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流程(共13篇)由网友“哆来咪发嗦嗦嗦”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签劳动合同流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签劳动合同流程
签劳动合同流程
签劳动合同流程受理方式:窗口受理
提交材料:
1、电子档
2、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
3、劳动合同原件一式 2 份
4、登记表原件 1 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
服务流程:
所有生产经营地在园区中新合作区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材料书面报送至园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同时在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窗口完成用工备案手续。
1、用人单位携带以上材料至园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大厅北侧),进行电子报送、合同审核、公积金会员增加等工作。电子档制作流程下载
2、窗口审核材料无误后,现场打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2份,并经用人单位经办人员现场加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后,返还用人单位1份,窗口留存1份。
3、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及其他书面材料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合同备案窗口(园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大厅南侧)办理合同备案。
4、窗口审核材料无误后,在登记表、劳动合同原件上盖章备案,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盖章登记。合同备案窗口留存《登记表》原件,其余材料返还用人单位。
5、生产经营地在园区科教创新区(含独墅湖高教区、生物纳米园、创意产业园、大学产业园、腾飞创新园)的用人单位可至我中心设在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窗口就近办理。
6、生产经营地在园区娄葑、唯亭、胜浦镇的用人单位请至所在乡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
咨询电话:
劳动合同管理窗口:0512-66605847、66605965、66605963
用工备案窗口:0512-66605851
外来劳动力就业培训证办理窗口:0512-66605892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窗口:0512-67068034
娄葑人力资源所:0512-62863892、65934361
唯亭人力资源所:0512-62716819、62746822-8054
胜浦人力资源所:0512-62828401、62828403
说明:
1、《登记表》可在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网站 下载,并用 8K 纸或 A3 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登记表》由员工本人认真如实填写后,由用人单位与员工本人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单位如需留存的,可一式两份。
新版《登记表》(09 版)自9月1日起开始使用,旧版《登记表》可继续使用至月31日。 1月1日起,旧版《登记表》停用,窗口仅受理新版《登记表》(201009 版)
2、《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苏州市区(含平江区、金阊区、沧浪区、园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户籍的员工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并由新用人单位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注明新签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并加盖公章。其中:
新录用员工有原工作单位的,需由原工作单位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注明原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加盖录用和退工备案章。
新录用员工为毕业生或无原工作单位的,且未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需至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新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编辑
篇2:签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样本
签劳动合同样本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决定录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正式职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1、双方合同期为三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期以续订合同为准。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 部门担任工作。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
2、乙方工资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
所有津贴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资内,不另行支付。
遵照社会保险条例要求,甲方为其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给乙方发放适当的奖金。
3、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4、乙方基本职责: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
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和出差。
5、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编辑
篇3:签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篇4:签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年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篇5:签劳动合同
1、如果说公司说要上市,没有大专文凭就要另签合同到一个子公司会有影响吗?或者应该赔偿吗?请给位高手给予指点指点。小弟先谢谢了。
2、合同是人事说必须签有道理吗?
3、如果合同期1年到了不续签会有怎么样的赔偿?
[签劳动合同]
篇6:如何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疑点解析(一)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疑点解析:如何理解“工作满十年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但并不是只要工作满十年就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愿意续签合同,劳动者本人是否提出。如果三个条件都具备,那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而劳动合同双方订立了有固定期限合同的话,职工可以向仲裁申诉,要求确认双方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仅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但需注意的是,上海市做出了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原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按以下办法处理:1、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了有期限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成立;3、若被证明用人单位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导致订立了有期限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中约定期限的条款无效。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疑点解析:“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等于“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原本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如有些单位利用试用期薪资待遇较低做文章,应聘者最后总是被判“不合格”,还没转正就被辞退。
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随时不等于随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工作内容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疑点解析:给员工调岗要有充分理由即使在劳动合同中预先做出可以随时调整岗位的约定,实际调整岗位时还是可能引起劳动者的不满,甚至引发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认为既然劳动者已答应,就应无条件服从,而劳动者则认为这种约定显失公平。应当说,劳动合同岗位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整,原则上应当协商一致。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又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或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岗位,是行使劳动请求权的一种方式,也是符合情理的。
篇7:劳动合同流程
劳动合同流程
一、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a、劳动者年龄审查;
b、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c、查验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有劳动关系;(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如不能提供需要与我单位签定一份承诺书)
d、查验劳动者身体健康证明
二、履行告知任务
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相关证据,我们公司在(入职声明)中有体现)
三、签署劳动合同
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先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统一盖章。这样可以防止空白劳动合同流失及劳动者单方修改合同。
四、发放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双方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未交付给劳动者,可受到行政处罚,并赔偿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故此,用人单位应让劳动者签收(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并对签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进行登记,统计,建议职工名册。
篇8: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上海同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家梅职务 :董事长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乙方负责牌号为的汽车驾驶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 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五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第六条 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七条 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按国家规定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出车,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十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乙方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七条 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八条 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乙方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上班时间内乙方未被派出车的,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主管报到。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按照甲方有关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万公里行车安全奖”参照铜川供电局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篇9: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暗箱”合同
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利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认为“你不干总有人干”的心态,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见。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抵押合同
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居然还在劳动合同中确定下来,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尽管政府部门一直坚持查处此类合同,但一些用人单位还是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态,索要抵押金、风险金、保证金、培训费等,然后抓住务工者的一些“把柄”克扣牟利。
双面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口头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权益受到侵害也只能“打落牙齿肚里吞”。
简单合同
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如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违约等行为的追究条款。
卖身合同
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甚至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
生死合同
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注意事项
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长短根据合同年限来定;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报酬,社保和福利,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入职当日劳资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涉及专项培训费用的,双方可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篇10:劳动合同必须签吗
劳动合同必须签吗
劳动合同必须签吗东方网7月13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人事经理在单位里是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所有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唯独人事经理张某没有签。当公司提出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时,张某却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赔近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月,张某进入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佣期限至2月。根据协议约定,张某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年薪45万元,公司每年分12个月平均支付。
到了7月,休完产假本该回单位上班的'张某,却收到了公司发给她的电子邮件,被告知单位单方面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对此,张某并不认可,并始终认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后来,张某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万元的索赔要求。她称,曾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向总部请示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没有签,而仅仅是通过口头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约定劳动报酬的事宜。
庭审中,家具公司称,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是因为其在哺乳期结束后反复提交病假,公司认为病假是虚假的。公司认为,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交给张某,她也曾在年度考评时汇报称已完成任务,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张某在内的所有员工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人事经理,其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单位的人事管理,而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是人事经理的主要职责。张某理应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其中也当然包括其自己劳动合同的签订。家具公司也有理由相信,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均
篇11:签书面劳动合同
签书面劳动合同
签书面劳动合同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在数量上大幅飙升。今年1月至8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4万件。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数量膨胀化、内容复杂化、区间多样化、诉讼群体化和难度增大化的特点。
从今天起,本版推出一组稿件,结合具体的案例,探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介绍]
王玲出生于1988年,是一个“80后”。208月,小王到一个服装公司工作,岗位是服装导购员。服装公司直至201月才和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王的月工资是1200元,合同期限是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没有约定试用期。2009年6月之前,服装公司一直以小王尚处在试用期为由没有足额向她支付工资。因为工作特点,小王经常在周末加班,但是公司没有向小王支付过加班费。多次讨要工资和加班费未果,小王一气之下准备辞职,并将服装公司起诉至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涉案劳动者越来越年轻
“王玲参加工作时只有20岁,工作刚满两年就考虑离职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办公室主任李经纬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我们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像王玲这样的'“8090后”涉案劳动者越来越多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项专题调查也显示,劳动争议纠纷的涉案劳动者趋于年轻化,劳动关系稳定性下降。据统计,2009年劳动争议案件涉案劳动者的平均年龄为37岁,低于年39岁的平均年龄,其中35岁以下的劳动者比重也不断增大,2009年已达到42.3%。另外,发生纠纷的劳动关系稳定性较差,争议产生距劳动关系建立期限不满3年的比例高达69%。
“劳动争议案件中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的平均年龄呈现下降的趋势,这既表明‘8090后’正逐步加入劳动者队伍,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8090后’相对而言更容易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李经纬分析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第一,“8090后”劳动者从事的行业集中在房地产、餐饮、服装百货等行业,这些行业本身具有受市场走势影响大、稳定性相对较差的特点。以房地产行业为例,行情好时从业人员收入丰厚,行情差时很多从业者不但收入降低甚至失业;第二,“8090后”劳动者受雇的企业有很多是小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对于大型国企、外企,这些用人单位存在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会及其他形式的劳动者维权组织缺位等问题;第三,“8090后”劳动者由于年龄较小、工作时间较短,很容易有跳槽行为,频繁换工作的现象在这个群体中十分常见。
“另外,受教育水平等其他因素也对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影响。”李经纬说。
用人单位也有举证责任
小王是服装导购员,经常在周末加班,可公司却从来没有支付过加班费。“像小王这样的情形太常见了。”李经纬说,虽然劳动法明确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但劳动者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的路却很艰难,主要是如何举证证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少小时的班,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不可能提供给劳动者,有很多劳动者迫不得已只能提供自己平时记载的加班记录,但因该证据为劳动者单方制作,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相佐证,用人单位又不承认,则不能认定存在加班事实,无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为了解决劳动者维权难的问题,第九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
篇12:劳动合同签几年
标签:国营企业 劳动合同 怀孕 小孩 结婚
回答:1 浏览:2776 提问时间:-01-23 23:39
我厂原来是国营企业的。这个月正式改制了现在成为民营企业了,这个月25一27号就要签合同了,我一直都在犹豫不决当中。有很多人说签1年的。有些人说签3年的,还有人说签的。合同那里规定是3一10年的。但是也可以签1一2年的。我交养老金已经交了6年了。我想签3年吧。因为我刚刚才结婚还没有小孩。我担心我怀孕后和产期的时候不给签合同了就亏了。因为现在产假每个月都有900元。所以我想签3年吧。请有经验的你告诉我好吗,那我先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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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
[先知] 你好!很多由国企转制为民营企业的员工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很多人都有过犹豫。
其实,重点考虑几个问题就可以了:
1.这个单位的效益如何?在当地属于效益如何的企业?产品是否有发展前途?
2.转制后这个企业的领导层如何?是否有超前的经营意识意识?他们的责任心如何?
3.你留在这个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4.你与同事间的关系如何?你是否准备长期干?
你大可不必烦恼,一般企业转制后还是对原单位员工比较关照的`,因为终究共事过一段时间,另外转制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承袭国企的管理方式、人情味一般也比较浓,工作起来可能比较舒心一些;另外,企业转制后效益一般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还有,你还应该具有股东身份或是以新企业的创始人的身份出现。
只有你自己了解你所在的企业,最终的决定权属于你,仔细斟酌,也和家人好好商量一下。
编辑
篇13:签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签订时间
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到期前最好完成续签。
如果相应截止日遇到节假日的,一定在节假日之前完成相应签订工作。
案 例: 李某是一名中年妇女,她在三年内从三家企业共获得了3万5千元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前年,她应聘到一家企业做操作工,工作了一段时间,企业提出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她以各种理由推脱。
工作快一年后,她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获得1万多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去年,她又在一个家具厂找了一份工作,后以同样的理由拿到了1万多元赔偿。
而后,她去了一家纺织企业,企业要求她签合同,她还是拒绝。
最终企业支付了7千多元的赔偿。
法律条例: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析:一旦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就应承担二倍工资的惩罚。
不少用人单位有一种误解,工资、社保之类的都依法发放了,似乎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并没什么影响。
在此必须重点提示:涉诉时,仲裁和法院只审查签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这个事实,而不会考究没有签订对劳动者有无影响。
而现实中确也存在部分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
签字和盖章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核实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公章一致,并通过工商登记确认用人单位合法存续;而用人单位一定核实劳动者的签字为本人签字,且签字与劳动者平时字体一致。
案 例: 郑女士原是某科技公司的一名职工,2012年1月30日,她受聘于该公司从事灯板组的工作。
同年3月15日,郑女士离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此后郑女士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其仲裁请求被驳回。
郑女士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公司答辩称双方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原告郑女士闻言立刻抛出“重磅炸弹”,她认为被告提供的劳动合同上的签名不是她本人所签,自己根本就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是公司事后伪造的。
双方各执一词,原告郑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对其签名笔迹进行鉴定。
经鉴定,被告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确实非原告本人所签。
对此,被告公司有自己的解释,认为劳动合同肯定有签,但当时原告及其亲戚朋友好多人同时到该公司应聘,签订合同时,原告可能说不会签字,存在亲戚朋友代签的情况,由于当时没有记录,谁签也不清楚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被告在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在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向其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析:合法有效的'签章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实践中,该环节经常会出现五花八门的问题,比如,劳动者用消字笔签字的;劳动者找人代签,事后不认可的;甚至HR当面看着劳动者签字,最后鉴定签字不是本人签订的。
虽然这些情况都是一些极端情况。
但需要提醒注意:比如尽量用用人单位自己准备的笔,用劳动者平时写字的字体当面签署劳动合同等。
试用期劳动合同
避免单独就试用期签订所谓试用期劳动合同。
案 例: 小王新入职某贸易公司,公司人事主管告诉小王,为了考察小王的工作能力,先签订一个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月薪1500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如果小王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公司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合同期工资为2000元。
如果三个月试用期小王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业绩,公司将不正式聘用小王。
法律条例:《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析:不少用人单位习惯于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但这样的后果将是该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一份未约定试用期的短期劳动合同。
一旦这样,首先,试用期约定本身不合法;其次,试用期劳动合同到期,将被认定为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再签劳动合同将属于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最后,用人单位如果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试用期本就是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种类和期限依法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用人单位无需单独就该条款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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