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注意

时间:2022-04-29 11:01:15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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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注意

篇1:就业协议书及注意事项

甲方: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乙方:(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为明确学生的专业目标,培养适销对路,保证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学生缴费注册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第二条:乙方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学业期满各项考核合格,取得甲方颁发的大专学历证书,甲方为其推荐就业。

第三条:经甲方推荐,用人单位同意录用,乙方本人亦同意,用人单位面试合格录取后,视为推荐成功。若乙方被用人单位非自身原因辞退,甲方可为乙方再推荐就业。

第四条:乙方合格毕业后,甲方把乙方推荐到正规企业,月薪不底于当地同行业的工资平均水平。

第五条:乙方在校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不为乙方推荐就业。

1、毕业时因考核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证者;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屡教不改,受过严重处分(处分被撤销者除外);

3、不交齐学费者(见学校学生收费记录表);

4、不服从甲方安排实习,不按甲方要求实习或实习鉴定不合格者(见实习鉴定);

5、体检不合格者(见体检合格证明)。

第六条:乙方主要以所学专业为主要就业方向,但因乙方自身因素,经甲方两次推荐均无法适应该方向就业时,则乙方应改变就业方向,由甲方往其他就业方向推荐。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就业跟踪服务二年,在乙方和用人单位之间起到重要的桥梁作用;乙方有配合甲方做好就业跟踪服务义务,随时如实提供自己的工作情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乙方:(学生签名):

(盖章) (家长签名):

201*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单位名称必须严格按照公章填写。如用人单位由于内部隶属关系等原因导致招聘公章与毕业生实际报到工作单位不符,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写明报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如毕业生所签单位为辽宁省内市属用人单位(国企、央企、省属以上用人单位除外),须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社局意见栏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二、签约到外省工作的学生,执行所去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及有关规定。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按照当地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手续,提供当地人事局出具的落户接收函方能派遣至签约单位,手续不全的暂不能签发到单位的报到证,只能派遣回原籍。 如签约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公司不接收档案和户口(一些外企、民营企业不具有档案保管权),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档案和户口的证明。

三、填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时应注意:有档案保管权的公司的档案转寄地址一般应为XX(单位名称)人力资源部(人事处),另附详细地址;无档案保管权的公司的档案转寄地址一般应为XX(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另附详细地址。签约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市的毕业生,如果单位不予落户,档案转寄地址处可不填写,毕业时派遣回原籍,档案直接发回生源所在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具体发档时间及方式以档案馆实际发档为准,一般为毕业后一个月左右。

四、双方约定栏需把双方都认可的对对方的约定填写在相应栏目中,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如果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私自签署约定,将会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对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约定要另附一页粘贴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定栏的情况,如有毕业生签字认可,也是有效的。

篇2: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以下由本网小篇推荐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参考。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b、将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当中个人部分填写完整;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f、就业指导中心将个人、用人单位、院系、学校均已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收走其中二份保存;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篇3: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b、将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当中个人部分填写完整;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f、就业指导中心将个人、用人单位、院系、学校均已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收走其中二份保存;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篇4: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常见法律问题

Q1: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Q2: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Q3: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Q4: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案例

某高校届一女毕业生,因签约又违约,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并被判赔1.2万余元。虽然大学生毕业违约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例比较典型的大学生毕业违约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和签约时引以为戒。

就业协议不是废纸:小周参加了招聘考试,当天,她就签了约,一份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另一份是《聘用协议》。然而,直到 6月中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时,小周仍未来报到,也没有任何音信。原来她已经到另外一家单位上班去了。7月,先同小周签约的单位正式致函,请其履行协议,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9月,在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先同小周签约的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小周违约,要求被告赔偿。10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自愿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双方都应按照协议履行。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主要是与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有关。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个案例的意见分歧是所签的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5: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终止期限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用人单位名称

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善用备注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6:签约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b、将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当中个人部分填写完整;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f、就业指导中心将个人、用人单位、院系、学校均已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收走其中二份保存;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关干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4、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

5、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 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7、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8、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9、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10、学校于12月中旬起发放就业协议书。经双方充分洽谈和选择,真正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函(或接收函)到所在学院(系、所)领取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观方签字盖章,经所在学院(系、所)就业教师签字后交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审核、览证登记。就业协议书在学校生就业办公室签证登记后返回用人单位和毕业使。

11、春季毕业生的就业“双向选择”腿止期限为20xx年1月23日,对部分落实单位确有困难的毕业生,时间可推迟到20xx年2月25日。秋季毕业生的就业“双向选择”截止期限为20xx年5月20日。毕业生必须在就业“双向选择”截止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条款及内容

1、用人单位“单位机构码”是用人单位放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组织机构码”,在单件营业执照上有标明。

2、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是用人单位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招收毕业生所做的登记编号。用人单件尚未办理“信息登记号”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或毕业生)可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当场办理(免费办理)。

3、毕业生在填写就业协议书上“落户地址”一栏时,应先参看《毕业生落户指南》,确认落户地址后方可填写。

4、毕业生“生源地”指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1)如果毕业生系本科直升入学的,应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毕业生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a,本科毕业后在b地工作过,现在c地攻读上,那“生源地”应为b地。

5、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人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违约条款、“四金”福利、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新酬是否始扣除“四余”后的税后收入)这些条款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产生劳动纠纷,这些都劳动争议的判定依据。

6、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口头承诺无效。

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篇7: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1、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 原就业报到证

(2)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3)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3、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自行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篇8:签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7.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及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b、将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当中个人部分填写完整;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答: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f、就业指导中心将个人、用人单位、院系、学校均已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收走其中二份保存;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篇9:2022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的填写关乎报到证的开具和档案的去向。

2、就业协议书填写盖章前,同学们需要考虑是待就业(档案迁回原籍)还是已签约(档案放在人才市场)

(1)如果是待就业只要“用人单位意见“盖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如果是已签约,除了”用人单位意见“盖章外,还需要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盖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公章;

(2)已签约:也称人事代理,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主要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等。

3、如果是已签约的情况,请大家要慎重盖章,要保证八月份的时候报到证上还能盖上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4、档案放福州的同学,可以考虑海峡人才市场和交通人才市场。

(1)海峡人才市场今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接收范围可扩大至福州的五区八县、平潭和莆田 ,其他地区如不体现地区名称的也可以接收。同时户籍地是福州的生源,无论在哪里就业,档案都可以接收。如果想把档案放在海峡的同学可自行前往海峡人才市场,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四楼专员三组 林岚珊 电话: 87383053 。报到证的办理也是去这个地方。

(2)交通人才市场接受范围为福州四区:仓山区、晋安区、鼓楼区、台江区以及闽侯县和平潭(即公司所在地)交通人才盖章地址: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北区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进门右手边。报到证也可在北区办理。

5、就业协议书要在4月30日前填写好并盖好章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6、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地址、接收人姓名和接收人电话都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办理人员填写(人才市场填写),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和地址

7、需要迁回原籍的同学请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处用铅笔写上“迁回原籍”

8、由于今年专升本时间延后,专升本的同学可延迟交就业协议书,具体情况等辅导员通知,但必须要交接收函和顶岗实习申请表以及两份的问卷。

9、人才中心有个地域归属的问题,你在外地工作,用人单位盖外地公司的章,就不能把档案放在福州的人才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那栏需要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人事部门盖章。比如:你“用人单位意见”盖莆田公司的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那栏需自己到莆田人才中心联系盖章。

10、厦门生源的同学一律为待就业回原籍,所以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那栏盖公司公章或者人事章即可。

11、在盖章过程中,如果公司名字一样,只是盖成了业务专用章或者合同章的可以在旁边补盖公章或人事章。如果公司名字不一样并且不是盖公章或人事章就需要返校向学校就业指导机构递交申请写明原因,经批准并登记后交回旧协议书,领取新协议书,再重新办理相关签约手续。就业协议书数量有限,同学们一定要考虑清楚再盖章。

1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要填写,单位隶属请大家看一下单位名称,例如:福建省某某公司,一般为省属;福州市某某公司,为市属;县(市、区)属为各个县以及县级市的公司

12、其他注意事项

(1)有可能被电力,电信,烟草等相关单位接收的学生不能办人事代理,这些国企有自己的人事部门,大家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2)厦门生源回厦门办理人事代理;

(3)近期内有报考公务员的同学一定要注意招考条件,有要求“待就业”的考生才能报考,那就不能办人事代理,有要求要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才能报考,那就一定要办人事代理;

(4)近期有可能去事业单位的同学要暂缓 办理人事代理 ;

(5)三支一扶

(6)开出已就业报到证后,不能改成待就业的报到证

(7)确认继续升学(专升本、考研究生),协议书不用办理,空白交回

(8)有意向去征兵且被部队录取,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用盖章(暂不签约)。

(9)专科生参加自考两年内可取得本科毕业证,需要换本科报到证的,暂不办理签约。

(10)已落实到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就业的,就业去向登记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省属人才服务机构。

(11)到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直辖市和广州、深圳、珠海、厦门等市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 ,档案才能落到这些地方,要不档案回原籍。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每份都应该要填写完整盖好章。请大家务必妥善保管,并谨慎填写及盖章。

篇10:签就业协议书前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高校就业部门负责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与就业有关的`文件,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区别:

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而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正式签订。

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

篇11:就业协议书盖章的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关于公司盖章的注意事项

一、公司盖章必须盖在指定的位置:就业协议书第二页的“用人单位意见”一栏、以及就业协议书第三页的“甲方(公章)”处是指定的位置,原则上不能盖章在第二页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有档案保管权的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机构除外)。

二、公司盖章必须盖有效的章:公章或者人事部门的章有效,其他章均为无效的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销售专用章”、“仓库专用章”等都是无效的章,一旦就业协议书盖了上述无效的章,能够在旁边不重合的盖一个公章或者人事章,此份就业协议书依然有效。

第二部分:关于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注意事项

情形一:毕业生签约单位是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如:公务员机构、事业单位、部队、县团级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人事部门授权保管档案的机构)

如果毕业生签约的是这种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请与单位确认你(毕业生)是否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果是正式员工,“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这两个方框均可直接盖该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即可。

如果毕业生不是这种单位的正式员工,而是派遣制员工或者是合同工,那么“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只能盖派遣公司或者合同主体的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只能盖派遣公司(合同主体)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章。

情形二:毕业生签约的单位是没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三资企业、个体户等)

篇12: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作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和一套(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契约(合同)式“就业模式将是今后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式。而在近几年一些高校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过程中,学生和用人单位毁约现象时有发生,这在社会及学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或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不尽完善。

一、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是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虽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二、目前使用的协议书存在的问题

按照3月24日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统一制定了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协议书。但这样的协议书随着形势的发展愈来愈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安徽省教委制定的协议书为例,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协议的内容简单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2、没有违约责任条款比如:双方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后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责任等均没有规定,易产生纠纷,而且产生纠纷后也不易解决。

3、协议书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协议书只能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致造成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无法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如有的单位,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集团(包括私营企业)在供需见面会上与学生大量地签定协议,从而造成一种轰动效应,但事后却设置种种条件,限制一部分学生进入;另外,一部分学生同时和多家单位签协议书,最后只能选择一家。这种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协议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致。

三、签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认真审查协议书的内容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主协议(即主合同)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

2、写清补充协议内容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必须指出,补充协议书和主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4、写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你自己至少要清楚你要做什么职位,至少是哪种类型的职位。不要在同一家公司投递多个职位,尤其是不相近的职位。事实上很多这样漫无目的投简历的全才看似增加了自己的机会,其实这样的人通常都不会被考虑的,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要做那种类型的职位怎么能由公司帮你决定呢?

XX届的同学即将步入社会,在实习和找工作的时候时常会有一些困惑,尤其是关系到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实习协议、三方协议和offer的时候。这里详细和大家科普一下这几者的区别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5、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意见应具体、准确,应和协议书的内容相一致。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公布一次,20xx年7月1日起上海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是人民币635元。

(1)要保持”平常心”。在竞争面前,人人都会紧张,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面试时你紧张,别人也会紧张,这是客观存在的,要接受这一客观事实。这时你不妨坦率地承认自己紧张,也许会求得理解。同时要进行自我暗示,提醒自己镇静下来,常用的方法是或大声讲话,把面对的考官当熟人对待;或掌握讲话的节奏,”慢慢道来”;或握紧双拳、闭目片刻,先听后讲;或调侃两三句等等,都有助于消除紧张。

6、协议的形式要合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篇13:毕业季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毕业季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毕业季也不知不觉地来临了,大学时光短暂而美好,毕业生们也即将踏上新的旅途。在开始新生活的时候,也要防止以下的“坑”。

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那么问题来了,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终止期限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用人单位名称

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善用备注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

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1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注意事项

导语: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是由CN人才网收集整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    名   性    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情况   专    业   学历   学制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学校、商贸公司、厂矿企业、部队、其它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46-8060063 邮政编码 257091 学校通讯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学院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1、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A 原就业报到证

B 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C 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3、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自行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六)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篇1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2、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4、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

5.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6. 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

7. 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不可预知的麻烦。

篇1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一、关干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2、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4、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

5、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 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7、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8、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9、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10、学校于12月中旬起发放就业协议书。经双方充分洽谈和选择,真正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函(或接收函)到所在学院(系、所)领取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观方签字盖章,经所在学院(系、所)就业教师签字后交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审核、览证登记。就业协议书在学校生就业办公室签证登记后返回用人单位和毕业使。

11、春季毕业生的就业“双向选择”腿止期限为1月23日,对部分落实单位确有困难的毕业生,时间可推迟到202月25日。秋季毕业生的就业“双向选择”截止期限为年5月20日。毕业生必须在就业“双向选择”截止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条款及内容

1、用人单位“单位机构码”是用人单位放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组织机构码”,在单件营业执照上有标明。

2、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是用人单位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招收毕业生所做的登记编号。用人单件尚未办理“信息登记号”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或毕业生)可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当场办理(免费办理)。

3、毕业生在填写就业协议书上“落户地址”一栏时,应先参看《毕业生落户指南》,确认落户地址后方可填写。

4、毕业生“生源地”指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1)如果毕业生系本科直升入学的,应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毕业生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A,本科毕业后在B地工作过,现在C地攻读上,那“生源地”应为B地。

5、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人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违约条款、“四金”福利、薪酬 (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新酬是否始扣除“四余”后的税后收入)这些条款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产生劳动纠纷,这些都劳动争议的判定依据。

6、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口头承诺无效。

篇17:就业协议书签订时注意事项及管理规定

一、毕业生应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大学生就业逐步走向市场,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纠纷,尤其是目前,到民营、私营、个体、外资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这些企业用人机制灵活,但也更容易产生纠纷。因而,加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大学生求职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毕业生应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就业政策,信守签约诺言。

毕业生签订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

要对《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多一些了解,认识到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重要性,知道哪些合同不能签,哪些合同含义不清,日后可能引起争议等。当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找工作难的时机和大学生求职心切的特点,把大学生招来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如果事先没有签订一份合理合法的合同,到时就有苦难言了。

(二)要对用人单位的情况多一些了解

诸如用工制度、养老保险、工资住房、工作条件,服务期等,在签定协议前应多一些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签订协议时提出相应的要求,以免日后后悔当初的选择。曾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例子,一位大学毕业生,被北京某外企招聘,报到后发现不大的房间里要住7个人,找老板理论,老板说:“我们单位的住房条件确实困难,你也没有对住房条件提什么要求嘛。”这位同学只得作罢。若是他先对该公司的职工住房条件有所了解,就可以在签合同时提出自己的要求,或另作选择。另外,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与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在他们的监督与指导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合理性,减少漏洞。

(三)、提高就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的自觉性

从过去的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来看,双方违约责任主要在毕业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毕业生由于签约前没有认真作好思想准备,等清醒后后悔;有的毕业生抱着保底的思想,虽有学校关于就业协议一经签定“有关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违约,须经得签约诸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和“要向学校交纳违约金”的管理规定,心想反正是要违约,不就是几百块钱,不妨先签,然后随时违约到条件更好的单位;还有的同学,到工作岗位上不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就“跳糟”,不辞而别。许多合同纠纷的双方并不诉诸法律,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多次哀求下不得不放行,学校也不得不放行,给学校的名誉带来损失,给今后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我们经常发现往往一个人违约会造成整个地区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困难的现象。有毕业生向学院反映,用人单位看到我们学校的推荐表,就说:“淮北煤师的,我们不要,签了也不来”,还和旁边的用人单位介绍起我院毕业生违约情形,我们的毕业生尴尬而去。可见违约的影响如何之大!为此,学院规定签定协议后凡用人单位不同意违约的,学院不同意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要提高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的自觉性,签定就业协议前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虽然现在日本已经打破终身雇用制。在日本还是有一种观念的,那就是进入了一个公司,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因此,在他们最开始选择公司的时候,会十分谨慎,因为进入了就是一辈子。所以,从大学3年级后半年开始,就会有相关就业指导。到大学4年级,基本一年都在找工作。

(四)注意签约截止日期

学院规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于4月30日前报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就业指导中心报安徽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因为5月初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要把毕业生就业协议列入就业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4月30日不交协议,学校将认为你未落实就业单位,把你的就业计划列入家庭所在地县市教委(非师范为人事局),由家庭所在地县市教委(非师范为人事局)进行二次推荐就业。

二、注意签约的程序

打算厦门签约的同学,找公司盖章之前请务必看看自己是否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你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厦门生源可能不限学历);你打算签约的公司与厦门当地的人才市场必须有签约代理关系。如果你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请按下列流程办理:先找公司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之后让公司人事经办在网络上办理就业呈报表的申请手续,当厦门人设部门网络审批完毕,你将拿到公司盖章、厦门人事部门盖章的《就业呈报表》(一式三份),之后你才可以拿着《就业呈报表》和公司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厦门当地人才办理盖章手续。如果你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请绕道找别的地方的公司和人才市场盖章吧。

1、12月1日开始毕业生可以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协议书。

2、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协议书内个人基本情况等项目。填写协议书时应注意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填写。

3、双方协商签订协议,用人单位盖章。并填写备注栏(如无特殊要求,备注栏一般可不填)。

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一般情况国办中小学的主管部门为县市教委、企业办中小学主管部门为该企业组织部或人事组织部等人事主管部门。高校只需盖学院人事处一个章)。

5、所在系同意后盖章。

6、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有单位为保证毕业生能一定到他单位就业,在其上级主管部门未盖章前,要求毕业生一定先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章,遇到这种情况,毕业生一方面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我院关于协议书的有关管理规定,让其放心,另一方面如用人单位仍不放心可建议其直接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联系,由学院向其解释。)

三、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规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社会服务的义务。毕业生以及签约诸方应信守诺言,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就业政策。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定的协议必须在4月30日以前报院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列入就业方案。4月30日以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协议一经签订,有关各方面不可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违约,须征得签约诸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并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提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学院交纳违约金。上报计划以后学院原则上不受理违约事宜,毕业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违约的,报安徽省教育厅,经同意后,向学院交纳违约金后办理。

毕业生每人只能有一份编好号的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丢失协议书,将不予补发,在9月1日后按改派程序处理。

安徽省确定的师范类紧缺专业的皖籍毕业生只能使用安徽省教育厅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本省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四、遇到情况应随时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答:需要。尽管offer不是三方协议,但它实际上是你和公司之间签署的一个非正式的合同。所以,如果在offer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当你不去时,就算违约,仍然要交违约金。这点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违offer也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如果上面规定的话。如果offer上没规定违约金事宜,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但这时,你损害的是个人信誉。所以,在签offer时,还是要慎重。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毕业前夕往往是大学生们最忙碌和紧张的一段时光,找工作,选择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在这个过程中,户口和档案的安置、三方协议中的细节条款、试用期的纠纷等等让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应接不暇。医药英才网不久前邀请了劳动就业领域的资深律师专家史晓英女士,从劳动法的角度为大学生们指点如何应对就业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申请者条件:想提高英语水平,但国内的学习语言环境又比较应试,不能从根本上提高英语成绩,对于申请者没有IELTS的具体要求,只要英国学校同意录取就可以。

史女士认为,应届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总结起来大都与三方协议和试用期有关,她分别就这两个问题进行了重点阐述。

关于三方协议的法律问题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由于三方协议是大学生就业的第一步。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应届生要正确理解和使用三方协议,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唯一性。即毕业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如果学生签订多份三方协议,则一旦出现冲突以第一份协议为准;第二,法律效力有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第三,违约金的数额符合规定。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第四,备注栏不是空白。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90%以上的三方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责任和权利的双方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月工资的总和,而上海则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而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几点: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也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行。见习期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用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在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对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篇18: 就业协议书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资料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带给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带给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带给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用心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能够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必须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能够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潜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状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能够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带给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能够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能够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职责。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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