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公司简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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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公司简介范文((精选14篇))由网友“qhcdqch77”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肥料公司简介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肥料公司简介范文

篇1:肥料广告语

1. 对症下药,再获新生。

2. 丰土肥囤,新生代农民的“农家乐”。

3. 和肥,将“土改”进行到底。

4. 金地测土配方肥,给您金土地。

5. 科学种田,就用田科。

6. 快乐施肥,美好家园。

7. 乐丰肥料,农民乐疯。

8. 绿色纯天然,养沃好田地。

9. 绿色无污染,肥沃好田地。

10. 绿源,我的农业好帮手。

篇2:肥料广告语

1. 要想广聚粮食,就靠广聚肥料

2. 要想肥,找广聚;要想灵,找广聚肥呀。

3. 小农民大庄稼,增产就让广聚帮。

4. 想有好收获,用广聚肥料啦!

5. 五谷高产地,施肥用广聚!

6. 土地集钱财,肥料用广聚。

7. 土地的黄金搭档,庄稼的生命一号。

8. 田地用广聚,丰收更容易。

9. 天下千万亩地,施肥都用广聚。

10. 天下千万亩地,施肥都用广聚。

11. 施广聚肥,走丰收路。

12. 施肥有广聚,土地添新绿。

13. 施肥用广聚,作物长得好。

14. 施肥用广聚,庄稼最满意。

15. 施肥用广聚,庄稼真给力。

篇3:肥料广告语

1、天然产品不仅是人们的护肤品,还是植物的营养品呢!

2、海绿素,新产品,新技术,新能量,植物新生活。

3、海绿素:英国进口,环保无公害,让你更丰收。

4、海绿素——新一代安全、高效作物叶面营养制剂。

5、来自北大西洋的天然液体肥料,环保的才是最好的。

6、海绿素是植物的维生素,天然,无公害,养分充足。

7、海绿素——世上天然和人工组合的完美的夫妻。

8、农民朋友的庄家保护神——海绿素纯天然高效液体肥。

9、海绿素——高养分,无公害;肥效显著,值得信赖。

10、不用拔苗,庄稼也能快快生长——海绿素真棒!

11、海绿素——生活健康不是梦,海绿素为你来实现。

12、绿色食品当然要用绿色肥料,找南方农资,买海绿素!

13、来自大西洋的绿色维生素,让您的作物更天然。

14、你们又可以获得大丰收了,我们又可以为你们服务了。

15、海洋中的精华,绿色中的天然,素有好的口碑。

16、天然液体肥,有利作生长,高优档效高,英批安高营。

17、海绿素天然液体肥,全天然环保无公害,您的好帮手!

18、海绿素,北大西洋海藻精华,天然肥的最佳选择。

19、海洋天然营养,促进作物成长,铸就农民希望!

20、新时代,新品质,就选海绿素,让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21、来自大海的绿色强效吸收,天然环保——海绿素。

22、海绿素,海绿素,促农生长,健康无毒,效果显著!

23、海绿素——用我的真心付出,来换你的快乐健康。

24、海绿素,不一般的绿色营养可乐,只属于植物。

25、新型肥料,海藻精髓——海绿素,庄稼的好伙伴。

26、在丰收的康庄大道上,海绿素为您铺设的基石。

27、来自海洋,天然环保,海绿素,为农作物添活力。

28、海绿素:化海藻为神奇,助花果宝宝茁壮成长。

29、海绿素——海中自有一点绿,素有健康美名扬。

30、天然海藻海萃取海绿素,让每一棵庄稼都茁壮成长。

31、海绿素,高养分,高吸收,多功能,是农作物的福星。

32、大西洋中的天然原料,海绿素农作物健康成长的伴侣。

33、全天然有机肥料——海绿素,让您的作物茁壮成长。

34、海绿素——吸取海中精华,滋补大地,结出有机果实。

35、天然海绿素,为农作物的生长加油,为你的健康加油!

36、天然海藻精华——海绿素,使你的作物绿如翡翠!

37、海是生命的发源,绿是生命的标志,素是生命的基础。

38、海绿素:深海中的绿色天然肥料,绿出于蓝而胜与蓝!

39、天然的海藻原料,让植物吃足营养,让财富向你拥抱。

40、人要吃菜,庄稼也得补钙,叶绿素,庄稼吃了长成树。

41、海绿素——源自大西洋的绿色营养,助您早日过小康。

42、改善农作物品质的专家,天然海藻成就有机农业。

43、为了您的庄稼能够健康成长,我建议您给它吃海绿素!

44、啥肥天然,还高效?啥肥无害,还环保?尽在海绿素。

45、来自大海中的绿色元素——海绿素,作物的绿色食品。

46、要想土地丰,就要选我海绿素,地上的活儿不辛苦。

47、海绿素天然液体肥,作物吸收的不仅仅是肥料。

48、长得快,低虫害,收成多,还是绿色无公害海藻素好。

49、海量营养,绿色生活,彻底解决农作物缺素问题!

50、天然海绿素,环保又增收,庄稼好帮手,农民好朋友。

51、生命源自海洋,天然环保农作物源自高科有机海绿素。

52、大地和植物的双重享受,环境和心灵的无限提升!

53、海绿素——来自大西洋的天然,让你的产量稳步增收。

54、让您的植物也品尝一下天然的海鲜味——海绿素。

55、海绿素:让你的作物绿油油,和你共享丰收的喜悦。

56、多一份营养,多一份收益,多一份绿色,多一份自然。

57、海绿素:丰收庄稼的好帮手,农民发家致富的好帮手。

58、海绿素——给你大自然的拥抱,还你太阳般的健康。

59、选农机肥,要选就选最好的,海绿素值得信懒。

60、海绿素——来自大海的呵护,孕育着绿色田野。

篇4:肥料广告语

1、天华物宝,绿色护航。

2、吃饱还要吃好,花肥还是恩宝。

3、为绿色,为无公害,为农业,我支持。

4、天然海藻精华,助力健康人生。

5、大海的恩抚,大地的宝贝。

6、庄稼用恩宝,绿色还环保。

7、恩宝科技,为您的的致富引路。

8、恩宝,禾苗身边的成长专家。

9、用恩宝,自然好。

10、用我恩宝,天下必肥。

11、恩宝有料道,农业最需要。

12、天地采精华,肥力富农家。

13、绿色精华,田园之宝。

14、恩宝,绿色农业,天然世界。

15、恩宝生物,滋养绿色生命。

16、恩宝牌复合肥,保质保量。

17、种田选恩宝,产量错不了。

18、庄稼丰收,肥中首选,倡导绿色,专利恩宝。

19、“恩”泽万物,“宝”稼护苗。

20、天然海藻,中国恩宝。

21、恩宝海藻肥,高科技、新产品,用了咱放心。

22、恩普天下,宝思丰收。

23、拥有恩宝,如有一宝。

24、海藻用恩宝,自然又环保。

25、恩宝肥,庄稼心——恩宝生物科技。

26、来自大海,为绿色加分。

27、恩宝一施,绿色满地。

28、天然海藻,国家专利,恩宝科技,丰收在即。

29、恩宝,缔造绿色农业。

30、恩宝恩宝,农家之宝。

31、恩宝肥,绿色心——恩宝生物科技。

32、扎根自然,服务三农。

33、天然海藻,农业之宝。

34、农业服务,恩宝守护。

35、施肥选恩宝,瓜壮果又饱。

36、卓越品质,成就恩宝。

37、恩宝复合肥,复活土壤。

38、绿色让农民更放心。

39、庄稼施肥精中优,神州大地庆丰收。

40、山东恩宝,绿色环保。

41、耕地用恩宝,丰收不用愁。

42、品质源于科技,高产源于恩宝。

43、土地用恩宝,庄稼长得好。

44、恩宝天然海藻,技术出众,服务精华。

45、恩宝创“藻”,绿色新“田”地。

46、肥田用“恩宝”,丰收天天笑。

47、庄稼上档次,恩宝试一试。

48、施肥用恩宝,用了都说好。

49、恩宝生物科技,只为庄稼着想。

50、恩宝海藻专利,绿化我们的农业。

51、感恩大地,赐宝人间。

52、恩宝有海藻,好用又环保。

53、海藻精华,自然天成。

54、恩宝海藻肥,丰收离不了。

55、天然海藻精华,恩宝生物科技。

56、恩宝生物,绿色之路。

57、庄稼健康,丰收有道。

58、恩宝恩泽大地健康享誉国民。

59、恩宝专利海藻精华,让海洋为陆地服务。

60、用恩宝产品,享绿色保鲜。

61、用恩宝肥,走健康路。

62、绿色科技有恩宝,希望田野靠海藻。

63、科技阳光润万物,恩宝浓(农)情富千家。

64、恩泽大地,苗壮至宝。

篇5:肥料广告语

1、农家情与土,土亲于广聚。

2、不问天不问地,选肥料就广聚!

3、肥料选广聚,丰收爱相随。

4、施肥种地,首选广聚。

5、五谷丰收新概念,广聚肥料每一天!

6、金土地银土地,施肥就用广聚。

7、自己的土,自己的地,种啥都用咱“广聚”!

8、要增产选好肥,选肥就选广聚肥!

9、您的土地,交给广聚。

10、广聚天地精华,施肥丰收天下。

11、肥料用在根上,广聚记在心上。

12、广于五谷丰收,聚于农家梦想,卓于辉煌未来。

13、广聚立新功,高产显神通。

14、广聚肥料,就是让你肥。

15、广聚好肥料,致富不可少。

16、广聚肥料,农民欢笑。

17、土地信赖的好肥料——广聚肥料。

18、广聚天下肥气,滋养一片大地!

19、施肥要趁早,还是广聚好!

20、今年种地不施肥,施肥只施广聚肥。

21、五谷丰登人人笑,广聚肥料就是好!

22、施肥用广聚,庄稼好伴侣。

23、广聚的庄稼,丰收的喜悦。

24、用广聚肥料,年年都有好丰收。

25、用广聚,先得利。

26、广聚肥料——淘宝地,用广聚。

27、广聚肥料,实惠高效。

28、广聚情系父老乡亲。

29、用广聚,庄稼好。

30、永远都得利,首选是广聚。

31、种地用广聚,庄稼一聚又一聚。

32、长效广聚肥,省力保丰收。

33、施肥用广聚,丰收最给力!

34、撒遍东西南北中,都说广聚肥料“中”。

35、农民朋友奔小康,广聚肥料帮大忙。

36、选遍天下肥,丰收还要选广聚。

37、丰收全方位,广聚零距离!

38、农田法宝,广聚肥料。

39、要想致富广聚财,肥料就用广聚牌。

40、不同的丰收,相同的广聚!

41、广聚牌肥料,您的好帮手,庄稼的好朋友。

42、广聚肥料——农民的好帮手。

43、种田有看地,施肥要看广聚。

44、广聚,农民信赖的好肥料。

45、年年有余,就用广聚!

46、施肥选广聚,庄稼得好地。

47、播撒丰收梦想,实现高产希望。

48、丰收广,财富聚,广聚肥料真给力!

49、高品质,高效益。

50、广聚肥料,广大农民的聚宝盆。

51、广聚好肥料,庄稼少不了。

52、用广聚,土地很给力。

53、施肥选广聚,人人爱土地。

54、农民好肥料,致富聚宝盆。

55、种好庄稼,用广聚肥。

56、广聚牌肥料,金土地的必配良药。

57、种植树果蔬,就用广聚肥施。

58、施广聚,早富裕。

59、施肥用广聚,产量翻一倍。

60、精耕细播,不如广聚一撮。

61、用广聚,就是缺水也不用恐惧。

62、广聚肥料,土地夸好。

63、北种玉米南种稻,广聚肥料高能效。

篇6:肥料广告语

1、广聚牌肥料,广聚钱粮!

2、庄稼种的好,不如肥料选的好。

3、用了丰收过年肥,请用禾嘉兴化肥。

4、贝纳图肥料,你最好的选择。

5、庄稼一枝花,就靠禾嘉兴。

6、翠藻肥就是好,增产增效上市早。

7、施肥用广聚,聚来丰收财。

8、麦施沃麦帝,肥效更有力。

9、种地施肥,农民就认广聚这牌子。

10、种庄稼,买广聚,广聚肥料真给力!

11、极光叶面喷,全面提高抵抗力。

12、用翠藻,收成好。

13、广聚好肥料,丰收真需要。

14、肥水要流你家田,化肥奥瑞森省钱。

15、肥料茫茫,广聚引航!

16、绿了庄稼,富了天下!

17、施肥用广聚,农夫最满意。

18、庄稼长的不够深,快用化肥奥瑞森。

19、金土地银土地,施肥还是咱广聚!

20、施肥就用沃麦帝,粮食丰收好给力。

21、用肥选好肥,好肥选翠藻,翠藻实在好!

22、种棚选好肥,好肥选翠藻。

23、广聚肥料,凭良心制造。

24、用广聚肥料,得天下财宝!

25、化肥沃麦帝,农民都满意。

26、广聚,把丰收送给农民兄弟。

27、生态广聚肥,丰收农家乐。

28、广聚,聚肥更聚财富。

29、庄稼用广聚,金钱广聚你。

30、广聚肥力,富帮天下。

31、广聚肥料王,广聚粮食仓。

32、丰收在一季,肥施沃麦帝。

33、保苗增产最拿手,农民增收节节升。

34、五谷高产地,施肥用广聚!

35、施肥用广聚,土地金回报。

36、肥料选广聚,土地乐开花。

37、选用广聚肥,增收又不累。

38、庄稼缺肥料,广聚我就要。

39、广于五谷丰收,聚于农家梦想,卓于和谐未来。

40、翠藻全水溶,滴喷冲施小意思。

41、农民种地的好帮手,种出祥瑞的奥秘。

42、种田选好肥,就用翠藻水溶肥。

43、禾苗茁壮长,合家都兴旺。

44、营养好,自然长得好。

45、广聚为先,土地为荣。

46、广聚牌肥料,谁用谁知道,高产增收。

47、农民想丰收,就要选广聚。

48、施肥不用考虑,我就认准广聚。

49、一挑二选三比较,还是广聚牌肥料好!

50、要想庄稼长得好,广聚肥料不可少。

51、选择贝纳图海藻肥,成就丰收未来。

52、施肥有广聚,土地添新绿。

53、种棚选好肥,好肥选翠藻,翠藻实在好。

54、要想收成好,马上用翠藻。

55、根嘻多生根肥,壮根果更美。

56、突破极限,种出好生活。

57、精彩篮球看麦蒂,收成要靠沃麦帝。

58、黑土地黄土地,用了都变金土地。

59、土地用“广聚”,肥效持久给力!

60、汗滴禾下土,广聚润润土。

61、土地奥瑞森,庄稼丰收宝。

62、广聚好肥料,土地最需要。

63、广聚施,作物喜。

64、广聚肥到家,庄稼蔬菜笑呵呵。

65、肥施天下田园,广聚增收丰产。

66、瑞丰田地,丰收有保障。

67、致富好帮手,广聚年年有。

68、葡萄施翠藻,上色效果好。

69、植物保护专家,翠藻海藻肥。

70、禾苗长势好,嘉肥是个宝。

71、效果好,生根好,叶片绿,花粉好,膨果好,用肥就选贝纳图翠藻。

72、沃野千里,麦之真谛。

73、广聚肥力,保你满意。

74、小农民大庄稼,增产就让广聚帮。

75、粮食年年大丰产,合家欢乐忙不停。

76、禾苗有它,万事嘉兴。

77、有机好肥料,庄稼真需要。

78、施肥沃麦帝,致富有了戏。

79、禾苗强壮又兴旺,五谷丰登不可少。

80、还早肥料,翠藻最好。

篇7:肥料广告语

1. 丰收新科技,施肥有广聚。

2. 肥沃的田地只因拥有广聚。

3. 肥施广聚,温饱华夏。

4. 肥料广聚好,年年收成好。

5. 肥地用广聚,产出高品质。

6. 大嫂告诉二嫂,广聚牌肥料真好!

7. 大江南北,广聚施肥。

8. 打好粮收高产,离不开广聚肥。

9. 春用广聚肥秋有欢笑声。

10. 长效广聚肥,省力保丰收。

11. 长得好不算好,要看产量高,广聚肥料丰收早!

12. 财源广进,施肥广聚。

13. 不用挑来选去,种地就用广聚。

14. 便民又便地,用肥选广聚。

15. “华强”复合肥,营养全方位。

肥料的经典广告语欣赏

1. 要想庄稼收成好,中科一号不可少。

2. 承载绿色梦想,成就幸福生活。

3. 亲近黑土地,更懂丰收情。

4. “华强”“珍珠泉”,邀你话丰年。

5. 大地的丰收,华强的追求。

6. 酸性高硼--选择一次,信赖一世。

7. 华强复合肥富农(高产)显神威。

8. 华强复合肥,农民增收好宝贝。

9. 缺硼咱别怕,咱有肥老大。

10. 用中科一号,奔致富大道。

11. 庄稼长得快,华强是最爱。

12. 携手华强,笑满粮仓。

13. 黑土地大丰收,施泰得是帮手。

14. 珍珠泉尿素:珍珠泉,丰收源。

15. 生物科技,梦圆大地。

肥料的.经典广告语

1. 浓情至真,服务于民。

2. 一看二用三比较,复合肥还是华强好。

3. 袁氏专用肥,丰收喜相随。

4. 人人都为选中国农化招商网愁,中科一号解忧愁。

5. 要想种好庄稼田,就选尿素“珍珠泉”。

6. 心与梦的超级稻,你和我的袁氏肥。

7. 复合肥海洋,华强牌领航。

8. 好种配好肥,就用袁氏超级稻专用肥。

9. 华强有爱,大地信赖。

10. 秋后算账,功在华强。

篇8:肥料广告语

1. 七算八算,种地还是广聚肥料划算。

2. 农民要富裕,施肥用广聚。

3. 农民兄弟笑哈哈,庄稼丰收全靠它。

4. 农家致富广聚财,选肥当然广聚牌。

5. 年年有余粮,广聚帮你忙!

6. 年年有余,就用广聚!

7. 你的地我的地,广聚肥沃天下地。

8. 粮食丰产用广聚,生态农业可持续。

9. 精耕细播,不如广聚一撮。

10. 家家广聚肥,年年大丰收。

11. 家家地里种庄稼,种地就用广聚肥。

12. 黄土要生金,广聚勇当前。

13. 旱地水地,施肥还是广聚!

14. 广种千顷亩,聚收万斤粮。

15. 广施天下良田,聚粮遍布江山!

篇9:肥料广告语

1. 施肥用广聚,庄稼真得意!

2. 施肥用广聚,庄稼好福气。

3. 施肥用广聚,庄稼好伴侣。

4. 施肥用广聚,有个好收成。

5. 施肥用广聚,土地才有劲。

6. 施肥用广聚,农夫最满意。

7. 施肥用广聚,耕种不费力。

8. 施肥用广聚,丰收庄稼地。

9. 施肥用广聚,丰收来相聚。

10. 施肥广聚帮,高速奔小康。

篇10:肥料市场调研报告

一、市场状况

1、宏观环境分析

有机肥,是指含有有机物质,既能向农作物提供多种无机养分和有机养分,又能培肥改良土壤的一类肥料。有机肥是有机物制作的肥料,是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生产的主要养分来源。

近30年来,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农业专家和政府都在积极倡导减少化肥的使用,多施用绿色肥料—生物有机肥,兴起了肥料的“绿色革命”与“生态产业”。由于化肥对土壤与环境的污染严重,种植(畜牧、渔业)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超出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最高标准的数倍,为此,世界各国的科学家都在为改善地球环境而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在“突出十项重点工作推广十大实用技术”的会议中大力提倡发展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应用,改善环境确保食品的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重要任务。重要任务。

在我国,多年来由于长期施用化学肥料,有机肥不足,各类养分比例失调,致使农田生态环境、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微生物区系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的安全。化肥的长期使用已造成肥效下降、利用率低、土壤板结等弊端。美国等西方国家生物肥料已接近肥料总用量的50%,而我国生物有机肥的使用率在3%—5%之间。我国有机肥生产呈连年上升趋势,市场前景广阔,成为新一轮的新兴产业。一些国内外投资者正向该行业逐步渗透。逐步渗透。逐步渗透。

随着人民活水平不断提高,高产优质农产品和卫生健康食品已成为当前社会和农业生产中的迫切需求。为此,农业部于1990年召开了绿色食品工作会议,以推动无公害健康食品的开发生产。这次会议在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中掀起了—场绿色革命。国务院关于开发绿色食品的文件指出:“开发绿色食品(无污染食品)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增进人体健康,增加农产品出口创汇都具行深远影响”。国务院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十大对策中明确提出要推广“生态农业”。为了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生产无污染“绿色食品”,农业生产中的施肥技术必须进行改革,即合理施用化肥,走有机无机配合施用的发展之路,而有机肥料更应大力提倡和发展。随着我国对我国环境资保护和人民生活健康水平等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一个减少化肥、农药的污染使用,大力发展有机肥的时代已经来临.在当前的“世界贸易一体化”进程中,我国农业产品,要与西方国家和世界其它国家农产品进行竞争,其首要前提,就是要推广实施“绿色无公害”肥料,将农作物的绿色无公害肥料,进行大张旗鼓的推广、实施。这不但是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加入“世贸”以后农业生产所面临的一个最人、最迫切的问题。 的问题。 的`问题。

近年来,世界上有机农业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各国都相继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多数国家规定只有通过有机认证的农产品才允许进口。在国内,人们对食品的需求和食品的生产都在悄悄的改变,温饱问题解决以后,更多的人们更为重视食品的安全、口感、健康和环保。大家知道,直接关系食品安全和健康环保的因素就是农产品种植所必须的肥料和农药等生产资料,因此,在食品安全革命的背后是一场肥料、农药等农资和种植技术的革命。4月,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随后又出台了相关标准;当年7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纲领性文件,对食品生产所采用的肥料、农药、土质等作了全新的规定,并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要求和必然趋势。一个全新的有着巨大潜力的朝阳产业和新型项目——有机农业所必备的生产资料——高效生物活性有机肥的时代来临了。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大部分的省份取消了农业税并加大了农业补贴的力度,同时,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上扬,农民收入增加了,生产积极性高涨。但长期施用化肥、农药使土地板结,肥力下降,污染环境和土壤、影响农业的可持续生产,加上近年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民急需寻找一种能部分或全部替代化肥、改良土壤、优质高效、价格实惠的肥料,这就给高效生物有机肥生产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商业机会。

2、市场需求状况

目前,全球正在发生第六次饮食文化的变革,这就是由消费热量食品转向消费安全、卫生、营养食品,人们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性。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民已从温饱型转向质量型。对无污染、安全、卫生的绿色食品的需求日益增加。而肥料是绿色食品的基础,只有配制绿色肥料才能达到这一目的。“生物肥”、“活性有机肥”、“生化复混肥”等无污染绿色生态系列肥料就是这一领域最先进的肥种。据FAO(世界粮农组织)肥料年鉴的有关报道,世界肥料的发展方向是:向多成分、多功能、高效、高浓度、无污染的方向发展;走有机、生物、无机相结合的道路。发达国家70—80%的化学肥料,转化成有科技含量的复混肥料类及专用肥施用。同时也在大力发展生物肥料和新型肥料。而我国的复混肥类、生物肥及新型肥料只占肥料总用量的10%不到。距80%相差太远,但也预示了我国肥料市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这是一项长远性强、见效快、风险小、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农民使用放心的项目。我国是农业大国,约20亿亩可耕土地,年化肥施用1。14亿吨(统计),居世界首位。我国每公顷土地的肥料施用量是日本的2倍、美国的2。4倍、加拿大的4。4倍、澳大利亚的8。2倍、俄罗斯的9倍。目前我国新肥种正在发展,朱总理在“十五”计划讲话中特别提到要发展新型肥料。发达国家近年所需有机食品逐年上升,到需进口1000亿美元。所以说本公司研制并推出的21世纪无污染绿色生态系列肥料的市场发展前景特别巨大,50年内市场看好。

国际上部分国家的绿色肥料使用比例已高达45%—60%。目前,我国已出台各种优惠、鼓励政策,开始大力发展有机肥料与绿色农业,倡导有机食品与绿色消费。由于生物有机肥的诸多优势逐步被人们认可加上国家政策的倾斜,专家估计:在生物有机肥的销售总值将达到900亿元、到将超过1500亿元(平均每个省达到50亿元)。因此,生物有机肥是将来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推广应用前景十分广阔,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庞大产业,也是一项收益率极高的朝阳产业。朝阳产业。朝阳产业。朝阳产业。朝阳产业。朝阳产业。朝阳产业。朝阳产业。朝阳产业。

我国有两干多个县,农作物播种面积20多亿亩,年需化肥约1亿4千万吨,而我国年产化肥不足1亿吨,尤其是优质化肥的更是奇缺,主要依赖进口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这就给其它新型肥料的使用带来了很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化肥是一种高耗能产品,原材料涨价和环境污染的影响,致使许多小型化肥厂濒临倒闭状态,而国家由于受经济和能源条件的限制,目前还无能力改造这些化肥厂,限制了我国肥料总量的增加。专家门迫切呼吁减少化肥使用量,多使用新型生物肥,多施有机肥。广大农民也迫切需要—种新型肥料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目前,美国等西方国家生物肥料已占到肥料总用量近50%。在我国,若有机肥料能占到化肥使用量的10%,其市场容量将达到1400吨。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省农林厅厅长刘立在《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目前江苏省绿色食品,种植面积达300多万亩,按每亩施用有机肥200公斤,每年两季测算,仅此一项,全年有机肥需求就在120万吨以上,同时全省还有其他耕地约7000万亩,按2。5%施用量测算,需求量也在70万吨左右,因此仅江苏全省有机肥需求总量保守估计也在200万吨左右。

多年的科学试验表明,绿色肥料具有很多优点:(1)。营养平衡,促进作物生长,增产明显,肥效高;(2)。改善农产品品质;(3)。抑制病原菌,减轻病虫害;(4)。改良土壤,减少土壤中硝酸盐的污染;(5)。增加作物对水份的吸收、增强作物抗旱及抗倒伏能力;(6)。利用城乡工农业及生活废弃物,生产成本低;(7)。可达到国家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用肥标准。

3、市场竞争与产品市场价格

据全国农技中心肥料处最新资料,目前我国有机肥料生产企业大致可分三种模式:一是精制有机肥料类,以提供有机质和少量养分为主,是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等的主要肥料;二是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类,既含有—定比例的有机质,又含有较高的养分料;三是生物有机肥料类,产品除含有较高的有机质外,

还含有改善肥料或土壤中养分释放能力的功能菌,生产企业占1l%。目前精制有机肥出厂价格每吨价格在800至1200元之间,有机无机肥出厂价格每吨价格在900至2300元之间,高尔夫球场草坪专用肥料的价格则每吨高达3000元以上。

二、市场营销策略

1.目标市场

由于本产品主要功效是培肥地力,改善作物品质,增产增收,因此本项目目标市场主要而向农村的高品质粮食与经济作物耕地,立足于农业大省,如安徽与山东(仅山东省目前的有机肥市场需求大约在320万吨)。初期销售范围在以生产设施为中心的500公里半径以内,伴随着物流配送体系的完善,逐渐将销售范围扩大到800到1000公里半径内,并争取开拓国际市场。

2、产品策略、产品策略、产品策略

针对农民对肥料的两种用途,本产品将分为基肥用肥与追肥用肥两大系列,基肥用肥以原肥本身有机质为主,追肥用肥内将适当添加氮磷钾等化肥成分,满足农民对追肥用肥见效要快的要求。另外,—般农民对基肥需求季节波动较大,而追肥需求则相对平缓,按此规律,在生产中可作调整,以保证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3.定价策略

因为本产品是垃圾处理的产成品原料无成本,而每定额的垃圾处理量是钢性指标,所以在市场开拓的初期,采用与竞争对手相对较低的价格策略。基肥用肥与追肥用肥批发价为510元/吨,市场建议零售价在800元/吨左右,最大限度地吸收经销商加盟。未来可以采用产品差异化的方式提高某些品种的价格,增加收益。

4.分销策略

为了高效分销,拓展初期,企业将委托农垦等大型农资销售网络代理销售(销售占比约70%),并积极采取销售人员直接向终端大客户推销的方式(销售占比约30%)。中长期,销售将主要依靠公司自有的逐渐建立的销售网络与代理销售并进的方式进行。

5.促销策略

为扩大产品销量,提高市场占有率,采取人员推销、营业推销、广告和公共关系等形式促销。可利用开办培训班,试种实验田进行田间博览及广播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此外还可以通过企业的积极工作,取得国家及省、市各方面的支持和合作,从而打开大门,进入市场。 6.初期工作要点 首先是网络建设。通过多种方式联络并召集地区代理商加入,加强代理商的定货计划和配送机制。强化营销队伍和售后服务,直接贴近终端用户,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代理商的工作,保持与各渠道经销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其次是推广政策。项目运作期间拿出销售额的8%用于广告宣传和其它推广工作。宣传和推广贴近终端用户,形成终端用户需求拉动代理商的势态。在促销策略方面,利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把技术性的推广改为商业性的促销,让一些有代表性和集约化程度高的种植区有更多的机会直接接触产品。广告以电视广告和店铺广告相结合,电视广告侧重于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品牌知名度。

三、有机肥销售渠道与方式

销售渠道主要是镇级经销商、农技站、绿色农产品基地、果园/蔬菜基地、速生经济林场、大型农场等,在南方一般很好销售,许多经销商找上门,特别上半年有许多农民到厂家排队买。

四、更新环保观念

项目的实施,将使垃圾处理开始全面向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迈进,同时以此项目为契机,利用政府补返还,通过公益广告和向政府捐赠环卫设备的方式,帮助政府推进垃圾分类化的工作,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更新环保观念。

五、促进绿色农业

人们对无污染生态环境的渴望和绿色食品的需求,必将促进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生态有机肥料正是为这种转变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生态农业需要大量的、优质的、环保的、成本更低的生态有机肥。生态有机肥能有效地完善土壤养分,增加土壤有机质和肥力,减少农药施用、使产品免受污染,优化土壤生态环境,改善农产品品质,让农产品品味回归自然,使农产品顺利跨过WTO的“绿色门槛”。

六、项目社会意义

1、提高城市形象

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对城市保持和创建国内模范卫生城市的地位具 有重大意义。

2、提升环保水平

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平和能力,使垃圾处理水平得以提高,彻底摆脱单一的填埋垃圾处理方式一,真正变废为宝、变害为利。项目采用先进技术,起步虽晚,但起点较高。

七、税收优惠

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属于“环境保护”,“高新技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等多个优惠的项目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企业所得税法>(201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可以享受如下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新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统一降低至25%,取消了地区性优惠税率,只对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定了照顾性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篇11: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最新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

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肥料登记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两个阶段:

(一)临时登记:经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二)正式登记: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第七条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登记申请

第八条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九条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第十条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或委托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

生产者申请肥料正式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示范试验。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和/或田间示范试验。

第十二条境内生产者生产的除微生物肥料以外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微生物肥料、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生产者生产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肥料产品田间示范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试验单位时,应坚持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试验单位。经认定的试验单位应接受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试验单位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一)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

(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十四条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第三章 登记审批

第十五条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

第十六条农业部聘请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织成立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登记肥料产品的产品化学、肥效和安全性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七条农业部根据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意见,审批、发放肥料临时登记证或正式登记证。

肥料登记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审批专用章》。

第十八条农业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直接审批、发放肥料临时登记证:

(一)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

(二)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并由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

第十九条农业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召开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二十条肥料商品名称的命名应规范,不得有误导作用。

第二十一条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两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一年。续展临时登记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五年。

登记证有效期满没有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销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重新办理登记。

第二十二条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改变使用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改变成分、剂型的,应重新申请登记。 第四章 登记管理

第二十三条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

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第二十四条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证实对人、畜、作物有害,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由农业部宣布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

第二十六条肥料登记受理和审批单位及有关人员应为生产者提供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第二十九条 肥料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生产者办理肥料登记,应按规定交纳登记费。生产者进行田间试验和田间示范试验,应按规定提供有代表性的试验样品并支付试验费。试验样品须经法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样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与标明值相符,方可进行试验。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复混肥、配方(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土肥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肥料登记工作。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只能在本省销售使用。如要在其他省区销售使用的,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下列产品适用本办法:

(一)在生产、积造有机肥料过程中,添加的用于分解、熟化有机物的生物和化学制剂;

(二)来源于天然物质,经物理或生物发酵过程加工提炼的,具有特定效应的有机或有机无机混合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土壤、环境及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还包括对植物生长的促进作用。

第三十四条 下列产品不适用本办法:

(一)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

(二)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定义为:

(一)配方肥是指利用测土配方技术,根据不同作物的营养需要、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特点,以各种单质化肥为原料,有针对性地添加适量中、微量元素或特定有机肥料,采用掺混或造粒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地域性的专用肥料。

(二)叶面肥是指施于植物叶片并能被其吸收利用的肥料。

(三)床土调酸剂是指在农作物育苗期,用于调节育苗床土酸度(或pH值)的制剂。

(四)微生物肥料是指应用于农业生产中,能够获得特定肥料效应的含有特定微生物活体的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了土壤、环境及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还包括了其所产生的代谢产物对植物的有益作用。

(五)有机肥料是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发酵、腐熟后,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养分为其主要功效的含碳物料。

(六)精制有机肥是指经工厂化生产的,不含特定肥料效应微生物的,商品化的有机肥料。

(七)复混肥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加工制成。

(八)复合肥是指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复混肥。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违法生产、经营肥料的销售收入。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部1989年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浙江省肥料登记和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肥料登记和使用,保障肥料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肥料的登记、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肥料工作的管理,增加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肥料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肥料登记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肥料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肥料登记

第五条肥料生产企业生产下列肥料产品,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肥料登记:

(一)有机肥料、配方肥、床土调酸剂;

(二)国家规定应当登记的肥料。

床土调酸剂是指在农作物育苗期,用于调节育苗床土酸度的制剂。

第六条对有国家、行业标准或者国家规定免予登记的肥料产品,肥料生产企业要求登记的,肥料登记部门应当予以登记。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肥料产品,应当按照肥效试验技术规程,在不同作物、土壤类型中经过完整的生长周期对比试验,证明其对作物生长具有显著效果。

第八条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资料;

(三)产品执行标准;

(四)依法取得肥料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五)法定机构出具的田间试验报告;

(六)产品标识式样和使用说明书;

(七)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

肥料登记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肥料登记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由法定机构出具的毒性检验报告:

(一)用工业废料、生活垃圾、污泥作为肥料生产原料的;

(二)在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直接施用在水果、蔬菜表面的专用肥料。

第十条检验机构和负责田间试验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检验、试验,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试验结果,并对其检验、试验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肥料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所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肥料登记证,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肥料登记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肥料登记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证书编号、产品形态、产品成分主要指标、适用范围、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第十四条肥料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企业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应当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续展登记。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第十五条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肥料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适用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向原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肥料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或者产品形态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肥料登记的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质量保障

第十八条肥料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肥料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生产要求,并对其生产的肥料产品质量负责。

肥料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肥料产品应当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肥料产品不得出厂。

第十九条肥料生产企业将畜禽粪便、城镇垃圾、淤泥、工业废弃物等直接加工成为肥料产品或者作为肥料生产原料的,应当先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条分装肥料不得改变原肥料产品成分和含量,并应当在包装上标明分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第二十一条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在肥料产品包装上载明包括下列内容的肥料产品标识:

(一)产品通用名称;

(二)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三)产品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

(五)产品有效成分的名称、含量、净含量;

(六)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标明有效期;

(七)对贮运和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 肥料产品标识内容应当与肥料登记时核定的内容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肥料产品应当附有载明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肥料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查验肥料产品标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肥料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销售肥料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说明肥料产品的性能、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并提供销售凭证。

第二十四条肥料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肥料销售档案,记录购入肥料产品的名称、数量和销售情况。肥料销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

第二十五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将登记情况以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可以委托肥料经营单位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肥料;

(二)生产、经营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肥料;

(三)假冒、伪造、转让肥料登记证和肥料登记证号;

(四)在生产、经营肥料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二十七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布广告,应当如实描述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肥料产品经过登记的,应当按照肥料登记证内容描述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

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依法核实有关材料。肥料产品经过登记的,应当按照肥料登记证内容设计、制作、发布肥料广告。

第二十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监、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处理肥料产品质量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肥料产品质量和登记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从事肥料登记、检验、监督管理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肥料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肥料产品。

第四章安全使用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土壤地力和肥料施用监测网络,开展监测和土壤环境评价,定期发布监测公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施肥技术规范,建立农田土壤养分平衡管理系统。针对土壤类型、作物种类、气候条件的差异,组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农业科研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施肥技术基础性研究,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业生产者科学施肥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开展绿肥生产,积造和施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有机质,增进农田地力。

第三十三条肥料购买者在购买肥料时应当查看肥料产品标识、质量检验合格证、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不得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产品。

第三十四条肥料使用者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肥料,防止造成农田污染和地力衰退。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肥料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肥料产品准予登记的;

(二)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肥料产品不予登记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准予登记的; (三)未依照规定受理、处理肥料产品投诉的;

(四)参与肥料产品的生产经营、推荐、监制、监销,或者在办理肥料登记、实施监督检查时,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肥料登记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肥料登记证的,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

第三十八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或者假冒、仿造、转让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号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肥料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者含量与肥料登记证内容明显不符,或者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违反肥料管理的重大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依照《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以下产品不属于本办法登记范围:

(一)肥料与农药混合物,以农药功能为主的;

(二)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篇12: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

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肥料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肥料与农药的混合物及自制自用的肥料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土壤肥料管理机构办理。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质量监督、环保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肥料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肥料产品生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第六条 由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列肥料产品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一)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

(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

(三)床土调酸剂;

(四)按照国家或者本省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肥料产品。

第七条 肥料登记分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

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直接申请正式登记。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床土调酸剂等肥料产品申请临时登记,经肥效、安全性验证或抽检合格符合规定条件后,申请正式登记。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肥料登记,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肥料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四)产品标识(标签)样式;

(五)与肥料登记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农业、工商、质检等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的肥料登记考核专家组,对肥料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制度进行考核。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土壤肥料管理机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发给肥料登记证,并向社会公告;评审未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 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提出续展登记或正式登记申请,续展有效期为一年,临时登记续展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续展有效期为五年。登记证有效期满后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限内改变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使用范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报告、变更内容的证明文件及变更的标识式样;改变有效成份、含量或剂型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十二条 肥料生产企业生产的肥料产品,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无上述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生产的依据。

第十三条 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为原料生产肥料产品的,应当对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和卫生安全标准。严禁用城镇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生产肥料。

第十四条 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肥料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肥料出厂应当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假肥料、劣质肥料,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肥料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肥料登记证号。

第十五条 肥料产品应当在包装显著位置清晰、准确标明核准的内容,包括:以中文载明产品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号、产品有效成份的名称及含量、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使用说明、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实行肥料登记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明肥料登记证号。有商品名称的,应当注明商品名称;对贮运和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说明。

肥料包装材料要符合肥料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防止肥料变质、失效,保证肥料质量。

第十七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验收、索证制度。对经营的肥料产品,应当向肥料生产或批发企业核对产品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留存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对实行生产许可、肥料登记的肥料产品,还应当留存其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建立肥料购销记录。肥料购销记录应当载明肥料的通用名称、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厂商、购销者名称、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事项。

第十九条 肥料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肥料:

(一)无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的;

(二)无质量合格证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三)包装上未印制标签或者未附具使用说明书的;

(四)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销售的;

(五)质量不符合标明的质量状况的;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肥料。

第二十条 肥料经营者向使用者销售肥料时,应当提供肥料使用技术和说明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服务,并提供销售凭证。

第二十一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熟悉肥料方面的有关法律知识,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更新肥料经营、使用常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 肥料使用者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按照施肥技术规范和肥料产品使用说明,合理使用肥料。

第二十三条 各级土壤肥料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类型和种植的农作物种类,提出合理的施肥方案和配方措施,引导肥料生产企业按照配方生产肥料,指导农民科学施用肥料。

第二十四 条各级土壤肥料管理机构应当对施肥效果进行监测,分析肥料施用对土壤的影响,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经分析导致地力衰退或者给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危害的肥料产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受检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 肥料产品的宣传、推广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夸大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第二十七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批准登记的肥料名录,及时提供肥料产品和市场信息。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销售应取得而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假冒、劣质和无产品质量合格证肥料的;

(二)生产、经营国家明令淘汰的肥料的;

(三)擅自从事肥料经营活动或擅自发布肥料广告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肥料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肥料的科学发展

业生产中种植业的发展离不开肥料。我国的农业已经有了1万年的悠久历史,古代称肥料为粪,施肥则成为粪田。我国的农田施肥大约开始于殷商朝代,主要根据出土文物中当时已有罱河泥的木制工具以及 殷商甲骨文中已有表示屎、壅等字形记载,并有施肥可以增产的卜词。到战国时期已经重视并强调农田施肥了。我国古代最多是利用动物粪便作为肥料,到战国和 秦汉又利用腐熟人、畜粪尿、蚕粪、杂草、 草木灰、豆萁、河泥、骨汁等。在汉朝已很重视养猪积肥。《汜胜之书》已记述作物施基肥、种肥河特殊的溲种法。宋、 元朝已开始使用 石灰、石膏、硫磺、 食盐、卤水等无机肥料。此时的农业书籍中已有粪壤篇各论,把肥料分为六大类。到18世纪 杨灿又把肥料增为十类,施肥技术上提出了”时宜、土宜和物宜”的观点。在 欧洲国家,整个 中世纪经济发展很慢,农业技术停滞不前,如在《马耕农业》一书中提到,耕作碎土的作用是使土壤成为极细 颗粒便于进入作物根系的小口。当时普遍流行的观点认为土壤供给作物的营养物质是”精”和”油”。燃素学说在中世纪后期也盛行一时。自 文艺复兴时期的到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欧洲国家中有人开始探素植物营养理论,在燃素学说之后出现了腐殖质营养学说,认为土壤腐殖质是 农作物营养的唯一来源。

近代 农业化学家 李比希提出的无机植物营养学说,认为保持土壤肥沃,必须把植物摄取并移出农田的无机养分和氮素以肥料的形式还给土壤的 归还学说等。1843年世界上第一个化学肥料一 过磷酸钙研制成功。随着智利 硝石和 钾盐矿的发现,到 合成氨的发明,在世界上建立起巨大的化肥工业。 据有关资料记载,我国进口化肥始于19,20世纪30年代开始组织全国性肥效试验,称为地力测定。测定结果表明,氮素极为缺乏,磷素养分仅在长江流域或长江以南各省缺乏,钾素在土壤中很丰富。新中国成立以后,1958年和1980年先后两次组织了全国性的 土壤普查,对我国的土壤类型、特性、肥力状况等进行了系统的调查测定,促进了化肥的施用和农业化学研究工作。建国以前我国只有两座规模不大的氮肥厂和两个回收氨的车间,1949年氮肥年产量只有0.6万吨,1990年国产化肥产量已达1879.7万吨,跃居世界第三位,化肥产量已达2956万吨,占世界总产量的19%,居世界第一位。化肥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农用物资,在农业生产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篇13:经典的肥料广告词

肥料创意宣传语优秀

1.品质盖帽,去酸高效。

2.土地生金不是梦,溉茂改良大丰收。

3.抗酸、壮根、产优质农作物。

4.肥料溉茂,丰收有道。

5.绿色土壤改良的核心。

6.土壤改良增收,首选溉茂肥料。

7.抗酸溉军,茂盛有根。

8.土壤改良用溉茂,酸化土壤最需要。

9.只需灌溉就能繁茂生长,丰收就这么简单。

10.绿色土壤种植,首选溉茂。

11.春天种下“溉茂”,秋天收获微笑。

12.改良酸化土,生态溉茂好。

13.给“地主”一个平反的机会。

14.严防土地酸性,激活作物生长。

15.抗酸最强,溉茂称王。

16.溉茂土壤改良剂,环保增产零距离。

17.根壮叶茂,去酸高效。

18.对土地更好,抗酸肥溉茂。

19.土地要增产,抗酸大健康。

20.“溉”善土壤酸性,庄稼自然丰“茂”。

肥料创意宣传语经典

1、土壤改良,溉茂最强。

2、溉茂,酸性土壤治理专家。

3、改良酸土地,溉茂自然亲。

4、土壤改造,首选溉茂。

5、溉田有道,枝繁叶茂。

6、让土地还原,有溉茂丰年。

7、绿色肥料,土壤改良好品质。

8、抗酸之溉,茂盛之本。

9、溉茂治土壤,庄稼有得长。

10、好的肥料才能有好的收成。

11、改善酸性土壤,丰收路上领航。

12、引领土壤改良,绿肥生态农业。

13、酸土改良,溉茂领航。

14、抗酸有道,根深叶茂。

15、溉茂矿物肥料,改良酸土有道。

16、酸土改良哪家好?有口皆碑是溉茂。

17、改良酸化土壤,溉茂肥料领航。

18、好土壤孕育好作物。

19、抗酸增收诀窍,首选天然溉茂。

20、酸性大地,一碱尽挽破。

肥料创意宣传语简短

1.抗酸之溉,茂盛无限。

2.改良土壤,提高作物生长坏境。

3.溉茂,土地改良之宝。

4.治理土壤酸化,溉茂口碑极佳。

5.精华土地,抗酸科技。

6.丰收可靠,首选溉茂。

7.生产中的绿色力量。

8.酸性土壤找溉茂,作物乐得哈哈笑。

9.“海拓”凭鱼跃,地肥助人康。

10.鸿程壤壤,见好就收。

11.肥壤三千,我只除一酸。

12.酸土改良,溉茂称王。

13.科技让丰收来的迅雷不及掩耳。

14.抑制病害,改善土壤,农民伯伯好开心。

15.引领土壤改良,保护生态环境。

16.瓜果蔬菜农作物,壮根亮果改良酸土。

17.以天然矿物之力来溉沃土地,收人工有所不逮之丰茂物产。

18.溉茂肥料,绿色环保。

19.改良酸土地,溉茂是根本。

20.一把矿物肥,十把土黄金。

21.溉茂,土壤改良第一品牌。

22.科技灌酸壤,农地茂新章。

篇14: 土壤肥料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区土壤肥料工作紧跟省、市二��七年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挥土肥技术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共实施完成测土配方施肥71万亩,其中40万亩小麦测土配方施肥田平均亩产181.3公斤,比习惯施肥亩产159.5公斤,亩增产21.8公斤,增产率13.7%,总计新增小麦872.0万公斤,总净增纯收益1566.8万元;20万亩玉米测土配方施肥平均亩产415.6公斤,比习惯施肥亩产360.8公斤,亩增产54.8公斤,增产率15.2%,总计新增玉米1096.0万公斤,总净增纯收益1610万元;15万亩棉花测土配方施肥亩产236.5公斤,比习惯施肥亩产206.4公斤,亩增产30.1公斤,增产率14.6%,总计新增籽棉451.5万公斤,总净增纯收益1042.95万元.高麦茬覆盖复播22万亩,高茬休闲覆盖16万亩,果园覆盖5.2万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搞好土壤肥料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土壤墒情定位监测,为指导大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全区13个定位监测点全年共运作16次,耕层监测结果表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表现为波动增墒变化,水分含量由10.19%上升至14.42%,旱情从重旱上升至轻旱-适宜情况,基本满足了小麦苗期、返青期水分需求.3月5日至4月25日墒情基本表现为跑墒变化,水分含量由14.42%降至全年最低点6.04%,旱情处于重旱―极旱情况.满足不了小麦生长后期和春播作物的需水要求.从4月25日至10月15日,基本表现为增墒阶段,旱情指标表现为从极旱逐步过渡到过多六个不同等级.4月下旬至5月下旬墒情较差,满足不了小麦生育后期和春播作物需要;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点平均降雨110.2mm,墒情适宜,基本满足玉米和棉花的生长发育;8月下旬至9月中下旬各点累计降雨最少79.4mm,最多142mm,旱作区休闲麦田,充分利用了此次降雨,及时进行了耙耱保墒,适时进行了小麦播种,同时也充分满足了玉米生育期需要,但对密植棉田来说,通过增加棉行间的通风透光,减少烂铃损失;10月上中旬各点降雨40~70mm不等,墒情适宜或过多,影响了秋作物的正常收获,推迟了水浇地冬小麦的播种期.

对每次监测结果我们都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发布相关情报,指导全区大田生产;二是认真完成国家级土壤肥力监测点样品采集工作,并按要求填写了有关报表;三是按要求完成省级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点位的土样采集、野外调查、数据录入等任务,并将数据分析结果编写了专题总结,结果表明,与20xx年相比,除速效磷、缓效钾下降外,有机质、全氮、速效钾稳中有升;四是在不同作物上实施完成了校正试验30个(小麦7个、夏玉米10个、棉花7个、日光温室黄瓜3个,苹果3个)、效果跟踪观察点200个,目前有关田间观察记载、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已完成,并填写了实验记载表,为今后修正平衡施肥参数提供了科学依据.五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实施,在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上布置完成“3414”试验26个点位,目前试验的田间观察记载、数据统计分析、试验记载表填写等工作已完成,并编写了正规试验报告,为下步科学施肥提供了依据;六是根据省站安排我们在小麦、棉花上完成了墒情与旱情指标体系应用分析及水分利用率调研工作,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写工作已按要求完成;七是安排完成全国农田土壤墒情监测主点1个、附点4个,对各点进行了剖面分析,按4个不同层次测定了质地、田间持水量、容重等,目前各点运转正常.

二、建好规范化规模示范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1.今年我们主要抓了龙居、金井、解州等乡镇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和北相、王范、冯村等乡镇小麦优质高效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建设,都取得了圆满的结果.为了建设高标准的示范区,提高示范效果,我们把示范区的任务目标、实施内容、主要措施具体化,由专人负责项目实施中的任务下达、观察点设置,资料整理分析汇总等.为了保证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顺利实施,我们土肥站全体人员经常深入示范区、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和施肥等基本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同时为农民开出施肥配方或追肥配方单,解决农民在生产实践中出现的施肥用肥问题.并联合技术、植保等农业专家成立技术巡回指导组,在天气干旱时,及时发布土壤墒情与旱情情报,为下一步田间管理措施进行部署;在病虫害发生时,利用广播和现场指导,及时发布病虫情预报和防治方法,使示范区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了示范辐射作用.

2.为了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力度,我们在万亩示范区龙居镇四十里岗旱垣区雷家坡村建设了300亩测土配方施肥连片示范方.在示范方建设中,一是麦播前在示范方采集15个土样进行分析化验,其结果为:耕层土壤主要养分平均为:有机质16.6g/kg,全氮0.61g/kg,有效磷9.9mg/kg,速效钾172.9mg/kg,缓效钾835mg/kg,ph值8.60~8.71.根据化验结果和历年产量水平,拟定了目标产量,确定了施肥配方,制定了施肥方案,发放施肥建议卡40份;在小麦播前、生长中、后期利用直通车,组织技术、土肥、植保、种子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对示范区农户进行测土配方施肥、栽培管理、新品种栽培、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要点等技术进行了3次培训,发放技术材料200余份,并利用差转台电视技术讲座3次;三是在示范方采取了“五统一”,即统一测土、统一配方、统一配肥、统一供肥、统一田间管理.在今年冬小麦生产中遇到了麦苗暧冬旺长、拔节期受冻、灌浆期干旱多风等诸多不利因素和旱地普遍减产5成的情况下,300亩测土配方施肥与习惯施肥相比,仍取得了较好收成,据观察点测算,测土配方施肥田平均亩产102.4公斤,比习惯施肥平均亩增产16.7公斤,增产率19.5%,新增小麦5010公斤,新增产值7515元.

3.根据省、市站部署,今年我们在龙居镇美玉村建设节水灌溉高产高效示范区2562亩;在冯村乡中阳村建设核心示范区521亩.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做了:一是采集了60个土壤样品进行化验分析.二是安排完成参数采集试验7个,效果跟踪观察点26个.三是在龙居镇美玉村节水灌溉高产高效示范区实施整修排灌渠道3950米;在冯村乡中阳村建设核心示范区实施整修排灌渠道4451米.四是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不同层次的技术培训,共出动科技直通车6余次,参加科技集会3次,举办技术培训班6期,培训人数165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120余份,放映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棉花栽培技术、农资真假鉴别等农业技术光盘6场.根据效果跟踪观察点测算:龙居镇美玉村2562亩节水灌溉高产高效示范区工程田平均亩产籽棉252.5公斤,比非工程田平均亩增籽棉36.2公斤,增产率为16.7%,共计新增籽棉9.27万公斤,亩纯收益增加181元,总计新增产值46.37万元.冯村乡中阳村521亩节水灌溉高产高效核心示范区工程田平均亩产籽棉268.7公斤,比非工程田平均亩增籽棉40.3公斤,增产率为17.6%,共计新增籽棉2.10万公斤,亩纯收益增加201.50元,总计新增产值10.08万元.

肥料采购合同

肥料购买合同

肥料购销合同

开展农药监督抽查的通知

有机肥销售创业计划书

《化 学 肥 料》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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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工作总结

农资会议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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