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篇5: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们作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xx年度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xx年度我们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备注
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反对次数)
黄开忠99000
喻学辉99000
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20xx年度,公司召开了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我们均亲自参加了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议机构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20xx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为此,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xx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
2、关于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债务的债务人变更、债务及或有债务确认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通过此次债务人变更及债务确认,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和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维
地产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江中集团收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此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此次收购完成后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通过此次债权债务重组,不仅解决了公司原控股股东江纸集团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降低了公司债务,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净资产有所提高。因此,此次债权债务重组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重大资产置换、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公司此次重大资产置换与非公开发行股份符合公开、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股改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充分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形成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四、日常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
1、推动公司法人治理,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我们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加强自身学习。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批露,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本届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篇6:房地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们(*****)作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我们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备注
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反对次数)
黄开忠99000
喻学辉99000
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我们均亲自参加了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议机构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20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
2、关于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债务的债务人变更、债务及或有债务确认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通过此次债务人变更及债务确认,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和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维
江西**地产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江中集团收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此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此次收购完成后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通过此次债权债务重组,不仅解决了公司原控股股东江纸集团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降低了公司债务,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净资产有所提高。因此,此次债权债务重组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重大资产置换、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公司此次重大资产置换与非公开发行股份符合公开、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股改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充分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形成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四、日常工作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推动公司法人治理,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我们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加强自身学习。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批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也让中
江西**地产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小投资者认识到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本届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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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实际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推荐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牟金香女士、王萍女士、张有志先生、
彭寅生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伟程先生、马大为先生、黄娟女士均
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在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萍、彭寅生、郑宪平、张贤桂、鲍臻湧、叶渊明、何春和曾明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被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萍为总裁,彭寅生为常务副总裁,鲍臻湧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宪平、张贤桂、何春、叶渊明为副总裁,曾明为财务总监。
(五)在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篇8: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xx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xx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xx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xx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xx次,实际出席xx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在20xx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仔细审阅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拟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董事会各项决议都是正确合法,期间共发表独立董事意见3次:
1、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讨论的《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对立意见;
2、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关于选举黄天火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人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聘任黄长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肖传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聘任傅孙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一系列工作,对保荐机构的推荐工作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进行招股信息披露,做到招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xx年,随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功上市,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履行各项职责,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篇9: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xx年xx月xx日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xx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xx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亲自出席了公司20xx年度召开的xx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xx次,通讯表决方式xx次)。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督促公司修订及新制订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xx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密切关注,并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累计工作时间超过xx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xx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xx
20xx年xx月xx日
篇10:独立董事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9次在本人任职期内召开,本人现场亲自出席8次,因工作原因缺席1次,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 本人因为其他公务安排,适时列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20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年1月21日,就董事会二届二十三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3日,就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关于20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审计工作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7年8月27日,就董事会二届二十七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年10月9日,就董事会二届二十八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和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7年12月3日,就董事会二届三十一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12月7日,就《关于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提议卢宇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审慎评估,严肃行使职权。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实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挥所长,并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会前主动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查阅决策所需的资料。会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事项,认真查阅有关资料,通过现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经常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监督和核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衷心地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7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篇11: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XX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我们 20XX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XX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第六届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 5次,2次现场会议,3次通讯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1次。独立董事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朱瑛 5 4 3 1 0 否 1
邢建伟 5 4 3 1 0 否 0
王新安 5 5 3 0 0 否 1
20XX 年,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本报告期内,我们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一)20XX年 3月 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对 年度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4 年度虽然盈利,但是根据《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要求,公司 2014年末累计未分配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14年度未作出现金分红的决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对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在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等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进行详细了解和沟通后,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体系完善,公司在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如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完整、有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7号)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①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②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③公司管理当局当签订担保合同时,应遵守《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证监会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120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密切关注被担保单位的财务状况,降低担保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XX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14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得到相同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华
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担任公司 20XX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年。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西拓矿业有限公司 20XX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新疆西拓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拓矿业”)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拓矿业已建立《新疆西拓矿业有限公司境内套期保值制度》,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业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的铜、锌、金、银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西拓矿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作为防范和化解铜、锌、金、银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地经营效益,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二)20XX年 8月 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
①截止 20XX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在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②截止 20XX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在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对外担保事项。
③公司管理当局当签订担保合同时,应遵守《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证监会【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密切关注被担保单位的财务状况,降低担保风险。
(三)20XX年 10月 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①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因此,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法合规。
②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20XX 年 12月 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基本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在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备案和同意后即可实施。
③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④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没有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本次重大资产重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组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
⑥公司及相关主体变更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盈利补偿承诺期限的议案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变更承诺期限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新疆西拓矿业有限公司所涉采矿权资产的利润承诺期限变更为 、2014年和
20XX 年 1-4 月,利润承诺的金额及其他相关内容保持不变。因前次重大资产重
组凯迪矿业和青海雪驰对西拓矿业所涉采矿权资产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故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⑦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或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⑧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利益。
⑨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⑩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法》、《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在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后即可实施,并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①评估机构的独立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该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除为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了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②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③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④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时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①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②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
④承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重组各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 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天山纺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
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相关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作为依据,并经公司和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次股份发行的价格按照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本次交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⑥公司及相关主体变更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盈利补偿承诺期限的议案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变更承诺期限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1、报告期内,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
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结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关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
升、关联交易的自查、内幕交易的防控等重点工作,并及时提出意见和给予指导,以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
3、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和其他有关事项等做
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4、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制度完善情况等进行
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4年度报告、20XX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同时完成
了公司各类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20XX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培训和学习情况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分别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多次召
集或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 20XX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公司内审部门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情况,就年报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要求相关审计机构及部门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对年报审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管人员 20XX年度薪酬标准发表了专业意见。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西拓矿业有限公司 20XX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专业意见。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XX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XX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XX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XX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此深表感谢。20ZZ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我们衷心希望公司 年能够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篇12:房地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房地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们(*****)作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我们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备注
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反对次数)
黄开忠99000
喻学辉99000
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我们均亲自参加了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议机构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20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
2、关于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债务的债务人变更、债务及或有债务确认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通过此次债务人变更及债务确认,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和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维
江西**地产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江中集团收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此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此次收购完成后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通过此次债权债务重组,不仅解决了公司原控股股东江纸集团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降低了公司债务,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净资产有所提高。因此,此次债权债务重组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重大资产置换、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公司此次重大资产置换与非公开发行股份符合公开、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股改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充分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形成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四、日常工作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推动公司法人治理,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我们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加强自身学习。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批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也让中
江西**地产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小投资者认识到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本届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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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XXXX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现将 XXXX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XXXX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或按会议通知要求进行了通讯表决。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独立、负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主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获取决策所需资料,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分析和判断,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能够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发表个人观点,履行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 XXXX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审议;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能够与审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审计进展,仔细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XXXX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详尽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审议阶段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对公司向大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公司利润分配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年报期间,对公司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对聘请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证券投资情况、资产核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经营调查情况
XXXX 年度,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进程、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公平性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积极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它事项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XXXX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篇14: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年任职期间,本着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 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会议 11 次,委托出席 1次,缺席 0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均对相关资料进行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1、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公司利润分配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年报期间,对公司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对聘请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证券投资情况、资产核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本人始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以多种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定期报告和重大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履行披露义务,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于
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其他事项
2016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篇15: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实际及岗
位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篇16: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参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其中现场表决2次,通讯表决2次,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3次。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注:何雁明董事、李耀忠董事、王凡董事是年5月26日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换届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白维先生、班均先生、刘斌先生为届满不再连任的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17年3月3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报告等十七项议案,独立董事白维、班均、刘斌对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关于对公司20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对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年度报酬发表了独立意见。2、2017年4月17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五项议案,独立董事白维、班均、刘斌对关于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3、2017年5月26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等十一项议案,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进行资产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4、2017年8月18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两项议案,本人对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5、2017年10月25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报的议案等三项议案,本人对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报的议案、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三、在2017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本人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1、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制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2、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3、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对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4、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五、其他事项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独立董事: 何雁明李耀忠王 凡年4月17日篇17: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 帮会收人的口号
★ 研究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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