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09-17 08:24:40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东莞房屋租赁合同(共10篇)由网友“nofate”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东莞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东莞房屋租赁合同

篇1:东莞房屋租赁合同简单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__卫_____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计___年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元/(□月/□季/□半年/□年),总计:___元(大写:___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篇2:东莞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主任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承租人:xxx

职务:xx总经理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大厦1—5层宾馆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

1、甲方根据办事处工作需要和乙方业务需要,将办事处1—5层作为宾馆无偿租给乙方以接待xx市委、市政府和各委、办、局领导各方游客来x处理公务、旅游。

2、乙方负责安排原招待所职工的工作并负责发放他们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宾馆所得营业收归乙方所有。

3、乙方负责对宾馆各类用品及设备等国有资产爱护使用,并出资费用维修设备,添置用品。

4、乙方负责宾馆对外业务的各种费用。

5、租用期为1年,自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止。

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附件。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总经理: 年 月 日

篇3:东莞厂房租赁合同

东莞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列称为甲方)

承租方:(下列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续租赁厂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由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正,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元正作押金,租赁期满押金退回给乙方或充低最后月份租金。

4、乙方每月_____号前缴交上月租金给甲方,若逾期按每月加收1%滞纳金,每年底要结算清楚,特殊情况,双方具体协商解决。若年底拖迟1个月尚未结算租金,经双方书面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交纳而乙方拒绝交纳的,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事故发生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各自发生的税款按国家有关法规各自负责。

7、本合同由签约日起,法律效力同等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市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4:东莞厂房租赁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人应在7日内无条件将租赁标的交回出租人,交回出租人前承租人可以占有租赁标的。

4.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标的时,承租人负有撤除租赁标的内废物、清扫等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租赁标的存在由承租人造成的毁坏,应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同时承租人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7日之内将租赁标的内的属于承租人及其员工、客户的全部物品、财产、设备设施搬出租赁标的,如到期未搬出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上述物品、财产、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直接处分上述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扔掉、变卖、采取公证提存或公证证据保全的方式保存上述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处分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饰、装修所形成资产无偿归出租人所有。除上述约定及本合同第十九条另有约定外,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装饰、装修所形成的资产按如下约定处理:(1)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复原装修的,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按租赁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进行复原装修并拆除现有装饰、装修,否则应承担出租人进行复原装修所支付的费用及损失;(2)如出租人未书面要求承租人进行复原装修的,则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饰、装修所形成的资产及租赁标的内的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

5.如承租人逾期交还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租赁标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当年日租金标准3倍的违约金。同时出租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承租人撤离租赁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类似于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其发生和其结果的事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且应在遭受该不可抗力后的15日内,提供说明该不可抗力的详细的状况及该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有关书面文件和与此有关的有效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是指经该事故的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的公证的证明文件。

2.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及其后果影响期间,本合同自然中止履行,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上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导致租赁标的所在建筑物全部损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紧急避险

当租赁标的或租赁标的周边建筑或财产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爆炸等灾害的威胁时,承租人在此同意,出租人有关人员可不经承租人同意,进入该租赁标的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而中断供应租赁标的的能源,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空调、供暖或供水,以保证租赁标的或出租人及第三人的安全。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及赔偿金。

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本合同,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由于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出租人单方行使权利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按照第十九条第5款的约定支付滞纳金。前述违约金、滞纳金应在合同解除后15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本合同,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由于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承租人单方行使权利解除本合同的,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支付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滞纳金应在

合同解除后15日之内一次性支付。除上述违约责任外,出租人只需赔偿承租人经折旧计算后的装修损失,折旧后的装修损失按如下公式计算:装修损失=经出租人认可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限-合同已履行的期限)/租赁期限,除此之外出租人无需赔偿承租人的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预期利润、员工辞退、库存货物等)。同时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修所形成的资产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双方对承租人的装修损失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在通知承租人无效的情况下,即可由出租人以至少中断租赁标的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等供应的方式敦促承租人更正其违约行为,如在出租人发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承租人仍未更正,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同时承租人知悉并确认,由于出租人中断租赁标的供应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设备毁坏等损失),全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标的结构或损坏租赁标的;

(2)改变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标的的用途,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额累计超过15日(含15日)的。

(4)拖欠能源费等单项或多项费用额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 依前述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还应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未支付租金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6.根据本条所发生的损害赔偿义务不受本合同的解除的影响。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租赁标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除外。

第二十二条 通告与送达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出租人在租赁标的之任何部位(包括信箱)留置该文件及张贴于告示栏内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出租人采取在租赁标的门前或其它任何部位留置(包括张贴),则该留置之日为送达之日;如张贴于告示栏内则以张贴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的则以承租人签收之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送达方式。

2. 本合同首部所列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何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的前三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二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出租人或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本合同均不生效。

2.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变化,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3.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由出租人出具的确认函、变更函、承诺函、补充协议等一切文件均须出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出租人公章,如出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出租人公章,该文件对出租人无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用中文制作4份,出租人执2份,承租人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代表在 签订。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东莞厂房租赁合同范文三

租赁物名称:

出租方名称:东莞市

承租方名称:李

XXXX铁皮房 XX镇XXXX股份经济合作社 XX(441900198808080808)

出租方:东莞市XX镇XXXX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李XX(441900198808080808)(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经营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包括:铁皮房一幢一层,面积约40000平方米;

2、租赁物属于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赁期、免租期和计租期

1、租赁期从年日止。

2、乙方装修免租期为10天,即从月日起至年月9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3、计租期从年日止。

4、甲方于6月1日前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定金

1、铁皮房面积约元 (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正)。

2、租金按月缴交。乙方于每月日前将每月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XX农商行,户名:东莞市XX镇XXXX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80880088880888)。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定金,共元和预缴计租期第一个月租金12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600元。乙方应将款项转入前款甲方银行账户。

4、合同期满,在乙方付清租金等经营费用,并经甲方检查铁皮房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后,甲方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移交

1、甲方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租赁物现场,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2、乙方租赁期满后要继续租赁的,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两个月之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则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五天内将租赁物完好归还甲方,不得拆除租赁物的固定装修及水、电、消防设施。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

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检查租赁物。除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外,租赁物的维修(包括门、窗、锁、下水道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电梯、消防设施的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认为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和通知甲方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检查租赁物使用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权利,甲方的检查应在乙方陪同下进行。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件,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收取乙方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时其价款均属不含税价,乙方同意甲方只需向乙方提供由甲方开具的统一收款票据即可,如乙方需要提供其他票据的,如发票等,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愿意支付。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租赁物内守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扰妨碍。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卫生费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做好环保、消防、保卫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租赁物结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接或转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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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损坏租赁物的,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租赁物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1%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收回租赁物的,应返还乙方双倍定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的,按应缴租金每日加收

2、乙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退租的,甲方不退还所收乙方定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定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收回租赁物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经济算是的不予赔偿:

(1)未按时交付定金;

(2)拖欠甲方超过两个月租金;

(3)拖欠工人两个月工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租赁物结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7)未按时归还租赁物给甲方。

4、乙方向甲方归还租赁物时,租赁物及固定设施水、电、消防等有损毁的,要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 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乙方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镇农办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时间:20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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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东莞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出租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并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承租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并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出租人依法拥有位于广东省东莞市XXXX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的出租权,现承租人有意承租出租人享有合法出租权的房产,且承租人已查看了租赁标的,并对上述房产现状知悉。

2.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就承租人承租租赁标的的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XXXXXX,双方确认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为XXXXX平方米,具体由如下部分组成:

(1)厂房: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一至四层, 1部电梯;

(2)厂房: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一至四层,2部电梯;

(3)厂房: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一至四层, 2部电梯;

(4)厂房: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一至四层, 1部电梯。

(5)办公楼: 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二至四层,1部电梯;但办公楼1层不在此次租赁范围之内,办公楼一层由出租人使用。

(6)宿舍:A宿舍: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B宿舍: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7)其他:天桥: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C栋空调房: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D栋空调房: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

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总计为XXXX平方米,承租人确认已经实地查看了租赁标的,对租赁标的的情况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租赁标的的具体位置、范围及租赁标的建筑面积明细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使用

承租人对租赁标的使用用途为生产,经营范围为 XXXXX。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上述房屋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当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三条 转租转借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其所承租的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借用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承租人承租租赁标的的期限为5年(不含免租期),自3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租赁期限起算日为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于承租人之日。

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本合同约定的因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3.租赁期满,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租赁标的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之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有权另行出租。

第五条 免租期

1.出租人同意向承租方提供2个月

2.免租期间,承租人无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应交纳水电费等能源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3.承租人确认并同意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承租人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没有出现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给予承租人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承租人不享受前述免租期,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期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补交该期间的租金。

第六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双方同意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建筑平方米XXX元人民币/月,月租金共计XXXXX元人民币,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

2. 双方约定,承租人应以1个月为一期,采取上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应于每期到期前的7天之前向出租人支付下期租金。出租人在收到承租人上述每笔款项后,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其中向承租人开具已付租金金额50%的租金发票,其余租金金额开具普通收据。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进一步约定,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标准,出租人仅需向承租人开具50%的租金发票。如在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租人需开具全额租金发票(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开具全额租金发票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出租人开具全额租金发票),则出租人另行开具租金发票所需支付的税金由承租人承担。

3.双方约定,承租人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期的租金XXXXX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其它相关费用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空调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停车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另行支付,对于承租人使用的前述各项能源,如尚未设置专用计量仪表则由承租人设置并按实际使用量支付。如遇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对其价格调整,则承租人应按调整后的标准交纳。

第八条 承租履约保证金

1.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保证承租人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签订本合同同时,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2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XXXXXX元整,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2.在本合同期满时,在承租人完全撤出租赁标的,双方办理完毕场地交接手续后4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承租人且不计利息。

3.如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由于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其支付了本合同第十九条第2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及第十九条第5款约定的滞纳金的情况下,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如承租人未承担违约责任,则出租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4.双方一致同意履约保证金不得折抵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所拖欠的租金及能源费用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租赁标的交付时间及状况(条件)

1.在承租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付清应交纳费用的前提下,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为201月1日,如出租人未按上述时间交付租赁标的,则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承租期限、免租期及一切相关事宜相应顺延,最终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延期超过三个月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承租人未在出租人发送的交房通知中确定的交房日前三日内向出租人提出解除本合同或承租人已接收租赁标的的,视为承租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出租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已交纳的款项,出租人无须承担其他责任。

2. 承租人应当派人接收租赁标的、房门钥匙及相关固定装置、设备并与出租人签署交接清单。(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标的的现状为:XXXX。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现状已知悉并无异议,承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租赁标的并签署租赁标的交接确认单。

第十条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标的,如出租人中途收回租赁标的的,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如欲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承租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标的转让时出租人应当保证使租赁标的的购买人充分了解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租赁标的购买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双方约定,因整体装修改造或经营业态整体调整出租人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双方约定,依据上述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出租人只需赔偿承租人经折旧计算后的装修损失,折旧期为5年。折

旧后的装修损失按如下公式计算:装修损失=经出租人认可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限-合同已履行的期限)/租赁期限,除此之外出租人无需赔偿承租人的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预期利润、员工辞退、库存货物等)。出租人应于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无息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本合同解除日后尚未履行期限的租金。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双方对承租人的装修损失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用水、用电、煤气、空调、电梯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中断不超过48小时(如该故障非因出租人原因造成,能源及设施供应中断超过48小时,出租人也无需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责任)及因其他承租人、小业主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出租人无需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及承租人、第三人、政府相关部门或能源供应单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设备质量问题、维修、大修及改造等原因)导致前述情况发生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内,出租人有权在营业时间联同新租户进入租赁标的视察,但须提前24小时通知承租人。

7.租赁标的的公共区域管理由出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报批手续,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无权对租赁标的结构、承重、外观及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变动或分割。否则,由此给出租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承租人承担,同时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对租赁标的和公共区域修复原状。承租人应在装修施工动工前将装修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提交出租人批准,在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进行任何装修工作。承租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市容、工商等,上述报批的义务不得因出租人批准而予以免除。承租人在与其所聘请的施工承包单位订立任何合同之前,须将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交出租人确认。

4.承租人自行办理该租赁标的之经营行为的一切政府批准和许可手续,并在开始营业日前办理完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交出租人留存。

5.承租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出租人有关使用租赁标的安全的规定,如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标的损坏,直接或间接致任何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害,则承租人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6.无论何种原因,承租人如发现租赁标的出现不安全状况,均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租人应对租赁标的内和承租人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租赁标的及共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

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出租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承租人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承租人拒不维修或赔偿的,出租人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赔偿。如因承租人之使用出租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过错导致人身受到伤害和/或财产受到损害,应承担(包括对出租人)赔偿责任。

8.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供货方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应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此使出租人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承租人有权在厂区门口增加承租公司招牌。双方进一步约定,在实际设置广告位的过程中,关于承租人所设置广告招牌的具体位置、尺寸及面积必须经过出租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承租人不得设置。

10.广告招牌由承租人自行寻找相关的具有安装能力的装修公司并按出租人指定的悬挂位置进行广告招牌制作、悬挂,且承租人应负责办理广告牌发布所需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需出租人协助完成者,则需与出租人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费用。承租人保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广告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所悬挂安装的广告牌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因广告发布及广告牌悬挂、安装等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及出租人遭受的政府处罚等责任,均应由承租人承担。

11.承租人应负责租赁标的区域内的消防责任。

12.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人对包括但不限于其在经营期内对外产生的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均由承租人承担。

13.双方约定如因承租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致使出租人由此遭受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损失,承租人均应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损失。承租人应在收到出租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一

次性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14.如承租人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害赔偿金)及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租人应承担出租人为追讨欠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害赔偿金)或要求承租人履行本合同或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评估费、审计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15.承租人所用电话线路租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有关单位支付;承租人如需转移其原有电话线路,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承租人在对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出租人的相关规定。如因承租人从事上述施工活动影响第三方的,承租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17.租赁标的中的厂房共配电梯6台,办公楼配客梯1台。上述电梯的维修、保养、年检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18、租赁标的中A、B、C、D厂房电梯若需改造,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进行改造,但改造的方案应当经过出租人的书面确认后再实施。租赁期满后,上述改造成果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19.宿舍A、B栋配有太阳能热水系统,承租人自行维修使用。出租的厂房、 宿舍、绿化、道路等其它设施均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保养。

20.承租人保证其员工不得在宿舍做饭、炒菜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1.承租人独立门口在厂房D栋后边, 出租人应将租赁标的以不锈纲栏河隔开管理。

22.出租人保证提供600千瓦至800千瓦的变压器给承租方使用,同时承租方每月所产生的电费,出租方需要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

第十二条 租赁标的的抵押

1.在承租人和出租人关于本租赁合同签订之前,租赁标的及租赁标的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状况为未设定抵押。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租人对租赁标的设定抵押,则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但需通知承租人。

2.出租人有权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益质押给境内外商业性银行,承租人应当按照出租人的书面通知将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直接汇入出租人指定的

账号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签署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

1.在承租期内(包括免租期),承租人须将租赁标的向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 “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及“财产险”等保障租赁标的的装修安全、结构及其内财产的安全 ,达至出租人合理的满意程度。承租人需将保单及已付保费凭证提供给予出租人查阅。

2.遇有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过失而须向第三方作经济赔偿时,而该赔偿责任已经由中国法院裁决,但保险公司不认可此赔偿的话,承租人或出租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解除

1.在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通知承租人。

(1)承租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超过7天(含7天)的。

(2)承租人逾期支付第一期租金超过30天(含30天)的。

(3)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接收租赁标的,逾期超过7天(含7天)的。

(4)承租人拖欠交纳的租金额累计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

(5)承租人拖欠交纳的能源等单项或多项费用额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

(6)承租人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7)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在出租人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通知出租人:

(1)因出租人的过错导致承租人经营租赁标的产生严重阻碍时,达到无法开业经营连续超过1个月;

(2)出租人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3)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本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还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在本合同终止或因其他原因解除之日(以下称“本合同终止日”),(1)承租人应无条件地将租赁标的返还给出租人;(2)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租金中本合同终止日后的期间按日计算的租金的金额;(3)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付的截止至本合同终止日止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篇6:简短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

一、房屋位于_________。

二、租期:暂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议定每年()元,租金由房主向租主收取,并在租房时一次交清。

四、费用:水,电,煤气费以表记数,冬季取暖费,有线显示费,物业管理费等从入住之日起由租主负担,并一笔交清。

五、要求:租住期间,室内原有设备,物品不得拆改损坏,否则照价赔偿,为保证双方诚信,租住期间房主向租主收取租房押金()元。

六、租主搬走前,要通知房主验收,原房屋,设施并结清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等费用做好交接,房主并将押金如数退还租主。

七、租期内,原则上不准违约,如遇城市规划等特殊情况房主收房应按期退还剩余租金;租主退房不退租金,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主。如若期满租主提出续租,双方重新订立续约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室内物品:

水表指数:电表指数:

房主:租主:(附租主身份证或驾驶证复印件)

-年-月-日

篇7: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路号、间数面积结构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

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元,租期租金总额元。承租方将租金

以方式,于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

(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

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

租,应提前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

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

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

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应支付赔偿金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

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为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给政府的土地购买金)是不同的,使用年限也是有差别的(一个70年,一个50年)。土地的使用性质在土地出让的时候就已确定了,所以居民用房在没有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性质转变,补交出让金得情况下,擅自作商业房使用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你们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当然也无效。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们签订居住房为商业使用的合同,双方其实都有责任的。

篇8: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子出租给乙方,共计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租期为______月,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金标准_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押________付________支付。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五堵漏。甲方如数退还押金。

三、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房。

四、承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做到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在租用期间,乙方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事情发生,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备注及各项表度数:

(1)水表现为:________度,(2)电表现为:________度,(3)煤气表现为:________度。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见证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集合12篇)】

篇9: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如不得随意另外出租给其他人。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交纳方式为__________付。

2、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3、以后支付房租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__月__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租金为现金交付甲方为准。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赔偿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__租金的20%,为__元

第八条身份证明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身份证复印件保存留底,以配合当地村委会或公安局人员核实及调查,退房时归还。

第九条租房有关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宽带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__村居委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0: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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