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

时间:2023-08-15 07:47:58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锦集14篇)由网友“feiiii”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

篇1: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

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诉求双倍工资该如何支付?

廖某于 5月7日到深圳某公司工作,月工资为2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未给廖某缴纳社会保险。5月7日,廖某因家庭原因提出辞职。205月11日,廖某向深圳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自 206月7日至年5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5万余元。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解析

廖某于 年5月7日到该公司工作,因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廖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与廖某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廖某主张公司给付 5月7日以后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无法律依据,仲裁应不予支持;

关于廖某主张公司应给付 2008年6月7日至 205月6日期间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廖某主张 2008年6月7日至 年5月6日期间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期间应从 2009年5月7日起算,而廖某于 2010年5月11日提出仲裁申请,已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违反了这项规定,故对于廖某的该部分请求,仲裁也无法给予支持。

案例延伸解读: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诉求双倍工资的相关解析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是否仍需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满一年后也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是否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款规定从规范形式分析属于法律推定,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法律拟制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这表达了法律的一种强制性态度,以赋予劳动者终身雇佣的机会为代价促使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上述分析,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这三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逾期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此时法律推定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不需要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前两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该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不会产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处有两种具体情况,一种是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情况是超过一个月后不满一年期间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第一种情况下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第二种情况下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以本文案例说明,深圳某公司与廖某于 2008年5月7日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即自 2008年6月7日至 2009年5月6日),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暂且不考虑其它制约因素,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应向廖某支付 2008年6月7日至 2009年5月6日期间的双倍工资,更确切地说,是在工资之外再向廖某支付11个月的工资作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经济代价,这也意味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上限是劳动者11个月的工资。

(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同样要受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先行解决,所以诉讼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也必须予以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时效、中断中止情形以及特殊时效,其中特殊时效仅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情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在性质上属于惩罚金,不是劳动报酬,因此不能适用特殊时效的规定,应适用一年的普通仲裁时效期间,并适用一般性的中断中止情形。

以本文案例说明,廖某主张 2008年6月7日至 2009年5月6日期间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那么仲裁时效期间应从 2009年5月7日起算,而廖某于 2010年5月11日提出仲裁申请,已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故对于廖某的该部分请求,法律不再支持。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再向劳动者支付满一年以后期间的双倍工资;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在此期间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

工资的支付期间最长为十一个月,如果双方在此期间补签了劳动合同,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此外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还受时效制约,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和关于中断中止的一般性规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终点”为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篇2: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第,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订立。

同时,第八十二条规定,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该企业没有办理保险手续的,还应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所重点强调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经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尚不构成违法的,这是法律给用人单位预留的宽限期。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个

月未满一年的期限内,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已经构成违法。此时应当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已经满一年,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此时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法律给用人单位的惩罚是:支付两倍工资,并立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篇3: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仅仅确立了双倍罚则的原则,但并未明确另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对此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双倍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包括各种税费在内;第二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实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即,在应得工资基础上扣除各种税费后发到劳动者手里的的“裸体工资”;第三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标准确定,不应包括加班工资等。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因为《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则,旨在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里代价具体表现为,你如果不与这一具体相对人签定劳动合同就要付出两倍的成本,或者说,使用一名劳动者的成本相当于两名劳动者。成本包括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如正常劳动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等,非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如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计划生育费等。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双倍工资,也就是剔除非劳动报酬之外后的成本,包含所有实发工资以及个人税费在内。

因此,在剔除非劳动报酬后的全部工资都应当作为计算基数。这一分析的合理性就自然排除了第二种观点的存在。至于第三种观点不妨采取特例法排除。如果劳动者在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11个月工作期间,请事假该怎么计算?工伤医疗期怎样计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怎样计算?因责任事故扣发工资怎样计算?难道不按应得工资计算反而按正常劳动时间工资计算?劳动者本来就没有按正常时间提供劳动,你却要按提供正常劳动计算工资,这是哪门子道理?因此,以上特例的任何一条都可以否定双倍工资不得以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为准,否则,在无条件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就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与立法宗旨是相悖的。

二、双倍工资计算期间及法律时效

未签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对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容忍期限是一个月,最长的忍容忍期限是一年。超过一个月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后的连续11个月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强制性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一种情形是一种连续性的整体事件,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在一年内不履行义务的惩罚,无论是第2个月还是第12个月,其惩罚的措施和程度是一样的,因此,应当看作是违法期间的整体事件,不能分割为按月的单项事件。也就是说,只有当整体事件结束后才是法律时效起始时间。只要劳动者在受到一年的侵害结束后,在其后一年的任何时候都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后一种情形则不然,对用人单位超过一年后仍然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不但视为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签定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对于拒不改正的仍然要处以双倍工资的惩罚,否则,就不会做出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人认为,视为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应当再做双倍工资的处罚,其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法律虽然做了“立即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但是,就有个别特殊的用人单位的执迷不悟,该怎么办?法律措施就是让其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

需要强调的两点:一是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1月31日而不是2月1日,因为法律上的“1个月”是30天;二是“二倍工资”中的另1倍是法律对因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他与公休日及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性质上不同,因此,不能作为工资对待,应当受法律时效的限制。由于8月9日范某才向劳动仲裁机构主张201月3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因超过法律时效,法律不应当给予支持。如果范某主张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自1月1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呢?笔者认为,这里主要也是仲裁时效的问题,因为201月至7月的双倍工资请求已经超过时效,仲裁委不应当支持,只能支持年8月至201月共六个月的双倍工资请求。综上所述: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的期间为11个月。劳动者可以自该权利受到一年的侵害后,在其后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提起维权申请。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主张,最高支付期间为12个月。劳动者应当自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第一个月起,在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提起维权申请。尽管劳动关系延续期间,延期申请只会将主张的权利后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超过时效部分将得不到保护。③劳动合同终止后经过协商需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第一个月开始签定劳动合同。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自第一个月开始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篇4: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解答

我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7月参加工作,到现在也有十年吧。前一段时间因为领导矛盾,导致待岗。现在待岗四个月。公司几日前给了一份协议要在12月31日前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以经济补偿,因为考虑到参加集团集资建房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所以我当时没有签字,主要原因是在集资建房协议中有这样一条“鉴于乙方(购房方)享受了XX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集资建房优惠待遇,乙方不管以何种原因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从XX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含其子公司)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需补交建房补偿费每平方1000元,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按照协议约定面积为准,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按照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因为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不知道现在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是否会有影响所以就没有签字。另外现在我也找到新的单位,但新单位接收需要办理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我现在想要问的是:

1 关于集资建房协议当中补差价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如果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还要在办房产证的时候补交差价呢?

3,待岗期间,公司要我每天报到,因为现在在新公司培训所以没有去报到,原公司已经对我讲如果继续不去的话会有严重的后果,我现在该怎么做呢?

在线等,谢谢

[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解答]

篇5:面试经典问题解答

面试经典问题解答

网友:老大请问!

面视时总被问到“你期望多少工资”类似的问题,觉得难以回答。只好说自己没考虑过,给多少都成。而面视的考官追问个不停。心里虚虚的。请教各位老大,被问到这问题时候怎么回答好呢?比如某一工作平均总收入是5000。经常出差等。

热心网友:

伙计.要小心了.

开价低,说明水平差.

开价高,老板不高兴.

不开价,不敢要.

面试时,考官基本上已给你定好价,

问你,一是出于礼貌,二是证明自己判断准确.

所以,你的回答应与其预期(而非你本人预期)八九不离十,

否则,只有回家等通知喽.

专家指点:如何合理谈及薪水问题

许多求职者在参加面试时,当主考人员问及:“你的期望工资是多少?”往往会不知所措。或是由于道听途说,感觉良好,盲目抬高身价,吓得用人单位不敢录用;或是由于自己不谙行情,把自己的心理价位压得过低,一旦被录用后便觉得吃亏而导致迅速的跳槽或消极怠工,因此,合理进行自我报价大有讲究。

分析市场行情

对于不同的职位,一般说来有一个大概的市场行情价格,仔细分析这些指导价格,对自身的定位大有好处。目前全国尚无一家权威机构发布这方面的信息,但我们可以通过亲朋好友了解一个大概,另外也可以通过一些职业中介机构获得指导,争取多了解一些薪资状况。

分析市场需求状况

对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了解目前就业市场中对该类人才是供不应求还是供大于求,薪资行情虽说不同于股市的'瞬息万变,但的确是由市场在起指导作用,

例如:电脑人才在市场上极紧缺,刚毕业的本科生薪酬大概在~3000元之间,甚至更高,而同样的大学毕业生从事秘书工作的,薪酬在1500~2000元之间,不会高于此数。

分析自身的经验和能力

个人的经验和能力将是薪酬定位的决定性因素。例如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又有外企经验的英文高级秘书大概行情为3000~5000元,而大专毕业、三年以上外企经验的中英文高级秘书的大概行情是2500~4000元。

分析用人单位的特点

一般说来,大的跨国企业由于其福利保障制度较为完善,薪酬控制较为严格,除个别职位薪酬可以有较大幅度波动外,其余的职层均有较为严格的标准,不易随意改动;而中小企业为了吸引人才,也为了弥补其福利方面或者是个人发展方面的不足,薪酬伸缩的可能性较大。当然,最终具体企业还得具体分析。例如,该企业如果急需某方面人才,而你又是难得的候选人,则高价也易被接受。

网友:

自己在别人眼中究竟值多少钱是一件很难掂量的事情。一般我会说:我相信贵公司对有从事这项工作具有我这样学历、工作经历的员工有一定的薪酬标准,我希望是这个标准。但一般招聘人员都会让你说出一个具体数字来,哎!只能是看看他们的办公条件,看看他们的衣着打扮、甚至看看他们用的手机,战战兢兢,说出一个数来,像是待估的商品。这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真希望招聘人员能够直截了当地说出这个职位他们能给出多少薪金,让我们自己衡量。 有没有这样的公司啊?有的话一定要拿来分享一下

成功应聘网友:

这个问题需要理性对待,以我个人经验来看,不能因为怕失去工作机会而不敢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也不能没有调查研究就提出自己的期望,这都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当招聘人员问的时候一定要说,不能回避,也不能拐弯抹角得试探。我的建议是充分了解社会上的在这个岗位的平均工资的大致水平,再根据招聘单位情况,有信心的说出一个数字。

篇6:数学问题解答

在小学学习的过程中,奥数几乎成为了一门必修课。特别是现在的奥数还有一个称呼就是重点中学的“敲门砖”。所以很多家长感觉孩子的学习成绩还过的去的话就会送孩子去学习奥数。但是在学习奥数之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了,下面是奥数学习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看下,以防自己孩子在学习时出现,即使出现了相对应的问题,也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

问题一:如何进行各知识点之间的串联,在头脑中建立奥数的理论体系?

答:这个主要是老师的任务。孩子们现在年龄还小学习的时间也短很难建立完整的奥数理论体系。但是作为“过来人”的老师一定对这些问题有所认识。随着学习时间的增长知识的积累,六年级的孩子还是有可能有自己归纳的一套东西的。

问题二:奥数对初中学习以至今后的数学学习的具体好处?

答:如果单纯的讲奥数,绝对是个好东西。一般人不觉得奥数好是因为一般人学不透。奥数在开拓思维训练思维能力方便还是很有用的。把脑袋练的异常聪明,对什么事情没有帮助呢?

问题三:孩子在课堂完成作业还不错,但回家做题畏难情绪高,依赖思想严重。

答: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稍许的畏难情绪并没有什么大碍。孩子如果每天都积累一些难题无法解决,时间长了畏难情绪会越来越严重。长期如此就会严重地影响学习。我觉得当孩子做题遇到困难时,家长可以想办法争取当日解决。我们不怕出现问题,怕的是积累问题。

问题四:题目和知识点割裂严重,不能匹配,不点不会做题,只要点一下就下笔如有神。

答:奥数的精髓就在于那个“点”。不是题目和知识点严重割裂,而是我们还没有练出来“火眼金睛”。有一位申强老师,我曾经多次目睹他秒杀极难的奥数题。道行上我们还需要继续修炼。

问题五:奥数竞赛的考点有哪些,阅卷规则是怎样的,考试时哪些步骤是必须写的,怎么答题才不丢分?

答: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地各个杯赛要求都不一样。

问题六:奥数学习对孩子思维拓展和今后的学习有什么作用?

答:这么说吧奥数学的好的不一定能成为数学家,但是数学家学奥数一定能学得好。

问题七:小升初阶段奥数的内容和解题总体思路,如何快速提高孩子的奥数成绩,该不该大量的练习做题?

答:奥数题难就难在没有整体的解题思路。灵活多变是奥数题的特点。练习题诗需要做的,但是要有系统的做,不能每一本书只看前三页。

问题八:奥数不同专题的学习方法,非常规题如何应对,综合题型怎么运用?

答:四五年级一般都是在进行专题学习,六年级会学习一些综合性题目。我习惯称这类题目为多知识点考题,这类题目会成为今后考试的重点。

问题九:怎样培养孩子学习奥数的兴趣,家长如何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

答:现阶段还是需要依靠老师,老师要让孩子在学习中感受到快乐。家长的任务就是引导孩子深入思考,勇敢面对难题,尽量克服畏难情绪。

篇7:数学问题解答

问题1:老师我怎么这么短时间内做几道题通解一类题目呢?解析几何也有不少类型题

爱智康姚瑶老师:理解的基础上去做,不要单纯的套公式,做题一定要保证真的会了,而不是只追求数量。如果感觉自己的水平没有提高,那么问问自己错题有没有好好整理,有没有盖住答案重新做过,再做的时候能不能保证很快的就有思路,之前出过的问题有没有及时得到解决?总之刷题不能埋头死刷,要有总结和反思。如果都做到了,考试还是没有好成绩,那么看看是不是考试时过于紧张,这个时候心态也很重要!

问题2:错题也有很多呀,怎么从错题那里去帮助学习数学呀?都抄几遍和看几遍吗?很多呀!该怎么办呢?

爱智康姚瑶老师:对待错题,不要抄也不要只是看,当做新题重新做一遍,有时候一道题我们直接去看答案,总是发现不了问题,我建议把错题的题目直接汇编在一起,不要有答案,每隔一段时间都重新做一下,如果做题的过程很肯定,没有模糊的地方,这道题才可以过。这个过程比做新题更重要。

问题3:老师你觉得考试时间如何分配,总答不完卷?

爱智康姚瑶老师:选填45分钟左右,前三道大题半个小时以内,导数解析几何各15到20分。没有硬性要求,如果遇到难题或者一点思路都没有的题,就先跳过,一定要心态平稳,做题不能磨蹭也不能太快,认真仔细不要出现低级错误。

问题4:有些题做了很多呀,可是到考试有时遇上又写不出来了,明明就练练很多呀,有什么好方法吗?

爱智康姚瑶老师:我们做题不仅要多做,还要保证质量,也就是做完了要反思,现在翻翻之前做过的题、错过的题能保证都会吗?不要一味的追求做多少新题,要先保证以前的题目都掌握。还有就是考试时要适度紧张,保证一个好心态。

问题5:老师我数学只有三四十分马上高考该从哪里开始复习分数会提高呢

爱智康姚瑶老师:简单的题目模块比如复数、集合、线性规划、程序框图、三角函数与解三角形、简单的等差等比数列以及立体几何等,还有导数和圆锥曲线的第一问,找出前几年的高考题,看看都考了哪些简单模块,一个模块练几十道,绝对会有效果的,别放弃,只要努力一定能看到进步!

问题6:老师能告诉我选择题一般多长时间应做完??

问题7:我要提高速度??咋上140呢 选填一般多久 大题呢 选填怎么才能万无一失且保证速度呢?谢谢老师。

爱智康姚瑶老师:选填45分钟左右,前三道大题半个小时以内,导数解析几何各15到20分。没有硬性要求,如果遇到难题或者一点思路都没有的题,就先跳过,一定要心态平稳,做题不能磨蹭也不能太快,认真仔细不要出现低级错误。

问题8:三视图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有什么好的办法呀!老师!救救我

爱智康姚瑶老师:平时见到三视图的题目无论问什么,都是去画他的立体图形,训练自己。如果考试时真的想不出来了,那么看看能不能判断出这个图形是什么,比如正视图和侧视图都只有一个最高顶点,那么基本可以判断这是一个椎体,如果是求体积的题目,直接底面积乘以高除以3就可以了,但是这个方法不是所有题目都适用。还有就是如果正视侧视和俯视都和正方形或者等腰直角三角形有关,那么可以画一个正方体,去找这个立体图形的可能性。

篇8:数学问题解答

先写规律:环形排列与直线排列相比,就相当于少了一个元素。所以可以先求直线排列,再求圆形排列。

以下的题都选自以前机经里的题

例一、在已有5个钥匙的钥匙环中放入2个钥匙,这2个钥匙相邻的概率?

我的思路:第一种解法:题目可以转化为先将其中一把钥匙A放入钥匙链种,这样key chain 中就有6把钥匙了!然后再放另一把钥匙B,求钥匙B和钥匙A相邻的概率。六把钥匙六个位置,所以分母是6分子要求B和A相邻的话只有两个位置。所以是2/6

第二种解法:利用这个规律

本题直线排列是:2C/P

所以换成环形的话就应该是:2C/p=2/6

所以本题的答案是2/6

例二、五个人站成一个圈的那道题:利用规律很容易得p

例三、5个点排成一个圆圈,5个人A、B、C、D、E,其中A必须站在红点上,问有多少种不同的站法

因为A点的位置是固定的,所以我们先排其他4个点。按环形排要少一个元素,所以这四个点排成一个圆形的话就是P

篇9:辞职问题解答

辞职问题解答

对于想要辞职的人而言,可能不了解辞职的一些问题和流程,下面我们给个例子来说明辞职问题。

问:我是一名医生,毕业后通过人才交流会与单位签约,单位是企业医院,7月参加工作,单位规定试用期6个月,一年后转正!因对单位待遇和工作环境等不太满意,现在想提出辞职!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第一,劳动发规定职工有辞职权,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不管单位同意不同意,30天后就必须给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辞职报告是自己书写还是有专门的`样表?如有,去哪里领?报告交给谁?几份?请详细讲解一下辞职的程序?

答:

一、理解正确。

二、如果单位没有规定要填表格,那你就写一份书面的辞职书吧。

篇10:报到证相关问题解答

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最为关键,这一年是对其人生的基本规划最为重要的一年,原因涉及三项:《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派遣证)、国家干部身份。

近年来,在紧张的就业过程中,很多高校毕业生在刚刚毕业的一两年内,就丢了自己的国家干部身份、人事档案、户口。这里先说说干部身份对于毕业生而言,有些什么样的作用,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而且,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而什么人能评定职称呢?有干部身份的人。所以从此看出,就算你不当官,你只挣钱,那干部身份对你来说还是有用的。 在这里,我想简单的说一说我目前所知道的关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相信肯定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但至少相信可以帮助到高校毕业生。

(一)为什么毕业前要签《就业协议书》呢?

很多毕业生朋友,都认为《就业协议书》签订,就是为了学校方便统计就业率的。但其实最重要的一个作用是学校办理该毕业生报到、接转行政、档案转出、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如果说到就业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报到证》与国家干部身份。 就业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学校报到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毕业生签署了就业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该毕业生毕业后将报到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报到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

(三)《报到证》:

《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上联(蓝色)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寄发给毕业生,下联(白色)则放入学生档案内(人事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管理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若你没签就业协议书,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毕业生保管好《报到证》。

(四)国家干部身份: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而很多人却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很多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干部身份。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的话我至少是四年大学毕业学士学位。其实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留住你的干部身份,可以说你的大学就是白念,而你只是个有学士学位的工人,根本没有改变你自己的身份。

国家干部身份靠什么来?靠就业协议,靠《报到证》。《报到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否则你就不能被提,因为你是工人。

也许很多人说:我不会被提干,那我要干部身份干嘛,我就想挣钱。

(五)那么我现在要说的就是职称评定了。其中也涉及到关键一年的具体事宜。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国家规定)。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就拿正

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就业协议、报到证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这些事要你自己留心,没有人会提醒你去做的,表要到人事部网站下载)。具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现在我国职称评定这块要通过考试(除艺术、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员及广播电视播音4个系列外,申报其他初级系列都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申报人员参加杭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试来决定你是否能评上职称。当然有些职称评定也不排除某些单位内部的人为原因。在你初级职称评完四年后,也就是你工作的第五年,你可以申请评定中级职称。再五年后,也就是工作第十年,评定高级职称(具体可上网查)。这样你一辈子的职称就基本评定完了,所以有些幸运的人就可以当上“高级工程师”。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而且,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而什么人能评定职称呢?有干部身份的人。所以从此看出,就算你不当官,你只挣钱,那干部身份对你来说还是有用的。

《 就业协议》的签署是没有限制的,与任何公司或单位签都可以,不一定要国企或事业单位,否则每年那么多大学生就业,还不80%都要丢了干部身份。但要保证一点,就算是三个人的小公司也能签,但不要在一年内倒闭,否则你就没有人给你签转正了,切记切记。

又有人说了,我想考研,我明年要考,我就不签三方了(其它情况也一样),随便找个活干干,挣点钱完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记住,不论任何时候,别放弃你的身份!

如果你要考研,那么你属于在职考研一类,我们举例说一下。 假如你考上了:

你6月大学毕业,7月到单位报到。第二年7月,你转正,初级职称评定。研究生9月入学。当你研究生入学时,哥们已经是有身份的人了,3年研究生读完,哥们出来直接拿正常工资了(进私企),没有见习期一说了(研究生毕业也有3个月的见习期)。如果你进国企或事业单位,那么研究生3年算工龄(我不知道私企是不是,但国企或事业单位绝对是),你出来就可以评中级职称了,哥们又赚了一大笔。所以你说你该不该保你的干部身份? 假如你没考上:

没考上更简单,直接继续工作,回头等着评中级,没差什么。

很多人总是怕麻烦,其实一切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你重视了,那么也许我的话会改变你的一生,如果你没重视,那么就当给我捧场,也谢谢你。 不过要记住一句话,别因就业压力大,而错失本该属于高校毕业生的国家干部身份,谨记!

户口

就从户口说起吧,这方面都是比较根本的东西。户口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户籍制度,如果在香港,户口一般指的是银行账户。中国政府依靠户口来统计中国的人口方面的数据,中国人口信息网上面那两个人口时钟就是根据户口来统计出来的。所以说,在中国,户口就是你最本质的证明。没有户口,就是“黑户”,将面临着种种麻烦,比如没法办理身份证(于是需要身份证的事情都没发做)没办法登记结婚,没办法领取社会补助,没办法读书上学,甚至面临着“偷渡”的嫌疑。

其实“黑户”很常见,我工作一个月就见到了不下十个“黑户”,而且每一位都拥有至少是本科的文凭,可以说是知识分子。他们成为黑户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毕业以后“三不管”,户籍档案关系“任逍遥”,等到用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变成“黑户”了。又得花钱找人托关系重新办理,费钱又费时间,麻烦至极。所以大家一定要时常关注自己的户口,别丢了,受那冤枉罪。

在中国,尤其是农村生源的孩子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从出农村,向城市发展。打工是一条路,可惜打工何年何月才是出头之日啊;上学可以说是一条捷径,虽然这路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总比打工舒服的多了。一般考上大学,就兴冲冲的回家领了户口迁移证,从家里的户口簿里拿走了自己的户口页,等到九月秋初,开学报到的时候将这些材料全部上交,就暂时性的成为了学校所在城市的一员(当然也有部分同学没有迁户口)。总之,大家户口迁出来的过程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了。

其实毕业以后户口这东西也有一些道道。一般来讲,毕业生户口有五种去向:

1、工作单位有户籍管理的条件(比如政府部门、高等学校);

2、就业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3、代理托管挂靠;

4、未曾办理,一年后学校给予打回原籍;

5、任逍遥,不知所终。

工作单位可以接管户口那最好,当然也要自己主动去办理这方面的手续,在现在这个冷漠的社会,除了父母兄弟朋友谁会管你的事情啊,所以别指望有人提醒你该怎么做,重要的是自己主动去问,去做。当然,大多数人还是无法在这种单位就业的,因为这种单位不是政府部门,就是国有企业,再者就是比较大型的企业。

工作单位不能接管户口的时候,按照往常来说,大多数同学都会选择放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因为这是官方的说法。但是有个限制条件,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有两年的限期,毕业超过两年就不能继续托管了。而且户口跟档案是一体的,不能单独提出来。

还有就是放到代理托管挂靠户口。我不知道别的公司是怎么样的,我们公司的收费是跟人才市场的一样的,这是物价局定的价格。但是放到我们公司有诸多好处。首先,我们公司的集体户口是青岛市或济南市常住户口,享受与青岛或济南市民同等待遇,比如买限价房什么的;其次,这个户口没有限期,是永久性的;再次,我们可以户档分离,户口档案可以分开提取,方便使用;最后,我们有计划生育办公司,可以进行户口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你一个人拥有这个户口,全家人都可以投靠。 有的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户口打回原籍,如果遇上不负责任的管理员,恐怕就成了“黑户”。

档案

很多人终生都见不到自己的档案,按照规定,个人是不能接触自己的档案的,档案的发送必须使用国家“机要”文件发送方式,属于国家秘密。所以说,档案是一件很严肃的东西。它是一个人生平的写照,读书的情况,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关系的一些情况都会在档案里以文件的形式保存,直到去世。档案原则上来讲分为三种: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和工人档案。学籍档案记录一个人的读书生涯,记载着他何年何月在哪里读书,受过何等处分何等表扬,一些测评表格、成绩单等归教育局管理。人事档案则是在学籍档案中加入了派遣证、履历表、转正定级材料、婚姻变更材料、出国材料、劳动合同等,归人事局管理。工人档案则是指没有经过转正定级,没有获得干部身份的工人,归劳动局管理。

目前还在校读书,包括像我这样的正在实习,但还未毕业的学生的档案,全部是学籍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学校);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份档案才转成人事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工作单位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挂靠在代理托管机构);如果毕业生毕业后未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在一年派遣期后(211工程学校是两年),其学籍档案过期,将被打回原籍,进入劳动局,转变为工人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劳动局)。

如果你的档案不行由人事局转为劳动局管理,那么很遗憾的告诉你,你失去了你这么多年读书得到的唯一社会凭证——干部身份。有人说我有毕业证,证明我受过高等教育,可是你没有干部身份,你就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工人,即使退休了,你的退休金也比有干部身份的人的要少很多很多。关于干部身份,我下面会详细得讲。 干部身份

在告诉大家干部身份是什么东西之前,我首先要阐明一下,干部身份如果失去了,无法补办,保质期一过,永久丢失。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局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干部归人事局管理。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后具备工人身份,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也具备干部身份。(注:如果两年择业期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指标自动作废)

注: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办理将“学籍档案”转变成“人事档案”后才有资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国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办理。转正定级之后,就确定了干部身份。 干部身份的作用: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公务员政审材料有一条明确规定要有干部身份(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的除外)。

2、单位之间,城市之间人才流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比如北京现在的落户政策基本就是人才引进,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干部身份。只有有干部身份,才能说是干部调动。

3、拥有干部身份才能够评职称。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因为这是国家规定,国家规定拥有职称的人的基本工资,比如一个高级工程师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年薪5W(举例,不代表国家规定)。

4、提干的基本材料。就是说如果你要被提升干部,就必须拥有干部身份。

5、计算干部工龄的起始点,工龄从拥有干部身份开始计算。(工龄关系着你的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

篇11:内经常见问题解答

内经常见问题解答

黄帝内经是谁的著作?

黄帝内经是记录轩辕黄帝与他老师岐伯的对话内容,黄帝是一位喜欢医学勤学好问的好学生,每次带着问题去请教岐伯,岐伯也从不懈怠,把黄帝提出的每个问题都做详细的解答,黄帝觉得老师说的太好了,于是每次岐伯说的内容,黄帝都一一记录下来。

一位聪明好学的黄帝,一位古时最有声望的医学家岐伯,一问一答把无法解决的医学难题都记录了下来,给后人们留下宝贵知识财富与智慧。

黄帝是谁?

黄帝(公元前27-公元前25):古华夏部落联盟首领,中国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黄帝、炎帝、尧帝、舜帝、禹帝)。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据说他是少典与附宝之子,本姓公孙,后改姬姓,故称姬轩辕。居轩辕之丘,号轩辕氏,建都于有熊亦称有熊氏。也有人称之为“帝鸿氏”。

史载黄帝因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黄帝以统一华夏部落与征服东夷、九黎族而统一中华的伟绩载入史册。黄帝在位期间,播百谷草木,大力发展生产,始制衣冠、建舟车、制音律、创医学等。轩辕黄帝的功绩之一是“艺五种”。“五种”,是指“黍、稷、菽、麦、稻”五谷。

岐伯又是谁呢?

岐伯是中国上古时代最著名的医生,由于年代过于久远,关于他的籍贯有不同的说法,除了陕西岐山说,还有甘肃庆阳说,四川盐亭说。一般认为,岐伯是岐山(今陕西省岐山县)人。

岐伯从小善于思考,有远大的志向,喜欢观察日月星辰、风土寒暑、山川草木等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还懂音乐,会制作乐器,测量日影,多才多艺,才智过人。后见许多百姓死于疾病,便立志学医,四处寻访良师益友,精于医术脉理,遂成为名震一时的医生。宋《路史》载:“古有岐伯,原居岐山之下。黄帝至岐见岐伯,引载而归,访于治道。”岐伯创立了中药学、创立中医养生理论、创立生命哲学的国学基础、《黄帝内经》以《易学》哲学思想统领全书,阐明了阴阳五气六气说和脏腑经络说,包括了人的呼吸、循环、消化、神经系统及其相互关系。它是研究人的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药物学以及治疗原则最经典的医学典籍,其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地理、生物、农艺、哲学等方面的知识,是中国首部内容丰富,影响深远的中医典籍。

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本书?

相传为黄帝所作,但后世较为公认此书最终成型于西汉,作者亦非一人,而是由中国历代医家传承增补发展创作而来。《黄帝内经》又称《内经》,是中国最早的典籍之一,也是中国传统医学四大经典之首。

首先,黄帝的`概念,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它代表着古代一群优秀的人的统称。书当然不是一个人写的,是很多医家假借黄帝的名号,不为自己出名,把自己的做好的经验著作统一编辑,为后代医学作为经验。黄帝内经成书于大约前的秦汉时期, 黄帝内经的博大精深的科学阐述,不仅涉及医学,而且包罗天文学、地理学、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军事学、数学、生态学等各项人类所获的科学成就。令人颇感惊讶的是,中华先祖们在《内经》里的一些深奥精辟的阐述,虽然早在20前,却揭示了许多现代科学正试图证实的与将要证实的成就。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大医家张仲景、华佗、孙思邈、李时珍等均深受《内经》思想的熏陶和影响,无不刻苦研读之, 深得其精要,而终成我国历史上的一代名医。

黄帝内经里说了什么?

《黄帝内经》分《灵枢》、《素问》两部分,是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之一(其余三者为《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

《黄帝内经》是一本综合性的医书,在黄老道家理论上建立了中医学上的“阴阳五行学说”、“脉象学说”、“藏象学说”、“经络学说”、“病因学说”“病机学说”、“病症”、“诊法”、“论治”及“养生学”、“运气学”等学说,从整体观上来论述医学,呈现了自然、生物、心理、社会“整体医学模式”。 其基本素材来源于中国古人对生命现象的长期观察、大量的临床实践以及简单的解剖学知识。它奠定了人体生理、病理、诊断以及治疗的认识基础,是中国影响极大的一部医学著作,被称为医之始祖。

五行学说

《黄帝内经》包括《素问》81篇和《灵枢》81篇,各9卷。它分别从阴阳五行、天人相应、五运六气、脏腑经络、病机、诊法、治则、针灸等方面,结合当时哲学和自然科学的成就,作出了比较系统的理论概括和认识。迄今在诊治学上仍具有指导意义。

黄帝内经有哪些美丽的传说?

在黄帝时期,人们生活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中。生活资料十分缺乏,经常遭受野兽的伤害和烈火、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平时在打猎的过程中还不断出现跌打损伤等事故。因此,因病伤而死的人越来越多。当时,东北部落约有1/3的人,活不到14岁就死去了。死于30到50岁之间的人,约有1/4。寿命最高的也活不到60岁。黄帝经常为此事愁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那时候,没有人懂得用药物治病,更不懂得预防。人一得病,只有听天由命,谁也没有办法。

有一次,黄帝带领一支队伍进山狩猎,一只老虎突然向他们猛扑过来,黄帝急忙拉弓向老虎射了一箭。由于没有射中要害,箭头从虎背穿皮而过,受伤的老虎逃走了。几天后,有人发现老虎在一片树林里专门寻找一种长叶草吃,而且边吃边用舌头舔背上的伤口。虎背上的伤口没有血迹,也没溃烂。黄帝听到这个情况。立刻命人前去察看,并一再叮咛不许杀害老虎。察看人回来也说:“受伤的老虎吃了这种长叶草,伤口不但不流血,而且已慢慢愈合。”黄帝听后,沉思一会儿,便派人把老虎吃的这种长叶草采集回来,专门给部落里受伤流血的人吃。受伤流血的人吃了这种长叶草,果然收到止血止痛的效果。黄帝兴奋地说:“看来,野兽有时比人还聪明。它们受伤后,知道吃草治伤,我们就不知道这个道理。”

还有一次,黄帝手下驯养动物能手--王亥在训练一只熊时,由于这只熊不听指挥,王亥一怒之下,失手将它的一只后腿打断。这时,有人主张将熊杀掉吃肉;有人却说:“这是一只母熊,留它一条命,也许还能生育小熊呢!”王亥按后一种意见,把这只断腿的母熊放了。这只母熊一颠一跛地钻进了树林,不料又被几个猎人发现。其中一个猎人正准备用箭射它,忽然看到这只熊的一条后腿吊着,正在树林的草丛里寻什么。猎人便隐藏起来仔细观看。原来这只熊用前掌在草丛里刨一种雪白的草根。每刨出一撮,先放在嘴里嚼一阵,然后吐出来,再用前掌轻轻地敷在被打断的后腿上。猎人感到非常奇怪,便没有惊动这只受伤的母熊,回去后把在树林里看到的情景报告给黄帝。黄帝听后,又派人去树林里察看。谁知,去的人找了三天,也没有发现这只熊的踪影。十几天以后,当有人在另一片树林里发现这只熊时,它的断腿不知什么时候长好了。一见猎人,就飞快地逃得无影无踪了。人们把熊刨过的这种草根从地里挖出来捣烂以后贴在损伤筋骨人身上,结果都治愈了。黄帝从这两件事上受到很大启发。知道自然界有很多东西都可以用来治疗疾病。于是他命雷公,岐伯二人,经常留意山川草木,虫鸟鱼兽,看它们如何生存。

雷公、歧伯按照黄帝的吩咐,对自然界的飞禽走兽,草木花卉等,都详细地加以观察和记录,进行研究和试验,直到最后确认什么东西能治什么病为止,再由黄帝把它正式整理出来。这就是我国最早的《医案》和《本草》。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中华民族第一部医药著作——《祝由科》就这样产生了。

篇12:地藏经常见问题解答

地藏经常见问题解答

居士问:如果在家诵《地藏经》,招来外魔,我们修持得不好,能否给他们送走?请师父开示。

妙祥法师答:《地藏经》不会招来外魔,是把我们的心魔给变成佛。所以说《地藏经》是清除心魔的。所以我们应该在家诵,不但不会招来魔,而且我们周围变得更清净。即使修持得不好,它也会有功德的。

居士问:有人说,每天晚上放《地藏经》给众生听,给自己过世的亲人听,对吗?

妙祥法师答:《地藏经》是给自己讲法的,是度自己的。我们度了自己,也就度了他人了;度了他人,也就是度了自己。什么是自己?离一切相就是自己。我们不要老想给众生听,应该是给自己听。我们念也是给自己听,给谁放也是给自己听。我帮助谁都是帮助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度别人成佛就是度自己成佛,天下无处不是自己,这才行。所以说有时候晚上放《地藏经》,这不管晚上放,白天放,什么时候放都可以。但主要是自己念《地藏经》。现在我们利用机械化,机械化自然有它方便的地方,同时也带来很多的毛病。它有一个代偿性,就是说最后你变得愚痴和傻了,不会动弹了,也不会动脑子了,也不会念佛了。你全靠机械帮你念佛,最后往生的时候,你也去不了,只能机械去,所以说这种东西有时候害人。我们千万要注意,虽然它有很多的方便的地方,我们应该加小心,不上当。科学越发展,人的思想有时候越落后,就在这里。我们被这些机械所代替了,这不合适的。虽然有时候弘扬佛法很快、很早,有它的好处,但它带来的弊病也是非常非常大的。科学的发展说明我们业力在变化,在加重,越来越不朴实了。把我们所修的功德全换成这些机械了。这要加小心。

居士问 :我对佛家也不怎样么信,就是《地藏经》这本经,经常念有没有什么,有好处没?

妙祥法师答:这个《地藏经》是我们末法众生的一个法宝。因为它是一部孝经,它是佛在忉利天给母亲讲的,所以它非常吉祥。《地藏经》是讲地藏王菩萨发了大愿,要度一切众生远离苦海,不光度我们世间人,包括地狱众生也度,它像大地一样能救度一切众生。所以这个经是好的,是吉祥的,什么时间诵都是非常好的,而且越诵越好。不管我们有多大的嗔恨心,一诵《地藏经》,它马上就消失了,而且它的感应力又非常殊胜。

过去我在本溪闭关前,我和一个师父住在茅蓬里。有一天这个师父就上山去了,而且晚上很晚也没有回来。我那时候很着急,因为山里有山洞,怕他掉进去回不来了,我很担心,就上山去找。上山找,天都黑了也找不到。那时候就念地藏王菩萨圣号,当念了一会儿的时候,就发现山上有手电筒光在移动,往山下移动,这时候心就安然了。后来这个手电光移到中间就不动了,不管怎么的,终归是看到手电光了,心里就放心了,就回到住地。当回到住地的时候,这个师父早已经到了住地,原来那个打手电的根本就不是他,他是从相反方向回来的。所以说,地藏王菩萨能解除我们的痛苦,使我们一切的厄难都变为吉祥。所以末法时期称念地藏王菩萨圣号,诵《地藏经》有无量的功德。

居士问:有些老年居士病了,本人或家属请他们念《地藏经》,有的病好了。他们这么做如法吗?有人说在家居士只许念佛,做上述佛事是大恶,请开示?

妙祥师父开示:就是说有些居士或老年居士有病了,家属请他们念《地藏经》,病好了。这个互相念经,互相帮助一下是可以的,这是允许的。但是这个如不如法呢?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地藏经》本身是很好的一部经,特别不错,特别是讲到孝道。但是我们把《地藏经》看成是一部驱鬼神、治病的经,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特别是听说搞了一个《山西小院》,诵《地藏经》还是诵什么经,后来病都好了。这些东西有时候,怎么说呢——有的已经不像佛法了。

佛法的意思是:《地藏经》也好,佛所有的经,都是让我们觉悟,让我们能够了脱生死,这是我们的大事。佛法并非为世间法服务的,不是为了治病,为了身体健康,佛才讲这些法,并不是这个。佛讲的是让我们知道这个大因缘,有一个大事情要做的,那就是了脱生死。现在有很多人把《地藏经》当成治病的经,驱鬼神的经,这就违反了佛的本意,这样做就不如法了。如果一个人想增加道业,而且为了了脱生死,让听者能够生起欢喜,能够知道世事无常,知道因果,这样做是如法的。如果把《地藏经》当成驱鬼神的经,搞什么附体了,搞这些东西,这都是不如法的,都是违反佛的本意。

“有人说在家居士只许念佛,做上述佛事是大恶。”这句话就不准确了。在家居士不光是念佛,也可以参禅,更主要的应该是持戒修行。居士也要成佛的,是不是?成佛不是一个法门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各种法门来成就。所以说“做其它佛事就是大恶”,我看这个说法不准确。

他讲的是不是上述有的拿《地藏经》当成述说鬼神的经去处理了?他可能看到起的'这个作用不好才那样说,是不是说的这个方面?大家应该注意这个方面,现在有很多的大仙,所谓的大仙,就是世间人,利用《地藏经》来骗取钱财,所以大家应该警惕。

居士提问: 师父请问,烧七那天是诵《地藏经》还是诵佛号,请解答。

妙祥法师答:烧七,可能是人死了以后有四十九天往生的机会,要给做功德。不管你诵《地藏经》,还是念佛号都很好。但是更应该加一条,要诵《菩萨戒》。诵戒,对死人很有帮助,多放生。有的人没有受菩萨戒,怎么办?请已受菩萨戒的老居士给诵,这都可以的。这个法门应该加入进去。不是说念佛不好,也不是说念《地藏经》不好,念哪个经都好,如果我们再加戒律就更好了,戒律是最清净的,众生最需要的是戒律。

居士问: 请问法师,在坟地给亡人念《地藏经》可否?

妙祥法师答:是可以的。因为我们有时候还忘不掉世间的习性,对父母还有一个孝心,对老人有个孝心 ,我们能够不去烧纸,去念《地藏经》已经就很不错了,很好。

居士:上次来庙上,有的人念《地藏经》,还有人去告诉他,说:晚上念不行,你能应付的了这些?

妙祥法师答:越晚上念,功德越大。因为晚上我们的心里状态都是贪嗔痴重的时候,所以我们更应该念。

居士问:师父,地藏王菩萨本愿经咒,“嗡 普拉玛尼搭弥斯哇哈”念一百零八遍,是能否相当于读一遍《地藏经》?

妙祥法师答:经咒是不是相等,主要是看你打不打妄想。你要不打妄想,就等于读《地藏经》;如果你打妄想,就你读《地藏经》也不算你真读。

居士问:还有一个,就这个念《地藏经》的问题。有的人说晚上念《地藏经》不行,你要是把那些冤亲债主都引来,你送不走。那么念这个经到底行不行?

妙祥法师答:念《地藏经》啊,晚上念功德更大,因为我们本身的心里活动,在晚上就已经堕落到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我们念经不是给别人念。所谓的冤亲债主就是我们心里的贪嗔痴,我们通过念《地藏经》去掉我们的贪嗔痴,去掉我们的不孝心,这就是超拔,这就是度众生。

居士问:我身体挺好,为什么时不时的受到一些亡者的干扰?像是病了一样,但又没有实病,经过一些处理就好了。

妙祥法师答:因为我们产生了幻觉。就是说这些不正确的观点,所谓的“仙”啊,“附体”啊。甚至用《地藏经》——现在有一种方法,用《地藏经》来给附体做一些“托儿”,这都是不正确的。

我们要知道唯心所造,一切世界都是唯心所造。所谓的附体是我们在不能正确地理解时,接受别人错误的说法,产生的暗示作用,所产生的一种幻觉。这种幻觉就会影响我们的心理。当我们心理受到影响以后,我们的执著就会影响到生理。

你比如说,像练气功的人一样,他说:“哎呀,现在我身上发冷。”他想像今天发冷,说:“我再披件衣服才好呢!”今天想,明天想,想来想去,他浑身就会发冷。最后即使不想他也冷,甚至披个棉袄也发冷。

这个想像的能力很强的,它会影响生理活动。所以说为什么气功有时候非常兴盛呢?让很多人着迷呢?就是利用了意念力。所以说有时候感觉到练气功确实身体好啊,确实有一种感觉,那都是意念力的作用。

佛法是去掉所有的知见和想法,包括意念力。意念力是什么?是妄想的变化。有时候我们不知道意念力是妄想,以为随着意念力走,能达到某一个境界。那只是盲人往前走,掉到哪里都不知道,他想走出这个深渊不可能的。

所以佛讲啊:“知见立知,即无明本。”意念力是什么呢?就是知见,就是无明。所以必须放下它,看破它,不再用这个意念力,我们才能走出这个误区。“知见无见,斯即涅槃。”我们在这个修行道路上,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无明?你不知道无明,就像一个军人似的,不知道敌人在哪,你盲目的开枪能打到敌人吗?打不到的。所以说你必须知道敌人在哪。

也就是说我们知道生死路上就是念念生死。什么是念念生死?就是我们不断地起心动念,我们的知见就是我们的生死。所以必须克服它才能脱离这个生死的根源。所以说大家在修行道路上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佛讲的一切法都是为了去掉知见。所以说我们应该严持戒律去修行,这样必然能走上正确的道路。

居士问:在家居士可不可以看《楞严经》或者《妙法莲华经》等?另外在家居士白天忙,晚上可不可以念《地藏经》?

妙祥法师答:这都是可以的,都非常好。在家居士能看《楞严经》,必然我们会生起正念,成佛的。还有《妙法莲华经》,都非常好,是可以看的。晚上也可以诵《地藏经》。晚上念《地藏经》更好,为什么?因为我们有很多的妄想和恐惧,如果我们念《地藏经》,很多的恐惧心反而消失了。不是外面有魔鬼,我们心中有魔,我们心中的魔一到晚上它就要显现出来,所以说晚上一诵《地藏经》,我们的心魔就消除了。

居士问:我想请您开示一下,现在的说法不一样,有的说晚上不能念诵“大悲咒”和《金刚经》、《地藏经》,师父您看晚上能诵不?

妙祥法师答:能诵。诵《地藏经》不会招来鬼。晚上天黑了,为什么天黑?因为我们心里有鬼,天才黑的。为什么世界会出现黑天?就是因为我们心里有黑暗,所以虚空才有黑天,本来是没有黑天的。

我们诵《地藏经》就是克服我们心中的这个鬼念、不正确的念头,所以越是晚上诵《地藏经》越好。《地藏经》是要把所有的鬼变成佛,《地藏经》就是这个意思。不是说:我一诵《地藏经》就把鬼招来了。诵《地藏经》不是给别人诵,是给我们自己的心诵,让我们的心来成佛。所以《地藏经》在什么时候诵都没问题。

篇13:养老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1、领取养老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以上,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能办退休吗?能领养老金吗?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处理办法:

一是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二是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养老金还会调整吗?怎么调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兼顾养老保险基金、各级财政等各方面承受能力,研究制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报经国务院审定后,指导各地组织实施。

4、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底,国家制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66号)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政策及经办操作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5、那我应该怎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呢?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不过具体的办理程序,还请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转移的时候,基金会跟着人走么?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7、异地转移接续后,到了退休年龄,去哪里领取养老金待遇呢?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到了那个时候,能领多少钱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9、对于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他们相关的政策是什么样的?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最新解读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2.2015关于养老金政策解读

3.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

4.2015青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5.中国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6.河南省全民养老新政热点解读

7.2015常州养老保险制度变化全面解读

8.事业单位交养老保险吗?

9.我国延迟退休方案预计推出

10.江苏常州养老保险新政策全面解读

篇1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相关问题解答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相关问题解答

1、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政策如何调整?答:为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根据工作实际,现就我省职称外语(古汉语或医古文)等级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下列专业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所在单位有岗位要求的,可作为参考条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经济专业人员、审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体育教练、翻译专业人员、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图书专业人员、文博专业人员、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人员、文学创作人员、律师人员、公证人员、船舶人员等申报评审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2.中小学教师、艺术专业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含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3.企业单位、县(市、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含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获得国家和省突出贡献奖的专家(以奖励证书为准);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或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员;4.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采矿、测绘、勘探、血防等专业技术人员;5.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7.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8.公派援外、援藏、援疆人员在援助工作期间或结束后,可以享受一次免试;9.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填写《安徽省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报各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批。三、高等学校教师、党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实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档案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新闻专业人员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仍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高教、科研、卫生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A级证书;其他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B级证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C级证书。四、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规定的级别内长期有效。五、凡需委托国家或外省评审的,对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国家或外省有关规定执行。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外语考试也要根据各系列的不同要求。有的系列要求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有的系列不要求考外语。如:高教、科研、卫生申报评聘高级要考A类;科研、卫生系列在县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或其它系列(不含高教系列)申报评聘高级均考B类;初级晋升中级均考C类。副高晋升正高,在晋升副高时有考外语要求的并且已经按照各系列的要求报考的级别和类别且考试合格的,申报评聘正高时均不要考外语;对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新闻、出版、播音、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工艺美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对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选考外语或医古文。目前,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分卫生、综合、理工三大类,考生考试报名,应选择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相关的类别。比如:医、药等专业岗位,报考卫生类;工程(工科)、自然科学研究(理科)等专业岗位报考理工类;其他专业岗位可报考综合类(或理工类)。参考文件:《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2、职称计算机要考几个模块?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累计取得3个、4个和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并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取得初级职称以后再考合格一个模块就可以申报中级;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再考合格一个就可以申报高级。申报正高不要计算机考试成绩。参考文件:《安徽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3、目前有哪些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答:国家和我省已经对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组织开展了统一考试,即是以考代评。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质量、标准化、图书、档案、律师、出版中、初级资格考试等。4、取得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能否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答:按照原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对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国际商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城市规划师、棉花质量检验师、价格鉴证师、房地产经纪人、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招标师、广告师、管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级注册计量师、土地登记代理人、通信工程师、质量专业中级资格、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等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直接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此类人员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后,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持职(执)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5、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如何审查?有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都要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以考前审查为主,如确需考后审查,须经省人社厅同意。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报名考试。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证。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进行相应处理。参考文件:《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6、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能否报考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答:报考职(执)业资格(包括一、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所需要的职称条件,一般是指社会化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我省评审的非国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在用于相关职业资格报名条件时,可比照社会化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降低一级使用(即:非社会化评审的高、中级职称,可比照社会化评审的中、初级职称使用)。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比照社会化评审的中级)满3年,可报考监理工程师。而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系列工程师(比照社会化评审的职称为初级)则不符合报考监理工程师条件。参考文件:《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开展199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1999]46号)。冠成教育在线:gc_edu感谢您关注冠成教育在线微信号,会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欢迎关注!如果您觉得不错,请记得点赞、转发

公开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意见

大学生归因方式与心理健康关系研究的综论文

法务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生劳动关系管理研究论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研究论文

法务的年终总结

法务实习报告

土建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论文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格式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答(锦集14篇)】相关文章:

法务工作实习报告2022-05-05

法务部职责2022-05-07

建筑法规论文2023-11-17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2022-12-18

劳动关系论文2023-04-22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2022-06-09

茶企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法律防控论文2022-06-18

公路工程管理规范化与科学化论文2022-06-29

会计代理合同范本2022-07-08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23-07-21